员工商业保险管理办法
员工保险管理办法
员工保险管理办法员工保险管理办法第一章定义与目的1.1 定义员工保险是指公司为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其他风险而采取的一种保险制度。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雇员。
1.2 目的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保险保障,保护员工的权益。
第二章保险范围和责任2.1 保险范围公司将为所有员工购买以下保险:2.1.1 工伤保险: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残疾补偿和身故赔偿。
2.1.2 医疗保险:为员工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包括住院治疗费用、门诊费用和药物费用。
2.1.3 养老保险:根据国家规定为员工提供养老保险制度。
2.2 保险责任2.2.1 公司将购买足额的保险来覆盖员工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向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
2.2.2 在员工发生工伤或疾病时,公司将负责协助员工办理保险理赔手续,并协助员工获取相应的医疗服务。
第三章保险费用和支付3.1 保险费用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的费用由公司全额支付;医疗保险的费用由员工和公司共同分担,具体比例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3.2 保险费用支付公司将按时缴纳保险费用,并确保员工的保险保障不会中断。
第四章保险理赔4.1 申请理赔员工在发生工伤或疾病后,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填写保险理赔申请表。
公司将协助员工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4.2 理赔审批与支付保险公司将根据员工提供的资料进行理赔审批,并在批准后按规定时间将赔偿款支付给员工。
第五章保险监督与管理5.1 监督机构公司将设立保险监管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保险监督与管理工作。
5.2 保险投诉与纠纷解决员工对保险事项有任何疑问或投诉,可向公司的保险监管部门进行反映,并由保险监管部门积极解决。
扩展内容:1. 本涉及的附件如下:附件一:员工保险购买合同附件二:员工保险理赔申请表附件三:员工保险费用分摊表格2. 本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2.1 工伤保险: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雇主对雇员在工作期间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受到的伤害和因此造成的丧失负有补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制度。
国有有限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模版
有限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规模效应,降低商业保险费用支出,合理有效地开展对保险公司的理赔业务,提高公司商业保险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股份公司“四大集中”管理的基本要求,结合公司商业保险业务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商业保险业务包括工程项目类保险、财产类保险及人身类保险,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以下商业保险业务纳入公司集中管理范围:(一)工程项目保险。
包括:公司直管项目及代管项目、合同价超过3000万元或保费支出超过10万元的子(分)公司自管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二)大型机械设备险(单台套价值超过500万元的机械设备)、车辆牌照属地区的机动车辆保险;(三)除上述(一)(二)以外的单项保险价值500万或保费支出1万元以上的其他商业保险项目。
第三条凡属本办法第二条所列的商业保险业务,投保单位或投保单位的上级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办理,禁止投保单位或投保单位的上级单位擅自办理。
非集中管理范围内的保险,各子分公司及公司直管项目部应比照本办法原则,在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及指导费率内执行。
第二章管理体系及职责分工第四条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成立商业保险集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保险公司选择、保险险种及方案的确定和有效地开展保险理赔等业务进行直接领导。
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总会计师、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成员:由财务部、工程管理部、市场营销部、技术中心、安全质量部、人力资源部、企业发展部(法律事务部)、纪委、监察审计部、司办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为全局商业保险业务主管部门,具体业务由财务部资金结算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负责。
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商业保险有关管理制度,协调与商业保险有关的各类关系,组织、参与各类保险决策、商务谈判、保后服务及出险理赔。
公司工程管部、市场营销部、工程经济部、安全质量部、技术中心等部门参与商业保险业务管理,参与重大项目及风险系数较高项目的保险筹划、方案制定和评审。
社会统筹保险管理及商业保险管理制度
社会统筹保险管理及商业保险管理制度第一节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实现公司制度化管理运营,建立规范有序的人员管理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员范围: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第二节管理职责第三条项目负责人负责外包/派遣员工社会统筹保险、商业保险的申请,负责工伤事故的跟进及工伤申报材料的收集。
第四条总经理负责对社会统筹保险变动申请的审批。
第五条人事行政部负责社会统筹保险、商业保险的参退保办理,负责工伤事故的申报及理赔。
第三节社会统筹保险管理规定第六条参保条件:公司员工,符合条件的外包/派遣员工。
第七条缴费标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缴费。
第八条保险费承担办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员工本人应承担部份由公司在其工资内逐月代扣代缴。
第九条社会统筹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及复核流程1.在职人员新增参保:(1)填写《社保申请单》报批;(2)填写《社保变动汇总表》存档。
2.在职人员停保转出:(1)填写《社保申请单》报批;(2)员工离职单3.填写《社保变动汇总表》存档.4.因每月7-10号为社保结算期,社保增减申请表需在6号下午15:30前交至人事行政部。
如遇假期调整,以人事行政部通知为准。
如结算期内有新增,可正常走社保增加流程。
结算期内不可做社保减少程序。
第十条工伤/事故管理规定1.事故上报:事故伤害发生后,项目责任人须在第一时间将受伤员工、所属单位、受伤部位上报人事行政部,若未按照规定时间上报人事行政部,项目责任人和项目负责人共同承担一切后果;2.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工伤认定的申报(根据工伤科要求提供的材料准备):(1)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2)提供本人自述;(3)提供证人证词;(4)提供诊断证明书原件;(5)提供病历原件;(6)提供病案材料(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手术记录)(7)其他材料3.工伤保险理赔:根据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认定工伤/视同工伤:由人事行政部走流程申请报销工伤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的医疗费,有商保的从商业保险申报第二次报销,社保商保不予以报销的差额由员工自行承担。
XX有限公司商业保险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商业保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财资字〔2016〕39号《关于XX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2016年度具体实施事项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公司商业保险的集中管理,规范公司商业保险保费的办理、审批、报销等工作流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商业保险的险种及管理部门第二条公司商业保险是指除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公积金等“五险一金”之外,公司所有投保的其它商业险种,保险种类主要包含:公司财产保险和员工人身保险、安责险、环责险等。
第三条结合公司现状,公司投保的商业保险具体包括如下种类:(一)财产保险1.企业财产保险2.货物运输保险3.运输工具保险4.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保险(二)员工人身保险1.人寿保险2.健康保险(含团体补充医疗保险)3.意外伤害保险(三)以上险种之外的其它险种第四条各业务部门是职能业务范围内商业保险的具体经办部门,公司财务部门是商业保险的审核部门。
目前公司涉及的商业险种具体见下表:第三章商业保费办理流程第五条公司的人员、财产、运输设备需要进行投保的,相关的业务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投保申请,申请要明确投保的险种、保险的范围、投保的金额等,所有投保事项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
财务部门根据公司主管领导的批示结果,复核投保事项后,由业务主办部门具体办理投保手续。
第四章投保方式及报销凭证第六条所有的商业保险必须通过XX保险经纪公司办理,不得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者通过其他保险经纪公司投保;如有特殊投保事项,需请示XX保险经纪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办理。
第七条保费发票原件和保单复印件为缺一不可的保费报销凭证,保单中未列示XX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的不予报销支出。
第五章保费的缴纳与结算第八条参保的各类险种保费,由业务管理部门按要求填写保费付款审批单,经公司付款审批流程后交送财务部办理付款。
财务部根据《XX财资字〔2016〕39号》通知要求,自2016年10月1日,商业保险保费由XX保险经纪实施代收代付。
员工保险管理办法
员工保险管理办法员工保险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一种保障措施,旨在保障员工在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生活和医疗支出。
为了有效管理员工保险,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员工福利,企业需要制定适当的员工保险管理办法。
首先,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员工保险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应明确规定员工保险的范围、保险责任、投保人员、保险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在制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需求和保险市场的情况,确保保险保障的全面性和可行性。
其次,企业应与保险公司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选择有信誉和实力的保险公司作为合作伙伴,可以确保员工保险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企业应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保险事宜的顺利进行。
第三,企业应积极宣传员工保险政策。
员工保险的保障范围和条款是员工关注的重点,企业应将这些信息通过内部渠道向员工广泛宣传,以增强员工对保险政策的认知和理解。
宣传时可以借助各种媒体和渠道,如企业内部网站、员工手册、工会组织等,让员工了解保险的种类、保障内容、理赔流程等,提高员工的保险意识。
此外,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的保险事故处理机制。
不可避免地,员工保险可能面临一些保险事故,如工伤、意外事故等。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保险事故处理机构或委托保险公司来处理这些事故。
处理事故时,应依法依规操作,保障员工权益的同时,也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
此外,企业应与员工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员工保险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一项重要福利,企业应积极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员工对保险政策的疑问和问题。
定期组织员工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的活动,收集员工的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员工保险政策,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参与度。
最后,企业应定期评估和调整员工保险管理办法。
保险市场和员工需求是不断变化的,因此,企业应定期评估员工保险管理办法的效果和适应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
同时,企业还应关注保险行业的发展动态,及时跟踪和应对市场的变化,以确保员工保险的质量和效益。
员工保险管理制度三篇
员工保险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员工保险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了增强员工的归属感,更好实施企业福利制度方案,建立合理的员工保险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在职员工。
第3条定义3.1 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对于合同约定的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合同行为。
3.2 社会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以劳动者的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为保障内容、以政府强制实施为特点的一种保障制度。
3.3 综合社会保险是指为了维护外来从业人员(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
综合社会保险包括工伤补偿、因病或因工伤住院医疗费报销、老年补贴三项待遇。
第4条权责部门主管:对本部门下属员工保险购置的申请核定,并定期派专人汇总交汇于人力资源部统计办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保险公司的选择,对保险公司进行评估比较,包括其信誉、资质、费率、服务等,以求获得低成本、高效益的保险效果;负责及时办理与员工各类保险关系的初建、增减、转移、撤保、续约等事务;为每位员工建立保险档案;对实际产生的保险理赔和保险补贴事宜进行办理。
总经理:对保险公司的最终选择批准;定期对公司各类保险统计数据分析的审核和方案改良。
第5条原则5.1 参保个人、参保单位、保险公司之间的诚信、利益、损失补偿、近因原则。
5.2 参保个人、参保单位、保障机构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待遇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
XXX服务有限公司员工保险管理制度第2章内容第6条本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行相关保险的办理。
由于本公司的经营业务范围,其办理的保险险种分为:意外伤害险(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和综合社会保险。
第7条意外伤害险(商业保险)7.1 意外伤害险的适用对象:主要适用于公司非全日制员工;以及公司存在危险工作岗位的员工(公司自行确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范围)。
员工工伤保险商业保险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保障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发生意外伤害时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二、制度内容2.1 工伤保险2.1.1 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确保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能够获得相应的保障。
2.1.2 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3 公司应及时为员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并按照认定结果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
2.2 商业保险2.2.1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作为工伤保险的补充。
2.2.2 商业保险的购买应遵循自愿原则,员工可自主选择是否购买。
2.2.3 商业保险的理赔程序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执行。
三、责任与义务3.1 公司责任与义务3.1.1 公司应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确保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
3.1.2 公司应积极为员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并按照认定结果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
3.1.3 公司应按照商业保险合同约定,为员工办理理赔手续。
3.2 员工责任与义务3.2.1 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3.2.2 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 员工应按照商业保险合同约定,配合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四、管理与监督4.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工伤和商业保险的管理工作。
4.2 公司应定期对工伤和商业保险进行自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4.3 公司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附则5.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员工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管理,提高员工在意外伤害时的保障水平,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
商业保险管理规定
商业保险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科华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商业保险管理制度发布日期:20xx年12月23日实施日期:20xx年12月23日第一条目的为保障公司财产、团体人身意外伤害、货物运输、机动车辆发生突发事故时,得以在商业保险规避相应风险;并规范相关权责部门作业标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投保范畴公司固定财产、团体人身意外伤害、货物运输、机动车辆等项目均为公司商业保险投保范畴,因公司经营管理需增补商业保险投保项目,须由需求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经漳州工厂总经理批核同意后,交由采购部进行议价投保。
第四条管理权责与流程一、管理权责受(一)固定财产保险:固定财产保险由行政部指派专人根据公司固定资产投保范围,按年度提出固定资产投保需求;出现固定资产事故时,应根据相关流程职责进行报保、查勘、理赔等事务的执行;保险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采购部须对商业保险合作公司就该年度的综合售后服务提报《年度售后评议报告》,报告内应包含下一年度投保基数及基本项目条款的建议标准,该报告将作为下一年度商业保险投保价格议标管理过程时的相对参照标准,供执行该商业保险价格的议标。
(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根据公司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范围,按年度提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投保需求;公司员工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时,应根据相关流程职责进行报保、查勘、理赔等事务的执行;保险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采购部须对商业保险合作公司就该年度的综合售后服务提报《年度售后评议报告》,报告内应包含下一年度基本项目条款(包含投保人员数量)的建议标准,该报告将作为下一年度商业保险投保价格议标管理过程时的相对参照标准,供执行该商业保险价格的议标。
(三)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由计划物控部指派专员根据公司货物运输保险投保范围,按年度提出货物运输投保需求;出现货物运输事故时,应第一时间通知行政部相关管理人员并填报《安全事故记录表》,由行政部根据相关流程职责进行报保、查勘、理赔等事务的执行;保险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计划物控部主管须会同采购部主管对商业保险合作公司就该年度的综合售后服务提报《年度售后评议报告》,报告内应包含下一年度基本项目条款的建议标准,该报告将作为下一年度商业保险投保价格议标管理过程时的相对参照标准,供该执行商业保险价格的议标。
振华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
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保险管理工作,规范保险活动行为,降低成本,提升管理效益,根据《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实施细则》(中交股财发﹝2014﹞285号),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其所属各部门、事业部、中心及各级子集团或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业保险是指各单位根据经营生产管理需要,针对资产、工程及人员等向商业保险机构所购买的各类商业保险。
公司及各单位经营活动主要涉及的商业保险范围有:1、统保采购:财产险、起重机及钢结构产品保险(货物海运险、安装工程及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包括雇主责任险、出国人员意外险、员工医疗类保险)、机动车辆保险;2、单项采购:船舶保险(船壳险、船东保赔险、油污险)、船舶建造险、平台建造险、施工机具保险、各类责任保险及其他保险等。
第四条公司按集团统一要求在中交财务公司指定的保险经纪公司协助下开展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工作,借助保险经纪公司的专业经验和技术,全面提升公司商业保险业务集中管理水平。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招标中心是公司负责商业保险集中管理的主管部门。
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一)制定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工作相关办法,牵头组织全公司的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工作;(二)汇总公司各单位保险需求信息,并向中交财务公司及其指定的经纪公司提交投保需求申请;(三)监督指导各单位在中交财务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范围内实施保险采购;(四)组织各单位按月统计保险投保、理赔数据;(五)督促保险经纪公司跟进各单位的投保需求,协助安排保险,提供期内服务及协助保险索赔工作等;(六)督促保险公司受理各单位保险索赔申请,落实理赔服务;(七)每年对各单位保险集中管理执行情况实施分析、评价、总结,接受中交财务公司对于保险集中管理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八)组织各单位配合完成对中交财务公司的保险代理执行情况,保险经纪公司及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完善保险服务评价体系,对中国交建商业保险集中管理效果进行评估等工作;(九)配合完成保险集中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公司员工商业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员工在面临意外、疾病等风险时的基本权益,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凝聚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外聘专家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自愿、公益的原则,确保员工利益最大化。
第二章保险种类及范围第四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商业保险:1.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2. 工伤保险;3. 意外伤害保险;4. 重大疾病保险;5. 企业年金。
第五条保险范围包括:1.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的;2. 员工在工作期间或工作时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残疾的;3. 员工在工作期间或工作时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医疗费用支出的;4. 员工因重大疾病导致医疗费用支出的;5. 员工退休后享受企业年金待遇。
第三章保险费用及缴纳第六条保险费用由公司和员工共同承担,具体比例根据保险种类及市场行情确定。
第七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及实际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用。
第八条员工自愿参加商业保险,自行缴纳相关费用。
第四章保险办理及理赔第九条公司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参保手续。
第十条重大疾病保险和企业年金由员工自行办理,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
第十一条员工发生保险事故,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公司在收到员工提供的保险事故证明材料后,应及时办理理赔手续。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设立保险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第十四条保险管理小组定期检查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五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企业商业保险管理制度
企业商业保险管理制度一、概述商业保险是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面临的各种风险的保障措施。
企业商业保险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根据自身风险特点和需求,建立并完善相关的商业保险管理制度,包括保险责任与承保范围、保险费用的管理、理赔申请和理赔程序等。
二、保险责任与承保范围商业保险的责任与承保范围是企业购买保险时需要仔细考虑的因素。
企业需要对自身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并结合保险公司的产品特点,确定保险责任和承保范围。
例如,对于财产保险,企业需要考虑是否需要保障固定资产、存货、设备损坏和业务中断等风险,并确定每一类风险的保额和免赔额。
三、保险费用的管理保险费用是企业购买商业保险的成本之一。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风险情况和保险需求,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并根据保险公司的定价体系确定保险费用。
在管理保险费用时,企业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制度规定:建立明确的保险费用管理制度,规定保险费用的核定、支付和报销程序,确保保险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2.保费评估:定期评估保险费用水平,与保险公司进行议价,争取更加优惠的保费。
3.保险合同管理: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审查保险费用的合理性和计算方法的准确性。
四、理赔申请和理赔程序理赔是企业购买商业保险的关键环节之一。
在理赔申请和理赔程序方面,企业需要留意以下几点:1.及时申报:在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向保险公司申报,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确保理赔程序的及时进行。
2.准确填写:企业在填写理赔申请表时,需准确无误地提供相关信息,并确保提供的证据和材料真实可靠。
3.保险公司配合:企业与保险公司应保持密切沟通,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理赔调查,并提供所需的协助和支持。
五、保险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保险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是企业商业保险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措施,确保保险管理的流程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1.流程设计:建立适应企业自身风险特点和保险需求的保险管理流程,明确保险责任的分工和流程的各个环节。
员工商业意外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可能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及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员工在遭受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经济补偿,减轻公司负担,维护公司和谐稳定。
第二章保险范围第四条保险范围包括以下意外伤害:1. 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2. 因生活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3. 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意外伤害;4. 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意外伤害;5. 因突发疾病导致的意外伤害;6. 因他人侵害导致的意外伤害。
第五条以下情况不属于保险范围:1. 故意行为造成的伤害;2.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造成的伤害;3. 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的伤害;4. 被保险人自杀、自残造成的伤害;5. 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的意外伤害。
第三章保险金额及期限第六条保险金额根据员工岗位、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由人力资源部门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第七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员工加入保险之日起计算。
第四章保险手续及费用第八条员工加入保险,需填写《员工商业意外保险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公司负责统一缴纳保险费,员工无需个人支付。
第十条保险费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与保险公司结算。
第五章保险理赔第十一条发生保险事故时,员工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理赔手续:1. 员工提供《员工商业意外保险申请书》、身份证、事故证明等相关材料;2.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事故情况,确认是否属于保险范围;3. 人力资源部门与保险公司联系,办理理赔手续;4. 保险公司根据事故情况,支付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在收到理赔申请后,应在一定期限内完成理赔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施。
员工商业保险管理办法
员工商业保险管理办法员工商业保险管理办法1、目的为完善员工保险体系,分散企业事故风险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的有效实施,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集团《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2、1、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属下各单位员工。
2、2、各单位办理商业保险,均应遵守本办法。
3、权责3、1、集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督促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单位及时办理保险手续以及审核本办法4、2项规定的其它商业保险呈批手续。
3、2、各单位人事行政部负责及时办理与员工新聘用、调岗和辞退相关的保险关系的初建、增减、单位间转移、撤保、续约以及与保险机构的理赔对接等事务。
4、内容4、1、意外伤害保险:4、1、1、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为特殊工种、高风险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野外作业、高空或带电作业、外勤频率较高的工作岗位)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4、1、2、各单位对本单位试用期内的员工以及阶段性保障需要的员工应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4、1、3、各单位对于上述两类人员以外的员工也可以公司自行提出投保方案,报集团办公室备案。
4、1、4、对于4、1、1及4、1、2款所列的人员应当入职之日起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4、1、5、各单位可向当地商业保险机构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在授权范围内自行确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范围及投保额。
4、1、6、各单位在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应当附加购买医疗门诊或住院类险种。
4、2、其它商业保险(各单位公司可以为某些特殊或重要人员另购买4、1款以外的其它商业保险):4、2、1、对于其它商业保险购买范围,各单位可用两种方式确定需要购买商业保险的岗位和人员,一是由单位经营班子或管理班子讨论决定,二是本人提出申请,经营班子审核同意。
4、2、3、各单位将确定购买商业保险的人员姓名、岗位、险种、保额等,统一报集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审核,呈报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4、3、保险期限规定:4、3、1、除4、1、1款所规定的人员投保的意外伤害险保险期与其劳动合同期限直接挂钩。
公司管理制度之员工保险管理办法范本
结测算后,各级别<岗位>月全额工资、奖金合计注:奖金基数为600元当奖金基数为500元时“岗”也可改为“级”各岗内设档次,层间差150至580元,分设十档,每档差15-58元。
层级和档次应多设些,可以拉开差距,也便于操作。
员工绩效记分说明:1、完全进10“档次”,经总经理审批可进一“档次”。
2、破格提升“层级”由董事会审批,并确定“档级”和“档次”。
3、员工除年度评级外,平时奖惩所得正负分权累计与年终得分累计为总得分。
4、全公司每位员工必须随身携带“员工绩效记录本”。
5、无总经理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给员工增减绩效得分或扣分。
6、员工年度累计记分和工资提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确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司财务部执行。
第十一篇xxx公司员工保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关爱员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员工办理的保险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七种险种。
第三条享受范围:凡与xxx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均可享受。
第四条办理以上七种保险的计取基数为员工本人的月岗位工资。
第五条办理保险所应交金额由企业和员工根据上级规定各自承担。
由员工自费的在当月工资中代扣,企业负担的分别在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险费科目中列支。
第六条员工办理各保险的银行存折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待员工退出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才予以退还。
第七条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补充养老保险金和补充医疗保险金由公司统一保留使用。
第八条本办法如遇上级有新的补充规定,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xxx公司。
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起执行。
第十二篇xxx公司员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员工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企业员工管理,现根据《劳动法》和上级有关加强企业用工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三、保险种类1.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2.员工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购买商业保险,公司将提供咨询和协助。
四、保险费用1.公司根据员工实际工资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
2.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五、报销与理赔1.员工在参保范围内发生医疗、工伤、生育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公司将协助员工办理相关报销手续,确保员工及时获得医疗费用或赔偿。
3.员工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期间需如实向公司报告自身情况,不得虚报或隐瞒。
六、保险待遇1.基本养老保险: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按规定领取养老金或一次性退休金。
2.基本医疗保险:员工在就医时可享受医疗费用报销。
3.工伤保险: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可获得一定的工伤待遇。
4.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一定的生育津贴。
5.失业保险:失业期间可获得一定的失业补助。
七、保险年度管理1.公司将每年对员工的社会保险进行年度审核和结算,确保员工的社会保险待遇得到有效管理和保障。
2.员工在每年初需向公司提交社会保险相关证明文件,公司将进行统计和核算,以便及时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八、违规处理1.员工在参保过程中有虚假行为或违规操作,公司将视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终止社会保险待遇等。
2.员工在社会保险使用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公司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1.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社会保险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2.员工在遇到社会保险问题时可随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求助。
十、制度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并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十一、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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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商业保险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完善员工保险体系,分散企业事故风险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的有效实施,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集团《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属下各单位员工。
2、2、各单位办理商业保险,均应遵守本办法。
3、权责
3、1、集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督促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单位及时办理
保险手续以及审核本办法4、2项规定的其它商业保险呈批手续。
3、2、各单位人事行政部负责及时办理与员工新聘用、调岗和辞退相关的保
险关系的初建、增减、单位间转移、撤保、续约以及与保险机构的理赔对接等事务。
4、内容
4、1、意外伤害保险:
4、1、1、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为特殊工种、高风险岗位(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野外作业、高空或带电作业、外勤频率较高的
工作岗位)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4、1、2、各单位对本单位试用期内的员工以及阶段性保障需要的员工应办
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4、1、3、各单位对于上述两类人员以外的员工也可以公司自行提出投保方
案,报集团办公室备案。
4、1、4、对于4、1、1及4、1、2款所列的人员应当入职之日起办理有关
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4、1、
5、各单位可向当地商业保险机构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在授
权范围内自行确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范围及投保额。
4、1、6、各单位在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应当附加购买医疗门诊或住院
类险种。
4、2、其它商业保险(各单位公司可以为某些特殊或重要人员另购买4、1
款以外的其它商业保险):
4、2、1、对于其它商业保险购买范围,各单位可用两种方式确定需要购买
商业保险的岗位和人员,一是由单位经营班子或管理班子讨论决
定,二是本人提出申请,经营班子审核同意。
4、2、3、各单位将确定购买商业保险的人员姓名、岗位、险种、保额等,
统一报集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审核,呈报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4、3、保险期限规定:
4、3、1、除4、1、1款所规定的人员投保的意外伤害险保险期与其劳动合同期限直接挂钩。
4、3、2、其余各类人员的保险期限可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安全生产需要进行
初建、撤保、续约。
5、其他
5、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5、2、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