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类型
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类型有哪些内容
反垄断法禁⽌的垄断⾏为类型有哪些内容我们经常会认为凡是规模巨⼤的企业都有垄断的嫌疑。
那么到底哪些情况才是反垄断法禁⽌的垄断⾏为呢?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呢?反垄断法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反垄断法禁⽌的垄断⾏为类型有哪些内容⼀、垄断协议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联合抵制交易;(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经营者与交易相对⼈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向第三⼈转售商品的价格;(2)限定向第三⼈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滥⽤市场⽀配地位具有市场⽀配地位的经营者滥⽤市场⽀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1、垄断⾼价与垄断低价⾏为2、掠夺性定价⾏为3、拒绝交易⾏为4、限定交易⾏为5、搭售与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6、差别待遇(价格歧视)7、其他滥⽤市场⽀配地位的⾏为三、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四、滥⽤⾏政权⼒排除、限制竞争⾏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政权⼒,实施下列⾏为,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由流通(⼀)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实⾏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对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商品进⼊本地市场;(三)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政许可,限制外地商品进⼊本地市场;(四)设置关卡或者采取其他⼿段,阻碍外地商品进⼊或者本地商品运出;(五)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由流通的其他⾏为。
反垄断法了解市场竞争和企业行为的规定
反垄断法了解市场竞争和企业行为的规定近年来,随着全球市场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竞争的加剧,反垄断法逐渐成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反垄断法主要通过规定市场竞争和企业行为,以促进公平竞争、防止市场垄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了解反垄断法对市场竞争和企业行为的规定。
一、市场竞争的规定反垄断法对市场竞争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禁止垄断协议和限制竞争协议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任何形式的垄断协议和限制竞争协议都是违法的。
这些协议包括价格垄断、市场分割、排他性供应等行为。
禁止此类协议的存在,可以有效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和自由。
2.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规定,企业在市场上获得支配地位后,不得滥用其地位对其他竞争对手进行不正当的限制或排挤。
例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来压低价格,抑制竞争等行为都是被禁止的。
3. 禁止垄断集中反垄断法对垄断集中行为也做了严格的规定,尤其是对跨行业的垄断集中更加警惕。
企业在进行横向、纵向、或是同一个市场上的收购或合并时,都需要经过反垄断审查,确保此类行为不会对市场竞争造成不良影响。
二、企业行为的规定除了规定市场竞争,反垄断法还对企业的行为做了具体规定,以维护市场公平和消费者权益。
1. 价格歧视和捆绑销售的禁止反垄断法规定企业不得对不同的购买者或地区进行价格歧视,并禁止企业通过捆绑销售等手段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
这样的规定旨在维护市场公平,防止企业利用定价权力对消费者进行不合理的定价。
2. 虚假广告和不正当竞争的禁止反垄断法明确规定,企业在进行广告宣传时,不得发布虚假或误导性的广告内容。
此外,反垄断法还对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范,例如不正当竞争手段、商业贿赂等行为都是被明确禁止的。
3. 监管和处罚措施为了确保反垄断法的有效执行,相关机构将监督企业的行为,并对违反反垄断法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
这些处罚措施包括罚款、禁止参与招投标、解除市场支配地位等,以此维护市场公平与秩序。
反垄断法法所规制的垄断行为
反垄断法法所规制的垄断行为论《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行为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是指经营者以独占或者有组织联合等形式,凭借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操纵或支配市场,限制和排斥竞争的行为。
经济法所规制的垄断行为主要有以下四种: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一、垄断协议(一)立法定义: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二)《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1、横向垄断协议:一般是指同一行业或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有平行横向竞争关系的几个经营者所订立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
包括:(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地域卡特尔)(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联合抵制交易;(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2、纵向垄断协议:指处于同一产业链由供求关系的垂直纵向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一)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因素1、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2、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3、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4、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5、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6、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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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教材研读|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授课时间:7月28日 19:30—22:00授课老师:彭老师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第一节 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一、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1.适用的地域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反垄断法》(属地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反垄断法》(效果原则)。
【提示】“境内”不含我国港、澳、台地区。
2.适用的主体和行为类型(1)以经营者为主体的垄断行为①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②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③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提示】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行业协会参与的垄断行为(3)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行政垄断行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3.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1)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不可排除《反垄断法》的适用。
(2)农业生产中的联合或协同行为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
(3)对于铁路、石油、电信、电网、烟草等重点行业,国家通过立法赋予国有企业以垄断性经营权;如果这些国有垄断企业从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或者从事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考试改变命运,帮考助您成功营者集中行为,同样应受《反垄断法》的规制。
二、相关市场界定【解释】相关市场,是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服务(以下统称商品)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1.界定相关市场涉及的维度包括时间、商品和地域三个维度,但并非任何市场界定都涉及全部三个维度,大部分反垄断分析中,相关市场只需从商品和地域两个维度进行界定,只有在时间因素可以影响商品之间的竞争关系的特定情形下,才会用到时间维度。
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类型
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类型提要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它的出现填补了我国在相关领域立法的空白,更是完善我国在经济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又一力措。
本文仅从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类型角度,对我国反垄断法展开讨论。
关键词:反垄断法;垄断类型市场经济是一个有着众多利益纷争的经济体制,在任何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不可能不进行反垄断,进行反垄断就不可能不颁布、实施反垄断法律。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反垄断法的出台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本文仅从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类型角度对我国的反垄断法展开讨论。
一、垄断协议协议垄断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最常见的垄断类型之一,典型的行为方式就是协议垄断或者说是联合限制竞争。
所谓协议垄断就是企业之间通过合谋性协议,安排或者协同行动,相互约束各自的经济活动,违反公共利益,在一定的交易领域内限制或妨碍竞争。
首先,限制竞争的类型有横向联合限制竞争和纵向联合限制竞争。
每一种都有主要的代表,反垄断法并没有对垄断协议作出一个普遍的规定,而是直接采取了列举的方式,把主要的垄断类型展现了出来。
其次,反垄断法关于垄断协议的定义基本反映了现实的客观要求。
如“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全面地反映了客观现实的要求,但是美中不足,定义中的“决定”、“协同行为”满足哪些要件并没有涉及,还有“决定”的主体有没有特殊的要求,内容有没有特别的限定也没有论及,如何界定行为的“协同性”以及构成垄断协议“协同行为”是否以“意思联络”为要件,更是让人不得而知。
最后,关于兜底条款的设想。
反垄断法的第十四条第三项“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何谓“其他”?一般情况下,法律做此规定是为了预防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新的垄断情形,因此而设定一项“万能条款”,但是基于第十四条的前两款规定不是非常完备(仅包括“纵向价格限制”),缺少了“纵向非价格限制”,所以笔者认为,此兜底条款应当包括“纵向非价格限制”。
反垄断法法所规制的垄断行为
论《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行为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是指经营者以独占或者有组织联合等形式,凭借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操纵或支配市场,限制和排斥竞争的行为。
经济法所规制的垄断行为主要有以下四种: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一)立法定义: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二)《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1、横向垄断协议:一般是指同一行业或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有平行横向竞争关系的几个经营者所订立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
包括:(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地域卡特尔)(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联合抵制交易;(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2、纵向垄断协议:指处于同一产业链由供求关系的垂直纵向环节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意者所作为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
包括:(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3、行业协会组织的垄断协议:我国《反垄断法》严厉禁止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协议行为。
(三)垄断协议的除外适用包括: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7、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于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反垄断法》条文解读(四)
由于该原则过 于绝对 ,不进行必要 的经济分析 ,
具体规定 中将两类 垄断协议分别 作 了规定 。其 不考虑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是否存在合理理 由, 就认定该垄断协议 中,反垄断法 》 十三条是关于横 向垄断协议的 是否存在促进 竞争 的效果等 , 《 第
往往对市 场竞争产 生严重负面影响 , 并且对 经营者 达成 的垄断协议 , 这些经营者处于同一经 议 , 济层面 , , 如 销售 同类 产品或者提供 同类服务 的 社会和经 济发展一般不会 产生任何积极 价值的
经营者。纵 向垄断协议是指处于不 同经济层 面 , 不具有直接竞争关系 的经营者达成的垄 断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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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生活 , 过对经 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的多种 因素 通 进行综合性 分析判定 ,其结果更 为准确 和公 正。 但合理原则 也存在 一些不足 : 一是 由于运用合理
原则 ,反 垄 断执 法 工 作 变 得 十 分 复 杂 和 繁 重 , 需
合理 原则 指 判定 经 营 者实 施 的垄 断 协议 行 为 是 否违 法 , 在 具体 分 析 经 营者 行 为 的 目的 、 为 要 行
否 违 法 的两 大 基本 原则 。 两个 原 则 是 由美 国 法 这
院在 司法实践 中首先创立 的,其主要 内容是 , 对
不 同 的垄 断 协 议 采 用 不 同 的违 法 性 判 断 原则 。 本 身违 法 原 则 ,是 指 只 要 经 营 者 实 施 了 法
根 据参与垄 断协议 的经 营者之 间是 否具有 律 禁止 的特定 的垄断协议 ,无 需考虑实施垄 断 竞争关 系 , 一般将垄断协议 分为横 向垄断协议和 协议可能存在 的其他 因素 ,而直接认定该垄 断 纵 向垄 断协议 。 横向垄 断协议是具有竞争关 系的 协议具有违 法性 。适用本 身违法原则 的垄 断协
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
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2022)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 负责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本规定所称反垄断执法机构包括市场监管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第三条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查处下列垄断协议:(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二)案情较为复杂或者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三)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有必要直接查处的。
前款所列垄断协议,市场监管总局可以指定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授权查处垄断协议时,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范围,或者虽属于本部门查处范围,但有必要由市场监管总局查处的,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
第四条反垄断执法机构查处垄断协议时,应当平等对待所有经营者。
第五条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协议或者决定可以是书面、口头等形式。
其他协同行为是指经营者之间虽未明确订立协议或者决定,但实质上存在协调一致的行为。
第六条认定其他协同行为,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经营者的市场行为是否具有一致性;(二)经营者之间是否进行过意思联络或者信息交流;(三)经营者能否对行为的一致性作出合理解释;(四)相关市场的市场结构、竞争状况、市场变化等情况。
第七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就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价格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价格水平、价格变动幅度、利润水平或者折扣、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二)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三)限制参预协议的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四)通过其他方式固定或者变更价格。
第八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就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以限制产量、固定产量、住手生产等方式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限制特定品种、型号商品的生产数量;(二) 以限制商品投放量等方式限制商品的销售数量,或者限制特定品种、型号商品的销售数量;(三)通过其他方式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有哪些
One step of actual action is more important than a dozen program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有哪些导读:(一)垄断协议;(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形成的垄断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下游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
?一、我国《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有哪些(一)垄断协议;(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垄断协议,也称为卡特尔,是指经营者之间达成或者采取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和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垄断协议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形成的垄断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下游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
二、垄断可分为哪几种类型(一)行政垄断,即政府职能部门利用权力搞地区封锁或强制交易,让消费者买其指定的商品,这是目前最受争议的垄断。
(二)行业垄断,即公用企业和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实施的强制交易或限制竞争行为,这种垄断在铁路、邮政、水电、石油、电信、航空和金融等服务性领域广泛存在。
(三)经济性垄断,指自由竞争企业出现的垄断行为,此类垄断在一些竞争性的产业中比如彩电等领域也开始形成。
三、我国法律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哪些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没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晶。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论我国《反垄断法》中有关纵向垄断协议的规定——以《反垄断法》第14、15条为中心
论我国《反垄断法》中有关纵向垄断协议的规定(一)《反垄断法》第14条分析《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本条是对纵向垄断协议类型的规定。
纵向协议是指在生产或者销售过程中处于不同阶段的经营者之间(如生产商与批发商之间、批发商与零售商之间等)达成的协议。
由于纵向协议的经营者之间多数不具有竞争关系,本条对纵向协议界定为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达成的协议。
1从条文的内容来看,本条仅仅明确规定了纵向垄断协议的一种表现形式——转售价格维持,就是生产商或供应商指定经销商或者批发商向顾客转售商品的价格,包括固定价格和限制最低转售价格,而这两种纵向价格限制形式是本身违法的。
本条并未规定纵向限制中其他若干种常见形式,而仅使用了“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这样的兜底条款加以涵盖。
总体而言,本条对纵向垄断协议的规定填补了我国法律制度对纵向限制的规定缺位,也使规制纵向限制有了最根本的法律依据。
但是规定过于原则化,而且只明确禁止了价格限制和最低转售价格维持。
给人的印象是《反垄断法》的纵向限制规定仅停留在表面的形式区分阶段,而没有深层次地考察这种限制行为对市场的影响。
所以应当辩证地看待《反垄断法》第14条,研究得失,为进一步地深化和完善相关规定打下基础。
1.第14条的成功之处(1)适应我国当前国情我国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事业。
所谓“前无古人”,就是说我们缺乏经验和传统、缺乏足够的制度资源和理论资源。
我们不得不在改革中逐步积累经验,实际是积累资源,逐步建立起一种“传统”,使个人、企业以及政府机构都能逐渐接受或习惯市场经济的运作。
中国的经济改革和法治建设都因此必然显示出一种渐进的模式。
2说得直白些,我国的经济改革和法治建设都要“摸着石头过河”。
在这个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是政治、经济和文化1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页。
经济法概论练习:第九章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课后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属于《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可被豁免的垄断协议类型是()。
A.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垄断协议B.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的垄断协议C.为提供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垄断协议D.固定商品价格的协议2.下列不属于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是()。
A.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B.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C.通过颁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方式限制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进行竞争D.提高对市场上销售某类所有产品的检验标准3.郭女士某日到北京一家港式餐厅就餐,发现该餐厅的营业场所装饰、营业用具的式样,甚至服务员的服饰都与自己在北京所拥有并经营的一家知名餐厅完全相同,郭女士当即找到餐厅经营者孙女士询问,孙女士表示自己的餐厅装饰风格虽然与郭女士的餐厅相同,名称却完全不同,不存在侵权的问题,下列关于孙女士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孙女士的说法是正确的B.孙女士的行为应当界定为虚假宣传的行为C.虽然两家餐厅的名称不同,但使装饰、营业用具、服务员服饰相同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D.孙女士的行为属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4.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的罚款数额为()。
A.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B.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C.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D.3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5.某市政府所属有关部门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A.市卫生局成立的儿童保健专家组受某生产厂家委托,对其婴儿保健产品提供质量认证标志并收取赞助费B.市工商局和市电视台联合举办消费者信得过产品评选活动,评选中违反公平程序而使当选的前八名全部为本市产品C.市交管局规定,全市货运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两种品牌中选择安装一款车辆运行记录器,否则不予年检;其指定品牌为本地的"波浪"牌和法国的NJK牌D.市政府决定对市酒厂减免地方税以提供财政支持二、多项选择题1.某生产大型机器设备的甲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达到80%,甲企业的下属企业乙企业主要生产小型家电,销路一直不好,甲企业规定凡购买甲企业设备,均须同时购买乙企业生产的小型家电一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横向垄断协议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然而,在竞争过程中,一些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益,通过横向垄断协议的方式限制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
我国《反垄断法》对此类行为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主体将依法进行处罚。
本文将探讨横向垄断协议的法律后果。
二、横向垄断协议的定义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限制竞争的协议。
这类协议通常包括固定价格、限制产量、分割市场、限制购买或销售、联合抵制等行为。
横向垄断协议具有以下特点:1. 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2. 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3. 协议内容违法,违反反垄断法规定。
三、横向垄断协议的法律后果1. 没收违法所得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 处罚措施(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有权责令经营者停止实施垄断协议行为,以恢复市场竞争秩序。
(2)罚款:对于违反反垄断法的经营者,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依法对其进行罚款。
罚款数额一般根据经营者上一年度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3)吊销营业执照: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吊销经营者的营业执照,使其失去市场准入资格。
3. 民事责任(1)损害赔偿: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方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
(2)违约责任:经营者违反横向垄断协议,给其他经营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案例分析以下是一起横向垄断协议的法律后果案例:2018年,某市两家水泥生产企业达成垄断协议,限制水泥市场供应。
逐条对比:反垄断法与价格法关于市场竞争的规定
逐条对比:反垄断法与价格法关于市场竞
争的规定
本文将逐条对比反垄断法和价格法关于市场竞争的规定。
以下
是各法律对市场竞争进行规范的主要条款:
反垄断法
1. 《反垄断法》明确禁止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2. 垄断协议包括价格垄断、限制技术发展和产品创新的行为等。
3.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包括价格歧视、拒绝交易和限制市场
准入等。
4. 反垄断法保护市场竞争,防止市场被垄断,促进公平竞争。
5. 违反反垄断法的企业可能被处以罚款,并要求恢复市场竞争
的公平性。
价格法
1. 《价格法》规定了价格的设定和调整原则。
2. 价格法要求企业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和成本因素等确定价格。
3. 价格法鼓励价格竞争,防止不当的价格垄断和价格歧视行为。
4. 违反价格法的企业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并要求调整价格。
5. 价格法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合理的市场竞争。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反垄断法和价格法在市场竞争的规定上存
在一些差异。
反垄断法主要关注防止市场被垄断和保护公平竞争,
而价格法主要关注价格的设定和调整,以及促进价格的合理竞争。
这两个法律都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市场竞争,但在重点和执
行手段上有所不同。
总结起来,反垄断法注重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价格法注重
维护价格竞争的合理性。
在实践中,这两个法律相互协作,共同促
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纵向垄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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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纵向垄断协议
知识点:反垄断法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
与横向垄断协议发生在处于生产或者销售链条中的同一环节的经营者之间不同,纵向垄断协议发生在处于不同的生产经营阶段或者环节的经营者之间,即上下游经营者之间。
《反垄断法》将其表述为“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
(一)纵向垄断协议的主要表现形式
1.维持转售价格协议
2.地域或客户限制协议
3.排他性交易协议
(二)纵向垄断协议的经济效果
1.消极效果
(1)促成价格卡特尔。
(2)导致市场进入障碍
2.积极效果
(1)减少“搭便车”。
(2)克服销售商加价,提升消费者福利。
(3)改善售后服务。
(4)有利于经营者的市场进入。
(三)《反垄断法》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
1.只有那些对竞争和效率的消极效果明确大于积极效果的纵向垄断协议才被法律认定为非法。
2.我国《反垄断法》列举了三种受到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形式:
(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章反垄断法律制度本专题内容围绕垄断⾏为展开,体例逻辑清晰,内容呈现⼀定规律性。
以客观题形式考核,分值为4-6分。
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垄断协议规制制度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滥⽤市场⽀配地位规制制度等为常见考点,考频指数分布⽐较均衡。
2020年教材对不同垄断⾏为的表述,有较多变化,需引起注意。
⽬录√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垄断协议规制制度√滥⽤市场⽀配地位规制制度√经营者集中与滥⽤⾏政权⼒反垄断审查第⼀节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反垄断法适⽤的地域范围1.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为,适⽤《反垄断法》。
2.境外的垄断⾏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排除、限制影响的,适⽤《反垄断法》。
【特别提⽰】本点为核⼼考点。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反垄断法》适⽤范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只要垄断⾏为发⽣在境内,⽆论该⾏为是否对境内市场竞争产⽣排除、限制影响,均应适⽤《反垄断法》B.只要⾏为⼈是我国公民或境内企业,⽆论该⾏为是否发⽣在境内,均应适⽤《反垄断法》C.只要⾏为⼈是我国公民或境内企业,⽆论该⾏为是否对境内市场竞争产⽣排除、限制影响,均应适⽤《反垄断法》D.只要垄断⾏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排除、限制影响,⽆论该⾏为是否发⽣在境内,均应适⽤《反垄断法》『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反垄断法》适⽤范围。
在反垄断法适⽤的地域范围⽅⾯,我国采⽤“属地原则+效果原则”。
属地原则,是指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为(⽆论该⾏为是否对境内市场竞争产⽣排除、限制影响),适⽤《反垄断法》(选项A正确);效果原则,是指发⽣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为,若对境内市场竞争产⽣排除、限制影响的,适⽤《反垄断法》(选项D正确)。
⼆、反垄断法适⽤的主体1.以经营者为主体的垄断⾏为(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2)经营者滥⽤市场⽀配地位;(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2.⾏业协会参与组织实施的垄断⾏为主要是指,实施诸如价格联盟类的垄断⾏为。
反垄断法的主要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反垄断法,又称反托拉斯法,是指旨在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我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部重要法律。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反垄断法》的主要法律规定。
二、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1. 立法目的(1)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2)保护消费者利益,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水平;(3)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实现国家经济战略目标。
2. 基本原则(1)公平竞争原则:禁止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2)市场准入原则:鼓励和支持企业进入市场,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3)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反垄断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地处理案件;(4)经营者自主原则:尊重经营者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得干预企业合法经营活动。
三、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1. 主体范围(1)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垄断行为;(2)涉及垄断行为的经营者、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等。
2. 地域范围《反垄断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垄断行为,包括境内企业、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等。
四、垄断行为的认定标准1. 垄断协议(1)垄断协议的定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为限制竞争而达成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2)垄断协议的类型:横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3)垄断协议的认定标准: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损害消费者利益。
2.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1)市场支配地位的定义:一个或多个经营者控制一定市场份额,对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具有重大影响,能够排除、限制竞争的地位;(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拒绝交易、搭售、限定交易、不公平价格等;(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损害消费者利益。
3. 经营者集中(1)经营者集中的定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合并、分立、收购、合并、控股等;(2)经营者集中的认定标准:可能对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损害消费者利益。
第64讲_《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垄断协议的豁免
第二单元垄断协议本单元考点框架考点1:《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P485)1.《反垄断法》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被《反垄断法》禁止的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主要包括:(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联合抵制交易。
【提示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具体表现为:①通过协议锁定、维持或提高商品销售价格/降低购买价格;②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③固定或者变更对价格有影响的手续费、折扣或者其他费用;④使用约定的价格作为与第三方交易的基础;⑤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⑥约定未经参加协议的其他经营者同意不得变更价格。
【提示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具体表现为:①以限制产量、固定产量、停止生产等方式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限制商品特定品种、型号的生产数量;②以拒绝供货、限制商品投放量等方式限制商品的销售数量或者限制商品特定品种、型号的销售数量。
【提示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具体表现为:①划分商品销售地域、销售对象或者销售商品的种类、数量;②划分原料、半成品、零部件、相关设备等原材料的采购区域、种类、数量;③划分原料、半成品、零部件、相关设备等原材料的供应商。
【提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具体表现为:①限制购买、使用新技术、新工艺;②限制购买、租赁、使用新设备;③限制投资、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④拒绝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⑤拒绝采用新的技术标准。
【提示5】“联合抵制交易”具体表现为:①联合拒绝向特定经营者供货或者销售商品;②联合拒绝采购或者销售特定经营者的商品;③联合限定特定经营者不得与其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2.《反垄断法》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C15030反垄断法条文解读-课后测验100分
C15030反垄断法条文解读课后测验90分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关于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协议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横向垄断协议是在生产或销售过程中处于同一阶段的企业之间订立的关于购买、销售特定商品或服务的限制竞争协议B. 相关市场的认定是反垄断法律制度中所涉及的违法行为首先需要认定的问题C. 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执法的标准和规则是不同的D. 混合协议是处于不同生产或销售阶段的企业之间订立的关于购买、销售特定商品或服务的限制竞争协议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批注:2. 下列有关全球反垄断立法发展的进程,描述不正确的是()。
A. 上世纪八十年代,北美、欧洲部分国家以及日本率先实行了反垄断法B. 进入21世纪以来,实行反垄断法已逐渐成为世界通行趋势C. 上世纪六十年代,日本实行反垄断法,是亚洲地区最早实行反垄断法的国家D. 澳大利亚于上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实行反垄断法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0.0批注:二、多项选择题3. 认定其他协同行为,应当考虑以下()等方面因素。
A. 经营者的市场行为是否具有一致性B. 经营者之间是否进行过意思联络或者信息交流C. 经营者能否对一致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D. 相关市场的结构情况、竞争状况、市场变化情况、行业情况您的答案:D,C,A,B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批注:4. 以下属于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的是()。
A. 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B. 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C. 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D.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您的答案:C,A,D题目分数:10批注:5. 以下属于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的是()。
A. 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B. 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C. 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D. 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您的答案:A,B,C,D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批注:6. 下列关于反垄断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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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c15030课后测验
一、单项选择题
1.行业协会违反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以下的罚款。
a.二百万元
b.一百万元
c.五十万元
d.三十万元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2.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第一个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
a.可以免除处罚
b.可以按照不低于50%的幅度减轻处罚
c.可以按照不高于50%的幅度减轻处罚
d.不能免除处罚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二、多项选择题
3.卡特尔行为具有如下特点()。
a.具有高度隐秘性
b.卡特尔组织通常可攫取高额利润
c.对卡特尔行为的处罚力度较大
d.透明度较高
您的答案:a,c,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4.根据《欧共体条约》第81条,下列和共同市场不相容的行为将会被禁止()。
a.所有可能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的,由企业之间签定的协议
b.所有可能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的,企业联合会之间的
决定
c.所有可能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的,企业联合会之间的统一行为
d.目标或结果阻碍、限制或削弱了共同市场内部竞争的协议,决定和统一行为
您的答案:a,d,c,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5.我国反垄断法所规范的行为主要包括()
a.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b.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c.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d.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您的答案:b,a,c,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6.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协议的类型可分为()。
a.横向垄断协议
b.纵向垄断协议
c.混合协议
d.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您的答案:b,a,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7.下列关于反垄断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反垄断法是自由企业的大宪章
b.反垄断法是维护自由市场机制的基本法
c.反垄断法是补救“市场失灵”,对市场进行适度干预的法律
d.我国反垄断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您的答案:d,c,a,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三、判断题
8.经营者违反我国反垄断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
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9.反垄断法被学界公认起源于北美。
()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所称的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试卷总得分:100.0
篇二:c15030反垄断法条文解读课后测验(90分)
一、单项选择题
1.行业协会违反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