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梁稳定性计算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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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梁整体稳定性验算步骤
1.
根据《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4.2.1条,判断是否可不计算梁的整体稳定性。 2. 如需要计算
2.1 等截面焊接工字形和轧制H 型钢简支梁
b 1
b 1
t 1
t 1
h
x
x y y
b 1b 2t 2x
x y y
h
t 1y
(a)双轴对称焊接工字形截面
(b)加强受压翼缘的单轴对称焊接工字形截面
b 1
b 2t 1
x
y y
(c)加强受拉翼缘的单轴对称焊接工字形截面
t 2
x h
b 1b 1t 1
h
x
x y y
(d)轧制H 型钢截面
t 1
1)根据表B.1注1,求ξ。
l 1——H 型钢或等截面工字形简支梁受压翼缘的自由长度,对跨中无侧向支承点的梁,l 1为其跨度;对跨中有侧向支撑点的梁,l 1为受压翼缘侧向支承点间的距离(梁的支座处视为有侧身支承)。
b1——截面宽度。
2)根据表B.1,求βb。
3)根据公式B.1-1注,求I1和I2,求αb。如果αb>0.8,根据表B.1注6,调整βb。
4)根据公式B.1-1注,计算ηb。
5)根据公式B.1-1,计算φb。
6)如果φb>0.6,根据公式B.1-2,采用φ’b代替φb。
7)根据公式4.2.2,验算稳定性。
2.2 轧制普通工字钢简支梁
1)根据表B.2选取φb。
2)如果φb>0.6,根据公式B.1-2,采用φ’b代替φb。
3)根据公式4.2.2,验算稳定性。
2.3 轧制槽钢简支梁
1)根据公式B.3,计算φb。
2)如果φb>0.6,根据公式B.1-2,采用φ’b代替φb。
3)根据公式4.2.2,验算稳定性。
2.4 双轴对称工字形等截面(含H型钢)悬臂梁
1)根据表B.1注1,求ξ。
l1——悬臂梁的悬伸长度。
b1——截面宽度。
2)根据表B.4,求βb。
3)根据公式B.1-1,计算φb。
4)如果φb>0.6,根据公式B.1-2,采用φ’b代替φb。
5)根据公式4.2.2,验算稳定性。
2.5 受弯构件整体稳定系数的近似计算(均匀弯曲,)
2.5.1 工字形截面(含H型钢)双轴对称
1)根据公式B.5-1,计算φb,当φb>0.6时,不必根据公式B.1-2,采用φ’b 代替φb,当φb>1.0,取φb=1.0。
2)根据公式4.2.2,验算稳定性。
2.5.2 工字形截面(含H型钢)单轴对称
1)根据公式B.5-2,计算φb,当φb>0.6时,不必根据公式B.1-2,采用φ’b 代替φb,当φb>1.0,取φb=1.0。
2)根据公式4.2.2,验算稳定性。
2.5.3 T型截面(弯矩作用在对称轴平面,绕x轴),翼缘受压,双角钢T形截面
1)根据公式B.5-3,计算φb,当φb>0.6时,不必根据公式B.1-2,采用φ’b 代替φb。
2)根据公式4.2.2,验算稳定性。
2.5.4 T型截面(弯矩作用在对称轴平面,绕x轴),翼缘受压,部分T型钢和两板组合T形截面
1)根据公式B.5-4,计算φb,当φb>0.6时,不必根据公式B.1-2,采用φ’b 代替φb。
2)根据公式4.2.2,验算稳定性。
2.5.5 T型截面(弯矩作用在对称轴平面,绕x轴),弯矩使翼缘受拉且腹板宽厚比不大于
1)根据公式B.5-5,计算φb,当φb>0.6时,不必根据公式B.1-2,采用φ’b 代替φb。
2)根据公式4.2.2,验算稳定性。
钢梁局部稳定性验算步骤
1. 根据《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4.3.1条,判断钢梁是否需要配置加劲肋,以及是否需要计算配置加劲肋后腹板的稳定性。
2. 如需要配置加劲肋,根据4.
3.2条,判断加劲肋的布置形式。
3. 如需要计算腹板稳定性
3.1 仅配置横向加劲肋的腹板
1)根据式4.3.3-2d或式4.3.3-2e,计算“用于腹板受弯计算时的通用高厚比λb”;
2)根据式4.3.3-2a、式4.3.3-2b或式4.3.3-2c,计算σcr;
3)根据式4.3.3-3d或式4.3.3-3e,计算λs;
4)根据式4.3.3-3a、式4.3.3-3b或式4.3.3-3c,计算τcr;
5)根据式4.3.3-4d或式4.3.3-4e,计算λc;
6)根据式4.3.3-4a、式4.3.3-4b或式4.3.3-4c,计算σc,cr;
7)根据式4.3.3-1,计算各区格的局部稳定性。
3.2 同时用横向加劲肋和纵向加劲肋加强的腹板
3.2.1 受压翼缘与纵向加劲肋之间的区格
1)根据式4.3.4-2d或式4.3.4-2e,计算λb1;
2)根据式4.3.3-2a、式4.3.3-2b或式4.3.3-2c,计算σcr1;
3)根据式4.3.3-3d或式4.3.3-3e,计算λs1,其中h0要换成h1,h1是纵向加劲肋至腹板计算高度受压边缘的距离;
4)根据式4.3.3-3a、式4.3.3-3b或式4.3.3-3c,计算τcr1;
5)根据式4.3.4-3a或式4.3.4-3b,计算λc1;
6)根据式4.3.3-2a、式4.3.3-2b或式4.3.3-2c,计算σc,cr1;
7)根据式4.3.4-1,计算受压翼缘与纵向加劲肋之间区格的局部稳定性。
3.2.2 受拉翼缘与纵向加劲肋之间的区格
1)根据式4.3.4-5,计算λb2;
2)根据式4.3.3-2a、式4.3.3-2b或式4.3.3-2c,计算σcr2。
3)根据式4.3.3-3d或式4.3.3-3e,计算λs2,其中h0要换成h2,h2=h0-h1;
4)根据式4.3.3-3a、4.3.3-3b或4.3.3-3c,计算τcr2;
5)根据式4.3.3-4d或式4.3.3-4e,计算λc2,其中h0要换成h2,当a/h2>2时,取a/h2=2;
6)根据式4.3.3-4a、式4.3.3-4b或式4.3.3-4c,计算σc,cr2。
7)根据式4.3.4-4计算受拉翼缘与纵向加劲肋区格的稳定性。
3.2.3 在受压翼缘与纵向加劲肋之间设有短加劲肋的区格
1)根据式4.3.4-2a或4.3.4-2b,计算λb1;
2)根据式4.3.3-2a、式4.3.3-2b或式4.3.3-2c,计算σcr1;
3)根据式4.3.3-3d或式4.3.3-3e,计算λs1;
4)根据式4.3.3-3a、4.3.3-3b或4.3.3-3c,计算τcr1,其中将a要换成a1,a1为短加劲肋间距;
5)根据式4.3.5a或式4.3.5b计算λc1;
6)根据式4.3.3-2a、式4.3.3-2b或式4.3.3-2c计算σc,cr1;
7)根据式4.3.4-1计算在受压翼缘与纵向加劲肋之间设有短加劲肋区格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