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律制度》课程教学大纲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国法律制度》课程教学大纲
一、《外国法律制度》课程说明
(一)课程代码:02220004
(二)课程英文名称:forein legal history
(三)开课对象:非法学专业专科学生
(四)课程性质:外国法律制度是法政类基础课。通过这一基础课的学习,有助于学生获得较为全面、系统、准确和丰富的法史知识。
(五)教学目的
外国法律制度是一门重要的法学基础课程。本课程旨在提供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产生、发展与演变的基本知识,使学生了解外国历史上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基本内容、表现形式、主要特征及其相互联系,并掌握外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或者现在仍然在发挥影响的重要法系的发展演变、总体特征、历史地位等知识,加深对当代各国法制状况的理解。
(六)教学内容本课程主要包括四大部分:一是古代中世纪的东方法律制度,包括楔形文字法、古印度法、及伊斯兰法。二是古代中世纪西方的法律制度,包括古希腊法、古罗马法、日尔曼法、教会和欧洲城市法法。三是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四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
(七)教学时数
教学时数:36学时
学分数:2学分
教学时数具体分配:
(八)教学方式
以多媒体教学手段为主要形式的课堂教学。
(九)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
考核方式为考试。严格考核学生出勤情况,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的旷课量取消考试资格。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40% ,期末成绩占60% 。
二、讲授大纲与各章的基本要求
第一章楔形文字法
教学要点;通过学习本章,掌握楔形文字法的概念和《汉穆拉比法典》结构、体系和内容、特征,了解楔形文字法的产生和演变及特征。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楔形文字法概述
一、楔形文字法的概念
二、楔形文字法的产生和演变
三、楔形文字法的特征
第二节《汉穆拉比法典》
一、法典的制定背景
二、法典的结构和体系
三、法典的内容和特征
四、法典的历史地位
考核要求:
1.楔形文字法的概念和特征。(识记)
2.《汉穆拉比法典》的特点和历史地位。(识记)
第二章古印度法
教学要点: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古印度法的主要渊源及古印度法的特征,认识以《摩奴法典》为代表的古印度法奴隶制法律的本质、作用及其种姓特征。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古印度法
一、古印度法概述
二、古印度法渊源
第二节《摩奴法典》
一、《摩奴法典》的结构
二、《摩奴法典》的性质和主要内容
三、《摩奴法典》的历史地位与影响
考核要求:1、古代印度法律的基本特点。(识记)
2、摩奴法典》的结构和主要内容(识记)
第三章伊斯兰法
教学要点:了解伊斯兰法的概念及其形成与发展,伊斯兰法系的范围和伊斯兰法对近现代穆斯林国家法律的影响,认识伊斯兰法的渊源与特点,掌握伊斯兰法的基本制度。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伊斯兰法概述
一、伊斯兰法的产生
二、伊斯兰法的发展
第二节伊斯兰法渊源
一、《古兰经》
二、“圣训”
三、法学
第三节伊斯兰的特点
一、伊斯兰法与伊斯兰法教的密切关系
二、伊斯兰法学家在伊斯兰法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三、伊斯兰法学家表现为分散性和混乱性
第四节伊斯兰法的主要制度
一、穆斯林的宗教义务
二、婚姻家庭
三、继承制度
四、瓦克夫制度
五、债务关系法
六、刑法和审判制度
第五节当代伊斯兰法的改革
一、对欧洲法律的吸收和接受
二、伊斯兰家庭法的改革
考核要求:1、伊斯兰法的特点。(识记)
2、伊斯兰法的基本制度。(识记)
第四章古希腊法
教学要点:了解古代希腊法律的产生、发展及其基本特征,认识雅典“宪法”的民主性和阶级本质。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古希腊法概述
一、古希腊法的产生和发展
二、古希腊法的主要特点
第二节古希腊法的基本制度
一、雅典的“宪政”制度
二、古希腊法城邦关系法
考核要求:1、古希腊法的特征。(识记)
2、雅典宪政制度的民主性及局限性。(理解)
第五章古罗马法
教学要点:了解古代罗马法律的产生、发展及其一般规律;认识罗马法的本质、任务和主要特征;认识罗马法的深远影响和在法制史上的地位。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古罗马法概述
一、罗马法产生的历史条件
二、罗马法的发展
第二节罗马法的分类和渊源
一、罗马法的分类
二、罗马法的渊源
第三节罗马法的基本内容
一、人法
二、物法
三、诉讼法
第四节罗马法的历史地位和影响
一、罗马法是世界法律的宝库
二、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考核要求:1、罗马私法的基本制度。(识记)
2、罗马发的地位和影响。(理解)
第六章日尔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