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分层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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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分层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缩短岗位适应时间,促进专业化发展,逐步形成完善专业化护理培训体系。结合护理人员职称、工作年限与学历水平等要素,特设护士规范化培训(岗位胜任培训)阶段、专业胜任培训阶段、专业深化培训阶段三个阶段以及NO-N4五层八级培训计划,并建立护士成长档雾将其作为护士晋级、职称晋升等业务考核依据。

一、护士规范化培训(岗位胜任培训)阶段

(一)NO:新护理人员岗前及试用期培训

基本任职资格:职称::护士;年限:自签合同起工作≤3个月;学历:大专及以上

培训目标:帮助新护理人员尽快地熟悉医院及科室的总体情况,掌握操作技能及相关理论,促进学校教育与临床护理的有效衔接,完善护士毕业后继续教育,培养护士的临床思维模式,以适应临床护理工作需要。

培训内容:

1.根据《新进护理人员培训手册》要求,对新进护理人员进行岗前及三基三严培训。

2.在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进行24项基础护理及专科护理操作集中培训、为期3-4 周。

3.定期安排理论授课,1次/周,对其进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及整体素质教育等。

4.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临床试用,按照《低年资护理人员培训手册》或《转科护理人员培训手册》第二期的要求由科室负责培训。

考核与评价:

1.岗前培训结束后,护理部组织进行理论及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临床,不合格者予以再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2.熟悉各班护理工作流程及专科疾病护理常规,在老师指导下承担部分班次的工作,对病情较轻的患者进行基础护理及专科护理。

3.1个月试用期满经护理部及科室考核测评达标,护理人员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医院与其签署劳动合同。

(二)N1护理人员基本任职资格:

N1-1职称:护士;年限:工作年限>3个月;学历:大专及以上N1-2职称:护士/护师;年限:工作年限>2年;学历:大专及以上培训目标:

1.巩固专业思想,培养爱岗敬业的精神,提高护理人员整体素质。

熟练掌握护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相关知识。

3.熟悉各班护理工作流程,能够独立承担部分班次的工作。

4.能够独立承担轻患者的护理,包括评估患者、实施护理措施和评价护理效果,按要求做好病情观察及护理记录。

5.熟练掌握本科常见疾病的护理常规及各项技能操作,能在上级护理人员的指导下参与急、危、重患者的抢救。

6.参与患者及病房管理,为患者及家属提供健康指导。

7.丰富专业知识,提高护士对患者实施基本医疗、护理照顾的能力,为护士的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培训内容:

1.加强"三基三严"训练,理论知识以《临床护理实践指南》、《护理学基础》、《专科护理常规》等为依据进行培训。

2.病区护士长根据护理人员的学历及能力,结合《低年资护理人员培训手册》二期内容及本科室的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并进行实施与考核。

3.每半年进行科室轮转,科护士长及所在科室护士长依据转科护理人员培训手册内容及本专业的特点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并督导落实。

4.每月参加病区组织的理论及操作培训及考核及全院组织的N1护理人员课程的学习。

5.科室要采取床旁教学、应急演练等方式进行带教及培训,提高应急及急、危、重患者的抢救能力。

考核与评价:

1.重点科室轮转期间,片区及科室每月至少组织理论、技能考核1次,护理部每年至少组织理论、操作考核1次;考核合格者方可轮转下一科室,不合格者延期出科或重新轮转,补考合格后方能继续轮转。

2.每年必须完成继续教育25学分,其中院内培训不少于20学时。

3.护理技术操作考试=-90分为合格、理论考试=80分为合格。

二、专业胜任培训阶段

(一)N2护理人员基本任职资格:

N2-1职称:护师;年限:工作年限>3年;学历:大专及以上

N2-2职称:护师/主管护师;年限:工作年限>4年;学历:专科及以上培训目标:

1.完善护士规范化培训后继续教育,熟练掌握专科理论和专科技能及本专业的新理论,新进展,提高专科领域专业化知识和技能。

2.具备独立分管病情较重患者的能力,按要求做好病情观察及患者的护理记录。

3.熟悉护理各种流程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4.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参与科室临床教学和质量控制活动。为患者及家属提供健康指导。

培训内容:

1.继续加强"三基三严"训练,通过护理部、科内讲座,网上学习等形式掌握本专业新业务、新理论。

2.通过床边教学,护理查房,各种业务活动、病例讨论等方法,加强专科理论、专科技术的培训。

3.鼓励参加护理专业的研究生、本科生的自学、函授等考试,学习专业外语知识,了解国内、外护理学发展动态。

4.根据护理部计划,选修院内的培训课程及全院护理人员课程学习。

考核与评价:

1.片区及科室每季度至少组织理论、技能考核1次,护理部每年至少组织理论、操作考试1次。护理技术操作考试=90分为合格、理论考试=80分为合格。

2.每年必须完成继续教育25学分(每年参加院内培训不少于20学时)。

3.参加每年度由护理部组织基础生命支持考核,要求合格率100%。

(二)N3护理人员

N3-1职称:主管护师;年限:工作年限>6年;学历:本科及以上

N3-2职称及工作年限:主管护师且工作年限>15年或副主任护师或取得研究生学历的主管护师且工作年限>8年;学历:本科及以上基本任职资格:工作时间>6年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主管护师资格培训目标:

具备协助护士长承担病房管理及护理质量控制,指导临床护理教学的能力。

2.在熟练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精通并能指导下级护理人员进行专科护理。

3.能够熟练掌握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并能制定本科急、重患者的护理计划并认真实施。

4.具备积极开展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参与护理科研、撰写护理论文能力。

培训内容:

1.根据专业特点及能力派出参加学术会议或进修学习,了解本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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