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规范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设备事故发生,保障员工
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厂起重设备(电葫芦)和压力容器;工程车辆见《工
程车辆使用管理规定》(TCSG307)。
3.内容:
3.1.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一般故障表现和判断方法
以及简单处理方法。应了解一般的灭火常识,知道消防栓、灭火器的位置,掌握灭火器及消防栓的使用方法;熟知触电紧急救护办法;
3.2.劳保用品穿戴齐全,注意防止衣服、头发、身体被卷入运行的设
备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工作现场严禁私自接电;
3.3.设备正常运转时,不准打开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3.4.设备出现问题需要维修时,要确认电工去掉该设备保险,并按下
设备机旁紧停按钮,未经维修当事人允许,岗位人员不得擅自开机;如果设备维修工作未完成,要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设备状态并做好记录;
3.5.维修结束后要查看现场,确认各防护设施安装好后,才能试车,
否则不能启动设备;
3.6.使用规定:
3.6.1.为确保起重设备使用安全,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a.不允许超额定负荷起吊;
b.不允许钩下站人。要面对吊物,离重物最外边界最少0.5米;
c.正常使用要垂直起吊,不允许斜吊平拉;
d.无特殊情况,无论升降、运行都不要骤然按反车按钮;
e.不允许把限位开关作操作开关使用;
3.6.2.注意事项:
a.起吊重物不宜过久悬空;
b.使用后,不要把按钮盒随手丢开,来回摆动;
c.注意维护钢丝绳,每季度加油润滑一次,并注意检查有无断股;
d.注意停机断电及空钩位置。不使用时,断开电源,吊钩悬空位置
离开地面 2米至2.5米;
e.上纸电动葫芦轨道必须及时清扫;
f.当操作电葫芦提升淀粉或其它货物时,必须有人对其监护,避免
发生事故;
3.6.3.如两星期以上未使用的设备,使用时应先试空车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反馈,检查方法如下:
a.按钮逗车应通断灵敏,按钮标识与运行动作一致,限位动作可靠、
准确;
b.运转:电机、减速器声音正常,电机制动可靠,行走灵活;
c.钢丝绳:缠绕正常,导绳器排绳可靠,不乱绳叠绕;
e.吊钩(架):各连接件安装稳固无变形脱落,摆动灵活(滑轮转动
灵活,吊钩应能水平转动360度,吊钩的垂直摆动180度);
3.7.起重设备和压力容器的检查、维护、保养:
3.7.1.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在正常使用时,岗位人员应巡视设备运行情
况,发现隐患及问题及时汇报;
3.7.2.各车间当班岗位及钳工对本车间的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每天进行
检查,有问题做好记录并向工厂安全员汇报;
3.7.3.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所在部门每月负责进行设备检查,做好检查
记录;安全员对车间反映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联系维修;
3.7.
4.工厂安全员负责每半年联系有资质的部门对压力容器上压力表进
行检测;每年联系有资质的部门对压力容器上安全阀送进行检测;
起重设备、工程车辆每年检测一次,压力容器每两年检测一次。
检测不合格禁止使用;
3.7.5.工厂安全员负责联系有资质的部门对起重设备、压力容器进行维
修;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对起重设备、压力容器进行全面检查;3.7.6.起重设备的升降驱动维修时,钢丝绳应在松弛状态,禁止承载检
修。若检修的项目与抱闸有关,还应采取措施防止钢丝绳下滑;
3.8.当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有紧急情况发生时(发生重大设备事故、
人身事故或其它事故),必须立即切断相关设备电源,并立即报告
当班调度或上级相关部门;同时执行《应急预案总则》(TCSG333)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