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技能人员)年度考核优秀名额
(完整版)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高单位服务效能,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保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单位所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其岗位(职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考核以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为目的,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全面准确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以及管理水平、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更新等情况;勤,主要考核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主要考核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双肩挑人员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聘用合同约定的两类岗位职责任务,以其主体岗位为考核重点。
第六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第七条考核标准按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分别制定。
年度考核标准应以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聘期期满考核标准应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要求为依据。
第八条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一般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一般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进行。
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期间不超过半年的,可以合并进行。
第九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三)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有改革创新意识;(四)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业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服务对象满意度高;(五)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单位、部门:按照工作部署,学校对2019年底在册的各类人员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以下简称年度考核)。
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年度考核的人员范围我校2019年年底在册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协议工资人员(处级干部的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二、年度考核内容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培训的情况。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行业、岗位特点,还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等次标准年度考核等次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其中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一般掌握在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总数的15%以内。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
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为增强工作人员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时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把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和考核等次标准具体化,分解量化为若干具体要素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岗位、晋升薪级和发放绩效工资以及实施奖惩、培训、续聘、解聘的依据。
1. 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1)按照有关规定晋升薪级工资;(2)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为规范我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近几年年度考核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一、考核范围和对象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所有的在职人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人)均属考核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入新单位不足半年的,一律由原单位书面通知本人回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
对个别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原单位参加者,可由本人撰写书面述职,交原单位政工(人事)部门负责代理。
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不满半年,参加工作见习期未满,年度内累计请病假、事假三个月以上(法定的产假、探亲假不作事假处理;因血吸虫病住院的可以从病假中减除一个月,不作病假处理)的人员,只进行个人总结,不评考核等次。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能,是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精神;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和贡献。
)重点是考核工作的实绩。
要把平时考核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运用平时考核积累的成果,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考核结果: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和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基本熟悉业务,工作责任感一般,基本能完成工作任务。
不称职(不合格):政治、思想、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造成较严重的失误。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通知各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了全面了解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以及激励大家的工作热情,现将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通知如下:一、年度考核(一)考核时间:每年度末进行考核,因疫情等原因无法按时完成考核的应在次年年初前完成。
(二)考核对象:所有在职工作人员,包括中层、基层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
(三)考核方式:以目标管理为核心,综合采取考试、述职、评议等多种方式进行细致、公平、客观、科学的考核。
(四)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专业技能等。
(五)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在考核结果公示后,如果有异议,考核对象可以提出申诉,经审核确认后,进行复核。
(六)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工作能力、职务晋升、薪资增长、奖惩等重要依据,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激励措施和改善计划,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定期奖励(一)奖励时间:每季度末进行一次奖励,奖励周期为三个月。
如遇重要节日或事件,可以适当增加奖励频率进行激励。
(二)奖励对象:获得优秀考核结果和表现突出的在职工作人员,奖励对象包括岗位职责表现突出、工作质量优异、工作效率高、工作态度良好、工作表现突出、专业技术水平高等的工作人员。
(三)奖励方式:根据不同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综合采用物质奖励和荣誉表彰等多种方式进行激励。
(四)奖励内容:物质奖励包括奖金、旅游、培训和晋升等,荣誉表彰包括荣誉证书、荣誉称号、记功、表彰信、个人荣誉照片展示等。
(五)奖励标准:奖励标准参照各部门制定的具体标准和方案,标准应该公平、公正、科学、务实。
在遵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对于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可以适当提高奖励幅度。
以上是本通知的主要内容,希望各位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参加考核和奖励活动,积极发挥职业能力和工作热情,为事业单位的稳步发展和人才培养贡献力量。
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进行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4]44号
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进行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进行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4〕44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4〕60号文件批准人事部“三定”方案中关于“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职能分工,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人事管理和工资管理特点,组织开展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已成为各级人事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执行全国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政策、工资标准,其经费由财政统一负担,所以人事部门在组织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中,必须要对工人的工资增长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并提出统一的办法和条件,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工资能够有计划的增长。
为整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管理工作方面出的混乱现象,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工作的宏观管理,现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进行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参加由人事部门或人事部门委托单位组织的培训与考核,并取得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后,方可按相应技术等级兑现工资。
通过社会其它渠道取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在机关、事业单位内不与工资待遇挂钩。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在本《通知》下发前已考取技术等级资格的,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按照人事部制定的有关办法,重新予以复核认定(复核认定办法另发),并核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三、各级人事部门要按照国发〔1993〕79号和国办发〔1993〕85号文件规定,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严格控制工人工资的增长,以利于工资的宏观控制。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奖励标准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奖励标准1、实施办法(1)按照《国务院令第495号》对企业单位优秀绩效考核奖励标准进行规定,按照县下属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由县事业单位总管理人员拟定本实施办法,并在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2)县级事业单位每年共有三次考核奖励机会,分别是每季度奖励,每半年奖励和年度奖励。
(3)县级事业单位每年对考核合格的事业单位进行奖励,实行以“一票否决”原则,由县级事业管理部门组织考核,结合专家组投票、审定等方式,结合县政府统一的考核标准综合结果,确定考核合格的单位,并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2、考核标准(1)绩效考核:对考核企业所活动的发展成果、实现目标、企业所有者对股东及社会有关方面作出的贡献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
(2)效能考核:考核事业单位项目实施状况、按时完成项目情况、办事效率及措施的使用情况、财务情况等。
(3)责任考核:考核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及政府职责的情况,包括群众满意度、安全质量标准的履行情况等。
(4)规程考核:考核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人员制度、制度落实情况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落实情况。
3、奖励等级(1)按照考核内容设置四等级奖励: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无评级奖励。
(2)考核企业考核等级I、II、III、IV分别对应规定的奖励额度为:一等奖50万、二等奖30万、三等奖10万、无评级奖励为0。
(3)无评级奖励的指标标准:按照总体考核结果评定无评级,分数在75分以下,即可以无评级奖励的方式实施奖励。
4、奖励用途县级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奖励,可拨付给企业用于加强财务实力、晋级改善设施设备及其他生产经营方面的投资。
5、管理额度(1)奖励资金由县政府拨付,并由县级事业单位总管理部门统一发放,县级事业单位总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县政府制定的拨付资金额度,一般与考核年度考核评定等级和资金拨付金额相符,但不得超过县级事业单位总管理部门拨付额度最低限制。
6、申请办法(1)县级事业单位考核评定为考核优秀的,可按照县级事业单位总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县政府的申请要求和批准的额度,向县级政府正式申请领取奖励。
优秀等次名额核定备案表
事业单位2019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核定备案表
主管部门:(公章) 项目
编制 数合
计
参加考核人数 职员 专技 工勤
年月
日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核定
合计 职员 专技 工勤
人 占总 人 占总 人 占总 优秀 占总 优秀 占总 优秀 占总 优秀 占总
数
人数 %
数
人数 %
数
人数 %
名额
人数 %
名额
名额 %
名额
名额 %
名额
名额 %
主管部门合计
小计 人 员
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或 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门备案意见
核定优秀等次名额 人
领导(签字):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手机:
注 :
此表一式两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党委组织或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一份。
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规定
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规定为提高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工作效率,有效加强组织管理,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促进优秀人才的培养及能力的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对象事业单位的全体在职职工,包括正规员工和聘用人员。
二、考核内容1、行政管理能力:指对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文档管理、社会调查等管理方面的全面表现及相应工作质量。
2、职能服务能力:指事业单位以提供服务为宗旨,满足社会、群众及其他单位对事业单位的需求,对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
3、职业素质:指职工在工作中的态度、认识、道德、技能、绩效、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4、社会责任意识:指职工在工作中行使职责时,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事业单位的政策,积极参与慈善公益活动,体现负责任、自律、自强的精神。
三、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指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一般在每年度第四季度,考核内容包括当年度以来表现及期末交给的工作任务。
2、临时考核:指当事业单位面临重大事件或职工发生特殊情况时,可对其推行临时性考核,考核当事特殊情况的表现或决策。
3、工作考核:指通过职工日常工作表现,衡量其管理水平和职业素质,考核内容包括服务质量、熟悉程度、文档管理等。
四、考核方法1、调查询问:指采用问卷调查、定期访谈、正式考核等方式,从管理水平、职能服务水平、职业素质、社会责任意识等方面,对事业单位职工进行询问和考察。
2、记录考核:指事业单位对职工的个人记录、证件材料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查,以及在工作中表现的成绩和业绩,以及服务质量,有助于深入考察职工的工作效率。
3、考核记录考核:指每年度结束前,事业单位要对职工的整体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包括行政管理能力、职能服务水平、职业素质、社会责任意识等,以纪实证明职工整体工作情况,有助于客观评估职工的表现。
五、考核分级事业单位考核分级原则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90分)、基本合格(60-70分)、不合格(60分以下)。
机关年度优秀考核标准
机关年度优秀考核标准机关年度优秀考核标准为了激励机关干部和职工积极向上、改进工作,经过多方调研和讨论,制定了以下标准,用来评价和表彰机关年度优秀考核者。
一、工作质量1.完成项目目标和考核任务的数量和质量: 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并保证任务的质量和效果。
高质量完成的任务应占到总任务的80%以上。
2.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对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做出处理,并保证事件的顺利解决。
3.工作创新和改进: 提出一些创新和改进的方案,为机关的发展和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二、团队合作1.积极参与团队工作: 积极参与团队会议、合作和讨论,为团队的发展做出贡献。
2.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 与同事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共同合作完成工作任务。
3.协调解决冲突和问题: 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及时解决团队内部的冲突和问题,使团队的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态度1.工作积极主动: 对工作应积极主动,敢于承担责任,不推脱、不拖延。
2.团队责任心: 有团队意识,不仅关注自己的工作,也关心和帮助其他同事。
3.工作时间和效率: 按时上班,严格遵守工作时间,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四、职业道德1.廉洁从政: 不违法乱纪,保持公正,不接受或索取贿赂。
2.对待群众的态度: 热情、礼貌、耐心地对待群众,解决群众的问题和需求。
3.尊重和保护机关机密: 严守机关机密,不泄漏任何机关和个人的秘密。
以上标准是机关年度考核中评价优秀者的参考依据。
在评价过程中,要注意全面客观地评价,采用多种考核手段,如个人述职材料、工作汇报、领导评价等,形成综合评价结果。
优秀考核者将得到机关的表彰和奖励,鼓励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发挥更大的潜力,为机关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评价结果也将作为晋升和奖惩决策的重要依据,加强机关干部和职工的工作动力和责任感。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任[1998]28号为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提高考核工作质量,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如何做好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年度考核是定期考核的主要形式,是考核制度化的重要标志。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好。
要认真总结近年开展考核工作的经验,研究解决新形势下考核工作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坚决纠正和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现象,不断完善考核制度,努力提高考核质量,真正发挥考核工作在人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为提高年度考核的准确性,进一步强化考核功能,经研究决定,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等次从今年起增加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即考核结果由三个等次改为四个等次: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标准为: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其他等次标准按原有规定执行。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按下列规定办理:1. 离岗到干部培训中心或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接受培训(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2. 不发本年度考核奖金,但不影响调整工资(即在国家作出明确规定之前,可视同称职等次按有关规定给予晋升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档次)。
3. 对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应调整其工作岗位。
其中:属领导职务的,应改任为非领导职务。
(三)受党纪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有关问题,按中纪委、中组部和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的规定执行。
受行政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定考核等次的有关问题,参照组通字[1998]19号文规定,提出如下意见:1. 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X 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X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X人社字〔X〕40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X年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对象为事业单位聘用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科级及以上)的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机关工勤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考核内容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担任党内职务的,还应注重考核履行党建责任情况。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在政治立场、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以及管理、专业技术和技能水平提高、知识更新、工作创新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公共服务意识等方面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批准在两个岗位上任职的,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聘用合同约定的两个岗位职责任务。
三、考核标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具体标准由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当有不同的要求。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考核各档次的基本标准按照《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执行。
四、考核方法及程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一般采取绩效分析、部门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综合评价等方法进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优秀(三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优秀尊敬的领导、评委:我是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2019年度考核个人总结优秀一事,向领导和评委作如下报告:本年度以来,我在单位的工作中,深感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但在领导的正确指导和支持下,我本着“奉献、拼搏、创新、进取”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单位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一、工作思路作为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自己的岗位,在工作中力求高效、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在工作中,我注重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通过参加各种培训、学习,我逐渐掌握了业务技能,并且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工作成果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取得了一些突出的工作成果。
首先,我在工作中准确把握了单位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积极参与项目策划和推进,为单位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支持。
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我努力发现问题,主动提出解决方案,并积极与同事合作,共同完成了一系列重要项目。
其次,我在工作中注重与客户沟通和交流,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通过与客户的深入沟通,我能够更好地了解他们的需求,并及时提供解决方案,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三、工作心得在工作的过程中,我深感只有不断学习与进步,才能更好地适应工作的要求和社会的发展。
我认为,一个优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1.专业知识扎实。
只有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我们才能更好地为单位和客户提供服务。
因此,我将继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2.沟通能力强。
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需要与领导、同事和客户进行沟通交流,因此,我们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善于倾听和表达。
3.团队合作意识强。
只有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我们才能更好地与同事合作,共同完成任务,并达到更好的工作效果。
4.持之以恒的工作精神。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只有具备持之以恒的工作精神,才能克服困难,取得更好的成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推动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把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是指事业单位或者主管机关(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作风表现等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着眼于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鲜明树立新时代选人用人导向,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工作中,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三)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五)分级分类、简便有效;(六)考用结合、奖惩分明。
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方式主要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专项考核。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一)德。
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情况;做到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情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完整版)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高单位服务效能,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保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单位所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其岗位(职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考核以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为目的,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全面准确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以及管理水平、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更新等情况;勤,主要考核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主要考核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双肩挑人员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聘用合同约定的两类岗位职责任务,以其主体岗位为考核重点。
第六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第七条考核标准按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分别制定。
年度考核标准应以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聘期期满考核标准应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要求为依据。
第八条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一般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一般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进行。
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期间不超过半年的,可以合并进行。
第九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三)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有改革创新意识;(四)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业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服务对象满意度高;(五)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为客观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XX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精神,现制定我县XXXX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年度考核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对于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各考核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以平时考核工作为基础,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做好考核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年度考核方案,进一步细化各考核等次的标准,突出工作实绩,精心组织实施,真正体现年度考核的客观公正。
二、考核对象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
四、严格考核标准和程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考核应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事业单位应成立由相应部门和人员参加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个人总结、综合评议、民主测评、审核、公示、确定等次,考核结果由单位书面告知被考核人员等程序组织实施。
五、严格控制优秀等次比例加强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的管理,充分发挥优秀等次的激励导向作用。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
单位优秀等次人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3%。
未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的要求落实岗位设置和全员聘用制度,聘用合同签订率未达到100%的事业单位,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1%以内。
县直单位派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进行,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3%以内,考核结果由原工作单位汇总上报。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文号:人核培发[1995]153号发文时间:1995-12-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现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行政机关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的范围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级各类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第二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具体标准在政府人事部门与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
第六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
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七条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组[1997]57号各市地委组织部,各市、地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各单位:现将《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1997年11月27日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年度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要按其工作性质、特点和岗位职责,分别采取相应的形式,以体现分类管理的要求。
考核要简便易行,宜于操作,注重实效。
第四条年度考核要与年终工作总结、目标管理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任期考核、创先争优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统筹安排,同步进行。
第二章考核对象第五条考核的对象为各级事业单位的职员(管理人员,下同)、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的人员,按本条规定处理:(一)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见习或试用期间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其转正、定级和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二)新调入人员的考核,由现工作单位进行,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
其调动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三)军队转业(退伍)人员,由现工作单位考核,其转业(退伍)前的情况,可参阅转业(退伍)时的鉴定,无重大问题者,当年可定为合格等次。
(四)挂职锻炼人员,由原单位派人到其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充分征求当地意见,并按管理权限确定考核等次。
(五)单位派出脱产学习(培训)人员,由原单位进行考核,根据其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
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粤人社发[2011]125号)
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粤人社发[2011]12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升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各级各类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
下列单位不适用本办法:(一)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二)各类企业举办的不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单位;(三)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中有聘用合同、正式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的现有在册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第四条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单位性质、岗位特点,按照规定的权限、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各级党委、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或本系统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其岗位(职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其单位制定特殊岗位人员考核办法,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核实施要求、内容和程序第六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侧重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表现情况。
聘期考核侧重考核聘期任务完成情况。
第七条考核工作要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任务以及工作标准,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