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邻水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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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陵府办〔2017〕151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陵府办〔2017〕151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正文:----------------------------------------------------------------------------------------------------------------------------------------------------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陵府办〔2017〕15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先行试验区党政办公室:《陵水黎族自治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十五届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9日陵水黎族自治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琼府〔2012〕47号)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认清地质灾害防治的严峻形势我县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破坏性强的特点。

区域性特殊气候变化,连续降雨,人类工程活动的加剧,山区丘陵地带村民切坡临坡建房,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基础仍较为薄弱,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2017年地质灾害预防重点我县地质灾害防灾多发时段是5~11月,密切注意时段为7~10月,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主要发生地为山区乡镇和陵水河沿岸。

经汛前排查,在分析、总结以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上,确定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乡镇及区域如下:(一)英州镇、本号镇、光坡镇、隆广镇、提蒙乡、群英乡等乡镇的山区公路边坡、依山建筑物及居民点、学校,国营岭门农场、南平农场,吊罗山林业局。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30•【字号】成办发〔2020〕46号•【施行日期】202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制的《成都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30日成都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全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规定,结合当前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防治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2019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灾情12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2万元,无人员因灾伤亡。

截至2020年3月底,全市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2007处(详见附件1),其中滑坡1030处、崩塌509处、泥石流167处、潜在不稳定斜坡292处、地面塌陷9处,规模以小型为主,大、中型较少。

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于西部龙门山区及东部龙泉山区的12个区(市)县和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主要威胁聚居区和分散农户的隐患点有1783处,受威胁群众约9287户2.89万人。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一)降雨诱发地质灾害预测。

暴雨或持续降雨是当前我市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最主要的诱发因素。

根据市气象局预测:2020年总降水量较历史同期偏多约1成,大雨和暴雨开始接近常年同期,暴雨预计结束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大雨预计结束于9月中下旬。

汛期强对流天气较常年发生频繁,区域性暴雨5~8次,并伴有1次区域性洪涝。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自府办函〔2020〕30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自府办函〔2020〕30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正文:----------------------------------------------------------------------------------------------------------------------------------------------------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自贡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8日自贡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为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因地质灾害给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区域地质环境、气象预测等条件及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自贡市地质环境条件我市地处四川盆地南部,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主要为丘陵地貌。

地貌形态以浅丘和中丘为主,少量深丘、低山及河岸侵蚀堆积地貌。

境内出露地层由老至新有三叠系(T)、侏罗系(J)、白垩系(K)及第四系(Q)。

岩性主要由砂岩、泥岩、石灰岩、白云岩及第四系堆积物组成。

褶皱构造较发育,多呈北东—南西向展布。

断层按走向大体可分为北东向断层和北西向断层。

北东向断层主要分布在威远背斜西南缘和青山岭背斜、龙观山背斜。

北西向断层分布在市区中部的自流井背斜、兴隆场背斜、邓井关背斜和威远背斜南部。

除上述地表构造形迹以外,尚有一系列隐伏断裂构造。

受地质构造的影响,特别是区内北东、北西向两组断层的影响,形成了诸多不良地质现象。

尤其是北西向构造属晚期形成,相对较活跃,其形成的断层山脊、断层陡崖和断层破脆带遇到地震、暴雨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等,易发生地质灾害,或增加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对城市建设、交通以及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17•【字号】开州府办发〔2020〕36号•【施行日期】2020.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开州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17日开州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区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重庆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据区气象局趋势预测:2020年,我区降水量总体较常年和去年偏多。

3~5月,降水量200~400毫米,偏多1~2成, 6~8月,降水量400~700毫米,偏多1~2成。

9~11月,降水量约150~340毫米,偏少1~2成。

预计区域性大雨从4月上旬前后开始,全年有9~11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

综合我区地质灾害形成条件及诱发因素,结合全年降雨预测情况分析,预计2020年全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总体较常年及2019年偏高。

其中,从区域看,中南部区域,包括江里片区大部分区域和东里片区的丰乐、白鹤和郭家等区域地质灾害发生频率略高于常年;正坝片区,包括麻柳、紫水、高桥、敦好等区域地质灾害发生频率略高于常年;浦里片区与常年接近。

从时间看,6~8月,全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率较常年略偏高;9~11月,全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率与常年接近。

2020年,6~8月,局部区域的强降雨可能诱发多起地质灾害,同时要防范9~10月连续阴雨天气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以及工程建设活动中的边坡、隧道等不规范工程作业诱发的边坡失稳、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15•【字号】丰都府办〔2020〕37号•【施行日期】2020.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丰都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15日丰都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关于防范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以赴做好我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2019年全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2019年全县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59起。

其中,原群测群防点4起、突发55起,紧急撤离受威胁群众96人,全年无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二、2020年全县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一)地质灾害发生条件及诱发因素分析。

根据重庆市地勘局川东南地质大队、重庆107地质队2019年汛后核查结果,全县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有565处(其中滑坡468处、危岩34处、不稳定斜坡51处、地面塌陷1处、泥石流1处、库岸隐患10处),分布于29个乡镇(街道),受威胁住户约5194户28039人。

预计2020年我县地质灾害诱发因素仍以降雨为主,首要诱因是区域性强降雨,其次为三峡水库蓄(降)水、道路交通建设边坡开挖、地下空间开挖及城市(城镇)建设边坡开挖等人为工程建设活动。

(二)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分析。

1.降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分析。

今年受冷空气和西南暖湿气流共同影响,我县地区提早出现了持续强降雨气候,降水明显偏早偏多。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30•【字号】亳政办秘〔2020〕39号•【施行日期】202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2020年度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4月30日2020年度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安徽省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市2020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地质灾害灾情和2020年趋势预测2019年我市共核定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全市全年无地质灾害灾情发生。

通过工程治理等措施,经汛后核查,核销2处。

涡阳县通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投入治理资金1300万余元,消除石弓镇耿楼取土坑和义门镇涡河河岸崩塌2处隐患点。

根据2020年汛前调查,目前我市共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见附件),其中地面沉降1处、崩塌2处。

预计2020年地质灾害类型以采石坑崩塌和地面沉降为主,强降雨、过量开采深层地下水等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二、2020年地质灾害防范重点、灾害类型、受威胁对象和防范期(一)重点防范区域是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和谯城区。

谯城区、涡阳县和利辛县重点防范区域是城区地面沉降,灾害类型为地面沉降。

蒙城县重点防范区域是蒙城县坛城镇小山村采石坑和蒙城县王集乡石山采石坑,灾害类型为崩塌。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26•【字号】包府办发〔2020〕23号•【施行日期】2020.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0〕23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26日包头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全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程度的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包头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一)气象趋势预测气象部门根据2020年气候趋势预测和环流形势分析,预计春季(4—5月)降水偏少,气温偏高,其中全市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1~2℃;全市季总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0~2成,有阶段性春季干旱。

预计夏季(6—8月)降水偏少,气温偏高,其中全市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0~1℃;全市季总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0~2成。

进入7月后降水开始逐渐增多,有出现极端性强降水的可能,易产生局地洪涝等自然灾害。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2020年降水趋势预测以及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区段分布,预测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可能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主要区段如下:1.阴山山地西段低中山区。

分布于大青山——乌拉山一线,隶属于达茂旗、土右旗、石拐区、固阳县、东河区、青山区、昆区、九原区,属于地质灾害高度易发区。

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汨罗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汨政办发〔2020〕5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汨罗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汨政办发〔2020〕5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汨罗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正文:----------------------------------------------------------------------------------------------------------------------------------------------------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汨罗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汨政办发〔2020〕5号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汨相关单位:《汨罗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20日汨罗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湘政发〔2018〕12号)和《汨罗市地质灾害2009-2020年防治规划》等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我市地质灾害概况我市地处幕阜山与洞庭湖之间的过渡地带,地质地貌复杂,是地灾易发多发地带。

2019年,我市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6个,其中滑坡12处,泥石流1处,崩塌3处,主要分布在南部、东北部各镇山区。

全年共出现小型滑坡地质灾害2处,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于各镇防范工作到位,规定动作扎实,实现了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零伤亡”。

二、2020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和重点防范区域(一)重点防范期。

根据全市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特殊、分布规律,结合汛前地质灾害巡查排查情况与气象部门气候趋势预测情况,预计2020年全市地质灾害发生总体几率会高于往常,总降雨量较常年偏多1成左右,雨水集中期出现在5月中上旬、6月中旬至7月上旬。

需注意防范汛期集中连续降雨过程、暴雨和强对流天气伴随的短时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17]55号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17]55号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17]5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广安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25日广安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认真做好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着力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广泛实施民生工程建设,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并结合全市地质灾害现状,特制订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一)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863处,其中滑坡530处、危岩崩塌体248处、地面塌陷10处、不稳定斜坡64处、泥石流8处、地面沉降3处。

从辖区分布来看:广安区113处、前锋区32处、华蓥市166处、武胜县95处、岳池县116处、邻水县296处、广安经开区19处、枣山园区8处、协兴园区18处。

(二)地质灾害的主要特征。

我市属典型的暴雨型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

灾害主要发生在主汛期,以群发性、突发性的小型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地域上多分布在以软质泥岩与硬质砂岩互层的丘陵山区和覆盖型岩溶区,集中强降雨是主要诱发因素,其次为建房、修路、采矿等工程活动开挖、堆填加载、蓄水排水等人为因素。

因此,地质灾害隐患除受到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影响,还受到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影响。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16•【字号】宣政办秘〔2020〕29号•【施行日期】2020.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宣城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16日宣城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皖政〔2011〕8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2020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地质灾害灾情和2020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一)2019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回顾2019年度,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83起,直接经济损失1380.5万元。

同比2018年度,灾害发生数量有明显上升,上升比例为654%,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2020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根据2020年汛前调查,目前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58处,按照灾害险情等级划分:小型灾害隐患点558处;按照地质灾害类型划分:滑坡251处、崩塌246处、泥石流38处、地面塌陷23处,威胁群众5千余人,潜在经济损失约2.68亿元。

据趋势预测,预计2020年汛期(5月至9月),全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降水呈现南北多、中间少的分布特征,涝重于旱,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偏多,根据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分析预测,地质灾害总体趋势较2019年可能加重,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28•【字号】忻政办发〔2020〕54号•【施行日期】2020.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忻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忻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晋政办发〔2020〕18号)和《忻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规定》(忻政办发〔2013〕73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地质灾害概况(一)地质灾害灾情全年未发生达到标准的地质灾害,连续三年实现“零”伤亡。

(二)历年来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1、强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由于我市自然地质环境脆弱,地形起伏,沟谷纵横,植被稀少,地质构造复杂,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强降雨是地质灾害最主要的激发因素之一。

从例年的情况分析,夏、秋季强降雨前后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

2、人为因素的地质灾害隐患有所增加从我市近几年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来看,地质灾害主要以崩塌、滑坡为主。

从诱发因素来看,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但90%以上是人为因素,且人为因素呈增长趋势。

除忻州经济开发区外,其余14个县(市、区)及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均有人为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在黄土发育区,其次是较低等级的山区旧有公路挖方路段和矿山企业。

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来看,多数由工程建设中的切坡、采矿活动引发,人为因素导致的地质灾害日益加重,是今后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与难点。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2020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2020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2020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30•【字号】广安府办函〔2020〕35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2020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广安市2020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30日广安市2020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为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防灾和抢险救灾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着力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

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后,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一)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原则。

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原则。

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3.16•【字号】遂府办函〔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现将《遂宁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16日遂宁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现状2019年,全市排查发现纳入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98处,按所涉辖区分:船山区38处、安居区58处、射洪市27处、蓬溪县93处、大英县72处、遂宁经开区3处、市河东新区1处、遂宁高新区6处;按灾害类型分:滑坡112处、崩塌160处、不稳定斜坡26处,威胁1874户共计16549人,潜在经济损失50362万元。

列入2020年市级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0处(详见附件)。

二、2020年全市地质灾害形势分析(一)地质灾害致灾因素分析我市位于四川盆地中部,地处涪江中游,境内山丘蜿蜒起伏,走向多呈南北"川"字型,地貌上属四川盆地山地丘陵的一部分。

全市地势北部及东部、东北部较高,中部至南部较低。

区内出露地层仅有中、新生界,以侏罗系"红层"分布范围最广,占总面积的90%,西北部射洪市一带有零星白垩系地层出露,第四系主要分布于涪江及其支流沿岸。

受自然地质条件影响,斜坡是我市最为发育的地貌形态,为崩塌(危岩)、滑坡、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提供了充分的地质条件。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09•【字号】•【施行日期】2020.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德惠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9日德惠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2020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2020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测,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气象预测经气象部门预测,预计夏季多强对流天气,盛夏将有区域性暴雨和局部洪涝,应注意做好雷电、冰雹、大风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工作,做好暴雨等强降水引发的城市内涝、农田渍涝、山洪以及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

二、2020年地质灾害预防重点(一)重点预防崩塌、滑坡、泥石流。

主要分布在大青咀镇、大房身镇。

(二)低山丘陵区、铁路、公路沿线、各取土场等地存在的不稳定斜坡。

(三)沿江、河堤防、人为活动造成的不稳定地质因素。

(四)部分砖厂斜坡较小的取土场。

(五)各中、小学附近存在的不稳定地质因素。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

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时期,我市成立了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乡(镇)、街也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要坚持汛期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

同时气象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扩大发布气象预警消息,确保将预报、预警消息及时发布到相关单位和防灾责任人手中。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顺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函〔2020〕25号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顺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函〔2020〕25号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顺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顺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度安顺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2020年度安顺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安顺市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安顺市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概况我市国土面积9267平方公里,地形复杂多样,地质环境脆弱,易发生地质灾害。

随着工程建设、采矿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加剧,对地质环境造成较大破坏,受极端天气影响,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据汛前排查统计,全市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68处,比2019年净减少98处(增加18处、减少116处),共威胁6967户31356人,潜在经济损失约10亿元。

按行政区域分:西秀区3处、平坝区67处、普定县71处、镇宁自治县61处、关岭自治县36处、紫云自治县100处、安顺经开区11处、黄果树旅游区19处;按类型分:崩塌221处、滑坡98处、地裂缝23处、塌陷20处、地面不稳定斜坡5处、泥石流1处;按规模分:大型6处、中型87处、小型275处;按诱发因素分:自然335处、人为33处。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28•【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28日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的决策部署,在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同时,切实做好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达州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12〕32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一)致灾因素分析。

1.地质环境脆弱。

达州市位于四川东北部,地处四川盆地边缘,地形较为陡峻,山区地貌占70.7%,丘陵地貌占28.1%,平坝占1.2%,海拔在222—2458米之间。

区内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

截止2020年3月底,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1127处,潜在威胁51929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潜在经济损失19.98亿元。

2.极端气候常态化。

近年来,我市区域性和局地强降雨极端气候突出,诱发大量的地质灾害。

根据近几年灾害资料统计,降雨诱发地质灾害占年度的90%以上,强降雨条件下突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风险明显增加。

3.人类工程活动扰动。

重大交通、水利、能源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度、广度的拓展对地质环境造成的扰动加剧,人类工程活动增加了地质灾害的发生频率。

(二)降雨趋势预测。

据市气象台预测,2020年降水量较常年均值偏多。

大雨开始期较常年偏早,春末夏初多强对流天气,夏季有洪涝发生,局地偏重,秋绵雨接近常年。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20•【字号】遵府办发〔2018〕6号•【施行日期】2018.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8〕6号各县、自治县、区(市)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南部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遵义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3月20日遵义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将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贯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环节。

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则。

实行政府(管委会)统一领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职能部门分类监管相结合原则,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管委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管委会)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相结合,有效规避地质灾害风险;坚持群专结合、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密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引发、谁治理”,对地质灾害隐患明确监测预防、治理加固责任单位和行业监管部门,切实落实防范治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同时,协调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四川省邻水县切实加强震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川省邻水县切实加强震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川省邻水县切实加强震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陈柳东;包安全
【期刊名称】《中国建设信息》
【年(卷),期】2008(000)013
【摘要】近日,邻水县组织专家组和县内相关部门20余人,对受地震影响急需搬迁建房、原址重建的学校及受灾农户房屋建设进行了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总页数】1页(P71)
【作者】陈柳东;包安全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P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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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邻水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2020)
各镇人民政府,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省市驻邻单位:
《邻水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邻水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防灾和抢险救灾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结合全县地质灾害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
(一)基本情况。

根据汛前排查成果数据,截至2020年3月,全县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253处,其中滑坡183处、崩塌53处、泥石流5处、不稳定斜坡11处、地面塌陷1处,涉及25个镇,威胁2090户725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威胁财产28272万元。

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规模一般以中小型为主,主要分布在城北镇、城南镇、丰禾镇、高滩镇、合流镇、九龙镇、黎家镇、牟家镇、石滓镇、坛同镇、三古镇、王家镇、兴仁镇、袁市镇等镇。

(二)主要特征。

邻水县属典型的暴雨型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

灾害主要发生在主汛期,以群发性、突发性小型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地域上多分布于以软质泥岩与硬质砂岩互层的丘陵山区和覆盖型岩溶区,集中强降雨是主要诱发因素,其次是建房、修路、采矿等工程活动中开挖、堆填加载、蓄水排水等人为因素。

二、2020年全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2019年降水情况
2019年全县降水量为1149.2毫米,与常年相比减少5.4%。

(二)2020年度气候趋势预测
总趋势:预计2020年汛期气候较为异常,主要表现为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春季降水偏少,部分地方有一般性春旱;主汛期暴雨次数偏多,洪涝偏重。

秋季降水偏多,秋绵雨强度接近常年。

春季(2020年3~5月):春季平均气温偏高,总降水量偏少。

初春(2020年3~4月)降水量偏少,为100毫米左右,3月中旬~4月中旬部分地方有一般性春旱发生。

5月总降水
量偏多,为160毫米左右,强降水过程开始增多。

夏季(2020年6~8月):夏季平均气温正常,总降水量偏多为500毫米左右,洪涝较常年偏重。

尤其是7~8月,暴雨多发季节,暴雨次数偏多。

秋季(2020年9~11月):秋季平均气温偏高,总降水量偏多,为280毫米左右,秋绵雨强度接近常年。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汛期强降雨可能偏多,地质灾害较往年依然易发多发,其中主要集中在5~10月汛期影响期。

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通常日降雨量在100毫米以上或连续降雨3日以上),可能诱发滑坡、崩塌和泥石流。

岩溶地区和采矿活动活跃地区,在降雨、采矿或加载振动等作用下可能诱发地面塌陷。

(四)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范围
1.崩塌易发区。

袁市镇、兴仁镇、坛同镇、王家镇、城南镇、城北镇等镇。

2.滑坡易发区。

坛同镇、牟家镇、城北镇、三古镇、合流镇、城南镇、柑子镇、丰禾镇、高滩镇、观音桥镇、御临镇、袁市镇等镇。

3.地面塌陷易发区。

太和镇。

4.斜坡、矿渣不稳定堆积体易发区。

石滓镇、御临镇、丰禾镇、复盛镇、太和镇、黎家镇、合流镇等镇。

5.泥石流易发区。

丰禾镇、黎家镇等镇。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降雨集中的5~10月。

(二)重要隐患点。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按照地质灾害分级管理原则,将城南镇西天村8组西天寺滑坡、鼎屏镇石坝村13组半边街不稳定斜坡、丰禾镇断桥村2组秦家湾滑坡、复盛镇丰胜村2组彭家大湾滑坡、高滩镇余家坪村6组谭家新屋滑坡、高滩镇平安寨村10组王家堡滑坡、高滩镇西乐村5组鹅项颈滑坡、高滩镇八家山村2组上头院子滑坡、观音桥镇擂鼓坪村9组朱家崖滑坡、合流镇大沟村10组栗树坡滑坡、梁板镇红旗村7组赖家湾滑坡、石滓镇六角村8组大石坝滑坡、坛同镇硫磺沟村9组油草田滑坡、坛同镇新拱桥村2组车房沟滑坡、坛同镇老菜坝村4组灯草坪滑坡、坛同镇凉桥村3组桐麻坪不稳定斜坡、袁市镇关路村7组邹家大湾滑坡、袁市镇冷家村5组赖家湾滑坡等18处规模大、危及群众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入2020年邻水县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预案防范监管范围。

对未列入县级监管范围,按辖区负责制由各镇编制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重点防范对象。

傍山切坡建房的居民点,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学校、场镇、旅游景区(点)等公众活动场所,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及沿华蓥山、铜锣山、明月山脉一带的村组属重点防范对象。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分级管理,归口负责”原则,各镇、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成立以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分履行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一协调、指挥和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要认真研究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精心部署,严格要求,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点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责任人。

(二)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履职尽责。

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应急调查、灾情速报和月报制度。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与县气象局、县水务局等部门的合作,坚持气象地质灾害会商制度,实时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各镇、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地质灾害速报制度,明确责任,做到人员到岗到位、通讯设备畅通,切实做好防灾技术服务灾情险情速报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做好准备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普及防灾知识。

各镇、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要充分利用宣传画、宣传手册、广播等媒介加强宣传,强化进村入户、田间院坝宣传,村基层干部、中小学师生和人民群众掌握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

二是组织排查,落实防治措施。

各镇、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要常态开展隐患大排查,明确动态监测任务,建立隐患点数据库,制定防灾避险方案,发放防灾和避险“明白卡”,落实防范措施。

有条件治理的,要采取防治措施;对危险性极大、暂时不能治理的,应对受威胁的群众采取临时避让措施,明确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安排避险场所;针对老弱病残孕、文盲等群众,各镇应建立关联人员(如:亲友),将关联人员纳入短信发送范围,并逐户落实结对帮扶措施和人员,明确信息传达、协助其安全撤离。

三是完善监测预警网络,提高预测预报能力。

要严格按照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标准,建立健全群测群防预警网络。

要不断提高群测群防的科技含量,积极推广滑坡裂缝报警器、裂缝伸缩仪等小型专业监测仪器在群测群防工作中的运用,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专业监测,进一步提高监测预警水平。

各镇、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镇、村、组、点四级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镇村干部联户防灾责任制,对隐患点实行“三定”(定点、定人、定责任)措施,确保监测人员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全面到位。

四要密切协作,形成防灾合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继续加强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城镇规划区、水利工程区、公路沿线、中小学校区、工矿企业、风景旅游区等作业领域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防灾合力。

对各类在建工程,尤其是工程建设活动等形成的地灾隐患点,要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业主依法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义务。

(四)切实加大投入,落实防灾工作经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为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理等环节配备相关物
资,确保监测预警、抢险救灾、避让搬迁、灾后重建等工作有序推进。

(五)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防灾能力建设。

加快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防灾专业队伍。

要配备好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监测仪器,努力构建完善的防灾体系。

各镇、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大人、财、物的保障制度,全面推进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六)强化监督管理,杜绝人为地灾发生。

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凡未经过地灾评估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得供地,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部门不得同意其开工,不得为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凡未经过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的工矿企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得办理采矿许可证,各相关部门不得同意其开工。

三是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

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工程,要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四是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治理制度。

严格按照“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征收力度,督促矿山业主自觉履行保护地质环境的义务。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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