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水降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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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水降尘措施

一、巷道冲洗

巷道冲洗要遵守下列规定,并确保不出现粉尘积聚或飞扬现象:⑴开拓巷道,包括主要进回风巷道等每月至少冲洗一次,主要皮带机道每周至少冲洗一次,由通风队负责;

⑵准备巷道,包括采区进回风巷道、皮带机道等每周至少冲洗一次,由通风队负责;

⑶采煤工作面两道出口50m以外,掘进工作面距迎头30m以外每5天至少冲洗一次,由通风队负责。

⑷采煤工作面及两道出口50m范围内,掘进迎头30m范围内,由采掘单位负责,每班至少冲洗一次,由采掘单位负责;

⑸综采工作面的开关列车上及开关列车到工作面的巷道部分、液压泵站等设备上及设备所在处的局部巷道每班至少除尘一次,由采煤单位负责;

⑹各运煤转载点附近30m范围内每班至少冲洗一次,由管理单位当班司机负责;

⑺机电峒室、炸药库、地面皮带走廊等处各使用单位要天天进行清扫除尘,确保这些地点不积尘。

二、采煤工作面防尘

⑴采煤工作面应有由国家认定机构提供的煤层可注性鉴定报告,并应对可注性煤层采取注水防尘措施;注水过程中应进行流量和压力计算,注水压力表、流量表等注水设施由通风队移交给采煤

队负责管理,丢失的照价赔偿。

⑵炮采防尘

炮采工作面必须执行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冲洗煤壁,放炮时喷雾降尘,出煤时喷雾、洒水、净化风流等防尘措施。

①必须采取湿式打眼,供水压力为0.2MPa~1.0MPa,耗水量为5L/min~6 L/min;

②采用自封式水炮泥封孔,水炮泥的充水容量应为200~250Ml;

③放炮时应采用高压喷雾等高效降尘措施,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MPa;

④在放炮前后应冲洗煤壁、顶板,并浇湿底板和落煤,在出煤时宜边出煤边洒水。

⑶机采防尘

①采煤机内外喷雾设施及其压力表必须完好并正常使用,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MPa;喷雾系统应与采煤机联动,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必须停机;加压泵站应设两台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②综采面的液压支架必须安装有自动喷雾降尘系统,降柱、移架时同步喷雾,并保持完好和正常使用,应安设向相邻支架之间进行喷雾的喷嘴;综放面每支架都要安装降柱、移架、放煤时同步喷雾的自动喷雾设施,并保持完好和正常使用,应安设向落煤窗口方向喷雾的喷嘴。

⑷采区巷道防尘

①工作面运输巷的转载点必须安装喷雾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②破碎机处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

③要使用好转载点喷雾设施、风流净化、放炮喷雾、扒装喷雾等防尘设施。

三、掘进工作面防尘

⑴机掘作业防尘

①掘进机内外喷雾设施及其压力表必须完好并正常使用,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压力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或配置防尘加压泵;半煤岩综掘工作面应使用除尘风机,并保证正常使用;

②距离工作面50米内应设置一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⑵炮掘作业防尘

掘进井巷、峒室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使用水炮泥,冲洗井巷壁帮,爆破喷雾,装煤岩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①必须采取湿式打眼,供水压力以0.3MPa左右为宜,但应低于风压0.1MPa~0.2MPa,耗水量为2L/min~3 L/min;

②采用自封式水炮泥封孔,水炮泥的装填量应在1节及以上;

③在放炮前应对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进行冲洗;

④放炮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10~15m的地点安装高压喷雾降尘

系统实行放炮喷雾,雾幕应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 5 min以上,高压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MPa;

⑤放炮后,装煤、矸前必须对距离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和煤矸堆洒水,在出煤时宜边出煤边洒水,采用铲斗装煤矸时,必须实行装煤矸喷雾。

⑥距离工作面50米内应设置一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四、锚喷支护防尘

⑴打锚杆眼采用湿式打眼;

⑵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应配备捕尘除尘装置;

⑶距离锚喷作业地点下风流方向100m内应设置两道以上风流净化水幕,且喷射混凝土时工作地点应采取除尘器抽尘净化;五、转载及运输防尘

⑴转载点防尘

①各转载点落差宜小于或等于0. 5 m,若超过0. 5 m则必须安装溜槽或导向板;

②各转载点必须安装转载喷雾装置或除尘器进行除尘;

③在装煤点下风侧20 m内,必须设置一道净化水幕。

⑵运输防尘

运输巷内必须设置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六、其他要求

⑴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的闸板必须关闭,

并设置引水管;

⑵作业人员必须配戴个体防护用具;

⑶采掘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将需要回收的各种防尘设施及时回收。否则,责任单位按价赔偿丢失的防尘设施。

七、粉尘检测

必须按规定进行矿井粉尘的测定、分析、化验工作。

1、对井下每个测尘点的粉尘浓度每个月测定两次;

2、采掘工作面每月应进行一次全工作班连续性粉尘测定;

3、粉尘分散度粒度分布每半年测定一次;

4、粉尘中的游离SiO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采掘工作面有变动时应及时进行游离SiO2测定;

5、矿井粉尘浓度测定结果按季度综合上报主管部门;

6、采掘工作面回风应安设粉尘浓度传感器进行封尘浓度的连续监测;

7、煤矿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应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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