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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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导向”为核心的本科生三阶段全程导师制——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为例

以“三个导向”为核心的本科生三阶段全程导师制——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为例

以“三个导向”为核心的本科生三阶段全程导师制——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为例摘要:本科生导师制是学分制教育模式的重要补充。

基于“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学生“考研、出国、技能培养”为核心,构建一套本科生三阶段全程导师制模式。

关键词:三个导向;三阶段;全程导师制随着我国学分制教学改革的深入和推广以及对创新人才和素质教育的呼唤,本科生导师制应运而生。

作为学分制条件下,满足学生弹性学习和自主发展需要的重要补充,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学生专业素质的培养和学习能力的提高,有利于学生研究能力的培养和创新意识的开发,有利于学生知识技能的拓展和就业竞争能力的提高,还有利于学校知名度的提高和影响力的扩大。

可以说,在高校中推行本科生导师制已成为新时期大学生教育管理的一大趋势。

各大高校都在实践中对本科生导师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本文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为对象,以学校现有的学分制教育模式为基础,基于“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提出以学生“考研、出国、技能培养”为核心,构建一套本科生三阶段全程导师制模式。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导向”为核心所谓“三个导向”,即以学生“考研、出国、技能培养”为导向,具体说来是以精英型、国际型、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导向,将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时代发展接轨,通过引导大学生加强技能培养或者通过引导大学生进一步深造,将大学生塑造成为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高素质人才[1]。

以“三个导向”为核心的思想,体现和贯彻了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教育思想,体现了高校人才培养的根本目的,也体现了“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人才培养观念,能增强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调动起大学生内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1]。

二、导师的角色定位——准确且明晰虽然目前众多高校所实施的本科生导师制都要求导师对学生的思想、生活和学习等各个方面都进行指导和帮助,但实施效果不佳。

究其原因,一方面,担任导师的均为专业教师,其自身由于科研、教学等方面任务繁重,与学生的接触时间有限,不可能对学生进行面面俱到的关注与指导;另一方面,这些专业教师在思想疏导、心理健康教育等领域不擅长,其实际指导效果也欠佳。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规定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规定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规定(修订)为了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学习兴趣,同时规范我校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和管理,保障各项竞赛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竞赛类别第一条学科竞赛按主办单位和级别分为下列七类:1、国际性学科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2、国家级学科竞赛:指由教育部、工业与信息化部、科技部、团中央等政府部门主办的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

3、国家级社会力量学科竞赛:指教育部委托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

4、省级学科竞赛:指省级政府及其各厅、局、委主办的全省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或国家级学科竞赛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

5、省级社会力量学科竞赛:指由省教育厅委托各学科省级学会、团体主办的全省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或国家级社会力量学科竞赛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

6、市级学科竞赛:指各省辖市及其各局、委,市级学会、团体举办的全市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省内各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

7、校级学科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至少三个以上学院学生参加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第二条为鼓励学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对我校学生参加的各类学科竞赛项目予以分类资助。

A类学科竞赛: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或工业与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或团中央或国家级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国际与国家级学会盖章认可的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学科竞赛项目(附件1)。

B类学科竞赛:除A类学科竞赛各项目外的其他省级及以上综合性学科竞赛项目。

C类学科竞赛:市级学科竞赛、学校各学院主办的校级学科竞赛和为参加校外学科竞赛而举办的校级选拔赛。

第二章竞赛组织与管理第三条学校成立校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科竞赛办公室并挂靠教务处,负责学科竞赛的总体协调管理,各有关学院负责学科竞赛的组织实施。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统一规定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统一规定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规定南工校教【】2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旳教学管理制度,充足发挥教师旳主导作用和学生旳主体作用,以利于因材施教,注重学生素质和能力旳培养,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分制是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生学习旳量,以绩点来衡量学习质量旳一种较为灵活旳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章学制第三条本科专业原则学制为四年(建筑学、都市规划专业为五年),我校对本科专业实行3—8年(建筑学、都市规划专业为4—9年)旳弹性学制,学生在弹性学制年限内修满本专业所规定旳学分,准予毕业。

第四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旳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本科生在8年(建筑学、都市规划专业为9年)内不能修满规定旳学分,视不同状况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予以结业或肄业解决。

第三章学分和学分绩点第六条课程学分和各专业旳毕业最低学分由培养筹划拟定,学生须修满培养筹划规定旳各类课程旳最低学分才干毕业。

辅修专业学分由辅修专业培养筹划拟定,辅修专业旳学分不计入毕业学分之内。

第七条为衡量学生掌握课程内容旳限度、全面反映学生学习旳质和量,采用学分和学分绩点来辨别学生旳学业水平。

第八条课程考核成绩和绩点旳相应关系如下:第九条课程旳学分绩点,为该课程旳学分乘以该课程成绩相应旳绩点;学分绩点总数为学生一学期(年)所修读所有课程所得旳学分绩点之和;平均绩点为学分绩点总数除以修读旳学分总数。

补考成绩据实记载,但绩点最高不超过2.0。

重修课程旳成绩和绩点据实记载。

计算公式为学分绩点总数=Σ(课程绩点×课程学分)平均绩点=学分绩点总数÷学分总数平均学分绩点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十条理论课和实验课按每16学时折算为1个学分计算,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按每周折算1学分计算;军训2-3周计2学分;经教务处核准,学校团委组织旳活动时间在2周以上旳社会实践活动计1学分。

第十一条为培养学生旳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鼓励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创新设计,积极参与各类学科竞赛,对学生在学期间所获得旳科研成果(第一作者单位须为南京工业大学)和学科竞赛成绩(须代表学校参赛)可折算为任选课学分予以记载。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六期工程项目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六期工程项目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六期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一、精品课程建设1.建设目的引导广大教师(特别是教授)开展课程内容改革和建设,形成优质教学资源,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实现教学方法、手段的新突破。

2.建设内容各级精品课程的主要建设任务包括教学队伍建设、教学内容建设、教学方法和手段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实习建设、课程机制建设等方面;用信息化技术与手段实现精品课程的教案、大纲、习题、实验以及教学文件与参考资料等教学资源上网开放,为广大教师和学生提供能方便共享的优质教育资源。

二、教学团队建设1.建设目的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旨在建立教学团队的合作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

2.建设内容(1)重点建设学科和专业的教学团队建设;(2)重要公共课程(如大气科学、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英语、计算机、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的教学团队建设;(3)学科基础平台课程的教学团队建设;(4)围绕某些专业(如品牌特色专业)的专业方向课程的教学团队建设。

3.建设要求(1)教学团队负责人一般应承担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2)教学团队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团队的建设工作;(3)教学团队带头人除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外,同时应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品德高尚,治学严谨;(4)教学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对集中的教学和科研方向,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团队成员应具有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1.建设目的本项目的实施旨在通过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增强教师教学工作底蕴,及时将教学研究成果应用到创新人才培养实践中,努力形成一批我校高等教育质量的新亮点,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提升我校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及认定办法【模板】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及认定办法【模板】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及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实践育人工作,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实践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学习是本科生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共2个学分,对应150个实践学时。

第三条第二课堂学分分为“社会实践类”、“课外活动参加与获奖类”、“社会工作、荣誉与技能培训类”、“竞赛参加及学术成果类”等四大类。

素质拓展学分依托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Pocket University(简称PU)实施,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认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由学校成立专门协调小组领导第二课堂学分组织实施工作,由校团委牵头实施。

第五条各学院是第二课堂学分的实施单位,负责本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的规划实施、审核及报送等工作,由学院团委具体落实。

第六条课外活动参加学时由PU系统自动认定,参加完相关活动经过PU手机端签到即可获得相应学时(活动类)。

其他类别学时由组织活动部门统一输入(评奖评优类)或者由学生本人通过PU系统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后认定(其他类)。

第七条第二课堂成绩在第七学期开学初提交至教务处,参加毕业审核。

大一至大三学年,在各单项累计获得实践学时均满足最低要求的前提下,累计获得实践学时达到规定要求的,课程成绩计为70分;累计学时每超过要求学时的20%,课程成绩提升10分,100分封顶。

第八条大一至大三学年实践学时累计不足或某一单项未满足最低实践学时要求的,按照“差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可在毕业学年的6月份前补修,在补足所差实践学时后该课程计为70分。

学生在毕业前仍未获得规定要求实践学时或各单项未满足最低实践学时要求的,不能获得相应学分,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重修。

第九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以考试违纪判定;两次以上(含两次)弄虚作假的,以考试作弊判定,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学生管理规定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学生管理规定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学生管理规定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2005年3月)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学校普通本科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坚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坚持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和学校的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按培养方案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时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

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

南京工程学院文件南工教(2016) 238号关于印发《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为全面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断提升创新性人才培养质量,落实南京工程学院“关于全面深化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 (南工(2016) 1号)精神和“南京工程学院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南工教(2016) 36号)工作部署,制定了《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2.竞赛、大创计划项目、研究论文、知识产权等成果参考评分标准3.南京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实践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4.南京工程学院创新学分置换课程学分申请表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断提升创新性人才培养质量,落实南京工程学院“关于全面深化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南工(2016) 1号)精神和“南京工程学院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南工教(2016) 36号)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创新创业实践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以下简称“创新学分”)是对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与综合素质拓展活动成效的评价。

全日制本科生修读期间,以我校学生名义参加课外创新创业实践与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成果,或开展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拓展学习与实践取得成果,按规定可获得创新学分。

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的相关成果,首先按“认定”方式申请创新学分,超出毕业要求的部分方可申请学分“置换”。

“认定”是按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规定直接申请学分;“置换”是将认定的创新学分按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及学校相关规定,申请置换相关课程。

第四条对于特定的成果,除申请创新学分外,可以依据学校规定,申请指定课程考核成绩的加分奖励。

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XXXX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条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人文与职业素养和良好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必备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基于以上培养目标,为激发学生对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的积极性,实现对综合素质活动与成果的有效评价,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工作机构与实施平台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中心(以下简称:“素培中心”)负责统筹全校范围内的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工作。

素培中心通过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系统实施在线认定,同时通过设立在大学生事务中心的素培中心办事窗口接受线下咨询和问题申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第四条综合素质学分模块设置综合素质学分为独立于课业学分之外单独设置的学分体系,由A、B、C、D、E五个模块构成,具体设置如下:学生应在毕业前按上述学分设置要求修满各相应模块学分。

学生可在达到合格线之后,争取更多学分。

累计获得6个综合素质学分且毕业时各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学生,可获得学校颁发的《XXXX工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推荐信》。

第五条综合素质学分各模块项目设置(一)A模块设置:校园文化与科技创新活动项目Al:以培养学生创新、创造、创业意识,锻炼学生专业实践能力为主的活动项目。

例如:机器人大赛、创业大赛、科技发明大赛、专利大赛、数学建模比赛、电子设计大赛、科技论文竞赛、专业技能竞赛等由学校大学生创意与创新中心、科技处和校团委认定的比赛。

备注:设特等奖的比赛,对应表格中的一等奖学分。

A2:以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为主题和培养基础能力为主的活动项目。

例如:演讲比赛、主持人大赛、辩论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歌手大赛、体育比赛、舞蹈大赛、厨艺大赛、寝室评比等由校团委认定的比赛。

A3: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而开展的各类品牌社团活动。

完全学分制下高校二级学院教务管理工作的实践与探讨

完全学分制下高校二级学院教务管理工作的实践与探讨
完全学分制下高校二级学 院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务 管理工作的实践与探讨
王俊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 要 : 讨 了完 全 学 分制 下 , 校 二级 学 院 如何 转 变观 念 , 探 高 明确 自身 教 务 者 学 生对 课 程 选 择 的 “ 难 就 易 ” 原 因 , 导 致 很 多教 学 计 划 内 的 避 等 会 管理 职 能 , 建立 符 合 完 全学 分 制 要 求 的教 务 管 理机 制 选修 课 因选 课人 数 过 少 而停 开 , 而 加 大 教学 计 划 的执 行 难 度。 从
23 教务 管理 工作 的内 涵更 丰富 与传 统 的 学 年 制相 比 , 全学 . 完 分 制 引 入 了选 课 制 、 点 制 、 副修 制 、 师制 等 多种 管理 制 度 , 生 绩 主 导 学 完全 学 分 制是 以选 课制 为基 础 ,把 必 须取 得 的 毕 业 总学 分 作 为 班 级 的 构成 也 发 生 了较 大变 化 。 加 强对 学 生 学业 的监 控 , 强调 实 为 还 毕 业标 ; 一种 教 学 管理 制 度 。 它要 求 以学 分 为单 位 计 算学 生 的 学 行学业预警制。 隹的 在毕业审核 时不仅要统计应届生, 还要考虑提前毕业 习量 , 累计 平 均 学 分绩 点 为尺 度 , 量 学 生 的学 业 成 绩 。完 全 学 分 的学 生 。这 些 都 大 大增 加 了教务 管理 工作 的 内容 。 以 衡 制 符合 因材 施教 、 进 人 的 全面 发 展 的 教育 规 律 , 利 于激 发 学 生 学 促 有 24 对 教 务 管 理 人 员 的能 力 提 出 了更 高 的要 求 完 全 学 分 制 条 . 习的积 极 性 、 动 性 , 主 有利 于 教 学 资 源 的整 合 , 利于 提 高教 师 的教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管理办法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管理办法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一、修读年限与学期安排第一条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成绩特别优秀者,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核合格者可以提前一年毕业;弹性修业年限最长不超过八年;休学等均计入弹性修业年限内,且在校实际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

每学期一般为20周(含考试),安排理论课、实验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二、课程分类第二条课程按修读方式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大类。

1、必修课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必修部分。

2、选修课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课程,包括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含特色课程)、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选修部分及全校性通修课。

选修课学分修读要求以专业培养方案为准.三、学分计算第三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原则上规定理论课16学时为1学分;体育及实验课32学时为1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1周为1学分.四、选课第四条只有注册的学生才有选课资格。

第五条学生选课原则上应参照专业培养方案按学期进行。

学院应安排有经验的教师予以指导,首先保证必修课,再选选修课;有严格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选课应避免上课时间的冲突。

学生选课应从个人实际出发,原则上学生每学期所修的学分不少于20学分(已修满足够学分者除外),且不超过35学分。

个别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者可于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准予超限选课.第六条选课原则:(1)每学期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预置选上,选修课分为第一轮预选和第二轮补选、改选。

每学期的期中组织下一学期选修课的预选,开学后两周内可进行本学期课程的补选、改选。

补选、改选时学生一定要慎重,以免影响到自己的选课结果。

选修人数少于15人的课程原则上停开,由教务处会同学生所属学院通知学生改选其它课程.(2)学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可以选修通修课(大学语文除外),选课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分为初选和补选。

教发〔2006〕15号

教发〔2006〕15号

教发…2006‟15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管理规定(试行)为了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学习兴趣,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为了规范我校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和管理,保障竞赛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达到竞赛目标,特制订本规定。

一、竞赛类别1.校级学科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2.市级学科竞赛:指各省辖市及其各局、委,市级学会、团体举办的全市范围的学科竞赛,或省内各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学科竞赛。

3.省级学科竞赛:指省级政府或者直辖市及其各厅、局、委,以及省级学会、团体举办的全省范围的学科竞赛,或国家各地区(如华东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学科竞赛。

4.全国性学科竞赛:指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局,以及全国性的学会、团体等机构举办的全国范围的学科竞赛。

5.国际性学科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活跃校园的学术氛围,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同时也为参加校外竞赛作准备,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举办校内学科竞赛。

学校重点支持省级以上的学科竞赛项目,如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物理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CCTV”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化学化工类实践技能竞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等。

二、竞赛组织与管理1.学校的学科竞赛工作在主管教学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教务处、设备处负责协调管理,相应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2.教务处负责收集、公布各类学科竞赛的信息,审核各类竞赛文件,确定竞赛实施单位;审批竞赛所需经费;审定获奖及奖励金额;落实竞赛获奖学分奖励实施办法;整理、归档竞赛相关的档案资料等。

3.有关学院负责学科竞赛项目的具体实施。

凡需列入校外学科竞赛的项目,请竞赛实施单位到实践教学管理科领取或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网页上下载并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外学科竞赛项目填报表》,经教务处和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

学发〔2010〕35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先创优、发展特长、求实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

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在每年的9-10月进行,毕业班在毕业前开展最后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工作。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实践与创新能力、奖励与惩处四部分,测评结果=基本分+奖励加分-惩处扣分,基本分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基本素质占30分,课程学习成绩占60分,实践与创新能力占10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校正式注册的普通本科学生。

第二章基本素质测评第六条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人生规划、学习态度、科学人文修养、身心健康等方面应当具有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基本品质,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及其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体现。

第七条基本素质测评的基本内容及其基本要求:(一)思想道德修养。

主要考察政治态度、法纪观念、集体观念、道德品质以及生活态度。

基本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时事,自觉加强政治修养,认真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形式政策教育课等,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顾全大局,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维护集体荣誉;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为人正直,敬老爱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生活俭朴,不浪费粮食,节约水、电,不向学校和家庭提出超越实际可能的生活要求。

社会实践学分实行办法

社会实践学分实行办法

附件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精神,进一步调动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规范社会实践管理,强化社会实践效果,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功能,学校将在校大学生社会实践纳入教育教学体系,作为必修课程进行考核,计2个学分。

具体内容如下:一、课程对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的在校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非全日制的在校生自愿参加,但不获得相应学分。

二、社会实践的内容理论形势宣讲;社会考察与调研;社会服务;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志愿服务;挂职锻炼;预就业实习等社会实践活动。

三、社会实践的形式社会实践的参与形式分为个人实践和团队实践。

个人实践可通过对某一地区的某一方面调研或志愿服务、挂职锻炼等途径参与完成;团队实践通过围绕同一实践主题自愿组队,完成社会实践。

四、社会实践的要求1、要做到“学生有收获、活动有成果、品牌有特色、媒体有声音”,使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社会实践以“分级组队、分级投入、统一评比、以奖代投”为原则。

2、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3次社会实践,其中必须有1次团队实践;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2次社会实践,其中必须有1次团队实践。

3、每支社会实践团队至少由3人组成,原则上不超过15人。

4、每次社会实践原则上不少于1周,社会实践过程中,应及时整理实践材料(如实践日志、调查报告、媒体宣传资料、实践单位证明等)完成实践调研论文或体会文章,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周内将相关材料上交学院分团委。

五、社会实践成绩考核与学分认定1、社会实践课程成绩评定实行百分制,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学院分团委评定社会实践成绩,并上报校团委汇总、审核。

本科生社会实践成绩分三次评定,研究生社会实践成绩分两次评定,以历年社会实践平均成绩为毕业评定成绩。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____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习年限第三条我校本科专业的学制,除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外,其余均为四年。

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

四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五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毕业要求的总学分,准予毕业;对符合《____学位条例》和《____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患病、出国、创业等原因可申请休学____年,休学期限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最多可申请休学____次,累计时间最多____年。

学生休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确认,学院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第三章课程、学分与成绩考核第六条人才培养计划内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对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均有最低学分要求规定。

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____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选修课指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

分为限制性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种。

限选课指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学习能力以及就业方向选修的课程。

第八条学分计算学分计算以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计划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学分制管理办法

学分制管理办法

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创业型大学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自主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创意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在我院试行学年学分制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构建符合现代高校管理规律和我院创业型大学建设需要的教学管理制度;培养具有创新、创业、创意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通过体制改革充分挖掘和利用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三条学分制是以学生选课为前提,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单位,用学分绩点衡量学习质量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三年制普通高职。

第二章修业年限第五条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提前或延迟毕业。

(一)学生基本学制年限为三年,学生在校修读年限(不含休学时间)最短为2.5年,最长为5年。

(二)学生修读年限内,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及必修课、选修课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可以申请毕业。

(三)学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已满,仍未获得毕业所需学分的,可申请留校重修相应课程,也可申请结业(终止学籍,不发给毕业证)。

(四)学生因创业或工作原因,经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分院和教务处批准,可申请暂时中断学业。

在最高休业年限限制内,申请时间最长为二年,期间保留学籍。

第三章课程修读第六条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一)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选修课是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特长和潜能,提高综合素质,由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修读的课程。

包括:专业选修和公共选修课程。

(三)教学计划具体课程结构和学分要求,由教务处根据高等教育规律、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学校当前工作重点另行安排。

第七条实行选课制,鼓励有条件的学生自主选择课程,自主选择学习进程。

(一)学生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及自己的兴趣、志向和条件,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决定每学期修读的课程。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等七所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批复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等七所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批复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等七所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7.24•【字号】苏价费〔2017〕136号•【施行日期】2017.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价格正文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等七所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批复苏价费〔2017〕136号各有关学校:你们申报的学分制收费方案收悉。

依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精神,经审核,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同意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等7所学校,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对新入学的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未实行学分制的原在册学生的收费管理仍按原规定执行。

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学校名单、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及学分制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各有关学校调整课时和学分时,相应的学分制收费标准调整应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

要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学分制收费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保证学分制收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附件:1.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学校名单2.有关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及学分制收费标准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2017年7月24日附件1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学校名单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通理工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正德职业技术学院附件2有关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及学分制收费标准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3、南通理工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4、南通理工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6、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7、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8、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9、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10、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11、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12、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13、正德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14、正德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推动学分制改革,更好地发挥学分制优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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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发〔2009〕18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一、修读年限与学期安排第一条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成绩特别优秀者,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核合格者可以提前一年毕业;弹性修业年限最长不超过八年;休学等均计入弹性修业年限内,且在校实际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

每学期一般为20周(含考试),安排理论课、实验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二、课程分类第二条课程按修读方式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大类。

1、必修课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必修部分。

2、选修课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课程,包括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含特色课程)、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选修部分及全校性通修课。

选修课学分修读要求以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三、学分计算第三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原则上规定理论课16学时为1学分;体育及实验课32学时为1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1周为1学分。

四、选课第四条只有注册的学生才有选课资格。

第五条学生选课原则上应参照专业培养方案按学期进行。

学院应安排有经验的教师予以指导,首先保证必修课,再选选修课;有严格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选课应避免上课时间的冲突。

学生选课应从个人实际出发,原则上学生每学期所修的学分不少于20学分(已修满足够学分者除外),且不超过35学分。

个别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者可于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准予超限选课。

第六条选课原则:(1)每学期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预置选上,选修课分为第一轮预选和第二轮补选、改选。

每学期的期中组织下一学期选修课的预选,开学后两周内可进行本学期课程的补选、改选。

补选、改选时学生一定要慎重,以免影响到自己的选课结果。

选修人数少于15人的课程原则上停开,由教务处会同学生所属学院通知学生改选其它课程。

(2)学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可以选修通修课(大学语文除外),选课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分为初选和补选。

初选不分先后,补选时先选先中,具体办法见选课通知。

选修人数少于30人的通修课停开,由教务处会同学生所属学院通知学生改选其他通修课。

(3)学生在选课前须要认真阅读专业培养方案,选课时应在教师的指导下慎重考虑,结合自身的实际针对性的进行选课。

开学两周后,经核准选定的课程,不得轻易更改。

五、课程的考核与学分的取得第七条学生每学期修读的课程均须参加考核,考核方式分为考试、考查两类。

考核成绩按百分制或A(优)、B(良)、C(中)、D(及格)、E(不及格)五级制登记,所有课程不论其考核方式为考试或考查,60分及以上或D(及格)及以上者方可取得该课程学分,并根据成绩确定学分绩点。

课程成绩与绩点具体对应如下:第八条平均学分绩点按下列公式计算:学期(或学年或四年)的平均学分绩点=Σ(已修必修课程的学分×课程绩点)/Σ已修必修课程的学分。

课程学分、绩点、成绩记入学生学业成绩表。

第九条考核可采取闭卷、开卷、口试、论文、报告等多种方式。

闭卷(或开卷)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

评定成绩时应参照平时作业、实验和其它环节的情况,并注重学生创新能力表现。

第十条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课程学时的1/3,或抽查旷课三次,或缺交作业(含实验报告)三次者不得参加考试,必须参加重新学习。

第十一条分在两学期或两学期以上学完的一门课程,各学期分别作为一门课进行考核,并分别按学期评定成绩,取得相应的学分与绩点。

第十二条学校每学期公布一次学生所取得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对接近留级、退学规定的标准以及平均学分绩点<2.0者将予以学业预警。

第十三条学生如对考试成绩确有疑问,可于该课程考试成绩公布后至下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向所属学院提交查卷申请,经批准后由开课学院指定专人查卷,并将复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学生。

查卷过程中学生不得接触试卷。

超过规定时限不予查卷。

六、缓考、补考与重新学习第十四条学生因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正常的期末考试时,必须于考试之前出具校综合门诊部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出书面缓考申请,经学生所属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同意后准予缓考,并通知任课教师。

缓考随下一学期开学初的补考进行。

第十五条学生未申请缓考或申请缓考未准,擅自不参加规定时间的考试,或者考试时迟到15分钟以上,均作旷考处理,该课程成绩记零分,并注明“旷考”,必须重新学习。

第十六条课程首次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学校提供一次补考机会(在开课学期的下一学期开学前进行)。

补考通过课程的成绩按补考成绩÷2+30(折算后成绩高于70分者按70分计,等级制成绩降一等级记载并最高计为中等)记载;若补考未通过,需重新学习该课程,直至取得学分。

第十七条重新学习不限学期,单门课程申请重新学习人数达15人及以上的,由开课学院单独组班学习;人数不足15人时,可安排跟班重新学习或由开课学院安排教师辅导学习。

课程考核合格,也可以申请重新学习。

第十八条评优、选拔排名时,以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毕业与学位审核时,以学生学业成绩表记载的成绩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七、课程的免修第十九条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4.0,学生对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通过自学等途径,认为确已掌握者,可申请免修,但每学期限免修1门。

政治理论课、体育、军训及实习、设计等实践性环节不得免修。

第二十条学生应在课程开课前一学期的第16~17周,提交免修申请,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免修考试。

获准免修的学生应参加课程负责人的命题考试或提前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免修考试一般安排在开学后二周内进行。

第二十一条免修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者获准免修,记载实得成绩。

如免修课程有实验环节,需补做实验及格后,才能取得该课程学分。

第二十二条免修考试不通过者,必须跟随专业课程班级修读此课程。

免修考试通过者如对成绩不满意,可在课程教学开始两周内申请放弃免修成绩,选择跟随专业课程班级学习。

八、课程的免听、少听第二十三条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4.0,学习基础好、自学能力强的学生,当所选课程上课时间冲突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任课教师及所属学院同意后,准予免听或少听,在按要求完成作业及实验后参加课程考试,但每学期限1门。

凡未获准免听或少听者,应按校规随堂听课。

第二十四条重新学习课程如上课时间冲突可以办理免听、少听手续,具体办法参照第二十三条执行。

九、毕业学分要求第二十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包括必修课、选修课以及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等全部学分,方能毕业。

第二十六条学生在校期间,可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申请学分奖励。

学生获得2个及以上奖励学分可申请冲抵一门通修课(2个学分),否则作为超修学分予以记录。

十、本条例从2009级学生开始实施。

十一、本条例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九日主题词:学分制管理办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务处2009年8月29日印发看似短暂的一生,其间的色彩,波折,却是纷呈的,深不可测的,所以才有人拼尽一切阻隔,在路漫漫中,上下而求索。

不管平庸也好,风生水起也罢,其实谁的人生不是顶着风雨在前行,都在用平凡的身体支撑着一个看不见的灵魂?有时候行到风不推身体也飘摇,雨不流泪水也湿过衣衫,而让我们始终坚持的除了一份信念:风雨总会过去,晴朗总会伴着彩虹挂在天边。

一定还有比信念还牢固的东西支撑着我们,那就是流动在心底的爱,一份拳拳之爱,或许卑微,却是我们执著存在这个世界上,可以跨越任何险阻的勇气、力量和最美丽的理由。

人生的途程积累了一定的距离,每个人都成了哲学家。

因为生活会让我们慢慢懂得:低头是为了抬头,行走是为了更好地休憩,不阅尽沧桑怎会大度,没惯见成败怎会宠辱不惊,不历经纠结怎会活得舒展?看清才会原谅,有时的无动于衷,不是不屑,不是麻木,而是不值得。

有时痛苦,不是怕失去,不是没得到,而是因为自私,不肯放手,不是自己的,也不想给。

人生到最后,有的人把自己活成了富翁,有的人却一无所有。

梭罗说:一个人富裕程度如何,要看他能放下多少东西。

大千世界,我们总是想要的太多,以为自己得到的太少。

是啊,一个贫穷的人怎么会轻易舍得抛下自己的所有呢?到了一定年龄,才会明白一个人对物质生活的过多贪求,反而让自己的心灵变得愈加贫穷。

人生到了最后,其实活出的只是一个灵魂的高度,清风明月,花香草色,便是一袖山水,满目清澈。

放下从前,放下过去,从容地走入当下,和自己的内心交流,和自己的灵魂对话,听时光走过的声音,嗅闻它御风而过的芳香……如果兜兜转转了大半个人生的你,此刻依然觉得自己很贫穷,那么愿一无所有的你,看似短暂的一生,其间的色彩,波折,却是纷呈的,深不可测的,所以才有人拼尽一切阻隔,在路漫漫中,上下而求索。

不管平庸也好,风生水起也罢,其实谁的人生不是顶着风雨在前行,都在用平凡的身体支撑着一个看不见的灵魂?有时候行到风不推身体也飘摇,雨不流泪水也湿过衣衫,而让我们始终坚持的除了一份信念:风雨总会过去,晴朗总会伴着彩虹挂在天边。

一定还有比信念还牢固的东西支撑着我们,那就是流动在心底的爱,一份拳拳之爱,或许卑微,却是我们执著存在这个世界上,可以跨越任何险阻的勇气、力量和最美丽的理由。

人生的途程积累了一定的距离,每个人都成了哲学家。

因为生活会让我们慢慢懂得:低头是为了抬头,行走是为了更好地休憩,不阅尽沧桑怎会大度,没惯见成败怎会宠辱不惊,不历经纠结怎会活得舒展?看清才会原谅,有时的无动于衷,不是不屑,不是麻木,而是不值得。

有时痛苦,不是怕失去,不是没得到,而是因为自私,不肯放手,不是自己的,也不想给。

人生到最后,有的人把自己活成了富翁,有的人却一无所有。

梭罗说:一个人富裕程度如何,要看他能放下多少东西。

大千世界,我们总是想要的太多,以为自己得到的太少。

是啊,一个贫穷的人怎么会轻易舍得抛下自己的所有呢?到了一定年龄,才会明白一个人对物质生活的过多贪求,反而让自己的心灵变得愈加贫穷。

人生到了最后,其实活出的只是一个灵魂的高度,清风明月,花香草色,便是一袖山水,满目清澈。

放下从前,放下过去,从容地走入当下,和自己的内心交流,和自己的灵魂对话,听时光走过的声音,嗅闻它御风而过的芳香……如果兜兜转转了大半个人生的你,此刻依然觉得自己很贫穷,那么愿一无所有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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