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安全课程设计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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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要重大规模事故调查报告(33份已打包)

特别重要重大规模事故调查报告(33份已打包)

特别重要重大规模事故调查报告(33份已打包)引言本报告是对发生在某地某时间的特别重要重大规模事故进行的调查和分析。

本次事故对社会、经济和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对事故原因的深入分析和调查显得尤为重要。

本报告的目的是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事故过程、提出改善建议,并为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参考。

事故背景在某地某时间,发生了一起特别重要的重大规模事故。

事故发生地点是位于某工业区的一家化学厂,该厂主要生产有机化学品。

事故导致了一系列严重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调查过程本次调查采用了多种方法和手段,包括现场勘察、证人采访、数据分析等。

调查小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详细勘察,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同时,调查小组收集了相关的数据和资料,对事故发生前后的事件进行了时间线分析。

事故原因分析经过调查和分析,我们将事故原因主要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 设备失效:在事故现场,我们发现了一台关键设备的故障。

这台设备在事故发生时发生了爆炸,引发了连锁反应。

调查发现,该设备的维护保养存在疏忽,导致设备性能下降,最终引发事故。

2. 过失操作:事故发生时,操作人员的疏忽和过失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他们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缺乏对事故风险的正确评估和处理能力。

3. 不良环境管理:在事故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该化学厂的环境管理存在一些漏洞。

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措施不够完善,导致事故后环境受到了严重污染。

事故总结与建议根据调查结果,我们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以下改善建议:1. 完善设备管理:加强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性能的稳定和可靠。

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加强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和监督。

2. 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加强操作人员培训,提高其对事故风险的认识和处理能力。

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3. 强化环境管理:加大环境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环境污染隐患。

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中新网7月11日电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日前已经国务院批复结案,今天发布。

《报告》披露,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

全文如下: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1.蒋铁铀,宝源丰公司工厂厂长,工厂生产管理负责人。

没有认真履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没有有效的安全防护制度措施,未开展安全检查;未对员工开展基本的应急避险常识教育,未组织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2.周绍岩,宝源丰公司工厂动力部主任,工厂生产车间电气管理负责人。

没有认真履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未按规定对电气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检测,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二)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1.贾玉山,中共党员,宝源丰公司董事长,企业唯一出资人。

严重违反《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追求企业和自身经济利益而忽视员工生命安全。

在工程建设期间违反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为节省自身投资而偷工减料,擅自更换厂房保温材料;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混乱,未依法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进行过安全检查;未按规定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未采取措施保持车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未对员工开展基本的应急避险常识教育工作和组织员工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6月14日被批准逮捕。

2.张玉申,宝源丰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3年3月兼任工厂厂长。

山东海明化工“3.18”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范本模板】

山东海明化工“3.18”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范本模板】

滨州市沾化区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3。

18”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3月18日9时47分,位于滨州市沾化区的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明化工")双氧水装置氢化塔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88.2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迅速派员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督导事故调查,研究防范措施.郭树清省长、于晓明副省长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抢救受伤人员,立即组织事故调查,迅速查明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省安监局李世瑛局长立即安排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救援和调查工作。

滨州市委、市政府及沾化区委、区政府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积极救治伤员,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3月18日,滨州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经信委、质监局、人社局和沾化区政府有关人员组成的海明化工“3.18”较大爆炸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滨州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特种设备、化工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3月24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向省政府下达《关于对滨州市海明化工有限公司“3.18”爆炸较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的函》(安委办函[2015]24号)后,省政府成立了由省有关部门以及滨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3•18”较大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在滨州市前期调查基础上,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响水3.21事故调查报告学习

响水3.21事故调查报告学习
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4)复产验收把关不严。在响水县复产办组织11 个部门复产验收过程中,响水县原安监局二分局组织专家于
Here is the title 2018年9 月12 日对天嘉宜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现场复查,共查出89 项事故隐患,在部分尚未完成整改的情况
下,9 月13 日就在天嘉宜公司复产审查意见中签字同意复产。
法机关依据《刑法》对相关人员提起诉讼,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惩处。
02 (二)公职人员:对有关人员的党政纪处分和有关单位的处理意见,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提出;涉嫌刑事犯罪人员,由中央纪委国
家监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天嘉宜公司和中介机构处理建议
1.天嘉宜公司
03 3.违法处置固体废物(1)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并对
四、有关部门主要问题
(二)生态环境部门 响水县环境保护局:
01
(1)未认真履行危险废物监管职责。未督促企业对硝化废料进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作为环境污染防治的行
02 政主管部门,没有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
规定要求。
03 3.违法处置固体废物 (2)执法检查不认真不严格。未对固体废物危险特性进行全面检测,检测项目有严重漏项,为事故发生埋下
重大隐患。
(3)对环评机构弄虚作假失察 。 对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与事实不符的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
析报告未进行认真核实,没有发现硝化H工段e废re水处is理工th艺重e大t变it动l带e来的重大事故隐患。
(4)复产验收把关不严。在明知天嘉宜公司焚烧炉违法投入使用、大量危险废物没有按要求处理到位的情况

清远“8·27”运输车辆炸药爆炸重大事故调查报告【范本模板】

清远“8·27”运输车辆炸药爆炸重大事故调查报告【范本模板】

清远“8·27”运输车辆炸药爆炸重大事故调查报告ﻫ日前,《清远“8·27”运输车辆炸药爆炸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已经省政府批复结案,现予发布。

2013年3月1日2012年8月27日14时31分,英德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运载民爆物品的车辆在位于清远英德市望埠镇的英德龙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分厂(龙尾山石灰石矿山) 133平台发生炸药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51.2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时任省委书记汪洋、省长朱小丹、省委副书记朱明国、副省长刘志庚等省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迅速组织专业力量抢险,做好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同时要尽快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实事求是公布事故真相,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再次发生重大事故.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杨富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和清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也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负责同志也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省政府及时批准成立清远英德市“8·2 7”重大爆炸事故省政府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冯寿宗任组长,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法制办、总工会和清远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员参加,邀请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聘请了刑侦、爆破、采矿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协助事故调查,并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汪旭光等3名知名爆破专家到英德指导事故原因分析并对事故技术分析结果进行评议。

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物证检验、调查取证、技术鉴定、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8月2日7时34分,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昆山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台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中荣公司)抛光二车间(即4号厂房,以下简称事故车间)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当天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事故发生后30日报告期,共有97人死亡、163人受伤(事故报告期后,经全力抢救医治无效陆续死亡49人,尚有95名伤员在医院治疗,病情基本稳定),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实验测试、检测鉴定和专家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

1.企业概况。

中荣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是由台湾中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子公司英属维京银鹰国际有限公司在昆山开发区投资设立的台商独资企业,位于昆山开发区南河路189号,法人代表吴基滔(中国台湾人)、总经理林伯昌(中国台湾人),注册资本880万美元,总用地面积34974.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3746.6平方米,员工总数527人。

该企业主要从事汽车零配件等五金件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主要生产工序是轮毂打磨、抛光、电镀等,设计年生产能力50万件,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1.65亿元。

2.建设情况。

该公司于1998年8月取得土地使用权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同年9月开始一期建设(电镀车间、前处理车间、宿舍)。

2002年5月进行二期建设(2个抛铜车间)。

2004年6月开始三期建设(4个厂房、办公楼及毛坯检验区),其中4号厂房为本次事故厂房,该厂房由江苏省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江苏省涟水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2005年投入使用。

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爆炸事故调查报告1. 简介本报告是对发生在XX化工厂的爆炸事故进行的调查和分析。

在事故发生后,我们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本报告将详细介绍事故的经过、调查结果和改进建议。

2. 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在XX化工厂的生产车间中。

据事故现场工人的描述,事故当天,车间大部分工人正在进行日常生产作业。

突然,一个巨大的爆炸声响让所有人都感到震惊。

在极短的时间内,爆炸导致了数人死亡和多人受伤,并造成了严重的设备和场地损坏。

3. 调查过程我们的调查小组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入现场,并开始了详细的调查工作。

以下是我们所采取的主要调查步骤:3.1 事故现场勘察我们首先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记录了损坏的设备和场地情况,采集了爆炸现场的样本,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了观察。

3.2 证人采访我们对事故现场的工人进行了详细的采访,了解了他们对事故发生前后的观察和感受。

通过这些证人的证词,我们了解到了一些可能与事故原因有关的信息。

3.3 设备检查我们对事故现场的设备进行了仔细的检查。

通过对设备的检验,我们排除了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事故可能性。

3.4 化学物质分析我们采集了事故现场的化学物质样本,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通过化学分析,我们确定了导致爆炸的物质成分和可能的反应过程。

4. 调查结果根据调查结果,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1.事故的起因是由于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犯了操作规程的错误,导致了化学物质的错误混合,进而引发了爆炸事故。

2.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措施存在缺陷,未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3.部分工人对操作规程的理解存在误差,缺乏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5. 改进建议基于上述调查结果,我们提出了以下改进建议:1.对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全面审查,并强化相关控制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2.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操作规程的理解和遵守意识。

3.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工人的应急处理能力。

天津港事故调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全文)

天津港事故调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全文)

天津港事故调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瑞海公司的实际操纵人于某和董某利用“人脉”关系,层层突破各层监管,非法违法运营“炸药包”2年多,最终酿成了惨剧。

20XX年2月5日,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以下简称“8・12”事故)调查报告公布,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共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已核定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的原因究竟是什么?调查发现了怎样的问题?ZY电视台记者分别采访了事故调查组治理组负责人、GJ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司长李万春,事故调查组技术组负责人、公安部消防局总工程师杜兰萍。

从“8・12”事故调查报告中可见,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经查,事发前,瑞海公司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内共储存危险货物111种,共计1万1 383.79 t,其中数量大的有硝酸铵800 t,氰化钠680.5 t,硝化棉、硝化棉溶液及硝基漆片229.37 t。

20XX年8月12日23时34分06秒,事故现场发生了第一次大爆炸。

距第一次爆炸点约20 m处,有多个装有硝酸铵、硝酸钾等氧化剂、易燃固体和腐蚀品集装箱,受到火焰蔓延的作用以及第一次爆炸冲击波影响,仅3 s后,发生了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

据爆炸和地震专家分析,确定本次事故中爆炸总能量约为450 t TNT当量,最终酿成了这场惨剧。

问题一:瑞海公司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为什么能够建立在人员稠密的居民区附近,它是怎样通过规划立项的?事故调查组治理组组长李万春介绍,瑞海公司建危险货物堆场,应该说是属于未批先建。

如果立项备案走正规程序的话,瑞海公司是不会存在的。

吉林省宝源丰禽业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吉林省宝源丰禽业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6月3日6时10分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丰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千方百计救治受伤人员,做好遇难者的善后和家属安抚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并要深刻总结教训,采取切实有力有效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6月3日下午,受党中央、国务院委派,国务委员郭声琨同志率领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传达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指导人员搜救、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并慰问受伤人员。

6月4日,李克强总理通过视频系统对做好抢险救援、事故查处和善后处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期间,张高丽、马凯、孟建柱、杨晶、王勇等领导同志也通过各种方式,了解现场情况,指导应急救援、伤员救治、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6月5日,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任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全国总工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国务院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国内消防、制冷、爆炸、特种设备、化工、材料、建筑、电气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全程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模拟实验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辽宁省阜新孙家湾“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辽宁省阜新孙家湾“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辽宁省阜新孙家湾“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05年2月14日15时01分,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矿集团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14人死亡,3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68.9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极为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和华建敏国务委员作出重要批示。

国务委员华建敏、国务院副秘书长尤权及有关部委主要领导组成国务院工作组抵达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和组织事故调查工作,并看望了事故中的受伤人员、慰问了参加抢险的救护队员。

2月22日,国务院又派出以监察部部长李至伦为组长的事故责任处理小组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月15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报经国务院同意,成立了以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王显政为组长,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张文岳、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赵铁锤、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国强为副组长的国务院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领导小组。

2月17日成立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国务院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聘请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协助事故调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派员参与了事故调查工作。

一、事故单位概况阜矿集团公司于2002年6月13日组建,注册地为阜新市,属省管国有企业,现有职工44424人,独立核算单位48个,其中生产矿井8对,核定年生产能力为895万吨,2004年煤炭产量为961万吨。

该公司的前身阜新矿务局始建于1949年1月1日。

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位于辽宁省阜新市南10公里,隶属于阜矿集团公司,原为五龙矿东风井,于2000年5月由辽宁省煤炭工业局批准成立海州立井,2001年11月原国家经贸委批准海州煤矿技改立项,该项目于2002年转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改扩建项目,设计能力为150万吨/年。

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通用范本

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776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When Carrying Out Various Production T asks, We Should Constantly Improve Product Quality, Ensure SafeProduction, Conduct Economic Accounting At The Same Time, And Win More Business Opportunities By Reducing Product Cost, So As T o Realize The Overall Management Of Safe Production.编辑: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通用范本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通用范本使用指引: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贯彻执行各项生产任务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同时进行经济核算,通过降低产品成本来赢得更多商业机会,最终实现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管理。

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特别重大事故,如飞机失事、火车脱轨、瓦斯爆炸、沉船等,这些事故的发生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乃至影响到社会的安定。

为此,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发布并实施《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其目的是通过发布这一暂行规定,保证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让人们记取事故教训,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一、特别重大事故的概念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我国发生的一些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其损失十分严重。

如1979年11月27日“渤海二号”沉船事故,1979年9月7日温州电化厂液氯钢瓶爆炸事故,1987年3月15日哈尔滨亚麻厂亚麻粉尘爆炸火灾事故,1988年1月18日民航222号客机空难事故,1988年1月24日昆沪线80次特快列车颠覆事故,1988年3月24日沪杭线311次旅客列车与208次旅客列车相撞事故。

重庆永川特大瓦斯报炸调查报告

重庆永川特大瓦斯报炸调查报告

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10月31日,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山沟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马凯,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国务委员郭声琨、王勇等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千方百计搜救被困人员,科学制定施救方案,严防次生灾害,同时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依法依规严肃追责,督促地方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各项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国务院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派员参加,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同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管理、责任追究和综合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指出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调查认定,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区域。

金山沟煤矿位于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石牛寺村,行政隶属永川区五间镇。

该矿属低瓦斯矿井,采矿许可证载明开采煤层为大石炭煤层和二连子煤层,有主、副、回风三个平硐,主平硐口标高+375米,副平硐口标高+320米,回风平硐口标高+380米。

该矿井下有两套生产系统,一套布臵在大石炭煤层,是合法生产系统,2014年12月之后停止采掘活动;另一套布臵在超层越界开采的K13煤层(位于大石炭煤层下部),是违法生产系统。

天津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天津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天津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5 年 8 月 12 日 22 时 51 分 46 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此次事故造成了极其惨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

事故发生的地点位于天津港国际物流中心区域内,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

该仓库存储了大量的危险化学品,包括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的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从管理层面来看,瑞海公司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

该公司无视安全生产法规,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并且在日常运营中没有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相关监管部门也存在监管不力的情况,对瑞海公司的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在事故应对方面,初期的应急响应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消防救援力量在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特点和规律认识不足的情况下,采取了常规的灭火救援方式,导致了部分消防人员的伤亡。

同时,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顺畅,信息沟通不及时,影响了救援工作的效率。

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

截至报告完成时,共确认165 人遇难,8 人失踪,798 人受伤住院治疗。

这些伤亡人员中,不仅有在现场工作的员工,还有参与救援的消防战士和周边的居民。

财产损失也是极为惨重的。

爆炸不仅摧毁了瑞海公司的仓库和设施,还对周边的企业、居民楼、公共设施等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众多企业停产停业,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直接经济损失高达 6866 亿元。

此次事故也暴露出了在城市规划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危险品仓库与周边的居民区、商业区等距离过近,缺乏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严重的后果。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近年来,爆炸事故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保障公众的安全,及时调查和分析这些事故的原因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通过对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深入探讨其背后的原因和应对措施。

一、事故概述这起爆炸事故发生在某化工厂,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调查报告,事故起因是一次设备故障引发的火灾,随后引发了爆炸。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并采取了紧急措施,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二、事故原因分析1. 设备故障调查报告指出,事故的起因是一次设备故障。

在长期使用和维护不当的情况下,设备出现了漏气和电路短路等问题,最终导致了火灾的发生。

这一问题暴露出了企业在设备管理方面的不足,包括设备维护不及时、设备老化等。

2. 安全管理不到位调查报告还指出,事故发生时,企业的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

例如,没有建立完善的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没有进行充分的安全培训和演练等。

这些问题使得事故发生后,企业无法迅速有效地应对,导致了更严重的后果。

三、事故教训与改进措施1. 加强设备管理针对设备故障引发的问题,企业应加强设备管理。

首先,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其次,优化设备更新换代机制,及时淘汰老化设备,减少故障的发生。

最后,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减少人为操作失误。

2.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企业应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首先,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其次,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最后,建立有效的安全检查和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 加强行业监管除了企业自身的改进措施,行业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监管。

首先,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审批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其次,加强对企业的安全技术指导和咨询,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调查报告

“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调查报告

“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一、事故概况8月2日,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发生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二、事故原因1.根据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初步掌握的情况,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设计建设生产车间,且建筑间距不够。

2.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2000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条生产线,300多个工位。

3.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除尘能力不足。

4.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

5.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保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

6.当地政府的有关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7.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基滔等相关负责人。

三、经验教训1.粉尘爆炸概念粉尘爆炸,指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温度),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同时释放大量的热,形成很高的温度和很大的压力,系统的能量转化为机械功以及光和热的辐射,具有很强的破坏力。

2.粉尘爆炸产生的条件粉尘爆炸条件一般有三个:(1)可燃性粉尘以适当的浓度在空气中悬浮,形成人们常说的粉尘云;凡是呈细粉状态的固体物质均称为粉尘。

能燃烧和爆炸的粉尘叫做可燃粉尘;浮在空气中的粉尘叫悬浮粉尘;沉降在固体壁面上的粉尘叫沉积粉尘。

具有爆炸性粉尘有:金属(如镁粉、铝粉);煤炭;粮食(如小麦、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林产品(如纸粉、木粉);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

某些厂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特别是一些有机物加工中产生的粉尘,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会发生爆炸燃烧事故。

爆炸事故调查课程设计

爆炸事故调查课程设计

爆炸事故调查课程设计一、课程目标知识目标:1. 学生理解爆炸事故的基本概念,掌握事故调查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2. 学生能够掌握化学、物理及安全工程等领域相关知识,用以分析爆炸事故的原因。

3. 学生了解并掌握我国爆炸事故调查的相关法律法规。

技能目标:1. 学生具备运用专业知识进行爆炸事故现场勘查、数据收集和分析的能力。

2. 学生能够运用逻辑思维和科学方法,提出爆炸事故的合理解释。

3. 学生通过小组合作,提高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1. 学生认识到爆炸事故调查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培养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3. 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增强对生命的尊重,关注公共安全。

课程性质:本课程为应用性、实践性较强的学科,结合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

学生特点:高中生具备一定的物理、化学知识基础,思维活跃,具有较强的求知欲和动手能力。

教学要求:结合学生特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调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课程学习,使学生能够达到上述课程目标,为将来从事相关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教学内容本课程依据课程目标,结合以下教学内容,确保学生掌握爆炸事故调查的相关知识。

1. 爆炸事故基本概念- 爆炸的定义、分类及特点- 爆炸事故的成因及影响因素2. 爆炸事故调查原则与方法- 调查原则:客观、公正、合法、及时- 调查方法:现场勘查、数据收集、实验分析、模拟验证3. 相关领域知识- 化学知识:爆炸物质的性质、化学反应原理- 物理知识:冲击波、爆炸波传播原理- 安全工程:事故预防、应急处理措施4. 法律法规与案例分析- 我国爆炸事故调查的相关法律法规- 爆炸事故案例分析:原因、调查过程及教训5. 实践操作- 爆炸事故现场勘查模拟- 数据收集与处理- 案例分析与讨论教学内容安排与进度:第一周:爆炸事故基本概念、法律法规第二周:爆炸事故调查原则与方法、相关领域知识第三周:案例分析、实践操作指导第四周:实践操作、总结与评价本课程将按照以上教学内容和进度,结合教材相关章节,确保学生系统、全面地掌握爆炸事故调查的知识和技能。

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背景本次爆炸事故发生在2021年X月X日,发生地点为X市X区X街道X号。

事故导致多人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了全面了解事故的原因和可能的责任,特进行了本次调查。

调查过程在调查过程中,我们采取了以下步骤:1. 收集证据:我们收集了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以及相关文件记录,包括事故发生前的安全检查记录和工艺流程图等。

2. 目击证人证言:我们对目击事故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并记录了他们的证言。

3. 参观现场:我们亲自前往现场,调查了事故发生的位置、周围环境以及相关设施。

4. 专家咨询:我们咨询了爆炸事故领域的专家,以获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调查结果经过仔细调查和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1.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X。

根据目击证人证言和相关证据,我们确定X是导致爆炸的主要因素。

2. 事故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存在缺陷。

根据事故发生前的安全检查记录和目击证人证言,我们发现在事故发生前存在着安全管理上的疏忽和不规范操作。

3. 事故责任应由X负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故分析,我们认为事故责任应由X承担。

建议措施基于以上调查结果和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建议措施:1. 加强安全管理:建议公司加强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确保员工按照规定操作,完善安全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2. 加强培训教育:建议公司进行相关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确保他们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

3. 检查设备设施:建议公司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并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结论通过本次调查,我们对该爆炸事故的原因和相关责任有了清晰的认识,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措施。

希望相关单位能以此为借鉴,加强安全管理,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请注意:本文档为调查报告,并未涉及具体法律问题和法律建议。

如有需要,请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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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设计
***煤矿厂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调查报告
姓名:
学号:
指导老师:
系名:资源工程系
时间:
专业:安全
班级:
目录
第一章课题的依据 (4)
第一节编制的法规、标准、文献 (4)
第二章事故报告 (5)
第一节事故报告的程序及规定 (5)
第二节事故报告内容 (5)
第三章事故调查 (6)
第一节矿井基本情况 (6)
第二节矿井防治水情况 (7)
第三节开采现状 (8)
第四章事故分析 (9)
第一节直接原因 (9)
第二节间接原因 (9)
第三节事故性质 (10)
第四节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10)
第五章事故处理 (11)
第六章事故防范措施 (12)
第一节事故预防与对策 (12)
第二节事故防范技术与措施 (12)
后语 (16)
指导老师评语
指导老师:
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课题的依据
第一节编制的法规、标准、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
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老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四条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第五条国家鼓励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第六条对坚持矿山安全生产,防止矿山事故,参加矿山抢险救护,进行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矿山建设工程局和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八条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九条矿山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

第二章事故报告
第一节事故报告的程序及规定
1.伤亡事故报告的要求伤亡事故的报告应满足如下要求:报告内容详细,应包括发生事故的公司、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人姓名、电话等。

报告迅速。

伤亡事故发生后,应尽可能快的方式,如电话、传真等,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2.伤亡事故报告的程序《公司职工伤亡事报告相处理规定》(国务院75 号令)中第二章,第五条至第八条对事故报告的程序执行。

第二节事故报告内容
2008年10月29日19时10分许,河南省济源市马庄煤矿(以下简称马庄煤矿)发生一起重大透水事故,造成21人死亡(其中3人下落不明),直接经济损失590万元。

事故发生后,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书记从国外打回电话,就事故抢救和善后处理作出重要指示;***代省长、***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对事故抢救、事故查处和善后处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

***副省长带领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管理局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同志连夜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10月30日早上,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分别派出***副司长和***副主任等3人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并传达了***副总理和***局长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全力抢救事故,避免次生事故发生,尽速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采取得
力措施,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会同河南省公安厅、监察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管理局、总工会、检察院等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

经过调查取证、技术鉴定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并制定了防范措施。

事故有关情况如下:
第三章事故调查
第一节矿井基本情况
马庄煤矿始建于1984年,为个人独资企业,属于资源整合单独保留的技术改造矿井,矿井法人代表、矿长***。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服务年限5.8年,可采储量112.86万吨。

矿井设计采用一对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方式,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

开采二1煤层,属低瓦斯矿井,煤层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性,矿井正常涌水量50m3/h,最大涌水量100m3/h。

马庄煤矿采矿证号4100000620188,有效期为2006年12月至2012年9月。

2005年12月11日,河南省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豫资源整合办[2005]25号文件批准该矿单独保留。

2006年9月8日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济安监[2006]128号文件批准了该矿的技术改造初步设计,生产能力由6万吨/年改造为15万吨/年。

2006年10月9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西监察分局以豫西煤安监[2006]109号文件批准了该矿的技术改造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2006年10月30日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济安监[2006]145号文件批准该矿技改工程开工。

事故发生前,马庄煤矿矿井提升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消防灭尘供水系统已形成;井底内、外水仓已投入使用,水仓容量677m3,泵房内安装有三台水泵,两台型号为D85-45×5,一台型号为D155-30×8,敷设直径Ф133和直径Ф159的排水管路两趟,顺主井敷设至地面,矿井排水能力为325m3/h;矿井无专用探水钻,使用煤电钻代替探水钻进行探放水。

马庄煤矿正式文件任命并持证上岗的五职矿长除矿长和安全矿长外其余均不履行职责,而是另外找来无证人员代替履职。

设有生产科、机电科、安全科(3名带班队长兼任安全员,实际无安全员)等管理机构,有专职探水工2名。

共有5个包工队,2个在技改区施工岩巷,3个在非技改生产区施工煤巷。

第二节矿井防治水情况
2005年4月和2007年2月,马庄煤矿委托河南省焦作地质工程勘察院,在地表做了矿区富水性高密度物探,圈定了矿井富水区域,现生产区域二平巷向南(向上山煤层露头风化带)水平最近距离55米处进入富水区,并在矿区周围施工了三口排水井,其中两口井已投入使用。

同时,主井正常排水量为50 m3/h。

马庄煤矿所有煤巷掘进没有探放水专用措施,但有一个通用的探放水制度,掘进过程中进行了探放水,探放水制度要求探水钻孔个数不少于5个,深度不少于30米。

探水使用煤电钻打孔,实际掘进工作面一般打4个探水钻孔,孔深一般5-12米,最深孔只有15米,钻孔没人检查验收。

小溜子巷和西拐巷于2008年9月17日停止掘进,巷道开在实体煤中,两条巷在掘进过程中曾探过水,打过的钻孔都有渗水现象;在小溜子巷内距巷口5~6米处,向西帮打了个6米深的
钻孔探水时发现有报废的老巷道,当时又打了个13米的钻孔,钻孔内有少许水流出。

第三节开采现状
马庄煤矿没有反映井下实际开采情况的图纸,非技改区所有生产掘进工作面没有作业规程。

在技改工程中,目前主副井延伸工程、主井底车场、水仓、泵房均已完工;技改区域两条岩巷下山(运输下山和轨道下山)基本到位,尚未开拓其它巷道,技改区所有巷道全部采用工字钢支护。

马庄煤矿副井延伸落底后,开始在副井底非技改区维修、掘进并生产出煤。

非技改生产区现有生产掘进工作面为:一下山正头、二下山正头、三联络巷、小溜子巷(也叫南起坡巷)以及小溜子巷西拐巷,没有正规采煤工作面。

该矿非技改区的生产区域及向南到煤层风化带全部处于2004年以前巷采法采过的老空区内。

现生产区域一平巷向南(向上山煤层露头风化带)最近水平距离55米处进入富水区。

2007年以来,在非技改区域上平巷40米以上部分(为上平巷保留了40米煤柱),采用巷采法生产。

2008年5月份,开始维修掘进上平巷,采用巷采法把原来留下的40米宽煤柱进行了穿采,同时在上平巷南侧预留10米宽煤柱。

在巷采过程中曾多次遇到以前的老空区巷道,部分巷道还有空间(没压实)。

截至事故发生,共出煤约3万吨(2008年出煤2万吨)。

2008年9月17日,按照济源市政府要求,马庄煤矿停止了井下一切作业活动。

10月17日,济源市批准马庄煤矿维修与技改有关的巷道,当天该矿开始维修,并在非技改区安排工人掘进维修巷道。

截至10月29日,零点班包工队在小溜子巷内维修6个班、此巷道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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