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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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网上办理指南
一、主要依据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3、《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0〕210号)
4、《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5、《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
6、《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
7、《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
8、《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第113号令)
9、《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实施细则》(鲁建办字〔2015〕18号)
10、《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建办字〔2015〕29号)
11、《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的通知》(鲁建办字〔2015〕36号)
二、申请材料
(一)首次申请: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在线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签字盖章后逐级上报,一式2份)
第一部分:扫描上传资料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上传)
3、企业章程(扫描上传)
4、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扫描上传)
5、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上传)
6、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扫描上传)
7、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军队企业主要人员不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第二部分:扫描上传和纸质资料
8、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扫描上传和纸质材料1份)
9、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扫描上传和纸质材料1份)
10、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扫描上传和纸质材料1份)
11、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扫描上传和纸质材料1份)
12、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企业申报人员中技术工人为全资或控股劳务企业人员的,应提供其全资或控股劳务企业的章程、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上传和纸质材料1份)
1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个人业绩核查汇总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以上材料应一次性提供原件核验。)
(二)增项申请: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在线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签字盖章后逐级上报,一式2份)
第一部分:扫描上传资料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上传)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扫描上传)
4、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扫描上传)
5、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上传)
6、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上传)
7、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扫描上传)
8、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军队企业主要人员不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第二部分:扫描上传和纸质资料
9、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扫描上传和纸质材料1份)
10、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扫描上传和纸质材料1份)
11、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扫描上传和纸质材料1份)
12、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企业申报人员中技术工人为全资或控股劳务企业人员的,应提供其全资或控股劳务企业的章程、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上传和纸质材料1份)
1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个人业绩核查汇总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14、企业自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证明(纸质材料原件1份)
(以上材料应一次性提供原件核验。)
(三)升级申请: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在线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签字盖章后逐级上报,一式2份)
第一部分:扫描上传资料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上传)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扫描上传)
4、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扫描上传)
5、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扫描上传)
6、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上传)
7、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上传)
8、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军队企业主要人员不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第二部分:扫描上传和纸质资料(业绩单独胶装成册)
9、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扫描上传和纸质材料1份)
10、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扫描上传和纸质材料1份)
11、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扫描上传和纸质材料1份)
12、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企业申报人员中技术工人为全资或控股劳务企业人员的,应提供其全资或控股劳务企业的章程、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上传和纸质材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