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三觉镇扶贫车间(工厂)工程预中标单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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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三觉镇扶贫车间(工厂)工程预中标单位须知
预中标企业代表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内容,并在须知上签字、加盖预中标单位公章。本须知一经签名或盖章,即视为预中标单位完全理解并认可本须知全部内容,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项目情况:
1、项目编号:XXGC-2019-001
2、项目名称:寿县三觉镇扶贫车间(工厂)工程
3、建设内容:建筑面积2817.36㎡,无梁式满堂基础、独立柱基础,局部地下一层,地上两层,钢结构厂房等工程施工。 (详见工程预算审计文件和图纸)。
二、发包范围:
√图纸设计范围:见附件
√其他说明: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内容
三、发包价格:3592575.86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土建基础齐、钢构预定付合同价的30%,钢构主体齐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审计价的20%,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五、工期及节点进度要求:120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七、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要求: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详见公告;
2、项目有关技术人员在岗情况要求:按合同约定
八、抽取时间、地点及方式:本项目于 2018 年1月14日 15时00 分(迟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在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采用摇号方式定标。
九、中标公示:预中标人产生后,将在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1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1、具体内容
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经理(含姓名、资质证书号、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
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况、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③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2、提交份数:一式三份
3、编制要求:项目实施方案应打印装订成册,字迹清楚不褪色,并由预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项目实施方案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十一、招标服务费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须按有关规定以现金、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向本中心缴纳招标交易服务费。
账户名称:帐号: 开户行名称:
招标服务费均要求在中标公示期满后1日内(且中标通知书发放前)缴纳完成。预中标单位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十二、发放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审查通过、按规定交纳相关规费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三、签订合同: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7日内进场施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不良记录。被取消中标资格的,由预中标候选人递补为预中标单位。
中标人一年内一次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限制参与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一次;一年内两次拒签合同的,清出企业库,二年内不得重新进库。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预中标单位名称(公章):
预中标单位代表签字确认:
身份证号:联系号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