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养护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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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养护的基本要求
(1)养护工作内容
药品养护的各项工作内容都应围绕保证药品储存质量为目标,其主要工作内容有:检查控制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对药品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2)养护职责与分工
药品养护是一项涉及到质量管理、仓储保管、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综合性工作,按照工作性质及质量职责的不同,要求各相关岗位必须相互协调与配合,保证药品养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① 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药品养护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审定药品养护工作计划,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对药品养护人员上报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确定处理措施,对养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实施监督考核。
② 仓储保管员负责对库存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对仓间温湿度等储存条件进行管理,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协助养护人员实施药品养护的具体操作。
③ 养护人员负责指导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定期检查在库药品储存条件及库存药品质量,针对药品的储存特性采取科学有效的养护方法,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药品养护质量信息,负责验收养护储存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药品养护档案。
(3)重点养护品种
药品的储存质量是受储存环境和药品性状的制约和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经营药品的品种结构、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自然环境的变化、监督管理的
要求,在确保日常养护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上,将部分药品确定为重点养护品种,采取有针对性的养护方法。
重点养护品种范围一般包括:主营品种、首营品种、质量性状不稳定的品种、有特殊储存要求的品种、储存时间较长的品种、近期内发生过质量问题的品种及药监部门重点监控的品种。重点养护的具体品种应由养护组按年度制定及调整,报质量管理机构审核后实施。
GSP药品养护的管理
药品的养护即根据药品的储存特性要求,采取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手段和方法,通过控制调节药品的储存条件,对药品储存质量进行定期检查,达到有效防止药品质量变异、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目的。
(一)药品养护的基本要求
1、养护工作内容
药品养护的各项工作内容都应围绕保证药品储存质量为目标,其主要工作内容有:检查控制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对药品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2、养护职责与分工
药品养护是一项涉及到质量管理、仓储保管、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综合性工作,按照工作性质及质量职责的不同,要求各相关岗位必须相互协调与配合,保证药品养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1)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药品养护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审定药品养护工作计划,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对药品养护人员上报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确定处理措施,对养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实施监督考核。
(2)仓储保管员负责对库存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对仓间温湿度储存条件进行管理,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协助养护人员实施药品养护的具体操作。
(3)仓储保管员负责指导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定期检查在库药品储存条件与库存药品质量,针对药品的储存特性采取科学有效的养护方法,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药品养护质量信息,负责验收养护储存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药品养护档案。
3、重点养护品种
药品的储存质量是受储存环境和药品性状的制约和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经营药品的品种结构、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自然环境的变化、监督管理的要求,在确保日常养护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上,将部分药品确定为重点养护品种,采取有针对性的养护工作。
重点养护品种范围一般包括:主营品种、首营品种、质量性状不稳定的品种、有特殊要求的品种、储存时间较长的品种、近期内发生过质量问题品种及药监部门部门重点监控的品种。重点养护的具体品种应由养护组按年度制定及调整,报质量管理机构审核后实施。
(二)养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1、养护储存的合理性
药品养护员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应对在库药品的分类储存、货垛码放、垛位间距、色标管理等工作内容进行巡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确保药品按规定的要求合理储存。
2、仓储条件监测与控制
药品仓储条件的监测与控制内容主要包括:库内温湿度、药品储存设备的适宜性,药品避光和防鼠等措施的有效性、安全措施的运行状态。
为保证各类库房的温、湿度符合规定的要求,仓库保管人员要在养护员的指导下,有效地对库房温、湿度条件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发现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或接近临界值时,或接近临界值时,应及时采取通风、降温、除湿、保温等措施进行有效调控,并予以记录。对库房的温、湿度条件应定时进行观察记录,一般每日上、下午各一次。
为确保仓库温湿度条件的全天候监控,药品控制企业在节假日也应安排值班人员,对仓库的储存条件进行监控。
3、库存药品质量的循环检查
养护员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定期对库存药品的质量状况进行循环检查,循环养护检查一般按季度进行。购进药品应在入库后三个月起进行第一次库存药品检查。养护时应做好养护记录,对养护中的药品质量状况进行准确的记录。
当气候条件出现异常变化,遇高温、严寒、雨季或发现药品有质量变化迹象时,应由质量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或全面检查;为避免漏查,应严格规定检查顺序,如:按每个货架、货垛顺时针检查等;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包装情况、外观性状,对易变质药品、储存期较长、近效期不足一年的药品或其它应检查的药品,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有效的管理。
4、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的处理
药品养护中发现的问题一般包括技术操作、设施设备、药品质量等方面的内容,养护员应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核实、处理,
按照质量管理部的要求,采取措施对质量管理过程实施改进,从而有效地控制药品储存质量。
养护员对养护过程中发现的药品质量问题,应悬挂醒目的黄色标牌,并暂停发货,上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处理。
(三)药品养护档案与信息
为给药品养护工作提供系统、全面的管理依据,不断提高药品养护的技术水平,企业应针对重点养护品种建立药品养护档案,收集、分析、传递养护过程中的信息资料,从而保证药品养护质量系统的有效运行。
1、药品养护档案
企业应结合仓储管理的实际,本着"以保证药品质量为前提,以服务业务经营需要为目标"的原则,针对重点养护品种建立药品重点养护品种建立药品养护档案。药品养护档案是在一定的经营周期内,对药品储存质量的稳定性进行连续观察与监控,总结养护经验,改进养护方法,积累技术资料的管理手段。其内容包括药品的基本质量信息、观察周期内对药品储存质量的追踪记录、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等。药品养护档案的品种应根据业务经营活动的变化,及时调整,一般应按年度调整确定。
2、养护质量信息
按照GSP规定,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的质量信息。以便质量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及时、全面地掌握储存药品质量信息,合理调节库存药品的数量,保证经营药品符合质量要求,其报告内容应汇总该经营周期内经营品种的结构、数量、批次等项目,统计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