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经典案例分析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经典案例分析
财产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应考虑到保险 人的利益以合理地调整保险人的危险负担。因此保险法设置了被保险 人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以便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或增收保险费,否 则,保险人因保险标的的危险增加所引起的损失,不承担保险责任。 按现行保险法的规定理解,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为约定义务而非 法定义务。
其实,保险公司都允许保险合同变更。可是在车辆转 让—通知保险公司—批改保险单这几个环节中,一定存在 着时间差,不可能同时发生。那么在这个时间差中出现了 保险事故,要不要赔?有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在汽车转 让前事先通知保险公司,然而汽车还没有转让,怎么变更 保险单。保险单变更,转让却没有成功又怎么办?
三、被保险人负有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及时通知的义务 从被保险人车辆行驶证上看,投保车辆的核定载重量为 10 吨,
其却故意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严重超载至 48 吨,导致交通 事故的发生,且此为交通事故发生的惟一原因(驾驶员已受刑事追 究),该严重超载行为一方面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 条例》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也是违反双方所签订的保险合同的违约 行为。合同中已约定了此种情况下保险人应免责,且依照保险法第三 十六条的规定,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的, 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本案被保险人严重超载 运输增加了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直接导致了保险事故的发生,且未 履行通知义务,保险人就该保险事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险人不利解释条款并非只要被保险人对合同条款提出异议就援用 本案双方在保险条款中明确约定: “ 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
保险理赔十大争议案例详解
保险理赔十大争议案例详解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风险意识的增强,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和参与。
然而,保险理赔时常存在争议,特别是在理赔案件中。
本文将从十大保险理赔争议案例入手,系统详解这些案例的背景、纠纷原因以及争议解决方式,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保险理赔中常见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案例一:车辆保险理赔纠纷背景:甲购买车辆保险,某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
纠纷原因:保险公司认为甲的车辆保险并未覆盖该交通事故。
争议解决:甲提供交通事故证明和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重新审查后确认赔付。
案例二:意外险理赔纠纷背景:甲购买了意外险,后在旅行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伤病。
纠纷原因:保险公司认为甲的受伤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意外范畴。
争议解决:甲提供意外发生证明和医院诊断证明,保险公司重新鉴定后确认赔付。
案例三:寿险理赔纠纷背景:甲与乙共同投保了寿险,乙在保险期间去世。
纠纷原因:保险公司认为乙的去世与已经存在的疾病有关,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争议解决:甲提供乙去世的医学鉴定报告和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重新调查后确认赔付。
案例四:健康险理赔纠纷背景:甲购买了健康险,后在超过保险合同规定的等待期后突然患病。
纠纷原因:保险公司认为甲在等待期内就已经存在该疾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争议解决:甲提供疾病的医学证明和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重新鉴定后确认赔付。
案例五:财产险理赔纠纷背景:甲购买了财产险,其房屋在一次火灾中受损。
纠纷原因:保险公司认为火灾是由保险合同所排除的原因导致。
争议解决:甲提供火灾事故报告和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重新审查后确认赔付。
案例六:商业险理赔纠纷背景:甲购买了商业险,遭受了经济损失。
纠纷原因:保险公司认为甲的经济损失不属于合同约定的险种范围。
争议解决:甲提供相关经济损失的证明和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重新鉴定后确认赔付。
案例七:旅行险理赔纠纷背景:甲购买了旅行险,在旅行中遭受了意外伤害。
纠纷原因:保险公司认为甲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旅行范围之外受伤。
保险理赔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
保险理赔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风险转移工具,扮演着保障财产和生命安全的重要角色。
然而,当不可预见的风险降临时,保险理赔就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实际的保险理赔案例,以及分享一些相关的经验和建议,以帮助读者更好地应对和处理保险理赔事宜。
一、汽车保险理赔案例分析1. 小型车辆碰撞事故张先生是一位城市居民,拥有一辆小型轿车。
有一天,他不慎与另一辆车辆发生了碰撞事故,造成了车辆损坏以及一些身体轻微伤害。
在此情况下,张先生需要进行车辆保险和人身保险的理赔申请。
在处理这种情况时,张先生需要先联系交通警察并报案,以确保事故的责任分配。
然后,他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并提供所需的证据,如事故照片、事故报告和医疗记录,以便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审批。
在理赔过程中,张先生需要保持与保险公司的沟通畅通,耐心等待处理结果。
最后,一旦赔偿金额确定,张先生应该核实低保额是否足够覆盖全部损失,并签署有关文件以完成理赔程序。
2. 车辆被盗案例李女士是一名繁忙的上班族,她在某天早上发现她的汽车被盗了。
她立即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在这种情况下,李女士首先需要提供相关的盗窃报案证明,以及车辆的登记和购买文件。
此外,她还需要提供车辆的密钥丢失声明、保险合同和保费缴纳凭证。
这些材料将帮助保险公司确认车辆的盗窃情况,并开始理赔审批程序。
李女士还需要向警方提供保险公司要求的其他证据,如盗窃调查报告。
一旦保险公司确认理赔资格,并核定赔偿金额,李女士可以选择将赔款直接返还到其银行账户,或者用于购买新的汽车。
无论她选择哪种方式,她都应仔细核对保险公司提供的赔偿金额和相关文件。
二、房屋保险理赔案例分析1. 水灾导致房屋损坏王先生是一位住在沿海城市的房屋业主。
由于一场罕见的暴雨,他的房屋受到了严重的水灾损害。
王先生需要保险公司提供理赔服务来修复他的房屋。
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首先需要采取措施防止水灾进一步扩大,例如清除积水和搬离易受损的物品。
车险的理赔依据案例分析
1,对方全责提出私了1500,你死活不干,要求走保险,又是吵又是闹又是折腾,定损2200,修理厂要求2400,自掏200. 如果你同意私了,拿1500,报保险自己全责,车照样修好一文不掏白赚1500,第二年保费增加800,赚了7002.撞伤一人,送医院,被家属打骂,垫医药费8000。
回家洗洗脸上的血痕。
回头家属要求加10000私了,否则不给你医药发票,保险公司说没发票不给你报销,哦或。
悲剧。
其实你可以不去医院,现场等待**出具处理意见。
垫医药费就说炒股亏了,现在还欠起外债,等家属告你,告完保险公司全赔,皆大欢喜,你甚至不用出现。
3.撞车了,后面堵起一排车狂按喇叭,对方说我全责,我们退到路边处理,于是停到路边,结果对方马上变脸,说你丫的全责,这时候才想起应该先手机照相。
4.老公指挥倒车,自己一激动,油门当刹车,把老公双腿撞断,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老老实实的上报,保险公司告诉你,老公不陪。
其实你可以换个朋友的车撞。
你懂5.车子在4s保养,保养完了,高高兴兴去取车,哦或,倒车时油门又当刹车(为什么是又=。
=!),撞的稀里哗啦,造成损失4000+,你郁闷的找保险公司,人家礼貌的告诉你,在修理厂发生的事故,俺们不陪。
其实你可以换个地方发生事故,比如小区内和某小树发生亲密接触,你懂。
6.大雨天,早上去happy的去车库取车,发现车库被淹了,顿时泪流满面,赶快上车发动,让自己的车车逃离苦海,一点火,哦或,发动机打不燃。
车没逃离苦海,你也进了苦海,4s店告知,发动机进水,报销,损失5w,你兴冲冲的去找保险公司,别个怜悯的看着你,小姐,驾驶员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进水,俺们不陪。
————你不点火,发动机是不会进水的哦亲。
7,在车上放了好多好多玩具,什么宝塔啊,香水瓶啊,小熊啊小猪啊。
有一天差点撞到一个老太,一脚急刹车,香水瓶飞起来干到玻璃又弹到俺额头上。
缝8针,玻璃费误工费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共计3800,保险公司的接线员笑眯眯的告诉你,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击伤,俺们还是不陪。
车损险案例赔付
车损险案例赔付篇一:车辆损失险案例分析车辆损失险案例分析车辆损失险即车主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预防车辆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保险。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的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能超出保险价值。
即价值10万元的车辆,保险金额只能在10万元以内。
下面就由兰州专业交通纠纷律师为您介绍以下案例。
【拒赔案例】拒赔案例一:水中熄火再启动造成车损不久前,吴先生在市郊开车时,为躲避对面一辆疾驰过来的车辆,慌忙之中将车开进了路边由于前几天暴雨形成的水坑里。
车子熄火了,吴先生觉得无大碍就再次启动车辆,但走不了多远,就因发动机进水导致车辆再次熄火。
吴先生在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却遭到了拒赔,理由是车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规定:“保险车辆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及后因过失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而造成的损失免责。
”保险公司解释,只要不在水中启动车辆,造成发动机缸体损坏的可能性不大。
但如果在水中启动了车,即使当时车能够行驶,但由于启动时水进入了缸体,就容易造成严重损坏。
因此,吴先生的车辆损失只能得到部分赔偿。
车辆扩大损失保险是“除外责任”。
拒赔案例二:不当移动扩大车损梁先生也遇上过类似的事。
原来,梁先生在上班途中撞到了马路中间的花基上,致使车辆受损严重,事故发生后,他马上向保险公司报了案,然后就将车开离了主干道以恢复交通。
事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查勘现场后,发现梁先生的车辆底盘受损,而由于梁先生在底盘受损、漏油的情况下启动汽车,又导致发动机严重损坏,因此,保险公司认为,发动机损失属于“扩大损失”,不在范围内,保险公司只负责底盘受损等损失。
二、专家支招(一)停止使用等待定损保险专家提醒,一般情况下,保险条款规定,遭受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保险车辆,致使损失扩大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如上述的梁先生、吴先生在发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拨打救援电话或及时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等待拖车,或者在车辆能推动的情况下,先把车推到路边,等待保险公司查勘现场。
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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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根据车损险条款,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 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 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保险公司会给予赔偿。刘先生遇到这种 情况,高空坠物在砸坏风窗玻璃的同时,又给车顶等零部件造 成损伤,如果他购买了车损险,可以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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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推定全损后的财产处理权
【案情介绍】
1998年3月2日,张某将其汽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 责任险。后该车坠入悬崖下一条湍急的河流中。事故发生后, 张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过现场查勘,认为地形险要, 无法打捞汽车,按推定全损理赔。张某看到采购货物的2800元 现金在车内,就将残车以4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某,双方约定: 由王某负责打捞残车,车内现金归张某,残车归王某。残车被 打捞起来后张某和王某均按约行事。保险公司知悉后,认为张 某未经保险公司允许擅自处理此残车是违法的,遂成纠纷。
一审法院在判决中认为患者的死亡和交通事故中受伤有因果关 系,对原告的大部分请求予以认可,一部分要求不予支持。二审法 院支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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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பைடு நூலகம்
在寿险和意外险的保险实务中,经常会遇到死因和保险事 故之间究竟有没有因果关系的问题。
关于张某死亡和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害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成为本案原被告之间争论的焦点。本案的事实关系错综复杂,
因为,张某是由于上消化道出血、肺炎、肾脏、肝脏、心脏功
能衰竭、败血症等并发最后导致死亡,所以从医学角度也难以
做出十分权威的结论。
法院对上述事实进行了分析,第一,张某由于右腿开放性
骨折造成了右下肢血流不畅,导致败血症的感染,形成肌肉坏
汽车保险索赔案例解析与经验总结
汽车保险索赔案例解析与经验总结在日常生活中,汽车保险是我们不可或缺的一项保障。
然而,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如何正确地索赔成为了许多车主关心的问题。
本文将通过一些典型的汽车保险索赔案例,分析其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并总结一些经验供大家参考。
案例一:车辆损坏的索赔小明的车辆在停车场被人刮伤,他立即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然而,保险公司却以小明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为由,拒绝了他的索赔请求。
小明感到非常无奈,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经验。
首先,车辆损坏的索赔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照片、视频等。
其次,应及时报案,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
最后,与保险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如果遇到问题,可以向保险公司的上级部门投诉。
案例二:人身伤害的索赔小红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需要进行治疗和康复。
她向保险公司提出了人身伤害的索赔请求,但保险公司却以小红的伤情不严重为由,拒绝了她的索赔。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经验。
首先,人身伤害的索赔需要提供医疗证明和相关的治疗记录。
其次,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如果保险公司无理拒赔,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案例三:第三者责任的索赔小李的车辆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与另一辆车发生碰撞,造成对方车辆严重损坏。
对方向小李索赔,要求赔偿高额的修车费用。
小李感到非常困惑,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经验。
首先,应及时与对方交换联系方式和保险信息,并尽量保持冷静。
其次,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处理此事,由保险公司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
最后,如果对方要求过高的赔偿金额,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汽车保险索赔是一个复杂而又需要技巧的过程。
在面对各种情况时,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掌握一些基本的索赔技巧。
同时,与保险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也是非常重要的。
希望通过本文的案例解析和经验总结,能够帮助车主们更好地处理汽车保险索赔问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典车险理赔案例分析
经典车险理赔案例分析车险是财险公司的支柱产品,为了保证在激烈的保险市场中占有决定性地位,保险公司往往会选择盲目扩张而忽视对理赔风险的管理。
那么,下面是由为大家出来有关于理赔案件,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经典车险理赔案例分析1:xx年3月的某日凌晨3点多,“驾驶员”刘某,驾驶宝马BMW7201WL(BMW525Li)轿车在广东省海丰县城二环南路大好彩酒家路段时,因未确保安全行驶致车辆碰撞中央隔离护栏,造成车辆受损及中央隔离护栏毁坏的交通事故。
从客户的报案记录来看,客户描述事故为凌晨2点50分左右发生,客户在3点09分向我司进行了报案。
汕尾的查勘员在22分钟后到达了事故现场进行了处理。
查勘员在拍照取证过程中也不能说不细致,现场拍了100张的照片,从现场的散落物及痕迹来看本次事故真实度应该较高,现场没能发现其它异常,查勘员最后为了稳妥起见,还是要求客户报了交警处理,交警也出具了事故认定书。
该案由于是高风险时间段内出险,理赔系统自动发起了高风险的预警提示,调查人员在审核该案的时候发现现场照片中可以看出驾驶员当时穿着的是一双拖鞋。
正是这双不起眼的拖鞋,再结合出险时段及损失情况让调查人员觉得该案酒后顶包的可能性非常大。
由于该案损失较大,理赔部迅速安排调查人员前往当地进行调查取证,经过调查人员的多方联系,得到了当地公安局的配合,通过调取监控进行分析,确认了报案的驾驶员刘某存在隐瞒了真正驾驶员及真正驾驶员逃离现场的情节,应属于虚构或编造事故事实行为,不属于保险责任,本案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了拒赔处理,成功减损13万余元。
经典车险理赔案例分析2:张先生某日清晨驾驶自己的家用型别克小轿车出行,行驶途中对面驶来一辆高速行驶的卡车,张先生为躲避该卡车紧急让道,不慎使自己的车身陷入路边积满了泥水的大坑中。
别克车当下就熄火了,张先生担心发动机出现问题就没有继续启动车子,而是立刻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联系专业救援。
保险公司将车拖走后经过检测,得出结论果然不出张先生所料,是汽车发动机的某个部件出现问题。
车险案例分析
车险案例分析从1988年起,车险成为我国财产保险的第一大险种。
此后,车险迅猛发展,目前占财险总保费的比重高达70%,对我国财险行业发展的影响举足轻重。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车险案例分析,欢迎大家前来阅读!车险案例分析篇1:司机开车撞死藏獒遭索赔30万维权时间:2014.12.某日维权地点:鄞州区法院维权事由:索赔30万元开车不慎撞死一条藏獒犬,狗的主人向肇事司机索赔30万元。
一条买来才8万元的狗,为何最终增值到30万元,这个损失金额到底该如何裁定?昨日,鄞州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这么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狗的主人提出30万元索赔金额事情要从去年4月下旬的一天说起,老刘(化名)是一名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司机,当天他和往常一样开车送货,当途经鄞州区某村村口准备拐弯的时候,前方突然出现一只藏獒和老刘的车子同方向奔跑而来,老刘避让不及撞了上去,藏獒当场死亡。
“怎么回事啊!?”事故发生后,狗的主人老叶(化名)连忙跑了过来,当时他正在忙着手里的活,没有看着自己的爱犬,没想到就一会工夫,狗已经死于非命。
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老刘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老叶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责任是划清了,但双方因为赔偿的金额出现了分歧,老叶称这条藏獒是自己在6年前花了8万元买来的,当时是一条幼犬,可六年的饲养幼犬已然成了一条成年藏獒,价格不能以8万元来衡量,他估算现在这条成年藏獒应该值30万。
由于双方协调不下,于是老叶将车主老刘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这30万元,是怎么算出来的庭审过程中,这条藏獒的价值该如何认定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原告老叶认为,自己遭受的损失共计30万元,这个30万元是怎么得来的呢?老叶说当时购买幼犬时价格为8万元,6年的饲养成本为12万元,而成年藏獒会有相应增值,这部分增值价格为10万元,三者相加得出30万元的经济损失。
而被告的保险公司则认为,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对藏獒进行了定损,当时定损的价格仅为15000元,不应该以30万元来计算。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10篇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10篇
以下是 10 篇汽车保险理赔案例:
案例一:车辆被盗理赔
某人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辆盗抢险,某天他的车辆在被盗,保险公司审核后,给予了全额理赔。
案例二:交通事故理赔
某人驾驶车辆与一辆自行车相撞,自行车驾驶员受伤严重,保险公司审核后,给予了全额理赔。
案例三:车辆损坏理赔
某人驾驶车辆时,不慎与其他车辆相撞,车辆受损严重,保险公司审核后,给予了全额理赔。
案例四:酒驾事故理赔
某人饮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审核后,拒绝了他的理赔请求,因为酒驾是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条款。
案例五:车辆被盗理赔
某人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辆盗抢险,某天他的车辆在被盗,保险公司审核后,给予了全额理赔。
案例六:交通事故理赔
某人驾驶车辆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严重,保险公司审核后,给予了全额理赔。
案例七:车辆损坏理赔
某人驾驶车辆时,不慎与其他车辆相撞,车辆受损严重,保险公
司审核后,给予了全额理赔。
案例八:酒驾事故理赔
某人饮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审核后,拒绝了他的理赔请求,因为酒驾是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条款。
案例九:车辆被盗理赔
某人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辆盗抢险,某天他的车辆在被盗,保险公司审核后,给予了全额理赔。
案例十:交通事故理赔
某人驾驶车辆与一辆卡车相撞,卡车驾驶员受伤严重,保险公司审核后,给予了全额理赔。
以案说险车险理赔案例
以案说险车险理赔案例一、“倒霉”的老王和他的爱车。
老王啊,那可真是个本本分分的车主。
有一天,他开着自己那辆心爱的小轿车去超市买点东西。
这超市门口的停车场不大,车又多,老王小心翼翼地找着车位。
好不容易瞅见一个空当,正准备倒车进去呢,突然“哐当”一声!把老王吓了一跳。
原来啊,是后面一个冒失的小伙子骑着个共享单车,没注意看就直接撞在了老王车的后保险杠上。
这小伙子也是慌了神,一个劲儿地道歉。
老王下车一看,后保险杠都凹进去一块了,漆也掉了不少,心疼得不行。
好在老王这车险买得全乎。
他立马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
保险公司的客服态度还挺好,详细问了情况,告诉老王要保留好现场,拍好照片。
老王就按照客服说的,前前后后、左左右右把车的受损情况拍得清清楚楚。
没过多久,理赔员就到了。
这理赔员也是个行家,简单看了看,就对老王说:“大哥,您这情况属于第三方责任,不过您有车损险,我们先给您定损修车,然后再去找那小伙子追偿。
”老王一听,心里踏实多了。
最后啊,老王的车顺利地进了修理厂,没几天就修得跟新的一样。
保险公司呢,也去找那小伙子协商赔偿的事儿了。
这个案例就告诉咱,车停着被撞了也别怕,有车险呢,该走流程走流程。
二、小李高速惊魂后的理赔之路。
小李是个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开车总是风风火火的。
有一次,他开车上高速去外地办事。
这高速上车速都快啊,小李也没太注意车距。
突然,前面一辆大货车不知道为啥急刹车,小李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有点来不及了。
“砰”的一声,小李的车就追尾上去了。
小李当时都懵了,缓过神来第一反应就是自己有没有受伤。
还好只是受了点小惊吓,身体没啥事儿。
但是再看自己的车,那前脸就跟被揉皱的纸一样,惨不忍睹啊。
他赶紧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声音都有点发抖了。
保险公司接到电话后,一边安慰小李,一边让他把三角警示牌放到车后安全距离处,防止二次事故。
小李心想,还好自己当初听了朋友的话,买了足额的车损险。
理赔员根据车辆受损的情况做了详细的定损,然后给小李安排了附近的一家4S店进行维修。
汽车保险综合案例分析(一)
2003年6月20日,××市吴某,:驾驶 东风牌单轴挂车从家门口倒车,当其倒车到 弯路口时,与蒋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蒋某重伤及摩托车损坏。交通部门 裁定:吴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蒋某负事故次 要责任。吴某为自己的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 了第三者责任险。保单上注明第三者责任险 责任限额为20万,但没有具体说明主车和挂 车分别的保险金额。
【案例三】紧急避险造成的第三者损失 理赔案例
2003年11月25日晨,徐某驾驶一辆捷达行 驶到一弯路时,由于超车时驶入逆行,与迎 面而来的拖拉机相遇,拖拉机司机张某当即 打轮避让捷达,致使拖拉机侧翻造成受损、 一名乘客重伤及张某轻伤的交通事故,合计 损失达2.3万元,徐某的车安然无恙。经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裁定: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 负全部责任。
整理ppt案例三紧急避险造成的第三者损失理赔案例v2003年11月25日晨徐某驾驶一辆捷达行驶到一弯路时由于超车时驶入逆行与迎面而来的拖拉机相遇拖拉机司机张某当即打轮避让捷达致使拖拉机侧翻造成受损一名乘客重伤及张某轻伤的交通事故合计损失达23万元徐某的车安然无恙
汽车保险综合案例分析
【案例一】机动车挂车致他人受损的理赔案例
②《民法通则》规定:“紧急避险造成损 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张某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是由引起险情 的被保险人徐某的行为直接导致,理应由徐 某承担责任。虽然未发生碰撞,第三者的损 失仍可认定为直接损毁。
因此,本案的焦点在于:两车未发生碰撞, 对第三者的损失能否认定为直接损毁。 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是否发生直接接 触并非是第三者责任险赔偿的限制条件。本 案具备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的 成立要件:直接损毁和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 担的赔偿金额。因此保险公司应依照合同规 定给予赔偿。所以,徐某可以在第三者责任 险的保险额度内,从保险公司得到其应承担 张某紧急避险造成的全部损失2.3万元赔偿
车险理赔案例分析
车险理赔案例分析案例一,小型刮擦。
小张的车在停车场被一辆倒车的车辆刮擦,造成车辆左侧车门有一道明显的划痕。
小张拍照并及时报警,随后联系了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保险公司派员进行勘察后,确认责任在对方车辆,小张的车辆被划痕部分符合理赔条件。
最终,小张通过保险公司获得了相应的赔偿金额。
案例分析:对于这种小型刮擦的理赔案例,保险公司通常会比较迅速地进行处理,因为责任比较明确,理赔流程也比较简单。
小张及时报警并保存了相关证据,这对于理赔的顺利进行起到了很大的帮助。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一般会比较迅速地进行赔偿,对于车主来说也比较顺利。
案例二,全车损坏。
小王的车在高速上遭遇追尾事故,造成车辆全车损坏。
小王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险公司派员进行勘察后确认责任在对方车辆。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后,小王最终获得了全车维修的赔偿金额。
案例分析:对于全车损坏的理赔案例,理赔流程通常会比较复杂,因为需要对车辆进行全面的勘察和评估。
小王在遭遇事故后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是非常正确的做法,保险公司会派员进行勘察并确认责任,最终给予相应的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车主需要耐心等待理赔的结果,同时也要配合保险公司的相关要求,以便顺利获得赔偿。
案例三,人身伤害。
小李的车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了对方车辆损坏,并且对方车上的乘客受伤。
在事故发生后,小李及时报警并联系了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保险公司在确认责任后,对对方车辆的损坏进行赔偿,并对受伤的乘客进行了人身伤害的赔偿。
案例分析:对于涉及人身伤害的理赔案例,保险公司会进行更为严格和细致的处理,因为需要对受伤乘客的情况进行评估和赔偿。
小李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保险公司也会派员进行勘察和确认责任,最终给予相应的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会对受伤乘客进行一定的调查和评估,车主需要配合保险公司的相关要求,以便顺利获得赔偿。
综上所述,车险理赔案例涉及的情况千差万别,但无论何种情况下,及时报警、保存证据、联系保险公司是非常重要的。
汽车保险理赔经典案例分析演示版.ppt
除非当时投保有特殊约定,把车辆自燃险 包括在内,否则索赔很难成功。
【案例启示】不少人认为,汽车发生自燃的 情况不大可能发生,没必要投保。实际上, 车龄增加、线路老化、旧车线路改造多,都 会给自燃埋下隐患。在炎热的夏天,汽车自 燃更经常发生。因此,常有保险人员建议4 年以上车龄的车子投保自燃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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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结论】法院认为,李某与保险公司之间的 保险合同关系存在。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 定承担赔偿责任。虽然交管部门未就交通事故作出 责任认定,但保险公司在没有证据证明死者董某对 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情况下,应当按约承担全额赔 偿责任。但发生保险事故时驾驶员杨某并非指定驾 驶员,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应当扣除10%的赔偿款。 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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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中保单载明的“特别约定”是合同的要件, 是合同的基础。如果投保人违反该约定,保险人可 以宣布保险合同自始无效。保险人之所以约定该项 内容,其原因是保险车辆应当具有其合法的手续, 如果没有牌照号码,被保险人和其他人员有可能利 用该保单进行欺诈,将别的车辆冒充保险车辆来索 赔。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也有类似规定,所以保险车 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 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单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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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倒塌、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4. 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 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运载 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 车照料者)。”张先生虽然投了车辆损失险,但汽 车燃烧时,原因不明,很容易被视为自燃,想把汽 车损失归结到上述5类原因,举证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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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赵某从交警部门领取牌照后一直没有通知保 险公司。后来,该车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 损失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赵某依保险单向保险公 司索赔。保险公司则认为:赵某违反了“特别约定” 中的义务,做出了拒绝赔偿的决定。赵某不服,向 法院起诉。
保险经典案例分析
保险经典案例分析保险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都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
在实际应用中,保险的作用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
本文将针对一些经典的保险案例进行分析,探讨保险在现实生活和商业活动中的应用和意义。
案例一:汽车保险理赔小明购买了一辆新车,并为其购买了全保险。
不幸的是,在一个月后,他的车被一辆闯红灯的司机撞坏了。
小明立即拨打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并提供了事故的详细信息和相关证据。
保险公司在短时间内对事故进行了调查,确认小明的车辆确实遭受了损坏。
最终,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了小明的修理费用,使他的经济损失最小化。
这个案例中展示了汽车保险在理赔方面的典型应用。
保险公司提供赔偿服务,帮助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损失时减少经济压力。
同时,保险公司也通过调查事故真实情况,减少了欺诈行为对理赔的影响,保护了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案例二:健康保险的重要性小红是一家中小型企业的老板,为员工购买了健康保险。
其中一名员工小王在某天突然病倒,被紧急送往医院。
在得到适时治疗后,小王康复了,并在保险的帮助下承担了很小的费用。
如果没有健康保险的支持,小王的医疗费用将会给他和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压力。
这个案例突出了健康保险在个人和企业层面的重要性。
通过购买健康保险,人们可以减轻由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负担。
对于企业来说,健康保险可以提高员工的福利水平,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同时降低员工因健康问题导致的工作中断和产能损失。
案例三:财产保险的保障某天,一家大型超市因火灾导致全面烧毁。
幸运的是,该超市购买了财产保险,保险公司迅速响应并启动赔偿程序。
超市方向保险公司提供了详细的损失清单和相关证据。
在一段时间内,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对超市进行了赔偿,帮助企业渡过了难关。
这个案例展示了财产保险在商业活动中的重要性和作用。
通过购买财产保险,企业可以将潜在的经营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减少经济损失。
同时,保险公司的快速响应和赔偿有助于企业恢复经营,减轻了火灾对企业的影响。
汽车保险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年某月,某市市民李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行驶在市区道路时,与一辆重型货车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李某的车辆严重受损,李某本人也受到轻伤。
经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张某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李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以李某车辆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为由拒绝赔偿。
二、案件分析1. 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李某的车辆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是否可以以此为由拒绝赔偿。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金的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争议处理;合同解除条件;其他约定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赔偿保险金。
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赔偿。
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保险人退还已缴纳的保险费。
”3. 案件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金的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争议处理;合同解除条件;其他约定事项。
在本案中,李某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了保险费。
然而,由于李某未按时缴纳保险费,导致保险公司未能及时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赔偿保险金。
由于保险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保险金,李某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保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金的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争议处理;合同解除条件;其他约定事项。
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分析
案例五(发动机特别损失险)
去年春夏,广东地区遭受了连续暴雨的袭击,家住 广州的卡罗拉车主魏女士就遭遇了爱车被淹的经历 。当时,魏女士正在驾驶车辆,行驶到一处深槽路 段时,低洼地段的雨水已经淹没到了车子前机盖的 位置。魏女士心里一慌,脚下发软,车子突然就熄 火了。当时,魏女士的车陷在雨水中,没法打开门 ,车上又没有同行的人能帮她推车。魏女士只好重 新打火,结果,不仅车子没能被发动,发动机还因 “呛”进了雨水导致损坏。魏女士向保险公司报了 ,但保险公司认为不赔偿。
案例四(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2010年10月8日,张先生向启东某箱包厂购买一辆 二手小客车。买车后第4天,张先生即向保险公司办 理了保单的批改手续,将车辆投保人、被保险人等资 料均改为了本人,保险公司未出具新保险单。2011年 9月18日晚,张先生驾驶该车时,不慎撞到路牙上。 交巡警部门认定,张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为此,张先 生支付施救费、车辆维修等费用13000元。
案例二(自燃险)
车主何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车子买了11 年了,早上开出来也没发现有异常的地方,可刚开 到杭州中河高架万松岭路附近,火就着起来了。何 先生还算镇定,赶紧踩刹车靠边停车,然后和车上 的3位家人逃了出来。 随后,何先生报了警,杭州 消防接警后,调派消防鼓楼中队前往救援。消防赶 到时,汽车前部已经燃起大火,外壳已经变形。消 防官兵立即铺设水带,火很快被扑灭。可是,何先 生有些沮丧,原来,他的车子并没有购买自燃险, 所以保险公司无法理赔。
1999年7月27日凌晨,市区下了一场倾盆大
雨,大多数道路有积水现象。同日上午9时, 杨某准备开车上班,见停放在其住宅区通道 的上述保险车辆轮胎一半受水淹,则上车点 火启动,发动机发出发动声后死火,尔后则 无法起动。杨某即将车辆拖至某修理厂,经 检查认为系发动机故障。杨某考虑该修理厂 设备不齐全,又将车拖至某汽车维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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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自来水水管爆裂,就不可能发生车辆 损失,自来水水管爆裂对损失起决定性的 作用,是损失的近因。保险公司承保损失 应是以暴雨、洪水为近因,而周强驾驶的 车辆所遭受损失的近因是自来水水管爆裂。 因此,周强投保的车辆所遭受的危险不是 保险双方约定的、并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危 险,即其损失不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
• 【案例分析】法院一审判保险公司赔偿核 损保险费的90%,共计6.5万余元。保险公 司辩称,交通队不能认定责任,公司只能 赔偿50%。发生事故时驾驶员不是保单中记 载的指定驾驶员,根据合同约定,在赔偿 50%的基础上再扣除10%,即全部损失的45% 为3.2万元。
• 【案例结论】法院认为,李某与保险公司 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存在。保险公司应当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虽然交 管部门未就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但保 险公司在没有证据证明死者董某对交通事 故负有责任的情况下,应当按约承担全额 赔偿责任。但发生保险事故时驾驶员杨某 并非指定驾驶员,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应 当扣除10%的赔偿款。据此,法院判决保险 公司赔偿6.5万
案例2 水管爆裂导致车辆损失案
• 【案例简介】被保险人刘某将其自用轿车 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使 用的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机动车辆综合险条款》。合同约定承保 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被 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了保险费。保 险期限内,刘某途经某路口,该路口因自 来水水管爆裂,致使路面大面积积水,车 辆因被水淹以及操作不当导致该车发动机 损坏。
事后周强将车辆开到定点修理厂进行修理, 共计花费修理费4万余元,并凭修理单据向 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 【案例结论】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原被 告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 为有效合同,双方应当依照合同严格履行 各自义务。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应遵循 近因原则,对本起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自来水水管爆裂致使路面大量积 水,保险车辆路经积水路段时操作不当造 成事故而遭受损失。
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 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 驶中平行坠落;4.雷击、暴风、龙卷风、 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 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运载保险 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 员随车照料者)。” A先生虽然投了车辆 损失险,但汽车燃烧时,原因不明,很容 易被视为自燃,想把汽车损失归结到上述5 类原因,举证很难。
车辆损失险保险责任 【案例简介】A先生买了辆奥迪A6,当天到 保险公司投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两项主要险种,再加车上责任险、新增加 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车辆划痕 险等,一共交了7000多元。有一天,开车 送孩子上学。车至校门口,车头引擎盖四 周突然冒出浓烟。他关掉点火开关跑下车, 在旁人帮助下打开机盖,用学校大厅存放 着灭火器同时喷射灭火,后110和119赶到 现场,消防部门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 说,起火原因不明。之后,A向保险公司报 险,公司因“起火原因不明”,拒绝理赔。
本案例中保单载明的“特别约定”是合同的 要件,是合同的基础。如果投保人违反该 约定,保险人可以宣布保险合同自始无效。 保险人之所以约定该项内容,其原因是保 险车辆应当具有其合法的手续,如果没有 牌照号码,被保险人和其他人员有可能利 用该保单进行欺诈,将别的车辆冒充保险 车辆来索赔。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也有类似 规定,所以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 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 则保险单无效
【案例结论】赵某履行“特别约定”的义务 是轻而易举的。在公安机关核发牌照后给 保险公司打电话,讲明牌照号码,或者开 车到保险公司说明,对赵某而言都不是件 困难的事。由于赵某没有认真阅读和学习 保单规定的义务,痛失保险赔款。其教训 应为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吸取
• 案例2 因车撞人致死后受损引起的保险纠纷 • 【案情简介】2005年9月5日,李某为他的 帕萨特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保额20万元。 随后,李某将车借给杨某。杨某驾该车与 董某骑的自行车后部相撞,致董某死亡, 轿车也受损。事后,交通队不能认定事故 责任。经核损,保险公司应支付车辆修理 费7万余元。但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李某随 后诉至法院。
除非当时投保有特殊约定,把车辆自燃险包 括在内,否则索赔很难成功。 • 【案例启示】不少人认为,汽车发生自燃 的情况不大可能发生,没必要投保。实际 上,车龄增加、线路老化、旧车线路改造 多,都会给自燃埋下隐患。在炎热的夏天, 汽车自燃更经常发生。因此,常有保险人 员建议4年以上车龄的车子投保自燃险。
汽车保险理赔经典案例分析
第一节 车辆损失险类典型理赔 案例
一、汽车保险合同变更问题案例 案例1 因特别约定条款引起的保险纠纷
• 【案例简介】赵某为其奥迪车向某财 产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保险。保险金 额34万元人民币。因为新车,投保单 上没有填写牌照号码。保险公司在保 险单正本“特别约定”一栏中盖上了 红色长方行图章,其内容是“领取牌 照三日内通知保险公司,过去不负保 险责任”。
A先生把保险公司告到西湖法院。他说,汽 车烧毁,自己花了115072元修理费;修车 后要换车用,各项费用花了36000元——— 这些钱,保险公司都要赔。 • 【案情分析】车险种类多,主要有基本险 和基本险后的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 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而附加险项目常见 的有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等。按 《车辆保险条例》规定,车辆损失险只对 汽车在以下5类情况发生的损坏负责:
但赵某从交警部门领取牌照后一直没有通知保险 公司。后来,该车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 损失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赵某依保险单向保险 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则认为:赵某违反了“特别 约定”中的义务,做出了拒绝赔偿的决定。赵某 不服,向法院起诉。 【案例分析】《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和 保险人在第十九条规定的保险合同事项外,可以 就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做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