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单元《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五单元《与法同行》
第14课《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第一框《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苏人版)教学设计
设计人:赣榆县外国语学校王常亮
一、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识记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理解法律最重要的特征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培养学生初步的抽象思维能力,正确理解法律、统治阶级、阶级意志等一些较抽象的概念。
情感态度价值观:提高学生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二、教学重点: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三、教学难点: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四、教学手段:多媒体
[导入新课]
师:同学们好,欢迎大家回到欢乐思想品德课堂。上一节课我们结束了第四单元《分清是非》的学习,知道了要想分清是非,不仅心中要有杆秤,面对诱惑要学会说不,而且还要做个有教养的现代人。那是不是做到这些就能够分清是非呢?现在请同学们先看下面这样一个视频。
请同学们在观看这个视频时思考这样几个问题:
1、本案中的小林为什么会遭到凌辱?
2、你对本案中那些看客的表现是怎样看待的?他们应不应该受到惩罚?
3、本案中涉及的多名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播放视频:《道德观察》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师:从这个令人发指的案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意识到,对于国家的安宁、百姓的幸福、个人的安危来说,仅仅靠分清是非,也就是仅仅靠道德的约束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依靠法律。那么,什么是法律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进入第五单元《与法同行》、第14课《法律就在我们身边》的第一框《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的学习。
第五单元《与法同行》
第14课《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第一框《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首先,我们来看法律是如何产生的。请同学们先猜测一下:法律是不是在人类诞生时就开始存在?
(学生猜测略。分析原始社会有没有法律,他们如何来管理自己的群体,教师归纳。)可见,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同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有着密切的联系。
现在再请同学们辨认一下这些规范的名称:《宪法》、《刑法》、《未成年保护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中学生守则》、《生产安全纪律》、《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思考一下它们都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法律吗?
生回答略。
师:所谓行为规范就是规定人们什么能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必须做。而法律却和一般的行为规范不同,它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那么,法律的“特殊”表现在哪里呢?
特殊(一):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为什么说它特殊,请同学们阅读教材自己解决这个问题。
(1)国家制定法律: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各种不同效力的规范性
文件。如,《刑法》、《民法通则》、《教育法》等法律。
(2)国家认可法律: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依据实际需要,对社会已存在的风俗习惯、道德规则等加以确认,赋予其法律效力。
例如,我国建国初期,婚姻法有关结婚年龄的规定,即女18周岁,男20周岁,就是依当时的实际情况对人们的习惯予以确认的。
师:国家制定或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主要方式。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我国,立法机关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这里的法定程序是指法律议案的提出、审议和讨论法律草案、对法律草案进行表决、公布法律四个步骤。以上两种形式,一般都是以文字形式出现,其内容都明确规定人们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
由于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所以,人们往往将法律称之为“国法”。
特殊(二):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先请同学们看一组图片,同时思考,每一画面上的要求包括什么?是对谁提出的要求?(出示图片)
部门法: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群体法:宪法、刑法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师:单位、部门行为规则,只限于特定范围的人群,而法律则是针对全体社会成员的。
那我们怎样全面理解法律这个特殊的特征呢,请看下面视频:
观看视频时思考这样的问题:
1、审判前郑筱萸是什么身份?
2、郑筱萸犯罪之后也要接受法律的惩处,这说明了什么?
插播视频:《郑筱萸被判死刑》
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具体含义:
第一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特殊人物存在。即公民平等遵守法律。
第二、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一旦触犯了国家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任何人超越法律之上。即公民一旦触犯法律,平等承担法律责任。
特殊(三):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请思考下列问题:
1、如果你在公共汽车上没有给老人让座,法律会制裁你吗?
2、如果你入室抢劫或者故意殴打他人呢?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前一种行为只会受到道德和舆论的谴责,后一种行为则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因为它已经触犯了法律。
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42页的教学案例,讨论下列问题:
1、陈建明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2、人民法院是依据什么对陈建明进行审判的?
3、人民法院在这个案例中是一个什么机构?
学生讨论回答略。
师:事实说明,依靠国家强制力对触犯法律的人予以制裁,是实施法律的必要措施和重要保证。
事实还说明,只有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才能有效地解决社会成员之间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纠纷,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
那国家的强制力除人民法院外,还有哪些呢?
请同学们观看下面图片,找出图片中属于国家强制力的内容。
展示图片
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看守所、学校
所谓国家强制力主要指的是暴力,即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
可见: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律最重要的特征。
师:同学们,通过前面学习现在我们知道: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2)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3)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最主要特征)
同学们,今天我们的欢乐思想品德课堂就要结束,让我们从今天起,不仅要分清是非,还要以法为伴,与法同行!
同学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