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到了,新版《农村土地承包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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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常言道:“土地是财富之母,而劳动则为财富之父”。土地、房屋涉及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充分考虑到当前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土地流转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等大量涌现的一些新形势,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那么,本次修改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哪些惠及农民朋友的亮点呢?本文,在明律师就其中最重要的3个亮点做一些说明。
亮点一: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步伐逐步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朋友选择进城务工、到城市居住生活。但是经济形势和生活情况都在不断变化中,并不一定进了城就能保证完全稳定、完全融入当地的生活。很多农民朋友需要在城乡之间频繁往返,或者在必要时返乡,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然需要法律保护。
所以,此次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修改为:“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这样的修改使发包方不再有直接收回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的权利,而是要引导支持承包农户在自愿有偿的原则下,把自己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同村农户,或是交回承包地,还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他人。
(原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为“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亮点二:确立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原则法律依据
此次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将第十条修改为:“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原第十条为“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杜涛解释,“三权分置”是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而进行的制度设计。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即“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承包的农户承包土地以后,不但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承包地,还可以向外部的受让人流转承包地,即“土地经营权”。
现在有很多高校毕业生、科研人员、“漂二代”人士到农村参与创业创新,需要租用土地搞绿色有机无害化养殖、种植等,经营各种业务。有时在尝试阶段她们的菜地里“草长得比庄稼都高”(因为不使用农药化肥所致),因而很多思想认识受到局限的村民不愿轻易加入尝试。此次《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改从原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置出土地经营权,确立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既保护了承包土地的农户的权利,又保护了土地受让人的权利。对于我国农业朝着产业化、创新化道路发展无疑是十分有益的。
亮点三:保护妇女权益,突出家庭成员平等
我国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家庭的成员,无论是妇女、老人、孩子,都应平等地享有土地的各项权益。此次修改将第十五条改为第十六条并增加一
款,作为第二款:“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第十五条第一款为“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针对“外嫁女”权益如何保障这一热点问题,原有法律中就有直接保护妇女在土地承包方面权益的规定,如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此次修改在保留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同时突出强调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农村工作的稳定大局。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巡视员孙邦群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相关问题时表示,妇女结婚,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能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没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能收回她的承包地。
2019年,法律的修改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继续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这将有利于维护农民朋友和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工作的发展。在明拆迁律师也将与您携手,在涉及农村征地拆迁维权的案件中继续为广大农民朋友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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