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8001-2011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1年×月×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8001-2011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考核的方法、项目和级别 (1)第三章各级无损检测人员的能力与职责 (2)第四章报考条件 (3)第五章考核的管理、程序与要求 (4)第六章考试方式与内容 (5)第七章考试结果的上报与发证 (6)第八章证书的更新 (6)第九章监督管理 (8)第十章附则 (9)附件A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申请表 (10)附件B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证书更新申请表 (11)附件C 无损检测Ⅲ级人员能力保持与更新验证评分表 (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XXXX-2011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依据)为保证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工作质量,规范考核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考核。
第三条 (适用人员)从事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按本规则的规定,经考试机构考核合格,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取得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资格证,由其聘用单位办理执业注册后,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无损检测工作。
各类各级无损检测人员的考试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以下称发证机关)认定并公布的考试机构负责。
第四条 (责任部门)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章考核的方法、项目和级别第五条 (分级分类)纳入考核范围的无损检测方法包括射线(RT)、超声(UT)、磁粉(MT)、渗透(PT)、声发射(AE)、电磁(EMT);级别分为Ⅰ级(初级)、Ⅱ级(中级)、Ⅲ级(高级)。
各种无损检测方法所包含的项目和级别见表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一、考核对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在特种设备操作、维护、检修等工作中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锅炉操作人员、电梯维保人员等。
二、考核内容。
1. 专业知识考核。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特种设备的操作、维护、检修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流程、安全事项、故障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2. 安全操作考核。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要具备安全操作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正确使用特种设备的操作方法、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等方面的能力。
3. 应急处理能力考核。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要具备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突发故障的处理、紧急疏散的组织、应急救援的能力等方面的能力。
4. 法律法规知识考核。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的知识。
5. 现场操作考核。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要在实际操作中展现其操作技能,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特种设备的熟练程度、操作中的安全意识、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等方面的能力。
三、考核方式。
1. 理论考核。
通过书面考试的方式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考核。
2. 实操考核。
通过实际操作的方式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能力、应急处理能力、现场操作能力进行考核。
3. 考核记录。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记录,包括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等。
四、考核标准。
1. 合格标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专业知识、安全操作、应急处理、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的,视为合格。
2. 不合格标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考核中出现严重安全事故、操作失误、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等情况的,视为不合格。
五、考核周期。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要定期进行考核,一般为每年一次。
对于新招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要在入职后进行考核。
六、考核结果。
TSGZ8002-2013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第一号修改单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13)第1号修改单(对2013年1月16日第1版的修改)一、目录修改1.附件A修改为:“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级别、项目及其代号与检验范围”。
2.增加“附件C 型式试验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大纲内容要求”。
二、正文修改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2.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是指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工作,做出检验结论的人员(以下称监督检验人员、定期检验人员、型式试验人员,统称检验人员)。
”3.第三条修改为:“本规则规定的监督检验人员、定期检验人员分为检验员、检验师,型式试验人员只设检验员。
“定期检验人员和监督检验人员的级别、项目及其代号与检验范围的划分见附件A,型式试验人员的项目种类、项目代码按照《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4)划分。
”4.第八条第(五)项修改为:“了解被检对象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使用的基本知识;”5.第十一条修改为:“定期检验人员与监督检验人员的考试方式,包括理论笔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定期检验人员与监督检验人员的取证考试的科目、方式见表1。
”表1的表头修改为:“定期检验人员与监督检验人员考试科目、方式”删除注2的(3)和(4)。
6.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型式试验人员的考试分为特种设备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考试。
其中,综合知识考试由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试内容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管理的基本要求为主,包括与型式试验有关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知识、设计与制造许可要求、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要求、计量知识、型式试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知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知识以及型式试验人员执业操守等内容。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管理规则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管理规则是为了确保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达到要求,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本规则旨在规范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考核程序与要求,明确考核内容和标准,提升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质量。
一、考核要点及内容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理论知识考核:涵盖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知识技能等内容。
考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结构与工作原理、检验技术与操作方法等。
2. 技能操作考核:通过实际操作考核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包括设备检查、试验操作、故障诊断与处理等。
3. 业务能力考核:检验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特种设备检验任务,准确判断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合理建议。
4. 文书报告要求:规定了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编写相关检验报告和技术文件的格式、内容要求和质量标准。
二、考核管理流程1. 报名和资格审核: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应按规定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要求包括个人资格、从业经历、培训证书等。
2. 考试与面试: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通过考试者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工作经验、沟通能力等。
3. 综合评定:以考试和面试的成绩为依据,综合评定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水平,确定是否通过考核。
4. 考核结果公示和申诉:公示合格考核人员名单并设立申诉渠道,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以提出申诉。
5. 考核结果使用:将合格考核人员的名单纳入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名册,以便管理机构或企事业单位雇佣。
三、考核管理规定1. 考核周期: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一般为每两年一次,具体根据当地管理机构要求进行。
2. 考核要求更新: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提高,跟踪特种设备领域的最新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信息,并及时更新考核要求。
3. 考核结果认定: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结果应按照一定比例划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级。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复审及其管理工作。
第三条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组织第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考核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包括专业人员、设备设施、考试大纲、考试试题等。
第六条考核机构应当每四年进行一次评审,确保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七条考核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
第八条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内容包括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
第九条实际操作考试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内容包括操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十条考核试题应当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确保考核工作的准确性。
第四章考核程序第十一条考生应当提前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参加考核。
第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考核。
第十三条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十四条考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第五章复审第十五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审。
第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复审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复审。
第十七条复审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安全记录等。
第十八条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其证书上加盖复审合格章。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考核机构进行定期评估,对考核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十一条考核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高效。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1. 考核目的特种设备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特殊用途或特殊环境要求的设备,为了确保这些设备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检验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旨在评估和确认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能力和素质,确保其具备进行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所需的技能。
2. 考核内容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理论知识考核特种设备检验人员需要掌握特种设备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设备的结构、原理和安全运行知识。
理论知识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包括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
•设备结构和原理:包括特种设备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安全装置等方面的知识。
•安全运行知识:包括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的知识。
2.2 实际操作考核特种设备检验人员需要具备实际操作特种设备的能力,实际操作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检验仪器的使用:包括使用常见的特种设备检验仪器,如超声波探伤仪、X射线检测仪等的正确使用方法。
•检验过程的掌握:包括特种设备检验的步骤、要点等方面的掌握。
•缺陷识别和评估:包括对特种设备可能存在的缺陷进行准确识别和评估的能力。
2.3 检验报告编写能力考核特种设备检验人员需要具备编写检验报告的能力,检验报告应包括设备的检验结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解决方案等内容。
3. 考核方式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考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3.1 理论知识考试由专业机构组织的理论知识考试,考核内容覆盖特种设备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设备知识等方面。
3.2 实际操作考核由专业机构组织的实际操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使用检验仪器、检验过程的掌握以及缺陷识别和评估等方面。
3.3 检验报告编写考核由专业机构组织的检验报告编写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对设备检验结果的准确描述、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方案的提出等方面。
4. 考核标准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考核标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制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第二章考核对象本考核实施细则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锅炉操作人员等。
第三章考核内容1. 专业知识:包括特种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的知识。
2. 操作技能:包括特种设备的启动、停止、卸载、装载等操作技能。
3. 安全意识:包括特种设备操作中的风险识别、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考核方式1. 笔试:考核人员需通过书面考试来检验其专业知识水平。
2. 实操:考核人员需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展示其操作技能。
3. 面试:考核人员需参加面试,展示其安全意识和职业素质。
第五章考核标准1. 笔试:合格标准为及格分数以上。
2. 实操:合格标准为操作无误、顺利完成任务。
3. 面试:合格标准为安全意识强、态度端正。
第六章考核流程1. 报名:考核人员需提前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2. 笔试:考核人员需参加笔试,达到及格分数方可进行实操考核。
3. 实操:考核人员需进行实操考核,通过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4. 面试:考核人员需接受面试,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第七章考核结果1. 合格:考核人员在笔试、实操和面试环节均达到合格标准者,视为考核合格。
2. 不合格:考核人员在任何一个环节未达到合格标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3. 补考:未通过考核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考,通过方可得到考核合格证书。
第八章考核证书考核合格的人员将获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第九章考核宗旨本考核实施细则的宗旨在于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为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章附则本考核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生效,适用于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以上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的内容,希望广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遵守考核规定,提升职业素质,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随着技术不断革新,特种设备的种类也愈来愈多,型式试验人员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出来。
而在特种设备的型式试验中,人员的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的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以及保证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了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
本文将对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进行详细阐述。
1. 规则目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是为了确认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具备以下条件:•有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掌握型式试验的知识和方法;•具有熟练的实际操作技能,能够准确稳定地操作特种设备;•具有一定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应对各种特殊情况;•具备判断力和分析能力,能够判断特种设备的性能和质量。
2. 考核组织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的考核组织应该由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中心或者其他特定机构进行,考核人员应该是经过专门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
考核机构需要具备科学、规范、公正的特点。
3. 考核标准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的考核标准应该包括以下内容:3.1 理论考核对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的理论知识进行考核,包括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特种设备科学知识等方面。
3.2 操作考核通过实际操作的方式考核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的操作技巧和操作能力,包括对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停止等全过程的考核。
3.3 举报案例分析对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的判断能力、分析能力进行考核,根据举报案例进行分析和判定。
4. 考核程序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的考核应该遵循以下程序:4.1 报名符合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的报考条件,需要到指定考核机构填写报名表格,并缴纳报考费用。
4.2 考前培训考核机构进行为期一定时间的考前培训,对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进行理论、实践等方面的培训。
4.3 考试对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进行考试,由考核机构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4 结果通知考核机构对考核结果进行通知,告知考核人员是否通过考核。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1. 考核背景和目的特种设备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对人员、财产和环境安全带来风险的设备,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考核变得至关重要。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考核规则的目的在于评估考生对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考核内容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专业知识考核考核人员需要通过书面考试来评估其对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了解程度。
考题将涵盖特种设备的分类、设计与制造要求、安装与调试、操作与维护、检验与评定等方面的知识。
2.2 检测手段与方法考核此项考核主要针对考生的实操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常规检验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技巧,不同特种设备的具体检验要求与方法。
考核将通过模拟操作和实际场景的模拟来评估考生的检验手段和方法是否正确、熟练。
2.3 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考核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是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必备的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范的遵循、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
考核将通过案例分析和模拟应急情况的处理来评估考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考核方式和流程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考核分为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
3.1 初试初试将采用笔试形式,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与法规考核。
初试的主要目的是筛选出对特种设备有一定了解和掌握的考生。
3.2 复试复试将主要考核考生的实操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复试将包括实操考核和面试环节,其中实操考核主要采用实际操作和模拟场景,面试环节主要用于评估考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考核评分标准考核评分标准将根据不同的考核内容来制定。
对于专业知识考核,将根据考生答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评定得分;对于实操能力考核,将根据考生操作的准确性和熟练度评定得分;对于应急处置能力考核,将根据考生的应变能力和决策准确性评定得分。
5. 考核合格标准考核合格的标准将根据不同考核内容的权重综合评定,要求考生在每个考核环节中都能达到一定的分数线。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是指在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工作中负责具体实施、监督和评估试验项目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工作。
第四条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分为理论知识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和实际工作考核三个环节。
第二章理论知识考核第五条理论知识考核是对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相关专业知识的考察。
第六条理论知识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试验项目操作规程、试验设备使用与维护知识等。
第七条理论知识考核采取书面考试形式,试题难度适中,通过率为70%以上。
第三章操作技能考核第八条操作技能考核是对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在试验设备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技能考核。
第九条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试验设备的正确操作、试验项目的计划和组织、试验数据的采集与处理等。
第十条操作技能考核采取实际操作和实际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形式,考核时间不少于4小时,通过率为80%以上。
第四章实际工作考核第十一条实际工作考核是对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综合素质考核。
第十二条实际工作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纪律、团队合作、沟通协调能力等。
第十三条实际工作考核采取实地观察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考核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十四条实际工作考核评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通过率为合格以上。
第五章考核结果与资质认定第十六条考核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需重新参加考核,经过补充培训后方可再次参加考核。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及资质认定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并进行备案。
第六章考核的时限第十八条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口试考核。
第十九条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在未经考核合格前不得从事试验工作。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特种设备在现代工业和生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大型工厂的起重机到小区里的电梯,从游乐场的游乐设施到加气站的压力容器,它们的安全运行关乎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的稳定。
而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之一,就是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这就需要一套科学、合理、严格的考核规则来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筛选和认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种类繁多,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作业人员、锅炉作业人员、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电梯作业人员、客运索道作业人员、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以及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等。
不同类型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其工作环境、操作对象和操作要求都有所不同,因此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也应有所区别。
首先,考核的申请条件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年龄、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基本条件。
一般来说,年龄应在 18 周岁以上,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学历要求则根据不同的作业种类和级别有所差异,例如,一些高级别的作业可能需要大专及以上学历,而一些基础操作的岗位可能只需要初中及以上学历。
身体健康方面,需要通过医疗机构的体检,确保没有妨碍从事相应特种设备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比如色盲、心脏病等。
其次,考核的内容应当全面且有针对性。
理论知识考核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包括了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基础知识等。
通过理论知识的考核,可以检验申请人对特种设备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安全操作的理解和重视程度。
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则更加注重申请人的动手能力和应对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核时会模拟真实的工作场景,要求申请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展示其操作的熟练程度、准确性和安全性。
对于一些特殊的作业,如特种设备焊接作业,还需要对申请人的焊接工艺、焊缝质量等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评估。
在考核的组织和实施方面,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考试机构来承担。
考试机构应当具备完善的考试设施、设备和场地,以及专业的考评人员。
特种设备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考核规则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考核规则1.考核内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操作性能、安全保护装置的有效性、设备的维护记录、设备使用人员的资质等。
2.考核周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特种设备的检修、维修和保养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定期考核。
一般考核周期为一年,特殊情况下可进行临时考核。
3.考核方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考核,也可由使用单位自行进行考核。
考核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功能检测、操作人员的技能测试、维护记录的审核等。
4.考核标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考核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
标准包括设备的操作要求、安全保护装置的配置要求、设备维护的规范要求等。
5.考核结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考核结果应经相关部门认可,并及时向使用单位反馈。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不合格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整改后进行复查。
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考核规则1.考核内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并了解特种设备的使用要求和安全保护措施。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的操作流程、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等。
2.考核周期: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考核周期为一年,操作人员应接受定期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3.考核方法: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考核方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操作人员需要通过相应的考试和操作演示才能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
4.考核标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考核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标准包括操作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技术知识要求、操作技能要求等。
5.考核结果: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应由相关部门认可,并及时向操作人员反馈。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不合格操作人员应接受重新培训和考核。
三、特种设备考核的监督与管理1.考核机构:特种设备考核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考核机构进行,考核机构应具备独立性和公正性,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Z8002—2013)第1号修改单(对2013年1月16日第1版的修改)一、目录修改1。
附件A修改为:“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级别、项目及其代号与检验范围"。
2。
增加“附件C型式试验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大纲内容要求”。
二、正文修改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2。
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是指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工作,做出检验结论的人员(以下称监督检验人员、定期检验人员、型式试验人员,统称检验人员)。
”3.第三条修改为:“本规则规定的监督检验人员、定期检验人员分为检验员、检验师,型式试验人员只设检验员.“定期检验人员和监督检验人员的级别、项目及其代号与检验范围的划分见附件A,型式试验人员的项目种类、项目代码按照《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4)划分."4。
第八条第(五)项修改为:“了解被检对象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使用的基本知识;"5.第十一条修改为:“定期检验人员与监督检验人员的考试方式,包括理论笔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定期检验人员与监督检验人员的取证考试的科目、方式见表1.”表1的表头修改为:“定期检验人员与监督检验人员考试科目、方式”删除注2的(3)和(4)。
6。
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型式试验人员的考试分为特种设备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考试。
其中,综合知识考试由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试内容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管理的基本要求为主,包括与型式试验有关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知识、设计与制造许可要求、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要求、计量知识、型式试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知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知识以及型式试验人员执业操守等内容.考试采取笔试方式(闭卷、开卷),已取得检验师的人员免试本部分考试;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考试由申请人所执业的、经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组织进行,其内容按照所在型式试验机构向考试机构备案的考试大纲(格式见附件C)。
特种设备人员考核制度
特种设备人员考核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提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特种设备
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维护和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原则
1. 考核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考核内容应与工作职责和安全要求相符合。
三、考核内容
1. 理论知识:包括特种设备的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结
构原理等。
2. 操作技能:实际操作设备的熟练程度,包括设备启动、运行、维护、故障排除等。
3. 安全意识:对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以及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处
理能力。
四、考核方式
1. 笔试:针对理论知识进行书面考核。
2. 实操:现场操作考核,评估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3. 面试:评估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五、考核周期
1. 新员工在岗前必须通过考核。
2. 在岗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复审考核。
六、考核结果
1. 考核合格者,颁发特种设备操作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2. 考核不合格者,需进行补训,直至考核合格。
七、监督管理
1.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对考核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二稿)
第七条型式试验人员的职责:
第八条
(一)严谨、科学、规范地进行相应项目的型式试验工作;
(二)审查型式试验依据的标准和产品设计文件,编制型式试验方案、试验规程,完成型式试验过程的操作和记录;
(三)型式试验结果的分析与认定,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四)对试验数据或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资格证书的申请和颁发
第三十六条
附表1: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资格证申请表
(打印填写,手写无效)
姓名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职称
拟从事试验的品种或项目
所接受培训和专业知识与
技能考试的型式试验机构
(全称与机构证书编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技术工作简历
专业知识/操作技术部分考核成绩(由负责考核的型式试验机构填写)
附件: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工作的规定,制定本试行规则。
第二条
第三条本试行规则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型式试验工作的试验人员考核工作。
第四条
第五条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工作的试验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型式试验(检验)机构执业。
(三)资格有效期内参加培训的证明和能力保持与更新验证情况的证明。
第二十七条全国考试机构应当在收到更新申请委托后20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更换要求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至许可办,由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发证。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XXXX-20XX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Examination Rules for Type Test Personnel of Special Equipment(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 年月日前言2010年9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10]57号发布“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的通知”,按照《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的要求,对一定数量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进行了考核。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安全技术规范的起草任务的要求,2012年4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组织行业协会、型式试验机构的专家成立起草组,对《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实施中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形成了《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草案,经起草组修改整理形成征求意见稿.2012年?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2〕?号文征求基层部门的意见,并且上网征求意见。
2012年?月,起草组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
2012年?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2012年月日,本考核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制定工作遵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进行考核的要求,吸收一年多来开展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工作的经验,重新界定了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资格人员的职责,规定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考核大纲内容要求,以达到规范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工作的目的.本规则由中国特检院技术法规部组织起草,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沈钢裴永刘金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沈勇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缪春生李向东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胡军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赵鹏华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型式试验人员职责和条件 (1)第三章考试管理、程序与要求 (3)第四章考试方式与内容 (3)第五章取证申请与受理、审核和发证 (4)第六章换证 (4)第七章监督管理 (5)第八章附则 (5)附件A 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考核大纲内容要求 (6)附件B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申请表 (7)附件C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换证申请表 (9)—- 2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工作,提高其考核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2019年)【范本模板】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2019年)(2013年1月16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9年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2019年第8号〕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办法》所规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作业人员的具体作业种类与项目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规定。
第三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下简称《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先经考试合格,凭考试合格证明向负责发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作业人员证》有效期为4年。
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其作业工作的,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及时办理证件延续(本规则简称复审)。
第四条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由县级以上(含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考核范围和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指定考试机构及其考试基地.《项目》中A1、A2、A6、A7、G6、R3、D2、D3、S1、S2、S3、S4、Y1、F1、F2管理和操作等作业人员的考试机构及其负责范围(含地区范围,下同)、考试基地及考点,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且公布;其他项目的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及其负责范围、考试基地及考点,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并且公布.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其《作业人员证》的发证部门为考试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其《作业人员证》发证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第五条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其他作业人员的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两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
特种设备人员考核细则
操作技能考核 实施
操作设备和执行考 核项目
操作技能考核要点
01 操作规范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操作步骤
02 安全操作
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03 故障处理
熟练处理设备操作中可能出现的故障情况
操作技能考核实例
案例一
具体操作指导 注意事项 考核要点
案例二
操作流程解析 问题排查技巧 评定标准
案例三
操作细节说明 安全意识培养 操作技巧展示
正常运行
安全意识
始终将安全放在首 位,保障自身和他 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谢谢观看!
特种设备人员考核细则
制作核细则 第2章 操作技能考核
● 01
第1章 特种设备人员考核细 则
考核的意义
特种设备人员考核细则是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技能和知 识方面的考核,旨在确保他们具备操作特种设备所需的能力 和经验。考核范围涵盖了各种特种设备的操作技能、安全意 识、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内容。考核流程包括理论考试、实 操考核、综合评定等方式。
考核内容
操作技能考核
对特种设备的操作 技能进行评估
应急处置能力 考核
测试特种设备人员 的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意识考核
检验特种设备人员 的安全意识水平
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的制定原 则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具有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考核标准的更新和 调整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确保符合行业发展需求
考核方式
01 理论考试
对特种设备相关知识进行考核
02 实操考核
检验特种设备人员的操作技能
03 综合评定
综合考量特种设备人员的综合能力
考核方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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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工作的规定,制定本试行规则。
第二条本试行规则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型式试验工作的试验人员考核工作。
第三条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工作的试验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型式试验(检验)机构执业。
第四条型式试验人员的职责:
(一)严谨、科学、规范地进行相应项目的型式试验工作;
(二)审查型式试验依据的标准和产品设计文件,编制型式试验方案、试验规程,完成型式试验过程的操作和记录;
(三)型式试验结果的分析与认定,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四)对试验数据或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资格证书的申请和颁发
第五条申报型式试验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申请时应提交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见证材料:
(一)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
(二)具有与拟从事的型式试验项目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
(三)接受过不少于40学时的所从事试验项目的专业培训;(四)参加由型式试验机构组织的本专业知识、标准及技能考试,且成绩合格;
(五)参加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机构组织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综合考试,且成绩合格。
第六条由申请人本人或者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机构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办公室(以下简称许可办)提出申请。
第七条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的型式试验人员须由聘用单位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办理执业注册后,方能在所聘用单位从事所注册项目的型式试验工作。
第三章考核
第八条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资格考核分为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考核,由相关的型式试验机构组织进行;综合知识考核由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机构)组织进行。
第九条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考核的内容,按照相关的型式试验机构向全国考试机构备案的考核大纲(应涵盖本型式试验机构所从事的型式试验项目直接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要求进行。
考试分为理论考核(包括开卷、闭卷)和实际操作考核。
理论考核以考核拟从事型式试验工作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包括型式试验依据的标准
和产品设计文件审查,型式试验工艺、方案编制、对试验报告及对相关问题进行判断、处理;实际操作考核以考核拟从事型式试验工作的基本操作以及运用标准对型式试验对象进行准确评定的技能。
第十条综合知识考核的内容以考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管理的通用要求为主,包括与型式试验有关的特种设备安全性能要求、设计与制造许可要求、型式试验规定、质量保证体系知识,以及型式试验人员执业等要求。
第十一条各科考试均采用百分制评分,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者为合格。
第四章证书的更换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资格证有效期为4年。
型式试验人员资格证书到期后,如拟继续从事持证项目的型式试验工作,应当在有效期满当年的2月底前,委托全国考试机构向许可办提出证书更换申请。
第十三条申请证书更换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证书更换申请表》;
(二)资格有效期内从事型式试验工作经历证明,出具试验报告的情况;
(三)资格有效期内参加培训的证明和能力保持与更新验证情况的证明。
第十四条全国考试机构应当在收到更新申请委托后20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更换要求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至许可办,由国家质检
总局审核发证。
第十五条持证人员连续6个月或者累积12个月没有从事型式试验工作的,不能进行证书的更换。
如拟继续从事相关项目的型式试验工作,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重新参加考试。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对审核型式试验报告人员的附加要求: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审核的人员,应当具备特种设备检验师资格;或者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并且具有从事所审核项目的型式试验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第十七条本试行规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试行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两年。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正式实施之日,本试行规则即予废止。
附表1: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资格证申请表
(打印填写,手写无效)
附表2: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证书更换申请表
(打印填写,手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