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程序
环境管制物质控制程序
3.6.3 及时向供应商传达本公司的环保要求。 4.名词定义 4.1 环境管制(管理)物质:指包含在原辅料、零部件及产品中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着显著影
响的物质。本文中环境物质也指环境管制物质。 4.2 公司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凡经官方认可或通过 ISO17025 认证的检测机构(如:SGS, ITS, CTI, PONY 等)。
4.3 治工具: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常用工具和夹具。 5.作业流程
作业流程
责任单位 简要说明
主要记录
选择符合环保
要求的供应商 采购
品质
质量及环保协议; 1、鉴别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及质量是否满足
有害物质控制保证声 环保要求;
明或环保符合性声明; 2、通过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评价合格
合格供应商一览表
材料选择
如因制造地、制程、原材料、组件及其它因素的变更造成产品成份变更时,要求供应商书面 知会采购部并提供新的相关证明文件,由采购部安排供应商送样,经品质、项目部与客户沟通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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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制物质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版次 生效日期 制订部门
认合格同意变更后方可变更。 6.8 异常发生的处理及追溯 6.8.1 当进料检验发现环境管制物质不合格时,按条款(6.3.4)处理。要求供应商制定纠正与预 防措施,并限期改善完成。必要时可组织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不能在限期内改善完成的供应 商将取消其供货资格。 6.8.2 对供应商报告的异常,信息接收部门应立即通知到各部门,并上报管理者代表。仓库和各 部门应立即对相应物料进行隔离标示,作退货处理。各相关部门应追溯到此批报告物料生产的产 品,对其隔离标示报废处理。如产品已出货至客户处,应立即通知客户隔离产品,并安排对此产 品召回报废处理。 6.8.3 如物料或产品在制程中发现环境管制物质不合格时,通知各相关部门立即根据现场报表传 单等记录和 IPQC 质量记录追踪该物料或产品信息(批次、数量、型号、生产日期等),对此物料 和产品进行隔离标示,并立即展开横向和纵向追溯,对异常发现前的所有制品进行标示、隔离并 进行检测验证(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方可转入下工序,不合格品则 报经管理者代表同意后做报废处理;对追溯到的不良原辅材料等则通知采购、品质及供应商进行 检讨。 6.8.4 当出货检验发现环境管制物质不合格时,迅速将不合格品进行标示隔离,并向品质经理报 告,由品质经理向管理者代表报告。由品质经理召集生产、仓库、采购、业务等相关部门主管进 行异常原因分析及 8D 改善(对含量超标或不能确定的产品必须送外检测),并将改善结果报管理 者代表及总经理核示。由品质部对不良产品展开横向和纵向的追溯围堵,防止不良品被遗漏或流 出,对确认的环境管制物质超标不合格品要上报管理者代表做报废处理,经确认符合环保标准的 产品则转入下一环节。若发现不合格品已出货时管理者代表须在 24 小时内向相关客户报告不良 情况,请客户协助查堵。 6.8.5 当客户反馈产品环境管制物质不合格时,立即对仓库此批号的产品进行隔离标示。品质部 对此产品进行内部或第三方检测。如检测合格,品质部应与客户沟通反馈问题。如检测不合格, 品质部组织各部门对此产品进行调查、分析、确认。确保生产批次、日期、原材料进料日期、数 量得到识别和隔离。当不合格为制程原因,应制定纠正及预防措施,不合格品报废处理。当不合 格为原料原因,应对此批原料进行隔离退货处理,并反馈相关供应商。并展开对此物料相应的其
环境管理物质限用作业控制程序
环境管理物质限用作业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使公司向顾客提供的产品符合客户以及法律法规要求,预防污染,做到有计划地减少直至消除有害物质的使用,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电子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加工和销售服务及供方所供物料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无4.定义4.1环境管理物质:对地球环境及人体可能产生显著影响且由客户规范之物质.4.2含有: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产品的材质、设备或使用的用量添加.填充.混入或黏附在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黏附于产品中的物质.4.3杂质: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natural impurity),或者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此外,为了与主材质加以区别,因改变材质特性而使用称为“杂质”的物质时,也依“含有”之方式处理,但是,在制造半导体或导体设备等使用的掺杂物质.虽然是有意添加的但实质上在半导体或导体产品中有微量残存,这种情况不作为“含有”处理.在本技术标准中指定允许含量的情况下,其管理材质不论为杂质混入或黏附时,其含量皆不应超过该允许含量值.4.4禁止供货时期:产品禁止向客户供货时间。
4.5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1%。
4.6卤素:是第ⅦA族非金属元素,包括了氟[2](Fluorine)、氯(Chlorine)、溴[3](Bromine)、碘(Iodine)和砹(Astatine)五种元素,合称卤素。
环境管理物质管制及异常处理程序
SS-00259部件和材料中環境管理物質管理規定.
4.職責:
4.1環保小組:收集環保法規及客戶環保要求,根據產品特性提出須重點管制部件或部位,主導產品從原材料到部品到制品之各段環境管理物質之管制方式及異常時之分析&處理.
4.2工程:建立管制標準及異常時之分析&處理,產品規格書或材料說明書(含藍圖)中明文規定禁用
5.5 防止禁用物質之污染及混入:檢驗、標識與隔離
5.5.1 供應商對產出品必須分LOT號進行測試。供應商無檢測能力時可委托第三方獨立的、在為國家級或二級以上或客戶認可實驗室測試.
5.5.2 實施環境管理物質管制的原物料、制品、半成品、成品等需單獨存放、標示和隔離,避免與其它物料混用。
5.5.3若檢測結果為含有禁用物質,則記錄內容,必須包含種類﹑數量﹑使用方法及地點,並
6.6.進料環境異常之緊急處置:
6.6.1IQC開出品質異常聯絡書知會采購,要求供應商采取緊急處理措施,供應商清查來源物料的LOT範圍並加以標示並隔離于一獨立密閉空間隔離,進行原因分析,提出改善對策.記錄于“環境品質異常處理單”.
CD-R-S003第一版/REV.0 制定部門: 品保部
標題
環境管理物質管制及異常處理程序
10.相關文件:
10.1 供應商選擇和管理程序 CQ-P-S026
10.2 環境管理物質不合格品(料)管理程序CQ-P-S034
10.3標識和可追溯性程序CQ-P-S029
10.4環境物質采購管理程序CQ-P-S027
10.5環保部品進料管製程序CQ-P-S028
11.相關記錄:
11.1 環境品質異常處理單 CQ-R-S012
5.4.3 供應商實行嚴格的LOT管制,確保有效之追溯性。
环境有害物质管理程序
※※目录※※章节内容页次目录修订履历1 目的 32 适用范围 33 参考文件 34 定义 35 职责 36 作业内容 3-47 相关表单 5※※修订履历※※1.0、目的规范本公司对环境有害物质(包括但不限于RoHS、PFOS,以下简称HS)有效管制,促进环境有害物质减免管理的(以下简称HSF)有效开展,实现产品符合欧盟及客户相关环保标准及要求。
2.0、适用范围2.1本公司设计及制造委托设计及制造的产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之产品环保管理均适用;2.2供应商提供的包装材料、产品之相关制程辅助用品及本公司设计使用的包装材料均适用;2.3特殊客户在本管制办法基础上追加的环保要求亦适用。
3.0、参考文件IECO QC080000:2005 HSF(有害物质减免)管理体系4.0、定义RoHS: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Directive,電子電氣產品之危害物質限用指令HS:Hazardous Substance有害物质HSF: Hazardous Substance Free有害物质减免第三方检测机构:指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TUV(德国莱茵公司)、ITS(Intertek 天祥公司) 、CTI(华测检测技术)等国际检测机构。
5.0、职责5.1 总经理:提供HSF管理所需资源,确保HSF相关要求和职责在整个组织内得至沟通和理解;5.2 业务部:订单评审,环保讯息收集传递,HSF异常处理;5.3 技术部:环保产品设计开发,参与供应商HSF能力评审;5.4 采购部:主导对供应商HSF能力评审和管理,采购环保物料及供应商环保资料收集;5.5 品管部:HSF管理系统推行,相关知识教育训练,异常处理。
5.6 资材部:环保物料分区存放及标示。
RBA-34 环境有害物质管制程序
5.3对于原材料中环境有害物质含量超标或者经鉴定不合格并整改无效的原材料供应商,将不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5.5品管部负责对原材料环境有害物质鉴定结果进行验证,发现不符合时及时通报资材部采购人员处理。
5.7品管部负责“环境有害物质鉴定报告”及相关记录进行归档、来自理和保存。6、相关文件
6.1《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7、相关记录
7.1“环境有害物质鉴定报告”
5.5当库存、生产或顾客使用过程中,原材料或产品发生异常(指化学特性发生变化)时,品管部必须对原材料是否含有环境有害物质或超标重新的确认或鉴定,必要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5.6生产中发现加工产品中环境有害物质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品管部处理。对环境有害物质含量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半成品的按不合格品处理,由此产生的废弃物执行《废弃物控制和管理作业规范》。
文件名称
环境有害物质管制程序
文件编号
WJ_RBA-2-34
版本
页次
制订部门
品管部
制订日期
20XX.02.01
修订日期
1.0
1/2
1、目的
确保公司向顾客提供的产品不超过顾客要求及其它要求所规定的环境有害元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原材料和产品环境化学有害物质的控制。
3.定义
无
4、职责
4.1品管部负责原材料环境有害物质鉴定报告的收集;负责原材料异常情况的处理;
4.2各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产品环境有害物质的管理和废弃产品的处理;
QC080000环境有害物质管制程序
QC080000环境有害物质管制程序1.0目的确保公司产品符合欧盟ROHS指令要求及满足客户对环保产品的要求.2.0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司来料、制程、出货所有有关环境有害物质管制产品。
3.0 定义3.1环境有害物质:在部件、装置等含有的物质中,本公司或客户判断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向的物质。
3.2环保物料:指能满足我司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的物料和辅材料.3.3环保产品: 指能满足我司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的成品.4.0职责4.1营销部:负责受理客户提出的环境有害物质管制要求.4.2环境有害物质管理委员会:负责推动并维持环境有害物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4.3品质部:负责环境有害物质管制工作的推进及相关的资料归档管理,并依据客户要求提供相关环境有害物质管理的资料,跟催协调各单位的环境有害物质管理工作的执行状况。
5.0作业内容5.1营销部接到客户关于环境有害物质管制的要求时,将有关的资讯联络品质部,由品质部根据客户要求的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并参照国家、国际相关法规,依照其中比较严格的要求制定我司的《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5.2依《文件管理程序》将《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发行相关部门,采购将此标准传达所有供应商,相关部门依《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制定具体措施,使产品的环境有害物质的含量符合此标准.5.3以后当客户提出环境有害物质管制要求超出过现在正在执行的《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时,由营销部召集相关部门商讨是否加严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如通过,则由品质部修改《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并依5.2条规定作业;如不通过,则由营销部通知客户,我司暂时不能满足其环保要求.5.4研发部在产品设计和开发时应将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方面的要求列入产品要求的输入和输出的产品相特性, 应能满足我司及客户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5.5当材料及工艺标准发生变更时, 应重新验证环境有害物质管制的符合性.5.6采购部在采购环保物料前应同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包括资料、样品、现场进行评审.5.7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列入《环保供应商清单》,采购在采购环保物料时应在订单上写上环保要求.5.8采购或品质部应要求供应商在产品外箱上贴上环保标识.5.9品质控制5.9.1品质部IQC应根据《来料检验控制程序》针对供应商来料,从包装标示有无贴环保标识,按环保物料标准进行作业.5.9.2品质部IPQC对制程产品进行环保管制, 依环保物料标准进行监督作业.5.9.3品质部QA对产品出货进行环保管制, 依环保物料标准进行检验作业.5.9.4品质部应每年至少一次对经常使用的原材料、零部件、辅材料抽取一定的样品送检测基构进行SGS检测.5.10仓储部管制5.10.1仓储部原材料仓、成品仓应对环保物料与非环保物料设计明确的标识,不可混放和混装.5.10.2仓库应依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发料或备料.5.11生产部应对用于生产环保产品的治工具, 辅材料应作出明确的标识,当有非环保产品存在时需划分非环保产品和环保产品放置区域,不可混放.6.参考文件6.1《文件管理程序》6.2《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7.0表单/记录7.1《供应商评估表》7.2《IQC来料检验规范》8.0流程图(见右流程图)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生效日期:2013年4月30日注:1、对于以上禁用的有害物质,供货商现在可以书面承诺不含有。
过程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控制程序
报告的有效期,在报告到期前两个月,提前通知供应商重新测试;当环境物质管理
标准的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采购部需负责对供应商所有来料含有环境物质
(违禁物)情况的调查,并通报调查结果。
5.4包装材料的环境物质管控要求
5.4.1包装材料的有害物质含有量必须符合5.2.1条款规定外,根据法律规定,还必须符
用于产品和与产品同一包装的包装材
立即禁止
石棉
绝缘材、填料等所有用途
立即禁止
甲醛
木工材料
立即禁止
特定偶氮化合物
会直接或长期与人皮肤接触的物品,经分解会产生5.2.3中胺类
立即禁止
放射性物质
各式用途
立即禁止
氧化铍、铍青铜
各式用途
立即禁止
特定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BBP、DINP、DIDP、DNOP、DNHP)
品,必须立即对已生产的产品采取标识、隔离措施,并上报环境管理代表,分析污
染的扩散程度,并将有污染的产品进行报废处理。
5.7.2当环境物质管理标准的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品管部需负责对公司内部成品的
环境物质进行违禁物质的调查,并通报现有成品环境物质调查结果。
5.7.3当成品及原材料的在库期限大于一年时,产品管理部门需报品管部对其所含物质成
410其它有机氯化合物禁止含有有机溴化合物聚溴联苯pbb禁止含有pbde禁止含有其他有机溴化合物禁止含有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化合物tbt禁止含有三苯基锡化合物tpt禁止含有二丁基锡化合物dbt禁止含有二辛基锡化合物dot禁止含有石棉禁止含有特定偶氮化合物禁止含有甲醛禁止含有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禁止含有氧化铍铍青铜禁止含有特定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bbpdinpdidpdnopdnhp禁止含有氢氟碳化合物hfc全氟化碳pfc禁止含有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及其盐pfos禁止含有禁止含有二氯化钴禁止含有臭氧层破坏物质ods禁止含有富马酸二甲酯dmf禁止含有氯c1700ppm溴br700ppm注
环境管理物质标准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东莞市瑞桥电器有限公司
环境管理物质标准管理规范
制/修订日期: 2012-05-12 生 效 日 期:2012-05-15
RQ-WOP-QCS-009
版本:A/1
1.目 的
本 技 术 标 准 , 通 过 明 确 东 莞 市 瑞 桥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的 产 品 PVC 胶 粒 和 电 线 电 缆 所 用 到 的 原 材 料 、 辅 助 材料、包装材料中所含环境管理物质中的禁止使用物质、计划全废除物质及适用对象外项目,来防 止不加入、不加工、不流出环境有害物质,达到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客户环保要求,保护地 球环境以及减轻对生态系统显著影响的目的。
注:上述一览表中未尽物质详见禁止使用的有害物质清单。
4.2 禁 止 使 用 的 有 害 物 质 清 单
物质名称
1
镉及镉化合物
禁止供货时间 立即执行
2
铅及铅化合物
3
汞及汞化合物
4
六价铬及其化合物
5
多氯联苯(PCB)、多氯化萘(PCN)、多氯三联苯(PCT
6
氯化石蜡(包括短链、中链、长链氯化石蜡)
7
多溴联苯(PBB)、包含十溴联苯醚(DecaBDE)的聚溴二苯醚
类(PBDE)
8
三丁基锡化合物(TBT)、三苯基锡化合物(TPT)
9
四溴双酚(TBBP-A)、六溴环十二烷(HBCDD)
10
多环芳香烃(PAHS)
立即执行 立即执行 立即执行 立即执行 立即执行 立即执行
立即执行 立即执行 立即执行
11
石棉
物质名称
12
特定苯并三氮唑
13
包装材料(汞+镉+六价铬+铅)
环境管控物质管理规定
1.目的为加强环境有害物质的管制,减少环境有害物质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提供满足客户需求之产品,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生产过程及进出库管理3.定义环保物质:指符合环保要求的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
4.职责4.1 管理代表:负责监督各部门执行本程序。
4.2 文控中心:负责收集与环境有害物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4.3 业务部:4.3.1 负责接收或收集客户对产品环保方面的要求并传达给公司内部相关部门;4.3.2 负责环保产品出货后的跟踪管理,包括客户投拆的接收、处理等;4.4 品管部:4.4.1 负责组织推动环保工作,全员须参与环保工作的实施;4.4.2 负责原料、制程、成品中环境有害物质的检验;5.程序内容5.1 环保供方选择:依《供应商管理程序》5.2 环保供方评定:依《供应商管理程序》5.2.1 材料认证:工程部、质管部认证新材料时,要求供方提供材料成分表、限用物质的测试报告,并需与相关法律法规、客户要求及本公司《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标准》规定相符。
5.3 环保物料的供应:依据《供应商管理程序》对合格供方的要求。
5.4 供方管理5.4.1 采购要求环保供方递交《环境有害物质符合证明书》求。
5.5 制程管理5.5.1 进料5.5.1.1 对环保来料的要求:要求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测试报告并检查标识是否明显﹑正确同时应注意每批来料的检验报告及材料证明书。
5.5.2 仓库管理5.5.2.1 所有的环保物质入库前,仓管员需检查其本体上或其外包装上是否有环保标签。
如无环保标签或放区域的标色牌均以绿色为基调;5.5.2.2 仓库应根据环保要求,划分专门的环保材料区与成品区, 区域应有明显的环保标识,标识不明,退回原单位或按非环保物质处理;5.5.3 发料5.5.3.1仓管员应注意维护环保标签的完整性;经领出再退回的材料若有标识不清或包装不完整,在无法断定为符合环保标准的材料时则退回原单位或转为普通料。
环境有害物质管制程序
PMC、生产部、IPQC
工程部、OQC
PMC
OQC、PMC
客户问卷或环保协议等
客户有害物质要求汇总表
HSF技术标准
订单
材料需求计划
BOM表
《供方管理控制程序》
不使用一级禁限用物质保证书
产品成分宣告表
5.5.2 IQC检验员按照《产品检验控制程序》作业,当来料判定合格后,需在检验报告及物料外包上加盖合格章或贴合格标签。
5.6材料出、入库及库存的管理
材料出入库及在库管理依据仓库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5.6.1仓库在收到环保物料时,要检查供应商是否在外箱上张贴环保标签,若无环保标识,则要求更正后才能收料。
4.4 SDS(安全资料表):指产品中各种物质含量的文书。新物料评估需供应商提供,如产品成分有变更需及时更新。
4.5BOM,即Bill Of Material,指物料清单。
5.控制要求
5.1识别、确定有害物质管控要求
5.1.1管理代表负责组织依据《法律法规识别与评审控制程序》识别、确定、收集与环境有害物质控制要求有关的最新版本的法律法规、指令,确定其应用及控制要求。
1.目的
因应世界各国环保法令之要求,订定公司环境管理物质及供货商应共同配合事项,以共同促进遵守法令,保护地球环境以及减轻对生态系统影响之责任。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及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有害物质的管控。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
3.1.1主持重大环境物质异常会议。
3.1.2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内部环境物质管制管控办法并监督执行。
3.3.2产品HSF物料的选择和开发。
3.3.3新产品HSF符合性验证委托。
3.3.4工程变更时,产品HSF符合性确认委托(如送XRF测试)。
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程序文件
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程序文件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程序文件是企业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环境关联物质进行管理与控制的一种管理制度。
它主要是通过对企业化学品的采购、使用、储存、处理、销毁等全过程进行规范和管理,避免环境关联物质对环境和人体造成的潜在危害。
环境关联物质是指那些对环境和人健康有危害的化学物质,它们常常是通过工业生产、医疗卫生、农业生产等活动产生,同时可能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因此需要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对这些有害物质实施严格的管理。
具体而言,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程序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 环境关联物质的识别企业应对化学品进行全面的识别和分类,确定环境关联物质,并将其从其他化学品中单独标注出来,为其建立单独的档案。
2. 环境关联物质的采购管理在采购环境关联物质之前,企业应该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其危险性、环境影响以及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确保采购到的环境关联物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
3. 环境关联物质使用管理企业需要确保环境关联物质的使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处理等过程安全无误。
对于使用环境关联物质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安全教育,保证其正确处理化学品,以避免任何事故带来的损害。
4. 环境关联物质的储存管理确保化学品的储存符合安全规划,防止环境关联物质造成损害,储存室的材料要求符合标准,包括通风、温度、湿度等要求。
同时对于有危险的物质需要进行单独储存,避免与其他化学品混淆。
5. 环境关联物质的处理与销毁管理企业需要建立环境关联物质处理与销毁的流程和程序,包括对不同类型环境关联物质进行分类、处理、安全处置和报告等环节,确保处理最终达到合乎法规、安全和环保的结果。
在实施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程序文件时,发现以下问题需要得到解决:1. 组织协调问题环境关联物质在企业质量与安全体系中是一个关键的管理点,各部门需要协同合作才能确保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
企业经常存在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和沟通的问题,不可避免的引发一些问题,尤其是化学品事故。
环境管控物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管控物质的管理,预防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环境管控物质,是指对环境造成污染或者潜在污染,需要进行特殊管理的物质。
主要包括:(一)危险废物;(二)有毒有害化学品;(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四)其他具有潜在环境危害的物质。
第三条环境管控物质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谁产生、谁负责;(三)严格管理,分类处置;(四)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管控物质的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环境管控物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产生与收集第五条产生环境管控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第六条产生环境管控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第七条产生环境管控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环境管控物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制定环境管控物质管理计划,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环境管控物质的收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收集容器;(二)及时将环境管控物质收集到指定地点;(三)不得将环境管控物质与其他废物混合收集。
第九条收集环境管控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收集活动。
第三章处置与利用第十条环境管控物质的处置,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二)采取先进技术,确保处置效果;(三)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应当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环境管控物质的利用,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优先利用环境管控物质;(二)利用过程中不得产生新的污染;(三)利用后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
ROHS环境管理控制程序文件
ROHS环境管理控制程序文件概述本文件旨在规范公司的ROHS环境管理控制程序,以确保产品符合ROHS指令要求,保护环境和消费者健康。
适用范围该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的电子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设备、电子元件等。
目标本程序的目标是在产品设计、采购、生产和出货过程中,合规地管理和控制使用有害物质的风险,以满足ROHS指令的要求。
责任高层管理公司高层管理应确保ROHS环境管理控制程序的有效实施,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ROHS团队公司应设立ROHS团队,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持续改进ROHS环境管理控制程序。
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应贯彻ROHS环境管理控制程序,并确保员工严格遵守相关要求。
流程产品设计阶段1. 确认ROHS指令的适用范围和要求。
2. 开展有害物质的调查和评估,确保产品设计排除有害物质使用。
3. 设计出符合ROHS标准的产品,并进行验证。
4. 编制产品设计文档,并保留相关材料和测试报告。
采购阶段1. 确认供应商的ROHS合规性,并签订合规协议。
2. 对采购的物料和零部件进行检验和测试,确保其符合ROHS 标准。
3. 保留相关采购记录和供应商合规证明。
生产阶段1. 实施ROHS环境管理控制程序,包括有害物质管理、生产线清洁、员工培训等。
2.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理,确保符合环境法规要求。
3. 对产品进行ROHS合规性检验和测试,确保符合要求。
4. 保留产品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
出货阶段1. 对最终产品进行ROHS合规性检验和测试,确保符合要求。
2. 出货前进行产品包装,标明ROHS合规标识。
3. 保留产品出货记录和测试报告。
监督和改进公司应定期进行ROHS环境管理控制程序的内部审查和管理评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持续改进程序的有效性。
附录本文件的附录包括有关ROHS指令、合规要求、认证机构等相关资料。
以上为ROHS环境管理控制程序文件的主要内容,详细流程和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环境有害物质控制程序
5.9.3 进料检验所发现的不合格品,经管理者代表确认,根据有害物质管控失效时的严重性,向总经理报告。并将此信息反馈给供应商,经供应商确认后我司代为报废,一律不允许退给供应商或特采使用;
c 供应商提交的所有合格测试报告及记录,其保存期限至少在三年以上。
5.8.2若供应商的材料来源、制程及包装材料发生变更时,必须及时通知我司采购,对该材料重新评估;
5.8.3 若我司的产品发生制程变更时(有涉及到材料的变更,工程部必须通知采购要求供应商重新送样承认,并对现有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处理。
环境有害物质控制程序
编号:OPD-EOP-005
版本:A0
第4页共4页
5.9.4 若厂内确定发现了有害物质,品质部应将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客户,采购或品质部追踪厂内库存及客户处产品是否也含有害物质,避免更大的损失;
5.9.5 纠正与预防措施依据《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10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需将环境有害物质管理系统纳入审核范围,本公司内部审核依据《内部审核控制程序》执行。并将内审结果提交给管理者代表评审确认,依据《管理评审程序》执行。
5.11 《年度培训计划表》需列入有害物质的清单及含量限制标准的培训。
6.0参考文件
6.1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6.2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6.3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4 《供应商管理程序》
7.0 表单记录
无
东莞市XXX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环境有害物质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OPD-EOP-005
某公司环境管理物质限用程序
某公司环境管理物质限用程序某公司环境管理物质限用程序为了保护环境,减少对生态系统的危害,某公司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环境管理物质限用程序。
本程序旨在规范公司内各个部门对原材料和产品中所含有害物质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公司的生产活动符合环境法规和标准要求。
一、范围和适用对象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生产工人、检验员、质量控制人员等。
涉及到的范围包括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质量检验、产品销售等环节。
二、有害物质管理1. 禁止使用的物质公司严格禁止使用以下物质:重金属(包括铅、汞、镉等)、有机卤素化合物、多氯联苯(PCB)、氧乙烯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潜在风险的物质。
2. 限制使用的物质对于环境和人体健康有潜在风险,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又必须使用的物质,公司要求严格控制其使用量并确保安全操作。
这些物质包括:溶剂、涂料、粘合剂、塑料和橡胶中的苯系和醛类化合物、卤代磷酸酯类物质等。
3. 规范物质使用的审批和登记流程为了确保物质使用符合要求,公司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审批和登记流程。
所有物质的采购、使用和销售必须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批,并登记在相应的数据库中。
各个部门在使用物质时,必须填写使用量、使用日期等信息,并及时报备质量控制部门。
三、产品检测和溯源管理1. 检测要求公司要求对每批产品进行严格的检测,确保产品中不含有禁止使用的物质或超过规定的限量。
检测包括原材料检测、中间产品检测和最终产品检测。
2. 溯源管理为了能够快速有效地查找产品源头,公司要求在每个生产环节都对所使用原材料进行记录,并保留相关信息。
在收到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或反馈时,可以通过溯源管理系统快速追溯到具体的生产批次和原材料信息。
四、培训和奖惩措施为了提高员工对环境管理物质限用程序的认识和理解,公司定期组织培训活动,包括法规和标准要求、有害物质的识别和管理、检测方法等内容。
对于违反本程序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和法律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辞退等。
环境物质禁限用管制程序
1.目的:确保公司质量、环境物质管理系统符合质量、环境政策,并界定有关质量工作与部门权责,实施于质量、环境物质管理系统中。
2.范围:本公司产品所使用之组件(assembly)、零件(part)、材料(material)、包装材、外包件、外购件及包括供应商及本公司制程所添加附属材料或药剂均适用。
3.定义:3.1 环境管理物质: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于法令法规中所规定禁止、计划废除使用及削减监测之物质或其于制造过程中之添加剂或原料。
3.2 产品环境冲击:因本公司产品所衍生对自然环境产生之环境污染或能资源浪费等影响。
3.3 GTY环管物质规范:由本公司所自行制定针对产品所含的各项环境管理物质的管制标准,此标准将随客户或国际环境法规变动而更新。
3.4 检测物件的原则:使用机械式的方式可以拆解则必须进行拆解,以确保检测物件是均匀材质(Homogeneous materials),例如:某零件有油墨及塑胶需分别检测;电容之本体及接脚需分别检测;线材有不同颜色需分别检测,绝对禁止把非均匀材质或复合材质之组件(半成品)整个破碎检测,造成有害物质之含量被稀释而造成误判。
3.5禁限用物质含量标准:本办法之禁限用物质含量标准系以「GTY环管物质规范」为基准,并可能随客户或国际环境法规变动而更新;单位为百万分之一(ppm:parts permillion)或以重量百分比(wt%)表示,若「GTY环管物质规范」所列的容许含量标准为0,而且该项物质又是属于应检附检测报告,则供应商所提之检测报告中该项必须是N.D.(Non-detected)。
3.6 材料分级管理:本办法材料的管理分为『A级』、『B级』、『C级』,A级表示:完全符合GTY环管物质规范,且各项环境管理物质ICP检测值远低于GTY环管物质规范B级表示:符合GTY环管物质规范C级表示:不符合GTY环管物质规范,相关材料、成品、半成品之标签需有C级标示3.7 合格第三方公证单位:通过ISO17025之实验室。
ROHS管理控制程序
ROHS管理控制程序INB-QEC-141.目的:有效管理环保材料的环境品质,确保环保材料在投入生产前之环保问题.预防非环保材料误当环保材料流入制程.2.0 范围:2.1 所有的原辅及包装材料;2.2 材料生产过程中有使用离型剂、酒精等辅助材料。
3.0 权责:3.1 品保IQC:负责环保原材料检验判定及判定结果的标示.3.2 原料仓:负责环保原材料的规格/数量确认、点收、搬运与储存.3.3 采购单位:负责供应商协调、沟通、联络与相关资料的索取.3.4 品保GP人员:协助IQC/采购单位联络供应商索取并确认资料的有效性,并针对未有资料部分材料申请委外测试.4.0 定义:4.1 环境管理物质--------公司判定材料.辅材以及设备等含有的物质中具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有明显的环境影响(侧面影响)的物质.5.0 作业內容:5.1 环保材料资格确认:先行依验收单料号或品名规格,确认该材料是否已获环保材料资格的验定承认:厂商须向伊奈霸提供“ICP测试报告”(以上资料每年提供一次),生产场所/材料变更视为新材料重新承认,厂商须按材料首次送样承认一样:提供“ICP测试报告”. 否则,以不合格判定,予以拒收.5.2 品质特性的确认:5.2.1 环境材料的进料检验方法:5.2.1.1 审查核对合格环保供应商所提供之环保资料在有效管控期內,测试项目符合我司之要求;环保资料需包含以下內容:A: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B:材质成份表;C:ICP测试报告,且报告中测试项目必须有铅.镉.汞.六价鉻.PBB.PBDE此六项. 5.2.2 环保资料确认:5.2.2.1确认供应商每一个原料送公证机构的ICP检测数据或成份表,沒有使用环境管理物质[ICP检测报告(从测试日期开始计算)及材质成份表(从制作日期开始计算)1年內有效].5.2.2.2.供应商有测试仪器的条件下,须每批测试并附送测试报告.5.2.3 环保特性合格与不合格判定.5.2.3.1 环保特性均以“致命缺陷”项目对待,采取0收1退供应商.5.2.3.2 环保原材料如不符合5.2.2中任一项,均以不合格判定,如均符合即以合格判定.5.3 环保资料保存:为便于品质追溯,所有环保相关资料均由品保单位保存,期限位3年.5.4 环保原材料出现环保特性不良时,须做如下处理:5.4.1 IQC发出<<供应商改进措施联络单>>,并报告环境管理代表,依环境管理代表批示处置,IQC进行跟踪至结案.5.4.2 品保单位对环保原材料出現环保特性不良之情況,须对类似品橫向展开,预防不良的再次发生.原材料之ICP测试数据,本公司将对该材料前5批进料送ICP测试,以确认该材料符合我司环保要求.5.4.3 产品/材料送外测机关:5.4.3.1 因检验设备限制,我司无法进行ICP测试,环境有害物质凭厂商提供ICP测试报告及相关物质保证资料來进行管控,如客户有疑点或特殊需求,我司将委托第三方公证机构进行测试.5.4.3.2 因维护产品安全性,将对外观有瑕疵、外观不符合及有疑问产品送外测试.5.4.3.3 因维护产品安全性、将对非知名品牌的原料每季随机抽取标本一份,委外送客户测试机构进行测试,如客户有疑问可重新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测试.5.4.4 过期ICP测试报告处理办法及流程:5.4.4.1 每月前5个工作日內由文管清理出次月将过期之ICP测试报告并列出过期明细交由采购/品保单位,由品保IQC/GP人员协助采购单位要求供应商在该月月底前提供有效之ICP测试报告.5.4.4.2 供应商未按时(报告过期前一周为最后提供期限日期)者,将由我司品保GP 专员提出外测申请,所用测试费用由权责供应商承担7.0 相关表单:7.1 《进料验收单》7.2 《供应商改进措施联络单》。
环境有害物质管理程序讲解
环境有害物质管理程序讲解环境有害物质管理程序讲解一、背景介绍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环境有害物质是指对环境和生物造成不良影响的化学物质,如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生命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有害物质管理程序,以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环境质量。
二、管理目标环境有害物质管理程序的主要目标是在合理的成本范围内,降低环境有害物质的排放水平,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具体目标包括:1. 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2. 实施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害物质的问题;3. 制定和完善政策和法规,促进环境保护;4. 通过技术创新和科学研究,推动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
三、管理步骤环境有害物质管理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制定规章制度:建立环境有害物质管理的组织机构,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政策,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 监测和评估:建立有害物质的监测网络,定期对环境中的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排放控制:根据排放标准和法规,对有害物质的排放进行控制和限制。
可以采用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如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量,优化生产工艺,进行废水和废气处理等措施。
4. 废物处理:对产生的有害废物进行合理的收集、储存和处理。
可以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技术进行废物处理,保证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5. 法规宣传和培训:加强对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和个人的环保意识,促使各方共同参与环境保护。
6. 技术创新和科研:加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力度,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和清洁生产技术,推动绿色发展。
四、管理工具和方法为了实现环境有害物质管理的目标,可以采用以下工具和方法:1. 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开发和规划阶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和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2. 排放许可制度:采用排放许可制度,对企业的有害物质排放进行许可和监管,确保企业符合排放标准和法规要求。
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程序(含表格)
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程序1.目的:阐明构成本厂产品直接材料的环境管理物质中,或制造本厂产品时所用环境管理物质中,(限用)已禁止使用或完全废止的物质。
2.适用范围:2.1产品的适用范围:由公司生产制造、销售给客户有环保要求的产品。
2.2部件和材料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制造的产品所包含的部件、材料及其它物品。
这些必须符合本技术标准中规定的标准。
此“技术标准”应用于构成本厂产品以下物质:基座、上盖、晶片、晶棒、银、镉、银胶、包装材料/包装组件等直接物质,与生产时所使用各类化学物质(如:T1清洗液、切割液、等)间接物质以及生产过程中使用之生产设备、生产工具可能造成污染等辅助物质。
3.组织结构图:此为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结构图,除红虚线格外为公司环非境管理物质管控结构图为了贯彻执行环境管理物质标准要求及依此要求建立的本公司环境管理物质体系,加强对环境管理物质体系运作的领导,特任命总工程师为本公司的环境管理物质管理者代表。
4.1董事长及总经理的职责是:a.任命环境管理系统代表。
b.负责推动公司EMS工作,推动公司环境政策的实施,确保满足顾客要求及法律、法规要求,确保ISO14001的有效运作。
c.组织策划公司的环境管理方针和运作系统,审批公司的环境政策、环保手册等。
d.负责审核、监督及协调各部门的运作。
4.2环境管理物质体系管理代表职责是:a.建立并形成环境管理物质体系要求之文件,并予以实施及保持向公司内外迅速传达环境信息和法律限制信息,有关环境管理物质体系信息应包括法律限制信息、客户的规定事项。
信息及规定有重大变更时及时修订文件。
b.任命内部审核员,策划及执行内部审核工作,(内部审核每年至少一次)。
c.向管理层汇报内部审核结果,并根据内部监查的结果,对环境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改善。
d.对内部审核结果的纠正措施,予以记录并汇报给管理者。
e.对环境管理物质体系文件进行审批。
f.负责与政府环保机关保持联络,接收最新国家环保法规政策。
HSF环境限用物质控制程序(含流程图)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对原材料、辅料、包材、委外加工品等有害物质进行管理,对来料、生产以及出货各过程进行控制管理,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客户环境标准要求。
2.0范围:2.1适用于公司环境物质控制的产品,以及从原材料受入、半成品加工到完成品出货的整个生产过程。
2.2适用于有关环保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包装、仪器设备、区域、作业指导文件等使用的环保标识和流程作业。
3.0定义:3.1环境物质:在产品生产的零部件、包装材料、设备和工治具等所含有的物质中,对地球环境产生显著影响,对人类产生伤害,而被法律法规强制管理的物质,包括RoHS物质和绿色环境物质。
3.2RoHS指令: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3.3REACH法规:“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
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
3.4卤素:氟(F)、氯(Cl)、溴(Br)、碘(I)、砹(At),简称卤素。
3.5HS:[有害物质]泛指任何物质表列于WEEE及RoHS,以及任何顾客所额外要求禁止使用的,且可与[限制物质]互换使用。
3.6HSF:Hazardous Substances Free无有害物质。
3.7含有: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产品的零组件、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或粘附的物质。
(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粘附于产品中的物质)。
3.8杂质: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业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杂质(Natural impurity);或者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
产品所引用的标准中指定「允许浓度」之情况下,其零组件、材料中该环保限用物质不论为杂质混入或者粘附,其浓度皆不应超过其规定。
3.9管理级别:按照以下3种管理级别进行管理,具体参考《环境有害物质管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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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程序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程序》
1.目的
确保设计、采购与制造符合环保要求的原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并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生产之产品其环境管理物质含量符合国际/区域/国家/客户管制标准,避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2.适用范围
供货商原物料,半成品,成品及其制造生产过程;
外包厂商之制程,半成品,成品;
公司生产的零部件/成品;
零部件规格书所规定的辅助材料;
零部件生产制程中所使用的设备、物料等。
3.相关文件
《塑料-镉测定-湿式分解法》(EN1122:2001)
《(重金属测定)酸分解法》(EPA3050B)
《教育训练管理程序》()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范围》(GB16483-200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ISO11014-1﹕1994)
客户要求
4.定义
环境管理物质(CES):ControlledEnvironmentalSubstance,是指对地球环境和人体有显着不良影响(含间接影响)的物质。
(Waste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指令﹕提出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污染防治和再利用,再循环和恢复的强制要求﹐规定成员国应在2005/8/13前建立允许最终拥有者和销售商将废弃物送回的系统;在2006/12/31前建立回收、和再利用、再回收的新目标。
(RestrictionofHazardousSubstances)﹕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指令中所指的有害物质主要有﹕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PBB)﹑聚溴二苯醚(PBDE)六种。
到2006/7/1后﹐含有以上六种物质的产品禁止出现在欧盟市场。
均质材料:用机械方法拆分到不能再拆分的最小单元。
:WorkinProcess在制品。
:StandardInspectionProcedure标准检验规范。
:MaterialSafetyDatasheet物质安全数据表。
零部件:组装成产品的物料。
除了一般性零部件(电子零部件、机构件、半导体Device、PCB板等)之外,还包括被加工后构成产品的材料(树脂Pellet、钢材、原版胶片等)或部件材料。
副资材(辅材)﹕在生产产品时所使用到的物料,会和产品一起送至客户手上的辅助材料(包装材料、包装部件、捆扎带、PVC袋、塑料袋、胶带、接着剂等),产品包装、运输零部件用的器材以及零部件包装材料和零部件包装辅助材料。
对在交易单位被废弃的零部件包装材料和零部件包装辅助材料的管理予以推荐。
零部件包装材:用于搬运零部件的包装材料。
如:把手、木框、箔片、扥盘、卷筒、支撑件、料盘、袋子、缓冲材、装订件、垫片、包裹薄膜、瓦楞纸箱、胶带、捆包带等。
部件包装辅助材:指附着或附属在零部件包装材料上的物品。
零部件包装材上使用的涂料、油墨、标签,用于标签的印刷和记入的油墨、墨带、磁性油墨、打印油墨等。
备注:送货者之单据、发票属于管理范围外。
原材料:零部件和副资材制造时所用的原始材料。
物料符合RoHS指令保证书(零部件承认检定用):由零部件和副资材的供货商提供的新规设计用的零部件和副资材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书面证明。
物料符合RoHS指令保证书(零部件量产用):由零部件和副资材的供货商提供的量产用(含制程)的零部件和副资材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书面证明。
不使用证明书(产品用):由生产商提供的产品(含制程)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书面证明。
合格品:经确认,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之零部件和副资材(辅材)。
不合格品:经确认,没有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之零部件和副资材(辅材)。
不符合NC(Non-Compliance)
5职责:
环保工作组:
5.1.1
4)工程变更流程:供应商应在原材料、零部件、辅材发生变化时﹐提出《变更管理申请书》及相关之环境管理物质数据。
6.3.3
厂内在制品的管制:
6.5.1参见制程异常(事故)处理流程)
A.立即停止生产,由研发中心,环保推行小组,品质管理部,制造等部门组成项目小组,进行紧急处置。
B.清查该异常品之使用原料,并进行隔离/标示/报废。
C.对在线品进行追溯/隔离/标示。
D.对交货在途品通知收货单位进行紧急隔离/标示。
E.对产出库存品进行追溯/隔离/标示。
F.对制程各段一一进行验证确认,分析发生原因。
G.原则上经确认之不合格品以报废的方式处理.报废前须确认客户及供应链上所有污染品已取回,若组配成品可以通过拆换重工作业确保成品满足环保要求,则由研发中心先提出重工作业标准,制造单位以专区的方式进行重工,重工时物料需明确标示和分区域摆放,防止混料,品质管理部确认重工过程和结果.重工品须作好标示与记录.经拆卸之不合格品须依本地法规要求加以适当处置。
H.如确认交货有嫌疑的情况下,应立即由品质管理部主管将不良LOT范围报告给客户的进货部门进行标示隔离。
I.参见市场环境管理物质异常(事故)处理流程)
A.厂内立即停止生产,进行紧急处置,清查该异常品之使用原料,产出库存品,在线品,交货在途品进行标示隔离,并一一对其进行验证确认,分析发生原因。
B.迅速针对不良批号提出不良品遏止计划及影响程度分析,以防止与不良相关之可疑批号外流,造成更大影响。
A.经确认为供货商的问题时,按照“进料异常(事故)处理流程”办理,若为制程的问题,则依“制程异常(事故)处理流程”办理。
B.项目小组提出预防及矫正对策,并将确认后之改善对策依客户要求拟订报告交给品质管理部&环保小组确认,再由品质管理部递交给市场,由市场将改善对策报告回复给客户,并了解客户的满意程度,必要时得会同品质管理部、环保小组等相关单位向客户进行说明,以期达到客户满意。
C.针对已清查之不良品(含客户/海外仓库处),与客户确认不良品(批)处理方式及客户生产计划(含生产日期及生产需求量),并提出厂外不良库存明细或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品质管理部及物控部门,以配合客户需求处理。
D.物流管理部门依据不良品之批号,并将库存不良品进行标示及隔离,若客户有提出补货需求时,则由销售部门提供给客户生产计划或补交货计划以满足客户需求.
E.厂内之同批不良品,原则上以报废的方式处理,若组配成品可以通过拆换重工作业确保成品满足环保要求,则由研发中心先提出重工作业标准,制造中心以专区的方式进行重工,重工时物料需明确标示和分区域摆放,防止混料,品质管理部确认重工过程和结果。
经拆御之不合格品以退回厂商报废的方式处理,重工品须做出标示并作好记录。
F.针对改善对策,由品质管理部&环保小组稽核实施,并作持续要求,厂内需对异常发生的原因和处理过程及改善、预防方法通过训练的方式让相关人员知晓(含现场操作者),让其明确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及预防再发的方法,提升质量保证能力。
符合环境管理物质管制证明之签核﹕当以上各项要求于产品各阶段皆可达到﹐而客户要求提供符合环境管理物质管制之证明时则由品质管理部部长签核承认书,汇总各段测试报告(含供货商)、数据后作产品之出货判定会议或制程检讨总结会议,没有异议则可填写符合环境管理物质管制证明(如产品用不使用证明书或(materialdeclaration)由产品环境质量责任者或制造主管核准后可交客户。
7.附表Appendix
物料符合RoHS指令保证书
有害物质调查表
《变更管理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