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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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程序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程序》

1.目的

确保设计、采购与制造符合环保要求的原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并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生产之产品其环境管理物质含量符合国际/区域/国家/客户管制标准,避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2.适用范围

供货商原物料,半成品,成品及其制造生产过程;

外包厂商之制程,半成品,成品;

公司生产的零部件/成品;

零部件规格书所规定的辅助材料;

零部件生产制程中所使用的设备、物料等。

3.相关文件

《塑料-镉测定-湿式分解法》(EN1122:2001)

《(重金属测定)酸分解法》(EPA3050B)

《教育训练管理程序》()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范围》(GB16483-200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ISO11014-1﹕1994)

客户要求

4.定义

环境管理物质(CES):ControlledEnvironmentalSubstance,是指对地球环境和人体有显着不良影响(含间接影响)的物质。(Waste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指令﹕提出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污染防治和再利用,再循环和恢复的强制要求﹐规定成员国应在2005/8/13前建立允许最终拥有者和销售商将废弃物送回的系统;在2006/12/31前建立回收、和再利用、再回收的新目标。

(RestrictionofHazardousSubstances)﹕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指令中所指的有害物质主要有﹕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PBB)﹑聚溴二苯醚(PBDE)六种。到2006/7/1后﹐含有以上六种物质的产品禁止出现在欧盟市场。

均质材料:用机械方法拆分到不能再拆分的最小单元。

:WorkinProcess在制品。

:StandardInspectionProcedure标准检验规范。

:MaterialSafetyDatasheet物质安全数据表。

零部件:组装成产品的物料。除了一般性零部件(电子零部件、机构件、半导体Device、PCB板等)之外,还包括被加工后构成产品的材料(树脂Pellet、钢材、原版胶片等)或部件材料。

副资材(辅材)﹕在生产产品时所使用到的物料,会和产品一起送至客户手上的辅助材料(包装材料、包装部件、捆扎带、PVC袋、塑料袋、胶带、接着剂等),产品包装、运输零部件用的器材以及零部件包装材料和零部件包装辅助材料。

对在交易单位被废弃的零部件包装材料和零部件包装辅助材料的管理予以推荐。

零部件包装材:用于搬运零部件的包装材料。如:把手、木框、箔片、扥盘、卷筒、支撑件、料盘、袋子、缓冲材、装订件、垫片、包裹薄膜、瓦楞纸箱、胶带、捆包带等。

部件包装辅助材:指附着或附属在零部件包装材料上的物品。零部件包装材上使用的涂料、油墨、标签,用于标签的印刷和记入的油墨、墨带、磁性油墨、打印油墨等。

备注:送货者之单据、发票属于管理范围外。

原材料:零部件和副资材制造时所用的原始材料。

物料符合RoHS指令保证书(零部件承认检定用):由零部件和副资材的供货商提供的新规设计用的零部件和副资材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书面证明。

物料符合RoHS指令保证书(零部件量产用):由零部件和副资材的供货商提供的量产用(含制程)的零部件和副资材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书面证明。

不使用证明书(产品用):由生产商提供的产品(含制程)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书面证明。

合格品:经确认,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之零部件和副资材(辅材)。

不合格品:经确认,没有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之零部件和副资材(辅材)。

不符合NC(Non-Compliance)

5职责:

环保工作组:

5.1.1

4)工程变更流程:供应商应在原材料、零部件、辅材发生变化时﹐提出《变更管理申请书》及相关之环境管理物质数据。

6.3.3

厂内在制品的管制:

6.5.1参见制程异常(事故)处理流程)

A.立即停止生产,由研发中心,环保推行小组,品质管理部,制造等部门组成项目小组,进行紧急处置。

B.清查该异常品之使用原料,并进行隔离/标示/报废。

C.对在线品进行追溯/隔离/标示。

D.对交货在途品通知收货单位进行紧急隔离/标示。

E.对产出库存品进行追溯/隔离/标示。

F.对制程各段一一进行验证确认,分析发生原因。

G.原则上经确认之不合格品以报废的方式处理.报废前须确认客户及供应链上所有污染品已取回,若组配成品可以通过拆换重工作业确保成品满足环保要求,则由研发中心先提出重工作业标准,制造单位以专区的方式进行重工,重工时物料需明确标示和分区域摆放,防止混料,品质管理部确认重工过程和结果.重工品须作好标示与记录.经拆卸之不合格品须依本地法规要求加以适当处置。

H.如确认交货有嫌疑的情况下,应立即由品质管理部主管将不良LOT范围报告给客户的进货部门进行标示隔离。

I.参见市场环境管理物质异常(事故)处理流程)

A.厂内立即停止生产,进行紧急处置,清查该异常品之使用原料,产出库存品,在线品,交货在途品进行标示隔离,并一一对其进行验证确认,分析发生原因。

B.迅速针对不良批号提出不良品遏止计划及影响程度分析,以防止与不良相关之可疑批号外流,造成更大影响。

A.经确认为供货商的问题时,按照“进料异常(事故)处理流程”办理,若为制程的问题,则依“制程异常(事故)处理流程”办理。

B.项目小组提出预防及矫正对策,并将确认后之改善对策依客户要求拟订报告交给品质管理部&环保小组确认,再由品质管理部递交给市场,由市场将改善对策报告回复给客户,并了解客户的满意程度,必要时得会同品质管理部、环保小组等相关单位向客户进行说明,以期达到客户满意。

C.针对已清查之不良品(含客户/海外仓库处),与客户确认不良品(批)处理方式及客户生产计划(含生产日期及生产需求量),并提出厂外不良库存明细或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品质管理部及物控部门,以配合客户需求处理。

D.物流管理部门依据不良品之批号,并将库存不良品进行标示及隔离,若客户有提出补货需求时,则由销售部门提供给客户生产计划或补交货计划以满足客户需求.

E.厂内之同批不良品,原则上以报废的方式处理,若组配成品可以通过拆换重工作业确保成品满足环保要求,则由研发中心先提出重工作业标准,制造中心以专区的方式进行重工,重工时物料需明确标示和分区域摆放,防止混料,品质管理部确认重工过程和结果。经拆御之不合格品以退回厂商报废的方式处理,重工品须做出标示并作好记录。

F.针对改善对策,由品质管理部&环保小组稽核实施,并作持续要求,厂内需对异常发生的原因和处理过程及改善、预防方法通过训练的方式让相关人员知晓(含现场操作者),让其明确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及预防再发的方法,提升质量保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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