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儒学的“理”观念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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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儒学的“理”观念辨析
作者:李安胜
来源:《健康科学》2018年第04期
摘要:宋明儒学的理分为两派,即以二程、朱熹为代表,最后由朱熹统合的“性即理”说;以及以陆九渊、王守仁为代表,最后由王守仁成熟的“心即理”说。两者有共同的出发点,即排除汉儒传统,恢复先秦儒学;同时反对外来佛教的干扰。只是程朱系统侧重于外在约束,重建儒家伦理,整顿社会秩序,陆王的理侧重于内在慎独,反躬自省,不假外求。
关键词:儒学理辨析
宋明儒学是儒道佛相互吸收借鉴的结果,主要是中国儒道本土文化融合外来文化即佛教文化的结果。宋明儒学的理分为两派,即以二程、朱熹为代表,最后由朱熹统合的“性即理”说;以及以陆九渊、王守仁为代表,最后由王守仁成熟的“心即理”说。两者有共同的出发点,即排除汉儒传统,恢复先秦儒学;同时反对外来佛教的干扰。只是程朱系统侧重于外在约束,重建儒家伦理,整顿社会秩序,陆王的理侧重于内在慎独,反躬自省,不假外求。程朱认为性是理的根源,而陆王认为心是理的根源。
一“性即理”说
二程和朱熹共同以“性即理”为核心,把人性善恶等伦理层面的问题上升到本体论的层面。进而提出了“存天理,去人欲”的著名论断,这个论断在元明清三朝为统治阶级肆意的压制人的正常欲望提供了理论依据。程朱的理具有三层含义:本体层面、规律层面以及伦理层面。
据劳思光先生观点,朱熹的理是指超越时空观念的决定形式和规律,是形而上的。“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把理作为万物的本体是宋儒的首创,由二程首倡,朱熹总结。
作为规律层面的“理”,朱熹提出了“穷理者,欲知事物之所以然,与其所当然者而已”(《朱文公文集·答或人》)。理还有共同的理和特殊的理的分别。“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太极即天地万物之理之总和”“盖统体是一太极,然又一物各具一太极”。即万物在一个层面上,都有各自的本性。在另一个层面上,除了特别的本性外,还有一个共同的理。
作为伦理层面的理,朱熹的理主要为儒家伦理纲常。朱熹曾说道“气则为金木水火,理则为仁义礼智”(《语类》卷一)。“性是太极浑然之体,本不可以名字言,但其中含具万理,而纲领之大者有四,故命之曰仁义礼智”(《答陈器之》)。而要想达到天理的境界,在于格物致知,即物穷理。每一个事物都有其中存在的理,人们要在事物上去获得其中的理。每个人的心也是“具众理而应万事”。即物穷理,也就是穷性中的理。王守仁把朱熹的这种方法称作是”析心与理为二矣”。
二“心即理”说
相对于朱熹的客观性的理,王守仁提出了主体层面的理本论“夫心之本体即天理也”。类似于西方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即人人們所察觉的天理就是观念的集合体。或者说叔本华所认为的世界和人的本质是意志,“世界是我的表象,没有我也就没有表象”。朱熹的“理”侧重于“道问学”,王守仁的“理”侧重于“尊德性”,当然,他也论述到了非德性的一面。
在本体论上,王守仁和朱熹的理并没有大的差异。在规律和伦理学上,王守仁不怎么强调事物的规律,他强调的理主要是伦理,但是却又没有特别区分出来。而是笼统的说理是内心的先验法则——“物理不外于吾心”,道德认知源于道德主体——“心外无理”“不可外心以求理”。认为事物的道德秩序是由于内心原则应用于事物之上而使得事物呈现出来的条理。
在这里,理并不是从客体到主体的投射,而是强调主体对客体的反映。陈来先生认为,“朱熹的广泛包括‘造化’‘名物’‘度数’‘礼乐’及各种事物的具体规律”,王守仁“不能用仁义之理的内在性来整个批评朱子以理为客观性的立场”。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合理的,但就朱熹“理”的主干或者他的思想的根本目的来说,仍旧是伦理纲常,至于事物的具体规律方面,并不是他的侧重方向。
在获得天理的方法上,王守仁认为在于致良知。“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也”。王守仁认为,没有心就没有理。所以说“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
冯友兰先生认为,朱熹和王守仁的根本区别在于,朱熹认为只能有孝之理才有孝之心,有忠之理才有忠之心,不能说有孝之心所以有孝之理,没有孝亲之心就没有孝之理。朱熹的观点把理悬置在心外,王守仁的观点则是从事实和逻辑上推出,没有心就没有理。朱熹强调经验意识的意义,指出心与理不能合一。而王守仁强调主体的认知功能,认为理是心所认识到的理。劳思光指出,王守仁只重视道德意志如何显现、如何贯注行为等问题,而不重视由道德意志落至具体道德行为上所需之知识或了解问题。
三、“理”义辨析
宋明儒学的“理”是宋明儒家的本体论,更是伦理学和心性论的主要内容,这种学说是受到了道教、佛教的影响而发挥出来的,其源头是先秦儒家人性论。
从时间和分期上来说,道比理提出的时间要早很多,是理的启发源头。在涉及道家的道论的分期时,往往是秦汉、唐宋并举,而儒学的理论往往是隋唐、宋明、清朝并举。二者都是针对各自的现实问题提出来的。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社会动荡不安。老庄的“道”师法自然,侧重于自然之道,即天道。老庄的“道”重视自然无为,庄子明确提出“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的观点,希望能够解决当时的问题。宋明儒学的“理”学习三教百
家,侧重于人道,力图挽救五代十国以来的道德沦丧,秩序混乱的局面。天人合一的思想由庄子提出,同样得到了儒家的提倡。“道”和“理”都认可天人合一,都包含了宇宙论以及天道观的思想,同时又蕴含着伦理学和人生观的内容。老庄强调道法自然,宋明儒学着重“存天理,去人欲”。两者都提出了达到“道”或“理”的方法,老庄的方法包括“坐忘”“心斋”。宋明儒学则是通过心性之学“尽心知性知天”来获得。老庄的“道”更多的侧重于天道观方面,宋明儒学的“理”更多的侧重于伦理学方面。老庄用“道”来解说自然之理。宋明儒学用“理”来说明人生之道。老庄的“道”是无为之道,宋明儒学的“理”是有为之理。
另外,老庄的“道”对宋明儒学的“理”有深刻的影响。周敦颐、邵雍等很多学者都受到道家思想影响。“性即理”等思想与老庄的德性论也又很深的关系。在西方,孔子之道是人道(the Way),老子之道是天之道(the dao of heaven),庄子之道则是道之道(the Dao of Dao)。其中《老子》目前的英语翻译版本有100多种,西文多达200多种。在多种英译版本中都异口同声的写道,《老子》是仅次于《圣经》的英译版本最多的外国书籍。表明西方对中国古代思想的研究,已经打破了儒家中心论的传统研究模式。
参考文献:
[1]冯友兰.中国哲学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