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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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xxx

第四条县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差旅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并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及限额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已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见下表: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

(一)乡镇到村级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20元;

(二)乡镇到本县县城或者县城到乡镇及以下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40元。

元。

通费用。

第二十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

(一)到县城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10元。

(二)到本市府所在地及所辖县(市)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30元。

(三)到实外其他地区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80元。

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具备条件的应以公务卡结算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支出。

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以下出差不得报销差旅费:

(一)驻县城的县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县城规划区内(东为xx镇xx村;南为xx镇xx村、xx村、xx村;西为xx镇xx村;北为xx镇xx)执行公务和办理业务的,不得报销差旅费;

(二)乡镇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到本乡镇政府驻地的社区及村

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县财政局报告。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

县财

行办法〉的通知》x财发[2013]第29号文件同时废止,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

1、xx县党政机关差旅费审批表;

2、xx县党政机关省外差旅和伙食补助标准表。附件1:

xx县党政机关差旅费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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