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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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采取的措施和应遵守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求。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检验检测项目部。
第二章安全教育
第四条对于新入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取得公司安全考核合格证后,方可进入现场。第五条对于工作调动的职工及时进行“两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六条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的学习,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环境的法律意识。
第七条认真学习本岗位安全技术和安全环境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及安全操作程序。
第八条抓好计划外用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跟踪教育、行为管理和现场指导。
第九条开展经常型安全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章安全例会
第十条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由公司经理组织召开的安全工作例会,贯彻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研究协调并解决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检查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制定阶段性安全工作措施;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检验检测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解决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存在具体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布置班组安全文明工作。第十二条质量安全部协助公司经理(副经理)监督检查各检验检测项目部安全例会的开展情况。
第四章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公司(质量安全部)经理负责组织安全大检查,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第十四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内容:
1)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落实情况及现场职工劳动条件、施工环境、安全设施的完善情况。
2)检查仪器、设备操作维修保养,完好情况。
3)检查γ射源出入库记录,γ射源使用记录。
4)检查、检测、生活用电及环境安全等各项记录。
第十五条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应通知相关部门整改,由质量安全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填写安全检查整改记录表。
第十六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下发“监督检查通知书”或“问题整改通知单”,质量安全部负责验收。
第五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七条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清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在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第十八条结合检验检测工作实际,逐步实现检验检测工作程序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作业环境优良化、安全管理规范化。
第十九条抓好班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其内容为:
1)召开好每天的班前会,做到“三查”、“三交”。针对某些事故隐患和异常,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做好反事故预防。
2)组织好每周一的“安全日”活动,总结评价班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分析班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制定预防事故措施。
第二十条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测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实施控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二十一条抓好检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必备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危险作业必须安全监护。
第二十二条按照规定编制报批检测技术措施,做到凡是检测的项目,必须先交底,并完善安全措施(设施),填写《金属检验工作票》后,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检测工作。
第二十三条对于检测用的仪器、设备、工器具,应按规定周期检查、保养、并设专人建帐、建卡,挂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记录)管理。仪器设备摆放要整洁有序。
第二十四条定期检查,维修仪器设备,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减少事故隐患。
第二十五条爱护公共安全设施,对劳动保护装备和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按规定进行鉴定,对个人防护用品做到使用标准化。
第二十六条做好文明施工,检测过的场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二十七条做好射线工作人员上岗前防护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以减少辐射对人体伤害。
第二十八条发生各类事故(包括未遂事故),要及时登记报告,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制订改进措施。
第二十九条做到奖罚分明,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的人员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惩处,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对安全文明施工中表现好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条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记录,安全资料应妥善保存做到有据可查。
第四章记录
第三十一条工作记录
1)安全例会记录(附件1)。
2)安全检查考核表(附件2)。
3)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表(附件3)。
4)金属检验工作票()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安全例会记录
年月日星期
附件2
安全检查考核表
受检单位:编号:
5
附件3
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表
6
附件5
金属检验工作票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