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河长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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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河长制实施方案

河长制的工作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下面是河南濮阳市城区河道“河长制”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河南濮阳市城区河道“河长制”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濮阳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全市河道污染综合整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善河道水质和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统筹安排,结合城区水系实际情况,特实行城区河道“河长制”。

在全市实施的城区河道“河长制”,是指由市级领导分包县(区),任一级“河长”;河道所在地行政一把手和住建、水利、城市管理、环保、农业畜牧等市直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任二级“河长”;河道流经的乡镇、街道负责人具体落实,任三级“河长”,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社区全面履行河道保护管理责任,创新城区河道保护管理体制,建立县(区)、部门联治和群众参与的城区河道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对流经市城区的老马颊河(含支流)、马颊河、濮水河、引黄入冀干渠、濮上河、顺城河、潴泷河等河道实施“河长制”,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金堤河、徒骇河、卫河等流经我市河流,明确属地管理职责,参照此方案执行。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构建城区河道水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机制。坚持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分区分类分级分段、多部门多层次联动系统治理新思路,协同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协调推进,全面改善城区河道水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基本建成城区河道水环境质量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确保河流沿线养殖废水“零排放”,基本确保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管网,确保河道整洁、水质良好。通过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障工程建设,初步实现雨污分流,消灭黑臭水体,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三、工作任务

从20XX年6月份开始,不断健全城区河道“河长制”工作制度,大力开展城区河道污染综合整治,着力实施四大工程。

(一)实施河道净水工程。对流域涉及的濮阳县、清丰县、华龙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原油田辖区内主要河道倾倒的垃圾进行清理,达到无杂物漂浮、无违章设置、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等标准,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河道环境显著改观。市城区河道实现雨污分流,消灭黑臭水体。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河流的自净能力。

(二)实施工业污染源整治工程。对城区河道沿线的所有工业污染源和排污口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污染隐患集中排查,分析研判水质监测数据,对城区河道沿线超标排放的工业企业逐家制定治理方案,限期整改;对无环评手续等非法企业,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

(三)实施养殖场(区)取缔工程。对城区河道沿线及支流500米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区)实施综合整治。凡综合整治后仍不达标或养殖粪污水不能综合利用

的畜禽养殖场(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实现养殖废水“零排放”。

(四)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城区河道两侧铺设的生活污水管网,确保所有生活污水全部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五)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设施同步提标改造,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优于一级A 排放标准,达到地表水责任目标水质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河长”职责。分包市城区各河道的一级“河长”履行对分包河道综合整治进行领导、督导、调度等工作职责。县(区)二级“河长”是对本县(区)所辖河道开展综合整治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牵头推进本县(区)所辖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及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市直单位二级“河长”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县(区)政府、管委会、中原石油勘探局相关单位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三级“河长”负责本乡镇、街道、社区范围内河道管理工作,制定落实辖区内河道管理策略和方案,组织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巡查员、管理员、联络员”三员职责,督促巡查员每日巡查1次,确保河道监管到位;建立城区河道管理机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做到宣传到位、保洁到位、整治到位;建立污染应急联络机制,发现城区河道污染问题及时通知执法部门、二级“河长”,并配合执法部门打击处理违法行为。

(二)严格落实整治责任。按照部门牵头与属地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城区河道水系建设,指导、监督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和扩建工作;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城区河道清淤、生态补水、闸坝建设、河道长效保洁等城区河道净水工程,查处和封堵违法排污口;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铺设城区河道流经社区、村庄的生活污水管网和环城公路以内的河道彻底清洁工程,马颊河湿地建设及城区河道生态驳岸建设;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城区河道所有工业污染源的排查、监测、整治,实行城区河道水质定期监测和常态化巡查机制,对超标排污者依法查处,确保实现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市农业畜牧局牵头负责城区河道沿线的养殖场(区)综合整治和依法取缔工作,实现养殖粪污水“零排放”;市公安局负责打击城区河道违法排污等犯罪行为;市委市政府

督查局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和属地县(区)、街道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印发督查通报;各县(区)、各乡镇(街道、社区)要进一步落实属地整治责任,明确整治任务,强力推进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各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落实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城区河道综合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切实抓好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部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把综合整治任务纳入目标考核,实现台账管理,实行周检查、月通报、季度评比的督查工作机制,对工作较好的单位表彰奖励,对工作差的单位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曝光。对完不成此次城区河道综合整治任务的单位,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四)强化新闻舆论宣传。濮阳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市级新闻媒体要将此次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把宣传教育与城区河道综合整治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深入开展全面环境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深入开展“倡导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濮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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