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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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养综合测评实施方法(2021年6月修订)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D的教育方针,鼓舞学生争取优秀、开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养诸方面协调开展,培养习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养创新人才,依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学生素养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

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全然依据,又是学生开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素养综合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那么,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养状况。

第四条学生素养综合测评的内容要紧包括全然素养、课程学习成绩、实践与创新能力三局部,三局部所占比例分不为10%、60—75%、15—30%。

学生素养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第五条凡在本校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一般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应依据本方法以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下同〕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六条学生素养综合测评按学年度进行计算。

全然素养的测评由测评小组〔由班导师、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

下同〕评议计分,报学院〔或直属系,下同〕审核;课程学习成绩和实践与创新能力两局部测评先由学生本人进行自评,经测评小组评议核查后报学院审核。

学生素养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全然依据。

第七条各学院在本方法的框架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可在弹性区间内确定课程学习成绩和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所占的比例,调整有关测评指标,制定出本单位的学生素养综合测评实施细那么,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备案后在本单位实施。

学生工作部对学院学生素养综合测评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全然素养测评第八条全然素养是指学生在思想政治表现、个运气德修养、学习态度状况、组织纪律瞧念、身心健康素养等方面应当具有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全然品质,是学生世界瞧、人一辈子瞧、价值瞧、道德瞧及其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表达。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大学生在学习、科研、创新、实践等方面综合能力的评价体系。

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评价程序和标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而制定的具体规定。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一、评价范围1.1 评价对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1.2 评价内容: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综合素质。

1.3 评价标准:根据学生不同年级、专业和实际情况确定评价标准,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二、评价程序2.1 制定评价计划:学校应制定每学年的评价计划,明确评价时间、评价方式和评价标准。

2.2 采集评价材料:学生需提交学业成绩单、科研成果、创新项目、实践报告等评价材料。

2.3 组织评价小组:学校组织评价小组对学生进行评价,包括教师、专家和学生代表。

三、评价标准3.1 学业成绩:主要包括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等。

3.2 科研能力:发表论文数量、参预科研项目等。

3.3 创新能力:参加创新竞赛、获奖情况等。

3.4 实践能力:参加社会实践、实习情况等。

3.5 综合素质:包括综合素质评价表现、综合能力等。

四、评价结果4.1 等级评定:根据评价结果,学校对学生进行等级评定,包括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

4.2 评价反馈:学校应向学生及时反馈评价结果,指导学生改进不足,提高综合素质。

4.3 激励措施:学校可根据评价结果赋予奖学金、荣誉称号等激励措施,鼓励学生积极参预评价活动。

五、评价监督5.1 学校监督:学校应建立评价监督机制,确保评价公平公正。

5.2 学生监督:学生可通过评价结果申诉渠道进行监督,维护自身权益。

5.3 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可对学校评价工作进行监督,促进评价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综上所述,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进行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公平、公正,激励学生积极参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完整版)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完整版)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完整版)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以确保评价过程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2. 评价内容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以下方面:- 学术成绩:对学生的学术水平进行评估,包括考试成绩、论文成绩等。

- 社会实践:评价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表现,包括社会实践报告、社会公益活动参与等。

- 专业能力:评价学生在专业方面的能力表现,包括实成果、课程设计、竞赛获奖等。

- 素质发展: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包括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3. 评价方法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学术考试:通过考试评估学生的学术水平。

- 实践报告:要求学生编写社会实践报告,评价其实践能力和思考能力。

- 专业项目:评价学生在专业实践项目中的表现,如实成果、课程设计等。

- 综合面试:通过面试评价学生的素质发展情况,包括领导能力、沟通能力等。

4. 评价标准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标准应当科学、公正、客观,采用综合评价的方法,对不同方面的评价进行加权处理,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5. 评价结果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将以综合评价报告的形式呈现给学生和相关教职员工。

学生可以根据评价结果进行自我反思和提升,教职员工可以根据结果提供个性化的引导和指导。

6. 评价反馈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反馈应当及时、明确、具体。

学生可以通过评价反馈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以便制定个人发展计划。

7. 评价监督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受到相应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8. 实施时间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具体实施时间由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以上为《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完整内容。

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一、概述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为了全面了解大学生个人的学业表现、综合能力、自我发展、社会责任意识等各个方面情况所设计的一种评价机制。

该机制通过对大学生各项表现进行量化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以改善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个人发展。

二、实施机制1.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指标体系应当包括学业表现、综合能力、自我发展、社会责任意识等多个方面因素,并根据不同专业和不同阶段的学生,设计不同的评价指标。

2.制定测评流程和规则为了保证测评的公正、客观、可信,测评流程和规则必须明确。

具体来说,测评规则应当包含测评时间、测评方式、测评工具、分数分配等。

3.选择测评工具测评工具是指用于测量、收集和处理原始数据的工具,通常包括问卷调查、实际操作等。

在选择测评工具时,应当充分考虑评价指标、测评对象的特点和测评目的等因素。

4.实施测评测评过程应当全程监督,并在测评后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并将结果反馈给被评测的学生和其辅导员。

三、具体措施1.针对不同专业和不同阶段的学生设置不同的评价指标和测评规则,并严格按照测评规则执行测评过程;2.加强测评工作宣传,提高学生、教师和学校的认识和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测评氛围;3.鼓励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自身优势,培养独立思考、创新意识和合作精神,提高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4.在测评结果公布时,加强对学生的解释和引导,帮助他们了解自身优势和不足,并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帮助,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5.建立常态化的测评机制,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学生成绩考核、学生及家长指导、学生奖励和选拔人才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总结与展望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一项持久不断的工作,需要长期稳定的投入和不断创新。

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加强对各阶段学生的测评,完善指标体系和测评规则,创新测评工具和手段,提高测评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促进大学生全面而健康的发展。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建立对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激励机制,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本办法采取量化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的科学性、导向性、可操作性为原则。

测评结果将作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应届毕业生、奖学金等学生的评优、评奖、入、就业和助学金评定等的重要依据。

从而使学生在校期间有明确的努力目标、有严格的行为规范、有科学的评价标准、有可比的测评结果。

进而促进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增强学生教育、实现学生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提高学生教育与管理的实效性,形成优良的校风、学风。

本办法适用于本、专科学生的综合测评。

转专业学生按原在班级测评。

二、综合素质测评结构和权重系数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思想品德素质、智力素质、能力素质、身体素质四个方面。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思想品德素质分×20%+智力素质(学习)分×60%+能力素质分×10%身体素质分×10%。

在整个测评中,总分和各项素质分均各以满分为100分计。

(一)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分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分满分100分,由综合评价、行为表现、加分项目三个部分组成。

其中综合评价48分,行为表现40分,加分项目12分。

1、综合评价分:采用六个指标进行测评,具体评价体系内容及评分标准见表1:评分标准:以上六项满分为48分,每项8分,分四个等级打分,优:8分;良:6分;中:4分;差:2分。

①能够认真按基本内容去做,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可评为优(8分);②能够努力按基本内容去做,表现较好或各方面进步较大者可评为良(6分);③能够按基本内容去做,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但表现一般,可评为中(4分);④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表现不好可者评为差(2分)。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是指对大学生的全面素质进行评价和考核的具体规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改革,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重视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细则也逐渐成为大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一、学业水平1.1 课程成绩评定:通过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进行评定,包括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课堂表现等。

1.2 学术研究能力评价:评估学生在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方面的表现,包括科研实践经历、论文发表情况等。

1.3 学科竞赛成绩评定:评价学生在学科竞赛中的表现,包括获奖情况、参预度等。

二、创新能力2.1 创新项目评价:评估学生在创新项目中的表现,包括项目的创新性、实施情况、成果等。

2.2 创新思维评价:评估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包括学生在解决问题、提出新观点等方面的表现。

2.3 创新实践评价:评估学生在创新实践中的表现,包括参预度、实践成果等。

三、社会责任感3.1 社会实践评价:评估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包括参预度、服务质量等。

3.2 志愿者服务评价:评估学生在志愿者服务中的表现,包括参预度、服务质量等。

3.3 社会公益评价:评估学生在社会公益活动中的表现,包括参预度、贡献情况等。

四、团队合作能力4.1 团队项目评价:评估学生在团队项目中的表现,包括团队协作能力、任务分工情况等。

4.2 团队合作评价:评估学生在团队合作中的表现,包括沟通协调能力、决策能力等。

4.3 团队领导评价:评估学生在团队领导中的表现,包括组织能力、团队凝结力等。

五、综合素质5.1 综合能力评价:综合评估学生在学业、创新、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表现。

5.2 综合素质培养评价:评估学校在综合素质培养方面的工作情况,包括课程设置、活动组织等。

5.3 个人发展评价:评估学生在个人发展方面的表现,包括自我认知、职业规划等。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一、首先,测评的目的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目的在于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提高;同时也是高校教育的质量保证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相关基础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需要以下基础条件:1. 学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和流程,明确测评的指标和标准。

2. 学校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如学生的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果、参与社团的情况等等,以便为评估做好准备。

3. 学生自己主动积极参与,配合学校的要求,全面展示自己的素质水平。

三、测评指标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指标应综合考虑学生的知识水平、人文素养、职业能力、人际交往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具体指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业成绩。

学生的学习成绩是评估一个学生学习能力和努力程度的重要依据。

2.社会公益服务。

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展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也是社会责任的体现。

3. 实践能力。

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情况反映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包括实习、科研、创业等方面。

4. 社团活动。

学生参加校内外课外活动,体现了个人综合素质、团队合作能力等各种素养。

5. 学术科研。

学生参加学术活动和科研项目等方面,展示了个人的学术水平和创新精神。

四、测评标准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标准必须明确、合理、科学。

标准可分为三个层面:1. 给出总分的评估标准或综合素质总评成绩计算公式。

2. 对各项指标制定权重,以体现各指标的重要程度。

3. 按照不同的指标要求制定得分标准。

五、测评方案具体实施细则需要根据学校特定的情况制定。

测评方案应当明确以下事项:1.测评流程。

包括:测评时间、流程、负责人、各相关部门等事项。

2. 测评指标和标准。

具体标准和指标应当明确可操作可衡量。

3. 信息采集和记录。

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对于学生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应当进行核实和审查。

4. 涉及到的奖惩措施。

加强正面激励,给予学生更多的鼓励和肯定,同时也要开展一些惩罚措施以防止学术不端和作弊行为。

大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22年3月修订)

大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22年3月修订)

XXX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22年3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新时期高等教育思想,进一步加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结合我院学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原则上作为评定奖学金、评先评优和毕业时向用人单位的重要依据,每学年评测成绩计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以个人申报、班级或专业评议小组审核、院团委认定方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学院全日制在校普通学生。

第五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和发展素质两项,其中基本素质由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心素质3个方面组成。

第六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项内容的评分比例及计算方法:各指标体系所占比重原则上不能变更。

第七条每位同学每学期都有基础分40分,各项的加减分在这个基础上进行。

第八条思想品德素质1.思想政治拥护领导,坚持“四个自信”,努力学XXXXX思想;维护祖国统、民族团结和校园正常秩序;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理论学习。

1.1 加分项及分值1.1.1 参与院青马班培训者加2分,参加校青马班培训者加3分,参与青马班实践学习,理论学习和交流研讨者一次加2分。

被组织吸收成为入积极分子并且积极参加团校、分校等学习活动者加2分,被组织吸收成为员发展对象并且积极参加校等学习活动者加5分,被组织吸收成为员(预备员)并且积极参加组织各项活动者加8分。

1.1.2 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或评先活动中,获省级单项奖者加10分,获市级单项奖者加8分,获校级单项奖者加7分,获院系级单项奖者加5分,获班级先进者加3分,积极参与并有一定贡献者加1分。

获省级综合奖者加12分,获市级综合奖者加10分,获校级综合奖者加8分。

获学校通报表扬者加5分,获院系通报表扬者加3分。

1.1.3 班级活动、团学活动的新闻报道、活动总结、暑期社会实践简报新闻等文章,被级正规网站、报纸录用者加15分,被省级正规网站、报纸录用者加10分,被校级网站、广播站、网络电视台、校报校刊采用一篇者加5分,被院系网站采用一篇者加3分(学生会宣传部发布新闻不计算在内)。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牧业经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进一步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心等全面发展,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智育素质和操行素质(德育素质、体育素质、美育素质、劳动素质和心理素质)两大方面。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项内容的评分比例及计算方法:总成绩(100分)=智育素质(60分)+操行素质(40分)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分项成绩和总成绩实行学年累计排序,作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助学金的评定及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以及毕业生就业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学生。

第二章综合素质测评程序第六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原则上安排在每学年9月份进行,应届毕业生安排在毕业前三周进行。

第七条学校成立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导委员会,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指导、督促和考核院系开展学生综合测评工作,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归档工作。

第八条各院系要成立综合素质测评考评领导组,考评组由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及辅导员组成,党总支书记任组长。

负责制定本院系学生操行素质考评细则、监督本院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处理本院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的问题。

第九条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和班主任为组长,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三名学生代表为组员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具体负责本班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第十条学生入校后,由辅导员和班主任带领学生认真学习《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和本院系操行素质考评细则。

2024大学普通本专科生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2024大学普通本专科生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2024大学普通本专科生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测评内容:素质测评内容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水平、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表现。

具体包括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实践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等。

2. 测评方式:素质测评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包括考试成绩、课程质量评价、学科竞赛、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等综合考核指标。

通过考核指标的综合评定,确定学生的素质测评结果。

3. 测评标准:素质测评标准主要以学校教育教学目标和素质培养要求为基础,结合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应该明确、公正、透明,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 测评组织:学校应组织专业教师和专家参与素质测评工作,确保评价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同时,应建立素质测评系统和数据库,对每位学生的素质测评结果进行记录和管理。

5. 测评结果运用:素质测评结果将用于学生学业指导、思想政治教育、奖学金评选、科研实践活动等方面。

学校应积极引导学生通过素质测评结果来改进自身的学习和发展方向。

6. 反馈机制:学校应建立完善的素质测评反馈机制,及时将测评结果和评价意见反馈给学生,帮助他们认识自己的不足并加以改进。

总之,2024年大学普通本专科生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应该科学、公正、有效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学生提供全面发展的机会和指导。

2024大学普通本专科生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2024大学普通本专科生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2024大学普通本专科生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24大学普通本专科生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目的和意义:该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全面评估和提升大学普通本专科生的素质水平,更好地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

二、测评内容:1. 学业水平:主要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课外知识及能力的拓展情况。

包括考试成绩、论文质量、学科竞赛等。

2. 创新能力:评估学生的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创造性思考等方面。

包括科研成果、创新项目、实习经验等。

3. 社会责任感:评估学生对社会的关注和责任意识。

包括公益活动参与、社会实践经历、志愿服务等。

4. 团队合作:评估学生在团队中的协作能力和领导能力。

包括团队项目、组织管理能力、社团经验等。

5. 文化素养:评估学生的人文和艺术素养。

包括文学、音乐、美术等方面的兴趣和实践经历。

三、测评办法:1. 综合评定:通过多种方式综合评估学生的素质水平,包括考试成绩、论文评审、实践报告、面试等。

2. 小组评议:学院或专业组织小组对学生进行评议,评估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3. 学生自评:学生自行填写自评表,评估个人在各项素质方面的表现和能力。

四、测评结果的运用:1. 评价学生绩点和学分:测评结果将作为评价学生绩点和学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2. 奖学金与资助:根据测评结果,设立奖学金和资助项目,激励学生在各项素质方面的发展。

3. 个性化辅导:根据测评结果,为学生提供个性化辅导和发展计划,帮助其在薄弱方面提升能力。

五、评估的周期和频率:测评周期为一学年,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评,根据测评结果进行激励和奖励。

六、实施主体和责任:学校制定和实施测评办法,并明确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保证测评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

以上是《2024大学普通本专科生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全面评估和提升学生的素质水平,为学生的个人发展和社会需求提供有力支持。

成都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成都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等级 一等奖(第一
类别
名)
二等奖(第二 名)
三等奖(第三 名)
国家级
5
4
3
省、部级
4
3
2
市、厅级
3
2
1
校级
2
1
0.5
学院级
1
0.5
0.3
a.集体获奖,根据以上标准减半加分;b.鼓励奖、荣誉奖、 优秀奖等非名次奖在三等奖基础上减半加分,获三次以上的 每增加一项加 0.5 分;c.同一活动按最高奖励加分,由学校 组织的活动、竞赛每人每学年获奖加分不超过 5 分。 (2)科技创新成果加分标准 a.论文成果加分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等
级合 优 合 优 合 优 合 优 合 优 合 优 合 优
格秀格秀格秀格秀格秀格秀格秀

分 标
1
1.5
2
3
3
4 4.5 5
1 1.5 2
3
3
4

(4)普通话等级证书加分标准
考级 学生
其它专业
中文、学前教育、旅游英语等 专业
等级
二级 乙等
二级 甲等
一级 乙等
二级甲等
一级乙等
加分 标准
1
3
5
1
3
3、专项考核减分
专项考核减分内容为学生学科考核未合格记录(以教务处公布的记录为准),具体减分
内容及其标准如下:
减分项目
分 值
考核:一门课程不合格需扣减课程学习测评分。
2
四、发展素质测评
学生学年发展素质测评标准分满分为 15 分,其中,基础考核分为 10 分,专项考核分为 5 分,即发展素质测评分计算方法为:发展素质测评分=基础考核分(满分 10 分)+加分 值(最多 5 分)。

2023大学普通本专科生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2023大学普通本专科生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2023大学普通本专科生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23年大学普通本专科生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素质测评是对大学普通本专科生进行全面评价的重要手段,旨在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水平,为毕业生提供更加准确全面的综合素质评价,促进高等教育的质量提升。

2. 素质测评内容包括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

3. 素质测评应注重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过程和结果,注重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力发展,使学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测评内容和指标
1. 学业成绩:包括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成绩表现,作业和考试成绩等。

2. 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道德品质、学术水平、人文素养等。

3. 创新能力:包括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等。

4. 实践能力:包括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实习经历等。

三、测评方式和比例
1. 学业成绩评价按学分绩点和课程成绩综合评定。

2. 综合素质评价采用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等多维度评定。

3. 创新能力评价采用课程作业、科研项目等方式评估。

4. 实践能力评价采用社会实践报告、实习报告等方式评估。

四、结果应用和使用
1. 测评结果作为大学普通本专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应用于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学位授予等方面。

2. 测评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本人,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之处,为学生的个人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3. 测评结果应用于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和完善教育教学管理的参考依据。

以上为2023年大学普通本专科生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办法可根据学校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完善。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在思想品德、专业学习、综合能力等方面协调发展,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按照XXXX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指标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测评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为测评依据,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进行综合测评。

二、测评原则与方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力求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发展情况。

三、测评范围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均应依据本办法以班级(或同年级)为单位进行测评。

转专业学生在转出学院参加该学年的综合测评。

四、测评内容及分值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品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发展性能力素质。

测评总分∑=政治思想品德素质(20分)+科学文化素质(70分)+发展性能力素质(10分)。

原则上除了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知识)测评分以外,其他分值总和不得超过35分。

(一)政治思想品德素质测评(20分)1.政治思想品德测评主要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依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建立大学生政治思想品德评价体系,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

2.政治思想品德测评主要内容从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素养、思想政治实践表现、个人品德修养三个方面进行测评。

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党团课学习和时政学习;政治思想教育实践包括参加升国旗、晚点名主题教育及志愿服务活动等表现;个人品德修养评价包括爱国诚信、敬业友善、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等行为表现。

(1)思想政治理论素养(4分)①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含马克思主义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政策等课程):(1分)A.该学年此类课程成绩为优秀者(1分);B.该学年此类课程成绩为良好者(0.7分);C.该学年此类课程成绩为中等者(0.5分);D.该学年此类课程成绩为及格者(0.3分);E.该学年此类课程成绩为不及格者(0分)。

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口腔医学院实施细则一、基础性素质评测 1.操行评定“操行评定”由“记实”分值与“评议”分值组成,满分 100 分。

(1)“记实”是指对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过程的行为进行记录,并根据此记录 得出记实分值。

需“记实”的关键行为有:①学校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做到的行为; ②学校提倡、鼓励学生做到的行为; ③学校反对并予以纪律处分的行为。

达到上述前两项要求的,计 50 分。

对未达到学校要求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予以 减分:受学校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减 2--4 分;受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 处分的,每次分别减 16,20,24 分;受留校察看处分的, 记实”分值为 0。

学院计分细则:① 旷课一小节,每人次减 1 分;迟到或早退,每人次减 0.2 分。

② 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要求参加而没有参加者,每人次减 0.5 分。

③ 每周宿舍卫生检查中,被宿管中心、辅导员或院学生会自律委员会评为不合格的宿舍,该宿舍成员每人次减 0.5 分,舍长减 0.8 分。

④ 查夜中被发现无故夜不归宿者,每人次减 3 分。

⑤ 受到学院院务委员会通报批评者,每人次减 3 分。

以上各项记实减分可以累计,减完为止。

(2)“评议”是指学年末,依据“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身心素质”、“学习 态度”、“遵章守纪”、“社会活动”等各方面内容,对学生的现实表现做出的评议。

评 议采取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学生评议所占权重为 70%。

“评议”最高分计 50 分。

学院实施方法:班委组织各班同学对全班同学(含自己)进行百分制打分,算出个人平均分 A 后, A*0.35 为学生评议最后得分,学生评议分满分 35 分。

评议分剩余的 15 分,由所在班辅导员掌握 10 分,院分管副书记掌握 5 分,在此 限制内进行打分,学生评议分 + 辅导员评议分 + 分管副书记评议分 = 该生评议分对于辅导员组织的班级活动,要求参加而没有参加者,将在辅导员掌握的 10 分中 进行扣减,每人次 0.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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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修订稿终稿)总则根据《xxxxxxxx奖学金实施办法》和《xxxxx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的要求,为了推进我院学生素质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贯彻德育为首、智育为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围绕高等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的人才这一根本任务,落实《高等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实现我院学生工作的整体化推进,使我院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现制定我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第一条: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智育测评,德育、文体、能力综合测评两个方面的测评,满分100分。

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测评成绩=智育测评成绩(满分100分)x70%+德育,文体,能力综合测评成绩(满分30分)。

智育测评成绩=(A考试课加权平均成绩+B考查课加权平均成绩)÷2。

德育、文体、能力综合测评成绩=辅导员(班主任)考评(7分)+同学互评(8分)+班团干部考评(5分)+学生干部加分(1.8分)+学习成绩调整(1分)+政治思想表现(1分)+个人修养(1分)+集体观念(0.5分)+文体表现(1分)+奉献精神(1分)+综合调整(0.7分)+加分项+减分项。

注:针对09版方案,智育测评成绩=∑(课程成绩x课程学分)/∑(课程学分)第二条:智育测评成绩智育测评成绩由考试课加权平均成绩A、考查课加权平均成绩B 两项组成,满分100分。

1、考试课和考查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如下:A考试课加权平均成绩=∑(学分x考试课成绩)/∑考试课学分B考查课加权平均成绩=∑(学分x考查课成绩)/∑考查课学分(考查课成绩按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30分计。

)注:(1)选修课(包括通识教育选修课和专业任意选修课)缺考科目不纳入智育测评成绩计算过程当中。

(2)考试作弊科目按0分计算。

(3)所有课程成绩以第一次考试实际分数计算。

第三条:德育、文体、能力测评成绩德育、文体、能力测评成绩主要包括辅导员(班主任)考评,同学互评,班团干部考评、学生干部加分、学习成绩调整,政治思想表现,个人修养,集体观念,文体表现,奉献精神,综合调整和加分项、减分项等13项组成,满分30分,超过30分按30分计算。

(1)辅导员(班主任)考评辅导员(班主任)考评起评分4分,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根据本年级学生本学期在尊敬师长、理想信念、学习态度、公益劳动、遵纪守法、文明行为6方面的表现进行打分,每一方面满分0.5分,各方面的班级整体平均分不得低于0.3分。

注:大一、大二同学考评成绩由班主任和辅导员分别打分,最终成绩取二者平均分;大三、大四同学考评成绩由辅导员单独打分。

(2)同学互评各班级成立由本班全体同学组成的评审小组,班长任评审组组长,团支书负责统计分数。

评审小组人员根据本班每位同学在本学期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满分8分,精确到0.1分。

分数共分为三档,第一档(7.1分-8分)占40%;第二档(6.1分-7分)占50%;第三档(5.1-6分)占10%。

(3)班团干部考评各班成立由班委会、团支部和部分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班长任评审组组长,团支书负责统计分数,评审委员会人员不得少于本班人数的40%。

评审小组人员根据本班每位同学本学期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满分5分,精确到0.1分。

各班班团干部打分平均分不得低于3分。

注:同学互评、班团干部考评均采取不记名评定方法,对于考评严重失实的班级,班级组织同学重新进行评定,相关责任人综合测评成绩扣0.2分。

(4)学生干部加分学生干部加分采取多项职务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值项的办法,校团委、校科协等学校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职务加分比照学院学生干部职务加分(需提供所在部门的证明材料并附部门负责教师签字、加盖公章)。

学生干部加分按照团支部考核细则和学生干部考核细则进行评比,考核结果不符合标准者,分数降档。

(5)学习成绩调整学习成绩调整主要由辅导员根据学生本学期期末考试纯成绩进行相应的加分调整,满分1分,精确到0.1分。

纯成绩=(A考试课加权平均成绩+B考查课加权平均成绩)÷2 考试课与考查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参见智育测评成绩评定(6)政治思想表现政治思想表现主要由辅导员根据学生在政治立场上的态度进行相应打分,主要考核学生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态度、对国家发展和时事政治的关心程度、参加各种政治理论学习等方面的表现,满分1分。

起评分0.5分,学生党员及预备党员予以0.2分的加分、入党积极分子予以0.1分的加分,其他方面由辅导员酌情给分,精确到0.1分,年级平均分不得低于0.7分。

(7)个人修养个人修养主要衡量学生的文化素养和道德品质,由本年级辅导员、各班长、团支书和学习委员组成的评定小组对本年级同学进行打分,满分1分,精确到0.1分,年级平均分不得低于0.7分。

(8)集体观念集体观念主要衡量学生的集体凝聚力和号召力,以及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

由本年级辅导员、各班长、团支书和学习委员组成的评定小组对本年级同学进行打分,满分0.5分,精确到0.1分,起评分0.3分。

(9)文体表现文体表现主要评估学生在文艺活动和体育活动方面的表现,以及学生的体育达标情况,由本年级辅导员、各班长、团支书和学习委员、文体委员组成的评定小组对本年级同学进行打分,满分1分,精确到0.1分,起评分0.6分。

(10)奉献精神奉献精神主要考评学生在平时是否乐于助人,是否愿意为集体和他人牺牲个人利益等方面的表现,由辅导员根据本年级同学在该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满分1分,精确到0.1分,起评分0.6分。

(11)综合调整辅导员根据本年级同学在各方面的综合表现对学生的整体测评成绩进行调整,调整范围为0-0.7分,精确到0.1分。

(12)加分项计算方法如下:一、学习类英语四级通过者加0.2分,英语四级达到550分或者英语六级通过者加0.4分。

二、荣誉称号类国家级标兵加3分,省部级标兵加2分,校市级标兵加1分;国家级称号加2.5分,省部级称号加1.5分,校市级称号加0.5分。

注:参加申报学校科研立项并按时结题成功的同学重点型加0.5分,普通型加0.3分。

可累计加分。

对于以团队形式获奖的同学,国家级奖项取前5名,省级奖项取前3名,校级奖项取前1名。

注:对于以团队形式获奖的同学,国家级奖项取前5名,省级奖项取前3名,校级奖项取前1名。

注:最佳寝室和最差寝室均为学期末对各周寝室评比成绩汇总后的总成绩。

注:科创学刊每发表一篇都按0.4分加分。

学术论文类加分需是在当学期发表的论文。

基数分乘以得分系数为最后应加分数。

得分系数:第一作者为1.0;第二作者为0.5分;第三作者及以后名次作者为0.2。

注:除学习类外,其他类别加分项目只针对奖学金评定学期内有效;加分项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算。

(13)减分项减分项主要是对学生违反学校以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一个整体衡量,减分项不设下限。

减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集体活动无故缺席一次减0.1分;晚自习无故缺席一次减0.1分;无故旷课一次减0.1分;寝室卫生评比中,成绩最差寝室每人减0.1分;受学院通报批评、警告的同学,分别减0.5、1分;对于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分别减1、3、4、5、6分。

以上减分项目对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予以双倍减分。

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第四条:奖学金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综合测评要依照原则采用民主方式,严肃认真地进行评选,并在人选确定后进行公示。

第五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每年奖励800元,比例为在校本科生总数的8%;二等奖每人每年奖励400元,比例为在校本科生总数的12%;三等奖每人每年奖励200元,比例为在校本科生总数的15%。

第五条奖学金评定以综合测评为依据,每学期进行一次,奖学金获得者的学习平均成绩((A+B)/2)必须在75分以上。

第六条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获奖条件及评分办法:少数民族预科学生需由本人提交奖学金评定申请表,院系审核通过后报送校学生工作处,参与全校少数名族学生奖学金的评定。

第七条一门以上(含一门)必修课未通过者,一学期累计旷课达到或超过6学时,受到校、院处分者,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

第八条评定程序1、辅导员、各班级干部负责汇总前一学期成绩,计算出每名学生的智育测评成绩。

2、在班级内部,各班长、团支书组织本班学生进行同学互评、班团干部考评。

3、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长、团支书和学习委员组成各个考评小组,完成其他各项德育、文体和能力测评成绩的考评工作。

4、年级辅导员负责汇总信息,完成每名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汇总工作,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5、奖学金评选在年级内部严格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根据不同等级奖学金分配名额确定最终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4、评定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如有疑问本人到学工办进行查询。

公示期满,符合获奖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汇总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附则1、本细则为试行文件,在日后工作中将根据具体情况和具体问题做适当的补充和调整,请各位同学提出合理建议。

2、本细则作为学生综合测评的依据。

3、所有加分和减分项目的加减分,均以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或获奖证书为依据。

4、本细则同样适用于xx学院的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5、本细则解释权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本细则自颁布起实施。

xxxxxxxxxxx学院201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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