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制度探析_曹明德
青岛市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
青岛市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摘要:排污权交易是治理环境污染的一种较可行的经济手段,具有优化环境资源配置.降低污染治理总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等优势。
青岛市的排污权交易借鉴了先进试点省市的经验,但也存在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交易市场不够活跃及企业排污监测和监管能力不足等与其他试点省市共性的问题。
因此,本文提出青岛市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建立富余排污权核定制度、设置专项资金引导企业主动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及建立排污跟踪系统等描施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制度。
关键词:排污权;排污权交易;法律法规;监管一、青岛市排污权交易存在的问题(-)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我国的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已开展多年,但一直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青岛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政办字(2016)23号)等文件,但也尚未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青政办字(2016)23号文明确,有偿取得排污权的排污单位仍需要依法缴纳排污费(口前改为环境税),对此,青岛市部分企业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存在质疑,认为排污权有偿使用是环境保护部门重复收费。
(二)交易市场不够活跃青岛市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启动半年来,企业积极性也不高。
青岛市排污权储备和交易服务中心仅对青岛市2016年上半年环评审批的建设项LI进行了初步摸底,约有119个建设项口属于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圉,其中约60个项计划在2016年底前建成申请排污权并缴纳使用费,但现实情况来看,2016年仅13家企业申请办理排污权交易,征收排污权使用费75万元,2017年仅8家企业办理,征收排污权使用费143万元。
整体来看,排污权交易市场不活跃,部分企业参与积极性不足。
(三)企业排污监测和监管能力不足准确讣量和监督污染源的排放是顺利开展排污权交易的重要保障[2]。
根据青岛市统计局统计数据,2016年青岛市规模以上工业10526家。
目前全市133家省控重点工业企业安装了自动监控系统,实现了排污数据与环保部门联网,254家工业企业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向公众公开环境信息,大多数工业企业的排污信息尚处于无监管或半监管状态。
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
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1. 引言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种通过市场机制来管理和减少污染排放的措施。
在过去几十年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给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各国纷纷采取了各种措施来减少污染排放。
而在这些措施中,排污权交易制度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手段。
本文将对排污权交易制度进行研究,并分析其在实际应用中的效果和问题。
2.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概念和原理2.1 排污权交易概念排污权交易是指相关部门将企业或个人拥有的一定数量的排放指标进行划分,并通过市场机制进行买卖。
企业或个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购买或出售其拥有的排放指标,从而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之间的平衡。
2.2 排污权交易原理排污权交易原理基于经济学中的供需关系和边际成本理论。
相关部门通过设立排放指标的上限,强制企业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减少污染排放。
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式来减少污染排放,从而获得多余的排放指标。
这些多余的指标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由其他企业或个人购买来弥补其自身的不足。
3.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优势和效果3.1 促进环境保护和减排排污权交易制度通过经济激励机制,鼓励企业或个人主动减少污染排放。
由于购买和出售排放指标都需要一定成本,企业或个人会更加积极地寻求降低自身的污染排放量。
这样一来,整体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对大气、水体和土壤等生态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得到有效遏制。
3.2 促进经济发展在传统的相关部门管控模式下,对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往往采取限产限能等措施进行管控。
而采用排污权交易制度后,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调整污染排放,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这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对整个经济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3.3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排污权交易制度可以促使企业或个人更加注重资源的节约利用。
通过减少污染排放,企业或个人需要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式。
这样一来,不仅减少了资源的浪费,也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
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及发展
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及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排污权交易制度应运而生。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种基于市场机制的环境政策工具,旨在通过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环境质量。
本文将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探讨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探索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
当时,一些地区开始尝试在局部范围内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进入 21 世纪,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我国加快了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设步伐。
2007 年,财政部、环保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标志着我国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此后,江苏、浙江、天津等地相继开展了排污权交易试点,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一)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排污权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等,为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果各地的排污权交易试点在优化环境资源配置、降低污染治理成本、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例如,江苏省通过排污权交易,推动了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高了污染治理水平。
(三)交易平台不断建立为了规范排污权交易行为,提高交易效率,各地纷纷建立了排污权交易平台,实现了交易信息的公开透明和交易过程的规范化。
然而,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对排污权交易有所涉及,但仍存在规定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导致在实际执行中面临诸多困难。
(二)初始排污权分配不公平合理的初始排污权分配是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基础,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科学的分配方法和标准,容易导致分配不公平,影响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三)市场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排污权交易市场还不够活跃,交易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市场供求关系对交易的影响有限。
论排污权交易制度在中国的实施
论排污权交易制度在中国的实施[摘要]排污权交易的存在有其理论基础。
我国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排污权交易制度。
在我国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必须分步进行。
必须不断推进排污收费制度的改革,在注重其他配套制度完善的同时,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收费;立法1 引言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当前受到各国关注的环境政策之一。
其主要思想就是:在满足环境质量要求的条件下,明晰污染者的环境容量资源使用权,即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排污权,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目前,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还处于探索之中,尚未形成完善统一的法律制度。
必须对排污权交易进行制度安排,赋予排污权交易以合法地位,将排污权交易的过程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排污权交易提供法律支持与保障。
2 排污权交易存在的理论基础环境问题主要是一个经济问题。
因此,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手段之一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在研究其理论基础时,主要是从经济学的意义上出发的。
2.1 资源稀缺论环境资源的稀缺性主要是指环境资源难以容纳人类排放的各种污染物。
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某环境要素如果要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就难以满足人们的生产需要,或者如果满足了一些人的生产需要就难以满足另一些人的生产需要。
2.2 公共财产论环境质量退化的重要原因就在于环境资源具有公共财产的特性。
按照民法所有权理论它不可能产生具有排他性的所有权。
因此,有必要重新界定财产权或使用权。
污染物排放权实质是环境资源的使用权,是由国家这一资源所有者通过某种形式赋予特定的使用者的。
环境资源的稀缺性以及污染治理成本的差异,使排污者产生了对污染物排放权的支付愿望。
2.3 科斯定理美国经济学家科斯在分析外部不经济性时认为,只要适当地确定资源的财产权,就会消除外部不经济性。
这就是著名的科斯定理。
排污权交易思想来源于科斯定理,即将“环境纳污(自承)能力”或曰“排污权”作为一种稀缺性资源,在实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通过可交易的排污许可证,使排污资格产权化,通过市场达到高效率的配置。
论排污权交易制度在中国的本土化
论排污权交易制度在中国的本土化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环境保护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排污权交易制度作为一种经济手段,成为中国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工具之一。
然而,要实现排污权交易制度在中国的本土化,仍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中国的地域差异和产业结构多样性使得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本土化面临一定难度。
中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的环境状况和污染程度差异较大,因此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同时,中国的产业结构也十分复杂,不同行业的污染排放特点不同,需要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交易规则和标准。
其次,排污权交易制度在中国面临着监管和执法的挑战。
由于中国的地方保护主义和环境执法力度不足等问题,导致一些企业对排污权交易制度缺乏必要的认识和遵守。
此外,监管部门在制定规则和监督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不足之处,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执法措施。
因此,需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有效执行。
再次,公众参与和信息透明度也是排污权交易制度本土化的重要问题。
在中国,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对企业的环境责任要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在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和需求,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
另外,信息透明度也是保障排污权交易制度公正和透明的关键,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的公开透明度。
最后,要实现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本土化,还需要加强相关机构和人才的建设。
中国政府需要加大对环境保护机构的支持力度,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效能。
同时,培养和吸引一批具备环境经济和政策研究背景的人才,为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本土化提供智力支持。
总之,排污权交易制度在中国的本土化不仅是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项艰巨的挑战。
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执法,推动公众参与和信息透明度,加强相关机构和人才建设,为实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排污权交易制度在中国的本土化,为改善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做出更大的贡献。
从环境保护法角度浅析排污权交易制度
从环境保护法角度浅析排污权交易制度作者:秦杨来源:《消费导刊》2017年第02期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也在不断的加重,一种将环境资源使用权商品化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应运而生。
排污权交易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一定的前提下,利用市场机制允许企业之间将对环境资源的使用权即排污权像商品那样进行交易,以此来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环境使用权交易制度起源于美国,它一直被认为是一项法律化的经济手段[1]。
在承认排污权交易为我国试点地区带来环境效益的基础上,我们也应看到这一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正文通过对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从立法层面提出了应对措施,以求排污权及其交易制度能够更加完善,在中国得到更广泛的实施。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立法建议排污权,又称环境容量资源的使用权,是企业等排污单位通过行政申请在获得环境行政部门的许可后,按照许可证指定的范围、时间、地点、方式和数量等内容进行排污的权利。
它是对环境容量资源的一种无偿利用,在对环境造成污染时,行政机关又可以通过污染收费制度进行以“罚”为目的的行政措施。
在过去,生产力水平不是很发达,人口不如现在众多,市场竞争不是那么激烈,环境容量资源也比较丰富,能同时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一度被认为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免费材料。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由于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等排污单位的数目也在不断的增多,为了发展经济企业的排污量也在相应的的增加,直到某一行政或特定地区的排污量超过了特定的环境容量,环境资源再也难以容纳人类排放的各种污染物时,环境容量变成了一种稀缺资源,只有稀缺资源才有交换价值,才能成为一种商品。
研究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起源、在我国的实施现状、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分析,具有重大意义。
一、排污权交易的历史发展(一)排污权交易的定义排污权交易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于20世纪60年代末提出。
美国政府通过签署《排污交易政策总结报告书》,全面的阐释了排污交易政策的原则。
简析排污权交易制度
监 督管 理下 , 以排污指 标为 标的进 行交 易 。 它是一 种环境 管理 的 无偿 分配 , 导致 企业 的污染 治理动机 不 明确 , 这 同时也削弱 了企 经 济手段 。通 过运用 市场刺 激机制 , 鼓励 企业采 用低 费用 、 少污 业污 染治 理的积 极性 。 随着 市场经 济的发 展 , 统 的排 污 收费制 传 染 的措施 , 有利 于污 染源合理 布局 和资源 的优 化配 置 。
些 问题指 出了一 系列对 策 来促进 我 国排 污权 交 易制度 的发展 。 关 键词 排 污权 交 易 环境 保护 市场 经济 文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号 :090 9(090-4 -2 10.5 220)8 40 0 中图分 类号 : 2. D926
面对 我 国当前严 峻的环 境形 势, 快采 取有效 的措 施 , 尽 切实 于企业 降低排 污量 , 避免造 成资源 的 闲置和浪 费 , 又 有效 的改善 提 高环 境整体 质量 , 当务之 急 。 是 因此 寻求低成 本 的污染控 制政 了环境 质量 。 策和 提高 有 限资金 的使 用效率 , 无疑 具有重 要 的价值 。 而排 污权 3有 利于政 府环境 管理职 能 的实现 。 . 由于 信息 的不对称 性 ,
州 、 原、 太 平顶 山和贵 阳等六个 城市进 行大 气排污 交 易政策 实施 级 市场上 买卖 获利 。这样 , 污者就有 减 少排污 的积极性 , 排 在企
的试 点。19 年 国家环保 局与 美 国环 境保护 协会 共 同在 辽 宁本 业利益 的驱动 下, 99 自然会 珍惜有 限的排污权 , 减少污 染物 的排放 。 溪 和江 苏南通 进行 了二氧化 硫排 污权交 易 的试点研 究 。 02年 20
、
排 污权交 易制度 的起源和 发展
论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的建立模板
论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的建立论排污权交易制度在中国的建立摘要: 排污权交易是环境保护经济手段的运用, 是一种典型的私法手段。
排污权交易制度在国际法中发展迅速, 并推动了世界各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发展。
排污权交易制度在中国已有了成功实践, 但仍处于起步阶段, 建立中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实为必要。
中国要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需合理确定总量控制进行排污权初始分配, 并对政府监管和市场运行进行合理界分。
基于上述分析, 本文提出了中国排污权交易制度体系建构的设想。
环境危机是市场机制在公共物品供给领域失灵的产物, 这也正是政府对环境问题干预的正当借口, 但政府奉行直接行政干预和控制为基础的环保政策, 并不能有效的解决环境问题。
过多强制性的环保措施不但加剧了政府机构的膨胀和政府公职人员的”寻租”,而且由于政府对经济领域的不适当干预, 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束缚了经济的发展。
因此, 如何协调政府干预和市场运行的界限极为重要, 而排污权交易制度就是政府干预和和市场运行的结合, 实践也证明排污权交易制度能够有效地减少治理污染的社会费用, 降低环境负荷, 因而得到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采用和学界的关注。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法制经济, 法律制度的保障是环境经济政策的生命线, 参与市场运行的环境经济政策也只有在相应的法律制度的保障下, 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因此, 必须进一步完善中国的环境法律制度体系, 赋予排污权交易制度相应的法律地位, 才能使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作用得到更加完整的发挥。
基于此, 本文拟从排污权交易制度概述, 排污权交易制度在国际法中的发展状况, 排污权交易制度在中国的实践状况, 中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基础和中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体系建构等五个方面论证中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构。
一、排污权交易制度概述(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内涵分析排污权交易(又称排污指标交易、环境容量使用权交易), 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 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有性质, 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 经过污染者之间交易排污权, 实现低成本污染治理, 它在控制环境污染方面兼有环境质量保障和成本效率的特点, 成为总量控制目标下最具潜力的环境政策。
浅析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
浅析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作者:黄娴高倬辰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22期摘要环境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的复杂化、加剧化。
我国在经济领域取得的成就,越来越多的需要为之前带来的环境问题负责,而且环境问题也越加深刻和广泛的影响着我们的生活。
环境问题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经济性因素,这也是导致环境问题难以解决的重点。
在美国率先通过排污权交易有效控制环境问题之后,西方国家纷纷效仿也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国虽然也多次试验,但大多都流于表面。
本文试通过从美国的经验与我国试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我国建立排污权交易的看法。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环境问题作者简介:黄娴,云南大学法学院2012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高倬辰,太原工业学院学生,研究方向:环境工程学。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7-045-02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追求物质精神享受的同时,人们也开始更多的关注身边的环境问题。
要说近几年出现频率最高的,人们最关心的环境问题那一定是雾霾天气。
特别是在2013年的冬天,重度雾霾天气几乎席卷了半个中国,让人感叹环境日益恶化的同时,也不禁思考用什么方法才能够更好更有效的治理环境污染,让经济效益的增长和环境的可持续真正做到比翼齐飞。
雾霾事件的发生,无情的展示了环境问题就在我们身边,已经不容我们忽视。
雾霾伤害着我们的身体,刺痛着我们的神经。
虽然有专家学者称,汽车尾气、烹饪是京津冀雾霾的重要成因。
但是绿色和平的报告却认为京津冀地区的能源供应结构过度依赖煤炭,而工业排放才是主要的污染源。
而政府在治理雾霾的问题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加快淘汰能源行业落后产能,着力降低煤炭消费比重,给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重点任务这些行政计划性的宏观的调控上。
环境作为公共资源,其外部性是导致污染泛滥的主要原因,而解决的办法是制定科学合理的对策使其外部性能够有效的内部化。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排放污染也成为了我国环境问题的主要来源之一。
为了减少排污物对环境的影响,我国自2015年开始试行排污权交易制度。
这一制度的推行,无疑是我国环境治理体系的创新之举。
排污权交易制度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本文将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探析,以期为相关政策的改进提供参考。
排污权交易制度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行业覆盖不全。
目前,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只覆盖了部分行业,比如电力、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
而其他行业,尤其是小型企业,排污权管理相对滞后。
这导致了环境保护的不均衡,一些行业的排放污染依然严重,严重影响了周围环境的质量。
未来有必要进一步扩大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行业覆盖范围,让更多的行业纳入到排污权交易制度之中,以实现全面治理排污污染的目标。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中,监管不到位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由于监管不到位,一些企业存在违规排污行为。
而且,由于排污权交易的数据信息透明和公开程度不高,很难监督企业是否按照排污权交易制度进行排放。
这种情况下,就极大地削弱了排污权交易制度对于企业的约束力,也使得一些企业可以逃避规范排放的约束。
未来需要加强对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监管,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管机制,提高数据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以确保排污权交易制度能够真正发挥效用。
排污权交易制度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市场不成熟、价值评估难度大等问题。
在排污权交易市场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市场透明度不足,导致了市场成熟度不高,价格波动较大,难以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
由于环境价值的评估难度较大,导致了排污权的定价存在争议。
这使得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难度较大,也影响了其运行效果。
未来需要加大对于排污权市场的培育和建设,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成熟度,同时加强对排污权价值的评估,以确保排污权的合理定价。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运行模式和机制也需要进一步优化。
目前,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执行方式主要是政府指导,市场机制参与度较低。
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
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摘要:在中国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是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目前,作为一种权利形态的排污权还未获得我国立法的承认,排污权交易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没有作为一项制度建立起来,这不利于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发展。
我国环境污染形势的严峻以及大量“排污权交易”实践活动的开展使以法律手段规制该制度变得极为迫切。
本文在分析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的基础上,为构建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提出了相关意见。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现状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意见一、排污权交易制度概述(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涵义、起源和发展所谓“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指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激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节约污染排放指标,这种指标作为“环境容量资源”“有价资源”或“储存”起来以备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之需,或在企业之间进行有偿转让的一种制度。
排污权交易起源于美国,最先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于1968年提出,又称买卖许可证交易制度,是指确定一个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在不超过该排放总量的前提下,允许各排污单位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减少排污量以保护环境的制度。
它是把环境容量转化为一种商品,即出卖环境的纳污能力,并将其纳入价格机制的一种环境经济手段。
[1] 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相继进行了排污权交易的实践。
我国从1991年就已经开始了排污权交易试点的工作,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排污权交易是当前深受各国关注的环境经济发展政策,它通过赋予环境容量资源价值,确定产权,并允许产权自由转让的方式,通过有效配置环境容量资源,降低污染控制的社会成本,成为实施总量控制的有效方法。
(二)构建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意义首先,有利于提高企业防治污染的积极性。
在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是1989年起开始实施的中国环境管理“五项制度”提出,从实践情况来看,我国的排污权交易起到了节省治理费用,保护环境质量的效果。
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探讨
ECONOMICPRACTICE・经济工作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一大重要研究课题。
各国纷纷采取政策和手段,对保护和治理环境进行了多方面的试验和探索。
其中,排污权交易当前受到各国关注。
它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并首先被美国国家环保局用于大气污染及河流污染管理。
而后,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相继进行了排污权交易的实践。
其中又以美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比较成熟。
经过几十年的实践,美国的排污权交易特别是二氧化硫排放交易实践表明,该制度具有显著的经济—环境效益。
然而由于我国对排污权交易认识的局限和不足,阻碍了排污权在我国的发展和推广,本文针对我国排污权交易优点和存在问题展开分析。
一、排污权交易制度概述(一)排污权交易的主要内容排污权交易是基于市场的环境管理手段,其主要思想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从而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首先由政府部门确定出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并评估该区域的环境容量;然后推算出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将此排放量分割成若干等份的排放量,每一份即排污权。
(二)排污权交易的特点1.成本最小化。
排污权交易作为一种污染控制的经济手段,它最大的特点就是降低污染物排放治理成本,实现了在总环境没有恶化的前提下而使治理成本最小的目标,满足帕累托最优。
实际上,就是让污染治理成本低的企业来承担治理工作,这样可以降低整体的污染治理费用。
治理污染成本低的工厂通过治理,大幅度减少排污量,然后通过卖出多余部分排污权而获益;对于那些安装治理设施比购买排污权成本高的工厂,通过购买排污权节约了成本而获益,整体上实现了成本的最小化。
2.具有政策的灵活性。
排污权交易并不是将污染物削减均等地分配给排污者,而是在一定排放量的范围内让那些削减费用低的企业通过转卖排污权而承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探讨文/龚丽肖2008・13经济论坛125经济工作・ECONOMICPRACTICE担更多的削减负荷,同时允许那些削减费用高的企业通过购买更多的排污权而在一定的排污水平上依然维持或提高产量。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问题浅析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问题浅析[摘要] 排污交易制度是环境保护中的经济手段,法律化的经济制度,起源于美国,交易指标的是环境使用权。
这在中国有应用的必要和前景。
本文简要介绍了排污交易制度的涵义和发展,重点分析了该制度推行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旨在促进对排污交易制度的推广和实行提供参考。
[关键词] 排污交易制度环境管理经济手段污染控制所谓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指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激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节约污染排放指标,这种指标作为环境容量资源有价资源或储存起来以备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之需,或在企业之间进行有偿转让。
而新建污染源或缺少污染排放指标的老污染源, 则可以由排污权交易市场有偿向污染排放指标有节余的企业购买[1]。
排污权交易制度着眼于环境保护,基于一定的法律体系,旨在运用经济学的成本最小化市场调节机制,刺激和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将优化生产设计以尽可能减少排放量的清洁生产目标统一到原有的产品产量目标中,是一种法律化的经济制度,经济性的环境管理制度。
在60年代末,戴尔斯提出了将满足环境标准的允许污染物排放量作为许可份额,准予排污者之间的互有偿交易[2]。
70年代初,蒙哥马利应用数理经济学方法,严谨地证明了排污许可交易体系有污染控制的成本效率,即实现污染控制目标的最低成本的特征。
据此,1979年,美国颁发了“泡泡政策”。
即将一个工厂的多个排放点、一个公司下属的多个工厂或一个特定区域内的工厂群视为一个“泡泡”。
在泡泡内部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在非达标区,新扩改的项目,必须取得相应的排污削减量以“抵销”或补偿它们的排放。
排污削减量可通过许可证交易市场或贮存排污削减信用的银行购买[3]。
1986年11月18日,美国政府签发了国家环保局《排污交易政策总结报告书》,并于1986年12月4日正式颁布。
美国联邦环境保护局(EPA) 将其用于大气污染及水污染治理。
据美国总会计师事务所估计,自1990 年排污交易制度被用于SO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以来,美国的SO2(二氧化硫)排放量得到明显控制的同时,其治理污染的费用节约了约20 亿美元,排污许可的市场价格远远低于预期水平,充分体现了排污权交易的保证环境质量和降低达标成本的优势,实现了巨大的环境、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
试论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
试论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广大朋友们,关于“试论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是由论文频道特别编辑整理的,相信对需要各式各样的论文朋友有一定的帮助!排污权交易是控制环境污染的一种新的市场措施,在节能减排中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处理总值处理可控的指标范围内,通过市场手段的调整和运作并从法律、激层面建立有法可行的污染物排放制度。
在政府和市场双重运作机制下,将排污权利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商品投放到市场当中去,以此来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控制,从而达到污染物排放量,达到改善和保护环境的目标。
一、排污权交易制度概述(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起源世界上最早的排污权交易发源于美国。
上个世纪的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期间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生活的提高也带来了环境的日益恶化,面对工业二氧化硫污染问题,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开始考虑节能排污问题,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末期,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对此提出了著名的排污权交易理论。
美国联邦环境保护局为了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二者之间的矛盾问题,出台《清洁空气法》,《清洁空气法》中在明确空气质量目标时的同时也提出排污权交易的设想,并引用了“排放减少信用”概念,这是排污权交易设想第一次提出,也仅仅处于概念设想阶段。
从1977年开始,美国以“排放减少信用”为中心先后制定了包括:补偿政策、泡泡政策、节余政策、银行政策等在内的排污权交易计划。
1986年,美国联邦环境保护局又扩大了政策范围,允许排污削减量的相互转让和交换,这为各工厂和企业在如何进行费用最小的污染削减方面提供了巨大空间。
随后,德国、英国等西方国家也相继效仿实行了排污权交易制度。
(二)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主要特点排污交易制度作为一项改善和保护环境的经济手段,不仅可以将排污费用纳入到企业的生产成本中,改善企业排污、控污的相关技术,还可以通过调整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计划来实现对排放污染物政府宏观调控的目的,这样,即能够降低管理成本,又能够有效地调和日益扩大的社会生产和有限的环境容量资源之间的矛盾。
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
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排污权交易制度作为一种有效的环境治理手段,逐渐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排污权交易制度通过建立市场化机制,将排放权利进行交易,以达到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环境质量的目标。
本文将对排污权交易制度进行研究,探讨其实施现状、影响因素以及对环境治理的作用。
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现状目前全球范围内已经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实施了排污权交易制度。
其中,欧盟是最早引入该制度的地区之一。
欧盟于2005年开始实施了欧盟碳市场(EU ETS),并逐渐扩大到包括二氧化碳以外的其他温室气体。
此外,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也相继建立了自己的排污权交易市场。
在中国,自2005年开始试点以来,已经有多个省份和城市陆续建立了自己的碳市场。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中国七大区域碳市场试点,包括北京、上海、广东、山东、天津、重庆和湖北。
这些试点的成功实施为全国范围内的碳市场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二、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影响因素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是因素。
相关部门对于环境治理的重视程度和支持程度对于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推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是市场因素。
市场需求和供给关系以及价格波动等因素都会影响到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运行效果。
再次是技术因素。
环境监测技术和减排技术对于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社会认知和参与程度也是影响排污权交易制度实施效果的关键因素。
公众对于环境问题认知程度以及参与意愿都会直接影响到该制度在社会中产生积极作用。
三、排污权交易制度对环境治理的作用1. 促进减少污染物排放通过建立碳市场等排污权交易制度,企业之间可以交易排放权,从而形成减排的经济激励机制。
这种机制可以激励企业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促进环境的改善。
同时,通过市场交易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整体减排效益。
2. 促进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为了满足碳市场等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要求,企业需要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改进生产工艺。
浅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浅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作者:徐园红潘磊来源:《科技视界》2016年第19期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本文浅析排污权有偿使用及排污权交易相关知识。
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我国环境资源领域一项重大的、基础性的机制创新和制度改革。
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对更好地发挥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作用,在全社会树立环境资源有价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1排污权有偿使用及排污权交易的定义排污权是指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条件下,排污单位依法取得的按照国家或本省排放标准,向环境直接或间接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权利。
排污权有偿使用,是指在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排污单位通过向县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取得排污权的行为。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满足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排污单位通过排污权交易平台依法出让或受让排污权的行为。
2排污权交易的历史及内涵1968年,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首先提出排污权概念,其内涵是政府作为社会的代表及环境资源的拥有者,把排放一定污染物的权利像股票一样出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者。
污染者可以从政府手中购买这种权利,也可以向拥有污染权的污染者购买,污染者相互之间可以出售或者转让污染权。
排污权交易是在一个有额外排污削减份额的公司和需要从其他公司获得排污削减份额以降低其污染控制成本的公司之间的自愿交易。
它以一定地区在一定期限内污染物总量的控制为前提和目标,充分有效使用当地的环境容量资源,以经济政策和市场调节手段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减少污染,进而进行企业间的排污权买卖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治理污染的成本,提高治理污染效率的一种控制污染的环境保护手段。
排污权交易同传统的管理政策相比,能够更多、更快地实现污染物排放的削减。
排污权交易计划的灵活性使得商人们能够评价他们的最佳控制方案,如选择内部控制或通过市场与其他人合作取得排污削减,同时,也向公众保证了他们履行排污削减的责任。
排污权交易制度浅析
排污权交易制度浅析摘要: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水污染和雾霾问题严重,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只有通过加快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实行市场化调剂方式,才能有效解决污染问题加剧的问题。
实践也证明排污权交易制度能够有效地减少治理污染的社会费用,降低环境负荷。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制度建议当前,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水污染和雾霾问题严重,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只有通过加快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实行市场化调剂方式,才能有效解决污染问题加剧。
排污权交易是环境保护经济手段的运用,是将排污权行政化转而由市场化管理与市场相联系的方式进行调剂,因此,如何协调政府干预和市场运行的界限极为重要,而排污权交易制度就是政府干预和和市场运行的结合,实践也证明排污权交易制度能够有效地减少治理污染的社会费用,降低环境负荷。
对此,本文拟从排污权交易制度内涵及其产生背景、排污权交易制度在国外的的施行状况、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的发展状况,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五个方面论证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架构。
一、排污权交易的产生背景(一)排污权交易的概念排污权交易是指利用市场手段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种经济手段,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控制策略。
其实质是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取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利象商品那样买入和卖出,并以此来进行排放控制。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排污权交易双方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有性质,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通过交易实现低成本污染治理的制度。
(二)排污权交易产生的背景排污权交易最先是由美国人戴尔斯在1968年提出来的,美国从1976年防治空气污染方面实施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排污权交易最初只限于同一工厂内不同排污口之间的调整,只要总量不增加,某一排污口多排一点或少排一点是可以容许的。
最初,排污权交易只在部分地区进行,涉及多种污染物,交易形式多异,包括“补偿”、“汽泡”、“容量节余”和“银行储存”四种政策。
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助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助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佚名
【期刊名称】《环境保护》
【年(卷),期】2017(45)14
【摘要】近年来,重庆市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大环境保护领域的投融资改革力度,不断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有力推动了重庆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升级,对促进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持续减少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
【总页数】2页(P70-71)
【关键词】交易制度;有偿使用;体制改革;生态文明;排污权;助推;经济增长方式;污染物总量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22
【相关文献】
1.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排污权交易 [J], 本刊编辑部
2.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若干问题探析r——以浙江省温州市为例 [J], 翁智雄;章翼;葛察忠;程翠云;田超阳
3.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实践探索 [J], 晗桢;
4.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制度r——吉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基准价格的成本调查报告 [J], 吉林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5.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废止《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财政厅关
于在我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通告(粤环发[2021]5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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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671-6914(2004)04-0100-(07)收稿日期:2004-04-16作者简介:曹明德(1964) ),男,安徽肥西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法学博士,5现代法学6副主编,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资源法学。
*本文是西南政法大学重点课题/重庆大发展中的环境法律问题研究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排污权交易制度探析*曹明德(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摘 要]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制度之一,是许可证交易制度在污染防治领域的表现,可以实现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
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目前尚处于试点探索阶段,需要从配套改革、制度内容、实施程序等几方面予以完善。
[关键词] 排污权交易;补偿;实施基础Abstract:T he tr ade system of pollutant discharge rights,w hich can realize the optical distribution of env ironment r e -sources,is o ne of the basic systems o f environment resour ces law and a display of licensing trade system in pollutant pro -tecting field.A t present ,the trade system o f pollutant discharge rig hts,being in the tr ial stage in China,should be per -fect ed fro m such aspects as complete reform,syst em contents and implementation procedure.Key Words:trade of pollutant discharg e;compensation;basis of implementation 中图分类号:DF 51 文献标识码:A/排污权交易0制度是美国经过多年的环境管理实践探索出来的一种运用市场机制进行污染治理的有效手段,一些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相继引入了此项制度,已取得积极的成效,近年来/排污权交易0制度在国际上得以普遍推广,也引起我国学界和实务部门的浓厚兴趣和高度重视,并在我国开始了大胆的尝试。
然而,对于/排污权交易0制度的理论依据为何、此项制度的利弊优劣和对策、其基本内容及操作程序等问题,学界的探讨似嫌薄弱,亟待加强。
因此,从理论上对此项制度进行深入研究显得十分迫切。
本文从/排污权交易0制度的理论基础,/排污权交易0制度的涵义、起源、基本内容、程序和实施基础,排污权交易的利弊优劣和对策分析,以及排污权交易中美合作项目在我国的试点工作及其评价等方面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引起共鸣。
一、/排污权交易0制度的理论基础关于/排污权交易0制度的理论主要有经济学上的外部性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以及环境容量资源的财产权理论。
外部性理论主要是由英国剑桥大学教授马歇尔和庇古在20世纪中提出来的,也称/庇古0理论,是指被排除在市场作用机制之外的经济活动的副产品或副作用,主要是指未被反映在产品价格上的那部分经济活动的副作用。
它分为外部经济性和外部不经济性两个方面。
112环境污染就是经济活动的外部不经济性,因为,企业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周围环境造成负面影响,而企业未将这些负面影响纳入市场交易的成本与价格之中,企业从经济活动中受益,但其排污行为造成的治理费用转嫁给社会和他人,从而使污染受害者蒙受了损失,导致企业花费的成本与社会花费的成本之间的差异,形成所谓的外部不经济性,这是西方经济学解释环境问题的基本理论。
由于治理污染的费用由政府财政负担,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纳税人的税款,而企业则从营业活动中受益,这与社会正义原则不符;而且企业可以通过把治理污染的费用纳入到生产成本之中,从而反映在产品的价格上,最终由购买者和社会来分担其治理污染的费用,因此,有人认为应当将企业的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而/排污权交易0制度就是企业将其经营活动产生的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的具体体现,因而,西方经济学关于外部性的理论成为/排污权交易0制度的经济学理论基础之一。
从经济学的视角考察,环境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从而容易导致英国学者加雷特#哈丁所说的/公地的悲剧0。
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曾断言:/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
0122(P30)哈丁以牧场为例,说明环境资源是如何作为公共物品被免费使用的:在一个牧区,牧场是公有的,而羊群归各牧民自己所有,每个牧民作为理性经济人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放牧的羊群越多越好,但草场承载的羊群的数量是有限的,各牧民博弈的结果是导致草场的退化,公地的毁灭。
公地的悲剧表现在环境资源的利用上,不是人们从公地上拿走了什么东西,而是在公地上放入了一些东西:如在水体、大气、土地或空间中放入了有毒的、化学的、放射性的物质和能量。
环境经济学研究表明,环境质量退化和资源过度消耗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环境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这导致搭便车现象的普遍存在。
由于环境资源具有公共物品属性,依据传统民法所有权理论,它不可能产生具有排他性的所有权。
正因为如此,环境资源存在着被普遍滥用的问题。
为了解决一部分人免费使用环境资源的问题,有必要重新界定环境资源的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对环境资源进行有效配置,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实质就是对环境资源(包括环境容量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原则的具体措施,并在法律上肯定这一财产性权利(环境资源使用权)及其有偿流转,这实际上也是对环境资源同时具有私权属性的一种法律认可,尽管对于这一点学者们较少提及,而正是由于环境资源具有私人用品的属性,运用私法对其进行调整才有可能。
有关/排污权交易0制度的另一经济学理论是交易成本理论。
1960年R#H#科斯在芝加哥大学5法与经济学杂志6上发表的5社会成本问题6一文中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分析了法律制度对资源配置的影响,提出了著名的科斯定理:若交易成本为零,无论法律对权利如何界定,只要交易自由,资源都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得到有效配置,换言之,当交易无成本时,法律权利的任何分配都能产生有效率的结果。
但在现实世界中,交易成本总是大于零,由此又推出科斯第二定理:即在交易成本为正的情况下,不同的法律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
因此,能使交易成本最小化的法律是最适当的法律。
产权经济学家认为,在本质上,经济学是对稀缺资源产权的研究,一个社会的稀缺资源的配置就是对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的安排,产权制度影响资源配置及其利用效率。
环境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导致所有者与管理者分离、权责不明,如果依据科斯定理,明确和依法保障环境资源的产权及其流转,在政府的适度干预下,发挥私法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重要作用,那么环境资源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就会根据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和盈利原则自主选择购买排放污染物的指标(环境容量资源使用权),或者放弃购买这种权利而强化治理污染力度,这能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权利和自由,而且充分反映出交换双方的平等关系。
132环境容量资源的财产权理论。
/排污权交易0制度的第三个理论依据是环境容量资源的财产权理论。
一些人认为,环境容量¹(即环境容纳污染物的数量)是有限的,正是环境容量的有限性导致其成为稀缺性的/资源0,这种容量资源的稀缺性使其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从而使其具备了商品的一般属性,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换。
有人认为,由于环境要素的多元价值难以同时体现而导致某种环境功能资源产生稀缺性。
例如,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某种环境资源如果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就难以满足人们的生产需要,如果满足一些人的某种生产需要就不能满足另一些人的生产需要,由此产生环境资源多元价值的矛盾和某种环境资源功能的稀缺性。
另外,环境净化功能难以满足人类生产、生活排放污染物的需要问题特别突出,环境容量资源特别稀缺。
这种环境功能的稀缺性和环境容量资源的稀缺性是导致排污权交易的经济原因。
112从法学的视角考察,排污权的性质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学界存在分歧。
笔者认为,排污权是权利人所享有的环境容量的使用权,即在合法取得的环境容量范围内排放一定性质的污染物,是一种财产性权利。
吕忠梅、刘长兴等学者论证了环境容量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指出:/国家确定了总的环境容量后,就可以在通过合同等形式将其转让给私人,实现在国家控制之下的私人的环境使用权;私人对其依法取得的环境容量也可在国家监督下进行转让,实现环境容量交易。
0142蒋亚娟认为,排污权属于环境资源使用权,即人们对环境容量的使用权,该权利包括利用权、收益权和请求保护权等。
132二、关于/排污权交易0制度的涵义、起源、基本内容、程序和实施基础关于/排污权交易0制度的涵义。
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制度之一)))许可证制度的一个新的发展趋势是许可证交易制度或者/买卖许可证0制度,在污染防治领域主要表现为/排污权交易0制度。
所谓/排污权交易0制度,是指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污染物排¹有的学者认为:环境容量是环境资源生态价值的表现,可以界定为环境在正常的平衡过程中所能吸收净化的废物的数量。
参见本文参考文献142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激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节约污染排放指标,这种指标作为/环境容量资源0、/有价资源0或/储存0起来以备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之需,或在企业之间进行有偿转让。
而新建污染源或缺少污染排放指标的老污染源,则可以由排污权交易市场有偿向污染排放指标有节余的企业购买。
在西方国家,排污权交易制度对排污总量控制起到了重要作用。
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思想就是在满足环境质量要求的条件下,明晰污染者的环境容量资源使用权,即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排污权)。
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进和卖出,以此实现环境容量资源的优化配置。
/排污权交易0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排污权交易0制度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Dales)于1968年提出,并首先被美国联邦环境保护局(EPA)用于大气污染及水污染治理,特别是自1990年被用于SO2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以来,已经取得空前成功,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美国总会计师事务所估计,美国的SO2(二氧化硫)排放量得到明显控制的同时,其治理污染的费用节约了约20亿美元,排污许可的市场价格远远低于预期水平,充分体现了排污权交易能够保证环境质量和降低达标费用的两大优势。
至目前,美国已建立起以补偿(Offset)、泡泡(Bubble)、排污银行(Banking)¹和容量节余(Netting)º为核心内容的一整套排污权交易体系,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