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2021)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二)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二)甲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乙方:定点医疗机构鉴于:1.《基本医疗保险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推行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2.甲方是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有权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3.乙方是经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定并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具备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能力;4.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加强医疗服务的管理和规范,特制定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1.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并接受甲方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2.医疗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门诊诊疗、住院治疗、手术、康复治疗、疾病预防等。
二、医疗服务项目1.甲方可通过其他渠道了解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医疗服务项目的详细介绍;2.甲方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医疗服务项目,在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医疗选择;3.乙方应确保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国家相关医疗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医疗费用支付1.医疗费用支付方式采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甲方应提供相关的医疗保险证明材料;2.乙方在收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支付通知后,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医疗费用发票等相关资料;3.如甲方需要自费项目,应另行支付费用,费用标准需按乙方的收费规定执行。
四、医疗服务管理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2.乙方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管理体系,确保医疗质量控制、信息管理、投诉处理等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检查和评估,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
如发现问题或存在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五、协议的签署与解除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协议到期前,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及时展开协商并签订新的协议;2.如甲方或乙方发现对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提前书面通知并要求对方整改。
城市医疗服务协议(职工定点)8篇
城市医疗服务协议(职工定点)8篇篇1甲方:XXXX(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XX(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职工定点医疗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二、服务内容1. 乙方为甲方提供职工定点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的诊疗服务。
2. 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甲方职工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3. 乙方应建立严格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三、服务价格1. 乙方应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制定医疗服务价格。
2. 乙方应提供详细的医疗服务价格清单,供甲方参考和选择。
3.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提供超出价格清单的收费项目。
四、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医疗服务费用。
2. 甲方应确保支付方式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可以选择银行转账、网上支付等方式进行结算。
3. 乙方应提供正规的发票和收据,供甲方进行财务报销。
五、违约责任1. 乙方如未能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甲方如未能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支付医疗服务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其他部分。
七、其他约定事项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如需变更或解除,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甲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个人/单位,以下简称“参保人”)姓名/单位名称:签订日期:一、背景和目的1.1 甲方是经过医疗保险主管部门批准的定点医疗机构,具备提供医疗保险范围内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1.2 参保人为符合《医疗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的个人/单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1.3 为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有效性,甲乙双方就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费用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二、服务范围和标准2.1 甲方向参保人提供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诊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诊诊疗、住院治疗、手术、检查、检验等。
2.2 甲方提供的服务均按照国家、地方或甲方制定的标准进行,以保障参保人的医疗保险权益。
2.3 参保人在甲方就诊时,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卡等相关材料,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登记和核验。
三、服务费用和结算方式3.1 参保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按照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支付个人的自付费用。
3.2 甲方对参保人享受的医疗保险范围内服务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医保政策和规定报销。
3.3 参保人在甲方就诊时,需凭借医保卡及时刷卡结算,确保参保人的费用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
四、服务质量和保障措施4.1 甲方确保提供的医疗服务符合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有效性。
4.2 甲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尽合理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守诊疗规范、提供合理的诊疗方案、提供及时的随访和治疗指导等。
4.3 如参保人对甲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存在异议或投诉,参保人可向甲方提出投诉,并按照甲方制定的投诉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五、保密责任5.1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参保人的个人隐私和保密信息,甲方承诺妥善保护参保人的个人隐私和保密信息,不泄露或滥用。
5.2 参保人在甲方就诊时,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确保个人隐私和保密信息的安全。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6.1 对于协议的任何变更,甲乙双方应经过书面协商并达成一致。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协议编号:甲方(定点医疗机构):______地址:______传真:______邮编:______乙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______地址:______传真:______邮编:______鉴于乙方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参保单位,并依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为满足乙方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甲方愿意成为乙方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甲乙双方根据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的签署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有效期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二条约定的服务内容1.乙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乙方参保期间内,享受甲方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
2.甲方根据乙方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诊医疗、住院医疗、药品、检查、诊疗等。
3.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要求,提供医疗服务的相关报告和统计资料。
第三条医疗服务质量1.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要求,为乙方参保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甲方应配备合格的医务人员,保证医疗服务人员具有相应资质和证书。
3.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器材,并保持设备和器材的正常运行。
4.甲方应制定完善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内部质量评估。
第四条费用支付和结算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向乙方所规定的财务部门提供乙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结算报告。
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结算报告,及时支付医疗费用。
第五条信息管理和保密1.甲方应对乙方参保人员的医疗信息进行严格管理和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非法使用乙方参保人员的医疗信息。
2.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医疗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交流,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六条协议的终止和解除1.终止原因:本协议的终止,应基于以下任一方提出的书面通知:-协议期满并且未续签的;-一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
2021医保服务协议书
2021医保服务协议书医保服务协议书甲方:医保参保人身份证号码:XXXXXX联系地址:XXXXXX乙方:医保机构机构名称:XXXXXX联系地址:XXXXXX为了保障甲方的健康权益,甲方与乙方达成以下医保服务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医保服务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甲方在医保服务中享受到合理、高效、优质的医疗保障。
二、服务内容1.甲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包括但不限于:(1)住院费用报销:甲方在乙方指定医疗机构可能发生的住院费用,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报销;(2)门诊费用报销:甲方在乙方指定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门诊费用,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报销;(3)特殊疾病报销:对于特定的疾病,甲方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4)临床诊疗项目报销:甲方按照医保目录中规定的比例进行临床诊疗项目费用报销。
2.乙方提供咨询和协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医保政策咨询服务,解答甲方对医保待遇、报销比例及政策规定的疑问;(2)协助甲方办理医保报销手续,提供相应的报销材料和指导。
三、费用支付1.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乙方规定的费用支付比例承担医疗费用;2.甲方应按时足额缴纳乙方规定的医保费用,以确保甲方的医保权益有效;3.甲方享受医保待遇后,需按乙方规定的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乙方将按约定的报销比例进行费用报销。
四、权益保障乙方保证:1.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乙方规定,合理、公正地进行费用报销;2.提供准确、及时的医保政策咨询和协助服务;3.保护甲方的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4.对甲方的投诉、意见或建议进行及时处理。
甲方权益:1.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获得准确、及时的医保政策咨询和协助服务;3.个人信息的保密和医疗信息的安全;4.提出投诉、意见或建议,并要求得到及时回复。
五、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解决。
六、其他约定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后可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2.本协议的修改、终止、解释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医疗服务协议(职工定点)模板4篇
医疗服务协议(职工定点)模板4篇篇1医疗服务协议(职工定点)甲方(医疗服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为了维护乙方职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特签订本协议,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定点医疗服务事宜作出约定。
一、服务内容:1.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项目:门诊就医、住院治疗、医疗咨询、体检等。
2.乙方应当携带有效的员工工作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工作证、社保卡等)前往甲方医疗机构就诊,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3.乙方应按照甲方医疗机构规定的服务流程和规定进行服务预约、挂号等操作。
4.乙方在接受甲方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当尊重医护人员,配合治疗措施,服从医疗建议。
二、服务费用:1.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费用按照甲方医疗机构规定的价格标准收取,乙方应当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2.若乙方持有社保卡或其他相关医疗保险卡,可按照医保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费用报销。
3.甲方保留对服务费用进行调整的权利,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未事先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三、保密条款:1.乙方在接受甲方医疗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甲方在此承诺保护乙方个人隐私信息安全。
2.乙方在甲方医疗机构就诊过程中,需遵守医疗机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他人隐私信息。
四、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协议条款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要求,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照规定支付医疗服务费用、私自变更服务规则等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其他约定: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签订日起计算。
2.双方如需终止本协议,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协议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为医疗服务协议(职工定点)模板,具体协议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7篇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7篇篇1甲方(医疗保险机构):乙方(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 乙方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2. 乙方应设立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3. 乙方应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 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和设备,为医疗保险服务提供必要的保障。
5. 乙方应建立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确保医疗保险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服务价格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收取医疗保险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医疗服务清单和收费标准,供甲方审核和备案。
3. 乙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向患者明确告知医疗保险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确保患者的知情权。
1. 乙方应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和有效。
2. 乙方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检查和改进工作。
3. 乙方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和交流,尊重患者的意愿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五、费用结算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结算周期和结算方式进行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结算清单和结算依据,供甲方审核和备案。
3. 乙方在结算过程中,如发现医疗保险费用存在疑问或错误,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进行核实和处理。
六、违约责任1.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未按照要求提供医疗保险服务或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或解除协议。
2. 乙方如因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未按照要求支付医疗保险费用或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或解除协议。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文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文1. 协议的目的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权益,制定本协议。
2. 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名称:•地址:•电话:•许可证号:•医疗机构类别:•有效期:3. 服务内容3.1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范围内的服务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和限制(以下简称“支付标准”),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范围内的服务项目。
3.2 相关费用的收取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支付标准和规定,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收取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得超过支付标准。
3.3 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和告知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依据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和告知的规定,及时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和告知服务内容、收费等相关信息。
4. 服务质量4.1 医疗服务质量标准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遵循医疗道德和职业操守,切实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健康权益。
4.2 医疗纠纷处理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医患纠纷,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5. 违约责任5.1 违约定义定点医疗机构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标准,或者超过支付标准收取费用,均视为违约。
5.2 违约责任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因违约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6. 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6.1 协议的生效本协议经定点医疗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双方会签,生效。
6.2 协议的变更协议生效后,如需变更,需经定点医疗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变更协议。
6.3 协议的解除本协议自以下原因之一发生时解除:1.因定点医疗机构失去许可证或被吊销、撤销许可证;2.因定点医疗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被罚款、暂停业务、撤销等措施;3.经定点医疗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7. 协议的附录附录部分包括定点医疗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具体约定,可在协议签署时一并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临汾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甲方:临汾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乙方: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医保工作中的权力、责任和义务,保证广大城镇参保职工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本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和配套办法,双方均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相关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建立完善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制度,指定由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医疗消费信息的准确性和信息系统的稳定性。
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医疗服务行为、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查参保人员住院和医护人员诊疗过程等情况,一经查实有违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四条甲方按约定的时间及结算办法,向乙方拨付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五条甲方负责向乙方传达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
负责对乙方医保经办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进行医保政策、计算机信息系统操作的业务指导及相关培训。
第六条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相关规定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成立服务于医疗保险管理的机构,确定一名院级领导,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意见箱”、“医保专用窗口”,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医疗服务内容,向参保就医人员宣传、解答。
第八条乙方所使用的有关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统相连接的接口,能够满足甲方的信息统计和监督管理要求。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甲方: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乙方: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1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 年 1 月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过商议,就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应当认真贯彻国家、省以及本统筹地区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医药卫生、物价等规定,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乙方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包括:本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
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范围,包括:门诊、门诊特殊病等医疗服务,乙方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诊疗科目。
甲乙双方应当依照国家、省及本统筹地区有关的政策法规,正确行使职权,有权监督对方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举报或者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甲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的变化情况,并接受乙方咨询。
(二)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完善付费方式及结算办法,及时审核并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三)组织乙方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服务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明确并履行管理职责,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二)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并合规收费。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三)向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即时传输参保人员就医、结算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协议确定的量化指标与人社局组织的年度考核挂钩,甲方结合对乙方的年度考核实行分级评价与分级管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7)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协议双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参保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给参保人,包括但不限于门诊、住院、手术等相关的医疗服务。
1.2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符合医学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医疗服务,保证参保人的医疗权益。
1.3 参保人应当依据医学知识和专业建议,按照实际需要选择医学服务项目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服务期限2.1 本协议服务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年度结束,自动续签一个年度。
2.2 参保人有权选择其他定点医疗机构。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医疗服务。
3.2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向参保人开具合规的诊疗收费项目清单,并在服务过程中妥善保管和使用参保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参保人的隐私权。
3.3 定点医疗机构有权根据参保人的医疗需要和医疗技术水平选择具体的诊疗方案和治疗方案,并告知参保人各种医疗方案的利弊和可能的风险。
3.4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参保人的要求,向参保人提供医学证明材料并确保证明内容准确无误。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 参保人享有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并在合法缴纳医疗保险费后享有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待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一、协议双方本协议一方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保险;另一方为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
二、协议内容1. 保险的责任保险负责按规定向参保人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并按照规定向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
2. 医疗机构的责任医疗机构是保险的合作伙伴,负责向参保人提供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并按照规定向保险方报销医疗费用。
医疗机构须符合保险方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在保险方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
3. 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参保人有权按规定在医疗机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义务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保险方有权暂停或取消其保险资格。
4. 医疗费用结算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向保险方报销医疗费用,保险方在收到报销资料后应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并根据规定向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
医疗机构应妥善保管有关报销凭证和发票。
5. 协议期限和变更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如有需要,本协议可在协议期限届满前双方协商并签署有关协议书后继续执行。
如本协议内容需要修改,双方应在签署协议书前协商并达成一致。
6. 协议的解除本协议在协议期限内不得单方面解除,如有需要,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签署解除协议书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7. 争议解决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提交保险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处理。
三、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保险方:(盖章)签字:日期:医疗机构:(盖章)签字:日期:。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协议范本)
(协议范本)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W-HT-02620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Medical service agreement of designated medical institutions for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协议范本)甲方: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乙方:××定点医疗机构为保证广大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及统筹地区政府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2021医保服务协议书
2021医保服务协议书甲方(医保机构):_______________乙方(医疗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作为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乙方作为医疗服务提供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医疗保险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范围1.1 乙方应为甲方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服务。
1.2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门诊、住院、急诊、特殊治疗、药品供应等。
第二条服务标准2.1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参保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2.2 乙方应遵守医疗操作规范,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性。
第三条费用结算3.1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及时、准确结算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
3.2 甲方应根据协议规定,及时支付乙方应得的医疗保险费用。
第四条信息管理4.1 乙方应建立健全参保人员医疗信息档案,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2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医疗保险信息的核查和审计工作。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乙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如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医疗保险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协议变更与终止6.1 双方应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和实际需要,及时协商变更协议内容。
6.2 协议终止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妥善处理未结算的医疗费用。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7.2 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8.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协议生效9.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文本,具体条款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补充。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甲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医保部门”)乙方:定点医疗机构一、背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全国城镇职工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为了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质量和效益,加强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医保部门与乙方签署本协议,规定乙方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职责和义务。
二、定义1、医疗服务:指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的医疗诊疗、治疗、康复、预防等服务。
2、定点医疗机构:指医保部门指定的、在规定区域内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医疗机构。
三、职责和义务1、乙方必须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乙方应依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与医保部门签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3、乙方应按照规定实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和限制。
4、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医疗服务的质量评估和监督,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合理和高质量。
5、乙方应积极配合医保部门认真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调整、医院诊疗流程的优化、医疗服务质量评价的开展、医疗服务价格的控制等。
6、乙方应及时向医保部门报送有关医疗服务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诊病人次、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质量管理情况等。
7、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收取医疗保险基金,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安全、合理、透明。
8、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医患纠纷处理机制,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
9、医保部门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和考核,乙方应积极配合医保部门的相关工作,接受监督和考核。
四、违约责任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履行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职责和义务,医保部门可以限制或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前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其目的是保障城镇职工在遭遇疾病等风险时能够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医疗保障,并减轻其医疗负担。
为确保保险金使用合理、规范,同时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效率和安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需要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书,本文旨在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进行说明与解读。
协议内容定点医疗机构基本信息该部分主要包括定点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同时需要注明该医疗机构是否为公立医疗机构或民营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内容该部分需要详细描述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的提供的医疗服务内容,包括门诊、住院、急诊救护等服务。
医疗服务标准该部分需要说明定点医疗机构在提供各项医疗服务过程中需要遵循的标准,包括诊疗流程、医疗操作操作规范、药品使用规范,以及科学、合理、便民、效益等方面。
收费标准该部分需要说明所讨论的定点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时所收取的费用标准,包括门诊、住院、药品等方面,必须明确标注各项费用的起点、计费方式、收取标准等要素,并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责任分工该部分需要详细列明保险公司和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协调沟通、理赔处理等方面,以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保证保险金使用合理。
监督检查该部分需要说明保险公司及有关监管部门可以对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医疗服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协议签署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需要由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签署,个别地区可能还需要由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监督。
当签署后,该协议即成为约束双方的法律法规,必须严格按照约定履行。
结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签署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能保障受益人在遭遇疾病等风险时能够得到及时高效的医疗服务,并有效减轻医疗负担。
保险公司及相关部门在签署、执行这一协议时应当遵循科学、合理、规范、公平等原则,为广大城镇职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医疗保障服务。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模板
第 十四条 乙方应按照急性疾病 天量,慢性疾病 天量,
最长 超过
天量的原则给药
6
仅供参考
第 十五条 乙方应允许参保人员 本 疗机构 生所开处方
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得干涉参保人员的购药行 ,外购药品
的处方应书写规范,使用汉 , 迹工整,并 盖乙方门 专用章
第 十 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应 小包装,符合 本 疗保险关
容向参保人员
第 条 乙方所使用的 关 本 疗保险的管理软 ,应 方
的管理软 相 配,并留
方管理系统相 接的接口,能够满足
方的信息统 要求( 方 乙方间的 算机通 费用(网络费用)
乙 方 商解决) 方负责组
本 疗保险 算机管理 关
的人员
第章 就
3
仅供参考
第七条 乙方 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 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
仅供参考
合 编 2021-xx-xx
合同/协议(模板)
合称 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本 疗保险 疗服
仅供参考
本 疗保险 疗服 方
法定代表人 所
电话 统一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 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所 电话 统一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 码
保证广大城镇参保人员享 本 疗服 ,促进社会保障及卫 生 业的发展,按照 关规定, 方确定乙方 本 疗保险定点 疗机构,签 如
于剂量的规定
第 十七条 乙方使用本院生产的 并列入当地 本 疗保险用
药范围的 院制剂, 费用 方按照规定给 支付 乙方新生产的
院制剂如 请进入 本 疗保险用药范围可参照本 第 十 条
供的资料, 方 保密的义
( ) 方接到乙方 请 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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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trict the performance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parties to the agreement, the termination of cooperation, and clear regulations on relatedbusinesses.(协议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202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2021)说明:本协议书适用于协议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后,约束协议双方的履行责任,合作终止以及相关业务明确规定,如果需要,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或用于电子存档。
甲方:乙方:为保证广大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及统筹地区政府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六条乙方所使用的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统相连接的接口,能够满足甲方的信息统计要求(甲方与乙方间的计算机通讯费用(网络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负责组织与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二章就诊第七条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八条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乙方应认真查实,如情况属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具体期限由各统筹地区规定)通知甲方。
乙方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十条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
(一)乙方在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医疗保险卡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名单审查该证件是否有效,凭无效证件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二)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进行身份识别,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身份不符时应拒绝记帐并扣留医疗保险证件,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应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应保存15年。
第十二条乙方应使用由甲方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笺、专用收据和结算单等。
第十三条乙方必须保证为在本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住院床位。
第十四条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如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入院,其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如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应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乙方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记帐,按自费病人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第十六条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对符合转诊条件,乙方未及时转诊造成参保人员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将有能力诊治的病人转出,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支付(病情已过危险期,经甲方及参保人员同意,转入级别较低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除外);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十七条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15日内因同一疾病重复住院的,只按住院一次结算费用,参保人员对出院决定有异议时,可向甲方提出,费用暂行自付。
第十八条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应签文字协议)。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统筹地区关于诊疗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二十一条医生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收入不得与医生及医生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可拒付相关费用,并将相关项目排除在约定项目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协议。
第二十二条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新开展超出协议规定的诊疗项目,如该项目在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内,按以下原则处理:(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诊疗项目的申请;(二)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甲方审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并为甲方进行实地考察提供方便;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有保密的义务;(三)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过程(不含乙方因资料不齐补报的时间),如不同意申请,应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如同意申请,应同时确定给付标准,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超时限未答复视为同意。
第四章药品管理第二十三条乙方应严格执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规定,超出的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最长不超过24天量的原则给药。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允许参保人员持本医疗机构医生所开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不得干涉参保人员的购药行为,外购药品的处方应书写规范,使用汉字,字迹工整,并加盖乙方门诊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应有小包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关于剂量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使用本院生产的、并列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医院制剂,其费用甲方按照规定给予支付;乙方新生产的医院制剂如申请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可参照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申报手续。
第二十八条报销范围内同类药品(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如符合gmp标准)的情况下,乙方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时,药品费及因此而发生的相关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给付,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非法收取药品回扣的,一经查实,甲方应扣除该种药品的全部费用。
第五章费用给付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统筹地区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参保人员上月费用及清单报甲方,由甲方进行审核。
第三十三条甲方定期对门诊及外购药品处方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处方总量的5%,对违反规定的费用按比例放大后在给付时扣除。
第三十四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由于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五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违反规定不合理收费,甲方查实后,乙方应负责退还。
第三十六条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虚报费用或医护人员串通参保人员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应在偿付时扣除违约金额,并报有关行政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甲方应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三十七条乙方负责收取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并使用专用收据。
第三十八条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按统筹地区费用结算的有关规定给付。
第三十九条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费用申报×天内向乙方拨付合理医疗费用的90%,其余10%留作保证金,根据年终考核审定结果最迟于次年×月×日前结清。
第六章争议处理第四十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1年)。
第四十二条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终止协议;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十三条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日通知对方。
第四十四条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协议范本 | DOCUMENT TEMPLATHT-JH-0210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XX设计有限公司Your Name Design Co., Ltd.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