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导论(General 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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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
第一章 导论
国际法的概念及特征 国际法的历史发展 国际法的主体 国际法的渊源 国际法的编纂 国际法的效力根据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及特征
• 一、国际法的概念 1.国际法的名称 中文:万国公法
国际法
英 文
jus gentium(万民法) law of nations (万国公法) international law(边沁)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supranational law transnational law law of humanity
• 国际法委员会的编撰活动 • 1、国际法委员会的设立 • 2、国际法委员会的组成 • 3、国际法委员会的职能 • a.国际法的逐渐发展 • b.国际法的编撰 • 4、国际法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 a.条款直接提交各国政府作出评论 • b.“逐渐发展”和“编撰”日益融合在一起 • 5、国际法委员会的成就 • 其他机构和会议的编撰工作: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人权理事会) 大会第六委员会;国际红十字会
第三节 国际法的主体
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概念:国际法主体为,独立参加国际关系, 直接在国际法上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并 具有独立进行国际求偿能力者。 要件: 1、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 2、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3、独立进行国际求偿的能力(诉讼程序能 力)。
第三节 国际法的主体
第二节 国际法的发展
国际法发展的历史时期划分: 中古国际法——15、16世纪之前 近代国际法——1500—20世纪初(以1648 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为标志) 现代国际法——20世纪初经过二战至今
国际法学
第三节 国际法的主体
• 一、国际法主体的概念
国际法主体的两种迥然相异的观点: 只有国家才是国际法唯一主体; 代表人物:安吉诺第(意大利)、施瓦曾 伯格(英)、斯佩尔杜蒂(意大利)、平 托(斯里兰卡)、王铁崖(中)、周鲠生 (中)等。 只有个人才是国际法主体。 代表人物:塞尔、狄骥(法)等。
第四节 国际法的渊源
• 二、国际法的具体渊源
• • • • (一)条约 (二)国际习惯 (三)一般法律原则 (四)确定法律原则的补助资料:司法判例及权威公 法学家学说 • (五)公允及善良原则 • (六)国际组织、国际会议决议 • (七)准条约、软法
• 严格法律意义上的国际法渊源 • 1、国际条约(主要渊源) • a.造法性条约 • b.契约性条约 • 2、国际习惯(主要渊源) • a.国际习惯的形成条件 • · 物质因素:通例 • · 心理因素:被接受为法律 • b.国际习惯的形成 • c.国际习惯的查明 • e .国际习惯和国际条约之间的关系
• 广泛历史意义上的国际法渊源 • 1、一般法律原则(补充渊源) • a.关于一般法律原则的争论 • b.一般法律原则的地位 • c.一般法律原则举例 • · 已判事项不重开 • · 诚信原则 • · 禁止反言 • · 行使自己权利不得损害他人 • 2、国际组织的决定和决议(辅助资料) • 国际司法判例(辅助资料)
• 1.概念 • 1、周鲠生(1889-1971): • 国际法是在国际交往过程中形成出来的,各国承认的, 表现这些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在国际关系上对国家具有 法律拘束力的行为规范,包括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 2、王铁崖(1913-2003): • 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 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 3、梁西(1924-- ): • 国际法是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用以调整国际关系(主 要是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各种原则、规则和 制度的 • 总称。
第七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 一、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
• 国内法优于国际法 • (一)一元论 论据: • 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 (二)二元论 论据: • (三)我国学者的普遍观点
第七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 一、有关理论
• • • 1、一元论:国际法与国内法同属 一个法律体系 a.国内法优先说 · 源于“国家至上”观念,主张国家的活动均以其 国内法为根据与现实相去甚远,战后失去影响力 • b.国际法优先说 • · 带有自然法学说色彩,将国际法的效力依据归于 抽象的“原始规范” • · 实际上是否定国家主权,从而破坏了国际法基础
• 国际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 之间关系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 制度的总体。 • 几点说明: • 1、国际社会主要是由国家组成的。 • 2、国际法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 • 3、国家之间的交往,需要而且事实上确实有 法律原则和规则加以规范。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及特征
• 2.国际法概念的历史发展 • 市民法(jus civile) • 古罗马 • 万民法 (jus gentium) 近代国际法的前 身,后称万国法。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及特征
• 二、国际法的特征
• 1、主体——主要为国家。 • 2、制定——主要体现为国家间的协议。 • 3、对象——国际关系(主要为国家间关 系)。 • 4、效力——缺乏强制执行性,不同于国内 法。 • 因此有人认为国际法为“弱法”,甚至不 是法!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及特征
• 奥斯丁(John Austin)【英国实证主义法 学派奠基人】 —— • “国际法的规则与原则并不是由一个最高政 治长官制定的,而且没有规定任何法律制裁 来保证其规定的遵守,因此国际法不具有法 律性质”。 • 思考题:分析国际法的性质——国际法是不 是法?
第六节 国际法的效力根据
自然法学派(natural law):良知、理性、人 类共同的法律意识。
实在法学派(positive law) :国家意志
折衷学派:格老秀斯学派将国际法分为, 自然国际法和实在国际法 新自然法学派(neo-naturalist school) :社会 连带法学派、纯粹法学派 新实在法学派:权力政治说、政策定向说 我国国际法学界通说:各国协调意志
第五节 国际法的编纂
编纂(codification),即国际法的法典化。通过国 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条文化和系统化,以 消除其缺乏精确性的缺点。 分类: 形式上分类:全面法典化、个别法典化; 依编纂者:官方编纂、非官方编纂; 依编纂范围:全球性编纂、区域性编纂。 理解:编纂严格意义上指现有国际法原则、规则、 规章制度的明确系统化,不同于立法。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简介:(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及特征
• 三、国际法的性质——
• 1、国际法否定论 • 2. 国际法是法律的一个特殊体系。 • 3、国际法与国际道德的区别 • a.国际道德是通过国际社会舆论形成的,依仗人们内在的信 念及道义力量来维持,是一种不太确定的规范 • b.国际法由各国间协议和习惯形成,必要时可由外力加以强 制实施,是一种较为确定的规则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及特征
• 3 .国际法与国际私法
• 国际法——国际公法?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 管辖权的选择 • 国际私法——冲突法 • 准据法的选择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古罗马五大法学家之一:乌尔 比安 以法律调整公共关系还是私人关系作为标准。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大陆法系法律分类的基本标准, 构成罗马法系的基础。
• 二、现代国际法主体的类型
• (一)国家——由居民、领土、政权、主 权构成 • (二)争取解放(独立)的民族或民族解 放运动组织 • (三)国际组织——重要主体 • (四)交战团体或叛乱团体 • (五)个人——个人是不是国际法的主体?
第四节 国际法的渊源
• 一、概念
• 法的渊源,指的是效力意义上的渊源,即法的效 力通过何种形式表现出来。 1. 概念 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第一次出现、 确立并获得法律效力的地方或事实;国际法的渊 源,指有效的国际法规范产生或形成的过程、程 序或其表现的形式。 2. 渊源的范围 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 3. 等级次序(hierarchy)
内法的一部分。例:德国《宪法》第25条
第八节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 • • • 一、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征 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与强行法 三、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发展 四、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 • 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 一、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定义 • 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那些被各国公认和接受的、具
第七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 二、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
• (一)从国际法方面看 • (二)从国内法方面看
Baidu Nhomakorabea
• 三、我国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
• (一)条约(1)条约在国内的适用方式 • A.纳入(adoption),俄国; • B.转化(transformation):英国 • C.混合式 • 自动执行条约(self-executing treaty) • 非自动执行条约(non-self-executing):美国 • (二)国际习惯:国际习惯法规则只要不与现行国内法相冲突,则构成国
• 2、具有国际强行法性质的规则 • a.国际法基本原则 • b.国际人权法规则 • c.国际刑法规则
• 四、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历史发展
• • • (一)、20世纪以前 1、国际主权观念盛行 2、国际法基本原则仅适用于基督教 “文明国家” 间 • (二)、一战后 • 1、国联成立、社会主义国家产生 • 2、互不侵犯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初步确立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及特征
格老秀斯(Grotius荷兰)【近代国际法奠基人】 • ——“万民法,是指其拘束力来自所有国家或许多国家 的意志的法律”。 近代国际法中,万民法西方翻译为万国法(law of nations)。 18世纪末,英国哲学家、法学家 边沁(Bentham) 正式使用“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这一概念。 清末,国际法被介绍到中国,仍使用万国法的概念。 1864年丁韪良将美国国际法学家惠顿的国际法名著 《国际法原理》译为中文,称《万国公法》。
第四节 国际法的渊源
• 《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 • “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 裁判时应适用: • 1.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 认之规条者; • 2.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 • 3.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 • 4.在第59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 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 • 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 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第七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 3、相互联系论 • a.实践中二者不可分割 • b.发生联系的基础 • · 国家是最重要的纽带和动力 • · 国家的对内对外职能密切相关 • · 国内社会和国际社会关系复杂
第七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 • • 二、各国的实践 1、国际法在国内的效力是国内法问题 2、国家因国内法上的原因而违反国际义 务,应承担国际责任
第七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 2、二元论:国际法和国内法平行说
• • • • • • a.主张二者分别构成各自的法律秩序,有各自的 效力范围 · 二者效力根据不同 · 二者调整对象不同 · 二者法律渊源不同 · 国际法必须通过国家“转化”才能成为国内法 b.忽视了二者间紧密联系的一面, 造成二者的对 立
有普遍约束力的、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的、构成国 际法基础的法律原则。
• 二、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 1、国际社会公认
• • • 2、具有普遍约束力 3、适用于一切国际法领域,具有强行法性质 4、构成国际法体系的基础
• 三、国际法基本原则与国际强行法 • 1、国际强行法的概念 • a.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并认为不许损抑, 且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的规则才能更改 的规则。 • b.国际强行法概念的产生
第一章 导论
国际法的概念及特征 国际法的历史发展 国际法的主体 国际法的渊源 国际法的编纂 国际法的效力根据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及特征
• 一、国际法的概念 1.国际法的名称 中文:万国公法
国际法
英 文
jus gentium(万民法) law of nations (万国公法) international law(边沁)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supranational law transnational law law of humanity
• 国际法委员会的编撰活动 • 1、国际法委员会的设立 • 2、国际法委员会的组成 • 3、国际法委员会的职能 • a.国际法的逐渐发展 • b.国际法的编撰 • 4、国际法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 a.条款直接提交各国政府作出评论 • b.“逐渐发展”和“编撰”日益融合在一起 • 5、国际法委员会的成就 • 其他机构和会议的编撰工作: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人权理事会) 大会第六委员会;国际红十字会
第三节 国际法的主体
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概念:国际法主体为,独立参加国际关系, 直接在国际法上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并 具有独立进行国际求偿能力者。 要件: 1、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 2、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3、独立进行国际求偿的能力(诉讼程序能 力)。
第三节 国际法的主体
第二节 国际法的发展
国际法发展的历史时期划分: 中古国际法——15、16世纪之前 近代国际法——1500—20世纪初(以1648 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为标志) 现代国际法——20世纪初经过二战至今
国际法学
第三节 国际法的主体
• 一、国际法主体的概念
国际法主体的两种迥然相异的观点: 只有国家才是国际法唯一主体; 代表人物:安吉诺第(意大利)、施瓦曾 伯格(英)、斯佩尔杜蒂(意大利)、平 托(斯里兰卡)、王铁崖(中)、周鲠生 (中)等。 只有个人才是国际法主体。 代表人物:塞尔、狄骥(法)等。
第四节 国际法的渊源
• 二、国际法的具体渊源
• • • • (一)条约 (二)国际习惯 (三)一般法律原则 (四)确定法律原则的补助资料:司法判例及权威公 法学家学说 • (五)公允及善良原则 • (六)国际组织、国际会议决议 • (七)准条约、软法
• 严格法律意义上的国际法渊源 • 1、国际条约(主要渊源) • a.造法性条约 • b.契约性条约 • 2、国际习惯(主要渊源) • a.国际习惯的形成条件 • · 物质因素:通例 • · 心理因素:被接受为法律 • b.国际习惯的形成 • c.国际习惯的查明 • e .国际习惯和国际条约之间的关系
• 广泛历史意义上的国际法渊源 • 1、一般法律原则(补充渊源) • a.关于一般法律原则的争论 • b.一般法律原则的地位 • c.一般法律原则举例 • · 已判事项不重开 • · 诚信原则 • · 禁止反言 • · 行使自己权利不得损害他人 • 2、国际组织的决定和决议(辅助资料) • 国际司法判例(辅助资料)
• 1.概念 • 1、周鲠生(1889-1971): • 国际法是在国际交往过程中形成出来的,各国承认的, 表现这些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在国际关系上对国家具有 法律拘束力的行为规范,包括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 2、王铁崖(1913-2003): • 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 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 3、梁西(1924-- ): • 国际法是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用以调整国际关系(主 要是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各种原则、规则和 制度的 • 总称。
第七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 一、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
• 国内法优于国际法 • (一)一元论 论据: • 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 (二)二元论 论据: • (三)我国学者的普遍观点
第七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 一、有关理论
• • • 1、一元论:国际法与国内法同属 一个法律体系 a.国内法优先说 · 源于“国家至上”观念,主张国家的活动均以其 国内法为根据与现实相去甚远,战后失去影响力 • b.国际法优先说 • · 带有自然法学说色彩,将国际法的效力依据归于 抽象的“原始规范” • · 实际上是否定国家主权,从而破坏了国际法基础
• 国际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 之间关系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 制度的总体。 • 几点说明: • 1、国际社会主要是由国家组成的。 • 2、国际法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 • 3、国家之间的交往,需要而且事实上确实有 法律原则和规则加以规范。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及特征
• 2.国际法概念的历史发展 • 市民法(jus civile) • 古罗马 • 万民法 (jus gentium) 近代国际法的前 身,后称万国法。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及特征
• 二、国际法的特征
• 1、主体——主要为国家。 • 2、制定——主要体现为国家间的协议。 • 3、对象——国际关系(主要为国家间关 系)。 • 4、效力——缺乏强制执行性,不同于国内 法。 • 因此有人认为国际法为“弱法”,甚至不 是法!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及特征
• 奥斯丁(John Austin)【英国实证主义法 学派奠基人】 —— • “国际法的规则与原则并不是由一个最高政 治长官制定的,而且没有规定任何法律制裁 来保证其规定的遵守,因此国际法不具有法 律性质”。 • 思考题:分析国际法的性质——国际法是不 是法?
第六节 国际法的效力根据
自然法学派(natural law):良知、理性、人 类共同的法律意识。
实在法学派(positive law) :国家意志
折衷学派:格老秀斯学派将国际法分为, 自然国际法和实在国际法 新自然法学派(neo-naturalist school) :社会 连带法学派、纯粹法学派 新实在法学派:权力政治说、政策定向说 我国国际法学界通说:各国协调意志
第五节 国际法的编纂
编纂(codification),即国际法的法典化。通过国 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条文化和系统化,以 消除其缺乏精确性的缺点。 分类: 形式上分类:全面法典化、个别法典化; 依编纂者:官方编纂、非官方编纂; 依编纂范围:全球性编纂、区域性编纂。 理解:编纂严格意义上指现有国际法原则、规则、 规章制度的明确系统化,不同于立法。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简介:(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及特征
• 三、国际法的性质——
• 1、国际法否定论 • 2. 国际法是法律的一个特殊体系。 • 3、国际法与国际道德的区别 • a.国际道德是通过国际社会舆论形成的,依仗人们内在的信 念及道义力量来维持,是一种不太确定的规范 • b.国际法由各国间协议和习惯形成,必要时可由外力加以强 制实施,是一种较为确定的规则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及特征
• 3 .国际法与国际私法
• 国际法——国际公法?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 管辖权的选择 • 国际私法——冲突法 • 准据法的选择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古罗马五大法学家之一:乌尔 比安 以法律调整公共关系还是私人关系作为标准。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大陆法系法律分类的基本标准, 构成罗马法系的基础。
• 二、现代国际法主体的类型
• (一)国家——由居民、领土、政权、主 权构成 • (二)争取解放(独立)的民族或民族解 放运动组织 • (三)国际组织——重要主体 • (四)交战团体或叛乱团体 • (五)个人——个人是不是国际法的主体?
第四节 国际法的渊源
• 一、概念
• 法的渊源,指的是效力意义上的渊源,即法的效 力通过何种形式表现出来。 1. 概念 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第一次出现、 确立并获得法律效力的地方或事实;国际法的渊 源,指有效的国际法规范产生或形成的过程、程 序或其表现的形式。 2. 渊源的范围 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 3. 等级次序(hierarchy)
内法的一部分。例:德国《宪法》第25条
第八节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 • • • 一、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征 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与强行法 三、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发展 四、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 • 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 一、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定义 • 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那些被各国公认和接受的、具
第七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 二、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
• (一)从国际法方面看 • (二)从国内法方面看
Baidu Nhomakorabea
• 三、我国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
• (一)条约(1)条约在国内的适用方式 • A.纳入(adoption),俄国; • B.转化(transformation):英国 • C.混合式 • 自动执行条约(self-executing treaty) • 非自动执行条约(non-self-executing):美国 • (二)国际习惯:国际习惯法规则只要不与现行国内法相冲突,则构成国
• 2、具有国际强行法性质的规则 • a.国际法基本原则 • b.国际人权法规则 • c.国际刑法规则
• 四、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历史发展
• • • (一)、20世纪以前 1、国际主权观念盛行 2、国际法基本原则仅适用于基督教 “文明国家” 间 • (二)、一战后 • 1、国联成立、社会主义国家产生 • 2、互不侵犯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初步确立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及特征
格老秀斯(Grotius荷兰)【近代国际法奠基人】 • ——“万民法,是指其拘束力来自所有国家或许多国家 的意志的法律”。 近代国际法中,万民法西方翻译为万国法(law of nations)。 18世纪末,英国哲学家、法学家 边沁(Bentham) 正式使用“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这一概念。 清末,国际法被介绍到中国,仍使用万国法的概念。 1864年丁韪良将美国国际法学家惠顿的国际法名著 《国际法原理》译为中文,称《万国公法》。
第四节 国际法的渊源
• 《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 • “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 裁判时应适用: • 1.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 认之规条者; • 2.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 • 3.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 • 4.在第59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 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 • 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 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第七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 3、相互联系论 • a.实践中二者不可分割 • b.发生联系的基础 • · 国家是最重要的纽带和动力 • · 国家的对内对外职能密切相关 • · 国内社会和国际社会关系复杂
第七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 • • 二、各国的实践 1、国际法在国内的效力是国内法问题 2、国家因国内法上的原因而违反国际义 务,应承担国际责任
第七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 2、二元论:国际法和国内法平行说
• • • • • • a.主张二者分别构成各自的法律秩序,有各自的 效力范围 · 二者效力根据不同 · 二者调整对象不同 · 二者法律渊源不同 · 国际法必须通过国家“转化”才能成为国内法 b.忽视了二者间紧密联系的一面, 造成二者的对 立
有普遍约束力的、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的、构成国 际法基础的法律原则。
• 二、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 1、国际社会公认
• • • 2、具有普遍约束力 3、适用于一切国际法领域,具有强行法性质 4、构成国际法体系的基础
• 三、国际法基本原则与国际强行法 • 1、国际强行法的概念 • a.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并认为不许损抑, 且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的规则才能更改 的规则。 • b.国际强行法概念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