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3c管理关于对“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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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认证标志使用管理制度

3C认证标志使用管理制度

3C认证标志使用管理制度一、标志使用的准则1.产品符合认证要求:只有通过3C认证的产品才可以使用3C认证标志,符合相关认证要求。

2.标志使用明确:标志使用必须明确,避免模糊性,包括标志的放置位置、颜色、比例关系等。

3.标志不得有无关内容:标志不得使用与认证无关的内容,不得添加其他商标、广告语等信息。

二、标志申请流程1.产品认证:企业首先需要向相关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认证,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支付认证费用。

2.认证评审:认证机构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对产品相关测试、检测等程序,确认产品是否符合认证要求。

3.审核结果:认证机构根据评审结果给出认证结果,如果通过认证,则颁发3C认证证书。

4.标志授权:认证机构将颁发的3C认证证书的编号录入认证标志数据库中,同时将标志授权给企业使用。

三、标志使用管理1.标志使用期限:标志的使用期限以3C认证证书上的有效期为准,过期的标志不得再继续使用。

2.标志使用范围:企业使用标志的产品必须与获得认证的产品一致,不得使用在其他产品上。

3.标志使用位置:标志应当明显易见,放置在产品外包装、主体部件、产品说明书、销售渠道等地方.4.标志使用要求:标志使用时必须完整、清晰、不得模糊或变形,标志的大小、颜色、比例关系等要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5.标志检查和监督:认证机构可以随时对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使用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四、标志使用管理制度的执行1.企业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标志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确保标志的正确使用。

2.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标志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规的标志使用行为。

3.对于不遵守标志使用管理制度或者存在标志滥用、变造等行为的企业,认证机构可采取警告、罚款、吊销认证证书等相应的处罚措施。

4.出现标志侵权行为的消费者可以向认证机构举报,认证机构应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总结:标志使用管理制度是保证3C认证标志权威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手段,通过确立标志使用的准则、标志申请流程、标志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落实标志的正确使用和监督,从而提高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信任度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c标识管理制度

3c标识管理制度

3c标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3C标识管理工作,保障产品合规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3C标识的单位,包括生产企业、进口企业、销售企业、检测机构等。

三、主要内容1. 标识管理责任(1)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标识管理机构,明确标识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2)生产企业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标识管理,包括申报3C认证、标识使用、标识备案等工作。

(3)其他相关单位也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标识管理相关工作。

2. 标识使用规范(1)使用标识的产品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符合性。

(2)标识应处于产品外包装的显著位置,保证易于识别和监管。

(3)标识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伪造、转让、冒用标识。

3. 3C认证备案(1)生产企业在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时,应提供相关产品的样品和必要的资料,进行3C认证备案。

(2)认证备案的材料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商信息、认证证书编号等,应真实、准确、完整。

4. 标识管理流程(1)生产企业在申报3C认证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流程和要求进行申报和审核。

(2)通过3C认证的产品,需要及时办理标识备案手续,确保产品合法合规上市销售。

5. 标识管理记录(1)生产企业应建立标识使用和备案的台账和档案,记录标识的申报、审核、备案等过程。

(2)其他相关单位也应建立相应的标识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6. 监督检查(1)国家权威机构有权对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内单位的标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被检查单位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工作,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7. 违规处理(1)对于发现伪造、冒用、转让标识的行为,国家权威机构有权责令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对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2)其他单位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应立即通知国家权威机构,配合处理。

四、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产企业应立即组织实施,并对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督导和检查。

3C标志的使用及管理规定

3C标志的使用及管理规定

强制性认证标志使用及管理规定QP/JH8.61-20031.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英文缩写“CCC”)的统一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强制性认证标志管理规定》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车辆产品。

3.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式样及制作3.1.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式样(基本图案、规格、颜色等)必须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规定》的规定要求。

3.2.配套部必须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印制机构采购标志。

如需自行制作的认证标志的印刷、模压等的设计方案应当向国家认监委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自行制作。

3.3.质检部负责对使用标志的有效性及合法性进行监控。

4.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保管、发放及使用4.1、本公司所有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4.2、对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不得使用认证标志;4.3、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地使用认证标志,不得利用认证标志误导、欺诈消费者;4.4、生产部根据生产通知单,对已获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4.5、车间的标志领用负责人应依据生产计划填写《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领用申请单》,经车间负责人审核、生产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用。

领用记录由生产部统一保管,每年底交档案室统一存档。

4.6、印刷、模压认证标志的,该认证标志应当被印刷、模压在铭牌或产品外体的明显位置上;4.7、在相关获得认证产品的本体上不能加施认证标志的,其认证标志必须加施在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及随附文件中;4.8、获得认证的特殊产品不能按以上各款规定加施认证标志的,必须在产品本体上印刷或者模压“中国强制认证”标志的特殊式样。

4.9、获得认证的产品可以在产品外包装上加施认证标志。

4.10、在境外生产、并获得认证的产品必须在进口前加施认证标志;在境内生产、并获得认证的产品必须在出厂前加施认证标志。

3C认证标志管理规定

3C认证标志管理规定

百年海运文件名称:3C认证标志管理程序文件编号:BNHY/C02-25版次:A0制改订部门总经办制改订日期2010-12-01 页码1/41目的严格执行国家认监委颁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及时有效的控制本厂CCC标志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产品在取得中国强制性认证后,经许可在产品上加施CCC标志的申请、使用和管理。

3职责3.1总经办负责CCC标志的加施申请。

负责CCC标志的正确使用和不合格使用的查处和管理工作。

3.2质量保证负责人a、负责根据公司申请产品强制性认证的范围,指导正确使用CCC标志,符合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要求。

b、负责CCC标志申请的审批;c、负责CCC标志制作方案的审批;d、负责对CCC标志正确使用的监督管理。

4.0程序4.1 CCC标志的使用范围本厂产品凡申请并取得中国强制性认证证书,在认证有效期内,符合认证范围的产品均可以使用CCC标志,并且在产品的适当位置加施CCC标签。

3C认证标志的使用及标识:4.2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公司可以采用购买国家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标志,或者采用自行印刷方式。

如采用自行印刷方式,其“CCC”认证标志的使用方案应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发放与管理机构进行初次备案,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年审。

应确保认证标志的使用符合《产品强制性实施规则》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认证标志核准、备案、年审的相关要求。

5.4.2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制改订审核批准百年海运文件名称:3C认证标志管理程序文件编号:BNHY/C02-25版次:A0制改订部门总经办制改订日期2010-12-01 页码2/45.4.3加施要求:5.4.3.1当获证产品配套销售(多种组分在一个外包装中)时,应在最小销售包装和/或标签的明显位置加施“CCC”认证标志。

包装内的主漆可一并加施“CCC”认证标志;包装内的稀释剂和/或固化剂小包装上不可加施“CCC”认证标志。

3C标志的使用及管理规定

3C标志的使用及管理规定

3C标志的使用及管理规定1.3C标志的适用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是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的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的一种方式。

凡属强制性评定项目的产品,必须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取得3C标志之后才可以销售和使用。

2.3C标志的定义和形式:3C标志是一个由两个相互垂直的数字“3”和“C”构成的识别图形,图案应清晰、完整、饱满。

3C标志可以是黑色或者灰黑色,标志的底部为直线型,上方的两个“3”互相垂直,下方的“C”是由完整的弧线构成。

3.3C标志的使用要求:3C标志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标志放置在产品的外包装上,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放在产品本体上,应在产品本体上显著位置标注“3C”,具体位置和方式应符合标准要求;3C标志应清晰、饱满、不失真,字迹和图案清晰可辨,标志底色应与产品本体或外包装的底色鲜明对比;厂家对产品进行卫生和质量化控制,确保产品的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产品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后,应及时申报并取得3C标志,只有取得标志的产品才能销售和使用。

4.3C标志的管理:质检总局对3C标志的管理包括核发、申报、检查和追踪等环节。

企业需要到具有资格的认证实验室或认证机构进行产品认证,通过后可以向质检总局申请领取3C标志;质检总局会定期抽检已取得标志的产品,进行产品质量检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要求;质检总局追踪已取得标志的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情况,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

5.3C标志的使用期限和变更:一般情况下,3C标志有效期为5年,超过有效期的产品不得再使用3C标志;产品发生设计或者技术变更,需重新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并重新申请3C标志,否则不得使用3C标志;产品生产厂家和销售经营者应当确保标志的真实性,不得以虚假或者误导方式使用3C标志。

三C标志的使用及管理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标志的使用要求,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要求,并主动接受和配合质检总局的管理和核查。

3C标志使用规定

3C标志使用规定

3C标志使用规定3C标志是指中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适用于电子信息产品、汽车和摩托车等产品。

下面是3C标志的具体使用规定:1.产品范围:3C标志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电子信息产品、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家具、照明设备等产品。

有些产品需要3C认证才能进入中国市场,如手机、电视机等。

2.3C认证: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产品需要进行3C认证,取得3C认证证书后方可使用3C标志。

3C认证是指产品符合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具备在中国市场销售的资格。

3. 标志样式:3C标志是一个圆形的图案,中心是字母“C”,外围是三个字母“CCC”(对应Conformity、Certification、China)。

标志尺寸应符合统一的标准,字母“C”和“CCC”应清晰可辨。

4.标志位置:3C标志应清晰可见,并固定在产品上的显著位置,标志位置应便于用户查看和辨认。

通常情况下,3C标志可以贴在产品表面、包装上或者提供使用说明书上。

5.标志颜色:3C标志使用的颜色应为红色,颜色鲜艳、明亮,与产品的背景颜色有明显对比。

通常情况下,3C标志的背景是白色或者浅色。

6.标志标号:3C标志上还必须标注有认证标号,标号是指每个产品根据不同型号和批次分配的独立编号,用于追溯产品的各项信息。

标号应与3C标志同时打印、刻制或注明,以确保产品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7.产品宣传材料:对于3C认证产品,商家在产品宣传材料中不得使用误导性的或与3C标志相似的标志、图案或文字,以免误导消费者。

8.3C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是指经过检测和评价认定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所获得的证明文件,商家应妥善保管3C认证证书,不得擅自更改或伪造。

以上是3C标志的使用规定,符合这些规定后,产品才能正式携带和使用3C标志。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保障产品质量和用户权益,加强市场监管和产品安全管理。

对“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对“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对“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于“3C”认证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存在以下规定:1.主管部门: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管理和监督“3C”认证标志的使用,根据国务院的授权,负责对相关标志的管理、推广和维护。

2.使用范围:只有通过“3C”认证的电子信息产品才可以在产品上使用“3C”认证标志,标志可以在产品本体、包装和使用说明等材料上使用。

3.标志外观:主要由一个圆形标志和五个字母“CCC”组成,圆形上部是“CCC”字母,下部是汉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4.标志尺寸和位置:标志的尺寸应当根据产品尺寸的大小合理确定,标志应当清晰、完整、饱满,不得模糊、错位或破损。

产品上的标志应当易于辨认,不易被涂改或遮挡。

5.标志颜色:标志一般采用红色、绿色和灰色进行组合,默认为红色字体,绿色外圈,灰色底色。

但标志颜色也可以根据产品的特殊要求进行调整。

6.认证编号:每个通过“3C”认证的产品都会被分配一个独立的认证编号,该编号应当与产品相关信息紧密相连,方便消费者查询和比对。

7.制造商责任:制造商需要确保其产品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检测,确保产品合格后方可申请“3C”认证并使用认证标志。

8.监督抽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对使用“3C”标志的产品进行定期抽查,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如发现不合格的产品,相关制造商将面临处罚和市场惩罚。

9.管理制度: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以保证认证标志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10.管理意识普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通过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制造商对“3C”认证标志的认知和理解,加强他们对标志使用和管理的重视。

总之,对于“3C”认证标志的使用和管理,相关部门将会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标志的有效使用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制造商需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标志,并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品牌形象。

关于对“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关于对“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关于对“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中国,所有进入市场销售的产品,都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认证,获得3C认证标志方可销售。

这项认证标志对于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促进产品质量提升以及加强市场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关于对“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

首先,相关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认证机构的要求申请3C认证,并通过相应的检测和审核程序。

一旦产品经过检测合格,企业方可获得3C认证标志,并可以将其用于产品、包装或产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材料上。

其次,企业在使用3C认证标志时,必须遵守以下几点规定:1.使用3C认证标志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认证合格的,不能随意使用或冒用认证标志;2.3C认证标志应该符合一定的规格要求,不能进行任何修改、更改或企图扭曲字形等操作;3.3C认证标志应该清晰可辨,不得被其他图形、文字等材料掩盖或遮挡;4.3C认证标志应当与产品一起销售,不得以独立形式出售或进行其他虚假宣传;5.企业在向市场销售产品时,必须同时提供相应的3C认证合格证书。

此外1.3C认证标志的管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属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负责;2.对于3C认证标志的滥用、冒用或伪造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可能面临刑事责任;3.消费者对于发现冒用或伪造的3C认证标志可以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相关认证机构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4.对于违法使用3C认证标志的企业,相关部门将会责令停产销售,追缴非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等处罚措施。

总之,3C认证标志的使用和管理非常重要,对确保产品质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明确的规定和严格的执法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非法使用、冒用或伪造3C认证标志的行为,进而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消费者信任度。

CCC认证---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CCC认证---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C认证---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认证标志)的统一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产品的认证标志的制定、发布、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发布认证标志,对认证标志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在认证有效期内,符合认证要求,方可使用认证标志。

第五条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认证合格、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二章认证标志的式样第六条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缩写“CCC”)。

第七条认证标志的图案由基本图案、认证种类标注组成。

(一)基本图案基本图案如图一所示。

图一:认证标志基本图案(二)认证种类标注认证种类标注如图二所示。

在认证标志基本图案的右部印制认证种类标注,证明产品所获得的认证种类,认证种类标注由代表认证种类的英文单词的缩写字母组成,如图二中的“S”代表安全认证。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认证工作需要制定和发布有关认证种类标注。

图二认证标志图案第八条在认证合格的特殊产品(如电线、电缆)上适用“中国强制认证”标志的特殊式样:“中国强制认证”的英文缩写“CCC”字样。

第九条认证标志的规格认证标志分为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和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

(一)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分为五种,其规格标准见表一和图三。

图三认证标志图案比例图(二)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规格与表一的规定不同,但必须与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成线性比例。

第十条认证标志的颜色(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以下简称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颜色为白色底版、黑色图案;(二)如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蚀刻、雕刻、烙印、打戳等方式(以上各种方式在以下简称印刷、模压)在产品或产品铭牌上加施认证标志,其底版和图案颜色可根据产品外观或铭牌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

3C标志使用管理规范

3C标志使用管理规范

3C标志使用管理规范3C标志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标志,也是中国市场上非常重要的一个认证标志。

在中国,特定类型的产品需要获得3C认证才能进入市场销售,这一制度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产品质量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确保3C标志的使用管理规范,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

首先,应当明确3C标志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对象。

3C标志适用于特定类型的产品,涵盖了电器、玩具、汽车、建材等多个领域。

在产品上使用3C标志之前,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检测,并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强制性标准。

只有经过合格检测的产品才能使用3C标志。

其次,应当建立严格的标志使用登记制度。

企业在使用3C标志之前,需要向相关的监督部门进行登记。

登记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控制3C标志的使用范围,防止非法使用标志。

同时,监督部门可以通过登记制度对企业进行跟踪管理,监督其产品的质量和合规性。

第三,应当加强对3C标志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监督部门应当加大对市场上3C标志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力度,加大对非法使用3C标志的处罚力度。

对于违法使用3C标志的企业,应当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罚款、停产整顿、吊销生产许可证等。

第四,应当建立有效的标志使用管理机制。

监督部门应当建立标志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管理流程。

同时,应当加强对标志使用培训和宣传,提高企业和消费者对3C标志使用规范的认知。

通过有效的管理机制,可以提高标志使用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最后,应当建立健全的追溯制度。

3C标志使用管理规范的建立,旨在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因此,在发现问题产品时,应当能够追溯到问题的产品批次和生产企业,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召回和处理。

追溯制度的建立可以加强对问题产品的管理,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

总之,要确保3C标志的使用管理规范,需要从明确使用范围和使用对象、建立标志使用登记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管理机制和追溯制度等方面进行规范。

只有通过严格的管理规范,才能有效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推动我国产品质量水平的提升。

3C标志管理及使用规定

3C标志管理及使用规定

3C标志管理及使用规定3C标志管理及使用规定是指对3C标志的管理和使用进行规范化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规定,可以确保3C标志的合理使用和维护,提高3C标志的品质和市场形象。

以下是3C标志管理及使用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3C标志的管理责任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3C标志管理的组织和指导工作,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负责3C标志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2.各市县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负责本地区3C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设立专门岗位负责3C标志的申请、审批和管理。

二、3C标志的申请与审批1.任何有资格生产或者销售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提出3C标志的申请。

2.3C标志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证明、产品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申请表格等。

3.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在收到申请后,将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资格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三、3C标志的使用要求1.通过审批的企业在获得3C标志后,应按照规定要求将3C标志固定在产品或者包装上,确保清晰可见、牢固不脱落。

2.3C标志的颜色应当保持一致,不得改变、篡改或者遮挡。

3.使用3C标志的产品应当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并且应当在产品上清晰标注相应的规格型号等信息。

4.对于3C标志的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企业,相关监督机构将对其进行整改,并可以采取停产、停业直至吊销3C标志的处理措施。

四、3C标志的维护与查验1.3C标志的持有人应当对其标志进行定期维护,保持清晰可见。

2.3C标志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相关的检验设备,定期对使用3C标志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相关监督机构有权对3C标志的使用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查验,发现问题应及时跟进整改,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更好地管理和使用3C标志,提高3C标志的识别度和信誉度,在市场竞争中起到标准化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标志的管理和使用控制程序

标志的管理和使用控制程序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所获得CCC等产品的标志的保管、使用和管理。
3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定义
CCC: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或“3C”)的简称,中文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
CQC:自愿性认证,也称之为“标志认证”。
4.职责
4.1品管部负责安全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的管理工作:
(a)未获认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
(b)获证后的变更需经认证机构确认,但未经确认的产品;
(c)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
(d)已暂停、撤销、注销的证书所列产品;
(e)不合格产品。
6.参考文件
6.1《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6.2 CCC或CQC有关标志文件
7.使用表单
7.1产品认证标志使用申请单
4.3本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确保认证产品的铭牌和包装箱上所使用的认证标志的正确性。
5.作业内容
5.1产品认证标志的申请:当本公司获得产品认证认证标志后,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司的产品认证标志使用按照国家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要求进行设计。工程部对设计好的方案进行审核后报国家标志管理中心审批。在获得最终的国家标志管理中心的批准方案后,按照这一方案执行。
5.2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由工程部统一负责。产品认证标志的印刷由采购委托公司计划(物控)部按照国家标志管理中心批准的方案印刷,生产等部门的领用应生产工单进行管制。
5.3产品认证标志的管理
5.3.1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和管理由仓库统一管理,指定专人保管和发放,所有的对产品认证标志的印刷、保管、领用和报废等都应经过SAP系统管制,其他任何人员不得干涉。对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和存档。

3c标识标注管理规定

3c标识标注管理规定

3c标识标注管理规定CCC是“中国强制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

CCC构成了中国强制认证标志的基本图案。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年5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17号令,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

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3c标识标注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3c标识标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质检两局)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查处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目录,目录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并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实施。

第五条国家鼓励开展平等互利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国际互认活动,互认活动应当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对外签署的国际互认协议框架内进行。

第六条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从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及生产技术、工艺等技术秘密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图一:认证标志差不多图案图二:安全认证标志图案图一:认证标志差不多图案图二:安全认证标志图案注:2002年5月1日起实施CCC认证,已获得CCEE认证的产品,只有在《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名目》(以下简称《名目》)范畴的产品,CCEE认证在认证依据标准一致的情形下,能够转换为CCC 认证;认证依据的标准不一致的,如增加了EMC标准检测要求的,要补做差异部分,方可进行转换;不在CCC名目范畴的产品是不能够转换的。

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治理规定你可选择你感爱好的内容或下拉文本以便通读本文。

1. 总则2.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组织治理3.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4.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治理5. 罚则6. 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切实爱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按照国家产品安全质量许可、产品质量认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给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治理委员会的职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爱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

第三条按照国务院授权,国家认证认可监督治理委员会主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公布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名目》(以下简称《名目》),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和公布统一的标志,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第五条凡列入《名目》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返回到顶部》第二章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组织治理第六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规章和制度;批准、公布《名目》。

第七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治理委员会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治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实施监督治理,和谐有关认证认可工作的重大咨询题;(二)拟定、调整并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布《名目》;(三)制定和公布《名目》中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四)确定《名目》中产品认证适用的认证模式;(五)制定和公布认证标志;(六)规定认证证书的式样和格式;(七)指定认证机构和为其服务的检测机构、检查机构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认证活动中的检测、检查工作;(八)公布指定认证机构和为其服务的指定检测机构、检查机构的名录及其工作范畴;(九)公布获得认证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录;(十)审批专门用途产品免于强制性认证的事项;(十一)指导各地质检行政部门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十二)受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投诉、申诉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认证违法行为;(十三)指导处理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3C标志和证书使用管理程序

3C标志和证书使用管理程序

3C标志和证书使用管理程序1 工作程序(一)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1.1认证标志使用的申请1.1.1 本公司使用认证标志的方式为购买标准规格的认证标志。

1.1.2质量负责人或授权人持申请书、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和企业授权书向指定的认证标志购买发放中心购买认证标志。

1.1.3购买的标志只限于在该标志号段对应的产品上使用。

2.1认证标志的保管规定2.1.1认证标志购买回来后,由质管部专人保管,并进行登记,确保认证标志不外借,不流失,并保留原始购买发票的复印件和标志共同存放备查;2.1.2生产车间根据检验合格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领用该标志号段同等数量的CCC标志,领用人必须在《强制性认证标志使用登记表》中签字确认;3.1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定3.1.1生技部负责负责认证标志张贴,张贴的位置必须明显,便于检查,本公司生产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产品贴在铭牌的右上角。

3.1.2生技部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和存档,并填写《强制性认证标志使用登记表》3.1.3生技部应对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3.1.4 生技部对不合格产品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3.1.5生技部对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3.1.6当认证证书被暂停、撤消/注销时,生技部立即停止使用认证标志。

3.1.7各部门若发现标志出现非正常使用,要立即报告总经理,要及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做到标志的正确使用。

(二)国家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使用:4.1公司各部门对外宣传,或者使用认证证书时,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及认证机构的有关要求。

4.2 供销部在宣传、广告、外包装、投标洽谈业务时使用认证证书,但应在宣传材料上同时清楚地标明获证的产品范围及依据的认证规则,不得蓄意或用暗示的方法误导消费者,也不能暗示本公司质量体系获得认证机构的认可。

3c标识管理制度范文

3c标识管理制度范文

3c标识管理制度范文3C标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企业在产品上使用或添加3C标识(即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行为,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产品时使用或添加3C标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供应商、经营者等。

第三条 3C标识必须经过相关认证机构的审核,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后,方可在产品上使用或添加。

企业无权自行使用或添加3C标识。

第四条企业使用或添加3C标识必须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五条企业使用或添加3C标识必须配备合格的检测设备和人员,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和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六条企业使用或添加3C标识应当按照真实情况进行,不得采取虚假夸大等不正当手段误导消费者。

第七条企业使用或添加3C标识的产品应当进行追踪管理,确保产品上市后维修、召回等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二章 3C标识申请和使用程序第八条企业在使用或添加3C标识之前,应当向相关认证机构申请认证,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认证。

第九条企业在获得3C认证证书后,方可在产品上使用或添加3C标识。

第十条企业在使用或添加3C标识时,应当向相关认证机构报备产品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相关认证机构应当对企业申请使用或添加3C标识的行为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第十二条企业在使用或添加3C标识时,应当按照相关认证机构的要求,标注清晰的标识信息,确保标识的真实、清晰。

第十三条企业在使用或添加3C标识的产品上,应当标注清楚产品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必要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识别产品。

第十四条企业在使用或添加3C标识的产品上,应当标注清楚产品的使用注意事项、维修服务电话等信息,提供方便的服务。

第三章 3C标识管理责任第十五条相关认证机构应当严格审核企业的申请,并依法对申请进行处理。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

附件1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要求,国家认监委统一制定、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CCC标志),并指导对CCC标志实施的监督管理。

为维护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权威性,对获证企业加施CCC标志提出如下要求。

一、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在认证有效期内,符合认证要求,方可使用CCC标志。

二、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认证合格、加施CCC标志后,方可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

三、认证标志的规格CCC标志分为标准规格CCC标志和非标准规格CCC标志。

CCC标志椭圆型长短轴外直径比例为8:6.3,具体图形比例如图一所示。

图一四、CCC标志的颜色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CCC标志的颜色为白色底版、黑色图案。

如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蚀刻、雕刻、烙印、打戳等方式(以上各种方式在以下简称印刷/模压)在产品或产品铭牌上加施CCC标志,其底版和图案颜色可根据产品外观或铭牌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

五、CCC标志的加施位置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CCC标志,必须加施在获得认证产品外体明显的位置上。

印刷/模压CCC标志的,CCC标志应当被印刷、模压在铭牌或产品外体的明显位置上。

在相关获得认证产品的本体上不能加施CCC标志的,其CCC标志必须加施在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及随附文件中。

获得认证的特殊产品不能按以上规定加施CCC标志的,必须在产品本体上印刷或者模压“中国强制认证”标志的特殊式样。

六、印刷/模压CCC标志的加施要求(一)印刷/模压CCC标志基本式样的加施要求CCC标志可按照基本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且确保认证标志图案的清晰可识。

(二)印刷/模压CCC标志特殊式样的加施要求以下《目录》内产品允许获证企业加施特殊式样CCC标志。

1.电线电缆产品当使用特殊式样标志时,应印刷“中国强制性认证”英文缩写“CCC”字样,字号应与电线电缆产品外形尺寸相适应,如图二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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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3c管理关于对“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
的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对“3C”认证标志的准确使用及有效管理,特制订有关规定如下:
一、“3C”认证标志的使用范围:
公司获得认证的产品(见03-021技术通知单),使用国家统一
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

二、“3C”认证标志的管理
1.“3C”认证标志的购置,由生产制造部按生产计划向质量管
理部报缺,质量管理部按规定到国家指定的机构购置认证标志标签。

2.“3C”认证标志购进后,按贵重物资管理办法由质量管理部
指定专人验收登账,然后入银库保管。

3.“3C”认证标志必须与产品合格证同时领用和使用,由生产
车间填写领料单(必须注明用途、数量、规格,),经产品质量检
验员校核,报质量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后办理领用手续,并在台帐上
签字。

4.产品检验员在产品例行检验合格后,将认证标志交包装人员,并监督其加施在规定位置上。

5.质量管理部对每批“3C”认证标志的签发、使用必须如实做
好记录、建立台帐,产品入库数量与标志领用数量按批次必须相符,并按规定存档。

三、违规的处罚
1.对标志的保存、领用及使用不得有遗失或遗留张贴,否则对
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按100元/张给予扣罚。

2.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转让认证标志,一经发现,给予扣罚50000万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则追究法律责任。

3.未经批准而擅自领用认证标志的个人、部门,一经发现,给予罚款3000元/次的处罚,并扣所在部门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分30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记过、开除或辞退的处理。

四、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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