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医网学习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华医网学习卡使用说明

1、注册:进入

为保证您能够及时准确获得学分证书,完成考核,请您注册时准确填写个人信息(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必须正确,否则学分无法导入科教管理平台),如您发现注册信息有误,请自行修改,若自己无法修改,可致电客服,无需重复注册。

2、学习内容:

(1) 项目学习:登陆后,从“学科导航”进入相应的学科,选择项目后进入学习并考试,通过全部课程后,可进入证书申请页面,输入学习卡卡号和密码,通过验证后,即可获得学分。

(2) 公共课程考试:登陆后,点开“公共课程考试”按钮,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输入卡号密码后考试,系统提示考试通过即可。

3、学习卡有效期及最高可得学分:

2013年卡:

(1) 项目学习:2013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可考2门,最多可获得10 分。

(2) 公共课程考试:此卡可参加2013年、2014年的公共课程考试,每年限考两门。具体考试时间及每门公共课程分值按照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文件规定执行。

2014年卡:

(1) 项目学习:2014年2月1日至2015 年1月31 日,可考2门,最多可获得10 分。

(2) 公共课程考试:此卡可参加2014年、2015年的公共课程考试,每年限考两门。具体考试时间及每门公共课程分值按照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文件规定执行。

2014年度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经研究确定,2014年度我省开设《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课程2014年新开设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3门,其中《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及处方集(2012版)》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及药学专业人员的必修课,《临床基本技能操作》、《社区护理》为选修课;2013年公布的3门公共课程在本年度同时实施。

必修课《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今年为最后一年开设,此前凡未学习或考试不

合格的人员须于本年度修完,否则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及任期考核为不合格。

2014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安排

2013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安排

二、学习与考核方式

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学习,每人每年所选公共课程不得超过2门。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和全省统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组织集中辅导。

全省统考由我委组织,统考时间安排在2014年第四季度,考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参加网上考试的人员于规定时间持上网学习卡登陆“山东卫生教育网”,选择相应课程考试,根据购买的学分卡可进入相应窗口考试、申请学分。

★审核周期内学分考核标准★

按照《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进行学分累计和审验,凡考核周期内平均每年取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25分(当年所获学分不低于20分,其中I类学分每年不低于10学分),五年累计达125分,且同时达到以下要求者,可认定为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

1、任期内I类学分要达到以下要求:三级医院每年不低于10学分

2、参加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必修课学习且考试合格,取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学分证书》。具体科目要求如下:

(1)护理人员2009-2010年参加《护士条例解读》学习。

(2)从事临床工作的执业(助理执业)医师及药学专业人员参加《山东省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增补药物处方集(基层部分)》学习。

(3)从事临床工作的执业(助理执业)医师及药学专业人员参加《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学习。

(4)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3、2008年参加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防治技术专题应急培训,经考核合格。

4、中医类执业医师参加全省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公共必修课程《内经选读》、《伤寒学》、《金匮要略》、《温病学》学习,且考试合格,取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山东省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学分证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