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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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试卷一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B 2.C 3.B 4.A 5.D 6.D 7.D 8.B 9.C 10.D 11.B 12.B 13.B 14.B 15.C 16.C 17.D18.B 19.C 20.B 21.A 22.B 23.C 24.C 25.D 26.B 27.B 28.C 29.B 30.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本部分31-80题,每题1分,共50分。

31.ACD 32.AD 33.AD 34.ABCD 35.ABD 36.BCD 37.AD 38.BC 39.AD 40.AD 41.AD 42.BCD 43.ABD 44.ABD 45.ABCD 46.ABC 47.ABD 48.AD 49.BC 50.AC 51.BCD 52.CD 53.BCD 54.ABD 55.ACD 56.AB 57.BC 58.ABCD 59.ABD 60.BC 61.ABCD 62.CD 63.ACD 64.ABD 65.AC 66.AD 67.ABC 68.AC 69.BCD 70.BCD 71.ABD 72.ABC 73.ABC 74.ACD 75.ABC 76.ABCD 77.BC 78.BD 79.AD 80.AD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本部分81-100题,每题1分,共20分。

81.ABD 82.ACD 83.AB 84.B 85.B 86.ABCD 87.C 88.C 89.ABCD 90.ABC 91.AC 92.C 93.C94.C 95.CD 96.C 97.D 98.BD 99.AC 100.AC毛毛考资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答案详解试卷二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答案详解试卷二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及答案详解目录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2)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61)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解析 (110)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145)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199)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245)2008年司法考试卷二(附答案) (304)2009年司法考试卷二(附答案) (378)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二答案解析 (397)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详解 (447)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507)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 (561)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刑法分则某条文规定:犯A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被告人犯A罪,但情节较轻,且其身无分文。

对此,下列哪一判决符合该条规定?A.甲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为由,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B.乙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且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C.丙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拘役3个月D.丁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罚金1000元【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条文适用的知识。

根据题意,对犯A罪的判决:一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同时对被告人判处刑罚时还需要考虑其具有的法定情节或酌定情节。

选项A、B的错误在于“身无分文”不属于酌定从轻判处刑罚的情节。

选项C适用刑罚错误,应判处有期徒刑而不是拘役。

解答本题首先需要看清题干,在正确理解题意之后方能准确作答。

应注意题干中的“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等关键词。

刑法总则部分的试题所考查的内容多具细节性,每个条文的有关数字如期间等规定更是考试热点,应予以准确记忆。

刑法总则部分的每一个条文都非常重要,而分则的条文数量虽然庞大,内容较多,但重点法条比较突出,都应准确、完整地掌握。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行政与行政诉讼法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行政与行政诉讼法

23.某地⽅性法规规定,企业终⽌与职⼯的劳动合同的,必须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某企业认为该规定与劳动法相抵触,有权作下列何种处理?A.向全国⼈⼤书⾯提出进⾏审查的建议B.向全国⼈⼤常委会书⾯提出进⾏审查的建议C.向国务院书⾯提出进⾏审查的要求D.向省⼈⼤书⾯提出进⾏审查的要求答案:B解析:我国的法律规范地位是宪法处于地位,法律次之,⾏政法规位列第三,再⼀次是地⽅性法规(包括民族地⽅的⾃治条例和单⾏条例),⾏政规章等。

关于⾏政法规、地⽅性法规、⾃治条例和单⾏条例的合宪性与合法性审查和监督,《⽴法法》第90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民法院、⼈民检察院和各省、⾃治区、直辖市的⼈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政法规、地⽅性法规、⾃治条例和单⾏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书⾯提出进⾏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审查、提出意见。

前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政法规、地⽅性法规、⾃治条例和单⾏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书⾯提出进⾏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作机构进⾏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审查、提出意见。

”根据上述规定,本题所说的某企业是属于国家机关之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因⽽如果其认为地⽅性法规违反了其上位的劳动法,则依照⽴法法的规定,其有权向全国⼈⼤常委会书⾯提出审查的建议。

本题选B.24.某市某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业局管理的国有⼩砖⼚出售。

⼩砖⼚的承包⼈以侵犯其经营⾃主权为由提出⾏政复议申请,本案的⾏政复议机关应当是下列哪⼀个?A.市国有资产管理局B.市经济贸易局C.市⼈民政府D.区⼈民政府答案:C解析:依《⾏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各级⼈民政府的具体⾏政⾏为不服的,向上⼀级地⽅⼈民政府申请⾏政复议。

对省、⾃治区⼈民政府依法设⽴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民政府的具体⾏政⾏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政复议。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2003年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2003年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2003年(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30,分数:30.00)1.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

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分数:1.00)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解析:[考点] 犯罪主观方面中故意和过失的认定 [解析] 根据《刑法》第14条的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根据该规定,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本案中,李某明知自己私拉电网的行为可能发生致人触电的结果,并且对该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其主观方面构成间接故意,因此选择B项。

2.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施暴力,乙发现是自己熟人甲,便喊甲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还向乙道歉说:“对不起,认错了。

”甲的行为属一下列哪一种情形?(分数:1.00)A.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C.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D.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解析:[考点]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 [解析] 根据《刑法》第24条的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可以分为:(1)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 (2)实行行为还未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3)实行行为已经终了,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

自动性是成立犯罪中止的重要条件。

所谓自动性,是指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意图。

行为人中止犯罪的动机多种多样,比如出于悔悟,或者出于对刑罚的惧怕等等。

但不论其动机如何,只要行为人认为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或者能够达到既遂而自愿放弃了犯罪的,都成立犯罪中止。

因此,本案中甲的行为构成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2003年司法考试全部试卷及解析

2003年司法考试全部试卷及解析

2003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解析——本资料由司考在线APP整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按照摩尔根和恩格斯的研究,下列有关法的产生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法的产生意味着在社会成员之间财产关系上出现了“我的”、“你的”之类的观念B.最早出现的法是以文字记录的习惯法C.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的过程D.法的产生标志着公力救济代替了私力救济【答案】B【考点】法产生的主要标志和法产生的一般规律【解析】在社会成员之间财产关系上出现了“我的”、“你的”之类的观念,即是权利义务观念形成,这是法产生的主要标志之一,A选项正确;以文字记录的习惯法,已经上升到制定法的高度,已经不是单纯的习惯法了,而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法是习惯法,因此B选项不正确,应选;C选项正确;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标志着公力救济代替了私力救济,而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标志着法的产生,因此D选项正确。

2.有的公园规定:“禁止攀枝摘花。

”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

这一解释属于下列哪一项?A.扩大解释B.文法解释C.目的解释D.历史解释【答案】C【考点】法律解释的种类和方法【解析】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

本题中,公园的规定的目的无非是保证公园花木的正常生长,因此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属于目的解释。

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

扩大解释,即扩充解释,这是指法律条文的字面涵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窄时,作出比字面涵义为宽的解释。

在本题,公园的规定只是“禁止攀枝摘花”,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很明显超出了公园规定的字面涵义。

因此,我们认为A选项也是可以的。

3.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A.本行政区内市、县、乡政府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的规定B.本行政区内经济、文化及公共事业建设C.对传染病人的强制隔离措施D.国有工业企业的财产所有制度【答案】B【考点】法律保留的事项【解析】A选项,属于立法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事项,只能制定法律;B选项属于立法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事项,可以由地方性法规加以规定;C选项,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根据立法法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只能制定法律;D选项,属于基本经济制度,根据立法法第八条第八项的规定,只能制定法律。

2003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分析

2003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分析

2003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分析1.★(03.卷三。

单。

1)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按份共有中的改良行为「解题思路和依据」首先根据《民法通则》第78条的规定,可以确定本题中甲、乙、丙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按份共有。

而在按份共有制度中,根据相关民法理论,应当区分处分行为和改良行为。

如果是处分行为,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如果是改良行为,则只要取得占有应有份额达到50%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

如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820条第3款规定,共有物之改良,非经共有人过半数,并其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者之同意,不得为之。

而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不会改变标的物所有权的归属,因此肯定不属于处分行为,而应当属于改良行为,所以正确答案为B.「应注意的问题」我国民法条文中没有相关规定,只是在理论上探讨。

类似题目,未来考试一般不会再出。

重点还是掌握按份共有的处分行为的内容。

2.★★★(03.卷三。

单。

2)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

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

”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

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A.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B.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C.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解题思路和依据」根据《民法通则》第127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二)及答案解析502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二)及答案解析502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二)及答案解析502 单项选择题第1题:2003年8月3日公民王某被某县公安局处以200元罚款,王某不服,拟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则王某应在何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A.接到处罚通知后5日内B.接到处罚通知后15日内C.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D.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的一般期限为60日。

其他法律只有当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才能适用,否则统一适用《行政复议法》规定的60日。

因此,虽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申请期限为5日,但因短于60日的复议申请期限而失效。

由此可知,本案中王某应在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第2题:曹某1993年8月,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1995年8月释放。

2000年6月,因酒后开车,轧死一路人,对此案应如何认识( )A.曹某虽构成犯罪,但因为是酒后开车,可以从轻处罚B.曹某的行为已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C.曹某未构成累犯,因前后两罪并非均为故意犯罪D.曹某构成累犯,因后罪在前罪执行完毕5年内所犯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刑法》第65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构成累犯的条件之一就是前后犯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而案中曹某的后罪是交通肇事罪,主观上为过失犯罪,因而不构成累犯。

第3题:甲开一辆偷来的油罐车向一列行驶中的火车冲去,警察乙见状用手枪将甲击毙,油罐车翻下路边在沟中爆炸烧毁。

乙的行为是( )。

A.正当防卫B.紧急避险C.防卫过当D.避险过当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对正在进行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评析_二_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评析_二_

司法考试法律服务时报/2003年/10月/31日/第010版/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评析(二)刘行星 二、试卷二评析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包括4个科目。

(一)分值统计试卷二各科目分值分布与去年几乎一致,上下之差不超过一分,卷面分值比例符合考试大纲规定的要求。

(二)考点分析1.刑法刑法是司法考试科目中的第二大占公“门户”,也是检察官职业涉及的主要法律之一。

刑法作为应用法学,以考查分论的具体罪名为主,约占23分,当然有的考题需要结合刑法总论的知识做答。

刑法总论约考了9分,总论与分论结合的考题约占7分。

刑法的命题特点是主要以小型案例分析的形式出现,题目表述较长,文字阅读量较大,注重对司法解释的考查,现实生活中发案率高的犯罪成为考查重点,直接考查识记的内容不多(约占五分之一)。

犯罪主观要件、故意犯罪形态、正当防卫、数罪并罚、受贿罪、抢劫罪、盗窃罪、故意杀人罪等都是常考内容。

2.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但其在试卷中的重要性几乎与作为实体法的刑法相媲美,考了36分,考分逼近刑法。

本法多直接针对法条命题,题目主要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出现,管辖、回避、证据、上诉不加刑、取保候审等内容是考查重点。

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本科目分值占据试卷二的四分之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等重点内容出题较多,而行政处罚法内容偏少,新增内容“规章制定”和新修订内容“行政诉讼”都有可观的考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应用性很强的部门法,本科目同样以设置案例为考查背景。

三、试卷三评析(一)分值统计(二)考点分析1.民法民法是司法考试份量最重的一门科目,在一、三、四试卷中总共可占到80分,含划归于国际私法的民事法规的涉外部分、划归于经济法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划归于国际经济法的国际知识产权法等。

民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试卷上也有充分体现,只是今年民法试题比大纲规定的卷面分值比例要少10分左右,总计考了约70分,而去年考了约80分。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答案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答案二、多项选择题。

51.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C.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D.第①③④句正确,第②句错误52.A.宠物饲养人在宠物撕咬儿童时故意不制止,导致儿童被咬死的,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C.父母能制止而故意不制止未成年子女侵害行为的,可能成立不作为犯罪D.荒山狩猎人发现弃婴后不救助的,不成立不作为犯罪53.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

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

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54.A.甲收买1名儿童打算日后卖出。

次日,看到拐卖儿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新闻,偷偷将儿童送回家B.乙使用暴力绑架被害人后,被害人反复向乙求情,乙释放了被害人C.丙加入某恐怖组织并参与了一次恐怖活动,后经家人规劝退出该组织D.丁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3万元用于孩子学费,4个月后主动归还55.A.甲教唆赵某入户抢劫,但赵某接受教唆后实施拦路抢劫。

甲是抢劫罪的共犯B.乙为吴某入户盗窃望风,但吴某入户后实施抢劫行为。

乙是盗窃罪的共犯D.丁知道孙某想偷车,便将盗车钥匙给孙某,后又在孙某盗车前要回钥匙,但孙某用其它方法盗窃了轿车。

丁对孙某的盗车结果不承担责任56.A.引诱幼女卖淫后,又容留该幼女卖淫的,应认定为引诱、容留卖淫罪B.既然对绑架他人后故意杀害他人的不实行数罪并罚,那么对绑架他人后伤害他人的就更不能实行数罪并罚C.发现盗得的汽车质量有问题而将汽车推下山崖的,成立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实行并罚D.明知在押犯脱逃后去杀害证人而私放,该犯果真将证人杀害的,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与故意杀人罪,应当实行并罚57.A.甲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抢劫罪、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15年有期徒刑。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二及参考答案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二及参考答案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二及参考答案提示: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

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2.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施暴力,乙发现是自己的熟人甲,便喊甲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还向乙道歉说:“对不起,认错人了。

”甲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情形?A.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C.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D.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3.张某在火车站候车室窃得某人一提包,到僻静处打开一看,里面没有钱财,却有手枪一支,子弹若干发,张某便将枪支、子弹放回包内,然后藏于家中。

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A.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B.盗窃枪支、弹药罪C.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D.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罪4.甲为上厕所,将不满1岁的女儿放在外边靠着篱笆站立,刚进入厕所,就听到女儿的哭声,急忙出来,发现女儿倒地,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岁男孩乙所为。

甲一手扶起自己的女儿,一手用力推乙,导致乙倒地,头部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流出鲜血,并一动不动。

甲认为乙可能死了,就将其抱进一个山洞,用稻草盖好,正要出山洞,发现稻草动了一下,以为乙没死,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之后用一块磨盘压在乙的身上后离去。

案发后,经法医鉴定,甲在用石头砸乙之前,乙已经死亡。

依此情况,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过失致人死亡罪B.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既遂)数罪C.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D.故意杀人罪5.李某为了牟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私自复制了若干部影视作品的VCD,并以批零兼营等方式销售,销售金额为11万元,其中纯利润6万元。

2003年司法考试民诉真题分析

2003年司法考试民诉真题分析

2003年司法考试民诉真题分析一、单项选择题1、(2003、卷三、单、21)甲与同事丙路过一居民楼,三楼乙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砸在甲的头上,致其脑震荡,共花费医疗非万元。

甲以乙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而乙否认甲受伤系自家花盆坠落所致。

对这一争议事实,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A、甲承担举证责任B、甲、乙均承担举证责任C、乙承担举证责任D、丙作为证人承担举证责任[参考答案] A[考查知识点] 举证责任的负担[解题思路和依据] 该题是一道简单考查法律规定的试题。

解题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2条第1款,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在该题中,需要证明的待证事实是甲被乙家坠落的花盆砸伤,该事实是甲主张损害赔偿所依据的事实,故选项A是正确的。

[应注意问题] 注意与《证据规定》第4条的区别。

2、(2003、卷三、单、22)甲婚后经常被其丈夫打骂,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

甲认为区人民法院对财产的处理不公平,于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二审审理期间,乙因意外事故死亡,二审法院遂裁定终结诉讼。

关于本案,下列何种说服是正确的?A、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后,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B、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后,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C、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取决于上诉期间是否届满,只要上诉期间届满,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D、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发生法律效力,而财产分割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参考答案] B[考查知识点] 一审裁判的效力[解题思路和依据] 该题实际上考查的是关于一审裁判的效力问题。

一审裁判作出后,只要当事人已提出上诉,除非当事人又撤回上诉,否则原一审裁判已不可能再发生法律效力。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3题)A.甲将被害人衣服点燃,被害人跳河灭火而溺亡。

甲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B.乙在被害人住宅放火,被害人为救婴儿冲入宅内被烧死。

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C.丙在高速路将被害人推下车,被害人被后面车辆轧死。

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D.丁毁坏被害人面容,被害人感觉无法见人而自杀。

丁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正确答案:D解析:判断存在介入因素的因果关系时,应综合考虑以下三种因素:第一。

先前的实行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作用大小,如果作用大,则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第二,介入因素的异常性大小,如果很异常,则先前的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第三,介入因素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作用大小,如果作用大,则先前的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对上述三个因素应综合判断,根据多数意见得出最终结论。

A项,第一,甲点燃被害人的衣服,而且达到被害人需跳河灭火的程度,表明对被害人的生命威胁很大,因此,甲的点火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第二,介入因素是被害人跳河,该举动是为了灭火救命,并不异常,因此,甲的点火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第三,被害人跳河对被害人的死亡作用较大,因此,甲的点火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综合判断,前两个因素均得出肯定结论,最终的结论便是甲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A项说法正确。

B项,第一,乙放火烧他人住宅的行为对他人生命威胁很大,表明乙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第二,被害人为救婴儿冲进住宅的行为不异常,表明乙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第三,被害人冲进住宅救婴儿的行为对其生命威胁很大,表明乙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2002年-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刑法不定项选择题

2002年-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刑法不定项选择题

青年人司法考试网:/zy/sf/不定项选择题:(2009年)(一)甲为某国有企业出纳,为竞争公司财务部主任职位欲向公司副总经理乙行贿。

甲通过涂改账目等手段从公司提走20万元,委托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丙将15万元交给乙,并要丙在转交该款时一定为自己提升一事向乙“美言几句”。

乙收下该款。

八天后,乙将收受钱款一事报告了公司总经理,并将15万元交到公司纪检部门。

一个月后,甲得知公司委任其他人担任财务部主任,恼羞成怒找到乙说:“还我15万,我去把公司钱款补上。

你还必须付我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否则我就将你告到检察院。

”乙反复向甲说明钱已上交不能退还,但甲并不相信。

数日后,甲携带一桶汽油闯入乙办公室纵火,导致室内空调等财物被烧毁。

请回答91-94题。

91.关于甲从公司提出公款20万元并将其中一部分行贿给乙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甲构成贪污罪,数额是20万元;行贿罪与贪污罪之间是牵连关系,不再单独定罪B.甲构成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贪污数额是5万元,行贿15万元C.甲构成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贪污数额是20万元,行贿15万元D.甲对乙说过要“去把公司钱款补上”,应当构成挪用公款罪,数额是20万元,再与行贿罪并罚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贪污罪、行贿罪。

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涂改账目的方式侵吞公款20万元非法占为己有,构成贪污罪。

贪污数额为20万元。

故BD错误。

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乙以财物的行为,构成行贿罪。

行贿数额为15万元。

行贿罪与贪污罪之间并不是牵连关系,应数罪并罚,故A项错误,C项正确。

本题选择错误项,正确答案为ABD.92.关于乙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乙构成受贿罪既遂B.乙构成受贿罪中止C.乙犯罪以后上交赃物的行为,属于酌定从轻处罚情节D.乙不构成犯罪答案:ABC青年人司法考试网:/zy/sf/解析:本题考核受贿罪。

从题目内容可知,乙虽然在客观上收下甲的财物,但主观上并没有为甲谋取利益的意思,而且八天后,乙将收受钱款一事报告了公司总经理,并将15万元交到公司纪检部门。

2003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

2003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

2003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一)王某怀疑其妻与其表兄刘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至刘某住所。

进屋后,王发现其妻披头散发,正在哭泣,刘某站在旁边,王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刘发生争吵。

王知道刘某有百万家财,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狠狠敲诈他一笔,于是谎称到其父母家中解决问题,将刘某骗至其姘妇叶某的住所(当时叶不在家),并对刘某进行殴打、捆绑,反锁屋门将刘拘禁达一天之久。

刘某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承认与王妻有不正当关系,提出用金钱补偿,并在王的胁迫下,先后三次给家人打电话,要家人将30万元放在某公园指定场所,刘的家人并未照办。

不久,叶某返回住所,王某以实情相告,叶未加制止,并与王某一起致信刘妻,信称:刘某系卑鄙小人,现在我等控制之中,为示惩戒,速送30万元至某公园指定地点,钱到放人,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

刘妻害怕,将钱放至指定地点,并通知王。

王某叫叶某去公园取钱,叶某不敢去。

于是,王某留下叶某看管刘某,自己去取赃款。

在王外出取钱之时,刘某哀求叶某将自己放掉,并称王某心狠手辣,钱到手后,决不会放过叶某。

叶某恐惧,将刘某放掉,并和刘某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带领公安人员去公园捉拿王某。

人们赶到公园时,王某早已携款逃走。

请回答以下81-84题。

81.王某的行为不属于:A.敲诈勒索罪B.绑架罪C.抢劫罪D.非法拘禁罪答案:ACD解析: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区分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是行为目的不同:前者是为了威胁被绑架人以达到自己获取财物或者其他不法利益的目的,后者是为了使被害人遭受拘禁之苦,并不提出财物或者其他不法利益的要求。

据此,王某构成抢劫罪。

本题是选非题,应选ACD三项。

82.叶某的行为属于: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答案:D解析:本案中叶某与王某构成共同犯罪,二人已经将刘某绑架,并且向刘妻所要赎金,此时绑架罪已经既遂。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2003年 (1)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2003年 (1)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2003年(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30,分数:30.00)1.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

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分数:1.00)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解析:[考点] 犯罪主观方面中故意和过失的认定 [解析] 根据《刑法》第14条的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根据该规定,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本案中,李某明知自己私拉电网的行为可能发生致人触电的结果,并且对该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其主观方面构成间接故意,因此选择B项。

2.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施暴力,乙发现是自己熟人甲,便喊甲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还向乙道歉说:“对不起,认错了。

”甲的行为属一下列哪一种情形?(分数:1.00)A.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C.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D.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解析:[考点]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 [解析] 根据《刑法》第24条的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可以分为:(1)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 (2)实行行为还未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3)实行行为已经终了,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

自动性是成立犯罪中止的重要条件。

所谓自动性,是指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意图。

行为人中止犯罪的动机多种多样,比如出于悔悟,或者出于对刑罚的惧怕等等。

但不论其动机如何,只要行为人认为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或者能够达到既遂而自愿放弃了犯罪的,都成立犯罪中止。

因此,本案中甲的行为构成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

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答案】B【知识点】间接故意与其他主观方面的区别。

【详解】李某明知私拉电网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在自己的花房周围拉电网,并且未采取任何防止结果出现的措施,对出现电人的结果是一种漠不关心的放任态度,所以是间接故意。

2.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施暴力,乙发现是自己的熟人甲,便喊甲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还向乙道歉说:"对不起,认错人了。

"甲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情形?A.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C.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D.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答案】D【知识点】犯罪中止的自动性【详解】甲实施暴力,犯罪已进入实行阶段,所以不能选B,由于发现对方是熟人而主动停止犯罪,是能为而不为,属于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所以选D。

3.张某在火车站候车室窃得某人一提包,到僻静处打开一看,里面没有钱财,却有手枪一支,子弹若干发,张某便将枪支、子弹放回包内,然后藏于家中。

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A.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B.盗窃枪支、弹药罪C.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D.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罪【答案】A【考点】误盗枪支的处理,以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和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的区别。

【详解】为盗窃财物而误盗枪支、弹药的,定盗窃罪(可能是未遂),盗窃后将枪支弹药私藏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盗窃枪支、弹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明知是枪支而盗窃,张某不知包内是枪支、弹药而窃取的,不构成此罪,故B选项错误。

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指明知是他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的枪支、弹药、爆炸物而为其存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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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03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在线练习版[答案与解析分开]:/exerlist-261-1.html03年司法考试真题(前三卷)在线测试版[答案与解析分开]:/testlist-9-1.html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

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答案】B【知识点】间接故意与其他主观方面的区别。

【详解】李某明知私拉电网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在自己的花房周围拉电网,并且未采取任何防止结果出现的措施,对出现电人的结果是一种漠不关心的放任态度,所以是间接故意。

2.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施暴力,乙发现是自己的熟人甲,便喊甲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还向乙道歉说:"对不起,认错人了。

"甲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情形?A.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C.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D.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答案】D【知识点】犯罪中止的自动性【详解】甲实施暴力,犯罪已进入实行阶段,所以不能选B,由于发现对方是熟人而主动停止犯罪,是能为而不为,属于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所以选D。

3.张某在火车站候车室窃得某人一提包,到僻静处打开一看,里面没有钱财,却有手枪一支,子弹若干发,张某便将枪支、子弹放回包内,然后藏于家中。

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A.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B.盗窃枪支、弹药罪C.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D.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罪【答案】A【考点】误盗枪支的处理,以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和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的区别。

【详解】为盗窃财物而误盗枪支、弹药的,定盗窃罪(可能是未遂),盗窃后将枪支弹药私藏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盗窃枪支、弹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明知是枪支而盗窃,张某不知包内是枪支、弹药而窃取的,不构成此罪,故B选项错误。

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指明知是他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的枪支、弹药、爆炸物而为其存放的行为。

"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

张某没有配枪的资格而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D选项中的罪名不是刑法中的罪名。

4.甲为上厕所,将不满1岁的女儿放在外边靠着篱笆站立,刚进入厕所,就听到女儿的哭声,急忙出来,发现女儿倒地,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岁男孩乙所为。

甲一手扶起自己的女儿,一手用力推乙,导致乙倒地,头部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流出鲜血,并一动不动。

甲认为乙可能死了,就将其抱进一个山洞,用稻草盖好,正要出山洞,发现稻草动了一下,以为乙没死,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之后用一块磨盘压在乙的身上后离去。

案发后,经法医鉴定,甲在用石头砸乙之前,乙已经死亡。

依此情况,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过失致人死亡罪B.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既遂)数罪C.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D.故意杀人罪【答案】C【知识点】认识错误【详解】甲过失致乙死亡,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又发现稻草动了一下,以为乙没死,即产生杀人的故意,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对象不能犯的未遂。

D选项是因果关系错误的解决方式,因果关系的错误不影响犯罪构成。

因果关系错误的一般情况是第一个行为是故意行为,第二个行为是过失行为,第二个行为实现了第一个行为所追求的目的。

因而以第一个行为所指向的犯罪的既遂认定。

但本案恰好相反,第一个行为是过失行为,过失行为是没有犯罪目的的,因而这里也不存在因果关系错误的问题。

由于行为人的认识错误,又故意实施了第二个行为,实际上第二个行为无法既遂(对象不能犯)。

第二个行为是主体对客体认识的错误,成立故意杀人的未遂。

第一个行为和第二个行为之间是互相独立的关系,因而认定为数罪。

所以最后的正确选项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

5.李某为了牟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私自复制了若干部影视作品的VCD,并以批零兼营等方式销售,销售金额为11万元,其中纯利润6万元。

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A.销售侵权复制品罪B.侵犯著作权罪C.非法经营罪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答案】B【知识点】侵犯著作权罪和相关犯罪的区别。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该《解释》第五条规定,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只定侵犯著作权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话句话说,侵犯著作权罪吸收了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所以A选项不选。

《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解释第一条至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即复制、出售非法出版物如果侵犯了著作权,则只能定侵犯著作权罪。

所以C选项不选。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产品一般指与人体健康和生产有关的物品,不包括出版物。

所以D选项不选。

6.某镇医院医生贾某在为患者输血时不按规定从县血站提取,而是习惯于直接从献血者身上采血后输给患者。

住院病人于某因输了贾某采集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发生不良反应死亡。

贾某的行为构成何罪?A.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B.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C.医疗事故罪D.过失致人死亡罪【答案】A【知识点】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与相关罪名的区别【详解】根据刑法334条的规定,构成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的主体是没有资格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包括没有资格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医务人员。

贾某没有资格从事血液制品的生产经营,而故意从献血者身上采血输给患者,属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的行为,造成病人死亡的重大后果,符合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构成。

选项B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的主体必须是有资格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自然人不单独够成此罪。

案例中医生贾某的行为显然不是单位行为,因而不成立单位犯罪,故不选B。

根据刑法第335条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体检的过程中,粗心大意,玩忽职守,不履行或不正确、不及时履行医疗护理职责,因而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

本案中贾某的行为也触犯了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之间是法条竞合的关系,遵循特殊条款优于普通条款的原则,应以医疗事故罪来认定。

贾某一行为触犯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和医疗事故罪数个罪名,而有数个主观方面(对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故意,对医疗事故罪是过失),属于刑法理论上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即以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定罪。

7.钱某持盗来的身份证及伪造的空头支票,骗取某音像中心VCD光盘4000张,票面金额3.5万元。

物价部门进行赃物估价鉴定的结论为:"盗版光盘无价值"。

对钱某骗取光盘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钱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B.钱某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既遂,数额按票面金额计算C.钱某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未遂D.钱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的既遂,数额按票面金额计算【答案】B【知识点】票据诈骗罪数额的认定【详解】钱某以签发空头支票的方式骗取财物的,符合票据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客观方面。

因为票据诈骗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殊条款与普通条款的法条竞合关系,根据特殊条款优于普通条款的原则,钱某的行为不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只可能认定为票据诈骗罪。

所以D选项排除。

本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看待盗版光盘的价值问题。

虽然物价部门鉴定结论为盗版光盘无价值,但被害人某音像中心却因为钱某的诈骗行为损失了3.5万元的财物。

所以可以按票面金额来计算票据诈骗的数额,而不能认定为未遂。

最后的答案应选B。

8.李某多次尾随盗伐林木人员,将其砍倒尚未运走的林木偷偷运走,销赃获利数千元。

此外,他还盗伐了他人自留地、责任田等地边田坎种植的零星树木5个多立方米。

对李某的上述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A.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B.以盗窃罪定罪处罚C.以盗伐林木罪和盗窃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D.以盗伐林木罪、盗窃罪和销售赃物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答案】B【知识点】盗窃罪和盗伐林木罪的界线【详解】盗伐林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盗窃罪侵犯的是财物所有权。

偷砍他人自留地、责任田等地边田坎种植的零星树木,只侵犯了林木的所有权,而没有侵犯森林资源保护制度。

所以应定盗窃罪。

盗伐林木罪的客观方面是有盗有伐,李某将他人砍倒的林木偷走的行为不符合盗伐林木罪的客观方面,所以应定盗窃罪。

盗窃后的销赃行为与盗窃行为之间是牵连关系,从一重处理,不另定销赃罪。

9.甲因盗窃罪被捕,在侦查人员对其审讯期间,他又交待了自己与李某合伙诈骗4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李某可能隐匿的地点,根据这一线索,侦查机关顺利将李某追捕归案。

对甲盗窃罪的处罚,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答案】C【知识点】立功的认定和处理【详解】甲对于自己的诈骗罪属于自首,对于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李某的行为,依据司法解释属于立功。

两人诈骗的数额是4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甲的行为不属于重大立功,只是一般立功。

对于一般立功,法律规定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李某花5000元购得摩托车一辆,半年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李同意。

王某借用数周不还,李某碍于情面,一直未讨还。

某晚,李某乘王某家无人,将摩托车推回。

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诉李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

李某故意隐瞒真情,称:"你要赔就赔吧。

"王某于是给付李某摩托车款4000元。

后李某恐事情败露,又将摩托车偷偷卖给丁某,获得款项3500元。

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A.盗窃罪B.诈骗罪C.销售赃物罪D.盗窃罪和诈骗罪的牵连犯【答案】A【知识点】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区别【详解】此题涉及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区别。

诈骗罪(既遂)在客观上必须表现为一个特定的行为发展过程: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或交付)财产--行为人获得或者使第三者获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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