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管理历史沿革
我国城管的发展沿革
我国城管的发展沿革1981年,浙江省福州市和厦门市组建城建管理监察队伍,标志着城管在我国的诞生。
1985年10月、1987年9月、1987年12月先后3次分别在成都、天津、福州召开了全国城管监察座谈会。
1988年7月,全国城建管理监察研究会成立。
1990年7月,国家建设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管理监察工作的通知》,自此,全国各城市的城建监察队伍统一归口国家及各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1992年国家建设部颁布了《城建监察规定》,实现了全国城建监察队伍的“六统一”,即统一名称、统一归口管理、统一建制、统一着装、统一领证和统一佩戴标志。
1996年10月,国家建设部在成都召开首次全国城建监察工作会议。
会后,国家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监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城建管理和城建监察队伍建设。
并于1997年6月在南宁召开“城建监察队伍建设现场会”,继续把城建监察工作推向深入。
1997年5月,经国务院法制局同意在北京宣武区正式启动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至2000年7月全国共有16个试点城市。
2000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召开了全国试点工作座谈会,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概念统一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概念。
200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63号),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广。
至2002年8月,全国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城市有79个和3个直辖市,总计82个城市。
2002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试点工作得到国家正式认可并在全国全面推广。
自此,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不再使用试点的字样。
2002年10月,中央编办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并由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2‟56号)转发全国。
由于该文件与国发(2002)17号在提法上和内容上均表述得不一致,引起各地方政府的重大误解。
中国城市管理的前世今生
中国城市管理的前世今生如今,在城市生活和工作的人,绝大多数都知道城管这个词,知道这是一个执法部门,一群在街面上流动的队伍,经常干着拆房子和赶着摊贩们到处跑的事情。
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城管执法体制是怎么回事,以及在体制背后的机制、行为、效果等诸如此类内容。
回溯中国城市管理执法的发展进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借鉴国外经验,以行业管理分别执法为基本体制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城市管理珊珊起步。
从世界范围看,当时大多数国家的行政管理执法体制相差无几,都以行业管理分别执法为基本体制,中国借鉴这种体制,开始了城市管理的探索工作。
这种体制的特点,就是没有城市管理执法的综合特点,实行各个部门分行业管理与执法。
换言之,与城市管理执法有关的各个部门,按照各自的立法规定和职责权限分别管理执法各自的事项。
诸如城市的市政公用设施,由市政公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对于损坏、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人和事,由市政公用管理部门负责执法查处。
同样,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城市规划的管理,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如违法建设行为)依法负责执法查处。
市政管理执法是这样,城市规划管理执法是这样,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工商行政、占道经营等管理执法都是这样。
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发展,城市管理分别执法的行业性、部门性、分散性等特点越来越不适应城管执法集中性、综合性要求。
其中最为典型的说法就是“八个大盖帽管不好一顶破草帽”。
一个无照游商、摊贩的经营行为,涉及七、八个部门监管,多头、交叉、重复等现象在所难免。
(二)立足城市特点,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管理执法体制试想,如果只有一个“大盖帽”负责城市管理执法,职责权限清晰明确,多头、交叉、重复执法现象就可以消除。
这就是上世纪90年代改革城管执法体制的初衷,也是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正当性所在。
正是在这种改革中,形成了城管执法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体制。
首先,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正式出台,其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现代城市管理的历史发展
现代城市管理的历史发展一、引言现代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内的各种资源、环境和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和规划的一种行为。
随着人口快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现代城市管理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从历史角度出发,探讨现代城市管理的历史发展,并对其进行深入研究。
二、古代城市管理在古代,随着人类社会从游牧社会向农耕社会过渡,出现了最早的聚居地。
这些聚居地逐渐演变为最早的城市,并开始出现了一些初步形式的城市管理。
例如,在古埃及时期,法老们通过建立集权制度来对城市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他们制定了法律法规,并建立了行政机构来处理各种事务。
在中国,早期朝代也开始出现了一些形式化的城市规划和管理措施。
例如,在商朝时期,商王通过建立都邑制度来对都邑进行统一规划和治理,并设立官职来处理各项事务。
这些措施为后来的城市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中世纪城市管理中世纪是欧洲城市管理的重要时期。
在这一时期,欧洲的城市开始迅速发展,城市规模扩大,人口增加。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各地开始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来管理城市事务。
例如,在意大利的威尼斯共和国,他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行政和法律制度来管理城市事务,并设立了各种行政机构。
在中国宋朝时期,出现了一系列重要的城市管理措施。
例如,在宋徽宗时期,他下令对京师开封进行全面整治,并建立了完善的街道和河道系统来提高交通效率。
此外,在宋朝还出现了最早的街巷命名制度和巷道官制度。
四、近代城市管理近代是现代城市管理发展史上最为重要的时期之一。
在这一时期,工业革命带动着大规模工业化和都市化进程,使得现代都市迅速崛起。
与此同时,人们对于公共卫生、交通、环境等问题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应对这些挑战,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许多国家开始建立现代城市管理机构,并制定了一系列城市管理法规。
例如,伦敦在1855年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现代城市管理机构——伦敦县议会。
这一机构负责处理城市规划、公共卫生、交通等事务,并成为了现代城市管理的典范。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与城市管理历史的城市篇章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与城市管理历史的城市篇章中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国家,城市管理和城市化进程也有着一段充满曲折的篇章。
从古代城市的兴起到现代城市化进程的全面推进,中国城市管理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发展过程。
一、古代城市与城市管理古代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出现城市的地区之一。
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夏、商、周时期,中国就出现了大量的城市。
古代城市以城墙围城而得名,城墙除了作为城市的边界,还起到了防御和管理的作用。
城中的街巷布局清晰有序,城门处有官员负责检查进出人员,确保城市秩序井然。
在古代,各个朝代都大力发展城市,因为城市是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例如隋唐时期的长安,是当时世界上最繁荣的城市之一,拥有庞大的市场、宫殿和寺庙。
古代城市管理也非常注重市政建设,如为城市修筑水渠,维护街道等。
二、近代城市管理的挑战与改革近代以来,中国城市管理面临了一系列的挑战,如人口增长、城市治理问题等。
19世纪末,中国成为列强争夺的对象,殖民地和租界的建立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新的难题。
近代城市管理虽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在西方列强的影响下,中国城市的管理还存在许多弊端。
随着中国革命的不断推进,20世纪初期,中国开始进行了广泛的城市管理改革。
例如,光绪年间的城市建设,重点加强了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大力推动城市经济的发展。
中华民国成立后,国民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城市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城市规划和管理体系。
三、现代城市化进程与城市管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城市化进程进入新的阶段。
从计划经济时期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管理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的城市化进程中,中国迅速发展起来。
城市化进程不仅意味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也包括着城市管理的全面提升。
中国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加强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加强了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了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当前,中国正面临着快速城市化带来的挑战。
中国古代城市管理
中国古代城市管理城市是人类文明的产物,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
在中国古代,城市的出现与发展与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
城市管理是城市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维护城市秩序、促进城市繁荣、保障城市安全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中国古代城市管理的历史背景、城市管理的内容、城市管理的机构等方面展开探讨。
一、历史背景中国古代城市管理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商代。
商代时期,城市管理主要是由官府负责,城市管理的重点是维护城市的安全和秩序。
随着周朝的建立,城市管理逐渐被制度化,城市管理的内容也逐渐增多,包括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市场管理、治安维护等方面。
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城市管理逐渐成为地方政权的重要职责之一。
唐代时期,城市管理机构逐渐完善,城市管理的内容也逐渐丰富,城市规划、建设、市场管理、税收管理等方面都得到了重视。
宋代时期,城市管理的范围更加广泛,城市管理机构也更加完善,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市场管理、税收管理、治安维护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明清时期,城市管理机构更加规范化,城市管理的内容也更加细致化,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市场管理、税收管理、治安维护等方面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二、城市管理的内容中国古代城市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市场管理、税收管理、治安维护等方面。
城市规划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中国古代,城市规划主要是由官府负责,城市规划的重点是保障城市的安全和秩序。
在城市规划中,城市的道路、河道、城墙、城门等都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城市规划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城市的安全和秩序,同时也是为了促进城市的繁荣和发展。
市政建设是城市管理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市政建设主要包括城市的道路、桥梁、水利、排水、供水、供电等方面。
在中国古代,市政建设主要由官府负责,市政建设的重点是为了提高城市的基础设施水平,促进城市的发展和繁荣。
市场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中国古代,市场管理主要由官府负责,市场管理的重点是为了保障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转。
中国古代城市管理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城市管理制度的演变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的城市管理制度经历了多次演变。
从早期的城市雏形到封建社会的成熟管理制度,再到近现代的城市化管理,其发展历程丰富多彩。
一、早期的城市雏形在夏、商、周时期,城市初现雏形,管理制度也相应出现。
这一时期,城市主要是作为政治和军事中心,因此,管理制度主要围绕宫殿、城墙等基础设施展开。
城市规划、居民管理、物资储备等方面都处于初级阶段。
二、封建社会的成熟管理制度进入封建社会后,随着经济的繁荣和城市的扩大,城市管理制度也逐步走向成熟。
秦汉时期开始推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并实行宵禁制度以保证城市的安全。
同时,为了维护城市秩序,还设立了专门的市官进行市场管理。
唐宋时期,城市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如《唐律疏议》和《宋刑统》中都有关于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
这一时期,城市的功能也更加多样化,除了政治、军事中心外,还成为了商业、文化中心。
三、近现代的城市化管理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中国开始逐步接受西方城市管理理念。
清末民初时期,一些开明的官员开始推动城市改革,学习西方的城市规划和管理方法。
新中国成立后,更是借鉴了苏联的城市管理模式,进行了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和改造。
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逐步完善了城市管理制度。
四、总结中国古代城市管理制度的演变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
从早期的简单雏形到封建社会的成熟管理制度,再到近现代的城市化管理,经历了多次变革和创新。
这些演变不仅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体现了人们对城市管理的不断探索和思考。
在当今城市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研究中国古代城市管理制度的演变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它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中国城市发展的历史轨迹,还能为当前的城市管理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同时,通过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各种挑战,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古代城市管理
古代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是一个古老而又重要的课题,它关系到人们的生活和安全。
在古代,城市管理也是相当重要的,因为城市的规模和人口都不断增加,需要有一定的管理和控制。
本文将从古代城市管理的历史、组织结构、管理方式和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古代城市管理的历史古代城市管理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000年左右的古代文明,例如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等。
这些文明都有自己的城市管理制度,包括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公共安全、商业管理等方面。
这些城市管理制度的发展和演变,反映了当时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变化和发展。
在中国,古代城市管理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
商周时期的城市主要是商业和手工业中心,城市管理主要是由当地官员负责。
到了秦汉时期,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城市管理也逐渐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汉朝时期,设立府、郡、县三级行政区域,城市管理由官员负责。
唐代则设立了市舶司、市司两个机构,负责城市市政建设和商业管理。
宋代则进一步完善了城市管理制度,设立了市舶司、市田司、市舆司、市税司等多个机构,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城市管理体系。
二、古代城市管理的组织结构古代城市管理的组织结构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中央和地方。
中央是指国家层面的城市管理机构,地方是指地方政府层面的城市管理机构。
在中央层面,古代国家设立了许多城市管理机构,例如中国的市舶司、市田司、市舆司、市税司等。
这些机构主要负责城市市政建设、商业管理、税收征收等方面的工作。
在希腊和罗马等古代文明中,也设立了城市官员和城市议会等机构,负责城市管理和决策。
在地方层面,城市管理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
地方政府设立了市政府、城市警察、城市卫生等机构,负责城市市政建设、公共安全、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古代城市管理的管理方式古代城市管理的管理方式主要是依靠官员的管理和控制。
在中国古代,城市管理主要由官员负责,他们负责城市市政建设、商业管理、税收征收等方面的工作。
在希腊和罗马等古代文明中,也设立了城市官员和城市议会等机构,负责城市管理和决策。
城管发展历程
城管发展历程
城市管理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城管工作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发展历程。
以下是城管发展的主要阶段:
1. 初期: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城管工作主要由市政、公安等部门来承担。
当时的城市管理还比较混乱,存在许多问题,如道路秩序不佳、垃圾乱堆乱放等。
2. 建国初期:1950年代,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管理也开始逐步完善。
此时,城市管理的职责逐渐明确,涵盖了城市环境卫生、交通管理、市容市貌、文化活动等多个方面。
3. 改革开放: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管理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此时,城管工作逐渐实现了专业化、细分化和科学化,各类城市管理人员开始接受系统的培训和教育。
4. 21世纪初:21世纪初,城管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此时,城市管理亟需转型升级,从单一的维护管理向综合治理转变。
城管人员开始采用信息化技术和智能化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5. 当前阶段:当前,城市管理已经成为政府重要工作之一,城管部门也在不断创新和改革。
城管工作除了传统的基础性服务外,还涵盖了公共安全、城市规划、社区治理等多个方面。
同时,城管部门也更加注重与市民的互动,促进了城市管理的民主化和社会化。
总之,城管工作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发展历程,在不断改革和创新中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未来,城市管理将面临更加复杂和严峻的挑
战,需要城管部门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能力,为城市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历史上的城市建设和城市文化
城市文化创新
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 的融合:将传统文化 元素融入现代城市文 化中,形成独特的城 市文化特色。
城市文化产业的发展: 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 发展,如影视、音乐、 动漫等,提升城市文 化产业的竞争力。
城市文化品牌的打造 :通过举办各类文化 活动,如艺术节、文 化节等,打造具有代 表性的城市文化品牌 。
术等元素
02
中国城市文化的特点
章节副标题
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融合
传统文化:儒家 思想、道家思想、 佛教思想等
现代文化:科技、 创新、全球化等
融合方式:传统 文化与现代文化 的相互影响和融 合
融合结果:形成 了具有中国特色 的城市文化
地域文化的独特性
地域文化的形成:受地理环境、历史背景、民族文化等多种因素影响
中国历史上的城 市建设和城市文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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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01
中国城市建设的历程
02
中国城市文化的特点
03
中国城市建设的成就与影响
04
中国城市文化的发展趋势
05
中国城市建设的挑战与对策
01
中国城市建设的历程
章节副标题
古代城市建设
城市起源: 夏商周时 期,城市 开始出现
城市规划: 春秋战国 时期,城 市规划开 始形成
民族融合:城市文化是多民族文化的融合,具有多元性和包容性 现代元素:城市文化在传承传统的同时,也融入了现代元素,具有 创新性和时代感
03
中国城市建设的成就与影响
章节副标题
城市建设的成就
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数量不断增加 城市功能不断完善,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日益完善 城市文化日益丰富,各种文化元素相互交融,形成了独特的城市文化特色 城市环境日益改善,绿化、环保等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城市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我国高校城市c管理专业的历史沿革和现状
我国高校城市c管理专业的历史沿革和现状作者:来源:《城市管理与科技》2016年第05期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召开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发布,体现了中央对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人才的高度重视,我国城市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在经历30多年的发展后,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机遇。
为落实中央精神,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城市管理专业委员会和全国城市管理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于2016年1月9日在北京大学召开了城市管理工作规划会议,探讨中国城市管理专业的发展和人才培养。
本文主要针对我国城市管理专业的历史沿革、分布、发展、现状以及培养模式进行综述介绍。
一、城市管理专业发展和分布(一)城市管理专业发展的三个阶段我国城市管理本科人才培养已有30多年的历史,其发展历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即尝试创办、初步探索和快速发展阶段。
1.尝试创办阶段(2000年以前)1984年到2000年,是城市管理专业的尝试创办阶段。
这一阶段只有一所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原北京经济学院)开设了城市管理专业。
1984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经济学专业开设城市管理方向。
1985年,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的批准,城市管理专业正式设立并开始招生。
中国城市管理专业在城市发展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
1989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管理系被合并到经济系,这时城市管理专业每年的招生人数在20人左右。
1993年招收29人后城市管理专业即停止了招生,一直到2000年我国高校再没有招收过城市管理本科学生。
2.初步探索阶段(2001年-2011年)2001年到2011年,是城市管理专业初步探索阶段。
从2001年开始,城市管理专业作为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外自设专业,先后有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云南大学、华东理工大学、青岛科技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等19所大学相继开设了城市管理专业,其中以2004年、2005年和2010 年开设城市管理专业的院校较多。
古代的城管制度
古代的城管制度
古代的城管制度可以追溯到秦朝,当时已经有了类似于现代城管的职位,称为“监市”,主要负责管理市场秩序和监督商贩。
在唐朝,城管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设立了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同时也有了更加详细的管理规定。
在宋朝和元朝时期,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商业的繁荣,城管制度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例如,宋朝时期实行了“街道司”制度,负责街道管理和市场秩序的维护,同时也规定了商业区与住宅区的划分,以及商铺的营业时间和经营范围等。
元朝时期则设立了“警巡院”,负责城市治安和行政事务的管理。
到了明清时期,城管制度已经相当完善。
明朝时期实行了“坊里制”,将城市划分为若干个小区,每个小区都有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治安和卫生等事务。
清朝时期则进一步实行了“保甲制”,将城市居民按照一定规模组成保甲,进行自我管理和相互监督。
总的来说,古代的城管制度主要是为了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居民安全和促进商业发展而设立的。
虽然与现代城管制度有所不同,但是其基本理念和目的是一致的。
中国“城管”之职起源于周代
配图:20世纪40年代城管欺压百姓老照片其实城管并非现代社会产物,早在周代就已出现,《庄子·知北游》记载:“正获之问于监市履豨也,每下愈况。
”“监市”的职能就相当于今天的城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增多,而随之带来的问题也不少,原来只靠政府治安部门管理城市就行了,但后来由于人手少,又有人员编制的限制,这样下去肯定不利于城市发展,那就得增加人手了。
于是,监市应运而生。
古代的监市并不是正式在编人员,而是由政府从民间挑选组建,属于外聘人员,相当于现代的协管员。
组建期间监市的薪水由衙门发放。
工作职能是对整个城市进行日常管理,谁进行了违规经营,比如破墙开店的、没在指定地点经营的,都要依法取缔,监督小商小贩的合法经营是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无疑,这曾对城市管理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到了唐代,城市规模扩大,都城长安还成为当时全球第一大城市,政府愈加重视城管了。
《旧唐书》有载:“监市践于衙,理市治序。
”监市执法范围也较广,不仅管理集市秩序,还兼有现代工商、税务、治安等部门的职能。
唐代还制定了比较规范的城管法律条文,《唐律》规定:“距府十丈无市,商于舍外半丈,监市职治之。
”即做买卖需在官衙十丈、民房半丈外,并由监市管理。
如果“诸侵巷街、阡陌者,杖七十;若种植垦食者,笞五十。
各令复故。
”即凡是侵占街道、栽种植物者,都要处以仗笞之刑,还得限期整改,恢复侵占前的原貌。
而对扰乱城市秩序者,处罚则更严厉:“诸在市及人众中,故相惊动、令扰乱者,杖八十;以故伤人,减故杀伤一等;因失财物者,坐赃论。
”即引起集市骚乱,从而致人伤亡或财物丢失者,均处严厉的刑罚。
传至宋代,城市经济进一步发展,监市职能也进一步扩大。
例如店铺设在何处,怎么开办等都要向监市申请,经审核发给凭证后方能开办。
在古代典籍中,监市祸害百姓的记载不多,比较突出的却是唐代的“宫市”欺市扰民。
白居易的《卖炭翁》里就描绘了“宫市”的丑恶嘴脸:“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
新中国城市社会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6400字
新中国城市社会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6400字摘要: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推行了以“政府单位”制为主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尽管有利于社会控制和社会动员,但窒息了社会发展的活力。
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我国逐渐形成了以“政府社区”制为主的社会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政府单位”制的弊端,但由于行政化倾向严重,因此难以改变公民原子化状态,实现有效的社会管理。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明确了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在社会管理中的角色。
这是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的新发展,必将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社会管理;社会管理体制;政府单位制;政府社区制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要求,并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重申和强调了要建立这一社会管理格局。
这是对我国长期以来社会建设和管理实践的科学总结和完善,为推进我国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奋斗目标。
本文试图从历史沿革的角度,梳理新中国城市社会管理体制发展演进过程,从而深化对我党提出的这一社会管理格局的理解。
一、“政府单位”制为主、“政府街居”制为辅的社会管理体制新中国成立后,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我国效法苏联建立起了一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实行高度集权、计划管理的方式,政府包揽一切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
企业只是作为政府的附属物而存在。
政府对企业实行统一计划、统负盈亏、统购统销、统收统支,一切经济活动以政府的计划为中心。
社会组织则基本上没有获得独立发展的空间。
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管理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经有一些相同的设想。
列宁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全体公民都成了一个全民的、国家的‘辛迪加’的职员和工人”,“整个社会将成为一个管理处,成为一个劳动平等、报酬平等的工厂”[1]。
城市管理体制的发展历程和问题解决方案
第一节城市管理体制的发展历程及主要问题一、城市管理体制的旧模式城市管理体制是建立在经济体制基础上的,与经济体制和政府职能相适应。
有什么样的经济体制,就有什么样的城市管理体制。
建国后中国实行的是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从而逐步形成了高度集权、条块分治、以条为主、建管合一的城市管理体制。
与其他城市相同,杭州已经形成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城市管理体系和“城市政府统一领导、城区政府全面负责、街道(乡镇)负责实施”的城管格局。
在计划经济时期建立的城市行政管理系统中,“条”(即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占有主要地位,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块”是次要的.在计划经济时期,杭州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承担了直接管理城市各系统的责任。
城市管理体制旧模式造成的结果,一是管理观念落后,表现为对城市管理重视不够,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重视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的落后观念。
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对城市管理的内涵理解过于狭隘,将城市管理仅仅理解为经济领域的行政指令和公共领域的市政管理。
二是管理体制落后,首先表现在管理机构重叠、各自为政,在城市管理上缺乏统筹、协调和规划;其次表现在城市管理的事权、财权过于集中在“条”上,城区政府和街道往往责大权小,难以起到协调作用,城市管理难于落到实处,更难实现持续、长效的管理;第三表现在基层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度不高,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有责无权,体制不顺,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缺乏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体来说,在计划经济时期,杭州城市管理体制存在以下几方面弊端。
⒈政府统包,缺乏效率,微观经营与宏观管理相混同。
计划经济时期,城市政府的经济调控功能、国有资产的管理功能与企业的微观经营管理活动界限不清,政企不分,混为一体.城市政府为了实现对成千上万个工商企业的直接行政性管理,不得不设置庞大、臃肿的管理机构。
这些机构又造成政府与企业之间、政府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权限不清,机构重叠、政出多门、互相扯皮、官僚主义等问题出现.⒉计划经济,缺乏市场,人为意志代替市场价格机制。
古代城市管理
古代城市管理古代城市管理是指在古代社会中,对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古代城市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个方面,是古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古代城市管理的历史背景、城市规划、市政设施、城市管理制度、城市安全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历史背景古代城市管理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但是在中国,古代城市管理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春秋战国时期到唐代,这个阶段的城市管理以城墙的建设和城市规划为主;二是宋代到清朝,这个阶段的城市管理则以市政设施和城市管理制度为主。
春秋战国时期到唐代的城市管理主要是以城墙的建设和城市规划为主。
在这个时期,中国的城市数量开始增多,城市的规模也逐渐扩大。
为了保护城市的安全,人们开始修建城墙,城墙的高度和厚度也逐渐增加。
同时,城市规划也开始得到重视,城市街道的宽度和规划也开始规范化。
宋代到清朝的城市管理则以市政设施和城市管理制度为主。
在这个时期,中国的城市数量和规模都有了大幅增长,城市中的人口也开始增多。
为了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市政设施开始得到重视,例如水利设施、交通设施、医疗设施等等。
同时,城市管理制度也开始得到完善,例如市政府、警察、消防等机构的建立,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
二、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是古代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古代,城市规划主要是以城市街道的宽度和规划为主。
在春秋战国时期到唐代,中国的城市规划开始规范化,街道的宽度和规划也逐渐规范化。
在宋代到清朝,城市规划进一步得到完善,例如北京的城市规划就是在明清时期进行的,北京的城市规划以城墙为中心,分为内城和外城两部分,内城是皇城,外城是京城,城市街道的宽度和规划也非常规范化。
城市规划的目的是为了使城市更加美观、舒适、便利和安全。
在古代,城市规划的重点是以城墙为主,城墙的建设可以保护城市的安全。
同时,城市规划也要考虑到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需求,例如城市街道的宽度和规划,可以使人们的出行更加便利,同时也可以美化城市的形象。
中国城市管理大事记
中国城市管理大事记城市管理萌芽阶段(1949—1976)新中国百废待兴,城市规划、建设刚刚起步,城市管理处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萌芽阶段。
历经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导致城市管理停滞甚至中断,市容环境“脏、乱、差”和私搭乱建、违法建筑等严重问题普遍存在。
城市管理起步阶段(1977—1995)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为主的城市管理模式始被接受,各级城市人民政府相继组建城市建设监察队伍,从事城市建设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全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城建监察制度和城建监察执法队伍组织体系,但也出现了分散执法、多头执法、委托执法、野蛮执法等问题。
1978年3月6日,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制定城市规划、建设的方针,强调城市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出控制大城市规模、多搞小城市,要求认真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近期规划和详细规划等。
城市管理步入起步阶段。
1980年3月1日,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国家劳动总局、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发布经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报告》,明确国家城市建设总局作为全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要求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依靠群众,清洁城市,化害为利,造福人民”的原则,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建设和管理。
这次管理体制的重大变化是对几十年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的全面总结。
1982年12月11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试行)。
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部门规章。
1984年10月20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出台《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要求“城市政府应该集中力量搞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各种公用设施的建设,进行环境的综合整治。
市长的工作重点也应逐步转移到城市建设管理的轨道上来。
”全国各地相继建立城市建设管理临时机构,从整顿市容环境卫生,治理脏、乱、差入手,逐步扩大到城市建设综合性管理。
市政管理学当代中国市政体制
政
政
事
政
执
与管
制
监
行
保
行
理权
令
督
政
护
权
权
权
权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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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当代中国市政体制
• 5.2.2 当代中国市政职能
• 2、城市行政职能的发展趋势
• 我国城市政府的现行行政职能是在特定历史条件和制度环境下的产物,具有明显的计划经济和层 层集权痕迹。由于长期推行计划经济体制,不仅形成了集权化的城市管理体制,而且导致了“政 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党政不分”、“党社不分”、“公私不分”、“机 构臃肿”、“人浮于事”、“互相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中共市 委员会
城市权力 机关
城市行政 机关
城市司法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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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当代中国市政体制
• 5.2.1 当代中国市政管理主体
2、市政管理的非权力系统
人民团体
居民委员 会
民主党派组 织和政治协 营利性企业
商会议
非营利性 组织
市民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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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辖区与街道办事处的根本区别
• 市区街体制:一、“两级政府、三级管理” 二、“一级政府、两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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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管理历史沿革
新中国城市社会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推行了以“政府—单位”制为主的社会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尽管有利于社会控制和社会动员,但窒息了社会发展的活力。
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我国逐渐形成了以“政府—社区”制为主的社会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政府—单位”制的弊端,但由于行政化倾向严重,因此难以改变公民原子化状态,实现有效的社会管理。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明确了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在社会管理中的角色。
这是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的新发展,必将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社会管理;社会管理体制;政府—单位制;政府—社区制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要求,并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重申和强调了要建立这一社会管理格局。
这是对我国长期以来社会建设和管理实践的科学总结和完善,为推进我国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奋斗目标。
本文试图从历史沿革的角度,梳理新中国城市社会管理体制发展演进过程,从而深化对我党提出的这一社会管理格局的理解。
一、“政府—单位”制为主、“政府—街居”制为辅的社会管理体制新中国成立后,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我国效法苏联建立起了一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实行高度集权、计划管理的方式,政府包揽一切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
企业只是作为政府的附属物而存在。
政府对企业实行统一计划、统负盈亏、统购统销、统收统支,一切经济活动以政府的计划为中心。
社会组织则基本上没有获得独立发展的空间。
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管理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经有一些相同的设想。
列宁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全体公民都成了一个全民的、国家的‘辛迪加’的职员和工人”,“整个社会将成为一个管理处,成为一个劳动平等、报酬平等的工厂”[1]。
中国式城管执法
中国式文明执法——城管执法一、城管的发展历史及作用追根溯源,城管的前身其实属于环卫部门。
中国的城市发展历史源远流长。
元初,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在《马可•波罗行记》中,曾经将临安(今杭州)称誉为“世界最富丽华贵的城市”。
而那个时候,古临安因为城市人口聚居而产生大量的垃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官府就开始招募专人进行清除;清末,警察机关负责对城市清洁管理工作,具体包括清理街道、收运垃圾、整顿厕所等。
近代(1929年前后),当时的各地政府还颁布了有关清洁卫生的管理条例,并开始设立专门的城市环卫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各城市即建立环卫管理机构。
此后,环卫部门的隶属发生频繁变动,分别归属过公安、卫生、供销等部门。
1980年起,城市的环境工作改由城市建设系统管理。
改革开放之后,城市人口激增,城市环境破坏严重。
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势必严重影响城市公用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
但当时的政府相关部门执法权力重叠,职责边界不清,执法过程中经常出现重复处罚与执法疲软的弊病。
要尽快扭转“一群大盖帽管不了一个破草帽”的局面,还市民一个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就必须设置一个及时高效的新职能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规定消除了达成这个目标的法律障碍。
1997年5月北京市宣武区最早启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试点。
之后,经国务院批准,全国相继成立城管部门。
二、案例我们必须客观的承认,由于执法力量的集中,增强了执法威力,市民投诉和媒体关注的很多老大难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市容市貌日新月异。
可见,从发展历史和工作成果上看,城管存在也是合理且必要的。
但是为什么善花有时会结出恶果?两个必要的城市发展主体为什么会经常发生冲突?让我们通过一些案例进行分析:案例1长春百脑汇前见闻,4月26日晚加班,当下班行之百脑汇前时,恰好遇到一起综合执法,很有中国特色。
首先是一辆没有任何牌照的小卡车冲了过来,小商贩们四处奔逃,然后是从车上下来几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将一个没有来得及逃脱的卖芒果的小贩围住,接着将其所用交通工具(倒骑驴)掀翻,小贩大怒,向其中一人跑去,这时下来两位身着公服的人,一人手拿DV,一人将小贩拦住,几个大汉将倒骑驴扔到小卡车上,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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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城市社会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
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推行了以“政府—单位”制为主的社会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尽管有利于社会控制和社会动员,但窒息了社会发展的活力。
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我国逐渐形成了以“政府—社区”制为主的社会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政府—单位”制的弊端,但由于行政化倾向严重,因此难以改变公民原子化状态,实现有效的社会管理。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明确了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在社会管理中的角色。
这是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的新发展,必将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社会管理;社会管理体制;政府—单位制;政府—社区制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要求,并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重申和强调了要建立这一社会管理格局。
这是对我国长期以来社会建设和管理实践的科学总结和完善,为推进我国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奋斗目标。
本文试图从历史沿革的角度,梳理新中国城市社会管理体制发展演进过程,从而深化对我党提出的这一社会管理格局的理解。
一、“政府—单位”制为主、“政府—街居”制为辅的社会管理体制
新中国成立后,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我国效法苏联建立起了一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实行高度集权、计划管理的方式,政府包揽一切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
企业只是作为政府的附属物而存在。
政府对企业实行统一计划、统负盈亏、统购统销、统收统支,一切经济活动以政府的计划为中心。
社会组织则基本上没有获得独立发展的空间。
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管理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经有一些相同的设想。
列宁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全体公民都成了一个全民的、国家的‘辛迪加’的职员和工人”,“整个社会将成为一个管理处,成为一个劳动平等、报酬平等的工厂”[1]。
毛泽东也提出:“我们应当进一步组织起来。
我们应当将全中国绝大多数人组织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及其他各种组织里,克服旧中国散漫无组织的状态。
”[2]
基于这样的认识以及当时特殊的历史背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逐渐建立起一套以“政府—单位”制为主、“政府—街居”制为辅的城市社会管理体制。
在这种社会管理体制下,国家通过单位这一组织形式管理职工,通过街道居委会体系管理社会闲散人员、民政救济和社会优抚对象等。
当然,政府通过单位实施社会管理的体制无疑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因为当时城市中的绝大多数人都隶属于某一单位,没有单位隶属关系的只是少数人,街居体系只是起到拾遗补漏的作用。
单位是适应计划经济体制而设立的一种特殊组织形式,具有政治、经济与社会三位一体的功能。
各种单位尽管因专业性质不同而区分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但都必须隶属于一定的上级部门或政府部门。
企业、学校、医院等各类组织只不过是政府的一个个下属“单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既是中国城市社会的基本单元,也是中国政府过程的“末梢”。
“从政府与单位的关系看,政府把单位看作自己的一个个‘纽结’,单位接受政府的各种保护,并按照政府制定的计划得到各种资源。
”单位和职工之间是一种“单位既全面控制、又全面照料其职工,职工既全面服务、又全面依赖其单位的复杂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关系”[3]。
“单位不仅通过社会成员的工作使之取得一定的经济报酬,通过分配住房保证单位成员基本的生存空间,通过公费医疗制度满足人们基本健康的需要,通过兴办托儿所、幼儿园、食堂、澡堂及为职工子女就业需要的服务公司或集体企业等等,为单位成员提供各种社会保障和福利方面的服务,更多地,单位还给予单位成员在单位内或单位外行为的权利、社会身份以及社会政治地位。
”[4]
政府主要通过单位实施社会管理的体制在当时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改变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状态,加强了社会的组织性,强化了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力和组织动员力。
但另一方面, 也严重束缚了社会自身和公民个人的发展,就像捷克著名戏剧家哈维尔所描述的:个人变成了社会这架庞大机器上的一个微不足道的齿轮和螺丝钉,他的意义仅限于他在这架机器里的作用。
总之,个人的工作、住房、活动等都被牢牢地钳制。
事事受到预先决定,受到限制和控制。
每一个越出规矩的行动都被看做放纵、违章、违法之举。
从餐馆厨师到歌唱家,每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被一张官僚规定文牍的罗网笼罩。
这张罗网以自己的目标束缚一切生活的目标,而它的目标就是它自身平稳、自动运转的既得利益[5]。
这种社会管理体制一方面造成国家权力的无限扩张,造成整个社会的国家化,使政府成为包办一切的全能型政府,极大地增加了社会管理的成本。
另一方面,也将社会成员牢固束缚在一个个相对封闭的单位中,造成了社会流动性差,社会自身缺乏自主性,各种社会组织无法得到正常发育,社会内部难以形成一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从而造成社会的僵化,缺乏活力,社会成员思想的僵化,缺乏创造力。
这种社会管理体制也造成了企业包袱沉重,缺乏生产积极性和竞争力,从而成为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二、“政府—社区”制与“政府—单位”制并存的社会管理体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市个体私营经济等新经济组织不断涌现,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与此同时,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城市社会成员越来越多地由“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
在这种情况下,以“政府—单位”制为主的社会管理体制的弊端日益暴露出来。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项旨在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社会工程-社区建设运动兴起,社区制被建构为一种替代单位制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随着“政企分开”、“社企分开”的推进,企业剥离出来的大部分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职能都转移到了街道办事处及其所属的社区。
经过十几年的社会变迁和社区建设,我国城市社会管理体制已经从“政府—单位”制为主、“政府—街居”制为辅过渡到以“政府—社区”制为主、“政府—社区”制和“政府—单位”制并存的社会管理体制。
在这种体制下,社区承担了大量的社会管理职能,逐渐成为社会管理的重心所在。
与此同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仍然承担着许多重要的社会职能,但这些社会职能正处于不断的剥离中。
在我国当前这种以“政府—社区”制为主,“政府—社区”制和“政府—单位”制并存的社会管理体制中,“政府—单位”制的弊端已经暴露得很充分,成为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要着重解决的问题,这种模式最终要退出历史舞台。
即便是我们当前正在大力推行的“政府—社区”制社会管理模式,也还存在许多难以克服的问题。
“政府—社区”两极式社会管理体制并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就像有的学者所指出的:“政府试图借用社区这个地域概念,将其操作为一个城市基层管理单位,以解决市场经济兴起和单位制解体后出现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并通过社区建设加强
基层政权建设。
”[6]正因为如此,本应发挥自治功能、进行自我管理的社区表现出了严重的行政化、单位化倾向。
“政府几乎包揽了社区建设与社区管理的一切事务,多样化的基层社会的社区事务基本上变成了单一的政府事务。
与‘政府—单位’式体制不同的只是,上级政府和企业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不过是转移或‘下移’给了基层政府的派出单位-街道办事处-而已。
而且,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区的责任和职能被不切实际地夸大,所承担的社会事务越来越多。
在这种情况下,社区的单位化倾向愈益严重,日益蜕变为一个什么都得管的‘小而全’的、行政化色彩浓厚的‘单位化社区’。
”
演讲者:汽修1103班唐能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