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择校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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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
小组成员:王琼边京魏婉月
一、何为择校
择校就是在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情况下,选择上一所好的学校。由于教育水平的差异,很多家长不愿意让孩子上本区的学校(农村有条件的家长不愿意让孩子在农村上学),都希望孩子能享受优质的教育。这种现象在小升初中显得尤其突出,幼儿教育领域也有所体现。招收一百多人,来报名的就两三千的情况在这些重点中学非常常见,有的家长在小升初期间带着孩子奔波在各个重点中学的测试地点。还有的家长甚至花费巨额择校费或者不惜通过买房调户口等非常规手段让孩子上到心仪的学校,并且每天花费很长时间来回接送(农村有条件的家长通过交择校费等手段将孩子送到城市中较好的学校学习,并有专人陪读)。
二、择校由来
自1993年以来,大中城市的“择校”潮一浪高过一浪。愈演愈烈的择校潮甚至培育了一个很不规范的“地下教育市场”,从而对义务教育阶段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了冲击,甚至被人称为义务教育的虚无化。目前的择校,实质上是教育消费价格双轨制的市场价,择校现象属社会越轨行为。造成这一行为的社会根源在于沉重的就业压力和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促使人们竞相追逐优质教育机会;居民收入的普遍提高和社会收入差距的明显拉大,以及优质教育资源的短缺,使择校、高收费成为可能和必然;城市公用事业的改善,为择校创造了便利的交通条件。
三、择校原因
最为根本的原因在于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毋庸讳言,在目前我国的基础教育领域,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在一些地方,这种差距不是在缩小,而是在扩大。这种状况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多年来采取的“效率优先”的教育资源配置模式造成的。
从三个角度来分析一下原因:
1、家长的角度: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父母和孩子对高质量教育需求增长,每位家长都希望子女通过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日后能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境地。
2、社会的角度:优质基础教育与高中后教育的供给规模和发展,还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和水平差距过大,家长对子女接受教育的期望值普遍提高,且对一些学校还不满意、不信任,致使家长把视点放在办学条件好、办学水平高的学校,另外,在办学机制上,由于国家从师资到生源,都向重点学校倾斜,致使重点与非重点学校的中考、高考升学率和办学条件差距明显拉大。这种由师资和生源导致的不平衡,是“择校”现象日趋严重的另一个因素。
3、学校的角度:目前有的城区中学办学条件和水平差距过大,而政府教育投入不足,一些中学希望收取“择校”费来补充办学经费,这也是“择校”经久不衰的一个原因。
四、择校前提和标准
前提
一、是否“选择学校”。与普通老百姓对“择校”的朴素的理解相一致,与“择校”的字面意义相一致。“择”就是“选择”的意思,“择校”就是“选择学校”,因此,“择校生”的必要条件是要有“选择”的操作或动作,只要是“选择非教育部门指定的普通高中就读”,也就是选择的学校不属于“教育部门指定的普通高中”,不论分数高低,都属于“择校生”。“择校生”政策的基础是普通高中的“划片招生”政策,不进行“划片招生”就不会有“择校生”。但是,“划片招生”有“区域歧视”的嫌疑。不在一中招生片内的人,还未出生就已经注定了没有报考一中统招生的权利。
二、根据分数(成绩)的高低确定是否是“择校生”。与目前所有高中校干和招生人员的理解是一致的,也就是,一处高中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70%是统招生、30%是择校生;按中考成绩来划分,被学校录取的成绩较高的70%的学生是统招生,成绩较低的30%的学生是
择校生,与是否存在“择校”动作无关。
三、选择行为。仅有“选择学校”的动作或操作还不够,还必须是选择了“非教育部门指定的普通高中”,也就是选择的普通高中不属于“教育部门指定的普通高中”。如果尽管有“选择”学校的动作或操作,但选的是教育部门指定的普通高中,也不属于“择校”。
择校标准
将被择的学校分为四个等级:名校、市重点、区重点、其他
五、社会现象
南京一所知名小学的蔡校长说:“每年方方面面找来的关系太多,学校只能用…经济杠杆‟来调节,要不然没办法安排。”另一位中学校长说,起初,收择校费是因为“投入不足”,一刀切禁止不太现实。
海南省教育厅巡视员石秀慧说,要解决择校乱收费问题,不仅要教育部出台文件,还需要各地拿出具体措施,否则很难落到实处。
有关专家认为,任何改革的目的都应是越改越清晰,越改问题越少。但一些城市的基础教育却“越改越模糊,越改寻租空间越大”。海南大学教授曹锡仁认为,能否治愈择校乱象,考验的是政府的决心。
择校背后的利益链
又到中小学录取时。教育部2010底发布“禁令”,要求各地3年到5年基本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时隔半年,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广州、北京、南京等地部分中小学择校费不仅未降,反而水涨船高,有的已超过10万元。不少家长表示,仅凭一纸“禁令”,难止高价择校费。根治择校乱收费,政府仍需出重拳。
择校费填少了孩子没上成学
开学前,许多小学门前,众多家长起早排长队,就是为了获取一个“交钱”的资格。一位家长告诉记者,报名时所填表格中,有一栏明显写着“自愿捐资助学”说明,如果填的数额低于上一年,很有可能报不上名。
一些公办名校打着“捐资助学”的旗号收取巨额择校费,一些地方教育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择校现象愈演愈烈。
针对公众质疑,广州2011年5月初公布四区择校费去向情况时称,择校费一半返还学校,一半留教育局统筹使用。
当媒体追问使用明细时,市教育局负责人公开回应说“不知道”。
择校费的背后,实际上隐藏着一条灰色利益链,有关知情人透露,学校、教师、主管部门,甚至还包括“学托”,都是这个链条上的既得利益者。
上学先买房是“硬道理”
想要择校,和户口捆绑的房子已经失去投资或者居住的目的,房子成为择校的重要筹码。择校不仅推高了房价,还带火了周边的租房市场。租房广告在小区的墙上摞得很厚。在一些家长看来,孩子上学先买房是硬道理。“没有户口,其他的一切方法都不保险。”
六、择校带来的问题
“择校”热带来的问题和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不容忽视的。主要表现在:其一,公办学校间的“择校”违背了义务教育公平原则,阻碍了区域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择校”引发的生源不正常流动,使招生计划无法落实。“择校”使热门中学班额过大或扩班,造成教育资源紧张,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其二,“择校”引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规范的办学行为。一些学校为了多收“择校”生或不失去“好生”,将一部分“优生”集中起来编入快班,配备好教师进行“因材施教”,而忽视了大多数学生。有一些学校为了“应试”,提高知名度,不执行课程计划,削弱德育和音、体、美、劳等学科,任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重影响学生综合素质提高。
其三,“择校”进一步拉大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级生源和经济收入的差距,直接挫伤了非重点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加剧了一批基础薄弱学校的办学困境。
六、解决措施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消除人为扩大学校差距的做法,才能真正从源头上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