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完整)《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解读
《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释义】本条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概念进行了定义,“商品房”大概只有在中国才有,它的作为房屋的一种,是相对于“公房”和“二手房”来说;不仅如此,我们还给它赋予了新的内容,就是那些还没有完工不具备使用功能的房屋。
此条解释让人看起来还有点思考:什么“尚未建成”?什么叫“已竣工”?为了避免歧义,我认为还是“未竣工”和“已竣工”作为分界点比较好?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释义】中国的预售制度由来已久,目前由94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95年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进行调整,但是两个文件总共只有17条,如果除去重复和无用的内容,则仅13条1100字,可谓大道至简。
高法的这项解释是一种明显的功利思想前三句认定预售许可制度的有效性,后两句则认定了开发企业的变通性。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想利用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这一点来进行诉讼,应快点行动,否则磨磨蹭蹭的等下去,等对方有了许可证后再诉讼,一切都晚了;因为《预售许可证》相对于《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来说,其取得的成本比较低。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5篇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5篇篇1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购买商品房达成一致意向,为明确双方权益,防止发生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协议。
一、释义与原则1. 本合同中所称商品房,是指由甲方开发并依法取得销售许可证的房产。
2.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遵守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诚实守信,友好协商。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1. 商品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商品房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 商品房总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1. 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购房款:(1)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2)在__________(时间)前支付购房款余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
2.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购房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扣除乙方已支付的定金作为违约金。
四、房屋交付1. 甲方应于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后的__________(时间)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 甲方交付房屋时,应确保房屋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移交房屋相关权属证明文件。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应支付乙方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购房款,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定金作为违约金。
3.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权属存在纠纷,影响乙方权益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保修责任1. 甲方对所售房屋提供保修服务,保修期限为__________(时间)。
2. 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坏,甲方应负责免费维修。
3. 保修期限过后,甲方可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一、引言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干问题的具体解释(三)》(以下简称“解释”)。
本文将对该解释中的关键点进行解析和分析。
二、主要内容1. 表示与承诺本次解释强调,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中的表示,与开发商或销售人员的承诺之间应被明确区分。
销售人员所作的表示并不必然等同于开发商或销售人员所做的承诺,双方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2. 预售许可证在拿到预售许可证之前,开发商不能与购房人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如果已经签订,应该因违反法律规定无效。
3. 纠纷处理方式本文强调,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裁判合同条款,须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应有不当之处。
如果裁判条款存在问题,应采取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4. 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存在不履行合同的情况,购房人合法权益受到影响,购房人可以通过起诉、仲裁等方式进行维权,并要求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5. 倒房问题在明示或暗示倒房情形下,开发商或销售人员不得向购房人收取任何款项,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对消费者的影响本次司法解释的发布,对消费者来说,是非常有益的。
在解释中,明确了开发商应该履行的义务,即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予以保障,消费者在购房时会更有保障感。
同时,解释还对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进行了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开发商的管控。
这些规定,有利于消费者在购房活动中获得更多的法律保障。
四、结语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干问题的具体解释(三)》的出台,标志着消费者权益得到更加完善的保障。
相信在未来的社会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会得到更加合理的解决方式,让消费者在购房时更加放心、安全。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7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7篇篇1一、引言为了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解释。
本解释旨在明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确保买卖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交易秩序。
二、买卖双方及标的物买方为购房者,卖方为开发商或其他拥有合法产权的单位。
商品房为新建或在建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等。
买卖双方应明确标的物的具体信息,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户型等。
三、合同订立及效力买卖双方应按照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订立合同。
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买卖双方签字盖章。
合同订立后,买卖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的订立及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四、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一)房屋交付卖方应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屋给买方。
如卖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应承担违约责任。
买方在接收房屋时,应检查房屋的状况,确保房屋符合合同约定。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卖方沟通解决。
(二)产权登记卖方应在房屋交付后一定时间内协助买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产权登记是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重要程序,卖方应履行相关义务。
如因卖方原因导致产权登记无法完成,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一)合同履行买卖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
如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1. 卖方未按时交付房屋或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应支付违约金或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2. 买方未按时支付购房款,应支付违约金。
如买方逾期支付购房款超过约定时间,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双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六、其他条款(一)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篇2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商品房买卖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一、释义与原则1. 本合同所指的商品房是指由乙方合法开发、建设并销售的房屋。
(完整版)《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解读
《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释义】本条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概念进行了定义,“商品房”大概只有在中国才有,它的作为房屋的一种,是相对于“公房”和“二手房”来说;不仅如此,我们还给它赋予了新的内容,就是那些还没有完工不具备使用功能的房屋。
此条解释让人看起来还有点思考:什么“尚未建成”?什么叫“已竣工”?为了避免歧义,我认为还是“未竣工”和“已竣工”作为分界点比较好?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释义】中国的预售制度由来已久,目前由94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95年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进行调整,但是两个文件总共只有17条,如果除去重复和无用的内容,则仅13条1100字,可谓大道至简。
高法的这项解释是一种明显的功利思想前三句认定预售许可制度的有效性,后两句则认定了开发企业的变通性。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想利用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这一点来进行诉讼,应快点行动,否则磨磨蹭蹭的等下去,等对方有了许可证后再诉讼,一切都晚了;因为《预售许可证》相对于《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来说,其取得的成本比较低。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全文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全文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予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这里的房屋特指商品房,而不包括农村自建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等。
接下来的我将为您详细介绍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一、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卖方):姓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证件号码:乙方(买方):姓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证件号码: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甲方身份:商业企业或个人,依法拥有销售商品房的权利。
2.乙方身份:商业企业或个人,依法拥有购买商品房的权利。
3.甲方权利:依法出售商品房,向乙方收取购房款,保证房屋所有权清晰。
4.乙方权利:依法购买商品房,取得房屋所有权,并享有土地使用权。
5.甲方义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出售符合国家建设标准、规范的商品房,并将房屋所有权及相关权证交付给乙方。
6.乙方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价格支付购房款;合法使用商品房;维护商品房的完整和安全。
7.履行方式:甲方按照约定交付房屋及相关权证,乙方按照约定支付购房款。
8.期限:甲方应在指定期限内交付房屋及相关权证,乙方应在指定期限内支付购房款。
9.违约责任:甲方应承担因未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房屋及相关权证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因为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购房款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1.商品房买卖合同涉及房地产交易法、合同法等法律和法规,双方必须遵守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要求。
2.本合同如有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约定,以法律法规为准。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1.甲方应履行如实披露房屋情况、认真验房等义务,乙方应履行如实面积、物业、质量等信息核实义务,以保障交易的诚实、公平。
2.甲方和乙方应就装修、配套设施等与交付有关的约定履行义务,以确保物业交接顺利。
3.甲方应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维修义务,乙方应承担因住房日常使用引起的合理维修义务,以维护商品房的完整性。
4.商业企业或个人在房地产交易中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协商公正原则,拒绝违法违规的营销行为。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及时按照约定履行或交付,确保合同的合法效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合同协议】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合同协议】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5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5篇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篇1】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拆迁安置房,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付款于本合同签订三天内。
第六条、房屋交付:甲方应在交房当日(年____月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和该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
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违约金为房价总额的20%。
第八条、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本房屋五年后若遇到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最高院发布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最高院发布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本合同目录一览1.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义及适用范围1.1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义1.2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适用范围2.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2.1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主体2.2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程序3.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3.1 商品房的基本情况3.2 商品房的价款及支付方式3.3 商品房的交付及交付时间3.4 商品房的质量保证及保修3.5 违约责任4.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4.1 商品房的交付4.2 商品房价款的支付4.3 商品房质量问题的处理5.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变更和解除5.1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变更5.2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6.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争议解决6.1 争议解决的途径6.2 争议解决的时间限制7.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7.1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7.2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8.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权8.1 解除权的行使条件8.2 解除权的行使程序9.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强制执行9.1 强制执行的条件9.2 强制执行的程序10.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适用范围10.1 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10.2 司法解释的效力11.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法规适用11.1 法律法规的适用11.2 法律法规的解释12.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其他规定12.1 合同的备案12.2 合同的登记13.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13.1 附件的效力13.2 附件的变更和解除14.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日期和地点14.1 签订日期14.2 签订地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义及适用范围1.1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义1.2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我国境内甲方向乙方出售新建商品房的情况,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类商品房。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2.1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主体甲方为商品房的开发商,乙方为购买商品房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程序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通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7篇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7篇篇1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商品房买卖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甲乙双方通过签订本合同,明确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第二条商品房基本情况1. 甲方出售的商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套内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3. 商品房的产权年限为_____年。
第三条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1. 甲方同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的价格将商品房出售给乙方。
2. 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购房款:签订合同时支付定金______元,房屋交付前支付______元,余款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及产权办理1.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 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___个月内协助乙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每日金额为总房价的万分之______。
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购房款,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每日金额为未付款项的万分之______。
3.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六条房屋质量与保修责任1. 甲方应确保房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房屋交付后,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甲方应承担保修责任。
保修期限为______年。
第七条配套设施及附属设施1. 甲方应确保房屋内的配套设施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损。
2. 配套设施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物业管理及费用1. 物业管理由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读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读xx年xx月xx日CATALOGUE目录•商品房买卖合同概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构成要素•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与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与纠纷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典型案例分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责任与风险防范01商品房买卖合同概述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价款、交付、质量、维修、违约责任等事宜达成的协议。
根据《合同法》和《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具有标的物的不动产性、涉及金额较大、履行周期较长等特点。
商品房买卖合同涉及到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房屋质量、物业管理等多个方面,因此需要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事宜。
根据房屋所有权的不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分为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品房现售合同两种类型。
商品房现售合同是指房屋已经建成交付使用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
现售合同应当载明房屋的基本情况、质量要求、物业服务等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在房屋尚未建成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合同中约定房屋交付期限、房价款、房屋质量等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类型0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构成要素买方购买商品房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合同的主要一方。
卖方开发建设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合同的重要一方。
合同的主体合同的内容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规划用途、质量等详细信息。
买卖标的买卖价格交付期限违约责任包括房屋的单价、总价、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等。
约定卖方交付房屋的期限和买方接收房屋的义务。
针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约定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及赔偿标准。
1合同的履行23合同签订后,卖方需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按照约定时间通知买方签订预售合同。
履行准备买方需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房款,并保留好相关凭证。
买卖合同解释全文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买卖合同解释全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买卖合同解释全文篇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全文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释[20XX]7号【发布日期】20XX-04-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 0 0 3年3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 2 6 7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 0 3年6月1日起施行。
二。
三年四月二十八日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八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卖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一、房屋基本情况1.房屋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小区_________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
2.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3.房屋用途:住宅/公寓/商业用房等。
4.土地使用权类型及年限:以土地使用权证记载为准。
5.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二、房屋售价及付款方式1.房屋总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o定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
o首付款: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定金从中扣除)。
o余款:余款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具体按银行要求办理。
三、房屋交付及过户1.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前,将房屋内的户口迁出,并确保房屋无抵押、无查封等权利瑕疵。
3.双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______日内,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需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四、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清晰,无任何法律纠纷。
2.乙方应按期支付房款,不得无故拖延。
3.如因政策调整、银行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办理按揭贷款,双方应协商解决。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6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6篇篇1一、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买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本商品房位于__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产权年限为_____年。
乙方保证该房屋产权清晰,无任何纠纷。
三、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1. 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此价格包含房屋本身、附属设施及装修等。
2. 支付方式: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日内支付定金_____元给乙方,余款在过户完成后_____日内支付完毕。
四、房屋交付及产权过户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甲方,并完成相关的物业交接手续。
2. 乙方应在交付房屋后的_____个月内负责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过户费用由_____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房款,应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逾期超过_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扣除已支付的定金作为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未完成产权过户手续,应每日按总房价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若逾期超过_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违约方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六、其他条款1. 甲方购买此房屋后,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买和出售商品房产的合同。
在这份合同中,买方和卖方就商品房的交易条款、价格、交付时间、交付方式、过户手续、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和规定。
合同中通常包括商品
房的基本信息、交易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交付标准、违约
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内容。
在撰写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商品房的产权证明、
房屋权属、抵押情况、房屋质量、装修标准等重要内容,并结合当
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双方权益的平衡和
保护,以及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撰写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利益,
确保合同内容清晰明了、合法合规。
同时,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
行个性化的调整,以满足双方的实际需求。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满足
您的需求。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5篇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5篇篇1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商品房买卖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进行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1. 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2. 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如公寓、别墅等)3.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4. 房屋价格: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三、交易条款1. 购房定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
2. 购房尾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于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支付。
3. 房屋交付日期:_____________(具体日期)4. 过户手续办理:甲方应于房屋交付前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购房定金或购房尾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扣除甲方已支付的定金。
2. 若乙方未按时交付房屋或未能办理过户手续,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项1. 甲方在购买前应了解房屋的全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抵押、租赁、质量等问题。
乙方应提供真实的房屋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
2. 双方应共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自签署交接单之日起,房屋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一条买卖合同的定义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就商品房的买卖关系,依法订立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7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93条的规定,该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二条合同的基本要素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基本要素:1. 买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依法成立的法人还应包括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住所;2. 商品房的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期限和交付方式;3. 支付方式和时间;4. 违约责任;5.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和地点等。
第三条合同成立的条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成立条件包括:1. 当事人之间达成意思表示;2. 符合法定形式。
第四条合同效力商品房买卖合同自双方达成意思表示时生效。
当事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53条、第154条的规定选择采用书面形式、电子数据交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
第五条商品房的标的物商品房的标的物是指商品房,即经济适用住房、普通住房和商住两用房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旦成立,买方即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卖方应当向买方交付该物。
第六条商品房质量和数量保证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商品房质量合格证明,并对商品房的质量和数量提供保证。
如果商品房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买方有权利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商品房价格和支付方式商品房的价格应当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支付方式可以是全额一次支付、分期付款或者其他形式,但应当明确约定每次付款的金额、时间和方式。
第八条商品房交付和交付期限商品房的交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付形式可以是实物交付、交付凭证或者其他约定的方式。
交付期限应当明确约定,如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4条的规定,适用相应的法律规定。
第九条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买卖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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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十四条适用要点I.法律法规: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II.深层导读:本条解释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商品房买卖纠纷面积误差的处理原则”。
一、常见商品房房屋面积种类及计算面积就是长宽之积。
但在商品房买卖中面积是房屋使用价值和房屋交易价格的基础。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面积的约定很复杂,经常会见到的有关面积方面的述语,大概就有这样几个:销售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公摊面积或公用建筑面积等。
销售面积:来源于建设部制定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的建筑面积(即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即: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亦称建筑展开面积,它是指住宅建筑外墙外围线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
它是表示一个建筑物建筑规模大小的经济指标。
它包括三项,即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因为建筑面积是计算商品房价格的结算数据,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了解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套内建筑面积:就是俗称的“地毯面积”,阳台如果是不封闭的,按照一半面积算,如果是封闭的(包括飘窗)按照全部面积算。
即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是指实际的房屋利用面积,即使用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总和;(2)跃层住宅中的房内楼梯按自然层楼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3)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气道等面积。
公摊面积:公摊面积指的是直接为居住服务的公共空间,比如过道、楼梯等,这部分空间分摊到每套房中,由买房人共摊,所以称之为公摊面积。
房屋销售面积一般都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室内面积,另一部分叫“公摊面积”。
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发生的纠纷中,公摊面积纠纷占有相当数量。
针对这一点,建设部颁布了《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针对因开发商多算分摊公共使用面积而引起的纠纷事件,详细制定出了一定的计算标准,从而让百姓在购房时心中有数。
以上面积种类繁多,购买人根本很难弄明白。
二、本条司法解释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面积的约定是怎样规定的?本条司法解释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面积仅以“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两种形式。
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面积。
1、套内使用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总和;(2)跃层住宅中的房内楼梯按自然层楼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3)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气道等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的计算:新建住宅各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公用墙和非公用墙两种。
新建住宅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外山墙)均为公用墙,公墙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公用墙墙体也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内墙面装修厚度均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的计算:(1)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2)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3)凹阳台按其净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4)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三、“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有什么区别?很明显,“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标准的,排除了公摊面积。
而“建筑面积”则在“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基础上,另外加上了“公摊面积”。
近来,一些城市出台了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新规定,解除了“公摊面积”的纷扰。
四、建设部《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对面积约定是怎样的?《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1.双方自行约定:(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律师提醒:按不同面积标准计算房屋销售价格的,差别会很大。
所以当您听到房屋价格时,要查看一下“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中,勾是打在哪个面积上,叉掉得是哪个面积。
还要注意一个问题是:产权登记是按建筑面积进行登记的;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也是按建筑面积收取的。
五、住宅公摊面积计算有什么新的规定?发展商在向业主交房时,常常为房高、外装主体、斜面结构屋顶、不规范维护物、变形缝、非垂直墙体、公共通道中的面积测量引起纠纷,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建设部日前下发了通知。
通知指出,自2003年5月起,对已有的《房产测量规范》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部分,按《通知》新的规定进行房屋测量。
《通知》中明确规定:凡是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下同)。
房屋屋顶斜面结构的,层高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墙体向外倾斜以及阳台、挑廊等水平投影超出底板外沿的,以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套内具有使用功能但层高低于2.20米的部分,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应明确其相应权利的归属。
依照规定,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
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
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六、房屋计量有哪些规定?商品房面积“缺斤短两”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为此建设部制定了《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也制定了《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对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销售面积的测量方法,计算及测量偏差都作了相应规定。
最新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均规定商品房可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是指层高在2.20米(含2.20米)以上的房屋外墙水平投影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一)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不论其高度均算一层,按其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大厅、门厅,不论其高度,均按一层计算。
3.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均按房屋的自然层计算。
4.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未封闭的架空通廊和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站台等永久性建筑,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凸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挑檐、半园柱、勒脚、台阶等。
2.半园柱的雨篷。
3.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游泳池。
(四)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1.各产权户共有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房屋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用房均作为共有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为共有建筑面积。
(五)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七、商品房买卖双方因面积误差产生纠纷的原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产权证的面积常有误差。
其主要原因有:1.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商品房开发项目的设计变更造成的房屋面积误差;2.因产权登记时露台楼顶平台不计算为房屋建筑面积,而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将独立或不独立使用的露台楼顶平台面积计入房屋建筑面积造成的面积误差;3.适用的测量规则标准不同造成的面积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