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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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
项目名称:
设计单位:
日期:
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
建筑设计负责人:
消防给水系统负责人:防排烟系统负责人:自动报警系统负责人: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设计依据
三、建筑消防设计
四、消防给水
五、防排烟系统
六、消防电气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工程规模
建筑占地面积:4406.38m2
总建筑面积:47561.11㎡
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40818.84㎡,(其中1.住宅建筑面积:34941.19㎡;
2.车库建筑面积:382.93㎡;
3.商业建筑面积:549
4.72㎡;
地下室建筑面积:6742.27㎡
建筑层数,高度: H-09#(Q4)楼为11层,建筑高度32.95m;
H-09a#(Q4)楼为2层,建筑高度7.65m;
H-10#(Q3)楼为25层,建筑高度76.05m;
H-11#(Q5)楼为18层,建筑高度53.75m;
5、建筑功能特征: H-09#(Q4)楼为二类高层住宅建筑,一、二层设商业服
务网点;H-09a#(Q4)楼为多层公共建筑;H-10#(Q3)楼为一类高层
住宅建筑,一、二层设商业服务网点;H-11#(Q5)楼为二类高层住
宅建筑,一层设停车库。
地下室,功能为停车库、设备用房及储藏间。
6.耐火等级:H-09#(Q4)、H-09a#(Q4)楼耐火等级为二级;H-10#(Q3)、H-11#(Q5)楼及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
7.抗震设防烈度:六度。
8.主要结构体系: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
二、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版
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
3、《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2014)
4、《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5、《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6、《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7、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设计的规范和佳木斯市的有关规范。
三、建筑消防设计
1、消防通道:每栋楼均有消防车可以到达,高层住宅均设有一不小
于建筑长边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通道转弯半径(内径)
均至少为12米。消防通道设置满足规范要求。
2、防火分区设置
地下室防火分区面积<4000 平方米,地下室设备用房及储藏间防
火分区面积<1000 平方米。
H-09#(Q4)楼一、二层局部为商业服务网点,每个防火隔间面积<300㎡,每个防火分区面积<3000㎡;H-09a#(Q4)楼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面积<1500㎡;H-10#(Q3)楼一、二层为商业服务网点,每个防火隔间面积<300㎡,三至二十五层,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面积<1500㎡;H-11#(Q5)楼每
层为一个防火分区,面积<1500㎡。
3、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泵房设于地下室。
四、消防给水
(一)、设计依据
1、业主及建筑专业提供的使用功能要求;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8、《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2014;
9、《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二)概况
H2区-09#~11#楼及其地下室共设计一套消防系统;消防加压泵和消防水池位于H2区10#楼地下室。
各楼消防设计内容如下:
1、9#楼、11#楼(一起火灾总用水量288m³):
其中09#楼建筑层数为11层,建筑高度32.95米,一层、二层为商业服务网点;其余楼层均为住宅。11#楼建筑层数为18层,建筑高度53.45米,一层为汽车库和物业用房,底层停车数为10辆,按Ⅳ类汽车库考虑设计;其余楼层均为住宅。9#楼、11#楼按二类高层住宅楼(24≤h<54m)设计:每层均设置消火栓灭火系统;一层、二层商业服务网点设置自动喷
淋系统;整座楼内配置适量灭火器。其消防用水量为:
室内消火栓:不小于10L/s 火灾延续时间2小时。
室外消火栓:不小于15L/s 火灾延续时间2小时。
自动喷淋:不小于30L/s 火灾延续时间1小时。
2、10#楼(一起火灾总用水量360m³):
10#楼建筑层数为25层,建筑高度75.05米,一层、二层为商业服务网点,其余楼层均为住宅。10#楼按一类高层住宅楼(>54m)设计:每层均设置消火栓灭火系统;一层、二层商业服务网点设置自动喷淋系统;整座楼内配置适量灭火器。其消防用水量为:
室内消火栓:不小于20L/s 火灾延续时间2小时。
室外消火栓:不小于15L/s 火灾延续时间2小时。
自动喷淋:不小于30L/s 火灾延续时间1小时。
3、地下室(一起火灾总用水量342m³):
地下室为一层地下室,为设备用房和汽车库。建筑面积约为6742.27㎡,停车数为150辆(仅H2#地下室);H1#地下室和H2#地下室停车数超300辆,按Ⅰ类汽车库考虑设计。地下室按Ⅰ类汽车库设计;设置消火栓灭火系统;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置适量灭火器。所有的防火卷帘均为特级防火卷帘(耐火极限大于3hr)。其消防用水量为:
室内消火栓:不小于10L/s 火灾延续时间2小时。
室外消火栓:不小于20L/s 火灾延续时间2小时。
自动喷淋:不小于35L/s 火灾延续时间1小时。
水喷雾:不小于20L/min·m2 火灾延续时间0.5小时(和喷淋泵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