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民本思想的生态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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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4-09-05

作者简介:刘厚琴(1965-),女,山东曲阜人,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生,曲阜师范大学孔子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儒

学与秦汉史研究。

2005年9月第27卷 第5期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hina Three Gorges University (Hu manities &Social Sciences )Sep.2005Vol 127 No .5

先秦儒家民本思想的生态学价值

刘厚琴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东济南 251100)

摘 要:由“爱民”、“利民”和“治民”所构成的民本主义,是先秦儒家的一种政治主张和社会学说,它既是儒家的社会管理原则,也是其生态环境管理原则。其中蕴含的生态学价值值得我们重视。

关键词:先秦儒家; 民本思想; 生态学; 价值

中图分类号:B 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219(2005)05-0087-04

民为邦本既是儒家文化的特色,也是儒家政治理论的基石。民本、民众利益是先秦儒家社会管理的根本原则,基中蕴含着生态学价值。儒家民本思想的生态学价值主要反映在爱民、利民、治民三个方面。它不仅对中国古代社会影响深远,对现代社会仍有借鉴意义。

一、爱民的生态学价值

在社会管理上,先秦儒家向来强调民本和民众利

益。荀子说:“天之立君,以为民也。”[1](《荀子・大略》。以下凡引该书只注篇名)他将立君的目的归之于“为民”,还将爱民视为统治者之大节,“故君人者,

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1](《王制》)儒家不仅认为社会管理应以民为本,而且还将民本、民众利益上升到了环境管理原则的高度:“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氵夸池,鱼鳖不可胜贪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2](《孟子・梁惠王上》)这就明确指出,人们之所以要采用生态学的措施来保护自然资源,根本目的是为保证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性,从而保证人民群众的起码生活需要。在此,儒家具有民本主义的倾向,将民本主义从社会历史观上的一种学说转化为环境管理问题上的一项基本原则。

为显示民本,维护民众利益,先秦儒家提倡“爱民”,其“爱民”就是要求君要以一颗仁慈宽厚的心来

对待民,“宽民畜众”。[2](《易传・师・象传》

)儒家“爱民”的具体措施具有自然保护价值。

11让民休养生息

先秦儒家认识到,天地自然有节制的变化表现在风调雨顺上,只有风调雨顺,才能保证农业丰收;若风雨无节,农业就会歉收,民就会处于饥饿之中。因此,农事必须有节,统治者应体察民之艰辛,给其休养生息的机会,这样才能有利于农业发展。因而儒家指出:“天地之道,寒暑不时则疾,风雨不节则饥。教民,

民之寒暑也,教不时则伤世,事者(农事),民之风雨也,事不节则无功(无收成)。然则先王之为乐也,以法治也,善则行象德矣。”[2](《礼记・乐记》

)这种思想虽有历史局限性,但也有合理性,除了它所体现的民本主义倾向外,也具有自然保护的价值,这首先是从“天地之道”推出了“先王之治”的法则,事实上也就是从自然规律推出了人事法则,认同了人和自然的一

致性;其次,它要求要按照生态学的季节节律(时)来对待民众和农事,将“时”作为连通自然和人类的中介,使生态学季节节律的范围得以扩展;最后,它要求在农事上要有节,强调不能一味地役使耕稼者,这样,既可以保护作为农业生产的最主要的生态条件———人的劳动力,又可以避免对土地资源的超负荷利用,从而也会保护土地资源。

21节用而爱人

节用就是要求统治者尽量减少财政开支,即“天

子诸侯无靡费之用”。[1](《君道》

)孔子指出统治者必须“节用而爱人”。[2](《论语・学而》

)孟子也说:

“贤君必恭俭礼下。”[2](《滕文公上》)荀子将“明主

必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时斟酌焉。潢然使天

下必有余,而上不忧不足”[1](《富国》)看成是政治统

治的极高境界。荀子不仅把节用看成是杜绝浪费,保

证国库财富储积充足的手段,而且把节用看成促进生

产发展的手段。“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臧其余。

节用以礼,裕民以政。彼裕民故多余,裕民则民富、民

富则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则出实百倍。”[1](《富国》)

这种论述很有见地,荀子把节用和裕民联系起来,裕

民又同发展生产联系起来,发展生产又同国家富强联

系起来,阐明了节用裕民是富国之道。反之,如果违

反“节用裕民”原则,就不可能使农民增加对土地的投

入和保护,还会破坏土地资源,“不知节用裕民则民

贫,民贫则田瘠以秽,田瘠以秽则出实不半,上虽好取

巧夺,将犹寡获也。”[1](《富国》)可见,儒家的“节用

爱人”主张实质上是从保护土地资源的角度提出来

的。

31“使民以时”

因为农作物的生根、发芽、生长和成熟具有极强

的季节节律,因而先秦儒家十分重视农业生产的季节

节律性,并形成了“时”的生态农学思想。主要是“因

时制宜”的农业发展原则。儒家认为只有遵从农时,

才能保证农业的收成,“百姓时和,事业得叙者,货之

源也”,[1](《富国》)“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

也。”[1](《大略》)同样,只有遵从农时,才可能稳定

农业生产经济系统的生态功能,从而为农产量的不断

增长提供持续的保障,“无夺农时,如是,则农夫莫不

朴力而寡能矣。农夫朴力而寡能,……而百事不废。”

[1](《王霸》)因此,应将“不违农时”,“使民以时”,

[2](《学而》)“以四时为柄”。[2](《礼记・礼运》)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业生产按照“天时”进行,从而使

“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1](《王制》)

儒家要求统治者应按照生态学季节节律“时”来

役使民,让民劳逸结合,农忙时督导民的生产,农闲时

让民休养生息。同时,需要动用民众的其他大事(兵

事等)也应该按照这一原则来进行。君用“时”来约束

自己的行为,不仅体现了君“爱民”的仁心,同时也体

现了对生态季节节律的重视,更体现了民本主义。

二、利民的生态学价值

先秦儒家认识到“裕民则民富”,就从“爱民”过渡

到了“利民”。“利民”是儒家民本主义的重要内容之

一,也具有鲜明地生态保护价值。

儒家的“利民”要求统治者尊重劳动者的物质利益,做到“惠而不费”。[2](《尧曰》)“利民”的含义主要有二:一是君要“惠”民。“惠”指的是物质财富,“分人以财谓之惠”。[2](《滕文公上》)儒家将“惠”看作是从政、进行统治的基础,“惠者,政之始也”。

[3](《大戴礼记・子张问入宫》)儒家反对统治者对老百姓的横征暴敛,要求统治者对百姓的盘剥要适可而止。二是君对自身要“不费”。君应以“不费”地要求来约束自己,要厉行节约。正因为这样,“无夺无伐,无暴无盗”[4](《孔子家语・辨证》)成为儒家对统治者从政提出的基本要求。所以这一切也就是要“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2](《尧曰》)儒家的“利民”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反映其生态学价值。

11保证“耕者有田”,发展大农业生态系统

先秦儒家的理想生态农业并非是单一的农村种植业,而是以农为主的大农业系统发展。孟子的社会理想为:“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2](《梁惠王上》)在这段话中,包含着孟子多层次协调发展的大农业系统的思想意识:住宅周围种植桑树;家庭饲养各种牲畜;积极发展种植业;“毋夺农时”,以保证农民可持久生活。孟子在此勾划出一幅可持久生活的理想农家乐园图。这是以“农”为核心的社会理想,宅———桑———衣帛,畜———时———食肉,田———时———无饥,这就从宏观上认同了人和自然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儒家这种以“农”为主的社会理想,主要表达的是农业生产如何合理而有效地进行的问题。在这个方案中,它的核心层次是人们“居”的问题,这要求人们要居有所居;第二层次是人们“衣”的问题,它提出通过栽桑养蚕的办法来解决人们的穿衣问题;第三层次是人们“食”的问题,主要是强调通过发展畜牧业来解决人们所需的动物产品;第四层次也是人们“食”的问题,主要是强调通过发展种植业来满足人们日常的“食”的需要。在这一结构中,既有一般的种植业(田),也有畜牧业(畜)、林业(桑)、还有手工业(蚕),只要合理协调这几个方面的关系,就可以基本上解决人们的衣食住行等一系列生活问题。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大农业”系统发展的生态学意识。在“大农业”系统中,儒家不仅重视农业,而且对畜牧业、林业和手工业也给予了应有的重视。荀子就要求统治者加强对畜牧业、林业和手工业的管理,将之列入了“乡师”的职责范围之内,《荀子・王制》:“顺州里,定民宅,养六畜,间树艺,劝教化,趋孝弟,以时顺修,使百姓顺命,安乐处乡,乡师之事也。”可见,儒家所讲的“农”实质上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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