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法院调解
第十章_行政法治案例分析
案例三
马某开了一家饺子店,王某声称自己吃了从马某处 够买的饺子后,事物中毒得了急性肠胃炎,要求马某 赔偿损失未果,遂向某区卫生部门举报,办案人员叶 某接到举报后,独自一人来到马某饺子店,二话不说 即对马某开出了由某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发的罚款 100元的收款收据.马某辩解说:"本店销售的是百年 老字号水饺,你凭什么罚款?"叶某教训说:"你卖的 饺子造成其他人中毒,你还敢抵赖?"于是立即将罚 款增加到200元.马某拒绝罚款,叶某威胁到:"等着 瞧,不想开店了?"马某怕事,只好缴纳罚款200元.叶 某将罚款往口袋一装就走人了." 请问:本案中叶某对马某施行了行政处罚存在哪些 违法情形?请指出并说明理由
思考题:
1、为什么江宁区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上述材料集中反映了哪些问题,你对这些 问题是如何认识的。?
案例二
【案情摘要】 原告:叶某;被告:江西省弋阳县 国土资源局
原告叶某系弋阳县中畈乡坞垅村委会叶家村小组 村民,一家九口人,户主为其父亲,已有住宅两 栋。2005年8月份,叶某未经批准,擅自在坞垅 村西弋乐公路西侧自家责任田占地92.7平方米动 工建房, 中畈乡政府和国土所发现后,及时到现场 予以制止,并向国土资源局报告。国土资源局接 到报告后,会同乡政府对原告进行劝告与制止, 并对其房屋基脚进行了强行拆除,但原告不听劝 阻,乘节假日之机突击抢建房屋一层,在群众中 造成极坏影响。
案例四
1998年3月21日晚,S市南关区居民马某与李某两家因马 某家响动太大影响邻里休息发生纠纷。李某与其妻前往马 家询问引起争吵,进而发展到殴斗。殴打中马某持菜刀致 李某左腿膝关节处受轻微伤,伤口缝合4针,李某为此住 院21天。事后,南关区公安局某派出所以公安机关的名义 给予马某罚款15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赔偿李某全部经济 损失的80%,即204元。马某对处罚和赔偿不服,向上级 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请问: (1)本案的复议机关是谁?为什么? (2)第三人是谁?为什么?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4297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家具买卖合同,因家具质量问题,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更换家具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
法院经审理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未上诉。
之后,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家具买卖合同无效。
对乙公司的起诉,法院应采取下列哪一处理方式?(2017年卷三42题,单选)A、予以受理B、裁定不予受理C、裁定驳回起诉D、按再审处理>>>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2节>起诉、立案登记【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一事不再理。
《民诉解释》第24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一审判决乙公司更换家具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这是以合同有效为前提,即一审判决已经认定合同是有效的,后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家具买卖合同无效,这属于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的裁判结果,构成重复起诉。
所以,B选项说法2.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审判组织,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独任制只适用于一审法院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可以由陪审员组成合议庭C、二审中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D、特别程序中只能适用独任制>>>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2节>合议制度【答案】:B【解析】:考查民事诉讼的审判组织。
A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而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制,故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而不是简单的和一审法院对应;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二审中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的规定,陪审制只适用于一审,在二审中不能有陪审员参与审理: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3.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法院调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法院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B、当事人在诉讼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C、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都具有执行力D、法院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依法执行>>>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0章>第4节>调解的效力【答案】:C【解析】:①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59)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有借条证明乙欠其1000元,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未果,遂将乙诉至人民法院并申请保全。
人民法院受理后,考虑情况并不紧急,遂于受理申请后第3日作出保全决定:将乙家中新买的价值10000元的笔记本电脑扣押。
乙不服提出了复议申请并要求暂停执行保全措施,法院受理了该申请并暂停执行保全措施。
本案中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A、以决定的方式作出保全措施B、扣押乙新买的笔记本电脑C、由于本案情况并不紧急,法院在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的第3日作出裁定D、暂停保全措施的执行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1章>第1节>保全的申请和裁定【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款的规定,保全应以裁定的方式作出,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故B项错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故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3款的规定和《财产保全规定》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裁定,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故C项正确。
2.关于民事诉讼和民事仲裁的区别,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民事诉讼可以解决各类民事纠纷,仲裁不适用与身份关系有关的民事纠纷B、民事诉讼判决书可由审理案件的部分审判人员签署,仲裁裁决也可由部分仲裁庭成员签署C、当事人在诉讼中或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调解书,仲裁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裁决书D、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判(裁)决理由的,法院必须在判决书中予以写明,但仲裁庭可以在裁决书中不予写明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3章>第1节>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学 笔记 串讲 整理 全
以下内容是我在网上搜集的,对于准确率不知道的,今年2012,10月准备参加自考,所以收集一下,还没来得及看,整理一下先发上来分享给有需要的人吧~自认为比较全哦,找了好久的第一章民事诉法概述民事纠纷: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纠纷。
特点: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具有可处分性。
解决机制: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1、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1)民事诉讼标的主体由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检察院构成;(2)民事诉讼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民事纠纷;(3)从诉讼对象来看,民事诉讼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4)民事诉讼应依照严格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进行。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是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调整的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现了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机结合;(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一种既分立又统一的法律关系。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包括:(1)人民法院;(2)人民检察院(3)诉讼参加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4)其它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翻译人员)。
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5、内容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范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6、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凡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
分为诉讼事件和诉讼行为。
诉讼事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切客观情况;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过程中依法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
民事诉诉法第10章 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
❖ D.在答辩期间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各方当事人 同意,可以继续调解,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
❖ 我国民事诉讼法强调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在调 解过程中,当事人对下列哪些事项享有决定权?
❖ A.是否进行调解活动 B.调解开始的时间
❖ C.是否达成调解协议 D.调解的地点
❖ E .调解的方式
F .调解书生效的方式
❖ 在答辩期满前,征得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进行调解,其调解时间为 当事人同意之日起15天(简易程序为7天),在此期限内未达成协议的 ,可继续调解
❖ 二、调解的进行
❖ 通常按开庭审理的方式和步骤: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进行调解。调解 开始前的告知义务,调解开始后的调查程序,调解中还要有的放矢地进 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解协议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提出,必要时, 审判人员也可提出意见和方案供当事人参考,但不能强加于人
❖ 本案的调解有何违法之处?
❖ 调解规定的新规定: ❖ 1、调解组织适度社会化一是邀请协助调解,二是邀请主持调解 ❖ 2、调解协议内容可以超出诉讼请求范围 ❖ 3、建立调解协议执行的保障机制
❖ 三、调解的结束
❖ 一是因调解无效而结束,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 二是因调解成立而结束,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应制 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 的,协议内容应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审判 人员和书记员签名盖章。
❖ 已生效的调解书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具有
❖ A.不同的法律效力
B.相似的法律效力
❖ C.同等效力
D.不同的执行效力
❖ 某县人民法院调解解决张某与王某的财产争议,于 2004年4月1日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4月5 日将调解书送达原告张某签收,4月6日送达被告王 某签收。调解书生效日期为哪一天?
民诉法2020年与2019年法考考试大纲变化对比表(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2020年与2019年法考考试大纲变化对比表2019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2020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第一节民事诉讼第一节民事诉讼第二节民事诉讼法第二节民事诉讼法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12019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2020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第一节基本原则第一节基本原则第二节基本制度第二节基本制度第三章主管与管辖第三章主管与管辖第一节民事诉讼主管第一节民事诉讼主管第二节管辖概述第二节管辖概述第三节级别管辖第三节级别管辖第四节地域管辖第四节地域管辖第五节裁定管辖第五节裁定管辖22019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2020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第六节管辖权异议第六节管辖权异议第四章诉第四章诉第一节诉的概念与特征第一节诉的概念与特征第二节诉的要素第二节诉的要素第三节诉的分类第三节诉的分类32019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2020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第四节反诉第四节反诉第五节诉的合并与分离第五节诉的合并与分离第五章当事入第五章当事入2019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2019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第一节当事人概述第一节当事人概述第二节原告与被告第二节原告与被告第三节共同诉讼第三节共同诉讼第四节诉讼代表人第四节诉讼代表人42019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2020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诉讼代表人概述(代表人诉讼的概念诉讼代表人的概念)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的产生诉讼代表人的权限诉讼代表人的更换)代表人诉讼的种类(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程序(公告登记费用的效力)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起诉主体)诉讼代表人概述(代表人诉讼的概念诉讼代表人的概念)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的产生诉讼代表人的权限诉讼代表人的更换)代表人诉讼的种类(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程序(公告登记裁判的效力)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公益诉讼的具体制度)第第第六章诉讼代理人第六章诉讼代理人2019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2020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第一节诉讼代理人概述第一节诉讼代理人概述第二节法定诉讼代理人第二节法定诉讼代理人52019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2020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第三节委托诉讼代理人第三节委托诉讼代理人第七章民事证据第七章民事证据第一节民事证据概述第一节民事证据概述第二节民事证据的种类第二节民事证据的种类62019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2020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书证(书证的概念与特征书证的分类书证的提出书证的效力)物证(物证的概念与特征物证的提出物证的效力)视听资料(视听资料的概念与特征视听资料的效力)电子数据(电子数据的概念电子数据与视听资料的区别)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概念与特征证人资格证人证言的提出证人证言的效力)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的概念与特征当事人陈述的效力专业人士的出庭)鉴定意见(鉴定意见的概念与特征鉴定意见的提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签定意见的效力)勘验笔录(勘验笔录的概念与特征勘验笔录的形成勘验笔录的效力)书证(书证的概念与特征书证的分类书证的提出)物证(物证的概念与特征物证的提出)视听资料(视听资料的概念与特征)电子数据(电子数据的概念电子数据与视听资料的区别)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概念与特征证人资格证人证言的提出)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的概念与特征专业人士的出庭)鉴定意见(鉴定意见的概念与特征鉴定的启动鉴材鉴定书的作出当事人鉴定异议的处理鉴定人出庭鉴定意见的撤销)勘验笔录(勘验笔录的概念与特征勘验笔录的形成勘验笔录的效力)第三节民事证据的分类第三节民事证据的分类72019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2020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第四节证据保全第四节证据保全第八章民事诉讼中的证明第八章民事诉讼中的证明第一节证明对象第一节证明对象第二节证明责任第二节证明责任证明责任的概念证明责任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当事人举证责任承担的有关规定)证明责任的概念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责任的特殊分配证明责任的特殊分配(证明责任特殊分配的具体情形)第三节证明标准第三节证明标准第四节证明程序第四节证明程序82019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2020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举证时限(举证时限的概念举证时限的确定“新证据”的界定)证据交换与质证人民法院调査收集证据认证(概念要求方法注意事项)举证时限(举证时限的概念举证时限的确定)证据交换与质证人民法院调査收集证据认证(概念基本要求方法注意事项)第九章期间、送达第九章期间、送达第一节期间第一节期间第二节送达第二节送达第十章人民法院调解第十章人民法院调解第一节人民法院调解概述第一节人民法院调解概述第二节人民法院调解的原则第二节人民法院调解的原则92019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2020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第三节人民法院调解的程序第三节人民法院调解的程序第四节调解书及调解的效力第四节调解书及调解的效力第十一章保全和先予执行第十一章保全和先予执行第一节保全第一节保全第二节先予执行第二节先予执行第十二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十二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一节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第一节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第二节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和种类第二节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和种类102019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2020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第三节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第三节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112020年与2019年法考考试大纲变化对比表2019年民诉法大纲2020年民诉法大纲第十三章普通程序第十三章普通程序第一节普通程序概述第一节普通程序概述第二节普通程序的基本程序阶段第二节普通程序的基本程序阶段第三节撤诉和缺席判决第三节撤诉和缺席判决撤诉(申请撤诉的条件按撤诉处理的情形延期审理的法律后果)诉讼终结(诉讼终结的情形诉讼终结的法律后果)撤诉(申请撤诉的条件按撤诉处理的情形延期审理的法律后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情形)第四节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第四节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12第十四章简易程序第十四章简易程序第一节简易程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第一节简易程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第二节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第二节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第三节对小额案件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节对小额案件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五章第二审程序第十五章第二审程序第一节第二审程序概述第一节第二审程序概述第二节上诉的提起与受理第二节上诉的提起与受理第三节上诉案件的审理第三节上诉案件的审理第四节上诉案件的裁判第四节上诉案件的裁判13第十六章特别程序第十六章特别程序第一节特别程序的概念特点和适用范围第一节特别程序的概念特点和适用范围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第三节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审理第三节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审理第四节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审理第四节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审理第五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理第五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理第六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第六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第七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第七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第八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第八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14第十七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十七章审判监督程序第一节审判监督程序第一节审判监督程序第二节给予审判监督权提起再审第二节给予审判监督权提起再审第三节基于检查监督权的抗诉提起再审第三节基于检查监督权的抗诉提起再审第四节基于诉权的申请再审第四节基于诉权的申请再审第五节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第五节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第十八章督促程序第十八章督促程序第一节督促程序概述第一节督促程序概述第二节支付令的申请、审查和发出第二节支付令的申请、审查和发出15第三节对支付令的异议第三节对支付令的异议第十九章公示催告程序第十九章公示催告程序第一节公示催告程序概述第一节公示催告程序概述第二节公示催告的申请和受理第二节公示催告的申请和受理第三节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第三节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第二十章民事裁判第二十章民事裁判第一节民事裁判的概念第一节民事裁判的概念16第二节判决第二节判决第三节裁定第三节裁定第四节决定第四节决定第二十一章执行程序第二十一章执行程序第一节执行程序概述第一节执行程序概述第二节执行开始第二节执行开始第三节执行措施第三节执行措施第四节暂缓执行、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第四节暂缓执行、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172020年与2019年法考考试大纲变化对比表2019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2020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第二十二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第二十二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第一节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第一节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第二节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第二节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第三节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期间与送达第三节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期间与送达第四节司法协助第四节司法协助第二十三章仲裁与仲裁法概述第二十三章仲裁与仲裁法概述18第一节仲裁概述第一节仲裁概述第二节仲裁法概述第二节仲裁法概述第二十四章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第二十四章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第一节仲裁委员会第一节仲裁委员会第二节仲裁协会第二节仲裁协会第三节仲裁规则第三节仲裁规则第四节仲裁协议的效力第四节仲裁协议的效力第五节仲裁协议的无效与失效第五节仲裁协议的无效与失效第二十六章仲裁程序第二十六章仲裁程序19第一节仲裁当事人与代理人第一节仲裁当事人与代理人第二节申请与受理第二节申请与受理第三节仲裁保全第三节仲裁保全第四节仲裁庭的组成第四节仲裁庭的组成第五节仲裁审理第五节仲裁审理第六节仲裁中的而解、调解和裁决第六节仲裁中的而解、调解和裁决第七节简易程序第七节简易程序第八节仲裁时效第八节仲裁时效第二十七章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第二十七章申请撤销仲裁裁决20第一节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概念和特征第一节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和理由第二节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和理由第三节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及其法律后果第三节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及其法律后果第二十八章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执行第二十八章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执行第一节仲裁裁决的执行第一节仲裁裁决的执行第二节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第二节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第三节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恢复执行第三节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恢复执行21。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54)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民事诉讼程序中的法律文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是哪一个?A、裁定主要适用于程序性问题,少数涉及实体问题B、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决定书均不得适用电子送达C、适用一审普通程序作出的判决都允许上诉,所有的决定都不能上诉D、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具有执行力,裁定均不具有执行力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0章>第3节>民事裁定的概念【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裁定主要用于解决程序问题,但也有少数裁定涉及实体问题,如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
因此A选项的说法正确。
②《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故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不可以电子送达,但决定书可以电子送达。
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并非适用一审普通程序作出的判决都允许上诉,如确认婚姻关系效力案件一审终审,不允许对该案件的裁判上诉。
但所有的决定都一律不能上诉。
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具有给付内容的2.依据民事检察监督原则的要求,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下列情形中,属于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范围的是哪一个?A、人民陪审员方某在审理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过程中接受了当事人赠送的皮包一只B、鉴定人黄某接受当事人赠送的加油卡并出具了有利于该当事人的鉴定意见C、在某民事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义务并想尽一切办法隐匿财产D、法官谢某就某建筑合同仲裁案件向仲裁员提供了对该案件当事人利民公司有利的法律咨询意见,利民公司以专家咨询费的名义付给谢某8000元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1节>检查监督原则【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检察监督的对象仅限于法院审判人员的审判行为和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行为不属于检察监督的对象,人民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故人民陪审员方某收受贿赂的行为属于检察监督的范围。
《民事诉讼法》2019章节测试题与答案
《民事诉讼法》2019章节测试题与答案第1章单元测试1、诉讼法理论,和解属于哪种纠纷解决机制?答案:自力救济2、下列案件中,属于民事纠纷的有:()答案:某甲因房屋租赁与房主产生纠纷、某丁生产的专利产品被人仿造,某丁与伪造者之间的发生的纠纷4、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有“重程序,轻实体”的传统。
答案:错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不仅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进行民事诉讼的中国人,还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进行民事诉讼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答案:对第2章单元测试1、人民法院始终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
答案:错2、民事诉讼主体的外延比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外延小。
答案:对3、证人既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又是民事诉讼主体。
答案:错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答案: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客体5、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原因为()答案:民事诉讼法律行为、民事诉讼法律事件第3章单元测试1、王某将房子租给刘某居住,月租金1500元。
现在王某因刘某拖欠了六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某给付9000元房租。
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答案:王某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王某与刘某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2、女方起诉前夫,请求法院将二人之女判归前夫抚养的诉,属于哪一种类型的诉?3、李某起诉张某请求返还借款以及迁出所占房屋。
这是诉的合并中的哪一种?答案:诉的客体的合并4、反诉与本诉的牵连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答案: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基于同一原因事实、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5、诉权是国民对国家享有的公法上的权利。
答案:对第4章单元测试2、法庭辩论是辩论原则的集中体现,但不是唯一体现。
答案:对3、在民事诉讼法中确立诚信原则,体现了诉讼价值观由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转变。
答案:对4、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变更、放弃其诉讼请求,是下列哪一原则的体现?5、张三和李四是一起民事案件的原告和被告。
在法庭上,法官总是质问被告,原告要表达的内容全部都让法官代劳了。
民事诉讼法第十一章
B. 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提起人 身损害赔偿诉讼
C. 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申请强 制执行调解协议
D. 张某可以调解委员会未组成合议庭调解为由, 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协议
➢A
➢ 《人民调解法》第31条 经人民调解 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 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 我国民事诉讼法强调调解必须遵循 自愿原则,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 对下列事项不享有决定权的是?
A. 是否进行调解活动 B. 调解开始的时间 C. 是否达成调解协议 D. 调解的地点
➢D
二、合法原则
1.程序合法
➢ 调解活动应按 照法定程序进 行。
2.实体合法
➢ 调解协议的内容 不得违反法律的 禁止性规定,不 得侵害国家、社 会利益和他人的 合法权益。
➢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协议不合法 当事人又不修改,又或者调解书送 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 时判决。
第四节 法院调解的效力
一、调解协议的内容
1.超范围调解: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 的,法院可以准许。
2.履行责任约定 ➢ 双方可以就不履行调解协议约定民事责任 ➢ 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
➢ 《民诉法》第97条 调解达成协议, 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 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 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 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 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 即具有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年度)×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购销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长××、 审判员××、审判员××主持调解。(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简要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民诉第10章 调解
第十章法院调解程序第一节调解的一般程序一、概念――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和协调下,就案件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
当事人的诉讼活动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人民法院终结案件的方式之一。
二、适用范围(一)必须调解的案件1、离婚案件应当调解,但不应当久调不决意见922、简易程序 6种简易14例外:除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以外,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二)不予调解的案件调解21、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2、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3、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T1 下列哪些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诉讼,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A.劳务合同纠纷B.宅基地纠纷C.著作权纠纷D.继承纠纷T2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程序不适用法院调解?A.公示催告程序 B.发回重审后的诉讼程序C.由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引起的再审程序D.执行程序T3 06 86.下列哪些民事案件法院不予调解?A.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B.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案件C.请求确认收养无效的案件D.选民资格案件ABCD三、调解的时间(一)开始1、原则: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2、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调解第一条3、简易程序,当事人同时到庭的,可以迳行开庭进行调解。
改革20(二)调解期间与审限1.原则:调解期限计入审限2.三个条件并存时,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调解 6)(1)在答辩期满前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2)普通程序,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 15日内;简易程序,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 7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
(3)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继续调解。
四、调解主体(一)调解主体1.自行调解:独任或合议民诉法862、协助调解调解3(1)法院可以邀请(2)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3、委托调解(1)经各方当事人同意(2)法院可以委托前款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3)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达成的调解协议。
国开《民事诉讼法学》课后自测参考答案(第十一章—第二十章)
国家开放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课后自测参考答案(第十一章—第二十章)第十一章诉权与诉1.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属于()A. 反诉B. 给付之诉C. 变更之诉D. 确认之诉2.王明将房子租给刘壮居住,月租金1200 元。
现王明因刘大壮拖欠了5 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壮给付6000 元房租。
现间,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A. 王明要求刘壮支付的6000 元租金B. 王明、刘壮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C. 王明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王明与刘壮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D. 王明租给刘壮的房子和刘壮欠王明的6000 元钱第十二章普通程序一、单选题1.下列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正确的是()A. 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应予受理B. 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C. 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D. 当事人撤诉后,又以同一诉讼请求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A. 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经批准可以延长B. 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不得延长C. 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经批准可以延长D. 在立案之日起,一年内审结,经批准可以延长3.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A. 可以受理B. 不予受理C. 应予受理D. 驳回起诉4.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
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
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
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B. 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C. 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D. 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5.关于反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某法院对自己作出的某案件的二审判决进行再审时,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对此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B. 戊诉己借款纠纷案,己在庭审中对戊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反请求,法院对此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C. 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乙提出反诉后,甲自觉理亏而撤回了本诉,法院则应当将反诉终结审理D. 丙诉丁交付货物,丁聘请了律师,并出具了仅写明“全权委托”字样的授权委托书,庭审中丁的律师可以代替丁提出反诉二、多选题6.关于民事起诉状应当包括的内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案由B. 证据和证据来源C. 诉讼请求D.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7.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的有()A. 甲公司诉乙公司要求给付违约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对一书证发生争议,要求进行笔迹鉴定B. 甲公司诉乙公司要求给付违约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负责人与审判长是好朋友,遂提出回避申请C. 甲诉乙要求给付赡养费,在开庭审理当天甲因航班临时取消不能出庭D. 甲诉乙要求给付赡养费,在开庭审理当天乙因觉得理亏未敢出庭8.关于普通程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普通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中体系最完整、内容最丰富的程序B. 其它审判程序审理案件时遇有本程序没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适用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C.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在普通程序中有集中体现D. 普通程序是一审诉讼案件应当适用的审理程序第十三章法院调解一、单选题(本题共 4 道小题,每道10 分)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
马工程《民事诉讼法》第10章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送达具有如下特征:(1)送达是法院在诉讼中 依职权实施的诉讼行为;(2)送达的客体是各种诉 讼文书;(3)送达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 式进行。
(二)送达的意义
• 送达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法院来说 ,依法送达诉讼文书是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的一 个重要环节,是保证诉讼程序合法性和诉讼行为 有效性的重要措施。对当事人来说,送达直接关 系到他们的权益,法院依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后, 他们才能够了解诉讼文书的内容,才能依据文书 的内容和要求实施必要的诉讼行为。
• 采用这类送达方式,要经过受送达人同意,并且要 确认受送达人能够收悉。采用上述方式送达的,以 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 送达日期。
• 这类送达方式,不适用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的送达。
(五)邮寄送达
• 邮寄送达,是指法院通过邮局以双挂号信的方式 向受送达人送达诉讼文书。邮寄送达成本较低, 因而法院在审判实务中经常采用这一送达方式。
(三)审查
• 法院应认真审查保全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对符 合法定条件的,才能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不符合条 件的,应当裁定驳回。
• 经审查,如认为被申请人系有偿还能力的企业法人 的,一般不得采取查封、冻结的保全措施。
• 对诉前保全和情况紧急的诉讼保全申请,受理的法 院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审查并作出裁定,对情况不 紧急的,应当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审查。
申请主体不同
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 由申请人提出申请,
法院提出
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 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 的时间不同
对申请人是否 提供担保的要 不同。
在起诉前或仲裁前提 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修正)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二条 【辩论权】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三条 【处分权】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第十四条 【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第三条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 【空间效力】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 【外国人诉讼地位】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选择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一节 期 间
第二节 送 达
第八章 调 解
第九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一章 诉讼费用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十二条 【海难救助管辖】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共同海损管辖】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
•第一章1.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诉讼活动所产生的各种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2.诉:诉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针对其权利主张进行裁判的请求。
诉具有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的功能,是民事审判活动的基础和前提。
3.反诉:是指法院受理本诉后,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本诉的原告在反诉中称“反诉被告”,本诉的被告称为“反诉原告”。
4.诉的变更:通常指诉讼请求变更。
广义的理解是将诉的变更视为诉讼请求的变化,狭义的理解仅仅指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的变动。
5.诉权:诉权是当事人请求法院对其民事权益进行司法保护的权利。
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6.诉讼标的:又称诉的标的,是指当事人请求法院裁判的权利主张或者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诉讼的对象。
•第二章既判力:又称判决实质上的确定力,是指法院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和法院都受该判决所判定的内容拘束。
第四章回避制度:是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应当退出该案审理活动的制度。
第五章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1.当事人:民事诉讼当事人,简称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要求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的人及其相对人。
2.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又称“当事人权利”,是指能够称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的法律上的资格。
3.当事人适格:是指在具体的诉讼中,作为本案当事人起诉或应诉的资格。
适格的当事人,又称为正当当事人。
4.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法院必需合并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的合一确定的诉讼。
5.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重点笔记(简略要义版)
民事诉讼法理论编第一章民事诉讼一、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所谓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就是在一定社会中实行的,解决和消除民事纠纷的一整套制度和方式。
1、私力救济————指在没有第三方以中立名义介入纠纷解决的情形下,当事人依靠自身或者私人力量,解决纠纷,实现权利。
有合法与不合法之分。
2、公力救济————指国家设置的,通过国家公权力强制性解决纠纷的机制。
包括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法院调解也属于此类。
3、社会型救济————指基于纠纷主体的合意,依靠社会力量解决民事纠纷的机制,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
二、民事诉讼模式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依据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在民事诉讼中的权限配置划分。
当事人主义:1、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和进行依赖于当事人2、法院或法官裁判所依据的证据资料只能依赖于当事人,作为法院判断对象的主张只能来源于当事人3、法院或法官不能主动收集证据;职权主义:1、程序的进行依法院职权推进2、在诉讼对象的确定、诉讼主张方面,法官不受当事人约束3、法院在诉讼资料、证据搜集方面有主动权第二章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法的性质——部门法、基本法、程序法二、民事诉讼法与人民调解制度的关系调解文书的效力问题第三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可分解为争讼法律关系、审判法律关系、诉讼协助法律关系、法律监督法律关系。
1、争讼法律关系主体:当事人,包括有独三和无独三内容: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客体:案件事实的证明与法律的适用2、审判法律关系主体:审判权的行使者、当事人。
法院是主导。
内容:审判权、审判责任客体: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与民事实体法的适用3、诉讼协助法律关系主体: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当事人、法院诉讼协助人是诉讼协助法律关系的中心,他们与当时人和法院共同形成诉讼协助法律关系内容:诉讼协助权利与义务客体:案件事实的证明和法律的选择与主张(无法律的适用)4、法律监督法律关系主体:检察院、法院检察院通过抗诉的方式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实施监督内容:法律监督权、责任客体:除程序事项外,案件事实的认定、民事实体法的适用、法官的审判行为操守第四章诉与诉权一、诉的含义与特征诉是指民事争议发生时一方当事人针对纠纷的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解决争议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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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的适用范围和阶段(P229) (二)法院调解的适用范围和阶段(P229) 1.法院调解的适用范围 1.法院调解的适用范围 适用特别程序 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特别程序、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 产还债程序的案件 婚姻关系、 的案件, 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 案件以及其它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 案件以及其它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 案件,法院不予调解 不予调解。 案件,法院不予调解。
法院调解
诉讼和解
深圳一韩资工厂56名女工被搜身案 深圳一韩资工厂56名女工被搜身案 56
2001年 30日下午 日下午5 50分许 分许, 2001年7月30日下午5时50分许,深圳宝洋产业制品 名女管理员(其中韩国人1 名男管理员( 厂6名女管理员(其中韩国人1名)及5名男管理员(其 中韩国人2 中韩国人2名)在工厂金处长的带领下突然闯进工厂车 关闭了所有的门窗,以履行检查为由对56 56名女工强 间,关闭了所有的门窗,以履行检查为由对56名女工强 行搜身,并喝令女工们双手抱头站立长达1 行搜身,并喝令女工们双手抱头站立长达1个多小时之 久。
关于法院调解,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关于法院调解,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在一起离婚诉讼中 被告提出不同意离婚, 在一起离婚诉讼中, A.在一起离婚诉讼中,被告提出不同意离婚, 但自己的工资自己花, 但自己的工资自己花,不承担对女儿的抚养 义务。原告表示,只要被告不打骂她们母女, 义务。原告表示,只要被告不打骂她们母女, 就同意不离婚。 就同意不离婚。法院就此将双方的意见记入 笔录,由原告和被告双方签字。 笔录,由原告和被告双方签字。 B.未经当事人特别授权 未经当事人特别授权, B.未经当事人特别授权,代理人可以代为达 成调解协议。 成调解协议。 C.调解书不能留置送达 调解书不能留置送达。 C.调解书不能留置送达。 D.在调解过程中 承办案件的法官说: 在调解过程中, D.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案件的法官说:“如 果你不接受调解,判决结果对你会更不利。 果你不接受调解,判决结果对你会更不利。”
2009年司考卷三第84题 2009年司考卷三第84题 年司考卷三第84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的区别,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的区别,下列哪 些选项是正确的? 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调解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 法院调解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 A.法院调解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诉讼和解是 当事人对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进行处分的一种方 式 B.法院调解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和审理该案件的审判 B.法院调解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和审理该案件的审判 人员, 人员,诉讼和解的主体只有双方当事人 C.法院调解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具有程序上的要 C.法院调解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 法院调解以 求,诉讼和解没有严格的程序要求 D.经过法院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生效后如有给付内容则 D.经过法院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生效后如有给付内容则 具有强制执行力, 具有强制执行力,经过诉讼和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即使有 给付内容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好的法官是能够息讼止争的法官。——法谚 好的法官是能够息讼止争的法官。——法谚
第十章 法院调解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法院调解概述 法院调解的原则 法院调解的程序 法院调解的效力
第一节
法院调解概述
• 一、法院调解(conciliation of court)的概念 法院调解 的概念 • 二、法院调解的性质:审判行为+处分行为 法院调解的性质:审判行为+ • 三、法院调解与相关制度的关系 诉讼和解(当事人和解)( )(P (一)与诉讼和解(当事人和解)(P224) 注意:当事人自行和解后, ★注意:当事人自行和解后,请求法院按照和解 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法院不予支持。 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法院不予支持。 不予支持 (二)与民间调解
(三)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四)与仲裁委员会调解 • 四、法院调解的作用
第二节 法院调解的原则
• 一、自愿原则 (一)程序上的自愿 (二)实体上的自愿 • 二、合法原则 (一)程序上的合法 (二)实体上的合法 • 三、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 查明事实、
第三节 法院调解的程序
• 一、调解的开始 法院调解程序的启动方式(P228-229) (一)法院调解程序的启动方式(P228-229) 1.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 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 1.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 2.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2.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征 得当事人的同意后而开始。 得当事人的同意后而开始。 3.法院应当依职权主动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法院应当依职权主动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3.法院应当依职权主动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征 得当事人的同意后而开始。 得当事人的同意后而开始。 进行调解, eg: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应当进行调解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eg: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 久调不决。 久调不决。
(二)效力范围 1.实体上的效力 1.实体上的效力 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不得以 同一诉讼标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 同一诉讼标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 2.程序上的效力 2.程序上的效力 (1)结束诉讼程序 (1)结束诉讼程序 当事人不得上诉 不得上诉。 当事人不得上诉。 注意:当事人对生效的调解书, ★注意:当事人对生效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 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 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 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 可以申请再审。 生效的离婚调解书除外。 的,可以申请再审。但生效的离婚调解书除外。 (2)有给付内容的 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有给付内容的, (2)有给付内容的,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第四节
法院调解的效力
• 一、调解协议的内容(P231) 调解协议的内容( • 二、调解协议的形式 一般形式: (一)一般形式:调解书 1.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法院按照调 1.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后,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后 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法院不予支持 不予支持。 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法院不予支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 由其法定诉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诉 进行诉讼。 讼代理人进行诉讼 讼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定诉讼代理人与对方达 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 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 作判决书。 作判决书。
★注意: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调解达成协议, 注意: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调解达成协议, 应当制作调解书。 应当制作调解书。 (二)特殊形式 1.调解笔录 1.调解笔录 仅限于第一审程序 2.调解协议 2.调解协议 • 三、法院调解的效力 (一)生效时间 1.调解书 P232) 调解书( 1.调解书(P232) 注意: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P255) 。(P255 ★注意: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P255) 2.调解笔录 2.调解笔录 3.调解协议 3.调解协议
• 三、调解的结束 不得在 ★注意: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对事实的认可不得在 注意: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对事实的认可不得 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亦即此种情形下不构成自认。换言之, 亦即此种情形下不构成自认。换言之,在调解 不构成自认 不成的情况下, 不成的情况下,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对事实的认 不得作为判决认定事实的根据 判决认定事实的根据, 可不得作为判决认定事实的根据,对方当事人 仍需对其主张的事实举证证明。 仍需对其主张的事实举证证明。
2005年司考卷三第98题(不定选) 2005年司考卷三第98题 不定选) 年司考卷三第98
李大民与张小丽于1998年登记结婚。1999年 李大民与张小丽于1998年登记结婚。1999年 1998年登记结婚 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 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 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0年 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0年2月,李 大民向某市河海区法院提起诉讼, 大民向某市河海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 小丽离婚。 小丽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 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假设在诉讼中, 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假设在诉讼中,法院对案 件进行调解,下列何种行为是合法的? 件进行调解,下列何种行为是合法的? A.法院对案件主动进行调解 A.法院对案件主动进行调解 B.马雨霞代张小丽作出了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B.马雨霞代张小丽作出了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C.应马雨霞的要求 应马雨霞的要求, C.应马雨霞的要求,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内容制作 判决书 D.本案调解达成离婚协议 本案调解达成离婚协议, D.本案调解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 书和判决书
2003年司考卷三第80题 2003年司考卷三第80题 年司考卷三第80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进行调解。对此,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 进行调解。对此,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 A.法院只能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 A.法院只能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 行调解 B.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要求法院必须根据 B.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要求法院必须根据 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法院可以制作调解书结案 C.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C.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D.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对案件事实的自愿认可 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对案件事实的自愿认可, D.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对案件事实的自愿认可, 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 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判决认定事实的 根据
2.法院调解的阶段 2.法院调解的阶段 法院调解贯穿民事审判程序的全过程, 法院调解贯穿民事审判程序的全过程,包括一 二审及再审; 不适用于执行程序。 审、二审及再审;但不适用于执行程序。 (三)代为达成调解协议须经当事人特别授权 代为达成调解协议须经当事人特别授权 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 法院别授权,可由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调解,达 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诉讼代理人签名。 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诉讼代理人签名。 • 二、调解的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