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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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施工规范

人防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

质量是一切产品的生命,建筑产品也不例外。人防工程的质量高于一切。人防工程是一种特殊的建筑产品,除应具备一般建筑产品质量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人防工程的特殊要求。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防护可靠

人防工程在建筑、结构、通风、给排水、电气等各方面都有特殊的防护要求,对工程的整体性要求很高,必须做到防护可靠。为了达到防护要求,设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规定精心设计;施工部门要严格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设计图纸的要求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使人防工程建设真正做到质量第一。

2、坚固耐用

人防工程的坚固耐用包括两个方面:既要平时使用时坚固耐用,又要战时使用时坚固耐用。战时的坚固耐用既包括结构安全,又包括战时的通风、给排水、电气、通信、隔震以及整体密闭性方面。人防工程必须满足结构强度要求,工程防水抗

渗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人防工程主体均在地下,多属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必须严格,一旦遗留后患,后果严重,地下工程的结构强度和防水、防潮除湿等是工程质量要求的主要指标之一,必须予以重视。

3、平战实用

人防工程要平战结合。作为基本建设投资,为充分发挥投资效果,在满足战时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造价,为平时使用提供方便,但决不允许单为平时方便而损坏战时功能。

4、与环境协调

人防工程必须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既是城市环境美观的要求,又是人防工程掩蔽性的需要。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依据

1、法律法规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地方政府出台的有关地方性法规

2、部门规章

主要有国家人防办或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有关文件。

3、技术标准、规范和图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人防工程部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RFJI-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标准》(RFJI02-200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8)、《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FG01-05(2007)、FJ01-03(2007)、FK01-02(2007)、05SFJ10、09FS01、FD01-02(2007)等专业性标准和规范。

人防工程的基本常识

1、人防工程的定义

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人防工程的类别

1)按建筑形式分类:单建式和附建式

单建式指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工程之上基本没有地面建筑(允许有少量口部房间)。

附建式指主要建于地面建筑之下的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具有预定战时防护功能的地下室。在房屋中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2的为地下室)。

2)按战时功能分为五大类:指挥通信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指战时的保障性人防工程,区域电站、供水站,人防物资库,人防汽车库,食品站;生产车间;人防交通干(支)道,警报站,核生化监测中心等)。

3)人防工程组成:人防工程多建在地下且均有防护要求,因此它的各个组成部分各有特点。按作用分,可分解为围护结构、防护层、防护设备、建筑设备、建

筑装修等;按有效空间的防护功能分,可分解为主体和口部;按有效空间的防毒能力分,可分解为密闭区(清洁区)和非密闭区(染毒区)。

人防工程的基本术语

介绍一些人防工程的常用术语

1.防护门:能阻挡冲击波但不能阻挡毒剂通过的门。

2.防护密闭门:既能阻挡冲击波又能阻挡毒剂通过的门。

3.密闭门:能阻挡毒剂通过但不能阻挡冲击波通过的门。

4.门框墙:在门孔四周保障门扇就位并承受门扇传来的荷载的墙(包括与之相连的顶、底板部分)。

5.防爆波活门:简称活门。装于通风口或排烟口处,在冲击波到来时能迅速自动关闭的防冲击波设备。

6.密闭阀门:保障通风系统密闭的阀门。包括手动式和手、电动两用式密闭阀门。

7.自动排气活门:靠阀门两侧空气压差作用自动启闭的具有抗冲击波余压功能的排风活门。能直接抗冲击波的称防爆超压排气活门。

8.防护密闭隔墙:既能抗御核爆冲击波和炸弹气浪作用,又能阻止毒剂通过的隔墙。

9.密闭隔墙:主要用于阻止毒剂通过的隔墙。

10.防冲击波闸门:防冲击波由管道到进入工程内部的闸门。

11.平时:和平时期的简称。指国家或地区既无战争又无明显战争威胁的时期。

12.战时:战争时期的简称。指国家或地区自开始转入战争状态直至战争结束时期。

13.临战期:临战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明确进入战前准备状态直至战争开始之前的时期。

14.冲击波:空气冲击波的简称。核爆炸在空气中形成的具有空气参数强间断面的纵波。

15.冲击波超压:冲击波压缩区内超过周围大气压的压力值。

16.地面超压:人防工程室外地面的冲击波超压峰值。

17.核爆动荷载: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土中压缩波对人防工程结构形成的动荷载。

18.主体:人防工程中,能满足预定的防护要求,并能体现其主要功能的部分。一般指最后一道密闭门(若无防毒要求时,指防护门)以内的部分。

19.口部:人防工程中主体与地表面的连接部分。一般包括出入口和进排风口的门外通道、竖井、扩散室、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间(简易洗消间)、滤毒室以及窗井等。

20.主要出入口:指战时主要出入口。战时空袭后,人员或车辆出入较有保障,使用较方便的出入口。

21.密闭通道:在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或两道密闭门之间靠密闭隔绝作用阻挡毒剂等侵入工程内部的空间。

22.防毒通道:具有通风换气条件,依靠超压排风阻挡毒剂侵入的密闭通道。在室外染毒情况下,允许人员由此通道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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