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23新消法条例)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23新消法条例)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作为消费者,我们只有熟悉和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与我们日常生活中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才能了解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在受到不法侵害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消费者知情权有哪些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2、饭店、游乐场等不允许外带食物合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3、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货、换货、维修?谁承担运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4、什么商品可以“七日无理由退货”?怎样退货?(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 共55页
第 二
重点:
部 分
调整经营者在收集、处理和利用众多消
新
费者个人信息中的义务。
消
法 重
目的:既要保护消费者对自身信息享有的人
要 问
格权益,又要兼顾社会对个人信息的合理
题 之
利用。
解
读
理由:信息自由流通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
(二)个人信息受保护的问题
《消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第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
二
部
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
分
新
利的…………;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
消 法
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根
重
要
据情节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
问
题
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 的罚款,没有违法所
之
解 读
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幻灯片 8
题 三、经营者的义务 (三)举证责任倒置的问题 (四)三包责任的问题 (五)无理由退货的问题
四、法律责任 (六 )惩罚性赔偿的问题 五、消协组织新职能 (七)公益诉讼的问题
六、争议的解决 (八)网络平台责任问题 (九)虚假广告连带责任
的问题
第二部分 新消法有关重要问题的解读
一、总则
(一)本法调整范围的问题 1、消费者定义: 仍延用了原《消法》的消费者定义,即:消费者
二
部 一况:举证责任倒置
法
重 要
倒置目的:平衡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举证负担。
问
题 之
倒置条件:
解
读 1、耐用商品或装饰装修等服务
最新消费者保护权益法【最新版】
最新消费者保护权益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最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版
最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版
根据您的要求,以下是最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电子版。
请注意,这仅为草案版本,可能会有一些变更和修订。
请您在查阅
并使用该法律时,确认其最新版本。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该法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消费者健康、公平、有
序地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享有食品安全、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知情权、参与平
等权、文化消费权、投诉权等多个权益。
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
经营者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促进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
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教育、维权等工作,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能力。
第五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责任
对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进行法律追责,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恢复消费者声誉等措施。
第六章争议解决
明确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鼓励和引导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消费争议。
注:本电子版为草案,仅供参考。
请查阅正式发布的法律文件以获取最新信息。
参考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草案)。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内容解读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内容解读新《消法》的颁布和实施,体现了新形势、新阶段对调整消费关系的新要求,涉及面广,内涵丰富,是对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重要完善。
在这里我们对新《消法》的主要修改内容作如下解读,以便大家更好地学习理解新修订《消法》的有关规定,更好地保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规范网络购物等新兴领域突出问题较好地解决了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近年来,网络、电视等远程购物方式逐渐成为人们购物的主流方式。
远程购物的“非现场性”导致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信息极不对称,容易使消费者遭受损失。
新《消法》对消费者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都制定了相应规则,进一步填补了法律空白。
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一)新《消法》第28条规定,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等真实、必要的信息。
(解读):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有助于明确经营主体,解决非现场购物面临的突出问题;提供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等信息有助于消费者全面、客观地进行分析和决策;提供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便于发生问题从速解决。
消费者享有“后悔权”。
(二)新《消法》第25条规定除了一些不宜退货的商品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解读):新《消法》针对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赋予了消费者7天的“后悔权”。
无理由退货的期限是7天,这是“自然日”的7天,包括了节假日、周末,不是“工作日”。
这就会有一个问题,如果遇到国庆、春节7天长假怎么办?民法的规则是不管起始日是哪天,计算到7天的时候,如果终止日为法定节假日,就向后延长一天退货时间。
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课件
争议很大,各种理解
授课:XXX
24
第 二 部 分 消 费 者 的 权 利
2021/3/25
四、知情权
(一)第20条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 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 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 的宣传。
29
第 三 部 分 经 营 者 的 义 务
2021/3/25
一、保障安全责任
2、对应罚则“四十八条第二款”:经营者对 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 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确认责任的大小 来源于《侵权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 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承担哪些侵权责任,《侵权法》里“第 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第15条以后有明 确的说明。
2021/3/25
授课:XXX
8
第一部分 指导思想
2021/3/25
授课:XXX
9
一、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保持相对平衡的维护
2、与时俱进的维护
第
一
新的经营行为、丰富的商品和提供各种各样
部
分
的服务 ;
指
导 思
有关法律法规纷纷颁布、修改,法律体系建
想
设不断完善
2021/3/25
授课:XXX
10
二、在原有指导思想上的三个突破
一是法律有关规定不明确二是消费者维权能力有限三是维权渠道不畅成本高四是消费者协会工作受影响五是行政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08年立项09年开始调研2012年底基本完成2013年2月初正式较统一初稿形成2013年4月一审2013年8月二审2013年10月25日三审颁布时间提前签发社会反响好负面声音少立法机构的高度评价工商总局在新消法修改过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第一部分指导思想第二部分消费者的权利第三部分经营者的义务第四部分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第五部分争议的解决第六部分法律责任第七部分相关问题说明1保持相对平衡的维护2与时俱进的维护新的经营行为丰富的商品和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
2023年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解读
2023年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解读
简介
本文为《2023年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全文解读,旨在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法律。
第一章总则
该法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消费者
和生产者的公平交易。
第二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
该法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公开透明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
第三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内容
该法规定了消费者权益的具体内容,包括商品和服务质量保证、合同权益保护、价格合理性保护、信息公开和教育等。
第四章经营者责任
该法明确了经营者的责任,包括严禁虚假宣传、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保证、履行合同等。
第五章消费维权
该法设立了消费维权机构,鼓励消费者参与维权活动,并规定了消费者投诉和维权的程序。
第六章法律责任
该法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行为给予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赔偿等。
第七章附则
该法对相关的衔接性问题进行了规定,同时明确了对其他与之相悖的法律规定的调整。
结论
《2023年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而制定的重要法律,它将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公平交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最新版)目录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和重要性2.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3.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4.消费者组织和争议的解决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历史和修订正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调整国家、经营者和消费者三者之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和重要性体现在对消费者提供特别保护的法律,有关保护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享有的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是重要的内容。
消费者的权利包括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
经营者的义务则包括提供真实有效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保障商品或服务的质量、遵守公平交易原则等。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内容。
国家通过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范市场行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处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组织和争议的解决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有详细的规定。
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消费者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历史和修订也值得我们关注。
1993 年 10 月 31 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14 年 3 月 15 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
这次修订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细化。
综上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对国家、经营者和消费者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消费者有权拒绝商家的恶意收费和补偿无缘无故付出的费用。
商
家不得要求消费者或付出比合同约定更多的费用,或以违背公平原则、强迫性要求的方式,令消费者付出不合理的费用,经消费者提出反对的,仍不改正的,消费者有权请求恢复原状、拒绝支付。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受理服务时产生的运费,在全国同类商家间
公平竞争条件下,由商家承担。
消费者购买商品及受理服务,有权了
解该商家运费收取情况,该商家不得违背此有关规定,要求消费者支
付不必要的运费来获取商品及服务。
上述费用消费者支付过程中,若商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
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仍收取补偿费用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该费用,并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但消
费者受理服务的费用,由受理服务人员依照有关规定收取的,不受本条限制。
消费者有权向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商家违反本条约定收取`补偿费用`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收到消费者投诉后,应及时给予处理答复,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处理责任人和担任责任的有关部门,及时调解和介入消费纠纷,并当场解决消费者投诉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消费者有权拒绝商家的恶意收费和补偿无缘无故付出的费用,商家不得要求消费者或付出比合同约定更多的费用,消费者购买商品和受理服务运费由商家承担。
如遇商家违反规定收取补偿费用,消费者有权请求恢复原状,并有权向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申诉,由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及时处理并对对商家采。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八大亮点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亮点⽣活中,在我们消费购物的过程中,如果⾃⼰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该如何维权呢?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后⽂简称“消法”)⼜给我们带来了哪些福⾳呢?下⾯由店铺⼩编为您解答。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亮点亮点⼀:实⾏举证责任倒置【法条】《消法》第23条增加了⼀款作为第3款,内容为:“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机等耐⽤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起六个⽉内发现瑕疵,发⽣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案例】张先⽣在某商场促销活动中购买了⼀台迷你⼩冰箱,可使⽤两个⽉后,⼩冰箱内壁便出现了裂痕。
张先⽣拿着发票找到商场,但商场认为⼩冰箱系张先⽣⼈为损坏,不同意帮张先⽣免费修理。
张先⽣将商场告上了法庭,但最终因拿不出证据证明所购⼩冰箱存在质量问题⽽被判败诉。
【解读】“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般证据规则。
消费者要想证明某个商品是否存在瑕疵就必须拿出证据来,但因为不掌握相关技术等信息,消费者举证住往⾮常困难。
此次《消法》修改,将消费者“拿证据维权”转换为经营者“⾃证清⽩”,实⾏举证责任倒置,确解了消费者举证难问题。
根据修改后的《消法》,上述案例中,冰箱有⽆质量问题,应由商家来举证。
【提醒】该规则仅适⽤于机动车等耐⽤品和装饰装修等服务,且仅限于购买或者接受服务之⽇起六个⽉内,超过六个⽉后,不再适⽤。
亮点⼆:赋予消费者七⽇反悔权【法条】《消法》第25条第1款、第2款为新增法条,内容为:“经营者采⽤⽹络、电视、电话、邮购等⽅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收到商品之⽇起七⽇内退货,且⽆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理由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消费者是指以自然人身份在购买日常生活消费品、接受服务或者从事其他消费活动中,获取自身消费权益的人员。
第三条消费者享有依法消费、公平交易、知情选择、安全消费、合理赔偿、个人信息保护等权益。
第四条国家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措施和标准,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第五条国家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法治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第六条国家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救助制度,为无力维权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
第二章维护消费者权益第七条消费者向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应当受到保护,不得被滥用或泄露。
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虚假、欺骗、强迫等手段,使消费者参与不合理消费。
第九条经营者不得损害消费者健康和人身安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提供劣质服务。
第十条经营者在宣传、推销商品或服务时,应当真实告知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功能、价格、生产者或者提供者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一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合格证明和服务的质量证明。
第十二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退货、换货、退款、修理等方式进行解决。
第十三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有权享受免费维修、更换的服务,当商品或服务质量存在严重缺陷时,有权要求经营者退货、退款。
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完整、准确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第十五条消费者对于食品、药品及其他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商品或服务,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信息。
第三章组织领导和监督第十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措施。
2023年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2023年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背景
2023年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版本,新增了一些条款,以应对当前消费市场的变化。
主要内容
1. 强化对不良商家的惩罚措施。
在不良商家犯罪行为中,特别
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中,法律将加大对其的处罚力度,以此维护消费
者权益。
2. 明确了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
法律规定,电子商务平台应对
其销售者发布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负责。
一旦涉及到消费者权益受损
问题,电子商务平台将不可逃避责任。
3. 明确了投诉受理的途径。
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通过线上及
线下多种途径进行投诉,投诉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按既定程序
处理。
4. 增加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法律强调,商家应当保障消费者
个人信息安全,绝不得将其泄露或出售。
同时,消费者也有权要求
商家删除其个人信息。
5. 关于虚假宣传的惩罚措施。
法律规定,对于虚假宣传的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同时也会受到行政处罚的制裁。
结论
随着消费市场的不断发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也
是必然的。
这次修订主要是针对电子商务平台及不良商家的治理,
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有助于消费市场的良性发展。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详解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详解为加深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热点问题的理解,以下是CN人才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详解,仅供参考。
一、修法背景2023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届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以下简称新《消法》),自2023年3月15日起实施。
此次修改内容涉及面广,对网络购物、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热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新《消法》应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原来的法律条文做了重大修改,亮点突出,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消费者反悔权、明确个人信息保护、消协可提公益诉讼、网购平台责任、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均成为了此次修法的亮点,如第十八条对消费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作为消费者进入宾馆、商场等场所会有所保障;第二十三条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6个月内经营者承担商品或服务瑕疵的举证责任;第四十五条对近年来明星代言健康产品导致的不良消费作出了规定等。
《消法》修订之后,对于纷繁复杂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提供了明晰的法律依据,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强大的法律后盾。
二、曹竹平:消费者的特权,网购七日后悔权后悔权是大众化的通俗说法,并非严谨的法律概念。
后悔权的法律定义为: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后,买受人(消费者)在合理期间内依据法定的程序和条件解除合同,退还货物并获得退款的权利。
1、国外关于后悔权的立法在美国,后悔权的出现最初为规范直销企业的销售行为,可3天内退货。
而在欧盟,后悔权的相关规定为远程购买,因不了解商品性能,价格超过40欧元的商品有14天试用期;日本《分期付款贩卖法》规定:商家在经营场所以外提供产品或服务,消费者有权在8天内无条件解除或撤销合同;英国《消费信贷保护法》规定:除土地或信贷抵押,所有消费者享有5天冷静期;远程购物为7天内可通知商家退货;德国《分期付款买卖法》:消费者在缔约后一星期内享有撤销合同的权利;瑞典《远距离合同法》规定为:电视购物、邮购、网购等,消费者享有14天后悔期。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详解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详解随着消费者人数的不断增加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权益问题也越来越引起广泛关注。
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国家于2018年10月25日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于2019年起正式施行。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有以下新特点:一、针对消费领域新问题的补充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虚假宣传”、“搭售”、“捆绑销售”、“三无产品”等消费领域的新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定。
具体包括:1.防范虚假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虚假宣传、夸大产品性能等不当行为纳入“欺诈行为”范畴,并对欺诈行为进行了严惩,对于虚假宣传、夸大产品效果的经营者,将会被要求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履行三倍赔偿等。
2.禁止搭售和捆绑销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搭售和捆绑销售行为,经营者也不得约定消费者购买与主合同无关的商品或服务。
3.禁止销售三无产品:为了保护消费者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禁止销售没有标准产品名称、标准产品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含量等明细信息,且不能提供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的“三无”产品。
二、加大经营者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了更为严格的处罚规定,具体包括:1.修复性赔偿: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一旦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如果经营者拒绝履行,将会被要求进行修复性赔偿,确保修复工作得以有效展开。
2.加强处罚力度: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强了处罚力度,针对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严重行为,对处罚金额作出明确规定。
例如,违法经营者以欺骗、恐吓等造成重大损害的,需要承担高达五倍以上的赔偿金额。
3.责任扩大到物流企业和互联网平台: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扩大了经营者责任范围,包括物流企业在运输过程中引起的损害和互联网平台的失信行为。
这也表明了相应责任的扩大,更有效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3.15•【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8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已经2024年2月23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强2024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第三章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第四章消费者组织第五章争议的解决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合法、公平、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国家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建立和完善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
第四条国家统筹推进消费环境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第五条国家加强消费商品和服务的标准体系建设,鼓励经营者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不断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
第六条国家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反对奢侈浪费。
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包括以奖励、赠送、试用等形式向消费者免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免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瑕疵但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影响正常使用性能的,经营者应当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前如实告知消费者。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经营场所及设施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格式条款
目录
单击此处添加文本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格式条款的认定 格式条款的效力 格式条款的规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完善
立法背景
社会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突出 法律需求:原有法律无法满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需求 立法目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立法过程: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最终于2013年正式颁布实施
格式条款效力的限制条件
格式条款必须公平合理,不 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格式条款必须明确、具体,不 得使用模糊、歧义、误导性语
言
格式条款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制性规定
格式条款必须经过消费者同 意,不得强制消费者接受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
格式条款违反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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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力度,对侵害消费者权益 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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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 理消费者投诉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执法提供更 有力的法律保障
加强消费者教育:普及消费者权益 保护知识,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消费者参与社 会监督,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司法救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格式条 款规制
司法救济的途径和方式
司法救济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司法救济的程序和步骤
明确格式条款的定义和范围
完善立法
规定格式条款的审查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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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格式条款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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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格式条款的法律责任和救济措 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4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4条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4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4条案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中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塌槐磨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那么经销商就不能以租赁为由要求交纳相关费用,你与经销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24、25条、第56对退货有明确规定.第24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商家欺骗消费者赔偿法1、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有欺诈行为,要对消费者进行3倍赔偿,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新消法欺骗消费者商家给予3倍赔偿是获赔的最低限度.2、从立法目的.商家欺骗消费者可以要求3倍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四十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团斗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12315实体店退货规定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费》是可以退货的.1、按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明神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2、其中: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扩展资料: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1;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实体店买东西退货法律您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费》是可以退货的.1、按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2、其中: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扩展资料: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实体店买的东西,没有法律2113支持无理由退货.法律规定是已经交易成功并且履行的合同,是不能解除的.至于无理由5261退货,属于商家的4102经营手段,是为了赢得顾客的好感而作出的与合同法相违背的行为.1653《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专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属消费者退换货最新法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新三包法退货规定: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2、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中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那么经销商就不能以租赁为由要求交纳相关费用,你与经销商.(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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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指导思想
9
一、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保持相对平衡的维护
2、与时俱进的维护
第
一
新的经营行为、丰富的商品和提供各种各样
部
分
的服务 ;
指
导 思
有关法律法规纷纷颁布、修改,法律体系建
想
设不断完善
10
二、在原有指导思想上的三个突破
1、倡导社会和谐
第
“第五条”新增一款:国家倡导文明、
一
部
思 想
后)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
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
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对于消费者:也有不诚信的
12
二、在原有指导思想上的三个突破
3、更加强调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护人身财
产安全
第
一
如:“第四十九条”的惩罚性赔偿,第五
部
分
十一条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指
导 思
1
北京工商部门发布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 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向社会发布了我市餐饮行业常见的6 种经营者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 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1.“禁止自带酒水。” 2.“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 3.“包间最低消费xx元。” 4.“如甲方需减少订席数,须提前十五天告知乙方,否则乙方 将按原订席数全额收费。” 5.“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谨防被盗,丢失本店概不负责。” 或“公共场所请您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自负。” 6.“餐厅有权接受或拒绝顾客自带酒水和食品。如果顾客不接 受餐厅建议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食品卫生投诉权利。”
2013年10月25日三审(颁布时间提前)
签发
6
三、对新消法的评价
社会反响好、负面声音少
立法机构的高度评价
序
工商总局在新消法修改过程中起到的重要作
用
7
第一部分 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三部分 经营者的义务 第四部分 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第五部分 争议的解决 第六部分 法律责任 第七部分 相关问题说明
4
一、消法的修改背景
一是法律有关规定不明确 二是消费者维权能力有限 三是维权渠道不畅、成本高
序
四是消费者协会工作受影响 五是行政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
5
二、新消法的修改历程
08年立项
09年开始调研
2012年底基本完成
2013年2月初正式、较统一初稿形成
序
2013年4月一审
2013年8月二审
消 费
5、求偿权——第十一条
者 的
6、结社权——第十二条
权
利
7、获得知识权——第十三条
8、受尊重权——第十四条,增加个人信息
9、监督权——第十五条
15
一、个人信息保护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
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
第
二 部
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
分
利。
消
北京市工商局对相关行业存在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规范和监督 处理,是对《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 “三定方案”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责的具体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紧紧围 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改革;政府的职责和 作用包括“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以及 “弥补市场失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 工商部门的任务和使命;开展合同格式条款行政监管工作,是工商部门服 务民生、维护公平的具体体现。对于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 益违法行为,各级工商部门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依法规范, 依法查处。
费
者
的 权
第二十九条 做了详细说明
利
16
一、个人信息保护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
息保护的决定》(2012年12月)
第
二
2、条文解释
部
分
“约定”、经营者与用户个人信息、“商业
消
费
信息”
者
的 权
3、个人信息的定义
利
① “一、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
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
2
12月11日下午,中国烹饪协会紧急召开餐饮企业座谈会,了 解《工商部门发布的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对行业的 影响,听取大家的意见。 大家除了陈述餐饮企业的经营压力、种种不公,还针对北京 市工商局的此次“界定”提出各自的看法。普遍认为:
一、违法定性依据不足。 二、间接误导舆论观点。 三、行政干预违背改革方向。 与会企业呼吁行业协会能够反映大家的心声,上书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总局,责令北京市工商局立即整改错误、公开道 歉、消除影响。
健康、节约资源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分
指
反对浪费。
导
思
想
11
二、在原有指导思想上的三个突破
2、加强诚信社会建设
对于经营者:
原来“四条”提了“诚实信用”
第 一
这次更具体“十六条第三款” 经营者向消
部 分
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 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指 导
还增加了行政处理办法:第五十六条(最
费 者
点等信息。
的
③ 分类
权
利
④ 个人信息是一切可以识别本人的信息的总和,这些
信息包括了一个人的生理的、心理的、智力的、个
体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家庭的等方面。
3
12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 规范监管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是《合同法》和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工商总局制定颁布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对包括 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内的合同违法行为作出了具体的 监督处理规定。
再就是“五十八条”(新增)经营者违反
想
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
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
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以上思想都是来源于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
律
13
第二部分 消费者的权利
14
消费者的权利
1、安全权——第七条
2、知情权——第八条
第
二
3、自主选择权——第九条
部
分
4、公平交易权——第十条
17
一、个人信息保护
②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工信部2013年9月
第 二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用户个人信息,是指电信业务经 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
部
收集的用户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
分
电话号码、账号和密码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
消
结合识别用户的信息以及用户使用服务的时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