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管理(农民工工资)制度
劳务工资管理制度(七篇)
劳务工资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各项目部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劳务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公司所有开发、承建项目三、管理办法与细则1、劳务工入场管理:1.1、项目部建立劳务工的花名册,并建立管理台账,确保每一位劳务工的进场时间和退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1.2、劳资人员仔细审阅劳务工____的有效性,并复印备案;1.3、熟知《工人入场须知》,并接受项目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2、劳务工考勤管理:2.1、上下班实行脸部识别考勤,临时工(帮工)实行签到考勤,签到超过____天者,实行脸部识别考勤;2.2、劳务工确属实际出勤,出现漏考勤、忘记考勤的现象,经施工员确认后,____天内到项目部劳资人员处办理签到手续,每个月签到不能多于____次;2.3、劳务工被发现有考勤弄虚作假现象,当月考勤记录作废,并开除处理;2.4、劳务工非因请假、工伤连续____天不出勤,当离职处理;2.5、每月____日项目部根据上个月考勤机数据记录制作考勤汇总表,劳务工对上月出勤情况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如果与实际出勤不符,及时与劳资人员核对考勤信息。
3、劳务工伙食费与工资发放管理:2.1、项目部在施工单位、班组在劳务工入场后第二个月开始向劳务分包负责人支付伙食费,发放标准为每天____元/人,人数以申请伙食费当天该施工单位、班组考勤机录入人数为准;2.2、工资表由施工单位、班组根据考勤汇总表编制,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交到公司财务部备案;2.3、施工单位、班组向工人发放的工资,应由项目部在应付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合同约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班组的进度款及结算款支取,若不够发放劳务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班组承担差额部分。
2.4、施工单位、班组向工人发放工资时,必须委派项目部劳资人员监督工人领取工资,劳资人员要做好发放工资全程记录。
《县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县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眉府办发〔202x〕9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行政区域内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治理拖欠工资责任,县住房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国土资源、卫生计生、金融国资、教育体育、经信、林业、工业园区、旅游景(度假)区等部门和乡镇以及其它机关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和属地监管责任,全面治理所管行业、辖区拖欠工资问题。
各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眉府办发〔202x〕9号文件要求履行职责,具体开展欠薪预防、日常监管、欠薪处理等工作。
县人力保障局负责综合协调,开展监察执法、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建立由县级分管领导为组长,县人力保障、总工会、住房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县级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
第**条加强治理拖欠工资制度建设,建立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使拖欠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目标。
第二章欠薪预防制度第五条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矿山企业、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缴存工资保证金。
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将缴存工资保证金信息报送县人力保障局备案。
住房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要将缴存工资保证金作为建设资金审查的重要内容,对未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的工程项目,视为建设资金不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不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按照省市要求建立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预防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
实行建设单位支付担保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提供担保函及复印件。
农民工工资一金三制制度
农民工工资一金三制制度编制:审核:批准:2018年6月1日目录一、“一金三制”的主要内容3二、“一金三制"的对象3三、“一金三制”实施操作简明流程3四、“一金三制”相关迎检资料和台账5五、做好“5个严禁,7个达标”。
5六、项目“一金三制”管理制度实施办法6一、“一金三制”的主要内容(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自治区人社厅部署,施工单位保证金缴存方式由原来的上缴到财政专户,改变为由企业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并存入资金,实行人社部门、缴存金额和签约银行三方监管制度、从而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监管能力。
(二) 实名制:在建工程和各类用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配备劳资专管员,专门收集身份证、用工合同、劳动考勤、银行卡号和工资支付等建筑劳务资料,造册做表并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
项目逐步推进信息化实名制管理和宿舍区物业化管理,逐步完善门禁通道及其信息系统的建设。
(三)分账制: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的制度,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
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三方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建设单位实行人工费用和其他工程款分账支付管理,实现专款专用.(四)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制度,并按要求足额发放当月工资(不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二、“一金三制”的对象“一金三制"管理对象为企业(项目)所有农民工,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工人、普通工人.三、“一金三制”实施操作简明流程(一)实名制1、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配备劳资专管员,专门收集身份证、用工合同、劳动考勤、银行卡号和工资支付等建筑劳务资料,造册做表并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
有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可配备实名制管理所需的考勤设备,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
2、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农民工方可进场施工。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范本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范本如下:
一、工资支付标准应当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保持一致,不得低于此标准,且应当按月结算。
二、用人单位应当向农民工提供书面劳动合同,并确保合同中涉及工资支付的条款明确清晰。
三、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民工,不得拖欠、克扣或者随意调整。
四、工资支付应当采用银行转账等电子支付形式,并便于农民工查询。
五、工资支付记录应当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六、工资支付管理方案应当公示于用人单位内部,并向农民工宣讲相关政策规定。
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措施。
八、对于违反工资支付管理方案的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即为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的施细则范本,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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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农民工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力量,他们为城市建设和农业生产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一些企业的不当行为,农民工的工资支付问题成为一个严峻的挑战。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本文将讨论这一制度的重要性、主要内容以及对农民工和用工单位的影响。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的出台,是为了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
这一制度的重要性在于:1. 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农民工作为劳动者,应当享有与城市工人相同的劳动权益,包括按时支付工资。
制定工资支付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农民工及时获得应得的工资,切实保护他们的劳动权益。
2. 维护社会稳定:工资支付问题是引发劳资纠纷和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
如果农民工无法按时获得工资,将会引起他们的不满和抗议。
而制定工资支付管理制度,能够降低劳资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 促进经济发展: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工资支付问题直接影响其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
如果农民工的工资得不到保障,将会影响他们的消费意愿,进而对社会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建立健全的工资支付管理制度,能够稳定农民工的收入,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工资支付方式:制度规定了工资支付的方式,可以是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形式。
这样既方便农民工领取工资,又能确保工资的实际发放。
2. 工资支付时间:制度要求用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按时支付农民工的工资。
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应明确说明原因,并与农民工商议新的支付时间。
3. 工资支付证明:用工单位应当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支付证明,包括工资条、工资清单等。
这样既可以让农民工了解工资的具体数额,也有助于监督用工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4. 工资支付管理机制:制度明确了工资支付的管理机制,包括建立工资支付台账、设立工资支付监督机构等一系列措施,以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得到监督和管理。
最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2021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21年12月30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第五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六条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
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分包单位(盖章):2020年月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项目全体工作人员: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有序发放,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用工管理1、进场施工前,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提交用工计划。
用工计划应明确各专业工种需要的人数及进出场时间。
特别是进场前将各专业工种的类别和具体人员清单、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总承包单位审核批准、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录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
2、分包单位应委托总承包单位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等手续,所需费用从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扣减。
3、总包单位对于本项目所有劳动用工必须建立花名册(应包含所有农民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民族住址、工种、电话、银行卡开户行、银行卡账号等信息),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动。
如需变动或增减人员,必须在当日向建设单位提供变更人员清单。
建设单位有权随时对总承包单位人员进行查对,总承包单位人员与其花名册不符的,总承包单位按50元/人次支付违约金。
4、总承包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务工服务卡(分包单位协助提供照片及其他信息),农民工凭务工服务卡进出施工现场作业。
5、分包单位不得擅自更换经甲方复核的施工管理人员及班组,若要更换施工管理人员或班组,须提前书面报告总承包单位,征得总承包单位同意后方可更换。
6、总包单位必须配备劳资专管员。
劳资专管员职责:负责编制劳动用工花名册、签订劳动合同、进出场登记、考勤计量及本项目所有招用农民工工资编制及公示发放等方面的管理,负责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按要求向劳动保障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劳动用工管理有关资料。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1、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明确人工费金额。
总承包单位应优先100%支付农民工工资后,剩余部分再支付分包单位。
总承包单位必须留存好农民工花名册、劳动合同、考勤表和工资支付明细,此四项书面材料为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的必要先决条件。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试行)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预防和解决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合同法》《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四川省《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即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下同)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组织到各工程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第二章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单位第四条公司成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各项目部负责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综合办和安全环保部组成,负责统筹公司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研究审议农民工工资支付重要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维护公司和谐稳定。
各项目部成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第五条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
分包单位,即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施工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农民工工资进行代支付。
第六条公司负责指导、监督各项目部完善并落实支付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制度,协调处理相关争议。
第三章农民工工资专户的开设第七条项目部应在国有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户与工程费用账户实行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从专户支付,专款专用。
第八条项目部根据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比例,确定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比例,并按时进行支付。
第九条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测算项目的人工费,并对人工费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管,避免农民工工资专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或结余大量款项在农民工工资专户造成资金闲置的现象发生。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为维护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及遵毕项目办下发的《项目管理手册》中关于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部一直非常重视民工管理,并把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对民工及其工资的管理。
现就我部对民工及其工资管理的方法介绍如下:一、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
1、建立民工的花名册和暂住证办理情况的台帐。
仔细审阅身份证的有效性,对童工、未成年人、无效证件者拒绝吸纳为职工,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由公安部门下派二名协管员下驻项目部,专门到现场为民工办理暂住证,确保每一位民工的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
二、工资发放方法:1、项目部对民工建立民工花名册,,然后每月各劳务分包单位将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交项目部备案,项目部监督落实劳务分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落实。
2、最低工资控制,项目部对每位民工的工资进行审阅。
3、工资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付。
4、农民工领取工资应办理签收手续,项目经理部每次支付工资前三日应在项目经理部或各工区所在地公示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民工工资总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
三、工资发放监督1、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工区长对其所管辖的工程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为最终负责人。
2、项目经理部认真把好工区结算关,加强责任成本管理,严格分解、明确责任,杜绝劳务协作队伍、工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出现。
3、项目经理部资金无论如何紧张,必须首先保证各工区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并督促劳务协作队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4、为妥善处理劳务协作队伍的劳资纠纷,项目经理部聘请当地的乡镇村领导为廉政监督员,确保民工工资兑现支付,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分包商考核管理办法1、项目经理部下属劳务协作队伍、工区等不得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加强监督,发现有以下情况的,本月分包商月考核按不及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进行清场处理上报集团公司劳资部挂名,上报贵遵毕监办、项目办挂名。
农民工工资的保证体系及措施
农民工工资的保证体系及措施7.1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体系为了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 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预防和解决劳务队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保证施工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制度》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管理制度并下发执行。
1.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负责协助劳动监察管理部门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进行监督,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财务管理部、综合办公室是第二责任人,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机构图如下:项目经理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部道路施工队排水施工队景观施工队绿化施工队交通施工队给水施工队加固施工队各班组财务人员、劳资管理员2.管理职责(1)项目经理职责是:全面负责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 合理配备财务及劳务管理人员, 组织协调其工作关系;审核、签报对内、对外农民工工资发放报表。
(2)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的宣传、协调、监督和追究违约责任等工作。
(3)项目综合办公室协助项目经理按本制度要求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影像资料并保存。
配合财务管理部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进行监控;督促劳务队伍负责人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 并对其进行审查;按公司及业主的要求上报农民工工资发放报表。
(4)项目财务管理部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的主体部门, 审核劳务队伍工资发放表, 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台帐, 按公司及业主的要求上报农民工工资发放报表。
(5)各劳务分包单位须配备专门负责的财务人员及劳资管理员, 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工作。
(6)农民工工资管理纳入公司对项目部的年度工作考核重点之一。
(7)各劳务分包须在每月25日上报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 并且将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7.2农民工工资的保证措施1.施工前与每个民工签订劳务合同, 办理上岗证及工资卡, 设专职劳务合同管理员, 对劳务合同、劳务人员上岗培训及持证上岗等进行管理。
2.农民工劳务工资支付必须按劳务合同执行, 按月薪足额支付。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核心制度内容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核心制度内容一、法律层面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核心制度1.工资支付法律规定《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工资支付的一般原则,包括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资,严禁拖欠工资以及恶意拖欠工资等。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进一步明确了劳动者应当享有工资保证,要求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这些法律规定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了法律依据。
2.劳动监察制度我国设立了劳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劳动监察机构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发现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支付。
3.法律援助制度二、政策层面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核心制度1.政府定期发布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政府部门定期发布各地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公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名单,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惩戒拖欠工资行为,形成惩罚机制,增强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
2.农民工工资专项债券政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行农民工工资专项债券,用于弥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缺口。
农民工工资专项债券的发行,既缓解了用人单位资金压力,又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行为政府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赖账的企业加大行政、刑事处罚力度,通过公开曝光、法律制裁等方式,形成威慑作用。
三、社会层面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核心制度1.新闻媒体曝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新闻媒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曝光,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舆论压力,促使用人单位主动履行支付工资义务。
2.工会组织发挥作用工会组织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开展工资支付情况调查、协调劳资关系等方式,维护农民工权益,推动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3.加强对农民工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使其知道自己的权益,能够及时维权,有效保障工资支付。
综上所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核心制度在法律、政策和社会层面有着多重保障。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5篇)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及双合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____#所辖各劳务队。
第三条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农名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设置农民工管理办公室,由项目综合办公室全权负责农民工管理日常事务,应负责录用农民工的登记、造册(卡)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____#副组长:____#组员:____#第五条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农民工本人,项目实施后必须建立录用农民工登记花名册。
项目工区每月____日将农民工花名册由工区经理签字后上报项目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计划合同部、安质部备案。
安质部核查进场人员与接受教育培训人员数量,及时对未培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
拒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安质部可建议不予发放工资。
第六条项目财务部负责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计划合同部和安质部负责做好监督工作。
第七条在每期计量支付时应同时附上本期农民工工资表及上期农民工工资签收表,如实记录支付项目、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
第八条施工期间的农民工使用及工资,支付情况及时报监理单位审核检查,在每期工程计量支付进行签认的同时,对本期农民工工资表及上期农民工工资签收表也应予以同步签认。
第九条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告制度,每月必须将农民工工资及对未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细目计量支付情况在合同内进行公告,以确保施工班组和农民工本人对计量支付情况和工资支付情况的告知权利。
第十条项目部可通过建立银行卡办法,由财务根据农民工工资表直接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卡内。
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由____#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项目建立之日起执行,项目建设完工,农民工工资清理发放结束日失效。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二)江阴市交通工程建设总公司江阴市____年市道危桥改造工程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度为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制订本制度。
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XXXX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预防和解决项目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各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部,各项目部应设置专人(以下统称为“劳资员”)负责农民工的日常管理.第二章监管责任第四条除劳务分包的特殊情况外,项目部是农民工用工主体单位,是劳动合同签订唯一甲方,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用工管理.第五条公司委派项目经理、项目会计对隶属于项目部和与之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劳务公司的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均负监管责任。
第三章监管办法第六条在工地醒目位置,建立农民工劳动权益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人。
第七条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未向业主上交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金的项目部,原则上按计量工程款的1%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即该部分金额汇划至公司指定账户或冻结在项目银行账户上,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项用于该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垫付。
第八条各项目部在招聘农民工时,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同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项目部存在劳务分包,则需保存一份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复印件,并将其纳入项目部管理范畴。
第九条项目部应当按日对项目部农民工进行计工考勤,有加班加点工资的,考勤表中需附加班加点清单。
第十条项目部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应当按考勤表编制农民工工资发放表。
工资发放表应当载明发放单位、施工班组名称、发放月份、发放姓名、考勤工日、加班加点时间、应发和扣发的项目金额和事项,原件附入财务会计凭证,复印件由项目部按规定存档。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庁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見》〈国办发(2016]1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95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162号〉,《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管理办法》(京劳社资发(2008)6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
第二条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在工程项目部配备专职劳资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工作。
第三条各项目部到公司财务部申请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按要求在工程项目所在的区建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并在开工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专用账户建立情况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北京市水务局直管的工程,每个工程建立一个“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并将专用账户建立情况报市水务局工程建设与管理处备案。
外阜工程项目按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各项目部负责分解工程款中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将该费用转入其建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帐户中,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公司根据各项目部上报的当月农民工工资总额和劳务费确认额,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中的资金转入劳务分包企业帐户中,并监督劳务分包企业按时足额将工资发放至农民工本人。
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民工工资五项制度范文(二篇)
民工工资五项制度范文一、基本工资制度员工的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行业工资标准或企业内部制定的工资方案进行支付。
基本工资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从业年限、绩效评定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
按照相应工作岗位和工作能力,将员工划分为不同的薪资级别,确保员工在相同工作岗位上享受公平合理的基本工资待遇。
二、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完成情况、工作态度等评估指标,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并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以公正、客观、合理的原则为依据,确保员工能够获得符合其工作表现的应有回报。
三、奖励制度企业将设置奖励制度,对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完成公司任务和目标的员工给予奖励。
奖励可以以金钱、物质或其他形式进行给予,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
奖励制度应当公平、公正、透明,并且定期进行评估和公示。
四、福利制度为了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提高员工生活质量,企业将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
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饮补贴等。
福利制度应当与员工的工作贡献和个人需求相匹配,提供员工全面的福利保障。
五、加班补助制度企业将根据员工加班时数和加班工资比例,对员工进行加班补助。
加班补助的支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执行,确保员工享受合理的加班补偿待遇。
加班补助制度应当公平、公正、透明,并加强对员工加班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民工工资五项制度范文(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劳动合同管理是对本公司与本公司员工之间劳动关系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进行的一种规范化的管理。
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及争议解决的管理。
管理过程须体现本公司人事政策,符合劳动法规定。
2、公司与员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地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性。
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法律效力,本公司员工亦应全面履行。
3、凡公司录用(含试用期、技术考核期)的员工,本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相互约定的其它协议,并在合同中阐明。
农民工劳资规章制度
农民工劳资规章制度一、总则农民工是指在城乡建设工程、生产、加工、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直接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动的劳动者,包括农村转移就业的农民和临时农民工。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规章。
二、招聘规定1. 企业在招聘农民工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招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开工前办理报到手续。
2. 企业应当加强对农民工的招聘宣传和信息公开,确保招聘工作透明、公开、公平。
3. 企业不得隐瞒招聘信息,不得变相降低农民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劳动合同1. 企业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待遇等内容,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 劳动合同应当由双方签字确认,并保留双方的原件备查。
3. 企业应当及时将劳动合同登记备案,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四、工资福利1.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支付农民工的工资,保障其基本生活。
2.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3. 企业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确保其身心健康。
五、劳动保护1. 企业应当加强对农民工的劳动保护,确保其工作环境安全、卫生。
2. 企业应当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确保农民工的人身安全。
3. 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违法限制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如强迫加班、扣除工资、恶意降低待遇等。
六、争议解决1. 企业与农民工之间发生劳资纠纷时,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企业应当尊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劳资纠纷,避免造成社会不稳定。
七、监督检查1. 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劳资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 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农民工的投诉举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 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加强对农民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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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公司劳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分公司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各项目部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为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分公司成立劳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监督管理。
领导小组组长:分公司经理副组长:书记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财务总监工程部部长组员:机关各职能部室负责人第四条各项目部均应成立劳资管理实施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商务经理组员: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各班组长。
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小组主要要求如下:1、项目部使用劳务人员500人以上,必须设置至少2名专职劳资专管员;500人以下100人以上,必须设置至少1名专职劳资专管员;100人以下必须设置兼职劳务管理人员。
2、劳资专管员的薪酬不低于项目责任工程师的薪酬标准。
3、劳务分包合同中须明确约定现场各分包队伍必须设置一名以上专职劳资专管员。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分公司劳资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劳资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指导和监督劳务实名制制度的实施。
3、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从业资格情况的监督检查。
4、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项目部对劳务分包的考察、过程履约及信用评价。
第六条项目部劳资管理实施小组职责:1、负责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核查劳务分包单位劳资管理工作。
3、负责落实分公司关于劳务实名制相关管理要求。
4、负责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应急预案,妥善处理项目部发生的突发情况,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
5、项目经理为项目劳资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和劳资管理工作,对项目劳资工作和劳务实名制工作负全责。
第七条劳资专管员岗位职责1、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进出人员登记、工资支付等管理工作。
2、负责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监督工资卡发放管理、工资支付记录等工作,其中考勤、包含工作量的工资支付表和工资支付记录应由农民工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3、跟踪农民工工资专户划拨情况。
4、负责核对实名制通道信息和分包单位上报的工资支付表上信息是否一致。
5、负责每日清点农民工工种及数量,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四章信息管理第八条劳务人员和班组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2、岗位资格信息:队别、职务、班组、工种、级别、证号、发证机构和发证时间等;3、劳务用工合同信息:项目部与作业人员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并约定工资发放方式和工资标准等。
4、班组承包协议信息:劳务公司与班组签订的计件或计时的承包协议。
基本信息、岗位信息、劳动合同信息标准填报方式见附表2:劳务人员花名册。
第九条信息管理流程具体要求:(一)项目部为劳务人员录入实名制人脸数据信息,流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天。
(二)项目部为劳务人员录入实名制人脸数据信息前,要验证以下内容,并填写《分包队伍进场验证记录表》。
1、签字盖章齐全的分包合同(验证原件,不留存);2、进场劳务人员花名册(留存);3、劳务人员身份证(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4、持证上岗人员证书(留存原件);5、进场人员工资发放方式或工资标准(留存);6、工伤保险缴纳证明(留存);7、50岁以上劳务人员体检表(留存)。
(三)《劳动合同》和《班组承包协议》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留项目部备案;《劳动合同》和《班组承包协议》必须在项目部、并由劳资专管员现场监督下签订,项目部必须对每一份劳动合同、班组承包协议签订留下影像资料。
(四)《劳动合同》文本不得违背国家法律和地方条例等规定,各地方如有标准《劳动合同》文本的,按地方要求签订,没有标准合同文本的,则按局《劳务管理手册》中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五)《劳动合同》和《班组承包协议》签订率100%。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进、退场管理施工过程中有劳务人员进退场,劳务分包单位或班组须向项目部提供人员变更周报表。
分包任务完成后或中间过程人员减少,分包队伍向项目部提出退场报告和退场人员名单,经项目部经理签字同意后退场,删除实名制人脸数据,并在花名册中注明退场时间。
施工过程中人员变更周报表见附表5、6。
第五章考勤管理第十一条考勤方式采取以门禁系统考勤为主,劳资专管员人工考勤为辅。
项目部实名制通道必须采用人脸识别或者更高级别验证系统。
第十二条考勤设备管理项目部必须配置电脑一台,将项目所有门禁系统联网运行。
第十三条现场封闭管理现场封闭管理是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关键,各项目部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项目农民工生活区必须与施工区隔离。
2、结构施工期间必须做到施工现场全封闭;装修阶段后期如不能做到施工现场全封闭,根据现场实际,可采取单栋号或小区域封闭的措施,外加人工考勤辅助措施,做好考勤工作。
3、项目应适当增加投入,加强门卫管理和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四条考勤信息的收集和整理项目部与劳务公司一起,每周至少一次对门禁系统考勤数据和人工考勤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整理后的考勤数据必须经劳务人员签字认可,并留项目部备案。
劳资专管员负责每日清点劳务人员工种及数量,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比对门禁系统考勤数据是否准确。
第六章工资支付管理第十五条司属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工资支付公示牌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每月公示农民工工资支付结算情况,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人名单。
第十六条司属项目必须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建立健全“三表一册”制度,“三表”是指用工备案表、农民工工资发放表、考勤记录表,一册”是指劳务人员花名册。
初次合作的劳务公司必须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用金融机构保函替代。
所有劳务分包合同必须有条款约定按本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每月25日提供本月在场人员花名册和退场人员花名册、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农民工工资三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编号)、支付的明细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情况。
三表需经劳务人员书面签认,并按手印,加盖劳务分包单位公章,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将根据实名制管理系统中的考勤数据进行核实,核实无误报项目经理审核,经项目经理审核确认后报分公司审批发放农民工工资。
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第十八条劳务分包单位拟申请发放农民工工资必须提前10日以书面文字上报项目部,项目部在接到劳务分包单位的申请后5日内完成审核。
若拟发放农民工工资三表资料信息与实名制管理系统的资料不一致,以实名制管理系统备案人员及考勤信息为准;项目部审核通过后必须在5日内向分公司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申请,分公司将在5日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
第十九条农民工工资必须发放到其本人。
农民工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农民工工资专户匹配的银行卡领取工资,且每人限拿一张身份证、一张专户匹配的银行卡领取工资,防止冒领现象的发生,工资统一由银行从专户对点支付至各农民工银行卡。
项目部必须留存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案,离场人员或急需回家人员,项目部必须及时将未发部分工资发放至民工手中。
司属各项目在工程项目完工后做好劳务资金汇总统计,将人工费占比与发放情况做出分析报告报分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七章劳务实名制管理资料保存第二十条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必须保存一份劳务实名制管理全套资料原件(包含花名册、劳动合同、班组承包协议、安全教育考试、考勤记录、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其他影像资料等),且必须保存至工程竣工备案验收后3年以上。
第八章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和考核第二十一条检查频次项目经理部每周进行一次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分公司不定期进行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
第二十二条检查内容1、劳资专管员身份证、上岗证;2、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岗位技能证书、劳动合同、班组承包协议、劳务合同;3、考勤设备布置及使用、现场封闭式管理、考勤表、工资发放表;4、劳务人员入场教育、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记录;5、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6、《项目劳务管理方案》第二十三条检查方式现场随机抽查10名以上劳务作业人员,笔录其姓名、队别、班组、工种等信息,然后根据现场笔录信息,检查被抽查人员在劳务管理资料库中的其他所有信息和资料。
第九章处罚办法第二十四条处罚措施1、劳务人员无有效考勤记录,按1000元/人处罚项目部。
2、劳务人员无劳动合同,按500元/人处罚项目部。
3、对未设置实名制系统的项目部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未整改的项目部处以20000元罚款,并由分公司直接布置实名制系统,所发生费用直接从项目部工程款中扣除。
2、凡到分公司投诉农民工工资未发放到位,经协调仍未及时解决的,对该项目部处以10000元的罚款,项目经理当月处罚1000-3000元工资。
3、凡到公司总部投诉农民工工资未发放到位的,对该项目部处以20000元的罚款,项目经理当月处罚2000-5000元工资。
4、凡发生务工人员上访,上级建设、劳动等主管部门责成分公司或者公司进行解决的,对项目部处于20000-100000元罚款,项目经理处罚2000-10000元工资。
对项目劳务公司处以15000-80000元罚款。
5、导致公司被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取消建筑工程施工资格而被清退的,对项目部处于300000-500000元以上的罚款,项目经理处罚10000-20000元工资。
劳务公司处以100000-200000元的罚款。
6、项目部未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原始资料,或者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2000-10000元罚款。
7、劳务公司提供的农民工工资资料不真实或存在虚报瞒报现象,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20000-50000元罚款。
8、项目部或者劳务分包单位未按照要求设置劳资专管员,处以100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日起执行。
附表1附表2:××××××××公司劳务人员(含队长、班组长、农民工)花名册1、该表统一采用Excel格式填写,项目部保存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2、纸质花名册须要劳务队伍按表格要求签字后报项目部备案;随着人员变动,为掌握劳动力动态,每月至少更新一次,但已退场人员信息严禁删除,必须保留,只是在“是否退场”栏中填写“是”,并在“退场时间”栏中填报具体时间。
3、该表与门禁系统中的系统表格完全一致,因此表头所列内容严禁修改、删减或调整内容位置。
4、电子版花名册是为了方便信息管理,查阅方便,应随时更新。
附表3:农民工工资发放表班(组)名称:(年月日至年月日)填报时间:年月日附表4:农民工考勤表班(组)名称:(年月日至年月日)填报时间:年月日附表5:工程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工程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表1—进场情况)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班组名称: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周进场农民工总数: 本周离场农民工总数: 本周现场农民工总数:第页,共页附表6:工程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工程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表2—离场情况)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班组名称: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第页,共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