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财务核算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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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财务核算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发行集团财务管理水平,加强集团分公司财务核算与管理,保证财务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实行独立核算、财务集中、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以适应集团改制需要,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设区市分公司设立财务中心,负责该市分公司和所属县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县级分公司原则上不再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财务中心设主任、副主任、财务主管、主办会计、助理会计和出纳等岗位。

财务中心主任实行委派制,由发行集团聘任。

各设区市分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务机构的大小,确定是否设置副主任岗位,应事前报发行集团备案;副主任须负责2-3个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主管由设区市分公司聘任,事前报发行集团备案;财务主管负责2-3个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各设区市分公司按照“精简高效”的精神,根据财务核算工作量确定是否设置主办会计、助理会计等岗位,并由设区市分公司聘用。

核算员由县级分公司聘任,事前报设区市分公司备案;县级分公司原则上设核算员一名,不再设出纳岗位;销售规模较大的县级分公司报设区市分公司批准后可增设一名核算员,并将现金收付与财务支出审核工作分开。

二、主要财务管理岗位职责

(一)财务中心主任

1.遵守国家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财经纪律,对全市分公司的财务进行全面管理,并对所提供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建立全市分公司会计核算体系,制定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分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财务中心的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的制定及全市财务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对全市财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

4.负责各县分公司经济效益的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各分公司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5.负责市级分公司的财务支出审核和会计记账凭证的审核工作,对全市分公司成本费用控制、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工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6.编制和分解全市财务预算,督促检查各项预算的执行情况,定期向集团汇报全市分公司的财务运作和经营管理情况,以及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7.负责全市分公司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定期对各分公司的资金、存货、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检查。

8.参与分公司的重大经济决策,对决策进行财务可行性和经济效益性的分析,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9.负责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市级分公司各业务部门以及各县级分公司的沟通协调工作。

10.协助发行集团审计部对集团分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财务中心副主任

1.协助主任完成财务中心的相关管理工作。

2.履行所管理的分公司财务主管的岗位职责。

(三)财务主管

1.负责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对分管的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分公司财务原始凭证的审核和记账凭证的编制工作,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

3.负责分公司的税收统筹和策划,每月填制各项税收申报表,协调和配合完成各项财务审计和税收检查工作。

4.参与管理的分公司重大经济决策,对决策进行财务可行性和经济效益性的分析和预测,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5.负责分公司的资金管理,对分公司的财务支出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的财务支出和票据有权不予办理或退回;并监督核算员及时报账和核对备用金;每月末对各银行账户的余额的核对情况进行检查,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及时对未达账款进行清理。

6.及时掌握分公司销售款的回笼情况,编制销售款回笼情况明细表,对销售货款的回笼进度及时进行跟踪和监督。

7. 负责与供应商核对往来账目,核定货款的支付。

8.负责分公司的资产管理,定期到分公司现场对货币资金、存货和固定资产等进行检查并核对账目,对资产的盘点工作进行监督。

9.掌握分公司财务状况,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定期为分公司负责人提供经营运行情况的分析报告。

10.及时装订会计凭证并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存档管理。

11.对分公司核算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定期向财务中心主任汇报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情况。

12.与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搞好协作和配合,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核算员

1.履行县级分公司出纳的职责;设置两名核算员的单位,应将审核职能、印鉴章的管理与现金管理的职能分开。

2.负责对分公司财务支出的初步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财务支出和票据有权不予办理和退回;对财务主管审核退回的财务支出事项予以协助办理;

3.负责分公司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按照财务部的要求,每月按时按质向业务部门收集、审核和传递商品入库、销售等会计凭证;设立存货管理台账,并定期与业务部门和财务主管核对,及时掌握分公司商品的进、销、存情况;对分公司的资金、存货和固定资产等的盘点进行监督,对盘点结果进行具体分析。

4.负责分公司的税收申报和缴纳、发票的领购和管理,协调和办理与税务机关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务,并及时向所在分公司负责人和财务主管汇报。

5.负责会计原始凭证的传递工作,按照财务主管的要求对原始会计凭证进行整理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将分公司所有会计原始票据送交财务主管。

6.负责完成免费教科书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7.协助财务主管完成分公司的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五)主办会计、助理会计和出纳的岗位职责由设区市分公司根据《会计法》和相关规定确定。

三、财务管理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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