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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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壤评价因子:要求产地土壤元素位于背景值正常区域,•周围没有金属或非金属矿山,并且没有农药残留污染,评价采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同时要求有较高的土壤肥力。土壤质量符合绿色食品土壤质量标准。土壤评价采用该土壤类型背景值的算术平均值加2倍的标准差。主要评价因子包括重金属及类重金属(汞Hg、镉Cd、铅Pb、铬Cr、砷As)和有机污染物(六六六、DDT)。

表5 土壤中各项污染物的含量限值mg/kg

具体参阅农业标准NY/T391-2000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

绿色食品生产过程的控制是绿色食品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是绿色标准体系的核心。它包括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两大部分。

第一、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

是对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物质投入的一个原则性规定。它包括农药、肥料、兽药、渔业用药、食品添加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在这此准则中,对允许、限制和禁止使用的物质及其使用方法、剂量、次数、休药期作出明确的规定。

(1)农药使用准则

在农药使用准则上,优先采用农业措施,通过选用抗病抗虫品种,非化学剂处理种子,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春耕除草,秋季深翻晒土,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一系列措施,起到防治病虫的作用。利用灯光、色彩诱杀害虫,机构捕捉害虫,机构和人工除草等措施,防治病虫草害。特殊情况下使用农药时,应遵守准则所规定的有关要求。在AA 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使用生物源农药和矿物源农药中的硫制剂、铜制剂和矿物乳油剂。在A 级绿色食品生产中还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农药,使用规定见《生产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准则中农药被禁用或限用的有高剧毒、高残留、对植物不安全、药害等原因。

准则中详细规定的农药常用药量、施药方法,施药间隔期(休药期)、允许的最终残留量。并规定每种化学农药在种作物生产期内只允许使用一次,以确保与食品不受污染。

(2)肥料使用准则

肥料使用准则明确必须以保护和促进作物的生产及其品质的提高,不造成作物生产与积累有害物质,不影响人体健康;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明确实施措施,准则中规定绿色食品生产充许使用的肥料有农家肥料及商品有机肥产、微生物肥料、半有机肥料、叶面肥料等七大类商品肥料,26种。如堆肥、沼气肥、绿肥等。

(3)其他生产资料使用准则

根据绿色食品生产的要求及市场的需求,农业部起草并审定了绿色食品兽药、渔业用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以及动物卫生准则等对允许使用品种、使用剂量、最高残留限量和最后一次休药期天数等作了较详细的规定,以确保畜禽产品的质量。

第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是以准则为依据,接作物种类、畜牧种类和不同农业区域的生产特性分别制定的,用于指导绿色食品生产活动,规模绿色食品生产的技术规定,它包括农产品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和食品加工技术操作规程等方面。

(1)种植业的操作规程系指农作物的整地播种、施肥、浇水、喷药及收获等五个环节必须遵守的规定。在植保方面:农药的使用在种类、剂量、时间、残留量方面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作物栽培方面:肥料的使用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有机化的施用量必须达到保护或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的程度;品种选育及耕作制度方面:尽量选育适应当地土壤和气候条件,并对病虫害有较强的抵抗力的高品质优良品种和保持物种的多样性,养活或避免化学物质的投入。

(2)畜牧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是包括畜离育种、饲养、防治疫病等环节。其主要内容:一是选择饲养适应当地生长条件的种畜种禽;二是原料主要来源于无公害区域内的草场和绿色食品种植地和加工产品的副产品。饮料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绿色食品饮料添加剂使用准则》;三是采用生态防病技术,不使用种类化学合成激素、促生素和有机药物和畜禽房舍内消毒及畜禽疫病防治用药,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3)水产养殖过程中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养殖用品必须达到绿色食品的水质标准,鱼虾等水生物的饵料和人工配合饲料及添加剂必须来源于无公害或绿色食品生产区域和符合《绿色食品渔业用药使用准则》。

(4)食品加工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要求:一是加工区环境卫生须达到绿色食品生产要求;二是加工用水须符合绿色食品加工用水质标准;三是加工原料主要来源于无公害绿色食品产地;四是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绿

色食品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三)、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产品标准是衡量绿色食品最终产品质量的指标尺度。是树立绿色食品形象的主要指标,也反映出绿色食品生产、管理及质量控制的水平。它虽然跟普通食品的国家标准一样,规定了食品的外观品质、营养品质和卫生品质等内容,但其卫生品质要求高于国家现行标准,表现在几个方面的要求:

1、原料要求

绿色食品的主要原料必须是来自绿色食品产地,按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出来的产品。对于某些进口原料,例如果蔬脆片所用的棕榈油、生产冰淇淋所用的黄油和奶粉,无法进行原料产地环境检测的,要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中心,按绿色食品标准进行检验,符合标准的产品才能作为绿色食品加工原料。

2、感官要求

包括外形、色泽、气味、口感、质地等。绿色食品产品标准中感官要求有定性、半定量、定量指标。其要求严于同类非绿色食品。例如,国家《大豆油标准》(GB1535-86)中以及《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88)中,均无“透明度”这项感官指标,而《绿色食品大豆油标准》(NY/T286-95)增加了“透明度”指标,又如绿色食品全脂乳粉感官评分标准均达到国家

GB5410的特级产品标准。

3、理化要求

是绿色食品的内含要求,包括应有的成份指标。如蛋白质、脂肪、糖类、维生素等。这些指标不低于国标要求,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等污染指标与国外先进标准或国际标准接轨。

4、微生物学要求

产品的微生物学的特性要必须保证。如活性酵母、乳酸菌等,这是产品质量的基础。而微生物污染指标必须严于国标的限定。例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粪便大肠杆菌、霉菌等微生物污染指标严于国标,达到或接近同类产品的国外先进标准或国际标准。

经农业部审查批准,绿色食品玉米、大米等二十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各项标准的编号、名称如下:

绿色食品标准

(一)NY/T418--2000......绿色食品..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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