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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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方案背景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学科建设和教学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了进一步激励和表彰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学科影响力,市教育系统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活动。

二、评选目标1. 表彰在学科研究和教育教学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学科带头人。

2. 表彰教学水平高、教学成果显著的骨干教师。

3. 倡导学习型、创新型教师,促进全市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三、评选对象和条件1. 学科带头人:(1)具备正高级职称,或者副高级职称并有博士学位。

(2)在学科研究方向上有卓越的贡献,领衔完成重大科研项目或发表优秀论文。

(3)在学科建设方面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高的地位,承担学科带头人的责任和任务。

2. 骨干教师:(1)具有中高级职称。

(2)教学水平高,具有一定教学经验,教学成绩显著。

(3)参与学科建设,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或教学团队建设。

四、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1)学校内推:学校领导根据学校教学和学科建设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2)市级推荐:学校推荐的候选人提交给市教育局进行初评,初评结束后公示。

2. 考察阶段:(1)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学科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面试,了解其教学经验、教学成果和学科建设情况。

(2)教学观摩:候选人参加市级或区级的教学实地观摩活动,展示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教学理念。

3. 评选阶段:(1)综合评分:根据面试和教学观摩的评审意见,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分。

(2)公示评议:将评选结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

(3)表彰奖励:结合评选结果,对评选出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评选标准1. 学科带头人:(1)学术影响力: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撰写或参与编写学术专著。

(2)科研成果: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级或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取得显著成果。

(3)学科建设:对学科团队建设、学科竞赛和学术交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发展的关键。

为加快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造就一批在教育教学中发挥带头作用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促进学校的专业建设和科研工作的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与管理原则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坚持“德才兼备、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遴选、确保质量、动态管理,保优汰劣”的原则,原则上每学年考核一次,专业带头人与骨干教师任职期均为三年。

二、评选条件(一)专业带头人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优秀或受到其他专门表彰。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教学工作4年以上;近三年内获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励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胜利本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能独立系统地讲授两门(不含两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为专业核心课程。

4、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并且已经担任过或者正在担任本专业的建设工作,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或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动手操作能力,在指导学生参加各类专业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成绩显著,为学校取得过较高荣誉。

5、能积极更新教学内容,采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具有熟练应用计算机的能力,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6、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刊物至少发表3篇论文,其中一篇必须为本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并为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本人主编或者参编教材l部以上;或作为主要承担者参加并完成一项地市级以上科研或教研项目。

7、主持创建新办专业或者能主持实验室建设、实训室建设工作。

(二)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两年及以上。

教导处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

教导处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

教导处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一、背景教育事业是国家事业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而教师则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力量。

教师队伍的建设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石。

为了进一步激发师生的学习热情,同时也为了表彰优秀教师的贡献,教导处决定开展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二、评选目的1.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激发全体教师的学习热情和教学能力。

2.为教育教学制度的改进和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借鉴。

3.为学校创设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生活氛围,凝聚校园的集体精神。

三、评选对象1. 名师学科带头人:在所在学科领域知名度高,教学成果突出,能够带领、推进学校学科建设、教育改革发展的教师。

2. 骨干教师:在所在领域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优秀,能够带动教育教学实践与实验研究的教师。

3. 教坛新秀:教育教学实践优秀,有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师德师风,对学校和社会有积极影响的教师。

四、评选程序1. 推荐自荐:学校教育教学机构、师生自荐,由推荐单位填写推荐表。

推荐资料应真实、准确,不能有虚假内容。

2. 材料审核:由评选委员会对参评人员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现场展示:经过材料审核入围的候选人需进行现场展示,包括教学展示、研究成果汇报等。

4. 专家评定:评选委员会成员根据候选人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评定。

5. 结果公示:优秀者进行表彰,并全校公示。

五、评选标准推荐人员应在以下方面取得显著成绩:1. 名师学科带头人:在所在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并形成巨大影响。

2. 骨干教师:在所在领域具备深厚专业知识,并能够在教学实践中形成独特的经验。

3. 教坛新秀: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表现突出,有较高的潜力和发展空间。

六、评选奖励名师学科带头人:表彰奖金20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骨干教师:表彰奖金10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教坛新秀:表彰奖金5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七、其他事项1. 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有关信息严格保密。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原则及任期1、评选原则:公平考核、注重绩效、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任期:每1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1年,凡已满任,自动取消所获称号。

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构成1、教龄满二年及以上,在第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2、校内评选名师2人、学科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6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一)名师评选条件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中绩效显著,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必须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教龄在5年以上,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担负培养骨干教师的责任。

4、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为骨干教师的中坚者。

5、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

(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能起到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

5、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成绩突出,达到以下条件:(1)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2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2024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3篇

2024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3篇

2024年度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3篇2024年度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一一、评选目的和意义学科带头人评选是为了表彰在学科领域取得杰出成就和贡献的优秀教师,促进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发展。

通过评选,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学校和学科的发展。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1.评选范围:全校所有学科的教师;2.评选对象:在职在岗的教师。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2.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造诣,取得显著的学术成果和贡献;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成果,能够引领学科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管理能力,能够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做出贡献;5.近五年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资助。

四、评选方法和流程1.发布评选通知:在学校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评选通知,明确评选目的、范围、条件和标准等;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介、学术成果、教学成果等;3.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对申报教师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至学校;4.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初步名单;5.公示: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初步名单,广泛征求意见;6.审批: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评选组织和监督1.学校成立学科带头人评选委员会,负责制定评选方案、组织评审和监督评选过程;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按照学校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3.学校将加强对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六、评选结果公布和表彰1.学校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评选结果,并向获得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2.学校将组织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2024年度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二一、评选目的和原则1.目的:通过评选学科带头人,激励教师提高自身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发展。

2023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教育是国家的根本大计,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对于优质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市教育系统决定在2023年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评选,以表彰和激励那些在学科建设和教学研究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教师。

二、评选目标本次评选的目标是选出一批具有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他们具有教育教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在学科教学发展中起到带头作用,同时能够为学校和教育系统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通过内部推荐、自荐或教师互推等方式,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2. 考评阶段:(1)初审:由评选委员会对提名人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淘汰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2)材料审核:对初审通过的候选人进行材料审核,包括个人绩效、教学成果、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评定。

(3)现场答辩:通过材料审核的候选人将进行现场答辩,评选委员会将就其学科建设和教学研究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提问和评议。

(4)综合评定:根据材料审核和答辩情况,评选委员会综合评定,确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名额。

3. 公示和表彰:评选结果经市教育局公示后,进行表彰和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四、评选标准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能力: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成果,包括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方法和评价等。

2. 学科建设:候选人在学科建设中的贡献,包括课程设计、教材建设、科研项目等。

3. 教育管理:候选人在教育管理方面的表现,包括学校管理、教研组织等。

4. 教育科研:候选人在教育科研方面的贡献,包括科研成果、论文发表等。

5. 教师发展:候选人对教师发展的影响和指导,包括指导学生、培养新教师等方面的贡献。

五、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市教育局组织,包括学校校长、教研主任、学科带头人等相关人员,以及教育局领导和教育专家。

六、评选结果公示和表彰评选结果将通过市教育局的公示渠道进行公示,并进行表彰和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发〔2018〕21号)和《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政发〔2012〕121号)精神,加强全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校(园)长参加评选,须近5年连续兼任本学科课堂教学工作,课时量应不少于该学科周课时标准时数的三分之一,参评人数须控制在分配名额的40%以内。

第三条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

第四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同时评选,每两年评选一次。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从当届骨干教师中择优遴选产生。

已确定为特级教师、陇原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参加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

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

(三)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参评教师年龄,自评选通知发出当年计算,男55岁及以下,女50岁及以下。

(四)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和学历,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五)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有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社会反映良好,近5年来教学业绩在当地教育质量测评中获得优秀(根据所教班级综合考评、学科质量测评成绩等确定,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六)已获得省级农村骨干教师、省(市)级教学能手、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等其中一项荣誉称号。

第六条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骨干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当中的3项;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当中的4项。

紫玉中心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紫玉中心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西南片区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为了贯彻落实《石林彝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园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石林县关于评选第八届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的精神。

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更好的挑选出西南片区学校参加校区第八届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优秀人选,特制定以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一、组织机构组长:李金红副组长:唐兆强、周明华、车祥、赵之群成员:刘丽英毕凤丽张红梅二、评选范围全中心学校教龄满5年(含5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非县级以上(含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在岗小学各科教师。

三、评选科目:小学语文、数学、专科。

四、评选内容及分值参评内容:现场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课堂教学、写一篇课后反思。

1、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现场论文30分,课堂教学60分,课后反思10分。

三项评审内容均按百分制打分,并按其权重折算后计入总分。

2、现场论文采取闭卷的方式,统一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独立完成。

3、课堂教学采取集中地点借班上课,组织评委进行课堂听课评审。

参赛教师先报教学科目,再通过抽签决定教学顺序、教学内容,有一天的准备时间,并在课前提交教案一式五份。

4、上课后,4月3日12点以前,各参加评选教师把课后反思一式五份交给各校点校长,下午2点交给评委组组长,组织评委打分。

五、评选程序及办法本次评选分西南片区、中心学校两个层面逐层选拔进行。

西南片:阿乌小学、新宅小学、山冲小学、宏图小学、铺兵小学,负责人:李金红。

2、西南片区先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在阿乌小学进行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考评。

然后加上中心学校组织的论文考评成绩。

西南片区按各科综合成绩的高低推荐语文1人;数学1人;专科2人,上报到中心学校考评。

六、评选时间安排(一)西南片区评选1、3月25日,各校召开教师会议,传达《紫玉中心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符合条件的教师做好评选准备。

小学部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

小学部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
组织专题讲座和研讨会
邀请专家学者和优秀教师,组织专题讲座和研讨会,分享学科带头 人的经验和成果,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建立激励机制
对评选出的学科带头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激励,激发教师的工作热 情和积极性。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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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评选流程与方式
个人申报,提交相关材料
01
候选人需按照学校要求,填写申 报表格,提交个人简介、教学成 果、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02
申报材料需真实、准确,能够客 观反映候选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
学科组内初评,推荐优秀候选人
学科组内进行初评,对申报材料进行 审核,筛选出优秀候选人。
学科组内需根据候选人的教学、科研 能力和贡献,进行综合评价,并推荐 优秀候选人进入学校评审委员会终评 。
奖金
设立专项奖金,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激励他们继续努力 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提供专业发展机会和培训资源,支持教师成长
专业发展机会
为学科带头人提供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研讨会、研修班等活动的机会,拓宽他 们的视野,提升专业素养。
培训资源
提供丰富的培训资源,如在线课程、教学视频、教学案例等,帮助学科带头人不 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明确评选工作的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评选工作有序 进行。
加强沟通协调
及时解决评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
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和条件,确保公平公正
明确评选标准和条件
01
根据学科带头人的职责和要求,制定明确的评选标准和条件,
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增强教师责任感
被评选为学科带头人,意 味着更多的责任和期望, 这会促使教师更加努力工 作。

X学校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方案

X学校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方案

X学校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X市中小学教师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方案》,形成全镇优秀教师队伍梯队建设体系,有效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实际,拟定X市X镇中心学校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方案如下:一、成立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X镇中心学校成立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

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对方案进行解释,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

二、名额分配情况X市教育体育局分给X镇中心学校名额如下:教坛新秀3名,骨干教师8名,学科带头人8名。

因中心幼儿园和中心学校教研员与任课教师不好比较,骨干教师名额留1名从中推荐。

每所完小教坛新秀最多推荐1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最多推荐2人。

三、推荐评选条件按照《X市中小学教师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方案》中第三条执行。

四、量化细则:1.学历情况专科学历加2分;本科学历加4分。

2.师德师风近3年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等次每次加0.5分。

3.地区差异按照上级核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时划分地区类别,X镇共有二类地区、三类地区、四类地区三类。

近3年二类地区任教教师每年计2分。

近3年三类地区任教教师每年计2.4分。

近3年四类地区任教教师每年计2.8分。

4.工作量专任教师近3年年均课时达到500学时计:10分。

每超(差)一节加(减)0.02分。

行政领导不低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计10分,超(差)按比例计算(如张三年均课时量为200节,按比例相当于专任教师600节),每超(差)一节加(减)0.02分。

5.教学成绩专任教师近3年教学成绩(任多科选一科计分)平均分排名前40%及以上方可推荐评选,达到要求每年计10分。

语文、数学科目:班级名次在前10%的每年加4分,班级名次在前11%--20%的每年加3分,班级名次在前21%--30%的每年加2分,班级名次在前31%--40%的每年加1分。

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二篇)

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二篇)

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为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规范学校骨干教师的选拔、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根据《宝山区教育局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骨干教师的选拔方案。

一、岗位设置:为了全面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学校骨干教师分为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

二、评选对象、人数和年限1、对象: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

(已评为区骨干教师的不列入)2、比例和人数:校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的评选比例控制在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总数的___%左右,其中校级学科带头人控制在校骨干教师总数的___%左右。

3、年限:一年(从当年___月至次年___月)。

一年考核一次,任期满后重新申报、评选。

三、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掌握现代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3.承担满教学工作量(每周不少于___节,学校行政人员兼课的,每周不少于___节)。

上一学年请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

(二)申报校级学科带头人及教学能手教师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优先考虑)1.具有中学一级或以上教师任职资格。

2.教龄五年以上,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3.近三年来,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具备下列条件(校学科带头人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五条;校教学能手至少应具备二条):(1)获得区级或以上荣誉称号。

(2)在转变后进生、随班就读学生方面有典型事迹或荣誉。

(3)参加市、区级或以上课堂教学比赛获奖的。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教育教学论文获镇、区、市等第奖或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及以上。

(5)教学成绩名列区中等以上或在平行班中成绩突出。

(6)所指导的学生在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中获奖。

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为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宣城市政府《关于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看法》,建设一支高素养的骨干教师队伍,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须要,结合z 市教体局《关于评选z市第五届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教人[2015]3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国宁市第五届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全市公办、民办一般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的专职教师以及教研、电教人员。

已获得"国宁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国宁市骨干教师'称号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任期考核为合格的教师不再参加同层次的评选。

二、评选名额第五届国宁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不予名额限制,只要符合国宁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均可参评。

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享受国、省政府特别津贴者,要求申报"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的,经市教体局推举,宣城市教体局将直接认定为"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

第五届国宁市骨干教师评选50名。

凡申报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必须参加本次国宁市级的初选,方能推举。

三、评选条件见《国宁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附件1〕和《国宁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附件4〕四、评选办法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要遵循保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报名,参加公平竞争。

乡村中小学要积极动员和激励优秀教师参评,评选要向中小学一线教师倾斜,向乡村教师倾斜。

学校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评选标准和有关文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确定推举人选。

学校对确定的推举人选所有材料上报前要在校内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公示结果填写在《推举表》〔另发〕"学校推举看法'一栏。

2023年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年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年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与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的增加,市教育系统教师队伍中需培养出一批有理论素养、专业能力强、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以推动学科的发展和提升教学质量。

为此,制定本评选方案旨在鼓励优秀教师成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市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对象与标准1. 学科带头人评选对象:市教育系统中担任学科带头人职务的优秀教师。

评选标准:(1)学术水平:在学科研究方面有一定的突出贡献,以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为依据进行评定;(2)带头能力:在学科建设和教学管理方面具有良好的带头能力,能够带动师资队伍的成长与提高;(3)影响力:在学科发展、学校内外交流与合作方面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档案作用;(4)综合素质:道德品质高尚,精神风貌优良,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教育情怀。

2. 骨干教师评选对象:市教育系统中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评选标准:(1)教学成果:在教学过程中完成任教任务,取得显著的教学成果,以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教学科研成果等为评定依据;(2)业务能力:对学科教学内容和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和认识,在教学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能力;(3)创新实践:在教学实践中采用创新方法和手段,取得较好的效果,并对教学改革和创新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4)综合素质:道德品质高尚,精神风貌优良,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教育情怀。

三、评选程序1. 报名阶段:(1)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通知发布后,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主动申请报名;(2)报名截止后,由学校组织对报名教师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并将名单报送至市教育局。

2. 评审阶段:(1)市教育局组织成立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由知名专家、学者和教育局领导组成;(2)评审委员会对报名教师材料进行初评,并筛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教师;(3)在初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标准的教师进行深度评审,包括面试、教学观摩、教学设计评比等环节;(4)评审委员会根据教师的综合表现,确定最终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名单。

白银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方案

白银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方案

白银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方案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切实发挥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对象:在普通中小学校(含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和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申报条件:市级学科带头人在市级骨干教师中评选产生,市级骨干教师在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中评选产生;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确认后,在两年内能够认真履行相关义务的,经市级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考核,确定为市级骨干教师。

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见《白银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评选条件》、《白银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中,凡有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者,均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选办法:1、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申报推荐严格按照《白银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评选条件》逐级评选。

2、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评选比例按全市专任教师总数的5%确定,县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评选比例不少于本县区专任教师总数的10%,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评选比例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 %。

3、申报程序:个人填写《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审批表》,学校对申报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和民主评议,县区评审组评审,按下达的申报名额评出推荐人选并上报。

4、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教研部门、当地知名专家和有关管理人员组成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评审委员会,按照相应的评审标准组织评审,确定本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上一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

5、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确认。

四、评选步骤及要求(一)评选步骤1、学校组织学习宣传《白银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方案》,组织教师申报,学校评议后,提出推荐名单逐级上报县区教育局。

2、各县区教育局进行评选审核后,向市级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上报候选人名单(局属各学校评选审核后直接向市评审领导小组上报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选方案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选方案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选方案卓尼县___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新秀评选方案及办法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促进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卓尼县___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组长___和___,评审小组成员包括组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评选范围、对象及人数1.“学科带头人”评选范围及对象: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从事教育工作满8年以上。

2.“骨干教师”评选范围及对象: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以上。

3.“教学新秀”评选范围及对象: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从事教育工作满3年以上5年以内。

已评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享受科级行政待遇的学校管理人员不再参加评比。

4.评选人数:校级教学新秀取满三年至五年内人员的10%,校级学科带头人取教师总数的5%并保证每学科至少有1个名额;骨干教师取教师总数的10%。

凡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申报。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及暂停骨干教师资格: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有侮辱、歧视学生言行造成影响的;2.擅自组班从事有偿家教,或私自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的;3.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书或其它商品的;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5.没有参加当年学校组织教学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的;6.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

三、评选条件参加学校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且教学新秀最少具备3个条件(在学校工作未满五年人员参加),骨干教师应至少具备4条选择条件,学科带头人应至少具备5条选择条件。

1.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科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支柱。

为有效选拔和评价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动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不断发展,特编制此评选条例。

一、评选目的为了鼓励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创造性表现和业绩,帮助提高其领导、指导和教学水平,促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的高质量发展。

二、评选对象学科带头人:各学科教研组组长、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等。

骨干教师:各中小学任课教师。

三、评选条件(一)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1. 有卓越的教育教学成绩和业绩,能在教学实践中发挥带动和引领作用。

2. 已参与或主持过本学科或年级或班级等的教育教学改革、教研或科研活动,并对学科发展有明确规划和建议。

3. 已在本学科或年级或班级等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或获得省、市、国家级教学比赛或科技成果奖项,或能在其所带领的团队中取得比较骄人的成绩等。

4.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注重师德师风建设,严格遵守教育行为规范,尊重学生的个性和特点,做到以人为本、为人师表。

(二)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 教学水平达到较高水平,能够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实现有效的教学成果。

2. 热爱学生,能够尊重学生的个性和特点,在课程实施中采取差异化教育,适应学生不同的需求。

3. 在集体教育教学改革、教研或科研活动中有明显贡献或者在学科竞赛、学术研讨中取得了优异成绩。

4. 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热心参加学术研讨和培训,积极学习前沿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

四、评选方式根据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条件,采取综合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每位评选对象进行评价。

(一)综合考评:根据教学成绩、教研成果、学科影响力、师德表现等综合因素进行考评,并形成评估报告。

(二)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由评委会指定,对评选对象的授课能力、专业素养、师德观念以及对待学生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五、评选程序(一)由学校教育教学处提出提名名单,确定评委会组成人员。

2024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2024年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我市将开展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评选对象包括所有在市教育系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评选工作分为提名、初选、终审等环节,评选结果将成为教师继续发展的重要参考。

评选工作将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和教育机构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提名要求候选人在本学科取得显著成绩,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育实践能力,受到师生和家长的认可和好评。

初选阶段将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评议,综合考虑候选人在教学、科研、校本课程建设等方面的贡献和表现,确定入围名单。

终审阶段由市教育局牵头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对入围名单进行终审评议,最终确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结果。

评选出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将获得市教育局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励,并享有一定的教学科研支持和培训机会。

此次评选活动的开展,旨在发现和肯定优秀教师的成绩和贡献,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升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希望全市各校教育机构积极参与评选工作,为市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和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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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校级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实施意见

评选校级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实施意见

评选校级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凸显优秀教师的骨干作用,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参评对象学校在编在岗具有合格教师资格的教师。

二、参评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有较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有较系统扎实的学科知识,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有较丰富的专业(学科)教学实践经验,教学风格鲜明,富有特色。

3.会制作、使用多媒体课件等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或学术讲座。

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要求。

课堂教学使用普通话,用语规范;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4.胜任本专业(学科)教学工作,所在教研组评议和所教班级学生评议满意率分别达到80%以上;上课测评等级良好以上。

5.近三年内,完成上级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自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

6.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是校级课题的主持人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

7.参评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应符合基本要求。

其中,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评带头人、骨干教师,应承担一定量的教学工作,原则上应达到校内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确因工作需要,未承担具体教学工作的,每学期应当听课指导18节以上,并至少作两次专业部以上的专题教学业务报告,且其中一次必须是所报专业(学科)的业务辅导讲座。

8.参评人员在近三年内,积极参与市场调研和企业生产实践(锻炼)活动。

公共基础课教师至少有一篇较高质量的与专业建设或教学相关的市场调研报告;专业教师必须有到企业生产一线实践锻炼3个月以上的经历,同时至少有一篇较高质量的市场调研报告。

9.参评人员在近三年内,参加南通市级以上技能大赛、创新大赛,本人获二等奖或指导学生获二等奖以上的,可视同发表相应级别的论文一篇(获多次、多个级别将的,按最高获奖等级,限视同发表论文一篇)。

(二)特定条件1.专业(学科)带头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育教学质量突出。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二篇)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二篇)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试行稿)一、指导思想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规范我校的市、区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在职、在岗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经区教委重新考核审定的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三、考核办法1.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区教委、进修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2.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考核。

3.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照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标准,原则上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相当,由学校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工作由校长室统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抓,教科室负责材料核实并作出初评,将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考核时间为每学年一次,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学校得到正式通知后予以公布,由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结果在每一年的___月份公布。

6.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优”的,学校按相关文件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1)市、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人民币500、___元;(另政府每月应有津贴)(2)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500、___元;(若政府每月有津贴则对优秀等级获得者的奖励与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同,无津贴则建议适当提高其标准)(3)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600、___元。

(政府每月无津贴)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周期内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员,在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资格。

7.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作出取消资格的处理,有政府补贴的将终止发放,不再享受相应荣誉的一切待遇。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是指为了促进学科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对各学科中的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评选的一项规定。

该条例具体规定如下:一、评选目标学科带头人评选的目标是从教师队伍中选拔出具有学科领域深度、广度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推动学科发展和提高教学水平。

骨干教师评选的目标是选拔出教学成绩优秀、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创新能力较强的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教学质量提升。

二、评选标准1. 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 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造诣;- 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突出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 对学科建设和师资团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担任学科方向的研究项目负责人或学术委员会成员;- 积极参与学科交流和国内外学术会议。

2. 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教学成绩优秀,学生评价良好;- 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创新性;- 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贡献;- 参与学科带头人的科研项目,取得一定成果。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或学科组织专家、领导对候选人进行评选,提名优秀人选。

2.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提名人进行资料审核和面试评审,确定评选结果。

3. 公示阶段: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意见反馈。

4. 正式评选:根据评审结果,经学校批准后,对评选结果进行公布。

四、奖励与激励1.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成功后,将获得荣誉称号和相应的物质奖励。

2. 学校将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和条件,支持优秀教师的科研、教学等活动。

3. 评选结果将作为升职晋级、职称评定等重要依据。

总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是为了选拔出具有卓越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的教师,推动学科建设和教学提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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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柳林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新秀“三
名”教师评选方案及办法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促进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卓尼县柳林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

l .领导小组:
组长:杨虎成靳芳琴
成员:吴林祥宁生祥吴志峰黄兰芸石永红
2 .评审小组:
组长:吴林祥
成员:宁生祥吴志峰黄兰芸石永红严廷秀李彩霞王秀英
二、评选范围、对象及人数
(一)“学科带头人”评选范围及对象: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从事教育工作满8年以上。

(二)“骨干教师”评选范围及对象: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以上。

(三)“教学新秀”评选范围及对象: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从事教育工作满3年以上5年以内。

已评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享受科级行政待
遇的学校管理人员不再参加评比。

(四)评选人数:校级教学新秀取满三年至五年内人员的10%,校级学科带头人取教师总数的5%并保证每学科至少有1个名额;
骨干教师取教师总数的10 %。

凡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申报。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及暂停骨干教师资格。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有侮辱、歧视学生言行造成影响的;
2.擅自组班从事有偿家教,或私自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的;
3.
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书或其它商品的;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5.没有参加当年学校组织教学教研
活动和课题研究的;6.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

三、评选条件:
参加学校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的教师必须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且教学新秀最少具备3个条件(在学校工作
未满五年人员参加),骨干教师应至少具备4条选择条件,学科带头人应至少具备5条选择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
极进取,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2.有较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有较系统扎实的学科知识,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有丰富的学科教学实践经验,教学风格鲜明,富有特色,教学实绩突出。

3.身体健康。

近三年来,承担满工作量。

(每周不少于12节,处室兼职人员,每周不少于6 节)
4.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符合任教学科的要求。

5.积极参加各类教师培训,近五年来培训学分达到360分以上。

6.按照学校要求,本学期在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人人通)和希沃应用空间上传资源达到规定的数量。

(二)选择条件
1.近5年来参与学校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一师一优课等1次。

2.近5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作者)论文1篇;或主持参与(前三人)完成立项1项省级课题。

3.在县级以上教育信息化评比中获得二等奖以上1次。

4.近5年来在校级及以上论文、课件、教学案例、录像课、微课、演讲比赛、基本功竞赛等各类评奖活动中获二等奖以上1次。

5.获得学校及县级以上荣誉称号1次。

6.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

7.近5年来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8.近2年来,所带学科成绩在级前二名1次。

9.辅导学生获得县级以上各类竞赛优秀辅导教师称号1次或指导青年教师获得县级以上优秀课堂展示评比一、二等奖1次(包含音体美科学等学科参加活动获奖)。

10.在5年内获得“教学新秀”称号。

(三)加分细则
四、评选方法: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和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和规定的程序评选。

2.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任期二年,不搞终身制,每二年评选一次。

3.评审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量化计分进行量化考核。

五、评选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并提交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学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务聘书以及获奖证书等原件。

2.教务处根据评选条件对己申请的教师进行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3.学校评审小组对教研组推荐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评审,按量化积分由高到低排序。

4.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考核,认定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并公示。

六、职责和待遇
1.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应是学校、本学科师德的楷模、教学业务的骨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排头兵,每位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学年必须带动一名青年教师,且有明显的进步。

2.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的优质课、观摩课、送教下乡等活动。

3.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评先、评优、晋级。

4.优先参加省州县级教师培训。

5.推荐上一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原则上从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中挑选。

卓尼县柳林小学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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