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灭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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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灭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主管部门:
领导会审:
2004.8.4
目录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2.防灭火检查制度
3.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4.矿井测风制度
5.矿井测尘制度
6.通灭队井下注氮工巡回检查制度
7.通灭队防灭火灌浆巡回检查制度
8、通风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1.矿井瓦斯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健全专业机构,配足检查人员,定期培训和不断提高专业人员技术素质的规定:各级领导和检查人员(包括瓦斯检查员)区域分工巡回检查汇报制度、交接班制度,矿长总工程师每天阅签瓦斯日报的规定;盲巷、采空区和密闭启封等有关瓦斯管理制度的规定;爆破与巷道贯通时的瓦斯管理规定;矿井瓦斯排放的有关规定及瓦斯监控装备的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矿井瓦斯抽放、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规定。
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同时,还应制定相应的奖罚制度,以保证有关规定、制度的贯彻落实。
2.专职瓦检员的配备与要求
﹙1﹚.装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水平和煤层厚度小于0.8m的保护层的采煤工作面,经抽放瓦斯(抽放率25%)和增加风量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后,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仍不能降低到1.0%以下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最高允许浓度为1.5%,必须配有专职瓦检员。
﹙2﹚.凡是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的地点,都是容易发生瓦斯事故和出现各种隐患比较危险的重要采掘工作面。为此
要求专职瓦斯检查员:要有较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遵章守纪,必须在工作面交接班;必须随时进行瓦斯检查等工作,不准随意离开工作现场;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爆破制度;对采掘工作面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火、防灾以及瓦斯监控系统等有关设施和装置负有维护
与监督的责任;制止任何人的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要做到在一旦发现临时停风、瓦斯积聚、突出预兆或其他隐患情况时,能够采取针对性的果断措施,妥善处置。
3.瓦斯检查的“三对口”
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定方法中规定的瓦斯检查“三对口”,指的是瓦斯检查员在检查工作中,必须做到井下检查地点的记录板、瓦斯检查员随身携带的检查手册和地点的瓦斯台帐(或调度日志)三者上面填写的有关情况和数据要完全一致,而不能出现矛盾、不符或遗漏。“三对口”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和检查人姓名;检查日期、班次及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检查结果,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和空气温度以及《规程》和局矿规定要求检查的内容。
4.瓦斯日报的审批制度
《规程》规定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
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防灭火检查制度
1.每周开展一次防灭火检查。
2.防灭火检查时必须由队干现场督促检查,杜绝空班漏检、虚报瞒报。
3.检查采空区密闭内部时,必须测定温度、混合、沼气、一氧化碳、氧气浓度。
4.检查密闭时认真观察密闭墙体有无裂缝、是否脱皮掉渣、有无挂汗等现象,密闭是否漏风。
5.检查结束时必须关闭观测管的闸阀,防止漏风。
6.对巷道中的温度偏高、煤壁有挂汗现象以及有异味的区段,要详细检查,进行分析、超前预测、排除隐患。
7.对高冒区、顶板破碎区要定期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以抑制煤体的氧化自燃倾向。
8.做好详细记录,填好报表,及时报生产部、矿领导审阅。
通灭队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1.各单位使用的便携式瓦检仪由生产部统一集中管理,其他所有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由通灭队设立专室(或专柜)管理,通灭队必须指明一名副队长具体负责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管理维修和保养工作。
2.必须保持室内清洁、明亮、干燥。备用常用工具、仪表、材料。
3.仪器室内必须做到仪器、仪表摆放整齐,帐卡、记录齐全,帐物相符。每台仪器的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说明书、装箱单等手续齐全。室内必须建立仪器、仪表卡片,仪器、仪表管理台帐,保养校验记录,维修记录,领用记录,以详细记录每台仪器的维修、保养、校验情况。
4.仪器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各种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性能,并能很好的维修,要严格按仪器仪表说明书要求,对仪器进行检查、维修和校验,并及时充电、更换药品和电池。保养维修后的仪器要达到台台完好,发放出的仪器必须保证井下使用合格。
5.所有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对光学瓦斯检定器每周校正一次,每周换药一次,每半年在法定计量单位进行一次校验;对便携仪每十天标校一次,每半年清洗一次防尘金属罩;对风表每半年在国家认证单位验校一次。
6.对所有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登记,专人专用,按证发放。各单位使用人员持本单位领导签发的证明由仪器管理单位统一发放,凭证领用。丢失发放证的人员,持本单位证明,交证件费后由原发证单位予以补发。
7.所用人员每次领用前要详细检查仪器的完好性,不完好仪器拒绝领用,所有仪器不得个人保存,升井后要及时交回保管室。要严格按《使用说明》及《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严禁摔打、碰撞、损坏仪器、丢失配件。所有仪器不得随便拆卸,不得转借他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下班后要及时汇报管理人员,并做好记录。
8.仪器管理人员不得将不完好仪器向外发放,回收仪器时要详细检查,对有问题的仪器要及时维修;如仪器受到损坏,要联系交有关领导,按损坏程度进行处罚。
矿井测风制度
1、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其执行说明的要求,进行全矿采掘工作面和其他进、回风巷道的风量测定,发现漏风及通风不合格的工程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尽快处理。
2、定期检查矿井通风系统、风速、风量、瓦斯等情况并提出改善意见。
3、定期编制矿井通风系统图。
4、按月度计划调配风量,向有关部门提出分配风量的基础数据,负责矿井通风巷道的路标和所有通风设施的检查。
5、认真开展通风技术资料的观测,收集、统计、整理、管理工作,并妥善保管备查。
6、旬、月测定的数据应及时填制报表,同时报送矿各有关部门,并做到记录牌板、手册、测风台帐、报表四对口,每次测风数据都要填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版上。
7、使用的仪表必须按规定校正,保证所测数据正确。
8、仪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