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日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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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
日常维护检查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范所称小水电站是指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小型水电站(下称小水电)。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包括大坝、厂房、泄洪建筑物、引水建筑物(包括引水、调压井、明渠、前池)、通航建筑物、排砂建筑物及以上建筑物的地基、近坝库岸、边坡和附属设施;及以上水工建筑物设置的相应水工钢闸门及其启闭设施。
第三条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检查项目内容、检查方法和要求、大坝日常观测及资料整编等工作内容。
第二章水工建筑物日常检查分类
第四条日常检查分为日常巡视检查、年度详查、专项检查、特别检查(包括水下检查)及安全监督检查等五类。现场检查人员应当比较全面地了解大坝事故的性质和发生事故的原因,在检查过程中应掌握导致事故的一些主要原因和主要的不安全因素
等。
第五条日常巡视检查由水电站专业技术人员对水电站水工建筑物进行日常性的巡视或巡回检查,发现异常迹象或变化要详细记录,并将检查项目及结果以表格(砼坝检查表详见附表4,土石坝检查表详见附表5)或图表方式记录,同时对巡视或巡回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发生大风、暴雨、暴雪、较大洪水和其他异常情况,要增加观测的次数和项目;日常巡视或巡回检查的次数或周期为周或旬;月度检查可结合日常巡回检查进行。在检查表“备注栏”内对以下内容进行说明:
(一)检查线路、部位;
(二)电站运行工况、上下游水位等;
(三)检查发现问题陈述或描述;
(四)发现问题、主要原因分析、处理措施、意见等。
第六条年度详检是每年年末或年初由水电站运行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大坝进行的详细检查。其内容包括观测资料分析,审阅运行、检查、维护记录等资料,对大坝各种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填报《水电站大坝安全工作年报表》(附表3)和编写水电站大坝安全年度详查报告,年度详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监测资料进行年度整编分析;
(二)对运行、检查、维护记录等资料进行审阅;
(三)对与水电站大坝安全有关的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或者专项检查;
(四)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及改造情况;
(五)检查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处理意见。
第七条专项检查是每年汛前、汛中、汛后和冰冻较严重、发生地震后,由运行单位负责人组织对水电站水库、大坝、厂房等水工建筑物及水工金属结构、水工设施进行全面或专门检查,检查周期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
第八条水下检查是指利用机组检修机会进行水下部分检查或大坝某一建筑物、设施的安全专项检查。水电站运行单位利用机组检修机会对机组过水流道,包括尾水管、蜗壳、钢里衬、闸门门槽、引水隧洞、压力钢管、调压井等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根据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上报主管单位、部门研究处理。
第九条特别检查是指当水库遭遇到暴雨、大洪水、地震、强热带风暴,以及库水位骤升骤降或持续高水位等情况,水工建筑物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出现危险迹象时,应由运行管理单位负责组织进行的检查,如有必要,特别检查时应组织专人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当水库放空时应进行全面巡视检查;检查周期要结合实际情况,一般发生如下情况时,须进行特别检查:
(一)流域区间或本站遭遇大到暴雨以上时;
(二)上游水位接近最高水位或最低水位时;
(三)库水位骤升骤降或持续高水位时;
(四)本站或区间遭遇长时间连续大雨或暴雨时;
(五)水工建筑物第一次开闸泄洪后时;
(六)强降雨或异常降雨过程现场巡视检查表见附表6。
第十条安全监督检查是指各级水库或水电站主管部门组织对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进行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运行管理单位水工建筑物日常检查情况及水工建筑物运行情况、水工建筑物补强加固情况及运行管理存在问题等,一般每年不少于三次。
第十一条定期检查是由大坝中心或由大坝中心委托大坝主管单位组织实施。一般情况下每隔五年进行一次,检查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可根据大坝实际情况和大坝中心审定的大坝安全定期检查计划组织进行;定期检查工作按照《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办法》电监安全〔2005〕24号进行。
第三章日常检查项目和内容
第十二条坝基和坝区检查。大坝坝基和坝区检查应注意检查其稳定性、渗漏、管涌和变形,主要检查项目、内容如下:(一)两岸坝肩区:绕坝渗流、管涌、裂缝、滑坡、沉陷;
(二)下游坝脚:集中渗流、管涌、渗流水量、渗流量变化,颜色变化,浑浊度,坝基冲淘;
(三)坝体与岸坡交接处:坝岸坡有无裂缝,坝体与岩体接合处有无错动、脱离、异常渗水、崩塌、失稳;
(四)有条件时应检查上游铺盖有无裂缝、塌坑。
第十三条混凝土坝(包括砼拱坝)检查。混凝土坝检查的重点是坝体的变形、坝体结构的完整性以及渗漏状况,应注意沉陷、变形,坝体渗流、渗透和扬压力,过应力、结构缝或施工缝,混凝土裂缝、渗水、气蚀、冲淘,水流侵蚀,混凝土碱骨料反应,主要检查项目、内容如下:
(一)坝顶:坝面和防墙开裂、挤碎、架空、错断、倾斜,坝面积水或植物滋生、坝体位移,坝段间错动,沉陷变形、伸缩缝开合、止水破坏或失效;
(二)迎水面:裂缝、剥(脱)落、隆起、膨胀,伸缩缝开合,近坝水面有无变浑或旋涡等异常现象;
(三)下游面(背水坡)及坝趾:有无裂缝、剥(脱)落、膨胀,隆起、露筋,溶蚀,钙质离析,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溢流面冲蚀、磨损、气蚀;
(四)排水(交通)廊道:裂缝及施工缝、剥(脱)落、隆起、膨胀,露筋,伸缩缝开合,渗(冒)水,渗水量、颜色变化,浑浊度,钙质离析(析出物),基础排水、排水沟、地漏堵塞;观
测、照明、通讯、安全防护、防雷设施及警示标志完好等;
(五)监测仪器:各类仪器工作状况。
第十四条土石坝检查。土石坝检查的重点是坝坡稳定、过量渗流、固体材料与可溶性物质的流失和坝坡冲刷等,应注意坝坡不稳定、过量渗流、沙土流失和坝脚冲淘、冲刷等,主要检查项目、内容如下:
(一)坝面:位移,沉陷、裂缝;
(二)上游面:面板或护面破坏,滑坡、裂缝,鼓胀或凹凸、沉陷,堆积,止水橡胶、止水板损坏;植物生长;动物洞穴等;
(三)下游面及坝趾区:位移,沉陷,滑坡、裂缝,鼓胀或凹凸,渗水坑、湿斑,渗流量变化,渗流量水质变化,管涌,流土,坝基冲淘,植物生长;动物洞穴,杂物堆积等;
(四)下游排水及反滤系统情况:堵塞或排水不畅,渗水量变化,渗水量水质变化,管涌、测压管水位变化,反滤排水设施是否正常;
(五)监测仪器:各类仪器工作状况;
(六)其它异常现象。
第十五条面板堆石坝检查。面板堆石坝的检查重点是坝坡滑坡、面板及止水的完整性、过量渗流、流失物质和坝坡冲刷等,主要检查项目、内容如下:
(一)坝顶:沉陷、裂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