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日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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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日常检查方案

水利工程日常检查方案

水利工程日常检查方案一、前言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必须对其进行定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本文将对水利工程日常检查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维护提供有益参考。

二、水利工程日常检查方案1. 检查内容水利工程日常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水库、堤坝和泄洪设施的安全性检查:对水库的泄洪排涝设施、堤坝结构和防洪工程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2) 渠道、渠堤和闸门的运行情况检查:对渠道的水流情况、渠堤的稳定性以及闸门的开闭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3) 输水管道和水泵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对输水管道的泄漏情况和水泵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4) 水文水质监测:对水文水质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水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2. 检查方法水利工程日常检查主要通过目视观察、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和实地勘察等方式进行。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目视观察:对水利工程设施进行目视检查,包括堤防、渠道、闸门、水泵等设施的外观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的变化情况。

(2) 设备运行状态监测:通过对水泵、闸门等设备的工作状态和运行参数的监测,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其正常工作。

(3) 实地勘察:通过实地勘察,了解水利工程设施的具体情况,包括土壤稳定性、水流流速等情况,为后续维护和改进提供依据。

3. 检查频率水利工程日常检查的频率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环境条件进行合理安排。

一般来说,水利工程的日常检查频率应不少于每月一次,对于重点工程和特殊环境条件下的工程,检查频率可以适当增加。

4. 检查记录水利工程日常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情况等。

检查记录是水利工程日常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维护和改进的重要参考。

三、结语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于保障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水工建筑物安全检查、维护、修复、加固规定

水工建筑物安全检查、维护、修复、加固规定

水工建筑物安全检查、维护、修复、加固规定2019年8月9日第1条水工建筑物运行后,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建立水工建筑物安全检查制度,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厂房及其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及时发现并消除厂房的异常现象和缺陷隐患。

第六条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巡查、年度详查、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

水工建筑物安全定期检查或特种检查报告必须提出水工建筑物安全评价。

第2条日常巡查由水工车间负责。

根据规定对水工建筑物、库区岸坡等进行巡视检查。

检查频次根据水工管理规程确定。

发现问题应详细记录并加以处理。

重大缺陷或异常,应立即上报公司。

第3条年度详查由公司负责。

在每年汛前、汛中、汛后或枯水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水工建筑物进行全面或专项的巡视检查,结合对观测资料的分析情况,以及审阅检查、运行、维护记录等,对厂房及各种内外排水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对发现的重大缺陷或异常,应立即上报公司,经整理后报XXX公司。

年度详查报告上报公司,经整理后报XXX公司。

第4条定期检查(安全鉴定)每5-10年进行一次的安全鉴定。

第5条特种检查是在特殊情况下开展的安全检查。

特种检查由公司提出申请,XXX公司审核,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进行。

当发生特大洪水、强烈地震或发现可能影响公司水工建筑物安全等异常情况,公司应提出特种检查申请。

第6条防汛安全检查和评级按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规定进行。

第7条厂房坝顶确需兼做公路的,须经科学论证后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

第8条对安全检查或安全鉴定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组织进行整改,并将有关情况报XXX公司、集团公司。

第9条建筑物首次蓄水、发生地震、遇超标准洪水和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在加强巡视检查的同时,增加观测次数,必要时还应增加观测项目。

第10条公司应认真做好厂房安全监测设施和监测仪器的定期检查、校验、率定工作,使其能够可靠监测厂房安全状况。

第11条水工建筑物在设计运用条件下的维修,包括结构物、设备的维护检修、建筑物的局部修理,或者对结构损坏处恢复到原有条件的修复,经上级公司审批后,由公司安排实施。

水电站水工建筑物检查记录

水电站水工建筑物检查记录
基础是否稳定,溢流面是否有冲蚀现象,边坡是否稳定,是否有异,是否有淤积、漏水、老化、错位、坍塌现象,边坡是否稳定是否存在无隐患。
隧洞
围岩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坍塌、异常渗漏,是否能满足电站突然开、停机要求。
调压室(井、塔)
结构是否稳定,是否有塌陷、变形、破损和漏水现象;顶部布置是否能满足负荷突变时涌浪的要求,有顶盖的调压井通气是否良好;附属设施(栏杆、扶手、楼梯、爬梯)和必要的水位观测是否完整、可靠。
泄洪闸门
是否双回路供电并配备应急电源;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检测,每年汛前进行检修和启闭试验。闸门门体、主梁、支臂、纵梁等构件是否良好,无超标变形、锈蚀、磨损、表面缺陷和焊缝缺陷,启闭动作正常,锁定装置可靠。
进水口拦污排、拦污栅、进水口闸门、尾水渠闸门
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检测。外观是否良好,无超标变形、锈蚀、磨损、表面缺陷和焊缝缺陷,启闭动作正常,锁定装置可靠,平压设备(充水阀或旁通阀)可靠。
压力管道
筋混凝土压力管道应伸缩节是否完好、无渗漏,混凝土是否有老化、剥蚀和钢筋外露现象。压力钢管内外壁是否维护良好,是否定期进行防腐处理;焊缝是否开裂,伸缩节是否完好、无渗漏。支墩与镇墩结构是否稳定,混凝土是否老化、开裂、位移、沉陷、破损。
启闭机房、发电厂房
是否定期进行巡查维护并形成记录。排水、通风、防潮、防水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基础是否稳定,无裂缝、漏水等缺陷。
XXXX二级水电站(月)水工建筑物检查记录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存在问题
备注
挡水建筑物
(大坝、闸坝、堰坝、前池)
基础是否稳定,是否有异常渗漏现象;坝体结构是否老化、错位、贯通性裂纹或洞穴;边坡是否稳定,是否存在隐患;坝顶路面是否平整,抢险通道是否畅通;充排水(气)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水电站水工建筑物现场巡视检查制度

水电站水工建筑物现场巡视检查制度

水电站水工建筑物现场巡视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电站水工建筑物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保障水工建筑物的安全运行,提高巡视检查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电站水工建筑物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

第三条巡视检查工作的目的是发现并及时解决水工建筑物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技术问题,确保水工建筑物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水工建筑物现场巡视检查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水电站应建立水工建筑物现场巡视检查的组织机构,并配备专门的巡视检查人员。

第六条水工建筑物现场巡视检查应当定期进行,并制定巡视检查计划。

第二章巡视检查的内容和要求第七条巡视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水工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检查,包括建筑结构、设备设施等的完好性、稳定性等方面的检查;(二)水工建筑物的环境条件检查,包括水质、气候、地质等相关环境条件的检查;(三)水工建筑物的日常维护检查,包括清洁、润滑、防腐等方面的检查;(四)水工建筑物的安全设备检查,包括防护设施、报警系统等安全设备的检查;(五)水工建筑物的操作规程检查,包括人员作业规范、应急预案等操作规程的检查。

第八条巡视检查应按照预定的计划进行,巡视检查人员应准备充分,携带必要的检查工具和器材。

第九条巡视检查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程和操作规范进行,不得滥用职权或超过职责。

第三章巡视检查的程序第十条巡视检查人员应按照计划到达巡视点,与现场人员进行沟通,并了解巡视的具体要求。

第十一条巡视检查人员应当仔细观察水工建筑物的各个部位,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报告。

第十二条巡视检查人员应编制巡视检查报告,明确发现的问题、解决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巡视检查报告应具备以下要素:(一)巡视检查的时间、地点;(二)巡视检查人员姓名、职务;(三)巡视检查的内容、方法和结果;(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五)巡视检查人员的签字。

第四章巡视检查的责任与监督第十四条水电站应明确巡视检查工作人员的责任,建立奖惩制度,激励巡视检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概述为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本制度制定。

二、检查内容1.施工现场环境和治理情况:(1)建筑材料分类堆放是否规范,有无占道施工现象。

(2)危险化学品储存是否达标,储存条件是否合理,是否设置明显标记和预防措施。

(3)施工现场是否有卫生、环境污染等问题存在。

2.设备和机械检查:(1)设备机械是否按照规定定期检查,是否有必要的维护保养,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设备机械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进行过充分培训。

(3)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是否符合规定,电气设施使用是否安全可靠。

3.工作人员检查:(1)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职业健康证明。

(2)工作人员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是否认真执行工作规程。

(3)工作人员是否按照作业安全规程进行操作,是否存在不安全行为。

4.安全设施检查:(1)是否设置了安全标志、警示牌、挡板、防护网等安全设施。

(2)是否按照要求设置了逃生通道,并是否通畅。

(3)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保障。

三、检查频率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1)日常检查:每日检查施工现场环境治理情况、危险品的管理情况、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性等。

(2)专项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机械设备、职工安全、安全设施等方面的检查。

(3)季度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对整个项目安全管理情况的全面检查。

四、检查责任建设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五、检查报告通过安全生产检查,建设单位应撰写安全生产检查报告,报告中应包含以下内容:(1)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人员等基本情况。

(2)检查内容和范围。

(3)检查记录、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

(5)检查人员的签名。

安全生产检查报告应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六、整改措施建设单位应对检查报告所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并准备整改措施。

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日常检查

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日常检查

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日常维护检查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范所称小水电站是指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小型水电站(下称小水电)。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包括大坝、厂房、泄洪建筑物、引水建筑物(包括引水、调压井、明渠、前池)、通航建筑物、排砂建筑物及以上建筑物的地基、近坝库岸、边坡和附属设施;及以上水工建筑物设置的相应水工钢闸门及其启闭设施。

第三条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检查项目内容、检查方法和要求、大坝日常观测及资料整编等工作内容。

第二章水工建筑物日常检查分类第四条日常检查分为日常巡视检查、年度详查、专项检查、特别检查(包括水下检查)及安全监督检查等五类。

现场检查人员应当比较全面地了解大坝事故的性质和发生事故的原因,在检查过程中应掌握导致事故的一些主要原因和主要的不安全因素等。

第五条日常巡视检查由水电站专业技术人员对水电站水工建筑物进行日常性的巡视或巡回检查,发现异常迹象或变化要详细记录,并将检查项目及结果以表格(砼坝检查表详见附表4,土石坝检查表详见附表5)或图表方式记录,同时对巡视或巡回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发生大风、暴雨、暴雪、较大洪水和其他异常情况,要增加观测的次数和项目;日常巡视或巡回检查的次数或周期为周或旬;月度检查可结合日常巡回检查进行。

在检查表“备注栏”内对以下内容进行说明:(一)检查线路、部位;(二)电站运行工况、上下游水位等;(三)检查发现问题陈述或描述;(四)发现问题、主要原因分析、处理措施、意见等。

第六条年度详检是每年年末或年初由水电站运行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大坝进行的详细检查。

其内容包括观测资料分析,审阅运行、检查、维护记录等资料,对大坝各种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填报《水电站大坝安全工作年报表》(附表3)和编写水电站大坝安全年度详查报告,年度详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对监测资料进行年度整编分析;(二)对运行、检查、维护记录等资料进行审阅;(三)对与水电站大坝安全有关的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或者专项检查;(四)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及改造情况;(五)检查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处理意见。

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大坝检修项目汇总

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大坝检修项目汇总

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大坝检修项目汇总1. 项目介绍为确保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大坝的安全运行和正常维护,进行检修项目是必要的。

本文将对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大坝的常见检修项目、流程和规范进行汇总和介绍,以此提高维护工作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2. 检修项目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大坝检修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2.1 清淤河道内有多种杂物,如大坨泥土、异物或石子等,会导致导流狭窄、水流不稳、杂物堵塞、大坝损坏等情况。

因此,对于积聚的杂物需要进行清理,保障水流畅通。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清理工作由专业团队进行,先将水库漫洪道和取水口前方的沉积物清理干净。

•接下来,在将水底的沙泥、浮萍和较大的杂物拨去,可以使用铲子、低功率吸尘器等工具。

•最后,将挖掘杂物时挖出的土石等杂物物料进行排放,避免影响大坝的工作和环境2.2 确保溢洪道、取水口、水闸的流通在水库中,溢洪道、取水口和水闸是非常重要的设施,它们的畅通情况直接影响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大坝的安全运行。

因此,检查并清理这些设施是必不可少的。

具体流程如下:•首先,考虑到这些设施的操作性质,需要使用管道和其他工具进行充分的检查。

•接下来,利用专业的工具,例如摄像头进行清理和维护。

有时候会出现设施透露泄漏的问题,这也需要及时检修维护。

2.3 淤根工程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大坝的根部也需要进行检修维护,这点很重要。

因为当淤根严重和大坝接触区积累过多泥沙时,不仅会使得大坝周围建筑物受到严重损坏,同时还会对大坝结构造成巨大危害,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导致全面崩塌。

淤根工程的流程如下:•首先,利用火烧芦苇或高压水枪等工具将大坝周围的杂物清理出来。

•接下来,进行淤根工程,清理过程包括人工挖掘、铲除、吊运和肢解等。

•检查大坝周围环境、维护设施清理,再次确保谨慎防止环境污染。

2.4 堵漏/补漏如果大坝有漏洞,这将会给大坝的水平稳定性造成很大威胁。

在检修过程中,我们要找出坝体中漏点的位置,对其进行修补。

小水电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小水电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小水电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小水电站的建设日益增多,小水电安全问题也逐渐受到关注。


了确保小水电站的运行安全,各地相关部门进行了一系列的安全检查工作。

在此,我们对小水电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总结,以期为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首先,小水电安全检查工作需要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小水电站的设备是
保障运行安全的基础,因此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在检查工作中,要重点关注水轮机、发电机、变压器等关键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其次,小水电安全检查工作还需要加强对水电站的安全管理。

在日常运行中,
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水电站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小水电站的安全运行。

另外,小水电安全检查工作还需要加强对环境的保护。

小水电站的建设和运行
可能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安全检查工作中要重点关注水电站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环境,确保水电站的运行与周边环境的和谐共存。

总的来说,小水电安全检查工作是保障小水电站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需要各
方共同努力。

只有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加强对水电站的安全管理、加强对环境的保护,才能确保小水电站的安全运行,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希望今后能够进一步加强小水电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小水电站的安全运行。

小水电安全检查

小水电安全检查

小水电安全检查评估大纲一、目的通过检查评估,及时掌握小水电安全生产情况,寻求解决办法及措施,促进小水电安全管理水平提高。

二、主要检查评估工作内容1、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做法、主要特点和管理现状,近年来安全事件管理和发生事故情况,电厂和机组发电能力情况);2、单位生产运行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意识、安全技术技能、队伍稳定情况);3、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与责任制落实情况;4、安全基础管理情况(规程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两票三制执行、安全例行工作、危险源分析及应急管理、事故隐患排查、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管理、安全事件信息管理、消防管理等情况);5、主设备、主体工程相关资质与项目验收情况(制造、设计、施工、调试试验、监理单位资质,工程项目在工程截流、蓄水、机组启动、工程竣工等阶段,质检验收组织健全,资料齐全有效);6、设备管理情况(设备基础管理、运行、检修和维护等);7、水库及水工建筑物以及周边环境管理情况、防汛安全情况等。

具体检查评估内容详见《小水电安全检查评估表》。

三、检查评估方法1、查阅资料。

检查评估组成员应通过查阅规章制度、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等,全面了解被检查评估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做法、主要特点和管理现状。

2、现场核查。

检查评估组成员通过现场核查,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发现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还可以通过现场核查,对管理过程进行跟踪,以发现更深层次的问题。

3、访问座谈。

检查评估组成员通过访问和座谈,了解被检查评估单位在某一管理领域的某些细节,如管理层的意图能否被员工正确理解,管理思路能否得到正确贯彻,各级各类人员对管理效果的检查评估及改进意见等。

检查评估组成员可以自行拟订讨论题开展访问座谈,也可以事先准备好问卷开展现场考问或问卷调查。

三、人员及分工组长:全面负责本次检查评估工作,重点检查评估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做法、主要特点和管理现状,近年来安全事件管理和发生事故情况;单位生产运行人员配备情况;组织编制本次检查评估的总报告成员:负责检查评估电气设备管理情况,形成本领域分报告成员:负责检查评估机械设备管理情况;主设备、主体工程相关资质与项目验收情况;电厂和机组发电能力情况,形成本领域分报告成员:负责检查评估设备运行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中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体系建设,安全基础管理情况,形成本领域分报告成员:负责检查评估水库及水工建筑物以及周边环境管理情况管理情况,防汛安全检查情况。

电站水工建筑物安全日常现场巡视检查表

电站水工建筑物安全日常现场巡视检查表
目测
2
坝端
坝体与岸坡连接处有无裂缝、错动、渗水等现象;两岸坝端区有无裂缝、滑动、崩塌、溶蚀、隆起、塌坑、异常渗水、兽洞、蚁穴等。
目测
3
坝趾近区
有无阴湿、渗水、管涌、流土或隆起等现象;排水设施是否完好。
目测
4
坝端岸坡
绕坝渗水是否正常;有无裂缝、滑动迹象;护坡有无隆起、塌陷或其他损坏现象。
目测

厂房
1
排水(交通)廊道
检查裂缝及施工缝、剥(脱)落、隆起、膨胀,露筋,伸缩缝开合,渗(冒)水,渗水量、颜色变化,浑浊度,钙质离析(析出物)。
目测
2
地面排水
检查基础排水是否顺畅、排水沟、地漏是否堵塞。
目测
3
厂房结构
检查柱梁结构变形、稳定情况,砼裂缝、膨胀,露筋,伸缩缝开合,渗漏水、析出物等现象。
目测
4
厂房屋面
检查结构变形,屋面渗漏水、开裂等情况。
目测
3
电气、电源
启闭设备电机有无异常、控制回路是否可靠,电源供电是否正常。
目测
4
电缆
电缆有无损坏、发热、接头锈蚀、老化等情况。
目测
本次检查总体情况
目测
5
各辅助设施
观测、照明、通讯、安全防护、防雷设施及警示标志完好等。
目测
6
各孔(管)洞
有无外水渗入,各对外管阀门是否可靠,门洞、电缆孔封堵是否严实。
目测

输、泄水洞(管、渠)
1
引水段
有无堵塞、淤积、崩塌。
目测
2
进水塔(或竖井)
有无裂缝、渗水、空蚀等损坏现象。
目测
3
洞(管、渠)身
洞壁有无裂缝、空蚀、等损坏现象;洞身伸缩缝、排水孔是否正常。

水工建筑物的巡视检查规定

水工建筑物的巡视检查规定

水工建筑物的巡视检查规定一、检查分类和检查周期巡视人员依照巡视检查程序对水工建筑重点部位即:大坝、防洪堤、引沟渠、压力钢管及镇墩、支墩作例行检查,以便及时发觉异样迹象,采取方法,避免事故范围的扩大。

(一)日常巡视检查的次数大坝、防洪堤、引沟渠、压力钢管及镇墩、支墩在正常运行期,枯期(12月至次年4月)每一个月很多于1次;汛期(6月至10月)每班很多于1次;水库水位达到设计水位前后、洪水期及暴雨后,应增加巡视检查次数。

(二)年度巡视检查在每一年汛前、汛后及高水位时,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对水工建筑重点部位即:大坝、防洪堤、引沟渠、压力钢管及镇墩、支墩进行较为全面的巡视检查。

年度详查,每一年应进行1次。

每一年汛前、汛后,生产部水工巡视人员都要对水库上、下游进行巡视与现场检查,对阻碍水工建筑平安的事件必需及时进行处置。

在每一年汛前,应付全数大坝、厂房、泄洪闸门、引水建筑物(包括引水、调压井、隧洞、压力钢管、)压力钢管槽、镇墩、支墩、检修孔、冲砂闸、进水口排架、大坝库岸、边坡和附属设施及以水工钢闸门及其启闭设施全面详细的检查,必需保证备用电源并进行闸门启闭实验,还应做好通信联络、照明设施、防洪器材和交通运输设施的预备。

(三)特殊情形下的巡视检查在坝区或其周围,发生有感地震或大坝蒙受大洪水和发生其他特殊情形时应当即进行检查。

二、检查的项目(一)库区1、水库的渗漏,地下水露头转变情形。

2、库区周围山地植被生长情形。

3、库盆表面塌陷、剥蚀、滑坡情形。

4、岸坡裂痕转变,有无坍塌、滑坡情形。

(二)坝基和坝肩1、基础岩体有无挤压、错动、松动和鼓显现象。

2、坝体与岸坡交接处:坝岸坡有无裂痕,坝体与岩体接合处有无错动、离开、异样渗水、崩塌、失稳。

3、两岸坝肩区有无裂痕、滑坡、溶蚀及绕渗等情形。

4、坝址有无集中渗流、管涌、渗流水量、渗流量转变,颜色转变,浑浊度,坝基冲淘现象。

5、坝顶坝面和防浪墙之间有无开裂、挤碎、架空、错断、倾斜,坝面积水或植物滋长、坝体位移,坝段间错动,沉陷变形、伸缩缝开合、橡胶止水破坏或失效情形。

电力发电集团公司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日常检查实施细则

电力发电集团公司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日常检查实施细则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日常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小型水电站(下称小水电)水工建筑物日常检查观测及运行管理,确保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安全运行,根据国家、行业有关管理要求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系统小水电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包括大坝、厂房、泄洪建筑物、引水建筑物(包括引水、调压井、明渠、前池)、通航建筑物、排砂建筑物及以上建筑物的地基、近坝库岸、边坡和附属设施;及以上水工建筑物设置的相应水工钢闸门及其启闭设施。

第三条本细则主要内容包括检查项目内容、检查方法和要求、大坝日常观测及资料整编等工作内容。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各基层小型水电站。

第二章水工建筑物日常检查分类第五条日常检查分为日常巡视检查、年度详查、专项检查、特别检查(包括水下检查)及安全监督检查等五类。

现场检查人员应当比较全面地了解大坝事故的性质和发生事故的原因,在检查过程中应掌握导致事故的一些主要原因和主要的不安全因素等。

第六条日常巡视检查由水电站专业技术人员对水电站水工建筑物进行日常性的巡视或巡回检查,发现异常迹象或变化要详细记录,并将检查项目及结果以表格(砼坝检查表详见附表4,土石坝检查表详见附表5)或图表方式记录,同时对巡视或巡回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发生大风、暴雨、暴雪、较大洪水和其他异常情况,要增加观测的次数和项目;日常巡视或巡回检查的次数或周期为周或旬;月度检查可结合日常巡回检查进行。

在检查表“备注栏”内对以下内容进行说明:(一)检查线路、部位;(二)电站运行工况、上下游水位等;(三)检查发现问题陈述或描述;(四)发现问题、主要原因分析、处理措施、意见等。

第七条年度详检是每年年末或年初由水电站运行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大坝进行的详细检查。

水工建筑物的巡视检查与维护规程

水工建筑物的巡视检查与维护规程

水工建筑物的巡视检查与维护规程1.1 总则1.1.1为保证电站的正常安全运行,必须对所属的水工建筑物进行经常巡视检查和养护及修理工作,及时消除所发现的各种缺陷及隐患。

1.1.2 水工建筑物的巡视检查。

1.1.3 水工建筑物检查项目及标准。

1.1.3.1大坝:坝身、护坡、溢洪道完整牢固、无缺口、无滑动位移、无裂隙。

闸门边无漏水,闸门吊绳要有良好的润滑,无锈蚀。

1.1.3.2 进、排水闸门:闸板完整、平正、无变形、螺丝及铁件无严重腐蚀,闸墙及两翼墙基础无裂隙、崩塌、沉陷,启闭设备开启灵活,螺杆要有足够的润滑。

1.1.3.3 栏污栅:栅架、栅条牢固,无变形、无锈蚀。

1.1.3.4 渡槽:基础及翼墙完好、无裂痕、崩塌、沉陷、渗水等现象。

闸板无腐烂、无漏水。

启闭机完好、启闭螺杆要有足够的润滑油。

槽身伸缩节中的伸缩橡皮无老化,无漏水。

1.1.3.5 隧洞:洞口无杂物堵塞,洞内无塌方及其他杂物堵塞。

与渡槽或渠道衔接处无漏水。

洞内衬砌完好无破损无崩塌。

1.1.3.6 前池:无沉陷、崩塌,周边基础无渗漏。

进水口闸门无腐烂、侵蚀。

启闭设备能正常运行,螺杆上要有足够的润滑油。

1.1.3.7 压力管道:基础无沉陷、无变形、无裂缝、无漏水及锈蚀。

伸缩节的盘根无老化、无喷水。

管道两边无杂草杂物堵塞,无渗漏。

压力(钢)管外表防锈漆无剥蚀,其内壁无气蚀。

1.1.3.8 泄水道:翼墙及基础无裂痕,底部水泥勾缝及灌浆部分无剥蚀、无漏水。

其消力池无漏水或石块杂物堵塞。

其顶部旁边的溢流堰出水口无杂物堵塞。

泄水闸门无腐烂,启闭设备能正常运行。

1.1.3.9 澄清池:基础牢固无变形、裂痕及漏水现象,其拦污栅无锈蚀。

其进水管闸阀开启灵活。

1.2 水工建筑物巡视类别1.2.1 定期性巡视:三天一次。

1.2.2 故障性巡视:短期多次性巡视。

1.2.3 特殊性巡视:位移巡视观测。

1.2.4 病危监视巡视:时间持续现场观测。

1.2.5 汛期巡视:随机性巡视观测。

水电站工程巡查巡检制度

水电站工程巡查巡检制度

水电站工程巡查巡检制度一、总则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水电站建设日益增多,使得水电站工程巡查巡检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水电站工程巡查巡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保障水电站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提高工程效益和延长设施寿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水电站工程巡查巡检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水电站工程巡查巡检工作,保障水电站工程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巡查巡检内容1.水电站工程设施的外观检查:(1)检查水电站工程设施的外观是否有明显损坏、渗漏、裂缝等情况;(2)检查设施周围是否有危险物品或者违规堆放物;(3)检查设施周围植被的生长情况,是否会影响工程的安全运行。

2.水电站工程设施的设备检查:(1)检查水电站设备运行情况,是否存在异常声音或振动;(2)检查设备的温度、压力等参数是否正常;(3)检查设备的密封性能,是否有泄漏情况。

3.水电站工程设施的水质检查:(1)检查水库水质情况,是否存在异常变化;(2)检查水管道水质情况,是否受到污染。

4.水电站工程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1)检查设施周围的安全隐患,如易燃易爆物品存放、裸露的电线等;(2)检查设施的防护设施是否完善,如防火、防爆等设施是否齐全。

5.其他需要巡查巡检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扩展巡查巡检内容,以确保水电站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

三、巡查巡检频率1.日常巡查巡检:水电站工程设施的日常巡查巡检应由专业人员每天进行,主要是对设施的外观、设备、水质等进行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定期巡查巡检:水电站工程设施的定期巡查巡检应由专业人员每月进行一次,主要是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安全隐患的排查等进行综合检查。

3.特别巡查巡检:水电站工程设施有特殊情况发生时,需要进行特别巡查巡检,对特殊情况进行适时处理。

四、巡查巡检记录水电站工程巡查巡检的结果应进行记录,包括巡查巡检时间、地点、人员、巡查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以便进行后期分析和总结,为设施安全运行提供参考依据。

五、巡查巡检责任1.水电站管理部门负责对水电站工程设施的巡查巡检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

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规范

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规范

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规范随着水利系统技术的发展,小型水电站已经成为当前能源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

小型水电站在发电和供水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小型水电站的安全检测和评价规范对于保障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以及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非常重要,因此有必要制定一系列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规范。

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规范包括以下内容:一、检测目标检测目标要求检测小型水电站共分为三部分:建筑物结构、设备及系统、施工质量。

1.建筑物结构:检测指标包括建筑物结构的抗震性能、屋顶、墙体、桥梁、洞口和地基的安全状态。

2.设备及系统:检测指标包括水泵站的设备和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及自动控制系统等等。

3.施工质量:包括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测,如施工质量检验、操作质量检查、质量评定等。

二、检测要求检测要求要求小型水电站的安全检测实施细致,专业,多重,全面,有组织,并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和行业准则的要求: 1.检测要求应符合《安全检测与评价的基本要求》、《工程结构安全检测与评价规范》、《水利工程安全检测与评价规范》等标准和规范。

2.检测内容应包括小型水电站的建筑物结构、设备及系统、施工质量等检测要素,检测方法应采用适当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3.检测结果应准确、体面、详细,应记录每一项检测的检测方法、检测结果和检测结论,同时也应记录检测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处理方案。

三、评价结果评价结果要求根据检测结果,结合当地特点和实际情况,作出评价,确定小型水电站的安全状态:1.对检测结果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阐述检测结果的安全趋势。

2.对小型水电站的安全性能评价,能更好的反映小型水电站的安全性能,以判断小型水电站的安全水平。

3.每一次检测结果的评价,除了评价小型水电站的安全性能外,还要对该次检测的过程及对应的解决措施作出评价。

四、安全控制安全控制是为保证小型水电站的安全运行而实施的控制措施。

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日常检查

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日常检查

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日常检查概述水电站是由水坝、进水、引水渠、水轮发电机组、出水渠等部分组成的机械电气设备,而水工建筑物是水电站的重要组成部分。

水电站的日常检查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长期稳定运行的有效手段,而水工建筑物的日常检查则是补充和加强水电站日常检查的重要手段。

本文主要介绍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的日常检查内容,包括洞口、闸门、进出水口、进水口、溢流堰、引水渠等部分,以便保障水工建筑物的安全可靠运行。

日常检查内容洞口洞口是水工建筑物与导流隧洞相连接的部分,是水工建筑物的关键组成部分。

日常检查洞口主要是检查洞口门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是否有变形、转动不灵等情况,并根据洞口门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换。

闸门闸门是调节水流的主要部分之一,日常检查主要是检查闸门的开关是否灵活、可靠,是否严密,是否有变形破损等情况,并及时维修或更换。

进出水口进出水口是水工建筑物内外部水流的关口,日常检查主要是检查进出水口的切割口的边缘是否清晰,是否泄漏等情况,并及时进行维修。

进水口进水口是导引水流进入水电站的部分,日常检查主要是检查进水口的排污口是否畅通,引水渠内是否有堵塞物,并及时清理和维修。

溢流堰溢流堰是水工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水电站安全运行的关键部分。

日常检查主要是检查溢流堰的坝面和坝顶是否完整,是否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并及时进行补修或更换。

引水渠引水渠是水工建筑物内部输送水流的主要部分,日常检查主要是检查引水渠内是否有杂物、泥沙的堵塞,并及时进行清理,还要检查渠道内的水流是否稳定,是否有漏水等情况。

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的日常检查内容较多,需要有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巡检和维护。

只有做好水电站的日常检查和水工建筑物的日常检查,才能保障水电站的安全稳定地运行,并为发电做出贡献。

水电站水工建筑物水下检查技术方案

水电站水工建筑物水下检查技术方案

水电站水工建筑物水下检查技术方案水电站是利用水能转换为电能的重要设施,而水工建筑物是水电站的核心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水工建筑物的安全稳定运行,必须进行水下检查。

本文将介绍水电站水工建筑物水下检查的技术方案。

一、水工建筑物水下检查的重要性水工建筑物是水电站的基础设施,承担着固定水电设备、导流水流、调节水位等重要功能。

由于长期受到水流的冲刷和水压的作用,水工建筑物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如裂缝、破损、结构松动等。

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发现和修复,可能会导致水工建筑物的破坏,甚至引发重大事故。

因此,水下检查对于确保水工建筑物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二、水下检查的技术方案1. 水下摄像技术水下摄像技术是一种常用的水下检查方法。

通过将摄像设备潜入水下,可以实时观察水工建筑物的状况。

这种方法可以快速准确地发现裂缝、破损等问题,并进行记录和分析。

同时,水下摄像技术还可以进行水下结构物的三维建模,为后续的工程设计和维修提供参考。

2. 水下声纳技术水下声纳技术是利用声波在水中传播的原理,对水工建筑物进行检测和测量的方法。

通过水下声纳设备发出的声波和接收到的回波,可以获取水工建筑物的形态、结构和材料信息。

这种方法适用于对大型水工建筑物进行全面的水下检查,可以快速获取大量的数据,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3. 水下无人机技术水下无人机技术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水下检查方法。

水下无人机可以携带各种传感器和相机设备,通过遥控操作或预设航线进行水下检查。

这种方法具有灵活性强、覆盖范围广的优点,可以对水工建筑物进行全面的水下巡查和监测。

4. 水下机器人技术水下机器人技术是通过机器人设备进行水下检查和维修的方法。

水下机器人可以携带摄像设备、传感器和机械臂等工具,对水工建筑物进行检查和维修。

这种方法可以避免人员进入水下作业的危险,同时可以进行更加精细和复杂的操作。

三、水下检查的注意事项1. 安全第一:水下检查属于高风险作业,必须在专业人员指导和保护措施下进行。

水电站水工建筑物现场巡视检查制度

水电站水工建筑物现场巡视检查制度

水工建筑物现场巡视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厂水工建筑物现场巡视检查工作,明确水工建筑物巡视检查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电厂水工建筑物现场巡视检查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能第三条运行管理部是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巡视检查管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水工建筑物安全检查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水工建筑物安全检查是指水工建筑物运行后对其结构和运行安全可靠性的检查,及时发现水工建筑物的异常现象或存在的隐患和缺陷,提出补救措施和改善意见,以作为水工建筑物维护、修复或加固、改善的基础。

第三章检查内容与要求第十条检查类型(一)大坝安全现场检查分为日常巡查、年度详查、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四种类型。

(二)日常巡查由运行管理部负责。

日常巡回检查包括厂房、大坝运行人员每日巡回检查和指定水工专责定期去现场对大坝、引水建筑物、厂房及尾水建筑物、泄洪系统、水流形态及库区岸坡等进行巡视检查。

水工专责检查频次为:施工期每周两次,枯期为每两周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如高水位、库水位骤变、特大暴雨、地震等)和工程出现不安全征兆时应增加测次。

发现异常迹象或变化,应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处理。

(三)每年汛前、汛后或枯水期对各水工建筑物进行详细检查。

其内容包括分析观测资料数据、查阅检查、运行、维护记录等资料,对水工建筑物设施进行全面或专项检查,提出水工建筑物安全年度详查报告。

(四)定期检查由电厂组织对各水工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并评述水工建筑物的“运行状况”,提出水工建筑物安全鉴定报告和改进建议。

检查频次每五年一次,没有潜在危险、结构完整性有保障的某些工程,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部批准,可以减少检查频次,但间隔时间不超过十年。

(五)特种检查是由电厂主管单位负责的一种特殊情况检查。

当发生特大洪水或暴风雨、强烈地震或重大事故,有异常迹象对水工建筑物安全性有怀疑时,应安排特种检查。

检查范围取决于自然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所担忧的事故后果。

微水电站巡检方案

微水电站巡检方案

微水电站巡检方案
引言
微水电站是一种环保、高效的能源发电方式,然而其长期运营需要保证发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为此,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巡检方案变得非常必要。

巡检内容
1. 工作人员需每日进站查看水电站是否正常发电,及时了解站内发生的异常情况;
2. 工作人员定期对微水电站设备进行检查和清洗,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 工作人员定期对微水电站的水库、堤坝、引水渠道、机房等进行巡视,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
4. 工作人员对微水电站的电缆、变压器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巡检周期
1. 每日对微水电站开展例行检查;
2. 每周对微水电站设备进行检查和清洗;
3. 每月对微水电站的水库、堤坝、引水渠道、机房等进行巡视;
4. 每季度对微水电站的电缆、变压器等进行检查。

巡检记录
1. 工作人员需每天将巡检情况进行记录,以备后期参考;
2.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结论
通过上述微水电站巡检方案,能够最大限度地确保发电设备的
安全和正常运行,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节约能源资源都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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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电站水工建筑物日常维护检查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范所称小水电站是指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小型水电站(下称小水电)。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包括大坝、厂房、泄洪建筑物、引水建筑物(包括引水、调压井、明渠、前池)、通航建筑物、排砂建筑物及以上建筑物的地基、近坝库岸、边坡和附属设施;及以上水工建筑物设置的相应水工钢闸门及其启闭设施。

第三条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检查项目内容、检查方法和要求、大坝日常观测及资料整编等工作内容。

第二章水工建筑物日常检查分类第四条日常检查分为日常巡视检查、年度详查、专项检查、特别检查(包括水下检查)及安全监督检查等五类。

现场检查人员应当比较全面地了解大坝事故的性质和发生事故的原因,在检查过程中应掌握导致事故的一些主要原因和主要的不安全因素等。

第五条日常巡视检查由水电站专业技术人员对水电站水工建筑物进行日常性的巡视或巡回检查,发现异常迹象或变化要详细记录,并将检查项目及结果以表格(砼坝检查表详见附表4,土石坝检查表详见附表5)或图表方式记录,同时对巡视或巡回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发生大风、暴雨、暴雪、较大洪水和其他异常情况,要增加观测的次数和项目;日常巡视或巡回检查的次数或周期为周或旬;月度检查可结合日常巡回检查进行。

在检查表“备注栏”内对以下内容进行说明:(一)检查线路、部位;(二)电站运行工况、上下游水位等;(三)检查发现问题陈述或描述;(四)发现问题、主要原因分析、处理措施、意见等。

第六条年度详检是每年年末或年初由水电站运行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大坝进行的详细检查。

其内容包括观测资料分析,审阅运行、检查、维护记录等资料,对大坝各种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填报《水电站大坝安全工作年报表》(附表3)和编写水电站大坝安全年度详查报告,年度详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对监测资料进行年度整编分析;(二)对运行、检查、维护记录等资料进行审阅;(三)对与水电站大坝安全有关的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或者专项检查;(四)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及改造情况;(五)检查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处理意见。

第七条专项检查是每年汛前、汛中、汛后和冰冻较严重、发生地震后,由运行单位负责人组织对水电站水库、大坝、厂房等水工建筑物及水工金属结构、水工设施进行全面或专门检查,检查周期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

第八条水下检查是指利用机组检修机会进行水下部分检查或大坝某一建筑物、设施的安全专项检查。

水电站运行单位利用机组检修机会对机组过水流道,包括尾水管、蜗壳、钢里衬、闸门门槽、引水隧洞、压力钢管、调压井等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根据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上报主管单位、部门研究处理。

第九条特别检查是指当水库遭遇到暴雨、大洪水、地震、强热带风暴,以及库水位骤升骤降或持续高水位等情况,水工建筑物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出现危险迹象时,应由运行管理单位负责组织进行的检查,如有必要,特别检查时应组织专人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当水库放空时应进行全面巡视检查;检查周期要结合实际情况,一般发生如下情况时,须进行特别检查:(一)流域区间或本站遭遇大到暴雨以上时;(二)上游水位接近最高水位或最低水位时;(三)库水位骤升骤降或持续高水位时;(四)本站或区间遭遇长时间连续大雨或暴雨时;(五)水工建筑物第一次开闸泄洪后时;(六)强降雨或异常降雨过程现场巡视检查表见附表6。

第十条安全监督检查是指各级水库或水电站主管部门组织对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进行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运行管理单位水工建筑物日常检查情况及水工建筑物运行情况、水工建筑物补强加固情况及运行管理存在问题等,一般每年不少于三次。

第十一条定期检查是由大坝中心或由大坝中心委托大坝主管单位组织实施。

一般情况下每隔五年进行一次,检查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可根据大坝实际情况和大坝中心审定的大坝安全定期检查计划组织进行;定期检查工作按照《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办法》电监安全〔2005〕24号进行。

第三章日常检查项目和内容第十二条坝基和坝区检查。

大坝坝基和坝区检查应注意检查其稳定性、渗漏、管涌和变形,主要检查项目、内容如下:(一)两岸坝肩区:绕坝渗流、管涌、裂缝、滑坡、沉陷;(二)下游坝脚:集中渗流、管涌、渗流水量、渗流量变化,颜色变化,浑浊度,坝基冲淘;(三)坝体与岸坡交接处:坝岸坡有无裂缝,坝体与岩体接合处有无错动、脱离、异常渗水、崩塌、失稳;(四)有条件时应检查上游铺盖有无裂缝、塌坑。

第十三条混凝土坝(包括砼拱坝)检查。

混凝土坝检查的重点是坝体的变形、坝体结构的完整性以及渗漏状况,应注意沉陷、变形,坝体渗流、渗透和扬压力,过应力、结构缝或施工缝,混凝土裂缝、渗水、气蚀、冲淘,水流侵蚀,混凝土碱骨料反应,主要检查项目、内容如下:(一)坝顶:坝面和防墙开裂、挤碎、架空、错断、倾斜,坝面积水或植物滋生、坝体位移,坝段间错动,沉陷变形、伸缩缝开合、止水破坏或失效;(二)迎水面:裂缝、剥(脱)落、隆起、膨胀,伸缩缝开合,近坝水面有无变浑或旋涡等异常现象;(三)下游面(背水坡)及坝趾:有无裂缝、剥(脱)落、膨胀,隆起、露筋,溶蚀,钙质离析,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溢流面冲蚀、磨损、气蚀;(四)排水(交通)廊道:裂缝及施工缝、剥(脱)落、隆起、膨胀,露筋,伸缩缝开合,渗(冒)水,渗水量、颜色变化,浑浊度,钙质离析(析出物),基础排水、排水沟、地漏堵塞;观测、照明、通讯、安全防护、防雷设施及警示标志完好等;(五)监测仪器:各类仪器工作状况。

第十四条土石坝检查。

土石坝检查的重点是坝坡稳定、过量渗流、固体材料与可溶性物质的流失和坝坡冲刷等,应注意坝坡不稳定、过量渗流、沙土流失和坝脚冲淘、冲刷等,主要检查项目、内容如下:(一)坝面:位移,沉陷、裂缝;(二)上游面:面板或护面破坏,滑坡、裂缝,鼓胀或凹凸、沉陷,堆积,止水橡胶、止水板损坏;植物生长;动物洞穴等;(三)下游面及坝趾区:位移,沉陷,滑坡、裂缝,鼓胀或凹凸,渗水坑、湿斑,渗流量变化,渗流量水质变化,管涌,流土,坝基冲淘,植物生长;动物洞穴,杂物堆积等;(四)下游排水及反滤系统情况:堵塞或排水不畅,渗水量变化,渗水量水质变化,管涌、测压管水位变化,反滤排水设施是否正常;(五)监测仪器:各类仪器工作状况;(六)其它异常现象。

第十五条面板堆石坝检查。

面板堆石坝的检查重点是坝坡滑坡、面板及止水的完整性、过量渗流、流失物质和坝坡冲刷等,主要检查项目、内容如下:(一)坝顶:沉陷、裂缝;(二)上游防渗面板: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面板隆起、塌陷;剥落、掉块、疏松;裂缝、挤压、错动、冻融、渗漏;止水断裂、剥落、老化等;(三)下游坝面:滑坡、开裂;塌陷、隆起;渗水点、湿斑;管涌;植物生长;动物洞穴等;(四)坝趾及周边:出水点、湿斑、集中渗漏;植物异常生长;冲刷情况;(五)下游排水反滤系统:排水是否畅通,排水量变化情况,水质情况,坝身测压管水位等;(六)监测系统的仪器设备、工作状况;(七)其它异常现象。

第十六条溢流坝(溢洪道)检查。

溢流坝(溢洪道)检查应着重于过流面损坏情况,堰顶或溢流面、闸墩等气蚀、磨损、空蚀,混凝土裂缝,伸缩缝,流态及下流河床淘刷等,主要检查项目、内容如下:(一)进水口(渠):进水口、渠边稳定,漂浮物,流态不良或恶化;(二)堰顶或溢流面、闸墩等:气蚀、磨损、冲刷,伸缩缝止水,流态不良或恶化;(三)泄水槽:气蚀、磨损、冲刷,伸缩缝止水,漂浮物,边墙稳定,基础排水,流态不良或恶化;(四)消能设施(包括消力池、鼻坎、护坦、二道坝):接缝破坏,磨损、冲刷,鼻坎消力戽振动气蚀,基础冲淘,漂浮物,流态不良或恶化;(五)下游河床:冲刷、冲坑,危及基础的淘刷;(六)工作桥、交通桥:是否有不均匀沉陷、裂缝、断裂、变形等。

第十七条泄洪闸(孔、道)检查。

泄洪闸(孔、道)检查应着重于过水面损坏情况,闸孔气蚀、磨损、空蚀,伸缩缝,流态及下流河床淘刷等,主要检查项目、内容如下:(一)进水段(引渠):有无坍塌、崩岸、淤堵或其他阻水障碍,流态是否正常;(二)堰顶或闸室、闸墩、胸墙、边墙、溢流面、底板:有无裂缝、渗水、剥落、露筋、磨损、空蚀、错台等,门槽金属结构有无锈蚀、脱落、变形、损坏;(三)消能设施(包括消力池、鼻坎、护坦):接缝破坏,磨损、冲刷,鼻坎消力戽振动气蚀,基础冲淘,漂浮物,流态不良或恶化;(四)下游河床:冲刷、冲坑,危及基础的淘刷。

第十八条引水隧洞(管)、明渠、渡槽。

引水隧洞(管)、明渠、渡槽的检查主要着重于过水面损坏、磨损、空蚀、漏(透)水,结构缝完好,管道脱空、裂缝等,主要检查项目、内容如下:(一)引水段:有无堵塞、淤积、崩塌;(二)进水塔(调压井):有无裂缝、渗水、空蚀、变形,构架是否稳定等;(三)洞(管)身:有无裂缝、空蚀、漏(涌)水、冲淘、围岩崩塌、掉块、淤积、结构缝、沉陷缝、排水孔是否正常,有无沉积物:管道裂缝、鼓胀、扭变;漏水及混凝土破坏。

脱空、膨胀现象;钢管焊缝开裂、渗水、扭变、锈蚀,伸缩是否良好,出水口阀门是否良好,漏水,管墩完好等;(四)明渠、渡槽:明渠渡槽边墙是否稳定,开裂、漏水,近渠两岸山体是否有坍塌、沉陷、滑坡;渠槽内有无杂物、堵塞物;槽构架有无变形,稳定,出口段水流形态是否正常,安全防护、防雷设施及警示标志完好等;(五)压力前池:池壁四周有无裂缝、开裂、坍塌,山体四周有无渗水、透水,是否有坍塌、沉陷、滑坡,池内有无漂浮物;安全防护、防雷设施及警示标志完好等。

第十九条闸门及启闭机检查。

闸门及启闭机的检查主要对各溢流坝、各泄流孔洞、冲砂闸(孔)、进水口的闸门及其控制设备运行进行检查,主要检查项目、内容如下:(一)闸门、阀门:检查有无表面涂层剥落,门体有无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螺栓、铆钉松动;支承行走机构是否运转灵活;止水损坏、老化、漏水,止水装置是否完好;闸门振动、空蚀等;(二)启闭机:检查是否运转灵活、制动准确可靠,有无腐蚀和异常声响;钢丝绳有无断丝、磨损、锈蚀、接头松动、变形;零部件有无缺损、裂纹、磨损及螺杆有无弯曲变形;油路是否通畅,油量、油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润滑是否良好等;(三)机电设备、电源:检查是否正常,接头是否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指示仪表是否指示正确,接地是否可靠,绝缘电阻值是否符合规定;电源容量、可靠性、备用电源是否完好;自动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可靠,精度是否满足要求;(四)启闭机房:是否完好,有无渗水、裂缝,构架是否稳定、变形等。

第二十条发电厂房检查。

发电厂房检查应重点检查各层裂缝及施工缝渗漏水、析出物,地面排水、地漏、厂房柱梁结构、屋面防水防雨等,主要检查项目、内容如下:(一)排水(交通)廊道:裂缝及施工缝、剥(脱)落、隆起、膨胀,露筋,伸缩缝开合,渗(冒)水,渗水量、颜色变化,浑浊度,钙质离析(析出物);(二)地面排水:基础排水、排水沟、地漏堵塞;(三)厂房结构:柱梁结构变形、稳定,砼裂缝、膨胀,露筋,伸缩缝开合,渗漏水、析出物等;(四)厂房屋面:结构变形,屋面渗漏水、开裂;(五)各辅助设施:观测、照明、通风、防潮、通讯、安全防护、防雷设施及警示标志完好等;(六)各孔(管)洞:有无外水渗入,各对外阀门是否可靠,门洞、电缆孔封堵是否严实;(七)监测仪器:各类仪器工作状况;(八)其它异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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