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各种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等级划分建筑物的等级一般按耐久性、耐火性、设计等级进行划分。
(一)按耐久性能划分:耐久等级耐久年限 使用建筑物的重要性和规模大小 一100年以上 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50~100年 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25~50年 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15年以下 适用于临时性建筑(二)按耐火性能划分: 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指标,它是由组成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最低值所决定。
按耐火等级划分为四级,一级的耐火性能最好,四级最差。
性能重要的或者规模宏大的或者具有代表性的建筑,通常按一、二级耐火等级进行设计;大量性的或一般性的建筑按二、三级耐火等级设计;次要的或者临时建筑按四级耐火等级设计。
耐火等级按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这两个因素确定。
燃烧性能:把构件的耐火性能分成非燃烧体、燃烧体、难燃烧体。
耐火极限:是指任一建筑构件在规定的耐火试验条件下,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完整性被破坏;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三)民用建筑设计等级划分 1.特级工程 2.一级工程 3.二级工程 4.三级工程 5.四级工程6.五级工程工程等级工程主要特征工程范围举例特列为国家重点项目或以国际性活动为主的特高级大型公共建筑。
有全国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共建筑。
30层以上建筑。
高大空间有声、光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国宾馆、国家大会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体育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大型航空港、国际综合俱乐部、重要历史纪念建筑、国家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音乐厅、三级以上人防。
1高级大型公共建筑。
有地区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复杂的中、小型公共建筑。
16层以上29层以下或超过50米高的公共建筑。
高级宾馆、旅游宾馆、高级招待所、别墅、省级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科学试验研究楼(包括高等院校)、高级会堂、高级俱乐部、≥300床位医院、疗养院、医疗技术楼、大型门诊楼、大中型体育馆、室内游泳馆、室内滑冰馆、大城市火车站、航运站、候机楼、摄影棚、邮电通讯楼、综合商业大楼、高级餐厅、四级人防、五级平战结合人防等。
建筑等级的划分标准
建筑等级的划分标准建筑等级的划分标准是一个复杂而多维的概念,涉及建筑的结构、功能、规模、历史和文化价值等多个方面。
以下是对建筑等级划分标准的详细解释:一、建筑结构等级1.一级建筑: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混合结构的建筑物,包括商业、住宅、文化、教育、卫生等建筑类型。
这些建筑物结构安全可靠,耐久性好,使用功能完善,装修标准高,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性和观赏性。
2.二级建筑:指采用砖混结构、石结构、木结构等传统结构的建筑物,主要用于农村房屋、小型商业建筑、文化教育建筑等。
这些建筑物结构相对简单,对地震、风灾等自然灾害的抵抗能力较弱,使用功能和装修标准相对较低。
3.三级建筑:指采用简易结构,如简易房、临时建筑等,主要用于临时性居住、施工用房等。
这些建筑物结构简单,安全性较差,使用功能不完善,装修标准更低。
二、建筑功能等级1.住宅建筑:指用于居住的建筑物,包括公寓、宿舍、别墅等。
这些建筑物功能简单,以居住为主,装修标准根据不同的档次有所差异。
2.公共建筑:指用于公共服务的建筑物,如商业、办公、文化、教育、医疗等。
这些建筑物功能复杂,对使用功能和装修标准要求较高。
3.工业建筑:指用于工业生产的建筑物,包括厂房、仓库等。
这些建筑物对使用功能有特殊要求,通常需要考虑设备安装、运输通道等因素。
三、建筑规模等级1.大规模建筑:指建筑面积超过一定规模(如5万平方米),或者高度超过一定高度(如100米)的建筑物。
这些建筑物通常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文化价值,需要进行特殊的设计和管理。
2.中型建筑:指建筑面积在一定规模(如1万平方米)到一定规模(如5万平方米)之间的建筑物。
这些建筑物具有一定的商业和文化价值,需要进行一定的设计和管理工作。
3.小型建筑:指建筑面积小于一定规模(如1万平方米)的建筑物。
这些建筑物通常为低层或小型房屋,设计和管理相对简单。
四、建筑历史和文化价值等级1.文物保护单位:指具有重要历史和文化价值的建筑物,受到国家或地方政府的保护。
建筑工程等级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等级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等级划分是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配置和实施,给参与建筑工程的各方带来好处。
建筑工程等级划分主要是按照工程规模来归类,视建筑物类型不同,可以将建筑工程等级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工程、二等工程和三等工程。
一等工程的工程规模主要是按照全国各个大型建筑工程的规模同时也可以按照地域各自的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是覆盖全国的项目,比如大型水库、高速公路项目、地铁项目、核电项目等,等级较高,管理要求也比较严格。
二等工程是按照各地发展最广泛的大中型建筑工程来定,主要包括农业大型专项、医疗卫生大型专项、文体休闲大型专项、特种设备安装大型专项等,管理要求也比较严格。
三等工程是按照各个地方小型建筑工程来定,主要有住宅区小型专项、办公楼小型专项、扩建改建小型专项、维修修护修补小型专项等,管理要求一般。
建筑工程等级划分可以帮助我们更便捷有效地进行项目管理配置和实施,可以准确有效地把握建筑工程的过程,是维护和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
民用建筑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等级是从重要性、防火、耐久年限等不同角度划分的建筑物级别。
民用建筑可按以下方式划分等级:1、按重要性分为五等:a、特等:具有重大纪念性、历史性、国际性和国家级的种类建筑。
b、甲等:高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c、乙等:中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d、丙等:一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2、按防火性能分四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
耐火等级标准是依据房屋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
3、按耐久年限分四级:a、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b、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c、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d、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第5 节民用建筑,明确了: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三、四级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 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备注 一、二级按本规范第1.0.2 条规定2500 m21. 体育馆、剧院的观众厅,展览建筑的展厅,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放宽。
2.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3 层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
三级 5 层 1200 m21.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和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超过 2 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
2.商店、学校、电影院、剧院、礼堂、食堂、菜市场不应超过2 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楼层。
四级 2 层 600 m2 学校、食堂、菜市场、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院等不应设置在二层。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500 m2 - 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 倍。
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 倍计算。
建筑等级划分(甲、乙、丙、丁)
按《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整理,列出了常见的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和乙类的建筑,除此之外,基本上可以按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的建筑进行抗震设防。
一、基本规定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此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建筑以外的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甲类建筑在地震破坏后会产生巨大社会影响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严重次生灾害指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他严重次生灾害。
乙类建筑属于地震破坏后会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或造成相当大的经济损失,包括城市的重要生命线工程和人流密集的多层的大型公共建筑等。
丁类建筑,其地震破坏不致影响甲、乙、丙类建筑,且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轻微。
一般为储存物品价值低、人员活动少、无次生灾害的单层仓库等。
二、抗震防灾建筑①医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三级特等医院的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甲类。
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县及县级市的二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乡镇主要医院住院部、医技楼,县级以上急救中心的指挥、通信、运输系统的重要建筑,县级以上的独立采、供血机构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的医疗建筑,可比照城市的医疗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医院的级别,三级医院指该医院总床位不少于5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m2,二级医院指床位不少于1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m2。
三级特等医院为极少数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三级医院。
②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③大中城市和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县级以上抗震防灾指挥中心的主要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的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可比照城市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建筑项目等级划分
建筑项目等级划分【实用版】目录一、引言二、建筑项目等级划分的依据1.项目规模2.技术复杂程度3.投资额度三、建筑项目等级划分的具体标准1.一级建筑项目2.二级建筑项目3.三级建筑项目四、建筑项目等级划分的意义五、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项目的数量和规模逐年增加,对于建筑项目的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对建筑项目进行管理和评估,我国对建筑项目进行了等级划分。
本文将对建筑项目等级划分进行详细阐述。
二、建筑项目等级划分的依据建筑项目的等级划分主要依据以下三个方面:项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投资额度。
1.项目规模:项目规模是衡量建筑项目大小的重要标准,一般根据建筑面积、工程量和建设用地面积等因素进行评估。
2.技术复杂程度:技术复杂程度是指建筑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难度和技术创新程度。
技术复杂程度越高,项目的风险和挑战越大。
3.投资额度:投资额度是衡量建筑项目资金需求的重要指标,一般根据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单项工程投资额进行评估。
三、建筑项目等级划分的具体标准根据项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投资额度的评估结果,建筑项目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1.一级建筑项目:指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程度较高、投资额度较大的建筑项目。
这类项目通常涉及国家重点工程、大型城市综合体等。
2.二级建筑项目:指规模适中、技术复杂程度一般、投资额度适中的建筑项目。
这类项目通常涉及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等。
3.三级建筑项目:指规模较小、技术复杂程度较低、投资额度较小的建筑项目。
这类项目通常涉及小型公共建筑、维修改造等。
四、建筑项目等级划分的意义建筑项目等级划分对于项目管理、资源配置和政策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1.有助于科学合理地安排项目资源,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2.有助于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支持建筑项目的顺利实施。
3.有助于提高建筑行业的整体水平,推动行业的持续发展。
五、结论建筑项目等级划分是建筑项目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建筑项目管理效率、促进建筑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项目等级划分标准
建筑项目等级划分标准
建筑项目等级划分标准是根据项目的规模、技术复杂度、风险程度等因素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建筑项目可以被划分为一至五级,每一级别对应着不同的要求和管理标准。
1. 一级建筑项目:规模较小的住宅、商业综合体等项目,建筑面积一般在5000平方米以下,技术难度低,风险较小。
2. 二级建筑项目:中等规模的综合性项目,建筑面积一般在5000-20000平方米之间,技术难度适中,风险适中。
3. 三级建筑项目:大型综合性项目,建筑面积在20000-50000
平方米之间,技术复杂度较高,风险较大。
4. 四级建筑项目:特大型建筑项目,建筑面积超过50000平方米,技术难度非常高,风险极大。
5. 五级建筑项目:特殊性建筑项目,如核电站、石油化工厂等,技术难度和风险极大。
这些等级划分标准可以帮助监管部门和建筑单位确定项目管理的要求,确保建筑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不同等级的建筑项目所需的审批手续和监督力度也不同。
建筑等级划分
一、民用建筑等级划分按照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我国目前将各类民用建筑工程按复杂程度划分为:特、一、二、三、四、五,共六个等级,设计收费标准随等级高低而不同。
《注册建筑师条例》参照这个标准进一步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可以设计各个等级的民用建筑,二级注册建筑师只能设计三级以下的民用建筑。
所以了解民用建筑的等级划分,对于建筑师执业是重要的。
以下是民用建筑复杂程度等级的具体标准:(一)特级工程1.列为国家重点项目或以国际活动为主的大型公建以及有全国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建。
如国宾馆、国家大会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大型航空港、国际综合俱乐部,重要历史纪念建筑,国家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三级以上的人防工程等。
2.高大空间、有声、光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如剧院、音乐厅等。
3.30层以上建筑。
(二)一级工程1.高级大型公建以及有地区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复杂的中小型公建。
如高级宾馆、旅游宾馆、高级招待所、别墅,省级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高级会堂、俱乐部,科研试验楼(含高校),300床以上的医院、疗养院、医技楼、大型门诊楼,大中型体育馆、室内游泳馆、室内滑冰馆,大城市火车站、航运站、候机楼,摄影棚、邮电通信楼,综合商业大楼、高级餐厅,四级人防、五级平战结合人防等。
2.16—29层或高度超过50m的公建。
(三)二级工程1.中高级的大型公建以及技术要求较高的中小型公建。
如大专院校教学楼,档案楼,礼堂、电影院,省部级机关办公楼,300床以下医院、疗养院,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俱乐部、排演厅、报告厅、风雨操场,大中城市汽车客运站,中等城市火车站、邮电局、多层综合商场、风味餐厅,高级小住宅等。
2,16-29层住宅。
(四)三级工程1.中级、中型公建。
如重点中学及中专的教学楼、实验楼、电教楼,社会旅馆、饭馆、招待所、浴室、邮电所、门诊所、百货楼,托儿所、幼儿园,综合服务楼、2层以下商场、多层食堂,小型车站等。
建筑工程所有等级类型及划分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重要的建筑物;二级:大量的一般建筑物;三级:次要的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分为甲、乙、丙、丁类建筑。
1 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
简称甲类。
2 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
简称乙类。
3 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
4 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
简称丙类。
4 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
简称丁类。
地面粗糙度可分为A、B、C、D 四类:
一 A 类指近海海面和海岛、海岸、湖岸及沙漠地区;
一 B 类指田野、乡村、丛林、丘陵以及房屋比较
稀疏。
建筑各种等级划分
建筑各种等级划分⼀、地下建筑防⽔等级划分设计⼈员在进⾏防⽔设计时,要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功能要求等来确定防⽔等级,然后根据防⽔等级、防⽔层耐⽤年限来选⽤防⽔材料和进⾏构造设计。
⼯程防⽔等级1 级不允许渗⽔,结构表⾯⽆湿渍2 级不允许漏⽔,结构表⾯可有少量湿渍⼯业与民⽤建筑:湿渍总⾯积不⼤于总防⽔⾯积的1‰,单个湿渍⾯积不⼤于0.1m2,任意100 m2防⽔⾯积不超过⼀处其他地下⼯程:湿渍总⾯积不⼤于防⽔⾯积的6‰,单个湿渍⾯积不⼤于0.2m2,任意100m2防⽔⾯积不超过4处3 级有少量漏⽔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单个湿渍⾯积不⼤于0.3 m2,单个漏⽔点的漏⽔量不⼤于2.5L/d,任意100m2防⽔⾯积不超过7处4 级有漏⽔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
整个⼯程平均漏⽔量不⼤于2L/m2.d,任意100m2防⽔⾯积的平均漏⽔量不⼤于4L/ m2.d说明:当前,提出⼀个符合我国地下⼯程实际情况的防⽔标准是⼗分必要的,本条⽂是根据国内⼯程调查资料,参考国外有关规定数值,结合地下⼯程不同要求和我国地下⼯程实际,按不同渗漏⽔量的指标将地下⼯程防⽔划分为四个等级。
⼆、民⽤建筑等级划分按照建设部《民⽤建筑⼯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我国⽬前将各类民⽤建筑⼯程按复杂程度划分为:特、⼀、⼆、三、四、五,共六个等级,设计收费标准随等级⾼低⽽不同。
《注册建筑师条例》参照这个标准进⼀步规定,⼀级注册建筑师可以设计各个等级的民⽤建筑,⼆级注册建筑师只能设计三级以下的民⽤建筑。
所以了解民⽤建筑的等级划分,对于建筑师执业是重要的。
以下是民⽤建筑复杂程度等级的具体标准:(⼀)特级⼯程1.列为国家重点项⽬或以国际活动为主的⼤型公建以及有全国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型公建。
如国宾馆、国家⼤会堂,国际会议中⼼、国际⼤型航空港、国际综合俱乐部,重要历史纪念建筑,国家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三级以上的⼈防⼯程等。
2.⾼⼤空间、有声、光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如剧院、⾳乐厅等。
建筑等级划分甲乙丙丁
按《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整理,列出了常见的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和乙类的建筑,除此之外,基本上可以按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的建筑进行抗震设防。
一、基本规定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此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建筑以外的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甲类建筑在地震破坏后会产生巨大社会影响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严重次生灾害指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他严重次生灾害。
乙类建筑属于地震破坏后会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或造成相当大的经济损失,包括城市的重要生命线工程和人流密集的多层的大型公共建筑等。
丁类建筑,其地震破坏不致影响甲、乙、丙类建筑,且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轻微。
一般为储存物品价值低、人员活动少、无次生灾害的单层仓库等。
二、抗震防灾建筑①医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三级特等医院的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甲类。
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县及县级市的二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乡镇主要医院住院部、医技楼,县级以上急救中心的指挥、通信、运输系统的重要建筑,县级以上的独立采、供血机构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的医疗建筑,可比照城市的医疗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医院的级别,三级医院指该医院总床位不少于5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m2,二级医院指床位不少于1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m2。
三级特等医院为极少数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三级医院。
②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③大中城市和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县级以上抗震防灾指挥中心的主要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的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可比照城市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建筑物的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等级划分建筑物的等级一般按耐久性、耐火性、设计等级进行划分。
(一)按耐久性能划分:耐久等级耐久年限使用建筑物的重要性和规模大小一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二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三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四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二)按耐火性能划分: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指标,它是由组成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最低值所决定。
按耐火等级划分为四级,一级的耐火性能最好,四级最差。
性能重要的或者规模宏大的或者具有代表性的建筑,通常按一、二级耐火等级进行设计;大量性的或一般性的建筑按二、三级耐火等级设计;次要的或者临时建筑按四级耐火等级设计。
耐火等级按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这两个因素确定。
燃烧性能:把构件的耐火性能分成非燃烧体、燃烧体、难燃烧体。
耐火极限:是指任一建筑构件在规定的耐火试验条件下,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完整性被破坏;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三)民用建筑设计等级划分1.特级工程2.一级工程3.二级工程4.三级工程5.四级工程6.五级工程工程等级工程主要特征工程范围举例特列为国家重点项目或以国际性活动为主的特高级大型公共建筑。
有全国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共建筑。
30层以上建筑。
高大空间有声、光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国宾馆、国家大会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体育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大型航空港、国际综合俱乐部、重要历史纪念建筑、国家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音乐厅、三级以上人防。
1高级大型公共建筑。
有地区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复杂的中、小型公共建筑。
16层以上29层以下或超过50米高的公共建筑。
高级宾馆、旅游宾馆、高级招待所、别墅、省级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科学试验研究楼(包括高等院校)、高级会堂、高级俱乐部、≥300床位医院、疗养院、医疗技术楼、大型门诊楼、大中型体育馆、室内游泳馆、室内滑冰馆、大城市火车站、航运站、候机楼、摄影棚、邮电通讯楼、综合商业大楼、高级餐厅、四级人防、五级平战结合人防等。
建筑各种等级划分
一、地下建筑防水等级划分设计人员在进行防水设计时,要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等来确定防水等级,然后根据防水等级、防水层耐用年限来选用防水材料和进行构造设计。
工程防水等级1 级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2 级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工业与民用建筑: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1‰,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1m2,任意100 m2防水面积不超过一处其他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大于防水面积的6‰,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2m2,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不超过4处3 级有少量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3 m2,单个漏水点的漏水量不大于2.5L/d,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不超过7处4 级有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
整个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L/m2.d,任意100m2防水面积的平均漏水量不大于4L/ m2.d说明:当前,提出一个符合我国地下工程实际情况的防水标准是十分必要的,本条文是根据国内工程调查资料,参考国外有关规定数值,结合地下工程不同要求和我国地下工程实际,按不同渗漏水量的指标将地下工程防水划分为四个等级。
二、民用建筑等级划分按照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我国目前将各类民用建筑工程按复杂程度划分为:特、一、二、三、四、五,共六个等级,设计收费标准随等级高低而不同。
《注册建筑师条例》参照这个标准进一步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可以设计各个等级的民用建筑,二级注册建筑师只能设计三级以下的民用建筑。
所以了解民用建筑的等级划分,对于建筑师执业是重要的。
以下是民用建筑复杂程度等级的具体标准:(一)特级工程1.列为国家重点项目或以国际活动为主的大型公建以及有全国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建。
如国宾馆、国家大会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大型航空港、国际综合俱乐部,重要历史纪念建筑,国家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三级以上的人防工程等。
2.高大空间、有声、光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如剧院、音乐厅等。
建筑等级划分甲、乙、丙、丁
按《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整理,列出了常见的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和乙类的建筑,除此之外,基本上可以按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的建筑进行抗震设防。
一、基本规定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此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建筑以外的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甲类建筑在地震破坏后会产生巨大社会影响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严重次生灾害指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他严重次生灾害。
乙类建筑属于地震破坏后会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或造成相当大的经济损失,包括城市的重要生命线工程和人流密集的多层的大型公共建筑等。
丁类建筑,其地震破坏不致影响甲、乙、丙类建筑,且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轻微。
一般为储存物品价值低、人员活动少、无次生灾害的单层仓库等。
二、抗震防灾建筑①医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三级特等医院的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甲类。
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县及县级市的二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乡镇主要医院住院部、医技楼,县级以上急救中心的指挥、通信、运输系统的重要建筑,县级以上的独立采、供血机构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的医疗建筑,可比照城市的医疗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医院的级别,三级医院指该医院总床位不少于5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m2,二级医院指床位不少于1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m2。
三级特等医院为极少数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三级医院。
②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③大中城市和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县级以上抗震防灾指挥中心的主要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的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可比照城市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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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下建筑防水等级划分设计人员在进行防水设计时,要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等来确定防水等级,然后根据防水等级、防水层耐用年限来选用防水材料和进行构造设计。
工程防水等级1 级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2 级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工业与民用建筑: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1‰,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1m2,任意100 m2防水面积不超过一处其他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大于防水面积的6‰,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2m2,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不超过4处3 级有少量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3 m2,单个漏水点的漏水量不大于2.5L/d,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不超过7处4 级有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
整个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L/m2.d,任意100m2防水面积的平均漏水量不大于4L/ m2.d说明:当前,提出一个符合我国地下工程实际情况的防水标准是十分必要的,本条文是根据国内工程调查资料,参考国外有关规定数值,结合地下工程不同要求和我国地下工程实际,按不同渗漏水量的指标将地下工程防水划分为四个等级。
二、民用建筑等级划分按照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我国目前将各类民用建筑工程按复杂程度划分为:特、一、二、三、四、五,共六个等级,设计收费标准随等级高低而不同。
《注册建筑师条例》参照这个标准进一步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可以设计各个等级的民用建筑,二级注册建筑师只能设计三级以下的民用建筑。
所以了解民用建筑的等级划分,对于建筑师执业是重要的。
以下是民用建筑复杂程度等级的具体标准:(一)特级工程1.列为国家重点项目或以国际活动为主的大型公建以及有全国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建。
如国宾馆、国家大会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大型航空港、国际综合俱乐部,重要历史纪念建筑,国家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三级以上的人防工程等。
2.高大空间、有声、光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如剧院、音乐厅等。
3.30层以上建筑。
(二) 一级工程1.高级大型公建以及有地区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复杂的中小型公建。
如高级宾馆、旅游宾馆、高级招待所、别墅,省级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高级会堂、俱乐部,科研试验楼(含高校),300床以上的医院、疗养院、医技楼、大型门诊楼,大中型体育馆、室内游泳馆、室内滑冰馆,大城市火车站、航运站、候机楼,摄影棚、邮电通信楼,综合商业大楼、高级餐厅,四级人防、五级平战结合人防等。
2.16—29层或高度超过50m的公建。
(三)二级工程1.中高级的大型公建以及技术要求较高的中小型公建。
如大专院校教学楼,档案楼,礼堂、电影院,省部级机关办公楼,300床以下医院、疗养院,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俱乐部、排演厅、报告厅、风雨操场,大中城市汽车客运站,中等城市火车站、邮电局、多层综合商场、风味餐厅,高级小住宅等。
2,16-29层住宅。
(四)三级工程1.中级、中型公建。
如重点中学及中专的教学楼、实验楼、电教楼,社会旅馆、饭馆、招待所、浴室、邮电所、门诊所、百货楼,托儿所、幼儿园,综合服务楼、2层以下商场、多层食堂,小型车站等。
2.7~15层有电梯的住宅或框架结构建筑。
(五)四级工程1.一般中小型公建。
如一般办公楼、中小学教学楼、单层食堂、单层汽车库、消防车库、消防站、蔬菜门市部、粮站、杂货店、阅览室、理发室、水冲式公厕等。
三、建筑屋面防水等级划分由于过去的防水材料品种单一,性能低,也没有必要划分等级。
而在八十年代后期,防水材料及防水技术都有了很大发展,品种多样化,产品质量差异化,尤其是经济发展带动建筑事业的发展,房屋建筑不但越来越多、越大、越高,而且使用功能、重要程度差别也很大。
因此根据建筑物重要程度、使用功能和建筑类型划分了等级,根据等级制定相应的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合理使用年限规定设防要求、适用的材料和限制使用的材料,以确保其工程质量。
这便形成了特别重要或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建筑、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一般建筑、非永久性建筑的分类。
重要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要求高、建筑对防水要求高,要求设防严密,使用性能优良、厚度较厚、价格较高的防水材料;一般建筑工程,防水合理使用年限可短一些,设防较简单,材料的耐久性要求也较低,这样做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我国当前的国情的。
但是必须明确要求在合理使用年限内屋面都不应当发生渗漏,这是本规定的前提,决不是等级高的不允许渗漏,等级低的,可以马虎,可以渗漏,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是对规范中防水等级划分的误解。
这里将屋面分为永久性工程和非永久性工程,永久性工程中又根据工程性质,对国家、人们生活重要程度和使用功能要求分为Ⅰ级~Ⅲ级。
Ⅰ级设防的是指特别重要,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如国家级国际政治活动中心,国家级博物馆、档案馆,国际机场,重要纪念性建筑,像人大会堂、国宾馆、国家图书馆、故宫博物馆等,影响国际声誉的建筑,一旦渗漏会造成珍藏物不可挽回的损失的使用场所和工业建筑仓库、实验室建筑,一旦渗漏就会造成严重灾害的建筑等,均属Ⅰ级设防,要求合理使用年限25年。
Ⅱ级设防是大部分,为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如城市中较大型的公共建筑、重要的博物馆、图书馆、医院、星级宾馆、影剧院、会堂、车站、大型厂房、恒温恒湿车间、实验室、别墅等,包括超过12层的高层建筑,合理使用年限为15年。
Ⅲ级指一般建筑,包括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普通住宅、一般办公楼、学校、旅馆等,合理使用年限10年。
Ⅳ级为临时永久建筑,如简易宿舍、车间、计划改建的临时防水的建筑,合理使用年限定为五年四、耐火等级划分重要的是要知道,如果你设计的是“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其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就要达到“100年以上”。
一般商品有保质(用)期,这耐久年限就是建筑的保质期。
影响建筑重要性的因素关于“重要的公共建筑”,似乎没有一本规范来详细划分,可以在“通则”、“高规”、《民用建筑收费标准说明》、抗震设计规范、结构设计规范等中找到答案。
建筑的重要性与建筑的高度、面积、人民的生命财产及政治影响程度有关。
耐火等级和耐久年限关于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耐久年限:对于新设计的房屋,应该是依据它的功能要求——包括建筑的高度和面积、对生命财产及政治影响程度来确定其级别,并按该级别的要求如楼梯电梯的设计要求、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结构抗震要求等等来进行设计。
对已建成的或旧建筑,应该是对其主要构部件性能进行判别(老法师才行哦),对照相应规范要求确定。
这可是估价师要掌握的本领哦。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关于防火等级的分类表五、建筑物防火等级与分类一、建筑物的分类与等级建筑可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1、按使用性质分为三大类:工业建筑、农业建筑、民用建筑。
2、按主要承重结构的材料分为五大类:生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
3、按建筑结构的承重方式分为四大类:墙承重式、骨架承重式、内骨架承重式、空间结构承重式。
4、民用建筑按层数分五类:a、低层建筑:主要指1~3层的住宅建筑。
b、高层建筑:主要指4~6层的住宅建筑。
c、中高层建筑:主要指7~9层的住宅建筑。
d、高层建筑:主要指10至30层的住宅建筑或总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不包括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主体建筑)。
e、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
建筑物的等级是从重要性、防火、耐久年限等不同角度划分的建筑物级别。
民用建筑可按以下方式划分等级:1、按重要性分为五等:a、特等:具有重大纪念性、历史性、国际性和国家级的种类建筑。
b、甲等:高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c、乙等:中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d、丙等:一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2、按防火性能分四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
耐火等级标准是依据房屋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
3、按耐久年限分四级:a、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b、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c、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d、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六、建筑结构安全等级.0.8 筑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1.0.8 的要求表1.0.8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一级很严重重要的房屋二级严重一般的房屋三级不严重次要的房屋注1 对特殊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2 地基基础设计安全等级及按抗震要求设计时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七、建筑抗震设防类别3.0.2 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
简称甲类。
2 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
简称乙类。
3 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
简称丙类。
4 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
简称丁类。
3.0.3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2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3 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4 适度设防类,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一般情况下,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注:对于划为重点设防类而规模很小的工业建筑,当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材料且符合抗震设计规范对结构体系的要求时,允许按标准设防类设防八、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是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用级别。
内容依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第3.0.1条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作的程度,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分甲、乙、丙三个设计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