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监督检查.doc
水利工程专项检查制度
水利工程专项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水利工程的安全保障工作,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提高水利工程的保护和维护水平,根据《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专项检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水利工程的专项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水库、堤坝、水闸、泵站等。
第三条水利工程专项检查是指对水利工程的安全保障、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四条本制度由水利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水利部门和相关单位配合执行。
第五条各级水利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利工程专项检查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和设备,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水利工程专项检查应当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检查内容第七条水利工程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水利工程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二)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管理漏洞;(三)水利工程的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损坏或老化现象;(四)水利工程的水文、水质等环境监测数据是否准确、完整;(五)水利工程的保护和维护工作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第八条检查内容应当根据水利工程的具体情况、特点和重要性制定相应的检查标准和方法。
第九条检查单位应当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制定出详细的检查计划和流程,并进行认真执行。
第十条检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具和设备,以确保检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第三章检查程序第十一条水利工程专项检查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组织检查组织和组织部门,确定检查范围和对象;(二)开展前期调研,收集相关信息和资料,了解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三)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实地检查,按照检查内容要求,对水利工程进行逐项检查;(四)整理检查结果,撰写检查报告,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措施;(五)报告检查结果,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公布,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水利工程检查制度
水利工程检查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保障水利工程建设成果的可持续利用,制定本检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检查制度适用于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单位和相关人员。
三、检查内容1. 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涉及水利工程的名称、位置、规模、设计方案等信息。
2. 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包括水库水位、闸门操作、排水情况等内容。
3. 水利工程的维护修整情况:检查水利工程的护岸、泄洪渠、排水渠等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
4. 水利工程的安全隐患:查找水利工程存在的漏水、坝身渗漏、溃坝等安全隐患。
5. 水利工程的环境保护情况:检查水利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包括水质、生态等方面。
6. 水利工程的经济效益:检查水利工程的运行效益、投资回报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1. 定期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水利工程进行检查。
2. 不定期检查:针对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随时组织检查。
3. 特别检查:对发现问题较多或较严重的水利工程,进行特别检查。
五、检查要求1. 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保每个检查项都得到落实。
2. 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确保检查人员安全。
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形成检查报告。
4. 对检查结果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按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
5. 对检查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稳定运行。
六、检查记录1. 对每次检查都要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检查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
2. 检查记录要保存备查,方便监督和检查。
3. 检查记录要在责任人的指导下进行核实,确保真实可靠。
七、督导机制1. 水利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检查的监督,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对水利工程检查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对检查结果进行考核和奖惩,激励检查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八、附则1. 本检查制度由水利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对违反本检查制度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国家水利工程的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监督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各级水利部门、单位和企业在水利工程建设、改扩建、运维、维修等各个阶段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三、监督机构1. 国家水利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运维、维修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 地方水利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运维、维修等情况的监督管理。
3. 水利企业、单位负责项目内部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四、监督内容1. 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督:负责监督水利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工程材料的质量、工程施工的程序、施工环境的安全等方面。
2. 水利工程运维期间的质量监督:负责监督水利工程设备的运行情况、设备维护和保养情况、水利工程的灾害防范情况等。
3. 水利工程维修过程中的质量监督:负责监督水利工程维修过程中的材料选用、施工质量、维修程序等。
五、监督措施1. 监督检查:定期进行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 监督报告:编写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记录监督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
3. 监督处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保障水利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4. 督促整改:发现问题后,要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六、监督责任1. 国家水利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全国水利工程进行监督,确保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
2. 地方水利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水利工程进行监督,做好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3. 水利企业、单位要对项目内部的工作进行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水利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七、监督效果1. 提高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2. 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提高水利工程的运行效率和节约运行成本。
3. 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规范化发展,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准。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制度范本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防范事故发生,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条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检查是指对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监督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第四条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检查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真实、公正地履行职责。
第五条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通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处理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第二章监督检查要求第六条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应当完成以下任务:(一)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和运行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二)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中的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三)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中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四)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中的安全设备和工器具的维护和管理情况;(五)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单位应急预案的完善程度。
第七条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检查要求检查机构应当对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八条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和档案,对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归档和备份,以备查阅。
第九条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应当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协助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单位整改安全隐患。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十条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和运行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和运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和运行单位应当定期对水利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和运行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管理.
一、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制与质量监督制度
(1)监控主体:政府的工程质量控制。政府属于监控主体,它主要是 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抓工程报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 材料和设备准用、工程质量监督、重大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主要环节进 行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工程监理单位属于监控主体,它主要 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实施全过程进行的质量监督 和控制,包括勘察设计阶段质量控制、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以满足建设 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5、工程项目划分、质量评定与验收
主体工程开工前,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按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要求进行工 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主要单元工程、重 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项目法人应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 书面报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应对项目法人上报的工程项目划分 以文件的形式予以确认。项目法人应按有关规定组织重要隐蔽单元工程、 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分部工 程可委托监理机构组织。验收程序必须规范,手续应当齐全。施工单位 应按照《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及填表说明》(甘肃省水 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印)的规定填写工程质量评定表。
2、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六个方面) 适用性。即功能,是指水利工程满足使用目的的各种性能。包括:
理化性能,结构性能,使用性能,外观性能等。 耐久性。即寿命,是指水利工程在规定的条件下,满足规定功能要
求使用的年限,也就是工程竣工后的合理使用寿命周期。 安全性。是指水利工程建成后在使用过程中保证结构安全、保证人
一、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制与质量监督制度
(四)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一、引言水利工程建设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
为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提升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
本导则旨在规范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监督检查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2. 原则:(1)法律法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依法问责,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合法性和严肃性。
(2)综合管理原则:统筹各方力量,综合运用法制、经济、技术、教育和宣传等手段,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
(3)风险防控原则:重点关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风险,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减少安全事故的损失。
(4)科学决策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决策,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和方向,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监督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实现监督检查的公开透明。
三、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1.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准备监督检查(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核;(2)水利工程建设的选址、规模、设计方案的编制和审批;(3)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检查;(4)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合同的审核和审批;(5)水利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2.水利工程建设施工过程监督检查(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的监督和检查;(2)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岗前培训情况的监督和检查;(3)施工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4)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监督和检查;(5)施工现场管理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和检查。
3.水利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监督检查(1)水利工程建设的整体验收和局部验收;(2)水利工程建设的设备验收和技术资料备案;(3)水利工程建设的运行管理规程和保养维修计划的编制和备案;(4)水利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和使用情况;(5)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和验收报告的编制和备案。
水利工作监督检查内容
水利工作监督检查内容一、背景介绍水利工作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农田灌溉和工业用水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水利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水利工作监督检查成为必不可少的环节。
二、水利工作监督检查的目的水利工作监督检查的目的在于发现和解决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水利工作的顺利进行。
具体目标如下:1. 确保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2. 提高水利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和农田灌溉需求;3. 避免水利工程施工中的浪费和资源损失,提高工作效率;4. 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和水源枯竭;5. 加强水利工作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三、水利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1. 水利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督检查:a. 检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b. 检查设计文件是否完备,包括工程图纸、施工规范等;c. 检查设计过程中是否考虑了工程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2. 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督检查:a.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技术人员;b. 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c.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保障工人的安全;d. 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进行质量控制和验收。
3. 水利工程运行阶段的监督检查:a. 检查工程运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故障和问题,并及时处理;b. 检查工程运行的效率和安全性;c. 检查工程运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 水利工作管理的监督检查:a. 检查水利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b. 检查水利工作的规划和目标实现情况;c. 检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情况;d. 检查水利工作的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
四、水利工作监督检查的方法和手段1. 定期抽查和检查,对水利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2. 随机抽查,对水利工程的关键节点进行抽查;3. 抽样检验,对水利工程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抽样检验;4. 现场勘查,对水利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查;5. 数据分析,对水利工程的运行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问题;6. 建立举报渠道,接受公众对水利工程的举报。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督查制度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督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依法监管、合作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水利主管部门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管机构,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基本职责第五条水利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制度、政策和标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执法监督,加强事故调查和处理,及时通报工程安全生产情况。
第六条水利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健全信息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水利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培训和宣传,提高水利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水利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第九条水利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和反馈机制,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理事故后果。
第十条水利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水利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全国范围的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水利主管部门应当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及时跟踪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水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整理、汇总监督检查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水利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实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加强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力度。
第四章执法监督第十五条水利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执法监督,维护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
第十六条水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机构,明确执法权限和责任。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检查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检查一、施工前的安全检查1、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场地进行细致勘查,确定施工方案,合理布置施工作业区域,划定安全防护区域。
2、编制施工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分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得以落实。
3、对施工场地周边环境进行调查,了解周边道路情况,合理安排交通管制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4、检查施工所需设备和机械是否完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如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5、安排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普及施工安全知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6、与相关部门协调,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施工中出现问题能够迅速解决。
7、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栏封闭,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好安全生产红线,杜绝非作业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二、施工中的安全检查1、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秩序井然,不得有无序施工行为。
3、定期组织安全例会,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4、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建筑材料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使用安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5、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数量,避免超员施工,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6、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转,确保作业安全。
7、加强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得以落实,防止事故发生。
8、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洁,避免杂物堆放,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三、施工后的安全检查1、清理施工现场,检查施工设备和材料是否完好,做到有序整齐,杜绝安全隐患。
2、对施工工程进行验收,认真核实施工质量和安全状况,确保达到相应标准。
3、整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事故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和统计工作,总结经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4、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
5、制定施工后的维护保养计划,确保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延长工程寿命。
水利工作监督检查内容
水利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水利工作监督检查是指政府及其部门对水利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
其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同时促进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水利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水利设施管理。
检查包括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于水库、水闸、水渠、水井等水利设施进行管理的情况。
检查重点是对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水利设施保护、设备维护、储水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
同时,也要考虑水利工作在应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其次,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该部分检查的重点是对各级政府部门补助、扶持水资源开发方面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另外,还需关注各地水资源的供应量和质量,以及水资源使用是否合规。
第三,防洪和抗旱。
检查防洪和抗旱工作的重点是对各地实施的防洪、排涝、保障库水等行动的动态监护,以及地下水补给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为是确保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
其四,节水措施。
节约水资源、保护水资源是当前各级政府的普遍要求,也是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
水利工作监督检查也将对节水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其对生态、经济的影响,以及对群众生活的改善等方面展开未来规划。
最后,合理利用水资源还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满足农村、城市和工业各个发展阶段的需求。
因此,水利工作监督检查及其内容也将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变化和发展。
总之,检查水利工作的监督检查内容应贴近实际,注重前瞻性,把握攻坚方向,明确监督任务,发挥政府协调权和指导权,推动水利工作经济、安全、生态、科技、便民等多方面协调发展,促进水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四)防汛度汛(含凌汛)
73
未编制度汛方案或度汛方案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不满足度汛要求
74
防汛预案未按要求进行备案
75 度汛准备 度汛方案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
影响安全运行
√
影响安全运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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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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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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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缺失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违规行为分类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
问题描述
20
工作记录、操作记录、台账、日志等各类运行管理工作信息未建立、未填写或填写不符合要求
信息档案
21
管理 工作记录、操作记录、台账、日志等各类运行管理工作信息填写内容不真实
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运行管理问题责任追究标准见附件 3。 第十九条 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有下列情况之一,从重责任追
究: (一)对危及工程安全平稳运行的严重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或措施不当; (二)造假、隐瞒运行管理问题等恶劣行为;
4
(三)举报的运行管理问题经调查属实; (四)无特殊情况,运行管理问题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或 整改不到位; (五)一年内,同一直接责任单位被责任追究三次(含)及 以上,领导责任单位管辖范围内被责任追究三家次(含)及以上; (六)其他依法依规应予以从重责任追究的情形。 第二十条 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予以减轻 或免于责任追究: (一)主动自查自纠运行管理问题; (二)其他依法依规应予以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予以从重、减轻或免于责 任追究时,应提供客观、准确并经核实的文件、记录、图片或声 像等相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 由水利部实施水利行业内通报(含)以上的责 任追究,将按要求在“中国水利部网站”公示 6 个月。 第二十三条 对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功能完善、除险加 固等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合同问题,可参照《水利 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利工程合 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对运行管理 中出现的资金问题,可参照《水利资金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水利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制度
水利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安全,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保障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水利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加强监督,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四条监督检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维护监督检查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独立。
第二章监督检查机构第五条水利工程项目监督检查机构应当是具有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的相关单位或部门。
第六条水利工程项目监督检查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二)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四)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水利工程项目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培训,提升监督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能。
第八条水利工程项目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档案,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监督检查内容第九条水利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进行质量监督和抽查检查;(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合同约定履约监督检查: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水利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全面、公正的原则,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应当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四章监督检查程序第十二条水利工程项目监督检查的程序主要包括:(一)组织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机构应当根据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组织监督检查工作;(二)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三)制定整改措施:监督检查机构应当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四)督促整改: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工程运行和人员安全,避免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库、大坝、渠道等。
第三条水利工程安全检查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企业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第四条水利工程安全检查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多措并举,确保工程安全。
第五条水利工程安全检查管理应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有较强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建立并完善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制度,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二)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三)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四)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五)定期报告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状况及问题情况。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第十条水利工程安全检查管理应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一)水库、大坝、渠道等水利设施的完好性和稳定性检查;(二)水利设施的设备运行状况检查;(三)水利工程的水文气象情况分析及预警;(四)其他可能影响水利工程安全的因素。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安全检查管理应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地点、人员及内容,并定期报告检查情况。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安全检查管理应建立安全台账,详细记录每次检查的情况,包括问题及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安全检查管理应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问题,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水利工程三检检查制度
水利工程三检检查制度一、水利工程的重要性水利工程是国家的基础设施,是国家的命脉,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水利工程包括水库、水文站、灌溉工程、排水工程等,它们不仅为农业生产、城市供水、工业用水提供了可靠的水资源,还可以有效防洪抗旱、调节气候、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等。
因此,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和管理规范对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水利工程三检检查制度的目的和内容为了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有效管理,水利部门制定了水利工程三检检查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对水利工程进行全面、系统、及时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稳定性。
具体内容包括:1、日常巡查检查:日常巡查检查是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对水利工程的日常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巡查检查,主要包括水位情况、库容变化、泄洪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等。
通过日常巡查检查,可以及时发现水利工程的异常情况,防止事故的发生。
2、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是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对水利工程进行定期检查评估,主要包括水利工程的结构安全、设备完好、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定期检查的频率一般为半年或一年一次,通过定期检查可以对水利工程的安全性和管理水平进行全面评估。
3、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是对水利工程的某个具体问题或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检查,主要包括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完善、设备维护保养等。
通过专项检查可以深入了解水利工程的实际运行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提高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
三、水利工程三检检查制度的实施方法为了确保水利工程三检检查制度的有效实施,水利部门应采取以下几种方法:1、建立健全检查机构和人员队伍:水利部门应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巡查检查机构和人员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提高检查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操作技能,确保检查制度的顺利实施。
2、建立科学的检查流程和标准:水利部门应根据水利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的检查流程和标准,明确巡查检查的频次和内容,确保水利工程的全面检查。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3篇)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一、概述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是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有效管理、监督和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生产,制定本检查制度,规范检查程序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单位,目的是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检查的内容和范围1. 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包括安全设施的配置和使用情况、施工现场的清洁整齐程度等。
检查时要重点关注消防安全、电气安全、机械设备安全等方面。
2. 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包括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按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3. 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安全性:包括材料的质量是否合格、设备的正常运转状态等。
三、检查的频次和时机1. 按照工程施工阶段划分,每个施工阶段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施工阶段包括准备阶段、基础处理阶段、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设备安装阶段、运行调试阶段等。
2. 正常情况下,每个工作日进行一次随机的抽查。
具体抽查的对象和内容由检查人员自行决定。
3. 施工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应立即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检查人员的资质和要求1. 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知识,并经过相关培训获得合格证书。
2. 检查人员应熟悉本检查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准确判断和发现各类安全隐患。
3. 检查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观察力和沟通能力,能够与施工人员进行有效的对话和指导。
五、检查的流程和对策1. 检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人员应提前熟悉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标准,获取施工计划和材料试验报告等相关文件。
2. 检查的具体步骤:a) 与项目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进行交流,了解施工进度和特殊要求。
b) 实地检查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记录。
c) 就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和指导,提出整改要求。
d) 填写检查记录表,附上相关图片或文件。
3. 检查后的处理:a) 对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进行跟踪和督促,确保及时解决。
水利安全专项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水利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检查目的1. 全面掌握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现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检查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等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 评估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检查范围1. 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等环节。
2. 水库、水电站、堤防、泵站等水利设施。
3. 水利行业相关企业、单位。
四、检查内容1.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检查水利行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职责履行情况。
2. 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等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班组长、操作人员等。
3. 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执行情况及实际效果。
4. 安全生产投入:检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包括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等。
5. 安全教育培训:检查水利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效果等。
6.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隐患排查、治理、验收等环节。
7. 应急管理:检查水利行业应急预案编制、演练、物资储备等情况。
8.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检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整改等环节。
五、检查方法1. 查阅资料:查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记录、台账等资料。
2. 实地检查:对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现场进行实地检查。
3. 询问了解:通过访谈、座谈等形式,了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4. 专家评审: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评估。
六、检查步骤1. 准备阶段:成立水利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方法、步骤等。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监督检查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监督检查背景介绍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水利工程的规模不断扩大,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监督检查是为了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监督检查的对象主要包括各类水库、水电站、灌区、排涝工程等。
检查内容1.水利工程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检查水利工程的各类设备设施,包括水泵、水轮机、发电机组、电力设备、通信设备、自动控制设备、水工结构等,对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设备设施问题进行整改。
2.水利工程水文水资源检查:检查水利工程所管辖的流域面积、河道水文数据和水库水位、径流等水资料的可靠性,对水文水资源进行监控和预测,及时发现水文灾害和异常天气事件。
3.水利工程安全防护检查:检查水利工程的排险措施、安全防护设施、抢险应急预案、水位监测预警系统等是否完善,是否具备应急灾害处理的能力。
4.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检查:检查水利工程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检查工程管理部门是否依法从事管理工作。
检查程序筹备阶段1.制定检查方案。
2.组建检查小组。
3.准备检查工具。
实施阶段1.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2.进行现场检查。
3.记录检查结果。
4.填写《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监督检查报告》。
结果处理阶段1.向被检查单位传达检查结果。
2.整改通知的准备和下发。
3.监督整改工作的实施。
检查要点1.检查要做到全面、细致、真实、客观和科学。
2.检查重点是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水文水资源、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
3.检查时应遵守保密原则,确保检查结果不泄露。
4.检查后要及时填写《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监督检查报告》,并按照要求将报告上报。
结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监督检查是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通过该项检查可以及时发现水利工程的问题并加以整改,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水利系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范文
水利系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范文一、引言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水利系统工程建设显得愈发重要。
然而,由于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和危险性,安全生产问题一直是工程建设中最关键的问题之一。
为了确保水利系统工程建设的安全与稳定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必不可少。
本文主要旨在就水利系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相关内容进行阐述。
二、背景水利系统工程建设涉及诸多领域,包括水库、堤坝、渠道、泵站等各个组成部分。
这些工程的施工和运营过程包含了复杂的工艺和大量的机械设备,因此工程安全问题尤为重要。
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对施工人员造成严重的伤害,还会对环境和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因此,在水利系统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需要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目标1. 提高施工和运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2. 发现和排除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工程施工和运营的安全;3. 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效果;4. 保障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1. 施工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在水利系统工程建设中,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至关重要。
监督检查应关注施工人员的培训情况和资质证书的合法性,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2.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水利系统工程具有复杂的工艺和大量的机械设备,因此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例如建立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等。
监督检查应关注这些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 工程设备和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水利系统工程建设需要用到大量的设备和材料,这些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对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监督检查应关注设备和材料的质量认证情况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施工材料的合格性和安全性。
4. 工程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水利系统工程建设完成后,还需要进行长期的运营和维护。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直属单位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直属单位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3.11.22•【文号】水监督〔2023〕327号•【施行日期】2023.1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直属单位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水监督〔2023〕327号部机关各司局,各流域管理机构、综合事业局、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水利部直属单位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水利部2023年11月22日水利部直属单位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部直属单位水利工程(以下简称直管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发挥直管工程在行业管理中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水利监督规定》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直管工程是指水利部直属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水库(水电站)、水闸、堤防、淤地坝和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附属工程设施。
三峡水库、南水北调工程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列入监督检查范围。
第三条水利部负责直管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编制年度工作方案,指导督促问题整改,实施责任追究。
水利部直属事业单位是直管工程的主管部门,负责直管工程的日常监督,明确管理单位(包括直管工程现场管理单位及其上级管理单位)的职责,督促问题整改。
管理单位是直管工程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运行管理的组织实施,落实问题整改。
第四条水利部组织相关单位对直管工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问题随时检查。
同时,对检查发现的严重问题进行“回头看”。
第五条水利部将监督工作成果作为直属事业单位年度考评、评优评先、等级评定、预算安排等参考内容,作为管理单位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工作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提高水利工程安全巡检和检查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包括水库、堤防、渠道、泵站等水利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
1.2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是指对水利工程设施的各项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1.3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工作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配合完成。
第三章安全检查工作内容2.1 对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包括检查设施的完好性、固定性、排水性等。
2.2 对水库水位、库容、泄洪闸流量等参数进行定期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3 对水库、堤防进行防汛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协助应急预案的实施。
2.4 对渠道、泵站等水利设施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2.5 根据水利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检查工作计划,保证全面、及时地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章安全检查工作程序3.1 组织力量。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组织相应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3.2 制定检查方案。
根据水利工程的特点,确定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
3.3 实地检查。
根据检查方案,实地对水利工程设施进行检查,记录问题和整改意见。
3.4 整改问题。
对于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和时间。
3.5 报告情况。
将安全检查情况及时上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水利主管部门进行问题的解决。
3.6 监督检查。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第五章安全检查工作要求4.1 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明确安全检查的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安全检查的顺利进行。
4.2 严格要求。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能拖延处理,确保水利工程设施处于安全状态。
4.3 定期评估。
对安全检查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安全监管的水平。
4.4 加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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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监督检查n 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监督检查水利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水利生产的全过程,融入水利工程管理的各项工作中,涉及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方方面面。
因此,安全管理不是靠单个人或单个部门能完成的,它必须有一个完善的组织体系来保障。
²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n 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要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应督促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²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因此,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首先应是相关单位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且各项责任具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各责任主体具有明确具体的职责。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应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按照隶属关系,逐步落实同级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水利、建设、农业、交通、国资、林业等部门是其所管辖水库的主管部门;企业业主是其所属水库的责任主体;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水库,由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主管部门责任,县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为政府责任人。
ü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或水库所有者(业主)及水库管理单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小型水库,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其主管部门的职责。
各责任主体的职责主要为:(1)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每座小型水库要确定一名相应的政府行政领导为安全责任人,对水库安全负总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建立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筹措管理经费、组织抢险和除险加固等。
(2)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小型水库的安全状况、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
(3)水库主管部门或所有者(业主)负责组织水库管理单位进行大坝注册登记、安全鉴定、管理人员培训、实施年度检查、除险加固等,对每座小型水库要确定一名技术责任人。
(4)水库管理单位负责水库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巡视检查、工程养护、实施水库调度、抢险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等。
ü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满足的要求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满足下列要求:(1)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要求,并应适时修订。
(2)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要与本单位管理体制协调一致。
(3)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岗位的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防止形式主义。
(4)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专门的人员和机构保障。
(5)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制度,特别要注意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真正落实。
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此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应当涵盖以下两个方面:(1)纵向方面。
即从上到下所有类型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可首先将本单位从主要负责人一直到岗位工人分成相应的层级;然后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对不同层级的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做出规定。
纵向方面至少应包括下列几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岗位人员。
(2)横向方面。
即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可按照本单位职能部门的设置,分别对其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做出规定。
²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具体体现,因此不仅要制定内容全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更重要的是要将这些制度落实到实际的安全生产活动中,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机构主要通过现场检查、资料调查、人员询问等方式监督检查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n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实现水利安全生产,基本点是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加以落实。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为了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和实践经验总结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劳动操作的安全要求所作的规定,是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全体职工安全方面的行动规范和准则,同时,也是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相辅相成,也是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设备管理、环境管理四个方面。
ü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3)安全生产会议制度;(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5)安全生产考核制度;(6)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7)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办法;(9)分包商安全管理制度;(10)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与处理制度;(11)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12)安全评价管理制度;(1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ü安全技术方面制度(1)重大危险因素监控管理制度;(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4)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5)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管理制度;(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ü设备管理方面制度(1)设备安全检查管理制度;(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场(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4)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设备操作规程;(6)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ü环境管理方面(1)安全标志管理制度;(2)作业环境管理制度;(3)工业卫生制度;(4)作业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不仅要按规定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规章制度,还要将这些制度付诸实施,才能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机构应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查、人员询问等方式发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提出改进的建议、意见。
n 安全投入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措施经费。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机构主要通过抽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生产经营现场、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检查相关材料等方式,监督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文明生产(施工)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服装的购置和配备情况,员工工伤保险和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等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n 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规章进行了修订,这一系列的文件对各类人员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考核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机构对安全培训的监督管理主要是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通过对培训材料、记录等的检查,主要监督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的以下几个方面。
²安全培训的内容ü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的内容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②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③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④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⑤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⑥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②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③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④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⑤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⑥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ü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内容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²安全培训的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n 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是督促相关单位有效落实职业危害预防控制主体责任,促进其依法开展各项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