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定额计算规则
山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
1万以内 10
5万以内 6
10万以内 4
50万以内 3
100万以内 2
100万以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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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山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1五8 、土方工程
13.小型挖掘机,系指斗容量≤0.3m³的挖掘机,适用于基 础(含垫层)底宽≤ 1.2m的沟槽土方工程或底面积≤ 8㎡的 基坑土方工程。
14.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 系数1.25,垫板铺设所需费用另行计算。
山西山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2018说明及计算规则山西山西建筑工程预算定建筑工程预算定20182018第一章土石方工程山西山西建筑工程预算定建筑工程预算定20182018三干土湿土淤泥冻土的划分1
山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
说明及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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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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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山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1五8 、土方工程
15.人工、人力车、汽车的负载上坡(坡度≤15%)降效因 素,以综合在相应项目中。推土机、装载机负载上坡时, 其降效因素按坡道斜长乘以表1-5相应系数计算。
上坡降效系数
表1-5
坡度(%) 系数
5~10 1.75
15以内 2.00
20以内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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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山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1五8 、土方工程
1.土方项目未包括地表水及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因 素 ,发生时另行计算。
2.土方项目按干土编制。人工挖、运湿土时,按相应项 目人工乘系数1.18。机械挖、运湿土时,按相应项目人工、 机械乘系数1.15。
3.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普硬土是按表1-1综合取定 的,如实际全部为一、二类土时,应按普硬土项目乘以系 数0.75。
山西省2011《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完全版)
1一、直接费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的费用。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的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山西定额超高模板计算方式
山西定额超高模板计算方式
在山西定额超高项目中,计算方式通常基于以下几个因素:
1. 工程量:根据设计图纸和工程要求,确定施工中所涉及的材料用量和人工工时等工程量指标。
2. 材料价格:根据市场价格或合同约定,确定材料的单价。
3. 人工工资:根据工作岗位和工种确定不同工人的工资标准。
4. 机械使用费:根据使用机械设备的种类和使用时间,确定机械使用费。
5. 施工环境:考虑到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天气条件等因素,可能需要调整定额超高系数。
根据以上因素,计算定额超高模板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步骤操作:
1. 确定工程量:通过测量、估算或设计图纸等方式,确定需要超高的工程量。
2. 确定材料价格和人工工资:根据合同约定或市场行情,确定材料价格和人工工资标准。
3. 计算材料费用:根据工程量和材料价格,计算出材料费用。
4. 计算人工费用:根据工程量、人工工时和工资标准,计算出人工费用。
5. 计算机械使用费:根据工程量、机械设备种类和使用时间,计算出机械使用费。
6. 考虑环境因素:根据施工现场的特殊环境条件,如高海拔、恶劣天气等,可能需要调整定额超高系数。
7. 综合计算:将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和机械使用费加总,根据环境调整系数计算出最终的定额超高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山西定额超高模板的计算方式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的计算方法应根据施工合同或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山西定额计算规则
山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一、建筑工程总说明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在2005年《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
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五、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
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其中基本用工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山西省维修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山西省维修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1. 背景维修预算定额是为了规范山西省内维修项目的预算制定而制定的标准。
该文档旨在提供维修预算定额的说明和计算规则,以确保维修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定额说明维修预算定额是根据不同维修项目的特点和工作量,对维修项目所需的材料、人工和工时进行预先确定的标准。
定额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2.1 维修项目分类根据维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维修预算定额将维修项目分为不同的分类,例如建筑维修、机电设备维修等。
2.2 定额细则针对不同的维修项目,制定相应的定额细则,包括具体的工作量计算方法、所需材料的种类和数量、工人人工费用等。
2.3 基准价格为了更准确地制定维修预算,定额还包括相关材料和人工的基准价格。
基准价格根据市场行情和相关规定进行定期调整。
3. 计算规则维修预算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3.1 维修项目工作量计算根据定额细则中规定的工作量计算方法,对维修项目的工作量进行计算。
工作量可以根据不同的维修项目而有所差异,例如建筑维修可以以平方米或立方米为单位,机电设备维修可以以台或套为单位等。
3.2 材料费用计算根据定额细则中规定的材料种类和数量,结合基准价格,计算维修项目所需材料的费用。
3.3 人工费用计算根据定额细则中规定的工人人工费用和工作量,计算维修项目所需的人工费用。
3.4 其他费用计算除了材料和人工费用之外,维修预算还应考虑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如设备租赁费用、运输费用等。
3.5 综合计算将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和其他费用相加,得出维修项目的综合预算。
4. 维修预算定额的重要性维修预算定额的制定和使用,有助于规范维修项目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定额的使用还可以使不同维修项目之间的比较更加方便,并为进一步的预算调整提供基础。
5. 结论维修预算定额的说明和计算规则在山西省内的维修项目中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使用定额,可以提高维修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并为维修项目的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山西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综述一、定额旳设置2023年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如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为十一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构造制作安装工程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七册消防及建筑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本定额合计13995个子目,与2023年定额子目比较,调整变化见下表。
新、旧定额子目变化表二、编制原则1. 定额以量价合一旳形式体现;2.结合建设工程安装劳动定额调整部分项目旳人工消耗量;3.结合新规范、新原则旳变化调整消耗量;4.补充和完善因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导致旳缺项;5.淘汰落后旳施工工艺项目;6.取消不常用项目;7.对消耗量相近似旳子目尽量合并;8.根据施工现场旳实际状况调整某些定额项目;9.调整有关册中旳脚手架、超高、高层建筑增长费等系数;10.将工程量计算规则合并到各章阐明背面;11.有关册增长了附录。
三、编制根据1.2023年《山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编制软件,及《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征求意见稿)》;2.施工现场实际调查旳消耗量;3.有关省、市、专业安装工程定额;4.山西省机械、仪表台班单价;5.2023年太原市材料预算价格;6.有关单位和专家对2023年安装定额征求意见稿提出旳某些问题作了修改。
四、有关费用旳编制状况1.高层建筑增长费是指工业与民用建筑物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施工,因人工降效、材料、工具垂直运送增长旳机械台班费用和工人上下班乘坐升降设备台班费,计算基础应包括6层或20m如下所有旳人工费。
计算高层建筑增长费旳项目有给排水、采暖、燃气、电气、消防及建筑智能化设备、通风空调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结合2023 年定额使用状况,本次编制调整了高层建筑增长费旳计算措施。
给排水、采暖、燃气、电气、消防及建筑智能化设备、通风空调工程高层建筑增长费均按定额人工费旳%比计取,其中人工费占%。
山西省市政工程定额说明
第一册通用工程册说明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涉及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其他工程、护坡挡土墙工程共七章。
二、本册定额合用于《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其他专业册。
三、详尽事宜见各章节阐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干、湿土旳划分一方面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含水率﹤25%为干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如下为湿土;堆积起来不能成型或具有流变性质旳为淤泥或流沙。
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
采用降水措施旳土方按干土计算。
运湿土,可按相应旳运土定额乘以1.18系数执行;汽车运淤泥、流沙按运土定额乘以系数1.5。
二、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三、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旳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行计算。
四、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运土旳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五、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
先开挖后支撑旳不属支撑下挖土。
六、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定额内。
定额项目选用电雷管,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长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解决。
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规定,则增长旳费用另计。
七、本定额不涉及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
弃土、石方旳场地占用费按本地规定解决。
八、本章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规定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旳,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旳费用。
九、轮式拖拉机运土,可按5t汽车运土项目乘以系数0.5执行。
十、槽坑填料夯实项目中,水泥碎石(砂)混合料旳计价,可参照第二册《道路工程》中旳相应项目计算该材料旳价格及场外运送费。
山西省定额土建计算规则
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 ~11-2008),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规程,在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国有投资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标底)的依据,对其他工程仅供参考;是编制概算定额、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山西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工程。
四、本定额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山西省内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
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山西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
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五、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如下。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人工单价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山西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确定的。
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六、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如下。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综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本定额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山西定额计价费用定额精选版
山西定额计价费用定额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山西2011年定额计价费用定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标字[2011 ]166号发布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工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标准GB50500一2008《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zoos)号)等的规定,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在2005年《山西省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完成了2011年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我厅组织相关专家于2011年4月22开了专家审定会,审定通过了新的《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现予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原2005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同时停止使用。
凡2011年7月i日签订合同的在建项目,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二日第一节定额计价计算规则定额计价是指按照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相关规定计算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二、单位工程造价的组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三、施工组织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的计算(一)规费本定额中规费费高限值,适用于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定额计价招标标底的编制;投标报价、确定中标价、工程预结算施工合同,均以各级标准定额管理机构核准的当年有效规费费率计算。
(二)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实计价的建设工程,除规费按各级标准定额管理机构核准的当年有效费率执行外,各项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和按本定额费率执行。
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应根据不同承包方式,区分不同工程性质,分别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费(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为计费基础,执行相应费率计算。
其中:(一)《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第二章绿化执行单独绿化工程取费。
(整理)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 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推荐关键词: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总说明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 和2000年《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三、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四、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其中基本用工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五、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
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以%表示。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
3.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六、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1.定额项目(包括机械为主操作和人工为主操作的项目)内的主要机械、辅助机械和中小型机械,均按不同的工作物对象、不同的机型和规格,以台班消耗量表示。
山西园林定额计算规则
山西园林定额计算规则园林绿化工程是建设风景园林绿地的工程。
园林绿化是为人们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文化娱乐、亲近大自然、满足人们回归自然愿望的场所,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山西园林定额计算规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山西园林定额计算规则1、苗木预算价格包括:圃存价、挖掘费、泥球包扎费、吊装费、运输费、运输损耗、卸车费、种植损耗、采保费、植物检疫费、苗木经营利润等。
2、种植费包括:苗木、草坪的种植及种植后的垃圾及废弃物的清运。
大树种植还包括吊装机械费。
3、成活率期是指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起连续十二个月。
成活率期养护费包括:草绳绕树干费、常规支撑费、遮荫棚费、软式通气管费、人工费、水电费等。
4、管理费包括:(1)工程所在地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及其它障碍的清理和外运工作。
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说明。
(2)工程所在地范围内原有苗木的起挖或砍伐挖根;起挖草皮或清除草皮工作。
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说明。
(3)原有苗木起挖后的土球包扎或打浆、修剪、出塘、装车搬运工作。
费用按实结算。
(4)废弃物运输、场地清理工作。
费用按实结算。
(5)整理绿化用地费包括:排地表水;耙细、过筛;回填;找平、找坡等工作。
(6)种植土、营养土:土源由乙方提供,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7)土方造型:机械造型:高度2米以上每立方米1.5元、高度2米以下每立方米1元;人工造型:不分高度每立方米2元。
(8)土方运输:按市政土方规定(不含土源费)。
(9)特殊支撑:业主因美化环境而对支撑提特殊要求的支撑(主要指用材)为特殊支撑。
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10)种植、养护中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电源、水源由甲方提供,装表计量。
如不装表,水电费结算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11)灌木种植涉及吊装机械,其费用按实结算。
6、大树:从地表向上1.2米高处树木的胸径大于等于15厘米。
7、苗木规格主要指标:乔木以胸径、蓬径为主要控制指标;高为次要控制指标。
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计算规则(doc 35页)
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计算规则(doc 35页)/99/Jsec.Files/Group/Data/G/GY/GYJ/GYJG/Files/2009/09/20090907172 609087407235.pdf第二章地基处理工程说明一、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地基处理,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
二、本定额已包括地基处理施工中的测试、记录,不包括试桩、试夯及完工后的试验,发生时另计。
三、打桩工程1.本定额土壤级别的划分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物理、力学性能的有关指标,参考纯沉桩时间确定。
凡遇有砂夹壤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并参考每米平均纯沉桩时间确定。
用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指标鉴别土壤级别时,桩长在12m以内,相当于桩长的按5m厚度确定。
土质鉴别见表2-1。
土质鉴别表2.如土壤砂层连续厚度大于3m ,或砂层中卵石含量大于15用量(冲击钻孔灌注桩除外)乘以系数1.4。
3.单位工程打(灌)桩工程量在表2-2规定数量以内时,其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单位工程打(灌)桩工程量4.机械打桩、打孔,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工、机械乘以系数1.13。
5.本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械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6.本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0)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如在基坑内(基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m)桩时,按相应定额数1.11 。
7.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8.在已挤密的土壤中打桩,如桩间补桩、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机械乘以系数1.15 。
9.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及预制钢筋混凝土离心管桩的送桩度综合取定。
10.打预制桩如需要接桩,除按相应打桩定额项目计算外,按目。
11.电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按12.本定额各种灌注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表2-3所列的灌注桩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率如设计要求的充盈系数或实际材料使用量与定额含量不同时法:13.管桩接桩用的螺栓、石棉垫,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山西定额计算规则
山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一、建筑工程总说明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在2005年《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
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五、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
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其中基本用工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山西省2011建筑及装修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011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总说明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在2005年《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
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五、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
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其中基本用工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山西2018装修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规程,在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国有投资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标底)的依据,对其他工程仅供参考;是编制概算定额、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山西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和扩建工程。
四、本定额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山西省内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
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山西省当前装饰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
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五、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人工单价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山西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确定的。
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六、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综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本定额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概述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是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量清单计费规范》(GB50205-2001)及有关标准修订而制定的省级定额标准。
该定额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全省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的计量、计价和造价控制。
本文档主要介绍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的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以便建筑工程中的相关人员了解该定额标准的基本情况,更好地使用它进行工程量的计算。
二、定额标准的主要内容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 概述本部分主要介绍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编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2. 项目列表本部分列举了定额标准中具体的包括工程材料、构件、部位、项目等项目,以及每个项目的计算公式和标准计量单位。
3. 工程量计算本部分介绍了如何根据定额标准进行工程量的计算。
具体包括:清单表的编制;定额表的使用;计算原则等。
4. 费用计算本部分介绍了根据工程量计算结果,进行费用计算的方法。
包括:工程费用、单位工程造价的计算等。
5. 其他本部分包括了一些附加的内容,例如定额中所采用的常用词语解释等。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的规定,工程量计算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1. 确定工程项目和量清单表的编制对于要进行工程量计算的建筑工程项目,首先需要明确工程所包括的各个项目和每个项目的数量和规格等信息。
然后,针对这些信息编制出工程量清单表,以便后面的计算。
2. 使用定额表根据工程量清单表,使用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中的相关定额表,找到与每个项目对应的定额项目,按照规定的计算公式计算出每个项目的消耗量。
3. 工程量计算根据定额表中各个项目的计算结果,计算出每个项目的工程量。
4. 费用计算根据工程量计算结果,进行费用的计算。
具体的费用计算方法包括:按工程费总额进行计算、根据单位工程造价进行计算等。
四、山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是一份非常重要的定额标准,具有着广泛的适用范围和使用价值。
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5)
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5)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山西省建设厅山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晋建标字【2005】26号关于发布《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各地、市建委(建设局)、计(经)委、省直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标准GB50500--200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记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建设部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表[2003]206号)、《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等,结合山西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计价依据),并通过审定,现予以发布实施。
同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计价依据包括: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价目汇总表、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量清单补充项目及清单计价指引。
二、计价依据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
三、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使用清单计价办法编制标底时,依据计价规范和我省计价依据以及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信息价格进行编制。
四、定额的缺项,可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确认,并经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备案。
五、计价依据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与之配套并经审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同步推广使用。
2000年《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六、凡2005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按计价依据执行,2005年1月1日以前的在建工程按原合同条款办理。
山西省2018定额土建计算规则
1. 本定额项目(包括机械为主操作和人工为主操作的项目)内的主要机械、辅助机械和中小
型机械,均按不同的工作物对象,选用不同的机型和规格,以台班消耗量表示,并考虑了按劳动
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对用量少的小型机械列入其他机械费内。
2. 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3. 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普硬土是按表
1-1 综合取定的,如实际全部为一、二类土时,
应按普硬土项目乘以系数 0.75 。
4. 挡土板内人工挖槽、坑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1.43 。
5. 挖桩间及桩顶 1m以内土方时, 不扣除桩体和空孔占用体积, 按相应项目人工、 机械乘以系
数 1.25 。
6. 筏板基础垫层底以下局部加深的槽坑,按槽坑相应规则计算工程量,相应项目人工、机械
?超运
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 人工单价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
知” ( 建标〔 2013〕 44 号文件 ) 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
(建
标〔 2017〕 209 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山西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确定的。
石方
1.18
1.00
0.76
-
1.54
1.31
1.00
-
块石
1.75
1.43
1.00
(码方) 1.67
砂夹石
1.07
0.94
1.00
-
二、土石方工程
1. 计算挖土方、沟槽、基坑,放坡系数及起点按表
1-7 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及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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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一、建筑工程总说明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在2005年《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
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五、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
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其中基本用工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
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
实际配合比含量与定额不符时,除“配合比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换算。
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与定额列项不同时,可以换算。
3.本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4.材料价格是以2011年《太原地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结合全省情况综合取定的。
5.本定额各章说明允许换算的材料,其换入的价格应为预算价格。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项目(包括机械为主操作和人工为主操作的项目)内的主要机械、辅助机械和中小型机械,均按不同的工作物对象、不同的机型和规格,以台班消耗量表示,并考虑了按劳动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中小型机械列入其他机械费内。
2.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根据2001年国家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结合我省机械情况确定的。
九、本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十、本定额中的中小型机械、周转性模板、脚手架工具等,已包括同一城市内工地之间25km以内的场外运输。
十一、本定额层高按3.3m考虑,除脚手架、垂直运输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或6层以下)编制。
十二、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三、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四、本定额的解释权属于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壤、岩石分类规定如下: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1-1二、人工土方1.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可另行计算。
2.人工挖土不分干、湿土,均按定额执行。
3.人工挖土方、地槽、地坑,普硬土是按表1-1综合取定的,如实际全部为I、II类土时,应按普硬土定额乘以系数0.85。
4.淤泥与湿土的区分:地下静止水位以下的土层为湿土;堆积起来不能成型或具有流变性质的为淤泥或流沙。
5.人工挖土定额中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因素,发生时另行计算。
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7.挖桩间及桩顶1m以内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不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5。
8.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30cm以内挖、填及找平。
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时,按挖土方计算。
三、机械土石方1.机械挖土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
若含水率大于25%,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若含水率大于40%,另行计算。
2.机械挖土方,单位工程量小于2000m3时,定额乘以系数1.1。
3.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1-2所列系数计算。
坡度大于5%,其运距乘以系数表1-24.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另计算。
5.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2.Om以内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土壤类别同机械挖土。
6.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项目,其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项目,其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7.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的消耗。
8.推土机推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台班用量乘以系数0.73。
9.机械土方定额是按普硬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为坚硬土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表1-3的系数。
机械挖坚硬土系数表1-310.填料碾压定额是按不同压路机及不同遍数综合编制的,并已考虑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及推平机械。
11.填料工程量按压实方计算,定额材料用量中已包含压实系数及施工损耗。
12.机械石方定额已综合了不同的开挖阶段高度、坡面开挖、改炮、找平、撬动松石等因素。
如设计规定对石料粒径有要求时,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另行计算。
13.石方爆破定额是按建筑工程小型爆破(如炮眼法)按气腿式凿岩机考虑的,不分明炮、闷炮。
如使用手执式风动凿岩机者,凿岩机台班乘以系数0.7。
中型或大型爆破(如药室法),可另行计算。
14.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15.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16.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可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1.56m计算。
17.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挖方总量的3%计算,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
18.汽车运土、石方,运输道路是按I、II、III类道路综合考虑的,并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清理道路的人工。
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表1-l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渣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二、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2.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换算时,参考表1-4所列数值计算。
三、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增加2m,以平方米计算。
围墙按中心线每边各增加1m计算。
室外管道沟不计算平整场地。
2.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料碾压按设计垫层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四、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的,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上,坑底面积20m2以上,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2.计算挖土方、沟槽、基坑,放坡系数及起点按表1-5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及起点表1-5注:计算放坡和支档土板挖土时,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
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工程量。
4.基础施工需增加的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可按表1-6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表1-65.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槽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1-7规定宽度计算。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表(单位:m)表1-77.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沟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五、石方开挖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石方开挖一般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沟槽和地坑开挖按图示尺寸可另加超挖量以立方米计算。
超挖量按被开挖的坡面积乘以超挖厚度。
超挖厚度:松、次坚石为20cm,普坚石为15cm,特坚石为10cm。
六、回填土区分松填、夯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回填土是指沟槽、基坑边就地取土回填,按实际回填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沟槽、基坑回填土,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物(包括垫层、基础、管道等)体积计算。
3.管道沟槽回填土,以挖方体积减去管径所占体积计算。
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时,按表1-8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每延长米管沟回填扣除土方体积表(单位:m3)表184.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一回填土总体积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七、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