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城乡发展问题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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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城乡发展问题几点思考
[作者:郑梦熊来源:中国乡村发现网(作者授权) 点击数:106 时间:2011-7-6 录入:蔡琳]
统筹城乡发展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对这一话题感兴趣的同志、朋友看到我《关于统筹城乡发展问题的几点思考》一文后又提出不少问题交流探讨,促使我就此问题进行再思考。
1.1统筹城乡发展,必须分清政府与市场的责任,拆除城乡市场之间的人为“篱笆”,形成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主要发挥好市场的作用。政府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处于主导地位,但比政府作用还重要的是市场,不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就难以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政府的作用,一是主导旨在打破城乡分割二元体制的改革,这个作用谁也不能替代,必须由政府当导演。二是搞规划、出政策,用规划和政策把部门利益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统筹起来。三是大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形成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特别是农民和农民工利益增长的利益分配格局;四是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切实承担起农村公共事业投入主体的责任,使财政支出中用于农民的份额尽快与其在总人口中的比例基本相称。
1.2政府主导,实际上主要是中央政府主导,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是有限的。中央政府的决心和魄力决定着“统筹城乡发展”的进程和成效。只有中央政府才能完全实施城乡统筹,地方政府,即使省级政府也只能“有限统筹”。这是这因为城乡统筹主要是全国性利益集团的博弈,而不是地方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过去我们鼓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创新,这在目标思路不明、路径方法不清的情况下不失为分散改革风险、避免全局失误的一种明智选择。但在目标思路已明、路径方法清楚的情况下,就应该由中央统一决策。在这方面要汲取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的教训。200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就明确提出要在全国建立高效率的农产品绿色通道,但由于实际实施当中由各省分散决策,其结果是直到去年12月1日,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才真正建立,整整推迟了近7年;如果当时由中央统一决策,不仅农民,还有市民由此政策得到的实惠要快得多、大得多。当前各地围绕农民进城出台的政策虽然态度积极,但都有本地户籍的限制,而实际上农民工大部分是跨地区流动的。沿海地区的发展主要得益于内地农民工的贡献,如果这些地区鼓励农民进城的政策仅局限于本地户籍的农民,政策的实效就要大打折扣了。这种情况提醒我们,统筹城乡发展应该把到自下而上的探索与自上而下的改革结合起来,加强宏观指导,特别是在事关公民基本权利、国家基本制度方面的重大改革,应由中央政府做出决断,并以超常魄力推动实施。比如,有的地方提出的“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政策,有赞成的,有反对的,到底对不对?在这类“国是”问题上中央应该尽快有个统一的说法。否则,全国可能会出现五花八门的“城乡一体化”。哪时再来纠正,就为之晚矣!
1.3政府做不到的事情,市场却有这种“魔力”。政府把以上四个方面的作用发挥好,就很了不起了,但也就主要限于这几个方面。因为国家的实力和财力虽然与过去相比确实大大增强,但要缩小城乡差距,特别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主要应靠市场,而不是政府。市场的“魔力”要比政府大得多,而目前市场的“魔力”却被关在了城乡之间人为的“篱笆”之中。只要拆除了这个“篱笆”,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尽显风流,让各种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毫无障碍的自由流动,统筹城乡发展中好多靠政府解决不了的难题都会迎刃而解。实现这一突破,关键是要打破目前城乡分割的市场格局,建立城乡统一的市场体系。其中要害在于
农村资源的资本化,让农民的土地、房产、宅基地等生产要素毫无障碍的进入市场,让这些目前还死的东西变活,变得有生命,能够通过市场交换增值。有个问题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我们一方面想尽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却把农民手中最具增值潜力的生产要素人为排斥在市场之外?为什么城里人的收入已经大大高于农民,还让城里人能获得财产性收入,而农民收入远低于市民,却把他们获得财产性收入的路子堵得死死的?这很可能是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反而进一步扩大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劳动收入仅能以算术级数增长,而财产性收入却可以几何级数增长。如果说农村第一步改革成功的秘诀是放活了“人”——把种地的自主权还给了农民,把进城打工的权利还给了农民;那么,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害则在于放活“物”,让农村的资源、农民的资产活起来,能够根据市场的需要流动、交换、配置。有人担心,如果这样做农民破产怎么办?破产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现象,那有不破产的市场经济?这正是市场经济之所以不愁没有动力的根本原因。破产的只能是少数人,我们不能因为少数人可能破产而把多数人发财的路子堵死吧?再说,多数人破产政府管不了,如果少数人破产,现在政府的钱那么多,完全有这个能力。农民拥有承包地、宅基地和房屋的抵押权利,他们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地使用这一权利,绝不会盲目行事。即使农民不使用这一权利,但也不能因此而不把这一权利不还给农民。因为这体现的是农民与市民权利的公平。只要把这些权利还给农民,使农民成为生产要素,特别成为土地交易的主体、决策的主体、受益的主体,农民进城“不差钱”!
2.1推进城乡一体化,户口只是形式,不要过于追求形式上的东西。统筹城乡发展,包括方方面面,从哪儿切入,不少地方提出把户籍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但据我调查,不是个别而是相当多的农民现在对城市户口并不感兴趣,他们更期待的是政府帮助解决进城后遇到的自身无力解决的实际困难。由此提出一个城镇化过程中形式与内容的问题。户口是形式,市民待遇是内容。不要把户口看的过于重要,城市户口已经不像过去那么值钱了,过去卖过城市户口,现在就卖不出去了。既然如此,我们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不妨把户口问题往后推一推,把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点放在解决进城农民的就业、工资、住房、工伤、看病、探亲、子女上学和在城市参加高考等实实在在农民最关心的具体问题上,让他们早日成为与原市民无差别的市民。只要这些问题解决了,让农民切实感受到他真正成了“城里人”了,再来解决户口问题也不迟。我估计,中国这种独特的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制度彻底取消时,很可能与当年取消粮票、布票时的情况一样,粮票、布票已经变得没有任何使用价值了。当城市户口已经不再成为身份的标志,已经没有任何附加价值时,再来取消可能是水到渠成,风平浪静。要预计到可能出现的反复过程。价格改革进程中有一个“双轨”并存阶段,城镇化、农民进城也不可避免的会有这么一个“亦工亦农、亦城亦乡”的过渡阶段。因为问题的实质是利益,是市民户口上附着的有形无形的利益。如果只是追求形式上的城市化率,那么现在全国就可以宣布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问题是这样的城市化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3.1统筹城乡发展,不仅仅是让农民进城、推进城镇化问题,这只是城乡一体化目标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绝不能忽视农村的发展,还要用更大的力度抓农民增收、发展现代农业、搞好新农村建设。这也是目前必须注意的一个倾向性问题。据有关专家估算,中国到2030年将实现城市化,届时总人口是15亿,70%在城市,留在农村的30%,绝对量还有是
4.5亿,相当世界上一个大国的人口。我们在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时候绝不能把这4.5亿人忘了。如果大部分农民将来进城了,而农村依然还是现在这个样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还很大,农民的生活还只能维持温饱,哪我们统筹城乡发展就不是成功的,城乡就没有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绝不是要消灭乡村,而是城乡融合。这样的一体化实现后,城乡之间沟通没有任何体制障碍,城乡居民之间没有权利差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存在现在这么大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