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演变及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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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演变及趋势
摘要: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是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凝结了我们祖先的政治智慧,也留给我们许多宝贵的经验教训。过去,由于革命需要,要打破旧的国家机器,因此对于古代政治制度也主要是强调专制主义这一个方面。而对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全貌,特别是其中的一些积极因素则多有忽略。
关键词:古代中国政治制度政事决策机制
古代的政治制度,都是建立在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的。不论在哪个时期,各个政府部门的只能都是相对固定的。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周边形势的变化而出现新的问题的时候,就需要设立新的官员和部门去解决这些问题。发展到一定阶段,政治体制就会随着发生变化。这是政治制度发生变化的基本原因。皇帝和在想的矛盾,官僚制件的矛盾,对政治制度的变化会产生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只能是对变化起加速和延缓作用,往往构成变化的动因,不是制度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可以划分为两个大的阶段。
先秦,主要是夏商周是一个大阶段,其特点是以血缘宗法关系为纽带的封建制度。其中又以西周最为典型。春秋战国是一个过度。秦汉以后又是一个大阶段,其主要特点是建立了皇帝制度,皇帝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在中央建立了以丞相为首的中央政府,在地方则设立郡县,由中央政府直接进行统治。这是从政治体制上来说。而从本质上来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是统治人民的,人民要想政府交纳赋税,服徭役兵役,要服从官服的管辖。这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最基本的特点。
秦汉王朝是帝国时代的开端,具有开创奠基的意义,无论历代制度发生什么变化,秦汉政治体制都范定了其最基本的特征、倾向,以及变迁的范围和幅度。而秦汉帝国的最基本特征,则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和官僚制度。
西周春秋的政治体制具有浓厚的贵族政治色彩,并且是一种分权体制。无论在王廷之上还是列国之中,世卿世禄的贵族都拥有巨大的传统权力,周王远没有力量把其意志充分贯彻到列国、各个采邑,遑论各地井田村社中的农民了。但另一方面,利齿早起的政治体制依然已包含着某些因素,得以在战国时代孕育出变法运动,并在秦国取得了最大成功,确立了专制君主和行政官僚的巨大权力,为延续两千年统一帝国的大厦,奠定了基石和骨架。
魏晋南北朝与秦汉和唐宋大帝国相当不同,这时期的帝国体制明显衰落了,官僚政治发生扭曲、变态,世族门阀获得了重大的政治权势。但另一方面专制官僚政治传统一缕不绝,依然悄悄地累积着进步。“五胡乱华”和十六国林立,使中国北方陷入了长久动荡,北方地区政治体制也发生变态。不过胡汉双方的文化和制度冲突,也孕育着新的变迁,北朝军功贵族支持的强大皇权,逐渐扭转了官僚政治的颓势,孕育出了帝国复兴的动力,并使北朝成为这个时代的历史出口。
隋唐政治体制始终处于不断调整之中。隋和唐初的制度,是在总结前代制度的基础上、适应新的时代特点而形成的三省制;而唐代从高宗武则天以后,政治体制不断发生着深刻的变革,以玄宗开元十一年(723)中书令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为标志,中书门下体制取代了三省制。而中书门下体制在唐代中后期的不断变化调整,又为宋以后政治体制的运作
奠定了基本的框架和运行模式。隋唐政治制度的变化,是在整体政治社会演进的基础上出现的,是国家政权统治形势变化的结果,而且是一个环环相扣的整体互动过程。
在晚唐五代那种纷纷扰扰、天下大乱的局面中,潜移默化地孕育出一些带有真心性质的“治”的因素。宋代不因袭前朝作风的趋向之所以比较突出,或许是因为背诵王朝从它的前代哪里接收过来的,与其说是一套成规法定,不如说是一种面对现实的“务实”精神。宋代经济文化的发展,打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官僚政治合理化严密化趋势突出,各项制度从不同角度都反映出了理性而务实的精神。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发展到唐宋,作为一种理性行政秩序,已经相当完备、严密,一些方面甚至变得十分繁琐、复杂。
金灭北宋,入主中原,很快模仿汉制形成一套较为规范的政治制度。它的渊源兼采唐宋制度,但并不是完全沿着唐宋的趋势继续发展,而是在采纳唐宋制度因子的基础上加以简化,总的精神是“职有定位,员有常数”。
到了明朝,恢复了汉族正统,制度上远追唐宋,而于元朝亦多所因袭。在政治风格上,回复了汉家制度严密精微的传统,摒弃了元代制度所体现的草原民族简约与粗放的作风。而元代中央的高度集权体制,则为明初所继承,太祖废相后更把所有权利集于皇帝一身,使皇权之高涨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宰相制的废除无疑是中国官僚政治发展史上的一场剧变,同时也是明代中央政治改革的一个开端。
清代官僚政治制度主要是指政府行政的制度,包括政府体系的机构设置、设官分职和行政运作的规范等等。自然,这套制度应当从皇帝处开始,尔后是中央政务机构,再地下是地方行政系统。大体分为下列三块:一、直接辅佐皇帝的制度;二、中央政务制度;三、地方行政制度。
清朝中枢机构的核心当然是皇帝。但作为一个决策机构,它也有一整套的理事机关。其中又有核心机构、辅助性机构之分别。内阁、军机处以及南书房是核心机构,翰林院、通政使司和中书科,是辅助性的机构。
中央政务机构也就是秉承皇帝的指示,向地方政府和军队传达政令,以及处理由地方和军队反馈回来的政务,也就是所谓的“行政”。清代中央政务部分,大体可以分以下四个部分:一、行政六部(吏、户、礼、兵、刑、工);二、管理周边民族:理藩院;三、外交: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四、监察:大理寺与督察院。
地方行政是以行政为职能的政府,承担着以下三个方面的任务:一是维持社会治安;二是想社会征收赋税;三是从社会中选拔官僚人才。这三个方面是互依互存的。从本质上说,从社会中选拔官僚人才是其首要任务。因为只有具备了行政人员,国家机器才能运作。
直到清末年间,清王朝背负着错综复杂的政治矛盾关系,终于陷于财政这个泥潭而不可自拔。王朝的垮台只是个时间问题。而公元1911年10月10日湖北新军的枪声,终于宣告了清朝的覆灭。继承前朝而有所发展的清朝官僚政治制度,又成为一个新时代、新制度的起点。
参考文献:
(1)吴宗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北京大学B045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