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岗位锻炼试行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岗位锻炼试行办法
为加强年轻干部实践锻炼,切实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他们的群众观念、服务意识、敬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锻炼目的
通过岗位锻炼,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了解基层,贴近群众,磨练意志,增长才干,提高综合素质,为全面评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表现提供依据。
二、锻炼的对象、时间
1、对象:局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的工作人员。
2、时间:锻炼时间一般为半年。
三、锻炼的形式
由局人教科统一安排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到镇(街道)、住建行业有关部门单位、局属有关单位进行岗位锻炼。
四、考核
1、依据锻炼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围绕群众观念、服务意识、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
2、锻炼期满后,个人要写出锻炼总结,并填写《海盐县住建局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岗位锻炼鉴定表》,由接收锻炼单位根据平时表现和个人总结,对被考核人进行
全面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后存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工作安排和任用的依据。
3、局人教科及时将《海盐县住建局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岗位锻炼鉴定表》反馈给录用单位。录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与新录用工作人员进行反馈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五、管理
1、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在锻炼期间的管理,由住建局和接收锻炼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锻炼单位管理为主。接收锻炼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作为锻炼干部的培养责任人,适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加强教育,严格管理。要为锻炼干部安心工作和在本岗位上充分发挥作用创造必要的条件,支持他们大胆开展工作。
2、新录用人员岗位锻炼期间不转组织、行政、工资等关系,执行录用单位的工资,并享受录用单位的保险、福利待遇,锻炼期满后回录用单位工作。
3、新录用人员要珍惜机会,服从安排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每季向接收和录用单位汇报一次工作、学习情况。不服从安排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组织实施
局人教科是负责组织实施的主管科室,负责对全局新录用人员岗位锻炼工作的指导、实施、监督和协调工作。各有
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新录用机关工作人员的派出、接收安排及管理工作。